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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高校联合办培训班方案

发布时间:2022-09-11 19:45:02

① GTP的联合国大学地热培训计划(方案)

联合同大学下复设13个研究培训中心,其中制地热培训计划(Geothermal Trainning Programme-GTP)设在联合国大学冰岛基地,提供对地热研究、开采、使用的专门培训。
GTP每年为发展中和落后国家的地热研究、开发、利用人员提供一次培训机会,一般是每年5至10月(约6个月),每届学员数人至数十人不等。

② 四川农业大学中外合作办学

四川农业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简况如下:

学院与英国诺丁汉大学、德国波恩大学、德国洪堡大学、德国中东欧发展研究所、英国亚伯大学、日本广岛大学和美国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学等多所国外著名院校签署了合作协议,开展硕士、博士生联合培养。

学院还与法国南锡高等商学院、法国Y Schools精英高等院校联盟、英国埃塞克斯大学、英国切斯特大学、加拿大纽芬兰纪念大学、德国亚琛工业大学、澳大利亚麦考瑞大学等高校签署了重在本科生交换学习的校际合作协议。

四川农业大学师资队伍

学校有教职工3600余人,其中:教授426人、副教授574人;博士生导师272人、硕士生导师833人。

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杰出高级专家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4人,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7人。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四川农业大学

③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是什么意思

联合培养研究生是一种新的教育理念和模式,简单的讲,就是双方或者多方一起培养研究生的教育模式。

在这种模式中,研究生接受的教育是多方面的,知识面也是更加宽泛的,是满足社会对复合型人才要求的全新教育模式。

为了更好的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人才,使研究生具有创新思维和多元化视角,很多高校开始与国内高校及国外高校开展联合培养项目,以此来加强学校与学校之间的沟通、学生之间的沟通以及中外文化的交流。

(3)与高校联合办培训班方案扩展阅读

联合培养研究生共有以下几种模式:

1、高校与高校联合培养

(1)中外联合培养

对于中外联合培养的学生,首先是中方导师、外国导师与研究生一起共同制定联合培养方案,双方共同指导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研究生的理论学习和基本实验及部分课题研究在国内实验室进行,对课题中的难点和国内无法测试的数据则利用国外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来完成。

(2)国内高校联合培养

国内高校的联合培养解决了许多现实的问题,使高校之间的师资、学生、教学设备和资源得到充分的交流利用。研究生通过多参与课题、多实践,自身科研水平得到提高的同时,各方面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

2、高校与科研院所联合培养

学校统招的研究生在完成课程学习后到科研院所完成学位论文,再回学校进行毕业论文答辩。研究生的培养计划主要由学校单方面制定。

高等学校与科研院所成立该学科的培养联合体,统一命题,统一招生,统一培养,联合教学,共同指导;科研院所相对独立地行使录取权,录取的研究生取得高等学校的学籍。这样可以充分利用双方的人力资源,提高教育资源的共享率,推动学科建设的发展。

3、高校与企业联合培养

研究生入学后由所在学科点和企业商讨安排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学校导师负责制定培养计划,并与企业导师充分协商,为研究生选定学位论文题目。研究生按培养计划要求在第一学年内完成课程学习、文献检索并做好开题报告,第二学年进入企业开展课题研究,按要求完成论文后回校参加答辩。

④ 急需 《中外高校合作办学协议书》 样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200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2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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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活动,加强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者)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中外合作办学属于公益性事业,是中国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

国家对中外合作办学实行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方针。

国家鼓励引进外国优质教育资源的中外合作办学。

国家鼓励在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领域开展中外合作办学,鼓励中国高等教育机构与外国知名的高等教育机构合作办学。

第四条中外合作办学者、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依法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第五条中外合作办学必须遵守中国法律,贯彻中国的教育方针,符合中国的公共道德,不得损害中国的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中外合作办学应当符合中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致力于培养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各类人才。

第六条中外合作办学者可以合作举办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但是,不得举办实施义务教育和实施军事、警察、政治等特殊性质教育的机构。

第七条外国宗教组织、宗教机构、宗教院校和宗教教职人员不得在中国境内从事合作办学活动。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不得进行宗教教育和开展宗教活动。

第八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中外合作办学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的中外合作办学工作。

第二章设立

第九条申请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教育机构应当具有法人资格。

第十条中外合作办学者可以用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以及其他财产作为办学投入。

中外合作办学者的知识产权投入不得超过各自投入的三分之一。但是,接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邀请前来中国合作办学的外国教育机构的知识产权投入可以超过其投入的三分之一。

第十一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和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有法人资格。但是,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实施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设立的实施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可以不具有法人资格。

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参照国家举办的同级同类教育机构的设置标准执行。

第十二条申请设立实施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申请设立实施高等专科教育和非学历高等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拟设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

申请设立实施中等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等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拟设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申请设立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由拟设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审批。

