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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流动人口平台培训计划

发布时间:2021-10-24 07:15:58

1. 流动人口社区管理的办法

一、社区和责任区民警要定期入户访查,把办理暂住户口登记和暂住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要求外来流动人口办好暂住登记和暂住证。

二、掌握暂住人口的底数和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搞好外来流动人口循环簿登记工作。

三、坚持社区警务协作制。警务实行包 片制管理,掌握流动人口情况,社区与之及时沟通;

四、凡是流动人口到社区务工、就业,社区干部都要了解掌握家庭情况和生育状况,并向他们宣传计划生育相关知识;

五、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社区警务站要搞好租赁房屋登记工作,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严格依法办事,切实保障暂住人口的合法权益。要配合社区搞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

六、要与政府相关部门加强暂住人口登记管理和协调配合。及时沟通暂住人口的有关信息,提高外来人口管理和服务水平。

拓展资料:

流动人口工作计划

一、以20xx年的工作为基础,在新的一年里切实做到为育龄群众所想,提供育龄群众所需的服务;重视亲情随访;以孕情跟踪随访为突破,加强计生队伍建设,配合社会扶养费的征收,20xx年和成社区处于大力拆迁中,工作的重心是抓好流动人口的流出工作,为流出人口提供优质便利的服务,利用两节加大对流动人口的宣传与服务,实施孕环检信息网络交验工作规程,定期督查定期通报建立和完善信息通报制度。

二、社区做好为育妇服务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和管理措施为育龄妇女创造优质服务环境,要改进工作方法,灵活机动,方便快捷与育妇进行信息沟通,通过网络反馈,准确掌握信息的。

提高计生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信息指导作用,充分利用社区资源,改变工作作风;提昌文明办事,提高办事效率;服务承诺,提升诚信服务,展现计生形象。

三、继续抓好黄金季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工作。要加大对流出人口管理的工作力度,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要硬化措施抓好流动人口的长效节育手术,要宣传计生政策,掌握流动量和流向。

要抓好孕环检工作和孕环检反馈工作。要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按上级的管理要求,进行全面规范,真正将流动人口工作做到实处 。

四、是要认真学习《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内容,准确把握精神实质;加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宣传力度,采取宣传栏、发放宣传品等方式,向广大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参考资料:

