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游船安全生产承诺
为落实国家旅游局“服务质量提升年”和市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各项工作要求,全面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实现安全生产经营,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昆明,进一步加强旅游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我公司现作出如下安全生产承诺:
1、落实旅行社主要负责人是旅行社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档案。
2、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安全管理规章和奖惩制度,制定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和制度;健全、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3、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明晰岗位安全职责,将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员工。对所属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
4、选择的交通、游览、购物、就餐、住宿、娱乐等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资质,与其签订的合作协议中有安全责任条款。
5、旅行社所提供的旅游产品和服务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按规定购买保险。并采取必要和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可能影响旅游者安全的各种风险,防止可能对旅游者造成的各种侵害。
6、组织旅游者参加登山、驾车、潜水、滑雪、游船、探险、狩猎、漂流、蹦极、骑马等特种旅游项目,事先制定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救援预案,并向旅游者明示;重要团队按照规定报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所订立的旅游合同中含有安全条款。
7、在黄金周、寒暑假及重大节庆活动期间,根据不同时期的特点,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8、认真开展“六月安全生产月”和“119”专项安全活动。
9、接受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对旅行社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以上承诺,我公司在经营管理和服务中坚决做到,如有违反,愿接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依法处罚。
Ⅱ 旅行社经营管理者应具备怎样的能力
(一)了解行业概况
孙子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句名言来自《孙子兵法》第三章谋攻篇,原意是用来比喻古代交战双方,无论哪一方,首先必须了解自己和对方,并善于谋略,才能战胜对方。用我们的现在行话解读,旅行社企业经营管理者要经营好自己的企业,在同业竞争中取得生存与发展,务必了解本企业概况和通过各种信息渠道了解掌握同行业概况。
(二)获取全行业概况及动态的主要渠道,
旅行社企业经营管理者获取全行业概况及行业动态的主要渠道:一是互联网--可通过浏览中国旅游网、各地旅游网和各旅行社企业自建网站获取。二是报刊杂志--可通过阅读中国旅游报、各地报刊旅游版获取。三是广播电视--可通过收看、收听国家和各地电视台、广播电台获取。四是学术报告--可通过邀请专家、学者作命题学术报告获取。
Ⅲ 厦门市水上旅游客运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水上旅游客运管理,保障游客和水上旅游客运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水上旅游客运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所辖适航水域利用船舶运载旅客从事旅游客运经营活动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厦门港口行政部门是市水路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主管部门),主管本市水上旅游客运事业,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其所属的水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办法具体负责水上旅游客运管理工作。
旅游、水利、海洋、海事、公安边防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水上旅游客运进行管理。第四条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编制本市水上旅游客运事业发展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水上旅游客运经营水域的划定,应当符合本市水上旅游客运事业发展规划。第五条水上旅游客运企业的开业、变更、增减运力和停业,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第六条水上旅游客运船舶应当按照依法核定的经营水域、航线从事相应的运载服务。
本办法所称的水上旅游客运包括:
(一)在厦金海域运载游客从事观光游览的特殊旅游客运;
(二)在特定水域运载游客从事休闲娱乐的客运;
(三)其他普通旅游客运。第七条适航能力低于遮蔽航区或船龄超过25年的客船,不得从事特殊旅游客运经营。第八条根据水上旅游客运市场发展状况需要新增特殊旅游客运船舶的,由主管部门制定新增运力计划向社会公布,并采取招标方式投放。
新增特殊旅游客运船舶的招标文件应当列明船型、船龄、船舶设施及特殊旅游客运服务质量等要求。更新特殊旅游客运船舶的,应当参加新增特殊旅游客运船舶的招标;经依照本办法进行特殊旅游客运服务质量考核合格的,在同等条件下按招标文件规定予以优先更新。
主管部门根据水上旅游客运市场发展状况,可以制定有偿投放特殊旅游客运船舶的招标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九条水上旅游客运船舶应当停靠在主管部门核定的客运码头,并与客运码头签订有效期在1年以上的码头停靠协议。
从事水上旅游客运的船舶航班,应当报水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向社会公布。第十条从事特殊旅游客运船舶,通过与水上旅游客运服务企业签订合同实行统一管理。水上旅游客运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从事特殊旅游客运的船舶采取“按船、按序、按时“的形式进行排班调度,实现“统一调度、统一电子票务、统一结算“,合理配置旅游客运资源。第十一条水上旅游客运价格的确定和调整,由水上旅游客运企业报价格行政管理部门和水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并提前30日向社会公布。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提高水上旅游客运价格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旅行社组织的团队旅游者3个月的价格缓调期。第十二条水上旅游客运企业应当接受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的旅游服务培训。第十三条水上旅游客运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送行业统计数据。第十四条客运码头、售票点等水上旅游客运服务企业应当在核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不得为非法经营水上旅游客运船舶提供客源配载等服务,不得向旅客收取运费差价及其他费用。
水上旅游客运服务企业应当在其经营场所公布船舶航班时刻表、经营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第十五条水上旅游客运船舶经营的文艺表演、茶座、食品烟草出售等附加项目,应当合法经营,不得强买强卖。第十六条水上旅游客运船舶应当在客舱醒目位置公布船名、船舶经营人及主管部门、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投诉电话。第十七条水上旅游客运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船舶适航,配备安全设施,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与救援预案,设置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强对船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保障安全生产。
从事特殊旅游客运船舶,应当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船上安全巡查。第十八条在核定的特定水域经营休闲娱乐的客运企业,应当在经营水域布设航行标志,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牌,配备救生员及专用救生艇进行巡逻。
从事特殊旅游客运企业应当遵守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有关规定。