第十三条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分为筹备设立和正式设立两个步骤。但是,具备办学条件,达到设置标准的,可以直接申请正式设立。

第十四条申请筹备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办报告,内容应当主要包括:中外合作办学者、拟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名称、培养目标、办学规模、办学层次、办学形式、办学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二)合作协议,内容应当包括:合作期限、争议解决办法等;

(三)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有效证明文件,并载明产权;

(四)属捐赠性质的校产须提交捐赠协议,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资产的数额、用途和管理办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五)不低于中外合作办学者资金投入百分之十五的启动资金到位证明。

第十五条申请筹备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的,发给筹备设立批准书;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六条经批准筹备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年内提出正式设立申请;超过3年的,中外合作办学者应当重新申报。

筹备设立期内,不得招生。

第十七条完成筹备设立申请正式设立的,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正式设立申请书;

(二)筹备设立批准书;

(三)筹备设立情况报告;

(四)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章程,首届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五)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六)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直接申请正式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应当提交前款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和第十四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所列文件。

第十八条申请正式设立实施非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申请正式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的,颁发统一格式、统一编号的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不批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式样,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组织印制;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编号,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劳动行政部门确定。

第十九条申请正式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审批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组织专家委员会评议,由专家委员会提出咨询意见。

第二十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取得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后,应当依照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进行登记,登记机关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即时予以办理。

第三章组织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设立理事会或者董事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设立联合管理委员会。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中方组成人员不得少于二分之一。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由5人以上组成,设理事长、副理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者主任、副主任各1人。中外合作办学者一方担任理事长、董事长或者主任的,由另一方担任副理事长、副董事长或者副主任。

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法定代表人,由中外合作办学者协商,在理事长、董事长或者校长中确定。

第二十二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由中外合作办学者的代表、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教职工代表等组成,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二十三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改选或者补选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

(二)聘任、解聘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

(三)修改章程,制定规章制度;

(四)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五)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六)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七)决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分立、合并、终止;

(八)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讨论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

(二)修改章程;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决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分立、合并、终止;

(五)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五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热爱祖国,品行良好,具有教育、教学经验,并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聘任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当经审批机关核准。

第二十六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六)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七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依法对教师、学生进行管理。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聘任的外籍教师和外籍管理人员,应当具备学士以上学位和相应的职业证书,并具有2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外方合作办学者应当从本教育机构中选派一定数量的教师到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任教。

第二十八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依法维护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教职工依法建立工会等组织,并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参与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民主管理。

第二十九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外籍人员应当遵守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有关规定。

第四章教育教学

第三十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按照中国对同级同类教育机构的要求开设关于宪法、法律、公民道德、国情等内容的课程。

国家鼓励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引进国内急需、在国际上具有先进性的课程和教材。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将所开设的课程和引进的教材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三十一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根据需要,可以使用外国语言文字教学,但应当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教学语言文字。

第三十二条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收学生,纳入国家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实施其他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收学生,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收境外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将办学类型和层次、专业设置、课程内容和招生规模等有关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四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实施学历教育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培训证书或者结业证书。对于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学生,经政府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合格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中国相应的学位证书。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颁发的外国教育机构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当与该教育机构在其所属国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同,并在该国获得承认。

中国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颁发的外国教育机构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加入的国际条约办理,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五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及劳动行政部门等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日常监督,组织或者委托社会中介组织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资产与财务

第三十六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

第三十七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存续期间,所有资产由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依法享有法人财产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

第三十八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依照国家有关政府定价的规定确定并公布;未经批准,不得增加项目或者提高标准。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以人民币计收学费和其他费用,不得以外汇计收学费和其他费用。

第三十九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收取的费用应当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四十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外汇收支活动以及开设和使用外汇账户,应当遵守国家外汇管理规定。

第四十一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社会审计机构依法进行审计,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并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六章变更与终止

第四十二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分立、合并,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由该机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申请分立、合并实施非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申请分立、合并实施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

第四十三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合作办学者的变更,应当由合作办学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该机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并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住所、法定代表人、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的变更,应当经审批机关核准,并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

第四十四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名称、层次、类别的变更,由该机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报审批机关批准。

申请变更为实施非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申请变更为实施学历教育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审批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以书面形式答复。

第四十五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根据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被吊销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的;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终止,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提出终止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交妥善安置在校学生的方案。

第四十六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自己要求终止的,由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而被终止的,依法请求人民法院组织清算。

第四十七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清算时,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应当退还学生的学费和其他费用;

(二)应当支付给教职工的工资和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应当偿还的其他债务。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八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经批准终止或者被吊销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的,应当将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和印章交回审批机关,依法办理注销登记。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中外合作办学审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取他人财物或者获取其他利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者颁发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以查处,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受贿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超越职权审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其批准文件无效,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关于滥用职权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批准擅自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者以不正当手段骗取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予以取缔或者会同公安机关予以取缔,责令退还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并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触犯刑律的,依照刑法关于诈骗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筹备设立期间招收学生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招生,责令退还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并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拒不停止招生的,由审批机关撤销筹备设立批准书。