流动人口管理办法_网络

2. 写一份创建流动人口示范村活动工作总结和下一阶段流动人口工作计划。镇级

关于开展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示范村(居、社区)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切实解决服务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流动人口全国“一盘棋”格局的形成。自2010年起在全区广泛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示范村(居、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村(居、社区)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中的职能作用,注重探索和建立管理模式,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形成上下联动,责任到人,层层落实,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力争通过2-3年的努力,使全区流动人口聚居地达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示范村(居、社区)的标准。现对创建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密围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按照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新机制的要求,探索新经验,健全新机制,在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水平方面发挥典型引导和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创建的原则和标准
各乡镇村(居、社区)要按照“一创(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制),二化(市民化服务、属地化管理),三同(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四到位(人员经费配备到位、免费服务落实到位、基础管理质量到位、群团作用发挥到位)”的原则,全面落实领导重视好、制度保障好、基础管理好、服务质量好、目标完成好的“五好”工作标准。基本形成“政府牵头,部门配合,区域协作,群众参与,优质服务”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新格局。
三、主要工作指标和工作要求
1、流动成年育龄妇女数在30(含30人)人以上;
2、流动成年育龄妇女底数清、情况明,账卡齐全,持证率、验证率均在95%以上,三种责任书签订率达95%;
3、有专人负责流动人口工作,做到人员、经费落实,有一把手研究、解决流动人口计生工作记录;
4、符合条件的已婚育龄妇女能享受免费孕检、免费获得避孕药具,同户籍人口一样享受康检服务,孕检率达80%以上,为实行计划生育的已婚育龄妇女提供免费技术服务率不低于70%;
5、营造流动人口宣传氛围,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服务活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法规政策宣传覆盖率达95%以上,计生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并有活动记录和照片;建立流动人口图书角,有图书角管理制度和图书借阅情况记录;
6、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档案规范,按要求归档;
7、建有流动人口协会并定期开展活动,有协会管理制度和活动记录。
四、重点工作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示范村(居社区)创建活动重点围绕六个方面工作开展:
1、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网络。配备或整合计生专干、计生宣传员、流动人口协管员等人力资源,层层明确管理职责,工作任务落实到人。
2、规范和完善基础台帐建设。建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台帐,做到帐表卡册齐全。
3、基础工作扎实,服务管理规范到位。推进和完善流动人口“以房管人”机制;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证(换证)、验证工作;努力提高为流动育龄夫妻提供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环情孕情监测和生殖健康服务的水平。
4、加强部门合作和区域协作,建立综合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综合服务管理的信息共享与通报制度、联合管理与综合执法制度等相关制度;加强与流动人口户籍地的沟通与协作。
5、加强信息化建设,构筑信息交流通道。充分利用PADIS全国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工作,及时通报流动已婚育龄妇女的婚育、生育、避孕节育、康检等信息,收到信息要认真核实反馈。
6、强化优质服务,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经常性的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和“送温暖”活动,努力为流动人口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
五、评选、奖励和管理
每年十月评选一次,采取听汇报、看现场、查资料、座谈走访等方式进行,先由各乡镇、街道计生办进行自检,认为达到标准提出申请,验收达标后,予以表彰命名。示范村(居、社区)实行动态管理,对年内符合条件的示范村(居、社区)进行挂牌,对不符合的予以摘牌。
六、保障措施
(一)领导重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目前我区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事关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健康、稳步发展的大局。各村(居、社区)党政领导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各级都要抽调专人,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示范村(居、社区)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示范村(居、社区)创建工作积极、稳妥的推进。
(二)经费保障。各乡镇街道不规定数量,根据各自条件进行创建,成熟一个规范一个,流动人口较多的乡镇、街道今年至少创建一个村委会和一个居委会(社区),创建过程中所需经费由区、乡、村共同负担,由乡镇、街道根据支出情况,申请区人口计生委给予一定的补助。
(三)加强考核。创建工作及工作进度纳入年终流动人口工作考核之中。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给予必要的人力和财力支持,确保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3. 如何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系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1、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形势严峻,必须切实抓紧抓好。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和服务手段,流动人口的违法生育比例较大、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流动育龄妇女的生殖健康状况令人堪忧,流动人口享有计划生育服务的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充分保障。流动人口,特别是农民工的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突出问题之一。因此,我们必须增强历史责任感和时代紧迫感,切实抓紧抓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2、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我国流动人口以农民工为主体,规模庞大、分布广泛,解决好流动人口问题事关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因此,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尊重其主人翁地位,维护其合法权益,促进其同当地居民和睦相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具体举措。
3、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解决"三农"问题的必然要求。人口流动促进了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是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城市化进程,实现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发达地区带动落后地区的有效途径。因此,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实现人口合理分布,缓解农村人口压力,促进农民的全面发展是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贯彻落实国务院5号文件的具体举措。
4、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必然要求。流动人口事关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引导人口合理分布,保障人口安全,促进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战略目标的实现,是我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重要任务之一。因此,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具体举措。
二、坚持以现居住地为主,户籍地和现居住地协调配合,建立和完善统一管理、优质服务的新体制