Ⅳ 广州市旅游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旅游局设立10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督办以及政务公开等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承担政务网站建设与维护;承担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承担节假日旅游综合协调工作;制定和组织实施市级旅游紧急事件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督促、指导旅游经营者制定旅游紧急事件和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和指导督查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二)规划发展处。
组织旅游资源普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和实施广州市旅游发展规划;组织编制旅游专项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旅游市场的开发战略和计划;研究全市旅游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旅游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指导区、县级市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参与有关部门编制与旅游业发展有密切关系的各种专项规划研究论证工作;负责对外新闻信息工作。
(三)法规与统计处。
监督检查有关旅游行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实施,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承办有关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指导旅游企业开展普法教育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人大、政协的意见、建议、议案、提案等办理工作;组织、指导旅游统计与分析工作;研究和提供国内旅游统计信息。
(四)市场推广处。
承担国内、国际旅游市场开发工作和合作交流事务,承担广州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推广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内、国际旅游形象宣传计划,组织和协调重大旅游宣传推广活动;组织全市性各类旅游促销活动,指导协调旅游市场整体促销及推广业务;根据旅游市场开发的需要建立境内外旅游宣传网点;负责推进旅游行业信息化建设;引导休闲度假,协调和推动国民旅游休闲计划实施。
(五)资源开发处。
承担组织、指导旅游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协调、指导旅游景区及配套项目和旅游度假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参与本市与旅游有关的标志性建筑项目前期预审工作;引导旅游业社会投资,引导旅游产品的开发和推广;监督检查景区旅游安全生产工作。
(六)旅游饭店管理处。
负责旅游饭店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指导实施旅游饭店设施标准、管理标准和行业服务标准;监督检查旅游饭店的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按权限组织和指导星级饭店评定工作;监督检查星级饭店安全生产工作。
(七)旅行社管理处。
负责旅行社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指导实施旅行社设施标准、管理标准和行业服务标准;监督检查旅行社的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组织和指导旅行社诚信体系建设以及旅行社资质等级测评工作;按权限承办旅行社和外商投资旅行社申请经营出境游业务审核工作;承办受上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委托的旅行社审批工作;受理旅行社经营事项变更的备案和换发许可证工作;监督检查旅行社安全生产工作,指导旅游应急救援。
(八)行业培训指导处。
拟订并实施全市旅游行业人才教育培训规划;组织、指导旅游行业人员培训工作;承担国内外旅游教育培训的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标准、等级标准;承担旅游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九)组织人事处(与纪委办公室、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宣传教育、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统战、侨务、因公因私出国(境)人员管理、对口帮扶和维稳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党建、作风建设、计生和工、青、妇工作。
(十)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Ⅳ 旅行社管理条例(2001修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旅行社和外国旅行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常驻机构(以下简称外国旅行社常驻机构)。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旅行社,是指有营利目的,从事旅游业务的企业。
本条例所称旅游业务,是指为旅游者代办出境、入境和签证手续,招徕、接待旅游者,为旅游者安排食宿等有偿服务的经营活动。第四条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工作。
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部门统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第五条旅行社按照经营业务范围,分为国际旅行社和国内旅行社。本条例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国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入境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
国内旅行社的经营范围仅限于国内旅游业务。第二章旅行社设立第六条设立旅行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二)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三)有经培训并持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的经营人员;
(四)有符合本条例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注册资本和质量保证金。第七条旅行社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150万元人民币;
(二)国内旅行社,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万元人民币。第八条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按照下列标准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
(一)国际旅行社经营入境旅游业务的,交纳60万元人民币;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交纳100万元人民币;
(二)国内旅行社,交纳10万元人民币。
质量保证金及其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期间产生的利息,属于旅行社所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从利息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第九条申请设立国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申请设立国内旅行社,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申请批准。第十条申请设立旅行社,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设立申请书;
(二)设立旅行社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旅行社章程;
(四)旅行社经理、副经理履历表和本条例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的资格证书;
(五)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六)经营场所证明;
(七)经营设备情况证明。第十一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收到申请书后,根据下列原则进行审核:
(一)符合旅游业发展规划;
(二)符合旅游市场需要;
(三)具备本条例第六条规定的条件。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第十二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向经审核批准的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申请人持《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营业执照。
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不得从事旅游业务。第十三条旅行社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经原审批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或者停业、歇业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向原审核批准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第十四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旅行社实行公告制度。公告包括开业公告、变更名称公告、变更经营范围公告、停业公告、吊销许可证公告。第十五条旅行社每年接待旅游者10万人次以上的,可以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社(以下简称分社)。