第五十三条中外合作办学者虚假出资或者在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成立后抽逃出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处以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倍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伪造、变造和买卖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的,依照刑法关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未经批准增加收费项目或者提高收费标准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退还多收的费用,并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六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管理混乱、教育教学质量低下,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整顿并予以公告;情节严重、逾期不整顿或者经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停止招生、吊销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发布虚假招生简章,骗取钱财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诈骗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发布虚假招生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八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被处以吊销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行政处罚的,其理事长或者董事长、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自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10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理事长或者董事长、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触犯刑律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自刑罚执行期满之日起10年内不得从事中外合作办学活动。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九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教育机构与内地教育机构合作办学的,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性的中外合作举办的培训机构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六十一条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实施学历教育和自学考试助学、文化补习、学前教育等的合作办学项目的具体审批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外国教育机构同中国教育机构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的合作办学项目的具体审批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制定。

第六十二条外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中国境内单独设立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

第六十三条本条例施行前依法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补办本条例规定的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其中,不完全具备本条例所规定条件的,应当在本条例施行之日起2年内达到本条例规定的条件;逾期未达到本条例规定条件的,由审批机关予以撤销。

第六十四条本条例自2003年9月1日起施行。

⑤ 创建创业培训学校的参与性实施方案

创业培训实施方案
1、引言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提出的“建设创新型国家”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依据我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切实推进我院大学生创业教育和实践工作,培养大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提高大学生创业和就业能力,积极引导,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经与我市就业局沟通,拟于每学年第一学期面向全院毕业生开展为期80学时的创业培训班。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实施细则如下。
2、创业培训介绍
2.1、大学生创业培训简介
1、项目介绍: SYB是联合国国际劳工组织开发的培训小企业家项目(SIYB)的组成部分之一,全称为“START YOUR BUSINESS”。是国际劳工组织(ILO)为了促进就业,以创业促就业,实现就业的倍增效应,专门组织专家投资六千万美元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开发的《创办你的企业》培训项目。到目前为止,SYB培训的教材已经被翻译成40多种语言,其模式在80多个国家被普遍采用。接受SYB培训的学员结业后可获得由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国际劳工组织统一登记颁发的《创业培训(SYB)合格证书》,部分学员在其创业计划书经过有关部门评估后,可享受国家创业贷款方面的优惠和创业跟踪服务。
2、课程背景:创业是当今社会发展的大趋势。创业不仅有利于拓展劳动者的就业出路,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更有利于实现个人价值,推动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2001年,中国劳动部和国际劳工组织启动了中国城市就业促进试点项目,该项目引进了国际劳工组织针对微小企业创办者的培训课程和教材。经过七年多的实践,证明该课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面临日益严峻的就业形势,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部整合了相关政府及社会资源,推出了“SYB创业培训”,为想创业但苦于不知从何做起的人们开辟了一条小规模创业的阳光大道!
3、培养目标:通过参加SYB创业培训课程,你可以:了解中国有关小型企业的法律要求;制定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计划、市场营销计划和财务计划;规划你的企业财务,计算所需投资;将各种运行计划整理为可获得贷款支持的创业可行性方案;提供贷款、咨询等相关企业发展服务内容。
4、学员受益:让创业者在培训中学习、演练实际开办企业的各个步骤,完成创业计划书,并在培训后的支持服务帮助下,降低创业风险,有效的提高创业成功率。
5、培训内容:创业十大步骤:第一步将你作为创业者来评价;第二步为自己建立一个好的企业构思;第三步评估你的市场;第四步企业的人员组织;第五步选择一种企业形式;第六步法律环境和你的责任;第七步预测启动资金需求;第八步制定利润计划;第九步判断你的企业能否生存;第十步开办企业。
6、颁发证书: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颁发《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7、教学模式:手把手,一步一步传授创业流程;课程采用“U”字型授课模式,小班授课,增强了课堂的互动性、参与性、体验性。