5、各地要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的全局意识,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中央《决定》和国务院5号文件的要求,认真落实流入地和流出地各项工作职责,探索建立不同类型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模式,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为人口流动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6、流入地要按照"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纳入属地的经常性工作范围,做到与户籍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提供市民化服务,做到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手段和服务方式,以多种形式增强其对流入地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促进流动人口同当地居民的融合。
7、流出地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与村民自治、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结合起来,积极配合流入地,从源头上加强对流出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做好外出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免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加强外出人员的登记工作,及时向流入地提供、反馈流出人口相关信息。依法落实流出人口及其家庭应该享有的奖励优惠政策。
8、流入地和流出地要协调配合,大力加强和推进两地或多地的区域合作。人口流出和流入相对集中的地区以及交界地区要通过签订区域协作协议、建立信息通报和区域联席会议制度等形式,建立起两地或多地相互协调、齐抓共管、合作共赢的长效协作机制。
三、坚持综合治理,推进部门配合,不断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体系
9、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统筹解决流动人口问题。各地要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全局,充分发挥人口计生委兼职委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责任制,逐步形成部门之间密切配合、管理互补、服务互动、信息互通、多方共赢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新局面。
10、坚持重心下移,构建城市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平台。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整合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发挥城市社区管理和服务的重要作用。政府部门分工负责、整体联动,采取联合办公、一站式服务等方式,按照便民原则,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在城市街道、社区组建基层流动人口协管员队伍时,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列入其工作职责,共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11、坚持群众参与,调动广泛的社会力量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各地要在流动人口集中的社区、企业、集贸市场等成立计划生育协会,引导流动人口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完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配合做好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加强宣传报道,营造群众参与、关爱流动人口的社会氛围。
四、坚持依法行政,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权益
12、管理和服务并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加强普法工作,向流动人口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实行计划生育的权利和义务,提高流动人口遵守有关政策法规,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意识,自觉依法规范自己的生育行为。
13、积极开展便民服务。改革和完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制度,流动人口可以凭证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基本项目免费服务,逐步做到与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服务。流入地要畅通免费提供避孕药具的渠道,建立流入育龄妇女现居住地"定点服务"制度。流入地和流出地要依法免费办理相关手续,努力做到上门服务。
14、坚决维护合法权益。严禁流出地跨地区设立管理站,严禁强迫已婚育龄妇女返乡孕检,严禁在签订合同和办理证件时,搭车乱收费,或以各种名义收取押金、保证金。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开通维权热线和信访电子信箱,畅通投诉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侵犯流动人口权益的违法侵权行为,坚决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15、拓宽服务领域。要打破户籍人口和外来人口的界限,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将各项惠民政策延伸到流动人口中。要采取有效措施,有针对性地满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需求。在做好流动人口婚育管理和服务的同时,积极帮助未婚流动人口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生殖健康水平。
五、坚持互通信息,完善统计制度,促进"一盘棋"管理和服务格局的形成
16、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完善信息通报制度。相关部门为流动人口办理经商、务工、购房、租房、社会保障等手续时,应与人口计生部门密切配合、互通信息。各地要充分利用政府及相关部门信息网络,依托社区和行业信息管理载体,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做到信息互联共享。
17、做好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工作,改革和完善统计信息制度。合理设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计指标,建立常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基础信息统计制度。加强出租房屋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以出租屋、流动人口公寓和封闭住宅区管理为重点,强化社区外来人口登记制度,明确规定房屋出租户有依法协助政府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义务,全面实行签订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制度,掌握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积极探索"以房管人"的长效机制。
18、加快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各地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发展规划,列入工作目标管理考核。要继续加强和完善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建设,各省(区、市)人口计生部门要依托育龄妇女信息系统(WIS),建立和完善流动育龄妇女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积极通过区域协作,开展跨地区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试点工作。逐步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适时变动、异地查询、跟踪管理和服务。
六、加强领导,保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开展
19、切实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各地要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充分发挥各级综治委和农民工办职能作用,建立健全整体联动的部门协作机制。要认真按照中央《决定》和国务院5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深化流动人口管理服务体制改革,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城市公共管理服务体系,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策法规,统筹解决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问题,促进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生活。
20、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制度,统筹安排和综合协调各业务机构的职责。各省(区、市)人口计生部门要成立专门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21、建立经费保障机制,保证管理服务经费落实。各级政府和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央《决定》和国务院5号文件的要求,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经费纳入各级财政正常的预算支出范围。
22、完善管理机构和服务网络,提高管理和服务能力。各省(区、市)和流动人口较多的市、县人口计生部门要设立专门的机构,按照常住人口规模比例配备必要的专职工作人员;乡镇、街道及社区应按照包括流动人口在内的人口总数配备必要的专(兼)职人员,不断完善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机构和服务网络。同时要加强对专(兼)职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依法管理和优质服务能力。
23、完善评估制度,加大督查和考核力度。要按照将流动人口纳入流入地人口总数、将违法生育一并纳入流入地和流出地"两个纳入"的要求,制定合理的工作评估标准和体系,实行以流入地为主的目标管理双向考核。加大督查和考核力度,落实各项奖惩制度,推进各地工作的有效开展。