国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增加注册资本75万元人民币,增交质量保证金30万元人民币;国内旅行社每设立一个分社,应当增加注册资本15万元人民币,增交质量保证金5万元人民币。
旅行社同其设立的分社应当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财务、统一招徕、统一接待。
旅行社设立的分社,应当接受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旅游工作的部门的监督管理。
Ⅵ 旅游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旅游安全管理,提高应对旅游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旅游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旅行社条例》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旅游经营者的安全生产、旅游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以及旅游突发事件的应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
本办法所称旅游经营者,是指旅行社及地方性法规规定旅游主管部门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的景区和饭店等单位。第三条各级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在同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旅游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旅游安全工作进行指导、防范、监管、培训、统计分析和应急处理。第四条旅游经营者应当承担旅游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关注安全风险预警和提示,妥善应对旅游突发事件。
旅游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增强旅游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第五条旅游主管部门、旅游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旅游突发事件报告义务。第二章经营安全第六条旅游经营者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一)服务场所、服务项目和设施设备符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二)配备必要的安全和救援人员、设施设备;
(三)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
(四)保证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第七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对可能发生的旅游突发事件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第八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对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进行风险监测和安全评估,依法履行安全风险提示义务,必要时应当采取暂停服务、调整活动内容等措施。
经营高风险旅游项目或者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提供旅游服务的,应当根据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第九条旅游经营者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岗位技能和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旅游经营者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旅游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第十条旅游经营者应当主动询问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要求旅游者按照明示的安全规程,使用旅游设施和接受服务,并要求旅游者对旅游经营者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予以配合。第十一条旅行社组织和接待旅游者,应当合理安排旅游行程,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旅行社及其从业人员发现履行辅助人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予以制止或者更换。第十二条旅行社组织出境旅游,应当制作安全信息卡。
安全信息卡应当包括旅游者姓名、出境证件号码和国籍,以及紧急情况下的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使用中文和目的地官方语言(或者英文)填写。
旅行社应当将安全信息卡交由旅游者随身携带,并告知其自行填写血型、过敏药物和重大疾病等信息。第十三条旅游经营者应当依法制定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第十四条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旅游经营者及其现场人员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措施救助受害旅游者,控制事态发展,防止损害扩大。
旅游经营者应当按照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的要求,配合其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并参加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
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在境外的,旅行社及其领队应当在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或者政府派出机构的指导下,全力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第十五条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旅游经营者的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发生地县级旅游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相关部门报告;旅行社负责人应当同时向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旅游主管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或者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旅游突发事件时,现场有关人员可直接向发生地、旅行社所在地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相关部门报告。
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在境外的,旅游团队的领队应当立即向当地警方、中国驻当地使领馆或者政府派出机构,以及旅行社负责人报告。旅行社负责人应当在接到领队报告后1小时内,向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旅游主管部门报告。
Ⅶ 如何制定旅行社安全生产管理内容
江西省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
发布时间:2006-5-17 点击:541
江西省旅游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厅、交通厅、建设厅、质量技术监督局、文化厅、气象局