2.2、大学生创业培训的意义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201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压力继续加大,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就业任务更加繁重。为了更好的促进大学生就业,特加大大学生创业支持力度。
1、创业培训是引导大学生投身创业的有力手段
大学生具有文化知识方面的优势,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这些素质较高的大学生应该是高校创业者的主体,是在产业转移中创业活动的主体,但实际上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不到毕业生总数的1%。
2、创业培训是解决就业问题的有效渠道
据统计,经过创业培训的下岗失业人员的开业率在60%以上,平均就业倍率为 1∶5,就业倍增效应明显。近年来,随着高校的不断扩招,我国大学毕业生逐年递增,就业压力激增,大学毕业生就业问题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
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除了培养教育大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外,开展创业培训、培养大学生的创业能力并自主创业,是解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大学作为培养人才的摇篮,应当借助本身的教育资源和教学优势,加大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培训,扩大创业形式的就业,为社会创造出更多的工作岗位和就业机会,以缓解我国的就业压力,有效解决就业问题。
3、创业培训是营造大学生创业氛围的有效措施
大力发展创业培训,培养学生的实践精神、探索精神、冒险精神和创业能力,引导大学生积极创业,是提升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的有力手段。大力发展创业培训,倡导创业精神,有助于从深层次上改变新一代创业者基于文化习惯的心智结构,有利于营造高校良好的创业文化氛围,为创业家和企业家的孕育和成长提供更适宜的环境。
创业培训是从实际出发,根据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通过适应性的培训,帮助大学生树立创业信心,掌握创业技能,学会捕捉商业机会,提高创业管理的能力。大力发展大学生创业培训,通过产业政策激励大学生开办自己的企业,能够借助产业转移的契机,孕育出一批高素质的创业者。他们的创业,不仅能带动就业,促进技术转化和技术创新,而且能够提高产业素质,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
3、大学生创业培训的具体规定
1、培训目的:为进一步做好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加强对学生创业创新意识的培养,提高学生的创业创新技能。以培训促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2、培训对象:在我院就读的在校大三学生。
3、培训内容:SYB培训、创业实训或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证的其他创业的培训项目。
4、培训费用:培训费用由省级专项资金提供,无需学员缴纳。
5、培训要求:(1)五统一:统一模式、统一师资、统一教材、统一编班、统一发证。(2)培训时间:连续授课,每期共80学时。(3)每班人数:小班授课,每班人数不超过30人。(4)培训教室:高标准的多媒体设施,特殊的“U”字开布局,全方位的互动交流。(5)严格遵守培训纪律,详见附录1。
6、教学方式:讲授、研讨、练习、调研、游戏。
7、考核内容:理论考试成绩,《创业计划书》成绩。培训合格后颁发相应证书。
8、考核方法与要求:平时成绩,包括出勤、课堂提问、课堂讨论等占50%;创业计划书50%。
9、培训程序:报名、初审、筛选、分班、培训、结业考核、发证。
10、主办单位:成都市就业局
成都市龙泉驿区就业局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4、培训师资
我院已有24名教师参加四川省和成都市就业训练中心的培训并顺利通过试讲和闭卷考试,已具有SYB项目培训教师资格,可以作为我院SYB学员班培训的师资。
5、创业培训实施流程
5.1、宣传动员与组织阶段
一、宣传时间:为期两周,每年下半年开学第1-2周。
二、宣传渠道
1、海报:学校重要地段的海报宣传。
2、网络宣传:建立微博、QQ群、学院贴吧进行宣传。
3、广播台:播报创业培训过程中重大活动新闻。
4、校园网新闻:发布创业培训过程中重大活动新闻。
5、开设宣传点:学校重要地段开设宣传点。
6、分系宣传:各个系部对本系毕业生做集中宣传,播放创业培训项目的影音资料,发放项目介绍的宣传单。
7、项目宣讲:借助创业协会和创业沙龙宣讲SYB项目,10到15分钟介绍项目。(注:成立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协会)
5.2、资格审查与报名流程
一、报名资格
1、有创业意识。
2、在校应届毕业生。
3、认同上课要求,认同培训方式,保证完整的培训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请假、自觉遵照指导教师要求参与教学活动。
二、报名方法和流程安排
1、各个系部牵头,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初报名(每年下半年开学第3-4周)。
各个系部以班级形式为单位组织学生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见附录2)进行报名,再上报所属系部。(最好开发一个网上报名系统)
2、各个系部按所报人员总数多少,进行面试筛选。
(1)如果各个系部所报名人数超过本年度系部毕业生人数的10%,由各个系部相关人员组织面试进行筛选。
(2)如果各个系部所报名人数未达到本年度系部毕业生人数的10%,把名额预留给别的系,如果别的系部无人员补报,再由所在系部组织相关宣传,争取报名人数达到10%。
3、各个系部把本系学员统一上报继续教育部,继续教育部对所有学员进行备案与分班。
4、有学生所在系部为每个班级确定一名班级辅导员负责班级日常事务。
5.3、确定授课时间、授课教师和授课场地
一、确定授课时间
授课时间为大三第一学期前半学期,具体时间根据学院本学期教学任务和资源确定。
授课方案:
方案一:所有班级在同一时间授课(估计教师、教室不足,实施有困难)。
方案二:按班级数分三个时段授课(3+3+4=10班)。第一时段(三个班)为第5-6周、第二时段(三个班)为第7-8周、第三时段(四个班)为第9-10周。具体时间为每周周一到周五晚上(每晚4学时,4*5=20学时)、周末(周末一天12学时,12*2=24学时),详见课表样例(附录3)。
二、授课教师
根据授课时间和报名人数确定授课教师,授课教师由继续教育部统一安排。同时加大创业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强有力的创业培训师资。
三、授课场地
1、场地规模:40-50平米,容纳25-30人的教学。注:教室由继续教育部协调教务处统一安排。
2、场地条件:照明充足,通风良好,低噪音,无外部干扰,活动的桌椅(便于摆放成“U”字型和分组活动)。
5.4、制定培训计划
一、准备培训资料和教具:SYB大学生培训教材、配套签字笔30支、红黑水性笔各30支(为上课教师备4支)、白板、钉字板、夹子、大白纸、铅笔、橡皮擦、尺子、磁扣、磁条、卡片纸等。
二、制定培训大纲和教学大纲(见附录4)。
三、制定课程时间安排表(见附录5)。
5.5、实施培训阶段
全部SYB培训项目为全日制80学时。由各个班级辅导员通知本班学员上课时间与地点。
一、开班仪式:市就业局相关领导、学院领导、系部领导、继教部领导、培训教师、班级辅导员和全体学员参加开班仪式,地点:图书馆报告厅(拟定)。
二、授课期间:辅导员参加全程授课,继续教育部组织专人定期检查。授课完毕后,填写课堂反馈表。
三、毕业典礼:市就业局相关领导、学院领导、系部领导、继教部领导、培训教师、班级辅导员和全体学员参加毕业典礼并颁发结业证书,地点:图书馆报告厅(拟定)。
6、培训预算
培训班需要经费投入,因而要对培训班的开支做出预算,列出开支项目与金额。例如:教师课时费、设备教具费、培训资料费、文具费等,详见附录6。
7、任务分配
一、各个系部:各个系部组织宣传、报名工作,同时提供相应的师资。
二、创业协会:宣传、场地提供和相关日常事务。
三、继续教育部:协调和其他日常工作。