4. 流动人口信息平台有哪些

这个是属于计生部门内部使用的,不知道你想问什么?

5. 跪求流动人口协管员培训心得怎么写越长越好

服务管理工作服务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内容,县委政法委领导高度重视,在强化服务职能,强化严管严控方面进行了统筹部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深化流动人口管理机制,成立专门领导机构负责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措施,出台政策,在维护国家安全稳定的前提下,为流动人口提供政策扶持
二、强化基础信息库建设、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清理清查活动,建立健全人口基础数据库,加强实有人口管理。以社区为依托,构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平台,推行居住证等“一证通”服务管理措施。重点做好“无业可就、居无定所、无正当生活来源”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要充分利用“邻里守望”的渠道,发挥综治协管员、楼长、楼栋长和信息员的作用,及时掌握本辖区出租房和流动人口情况。发挥社会救助体系的作用,对无家可归的流浪儿童,和无经济来源的流动人口提供社会救济。建立社会服务体系,为无业流动人口提供就业。建立社会一体化服务体系,为流动人口子女提供学习机会,逐步实现流动人口与常驻人口管理与服务的一体化。
三、提升服务水平、为流动人口提供良好工作环境
在全县建立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县公安局、各边防派出所对流动人口实行归档管理。县政府,县民政局对流动人口困难户进行社会救助。开展“两有”主题实践活动,县直各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困难户帮扶工作...

6. 如何加强对社区流动人口的管理论文

为认真落实流动人口的管理,促进流动人口计生管理与服务工作迈向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一村社区采取三项措施保障流动人口的权益,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

一是提升流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知识。加强流管人员利用业余时间主动、积极学习,强化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并定期组织学习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素质,强化业务知识。

二是强化宣传倡导,营造和谐氛围。社区常态化开展“关爱流动人口”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政策法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等知识,加强流动人口依法守法和自我保健意识。通过人口信息平台,加强与流动人员的户籍地或流入地计生部门联系,及时了解流动人口的婚育、避孕措施、流动地址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

三是坚持以人为本,落实流动人口均等化管理。对于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建立药具台账,定期进行随访服务,并上门发放计生用品,切实让流动人口享受到社区的关心和关怀。

7. 如何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工作计划

(一)推动形成有利的政策环境。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建立起内部及与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机制,推动有利于流动人口均等享有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的政策出台,切实将流动人口纳入社区卫生计生服务范围。在制订、修订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医疗、药品、基层卫生、妇幼卫生、计划生育等相关政策时,要将流动人口考虑在内。 
(二)提高卫生计生服务可及性。基层社区卫生计生服务机构要针对本地流动人口工作、居住的主要特点,面临的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需求,优化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可及性和有效性,使流动人口能够方便获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等相关服务。 
(三)开展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政策宣传。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开发、制作、发放流动人口易于接受的宣传资料,宣传卫生计生政策法规和服务项目,合理运用各种适宜的媒体形式,并利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会等群众团体以及非政府组织平台,加大宣传力度,使流动人口熟悉相关服务项目的内容和流程。 
(四)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利用多种途径向流动人口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15版)》和《流动人口健康教育核心信息》(另行制定)。大力普及基本健康知识和理念,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和行为,传播基本健康技能,从基本医疗、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慢性病防治、心理健康等方面提高流动人口健康素养。 
(五)精准开展流动人口健康教育。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将流动人口纳入健康教育服务范围,并积极开展针对不同年龄、性别、职业特点的健康教育活动。 
(六)建设流动人口健康促进场所和健康家庭。在以流动人口(农民工)为主体的工矿企业、流动儿童占一定比例的学校以及流动人口家庭中,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示范企业、示范学校和健康家庭建设活动。重点联系城市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到2020年,每个城市每年都要打造一定数量的富有流动人口特色的健康促进示范企业和健康促进示范学校,评选出一定数量的流动人口健康家庭。
(七)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宣传活动。国家卫生计生委每年以“人口流动,健康同行”为主题,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根据年度工作重点确定。主要内容是:传播健康核心信息,树立科学健康观。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针对目标人群,确定主要内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关爱流动人口健康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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