(2005年10月8号)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全省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明确江西省旅游安全监管职责,防止和减少旅游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精神,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本意见适用于全省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公安(消防、治安、交警)、交通(运管、海事、船检、公路)、建设(园林、规划)、质量技术监督、气象(防雷)、文化宗教等行政管理部门及旅游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 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属地原则,由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地的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实施。遵循“职责法定,依法行政”及“谁主管、谁审批、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各相关部门依法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旅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作为旅游安全生产的主体,应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国家及省政府关于旅游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自己的职能和省政府有关文件对安全生产责任的划定,依照《国家旅游局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旅游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二)制定本地区旅游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和实施对旅行社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四)负责监督旅行社制定旅游团队安全运营管理制度,监督旅行社对社内陪同人员(导游)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并将交通安全基本常识和交通事故现场自我救护知识纳入导游教育培训之中,提高导游的交通安全意识。
(五)配合协助交通(运管、海事、船检、公路)、公安(交警)、安监、气象防雷等主管部门加强旅游交通(含旅行社运车辆和船只)的安全管理;
配合协助公安(治安、消防)、质监、食品药品监督、气象(防雷)、文化、工商等主管部门加强对星级饭店和旅游购物、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
负责所辖景区(点)的安全管理。配合建设、文化(文物)、宗教等部门所辖景区(点)的安全管理;
配合协助公安(治安、消防)、安监、质监、气象(防雷)等主管部门加强旅游景区(点)的安全管理。
(六)受理旅游者有关安全问题的投诉,关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处理。
(七)依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查处安全隐患;定期召开安全例会,通报情况,研究问题,分析旅游安全形势,采取改进措施。
(八)建立定期旅游安全工作报告制度。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每季度(春节、“五一”、“十一”黄金周及年终四个时间段)将旅游安全生产状况、重要工作、重大事项等安全问题,向同级政府安委会书面报告。
(九)协同有关部门建立旅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制定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调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五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对旅游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依法监督检查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和旅游业务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
(二)协调解决旅游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依法组织、指导旅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考核工作。
(四)依法组织或参与旅游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五)依法组织对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组织安全专项验收。
(六)根据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旅游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及各级政府安委会的部署,依监督或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旅游景区(点)和旅游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七)组织专家对旅游景区(点)及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现状进行安全评估,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六条 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对旅游场所履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依法对旅游宾馆(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旅游设施的消防安全设计进行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二)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及省政府对消防安全“三个一律”的要求,对旅游景区(森林除外)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行为。
(三)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
(四)依法对旅游场所(不含森林)火灾事故实施扑救并进行查处。
第七条 公安治安部门,依法对旅游景区的治安状况进行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依法严厉打击危害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强拉强买、敲诈勒索、殴打辱骂游客等违法犯罪活动。
(二)依法加强对旅游景区娱乐服务场所的管理,严厉打击影响景区形象的“黄、赌”等社会丑恶现象,净化社会环境。
(三)依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旅游景区举办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的审批和治安管理工作。
第八条 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旅游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法律规定,以及省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五个一律”的要求,严格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维护旅游景区道路交通安全秩序。
(二)负责依法签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监督机动车安全检测站按照国家有关检测标准对旅游客运车辆进行安全技术检测工作。
(三)负责涉旅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四)依法对事故直接责任者进行处罚,将违法行为和重特大事故的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和所属单位。
第九条 交通(运管、海事、船可、公路)部门,分别依法对水上旅游交通安全、道路旅游运输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依法对道路、水路旅游运输业户经营资格的审查,核定经营范围和运行区域,禁止旅游客运车辆挂靠经营,严把旅游运输市场的准入关。
(二)负责旅游般舶安全质量的法定检验;督促企业加强对旅游客运车辆定期维护和综合性能检测,严把船舶(车辆)技术状况关。
(三)组织、指导对船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督促企业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关。
(四)依法监督检查运输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情况,严格对景区(点)客运站(港)的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违章经营行为。
(五)负责通航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水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负责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负责管养的旅游公路养护,设置或完善危险路段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公路巡查,及时消除路障,消除塌方和飞石等公路安全隐患,保障公路的安全通畅。
第十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对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对景区内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旅游景区(点)的规划、设计能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其职责是:
(一)对旅游景区(点)新建、改建、扩建的游乐设施等各类建设项目及新开辟景区(点)的规划、设计审批时,必须综合考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二)依法组织实施对景区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对旅游景区在建房屋建筑工程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查处并督促整改房屋建筑施工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 气象(防雷)部门,依法对旅游景区(点)防雷设施实施安全监督管理和防御气象灾害的指导,其职责是:
(一)负责对旅游景区(点)防雷设施安装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防雷安全违法行为。
(二)负责监督对旅游景区(点)旅游设施和文物古迹等旅游场所安装的防雷装置,按照国家防雷装置,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督促整改。
(三)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的旅游设施的防雷装置,加强技术指导和设计图纸的审核,施工质量审查验收,确保安装符合标准。
(四)负责对新建旅游设施的雷击风险评估的督促和认定。
(五)加强对防御气象灾害的指导,负责对旅游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人员和导游人员进行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的培训。
(六)负责及时发布重大气象灾害预报警报。
第十三条 文化(文物)、宗教等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照职责切实加强所辖景区景点的文物古迹、革命遗址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安全放在首位的前提下,处理好保护与利用、开发与保护的关系。
第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是:
(一)忠于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执行监督检查任务时,要出示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应当为其保密,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有权进入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或旅游区(点)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
(三)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有权要求被检查单位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整改;发现旅游设备、设施存在威胁游客生命安全的隐患,有权责令被检查单位停止使用,待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及时通知企业恢复旅游经营。
(四)对不符合保障旅游安全的国家标准或行业安全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等应当责令立即停止使用,并予以查封或扣押,并应该在十五天内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五)对检查中发现影响旅游安全的违法行为,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整改,对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十五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职责是:
(一)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依法设立并按核准的范围经营,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旅游客运车辆挂靠经营,并承担安全主体责任。
(二)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生产安全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三)旅游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四)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管理部门对旅游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拒绝、阻挠,并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
(五)重视安全教育,培育安全文化,培养职工的安全意识,普及安全常识,提高安全技能;对职工培训应做到制度化、经常化;对新聘、转岗或使用新技术、新设备岗位的职工,必须经过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
(六)新开业的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在开业前必须按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提请对所使用的安全设施、及游乐设施、设备,防雷设施,消防设施等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进行审查验收,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经营。
对已经营业的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完善各类安全设施,并保护良好运行状态。安全设施应每年经法定检测机构至少检测一次,合格后方可运行。
(七)坚持日常安全检查制度,重点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和安全管理漏洞,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八)对用于接待游客的汽车、游船、缆车、游乐设备和其他设施,要定期进行维修和保养,在运行前例行全面的检查,保证其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严禁带故障运行。
(九)开展登山、驾车、漂流、探险、蹦极等特殊旅游项目时,要事先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措施和应急预案;开展特殊项目,应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审批,并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十)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组织,并经常进行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搞好维护和保养,使其保持良好适用状态。
(十一)妥善处理旅游安全事故,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第十六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旅游建设项目,其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经营使用,项目竣工时,应由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专项安全验收,合格后方可经营开业;危险性较大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必经的安全评价。
第十七条 旅游管理部门与政府其他有关管理部门应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通报情况,反馈信息,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制定对策;应当建立联合检查制度,在监督检查中,应互相配合,确需进行分别检查的,应当互通情况,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抄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根据旅游安全形势和特点,确定督查重点,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未遂事故,提出整改措施;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在督促整改的同时,应向同级安全监管部门抄报备案。
第十九条 旅游事故发生后,旅游生产经营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一)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旅游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并同时报警,单位负责人应立即上报主管部门;发生死亡事故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3小时内报至省级有关部门。
(二)单位负责人立即赶赴现场,启动应急,通缉现场抢救,全力救护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尽是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严格保护现场,不得故意破坏和毁灭有关证据。
(四)积极稳妥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五)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第二十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未按国有有关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未建立应急救援和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依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其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经济处罚。