附录
附录1:纪律要求
1、手机震动,不准接听手机。
2、培训室内不准吸烟。
3、按时上课,不准迟到早退。
4、不准无故旷课。有事提前请假。每位学员只有一次请假机会。
附录2:报名提交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张。
2、一寸彩色照2张。
3、个人简历。
4、报名表。
附录3:课表样例

SIYB中国项目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班课程安排

时 间:12天

地 点: 成都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主讲教师:

班 主 任:

日 期

时 间

课程安排

第1天

18:00—19:00

开学典礼、SIYB项目介绍

19:00—19:00

茶歇

19:10—21:00

学员介绍
第一步:
一、什么是企业
二、创办你的企业面临的挑战

第2天

18:00—19:00

三、从企业创办者的角度分析自己

19:00—19:00

茶歇

19:10—21:00

四、增强你自己的创业能力
五、评价个人的财务状况

第3天

9:00—12:00

市场调查

14:00—17:00

市场调查

第4天

09:00—10:00

第二步:
一、企业类型
二、微小企业成功的要素

10:00—10:10

茶歇

10:10—12:00

三、如何挖掘出好的企业构思

午餐时间

14:00—15:30

四、验证你的企业构思

15:30—15:50

茶歇

15:50—17:00

五、将你的企业构思变成创业计划

晚餐时间

18:00—19:00

第三步:
一、了解你的顾客

19:00—19:10

茶歇

19:10—21:00

二、了解你的竞争对手

第5天

18:00—19:00

三、制定市场营销计划

19:00—19:10

茶歇

19:10—21:00

四、预测你的销售

第6天

18:00—19:00

第四部:
你的企业人员的组成

19:00—19:10

茶歇

19:10—21:00

SIYB游戏模型 I

第7天

18:00—19:00

SIYB游戏模型 I

19:00—19:10

茶歇

19:10—21:00

第四部:
你的企业人员的组成

第8天

18:00—17:10

第五步:
一、企业的不同法律形态
二、各类企业法律形态的特点
三、选择合适的企业法律形态

19:00—19:10

茶歇

19:20—21:00

第六步:
一、法律和责任、
二、工商行政登记
三、依法纳税
四、尊重职工的权益
五、商业保险

第9天

18:00—19:00

SIYB游戏模块Ⅱ

19:00—19:10

茶 歇

19:00—21:00

SIYB游戏模块Ⅱ

第10天

09:00—10:00

第七步:
一、启动资金的类型

10:00—10:10

茶歇

10:10—12:00

二、投资(固定资产)预测

午餐时间

14:00—15:00

三、流动资金预测

15:00—15:20

茶 歇

15:20—17:00

四、流动资金预测

晚餐时间

18:00—19:00

第八步:
一、制定销售价格

19:00—19:10

茶歇

19:00—21:00

第八步:

二、预测销售收入

第11天

09:00—10:00

第八步:

三、制定销售和成本计划

10:00—10:10

茶歇

10:10—12:00

第八步:

