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市场营销渠道的功能
“市场”我们根据潜在需求和显性需求分为潜在市场和现存市场。“营销”一拆为二,“营”的意思是营造,核心是“策划力”,策划的目的是打造“品牌”,打造品牌的目的是满足企业的“长远”发展需要。而“策划力”是一项“脑力”活动,在方法上是制造一种“拉力”去触动“消费者”,以实现较高的市场“占有率”,而拉力制造的途径是“传播”。传播需要通过“媒体”,从而实现企业较高的“知名度”,完成企业“名”的经营目的。而策划力的核心是“创意“,创意的焦点是“独特性”。 “销”的意思是销售,核心是“销售力”,销售的目的是提升“销量”,提升销量的目的是满足企业“眼前”的经营需要。而销售力更多的是一项“体力”活动(相对于策划力),在方法上是制造一种“推力”去触动“渠道客户”,以实现较高的市场“覆盖率”。而推力制造的途径是“网络”,而网络推广需要“销售人员”,从而实现企业好的“口碑”,完成企业“利”的经营目的。而销售力的核心是“执行”,执行的焦点是“坚决性”。 以上就是整个市场营销活动的分解过程。所涉及的是市场营销的核心要素和关键点。 所以,本人认为市场营销是什么?就是“满足市场需求的供给过程!”市场是前提,品牌、销量是目的,网络、传播是手段。在这个过程中,推力也好,拉力也罢,产品也好,促销也好,价格也好都必须要满足市场中消费者的需求。只有这样,这些目标才得以实现。在此,可能会有人提“市场营销是创造需求”的观点。但本人认为,创造需求得以实现是在消费者有潜在需求的条件下,如果没有潜在需求,需求你如何创造?所以说白了还是满足需求,如何去满足需求这就是市场营销的过程。
Ⅱ 市场营销渠道的作用
渠道是产品流向终端的必经之路,是成功的关键
在市场营销中渠道是最重要的
没有不好的产品,只有不好的营销,没有不好的营销只有不好的渠道,
Ⅲ 市场营销渠道和销售渠道的区别
1、企业单位的员工长期不上班,如果要解除劳动关系除非有法定可以解除的情形,否则就只能协商解除合同的。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劳动合同法地三十九条第二款: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经过单位集体讨论决定以后,并征求单位工会的同意,给该职工发出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书送达以后,在将通知书送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合同管理科备案即可;
Ⅳ 市场营销渠道与分销渠道有何区别
分销渠道是销售渠道中的一个细项。
销售渠道是指企业生产或代理的商品从专企业到最终用户之间属的所有环节和渠道。一般来说销售渠道有流通渠道和直营渠道之分,流通渠道是指通过各级中间商完成最终销售的渠道。而直营渠道只指公司直接向最终用户提供商品的渠道,有公司店面直销、网络直销、人员直销等。
分销渠道一般是指在某一中间商环节之下的商品流通渠道,比方说厂家在某区域市场采用代理商销售,那么厂家就有责任敦促和培养代理商在该区域建立和完善自己的分销渠道。
销售渠道是商品投放市场后的必然结果。而分销渠道是市场竞争水平和服务意识提高的结果。
这就就是在问营销和销售的区别,市场营销渠道包括分销渠道。营销有有4P,即产品(proct)、价格(price)、分销(place)和促销(promotion )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渠道都可以称之为市场营销渠道,分销渠道知识其中一部分。
Ⅳ 市场营销渠道的冲突控制
制造商与制造商、制造商与中间商、中间商与中间商之间甚至制造商与其直销办事处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但凡事都有利有弊,益处:
1.有可能一种新的渠道运作模式将取代旧有渠道模式,从长远看这种创新对消费者是有利的。
2.完全没有渠道冲突和客户碰撞的制造商,其渠道的覆盖与市场开拓肯定有瑕疵。
3.渠道冲突的激烈程度还可以成为判断冲突双方实力及商品热销与否的“检验表”。 主要有三种:
第一是不同品牌的同一渠道之争,
第二是同一品牌内部的渠道之争,
第三是渠道上游与下游之争。 (一)窜货的类型
从性质上可分为:
恶性窜货:即经销商为牟取非正常利润,蓄意向非辖区倾销货物;
自然性窜货:一般发生在辖区临界处或物流过程中,非经销商恶意所为;
良性窜货:所选择的经销商流通性很强,货物经常流向非目标市场。
(二)窜货的表现分析
1.中间商之间的窜货。
2.经销商与办事处直销工程客户之间窜货
3.更为恶劣的窜货现象是经销商将假冒伪劣产品与正品混同销售,掠夺合法产品的市场份额,或者直接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进行倾销,获取非正常的利润,打击了其他经销商对品牌的信心。
(三)窜货的危害分析
1.影响渠道控制力和企业形象。
2.影响销售业绩。
3.损害品牌形象,使先期投入无法得到合理回报。
4、影响决策分析:
发往甲地的货物被悄悄销往乙地,其“业绩”体现在了甲地,在公司未确定窜货时,总部会得到这样的虚假数据,因而造成公司决策分析的失误。 (一)建立“预报警系统”制度
(二)渠道一体化、扁平化
(三)约束合同化
(四)包装差别化
(五)价格体系化
Ⅵ 市场营销渠道的影响因素
1.目标市场。
目标市场的状况如何,是影响企业营销渠道选择的重要因素,是版企业营销权渠道决策的主要依据之一。市场因素主要包括:目标市场范围的大小及潜在需求量,市场的集中与分散程度,顾客的购买特点,市场竞争状况等。
2.商品因素。
由于各种商品的自然属性、用途等不同,其采用的营销渠道也不相同。主要包括:商品的性质,商品的时尚性,商品的标准化程度和服务,商品价值大小,商品市场寿命周期等。
3.生产企业本身的条件。
主要包括:企业的生产、经营规模,企业的声誉和形象,企业经营能力和管理经验,企业控制渠道的程度等。
4.环境因素等。
Ⅶ 市场营销渠道与分销渠道有何区别
分销渠道是销售渠道中的一个细项。
销售渠道是指企业生产或代理的商品从企业回到最终用户之间的所有环答节和渠道。一般来说销售渠道有流通渠道和直营渠道之分,流通渠道是指通过各级中间商完成最终销售的渠道。而直营渠道只指公司直接向最终用户提供商品的渠道,有公司店面直销、网络直销、人员直销等。
分销渠道一般是指在某一中间商环节之下的商品流通渠道,比方说厂家在某区域市场采用代理商销售,那么厂家就有责任敦促和培养代理商在该区域建立和完善自己的分销渠道。
销售渠道是商品投放市场后的必然结果。而分销渠道是市场竞争水平和服务意识提高的结果。
这就就是在问营销和销售的区别,市场营销渠道包括分销渠道。营销有有4p,即产品(proct)、价格(price)、分销(place)和促销(promotion
)在此过程中产生的渠道都可以称之为市场营销渠道,分销渠道知识其中一部分。
Ⅷ 市场营销和渠道营销的区别
市场营销是面向消费者(最终使用者)
渠道营销是面向渠道,如批发商,商场等中间媒介
Ⅸ 分销渠道和市场营销渠道的区别,谢谢。
市场营销渠道,是指配合生产、分销和消费某一生产者的产品和服务的所版有企业权和个人。这就说明了,市场营销渠道包括参与某产品供产销过程的所有有关企业和个人,如供应商、生产者、商人中间商、代理中间商、辅助商(如支持分销活动的仓储、广告代理)以及最终消费者或用户等。
分销渠道通畅是指促使某种产品和服务能够顺利地经过由市场交换过程,转移消费者消费使用的一套相互依存的组织。其成员包括产品从生产者向消费者转移过程中,取得这种产品和服务的所有权或帮助所有权转移的所有企业和个人。他包括商人中间商、代理中间商,还包括处于渠道起点和终点的生产者、中间商和最终消费者或用户,但不包括供应商和辅助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