第二十一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未按有关规定保障安全所需要资金投入,致使本单位不具有安全生产条件的,有关部门可以依法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责令停业整顿,经整顿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提请政府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关闭,并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吊销有关证照。
第二十二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而未履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尚未构成追究刑事责任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二十三条 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对涉及旅游安全生产事项审批验收的,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批或验收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
第二十四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是指、市、县三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是指省、市、县三级旅游管理局;有关部门是指省、市、县三级负有旅游安全生产相关监管责任的部门(如公安、消防、建设、交通、质监、气象、文化等部门)。
第二十五条 旅游生产经营单位是指单独注册的景区(点)、旅行社、旅游宾馆(饭店)、旅游交通运输公司(车队)、旅游购物商店、旅游娱乐场所及旅游设备、设施项目经营者等从事经营旅游业务的单位。
第二十六条 本意见由江西省旅游局和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旅行。
Ⅷ 停业多长时间复工需再进行安全培训
福建企业安全生产分级标准汇总表
得分(点)的自我评估(点)初审(点)评估(点)的
1000
公共部分700
第二,针对特定行业的要求300
公司名称:
(盖章)自我评估时间:年,月
初审单位:
(盖章)初审时间:日期
<BR /评估单位:
(盖章)评定时间:年,月,日
福建企业安全生产分级标准
< BR /公共部分(700)
包括:主要的法律和组织保证,促进教育,安全利益,规则和法规,安全生产条件,危险源监控,事故管理,应急管理,和其他9。
分类评估项目的成绩(次)标准
(一)项目评估(点)(点)考核得分(点)以来的第一个实例拒绝
主
法律
(40分)1。有效正式牌照。 20个许可证心律失常命名为c级或D级。不被禁止的取证。
2。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经批准的范围内允许的。 10,扣除10分的范围之外。
3。无非法转让出租许可证的行为。 10 O非法转让,出租许可证评为C级或D级。
(二)小计
组织
保护
(45分)
1。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团队的专业知识(和)保安人员。 20,机构或安全管理人员命名为C,D级。公司注册安全工程师没能扣5分,球队没有配备专(兼)工作人员的安全人员扣10分。
2。清除企业内的各级主要负责人的核心部门,工作安全职责,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0没有明确的安全责任,扣除5少了,没有签名负责安全生产的书少一个扣5分,每少一个人扣l分。
3。工会或员工代表参与安全监督。 5条检查不落实五点,执行不到位,扣3分。小计
45
1。主要负责人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相应的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通过培训合格的就业。的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资格的扣10分,20个主要负责人。
类评估项目得分(分)得分(点)以来的第一个实例(点)的评估标准
(三)
宣传
教育评估的否决项(点)
(75分)2。特种作业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国家专门的安全培训,资格证书,特种作战完成,才去值班。 20证书的扣20分,不证书的扣除10分。
3。 3“新员工的安全教育,对相关人员的重新定位,恢复工作,教育和全面的安全技能教育。共有15条记录检查,没有进行进厂,车间,发布专上教育的,少一个扣5分,失踪人员扣5分。
4。引进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响应人员专业“四新”安全教育和培训。扣5分,检查培训记录,没有培训,失踪人员扣3分。 BR /> 5。教育与培训课程,教学安排。5个检查培训记录,不符合扣。
6。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单位,扣5分的调查记录,不组织学习,失踪人员扣。
7。组织“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宣传活动,订阅的报纸和杂志的阅读材料,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文化,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开展安全活动扣5分,2分;安全性报纸的订阅,出版扣。小计
安全利益
(30分)
75
(四)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必须有明确的条款,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5劳动合同,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保护反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如扣5,缺少的项目扣3分。
2。的执业熟悉工作场所和工作的危险因素,预防措施和应急措施。5现场质疑,主要是扣2分。
3。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佩戴和使用。检查的总账和现场检查:员工未提交的五点要求:落实不到位,扣3分。
4。除损伤和其他社会保险的员工。没有参加与工作有关的伤害,并且没有参加其他社会保险扣10分,工作人员五点。
5。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按规定进行产前,产中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扣5分5,定期组织健康检查,工作人员并没有找医生检查扣3。
小计30
类评估项目得分(点)否决项目自评(分)初审(点)评估(点)得分
(五)规定
系统BR />(45分)1。企业安全生产的中期和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没有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和专项整治工作的五点计划,失踪项目扣3分。
2。建立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报告履行自己的职责,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检查和隐藏整改,安全,技术审批,检查和维修安全管理,设备设施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绩效考核奖惩,防爆,防尘和防病毒管理,消防管理,应急管理,事件管理,职业安全和健康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系统。1??0人失踪,扣5分扣3分没有实现。
3。企业应对经营许可证管理的实施,动火作业,密闭空间进入操作,开创性的工作,临时用电作业,经营风险高的工作,严格的审查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的工作扣除10分10。
4。安全生产的完整内容的文件。(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信息,包括完整的职责,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任命,绩效考核的情况。(2)安全法规,包括重大安全事故的单位重量应急预案(3),安全程序,安全检查,事故处理,隐患整改,安全教育,工作计划制度规定。“三同时”信息安全设施,包括安全预评价报告,初步设计,竣工验收。(4)安全生产检查数据,包括以前的(单位和上级)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关键部位,特殊的安全检查记录。(5)事故隐患和信息,包括登记的紧急预防措施,整改方案,其结果可能发生的事故。(6)安全的宣传和教育,包括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计划,并参与政府部门的有关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知识竞赛活动记录。(7)安全培训资质信息,包括主要负责人的安全培训和安全管理(8)人员,登记的持有人,员工安全教育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证书记录。事件管理信息,包括事故报告,登记记录,事故调查,处理,关闭材料,实施纠正措施材料(9)(10)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11)应急救援管理信息。(12)职业卫生的设施,设备的信息,包括设施,设备台帐,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检查和维修记录。数据包括工人个人防护装备配发,使用,个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无法建立安全生产档案扣10分,扣5分不完整的。
5。后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则。粘贴安全生产规则在相应的位置。扣没有安全的技术操作,不完整扣3分。不贴扣2分。