四、制定现金流量计划

午餐时间

14:00—15:00

第八步:
五、资金来源

15:00—15:20

茶 歇

15:20—17:00

六、申请企业贷款

晚餐时间

18:00—19:00

第九步:
一、完成你的创业计划
二、你可以开办企业吗?
三、制定开办企业的行动计划

19:00—19:10

茶 歇

19:00—21:00

第十步:
二、企业的日常活动
二、下一步做什么

第12天

18:00—19:00

诚信教育

19:00—19:10

茶 歇

19:00—21:00

学员写学习小结、结业仪式

附录4:培训大纲
SYB《创办你的企业》课程培训大纲
SYB创业培训是集创业知识与创业能力为一体,以培养创业者综合创业能力为目标的一种新型培训。本大纲内容的选编依据以下原则:一是完整性:学科结构完整;二是灵活性:由于本课程表是创业培训课程,课时不是很多,因此各章内容不求一致,有详有略,有系统讲解也有学生之间的讨论;三是启发性:培训采用知识讲授、案例分析、自由讨论等多种教学形式,利用多种教学手段,注意引导学生联系自身实际思考分析、体验感悟;四是实用性,以培养学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为教学的重点。
(一)、课程性质
本课程是为应往届毕业大学生开设的创业培训课程。
(二)、教学目的
SYB培训面向有创办企业的想法,并确实打算创办一个新企业的应往届毕业生。培训是向参加培训的学员介绍开办企事业的各个步骤,以及怎样完成自己开办企业的各项可行性调查研究,培训项目的目的就是让有创业意愿的人自己来演练实施开办企业的各个步骤,完成自己的创业计划书,并提供后续支持服务,帮助他们创建自己的企业和实现有效经营。
(三)教学原则
1、实用性原则。要围绕创办企业所需具备的知识、能力来确定教学内容,有关知识以够用为度,并要侧重于方法的掌握,要避免以学科体系为主的教学方式。
2、实践性原则。要注重通过实践性教学环节,指导学员有效合理地运用创业知识和方法进行创办企业的实际运作。
3、适用性原则。指导教师要掌握学员的基本情况,对学员的创业心理、创业环境、创业条件和创业能力全面了解,要针对培训对象的实际情况和短期培训的特点,选择适用的教学方法,教学中既要通俗易懂,又要科学准确,争取在较短的时间达到最佳培训效果。
(四)教学内容
SYB是一套简明、通俗、易懂、实用的创业培训,已经在全球80多个国家广泛推行和使用。SYB的培训课程总共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创业意识培训,共两步,即将你作为创业者来评价、为自己建立一个好的企业构思;第二部分是创业计划培训,共八步,即评估你的市场、企业的人员组成、选择一种企业法律形态,法律环境和你的责任、预测启动资金需求、制定利润计划、判断你的企业能否生存、开办企业。
(五)教学时数
80学时以上
(六)教学方式
讲授、研讨、练习、调研、游戏
(七)考核方法与要求
1、平时成绩:包括出勤、课堂提问、课堂讨论等占50%
2、创业计划书:50%
(八)培训教材
SYB培训采用的教材为劳动保障部组织修订的SYB《创办你的企业(大学生版)创业培训手册》,这套教材由三本书组成:
《创办你的企业――创业意识培训册》,包括第一步和第二步,用来衡量学员是否具备创业的素质,是否有实际的创业想法。
《创办你的企业――创业计划培训册》,包括第三步至第十步,为受培训者提供怎样创办企业所需要的信息。引导学员完成创业要经历的各个环节和步骤,衡量自己的企业能否开办下去。
《创办你的企业――创业计划书》,用于培训结束时,制定受培训者的创业计划。学员只要将培训中做完的练习系统地填入创业计划书中,就形成了自己的创业计划,并可根据创业计划,采取行动,开办自己的企业。
创业培训(SYB)大纲
SYB创业培训包括创业意识培训、创业计划培训和创业计划书三部分。SYB培训课程将创办企业分成10步,环环相扣,步步深入。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十步:第一步——将自己作为创业者来进行评价
1、什么是企业
2、创办企业面临的挑战
3、将自己作为一名业主来进行分析
4、增强自己的创业能力
5、评价个人的财务状况
第二步——为自己建立一个好的企业构思
1、企业的经营类型
2、小企业成功的要素
3、如何挖掘出好的企业构思
4、验证你的企业构思
5、将你的企业构思变成创业计划
第三步——评估你的市场
1、了解你的客户
2、了解你的竞争对手
3、制定市场营销计划
4、预测你的销售
第四步——企业的人员组织
1、你的企业将由哪些人组成
2、你的企业顾问
第五步——选择一种企业法律形态
1、企业的法律形态
2、各类企业法律形态的特点
3、选择合适的企业法律形态
第六步——法律环境和你的责任
1、法律和责任
2、工商行政登记
3、依法纳税
4、尊重职工的权益
5、保险
第七步——预测启动资金需求
1、启动资金的类型
2、投资
3、流动资金
第八步——制定利润计划
1、确定商品价格
2、预测销售收入
3、制订销售和成本计划
4、制定现金流量计划
5、资金来源与申请企业贷款
第九步——判断你的企业能否生存
1、完成你的创业计划
2、你可以开办企业吗
第十步——开办企业
1、企业的日常活动
2、下一步做什么
附录5:课程时间安排表
SYB《创办你的企业》课时分配

阶 段

培 训 内 容

课时分配

总课时数

创业实务
知识培训

创业培训导入

8

80

创业基本要素评估分析

8

创业条件准备

22

企业申办

4

开业技能准备

8

创业生存知识

24

创业实训

4

总复习

⑥ 我想办一个培训学校 需要什么手续和注意什么问题

要开办一个培训班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开设培训班必须具备四项基本条件:回
1)在申答请设立学校的时候,应当有可靠的合格教师的来源,能够通过聘任专职的或者兼职的教师来保证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

2)要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
3)学校设立时,必须建立较为健全的内部组织管理机构;

4)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除此以外,举办者还要依法办理设立审批等手续。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有各级各类,其履行审批手续也要按相应的级别层次到相应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有关主管机关审批。

履行审批手续的具体程序大致为:
1、由举办者向审批机关提出设立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申请书;申请书应当按照有关设置标准载明有关事项;

2、由审批机关进行审核,包括到办学场所实地调查了解情况;
3、由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有关主管机关批准。

⑦ 请教与一家教育培训机构一起联合办学,初步合作意向方案该如何写

这么重要的问题才给20,呵呵,不知道5年了你有没有成功

⑧ 如何写一份组织培训部门的方案

***培训组建方案
为了提高公司整体素质,摸清员工底数,使培训工作收到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1、调查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2、调查方式:问卷调查为主与组织座谈相结合
3、时间安排:2010年8月28-31日
4、人员安排及要求:
该项工作由***负责,具体工作*****

*****部
年月日

附件:

培训需求调查问卷(基层员工)

岗位:姓名:
非常感谢您对培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为支撑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和员工的长期发展,我们正在制订2010年培训计划,请您根据实际情况配合我们完成此项调查问卷,这对我们及您本人均十分重要。谨此感谢您的配合。
人力资源本部培训中心
第一部分:培训需求
一、请在与您观点相符的项目括号内打“√”。
非常同意、比较同意、同意、不同意、非常不同意
1.培训对于帮助我做好工作非常重要 ()()()()()
2.培训是我跟上时代发展的良好方式 ()()()()()
3.总体上说我接受的培训不够 ()()()()()
4.不应该因职位不同而享受不同的培训待遇 ()()()()()
5.培训对于我作为雇员的发展很有帮助 ()()()()()
二、您2010年接受的培训有多少天?
6.脱产培训天数:
7.在职培训天数:
三、您 参加培训的原因是: 自己主动提出() .领导提出(). 公司提出()
四、过去参加的培训在您所取得的工作成就中是怎样发挥作用的?
五、您目前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有哪些?
六、您计划通过什么样的培训来帮助您解决目前的困难?
七、为了弥补您存在的不足,您想接受哪些培训?
八、您对公司的培训工作有何好的建议?
-------------------------------------------------------------------

员工培训需求组建问卷1

您好!请您协助进行本次调查,认真填写问卷中的每一个问题。在此,我们向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表示诚挚的谢意。我们将根据这次的反馈结果,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来帮助您提升您的工作。
您的姓名: 您的部门:

1、请问您认为您目前最希望通过培训解决哪一方面的问题:
□增加专业知识 □提高综合素质 □提升实际操作能力
2、请列举三项您岗位职责中重要工作要求。在这些方面您是否需要培训提升?

我们在列举了一些培训课程内容,请您根据自己的情况参考选择自己需要的培训内容:
3、通用技能类:
□商务礼仪 □时间管理 □项目管理
□压力与情绪管理 □沟通技巧
□其它课程,请说明
4、专业知识类:
□行业标准 □专利知识 □工艺知识
□实验操作
□其它课程,请说明
4、人力资源类:
□有效招聘 □结构化面试技巧 □岗位分析
□绩效管理 □员工关系管理
其它课程,请说明
5、财务计划类:
□财务分析 □企业现金流管理与控制
□企业成本核算设计、控制分析与削减 □财务报表分析与分析报告编写
□最新财税法规解析 □合理避税技巧
□其它课程,请说明
6、采购营销类:
□供应商开发、管理与评估 □物流与供应链管理
□高效物料管理与库存控制 □谈判技巧
□有效的销售技巧
□其它课程,请说明
7、生产管理类:
□精益生产管理 □目视化管理 □品质管理
□交货期管理 □5S管理
□其它课程,请说明
8、管理技能类:
□卓越领导魅力 □优秀主管的五项技能 □企业文化建设
□团队建设 □企业内部培训师
□其它课程,请说明
9、语言发展项目:
□英文写作 □英语口语 □日语写作
□日语口语 □商务英语
□其他课程,请说明
10、学历教育项目:
需求的类型:□专升本 □研究生
需求的专业,请说明
希望采取的教育形式:□函授 □夜大 □远程教育
11、资格认证项目:
□助理/人力资源管理师 □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现代物流师 □报关员 □外贸单证员
□报检员 □外销员 □ISO内审员
□职业秘书
□其它课程,请说明
12、请您结合岗位职责和目标的要求,就自己目前最急待进行的三项培训需求进行具体描述,并说明培训的期望目标:

13、您在以下哪个时间段接受培训会比较方便?
□上午 □下午 □非工作时间
14、您希望每次接受培训的时间?
□1~2小时 □半天 □全天
15、您希望接受培训的方式?
□内部讲师授课 □外部讲师授课 □参加外部培训班
□自学教材 □其他,请说明
16、您对公司培训工作有何意见和建议?

非常感谢您的合作,祝您工作顺利!
------------------------------------------------

员工培训需求组建问卷 2

“培训是员工最大的福利”,中国人力资源调研网能够给予员工的不仅仅是一个薪酬待遇,而是能够给予一种职业技能与职业精神的培养,一种文化与道德的熏陶。把企业建设成“学习性的企业”已得到广泛的认可,而培训正是达到其目的的主要途径之一。
为更好的开展2010年的培训工作,加强公司的培训与人才开发及个人职业规划力度,请您根据实际情况配合我们完成此项调查问卷,这对您自己是非常有意义的。我们将在了解全体员工培训需求的基础上制订2010年培训方案
[注:选项均可复选;总经办保证调查结果的保密性]
一、基本信息
1、姓名: 2、部门: 3、职务名称: 4、入职日期:
二、关于通用技能的培训,您认为哪种师资更有效:
□公司各部门经理 □专业培训机构讲师 □高校教师 □社会成功人士
□观看培训影音教材/录像 □其他
三、您希望的培训地点:
□工作现场 □公司培训教室 □专业培训基地 □公司外(如宾馆)培训
□其他
四、您认为培训频率多久一次比较合适:
□一月 □一季 □半年 □一年 □其他
五、您乐意接受的培训方法:
□讲授法 □讨论法 □情景模拟 □野外拓展 □声像视听 □实地参观 □其他
六、您对以往培训工作的看法
1、□满意 □较满意 □一般 □差
2、原因与建议
3、培训后您的个人技能、工作技巧或生产绩效、团队精神是否显现
□明显提升 □稍有提升 □不明 □基本无效
七、您的职业生涯规划(目标可以是掌握某种技能、承担某种职责、担任某种职务、达到多少年收入等)
★近期目标:

★中期目标:

★远期目标:

八、您认为在个人职业生涯规划中公司应起到的作用为:

九、您目前想要接受的培训课题有:
□公司企业文化、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及管理流程
□商务礼仪培训
□沟通技巧
□如何提高执行力
□时间管理
□非人力资源经理的人力资源管理
□非财务经理的财务管理
□市场营销理论与实践
□生产计划与控制
□企业相关法律知识
□其他

十、请将该调查问卷没有列出,但您认为有必要写明的内容写在下面(包括对人力资源工作的其他方面的建议:招聘、绩效考核、薪酬福利、职业规划等):

十一、注意事项:
1、填写人应保证填写内容真实、客观,该问卷将作为个人培训需求及职业规划的重要依据;
2、该调查问卷以部门为单位,在8月27日前交.

⑨ 办理教育培训机构需要哪些手续

到培训机构所在地的教育局去索取并填写申请表,(要提供开办者的相关资质,学历学位证明等)经过审核批准,颁发许可证才能开办。

⑩ 职业教育法规定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应当签订什么约定各方权

联合举办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的,举办者应当签订联合办学协议,约定各方权利义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参与联合办学,举办多种形式的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工会等群团组织、行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等委托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实施职业教育的,应当签订委托合同。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组织行业主管部门、工会等群团组织、行业组织、企业等根据区域或者行业职业教育的需要建设高水平、专业化、开放共享的产教融合实习实训基地,为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实习实训和企业开展培训提供条件和支持。

国家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引导企业按照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鼓励和支持有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能力的企业特别是产教融合型企业与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合作,对新招用职工、在岗职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学徒培训,或者与职业学校联合招收学生,以工学结合的方式进行学徒培养。有关企业可以按照规定享受补贴。

企业与职业学校联合招收学生,以工学结合的方式进行学徒培养的,应当签订学徒培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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