6。生产和经营的项目,将多个承包承租人和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合同中约定的每个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租赁合同。没有签署协议的五点扣3分没有明确的安全责任。
安全BR />
45
(六)小计条件
(240分)1。确保安全生产资金。需要提取专项资金的安全技术措施,安排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培训资金。的信息,而不是投入五点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扣3分。
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执行“三同时”制度的设立审查,按照规定和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安全设施验收完成设计审查和安全设施。15 2007年新,改,扩建项目未实施“三同时”制度,扣除15完成点;矿山,危险的生产,经营,储存,民爆,烟花爆竹和其他高风险企业和建设项目在2007年后实施。“三同时”为C级。
3。企业建筑工程消防部门通过消防部门的批准。批准10名没有扣除10分。
4。建筑物防火间距与周围建(构),符合国家标准;畅通消防通道,消防大量的水工作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楼梯,安全出口,消防安全标志,符合国家标准。25不符合要求的五点。
5。重点部位和有效地监测和控制主要五点的危险。实施。
(六)
安全
条件
(240分)6。消防设施配置和维护紧急状态的要求。不合格扣10分。
7。生产设备,工作场所,仓库和其他安全设施安装完成后,报警探测器,防火防爆装置,联锁装置,需要使用安全装置。不符合要求,将每每一个不合格扣的扣5分。
8。专用设备所要求的行政许可,登记,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定期鉴定,或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检查。20现场视察5。
9。电气设备的选择的布局和临时线架设,以满足电气规范标准。配电室安全设备是可用的,并定期检查,15个现场检查,不合格扣5。 BR /> 10。应设置15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没有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扣3分。
11。安全设备定期保养,保养和定期检测,以确保正常运行,维护,维修,检测应记录的签名。10个调查记录,不执行扣2分。
12。电气接地,雷电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检测合格(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测试,每年一次,爆炸危险环境的防雷装置检测每半年一次)。15不是定期检测扣满15分的,无处不在扣除失败3点。
13。植物不存在“三网融合”。分级D 20 O“三大功能于一身的”植物。
14。工作场所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声和其他符合标准的。 10不合格的每一个扣5分。
15。拥挤的地方选址,建筑结构,疏散设施,室内装修,电气火灾符合消防安全规定。30不符合要求的五点。
> 16。,不要危及生产安全和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技术和设备。5不符合规定的扣5分。
隐藏
治理
( 70分)1小计240
(七)。隐患的工作机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职责的各级部门。无隐患的工作机制,扣10。 BR /> 2。专项资金使用系统的建立。建立一个风险管理的专项资金。提取的安全费用的风险管理的重点。没有建立一套制度,专项资金使用扣5分,安全成本是不适合的风险管理,扣5。
3。隐藏的定期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以解决潜在的事故调查和事故隐患,予以登记按照一般可能发生的事故,应立即组织整改。15没有隐藏定期检查系统扣15,不经常可能发生的事故,事故隐患信息文件,并按照施政监督的职责分工实施。检查和登记备案扣10分,执行不到位五点。
4。建立重大隐患整改报告制度。确定的重大隐患整改和改革方案应制定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指定专人负责,采取控制和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政府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隐患及时治理挂牌督办治理治完全缓解的安全性评估的结果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同意。之前,恢复生产和经营。有显着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分级D.公司应制定治理方案,限期进行整改。
5。建立一个潜在的事故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找到了,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有功的物质奖励和表彰。5五点没有建立一个系统,而不是表扬,奖励扣3分。
6。建立统计分析和报告系统的调查和管理的风险。每季,每年的调查及管理单位的潜在事故,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表应当是主要负责签署,明年1月31和在下一季度的第15到安监部门和报道相关部门发出书面统计分析表。5并没有建立一个系统的扣5分,未按时提交的扣3分。
7。建立一个制度,预防自然灾害导致安全事故灾难调查和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和实施的演习。收到的自然灾害预测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应发出警告通知下属部门和单位及时。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事件,被疏散者应被采取停止作业,加强监控及其他安全保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人民的政府及其部门10没有计划扣10分钟,不执行的行使扣5。
小计70
(八)事故管理(95分)1,建立事故总帐。的内容,包括后抢救过程中,事故发生的时间,类别,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意外情况的处理。扣5分5会计,事故尚未建立,不完整的,扣2分。
2。后事故发生后,事故报告应及时,准确,完整,不得迟到,遗漏,虚假或隐蔽的。延迟,遗漏,误导性陈述或隐瞒,拖延报告的五点。
3。吸取事故教训,根据“不放过”事故的原因分析,预防和纠正措施的实施。实施的工会和职工的原则,接受监督。失败的“四不放过”的原则,借鉴事故和落实整改措施五点。
4。当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20项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命名的C级或D级。
5。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20有一个较大的生产安全事故扣20分。
6。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扣满15分。
7。然后,没有发生严重受伤,10个严重的伤害发生,扣10分。
8,当个不小的伤害。发生轻伤5个百分点。
9。任何情况下,职业中毒和职业病。5 5扣分情况下,职业中毒和职业病。 BR /> 10。如果没有群体性治安事件引发的安全问题。时,由于法律和秩序所造成的安全问题,在超过10组事件的扣5分。
小计的95 BR />类评估项目得分(点),不合格的项目从评估的初步评估(分钟)(分)(分)评分
(九)
紧急
管理
(60分)1,建立和完善应急管理体系。负责,设置或明确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公室,工作人员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10是不成立的应急管理体系,扣10分。
2。制定应急计划。扣除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计划指南,编制指南,内容简洁,实用,有针对性的应急计划,编制计划模板要求。 10分,10个没有准备的应急计??划不符合监管要求为五点。
3。加强计划管理的变化,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应急预案演练,以及企业的经营条件,设备状况,产品品种,人员,技术,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评估和改进计划的补充修订。应急计划,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分级负责“报道,当地的政府部门和上级单位备案,并通知有关单位。与当地政府及相关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10是不适时的评估和补充修订5完美的计划扣,不向当地政府部门汇报,上级单位备案,或通知有关单位,各扣5。
4。开展演练。组织开展演习的计划。总结演练情况分析,不断改进应急管理。高风险的行业和企业的生产事故多发的链接,每年至少组织开展的计划演习。 10不要进行锻炼,扣10分。
5。应急队伍建设。大型和中型的企业建立了专业化,兼职安全和应急救援队伍。高风险的小企业都没有专职安全和应急救援队伍,你要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拥有专业的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其他企业应根据该计划需要建立必要的应急救援指挥结构和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实施。工会安全生产的关键岗位,掌握应急处置方法。 10个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扣10分,扣5分的紧急处置方法没有掌握。
6。应急物资保障。发展的紧急救援物资安全方案。实施物资储备。是数量充足,品种丰富,质量可靠。 10个免费节目10分,扣除各种不同的材料不完整的,扣5分,扣5分质量不合格。
小计60
评分说明:
1,评估项目扣分为零,到目前为止,不计负分。
2,不参与对项目进行评估,处理丢失的物品,将比分一栏中注明遗失物品。
评估得分=实际得分/(1000年短缺的入口点)×1000。
3,涉及的特殊要求多的行业和企业,行业评估得分=各行业/行业实际得分的总和几个
总成绩=公共部分的特殊要求。得分值+行业得分值。
5,级别确定类:≥900分的总成绩为A; 700≤得分<900点为B类;
总得分700分,C级有没有重大的安全风险;重大的安全风险存在的D级。
行业的特殊要求(300)
确定了12个高风险的行业,特殊的行业:煤炭,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气体,烟花,中国的炸药,冶金,建筑,电力,交通,水利,渔业(逐项附加)。
其他特殊要求的行业,来自全国各地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说明:
1,评估项目扣分零,到目前为止,不计负分。
2,不参与对项目进行评估,处理丢失的物品,将比分一栏中注明遗失物品。
3,有特殊要求的行业评级得分=实际得分/(300失踪的入口点)×300。
旅行社(300)
类评估项目得分(点)自评(分)初审(分)否决项目评估(分)评分标准:
旅游代理(
300),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专(兼)职安全和交通管制人员。 30缺少一个扣满15分。
提高安全管理条例(责任状,责任目标考核,安全教育和培训体系,应急预案,投诉制度,领队或导游管理系统)。 30缺乏的五个点的系统。
3,团队之前发出的游客,客人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事先说明,并采取预防措施,是客人签字确认,或合同付款。 15
4,建立安全管理档案投诉文件的内容。 30缺少一个文件,扣15分扣3分,丢失的文件内容。安全管理文件,内容包括:机构,人员,制度,隐患排查和管理记录,培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6,投诉文件包含:投诉的时间,地点,和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反馈,投诉,意见6。
5,变更地址,名称,法人和其他相关事宜,应及时申请变更许可。 15月份申请,没有点。
6,许可证到期,提前3个月申请更换。 15一个月换不点以上。
旅行社(
300分),资金,以确保安全生产的管理,配置,安全管理设施。 30
8,安全教育和培训,每年至少一次,有一个完整的文件。 30个文件载有:通知,培训现场视听记录,考勤表,总结。
9,指导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参保率达到100%。 20保险参保率超过10分的50%,低于50%的不得分。
10,团队客人意外保险,保险参保率达到100%。 20保险参保率超过10分的50%,低于50%的不得分。
11,一年四季无重大服务质量投诉。 20个省,市质量监督记录发生重大质量服务的投诉没有点。
12,一年四季没有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25 O一个人的死亡事故和中毒10及以上或严重受伤的病人,直接为C级。
13时,没有保留行为贯穿全年。 20 O的国内俱乐部直接得分,不得分割,不得评为A类保留行为发生。
总300
星级酒店(300分)
否决项目类别评估项目一审的自我评估等级(点)(点)得分(点)(点)得分
星级酒店(
300分)
星级酒店(
300分)
1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置专(兼)职安全和交通管制人员。 30缺少一个扣满15分。
2,建立完善的管理法规(如“责任,目标考核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体系,应急预案,投诉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水泵,空调,变电站安全管理体系)。 35缺乏系统的扣5分。
3,需要配置的安全管理设施的资本投资,以确保安全生产管理。 30
4,定期开展调查和安全风险管理的20个调查记录,每年至少举行两次全面调查风险。
5,建立安全管理档案投诉文件,内容。 30缺少一个文件,扣15分扣3分,丢失的文件内容。安全管理文件,内容包括:机构,人员,制度,隐患排查和管理记录,培训记录,事故处理记录6,投诉文件包含:投诉的时间,地点,和的问题和处理情况,反馈,投诉,意见6。
6,安全教育和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有一个完整的文件。 20个文件,其中包含:通知,培训现场视听记录,考勤表,总结。
7,全年无重大服务质量投诉。 20个省,市质量监督记录发生重大质量服务的投诉没有点。
8,一年四季没有任何安全责任事故。 30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同时中毒10人及以上或严重受伤住院3人,直接为C级。
9,特殊工种,定期培训,持有上岗证。 15人失踪预约卡扣5分。
10,体验特殊工种人员定期。 15人失踪医疗记录,一到五点。
11,消防设备的正常有效期。 20发现了一个消防设备故障扣10分。
12,电梯,高压容器泵,空调,变电设备和设施。 35发现的设备隐患,扣20分。
总共:300
Ⅸ 消防安全生产月宣传总结
消防安全生产月宣传总结(通用6篇)
总结是事后对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进行回顾和分析,从而做出带有规律性的结论,它是增长才干的一种好办法,不如立即行动起来写一份总结吧。总结你想好怎么写了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消防安全生产月宣传总结(通用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1月9日是第x个全国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日,近日,xx市教育系统围绕消防安全主题,做深顶层设计,做细知识宣讲,做实实战演练,进一步强化了师生消防安全意识,提升了师生自防自救能力。主要活动有:
出台《xx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手册》《xx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等多项制度,将消防安全纳入到学校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中,实行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不重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出现责任事故的学校,实行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建立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责任督学分片联系学校机制,局务会每月听取一次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在内的责任区督学检查情况汇报,以学校为单位列出问题清单,集中研究处置办法。
开展消防知识宣讲活动,及时更新宣传橱窗、张贴宣传标语,利用国旗下讲话、晨会、黑板报、班队会等平台多渠道宣讲防火、逃生等消防安全知识。邀请消防宣传员、法制副校长开展消防知识讲座,解析引发火灾的主要因素,介绍各类消防器材及基本使用方法,讲授危急情况下逃生、自救、互救等相关知识,教育孩子增强消防安全的意识,爱护各种场所的消防设施。结合“平安校园”建设,组织拉网式排查,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自查自纠,消除安全隐患。
组织学生走进消防中心,走近消防战士,近距离接触、了解消防车、消防服、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增加消防体验,增强感性认识。组织实施校园消防逃生演练,拉响警报后,在教师引导下,学生捂住口鼻,沿着设定的逃生路线,有序撤离教学楼,逃往指定地点。开展“消防实战”,在指定“火场”中,学生对校园常备的“手提式灭火器”进行演练,确保消防安全知识入心入脑。
照消防安全的工作目标及上级消防部门的工作要求,结合我们社区实际状况,将消防工作纳入社区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设,认真组织开展了消防安全工作,打造出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特色,现将消防安全宣传活动状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社区消防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做好社区消防安全工作,我们成立了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成立了应急救援分队和社区居民消防志愿者队伍,充实了社区消防的工作力量。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居民群众和辖区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
二、加强宣传教育
为了将消防工作深入人心,社区举行了大型消防知识宣传活动:活动利用横幅、宣传栏、图册、现场演示向居民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组织辖区单位和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消防器材的操作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在居民小区为老年人和残疾人讲解消防安全知识并发放宣传资料,邀请消防民警对辖区居民入户宣传火灾的初期扑救和后期逃生知识,以专业的角度向居民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组织专业人员为居民免费检验天然气、液化气灶具,防止发生由煤气泄漏引发的火灾隐患,得到了群众的支持和肯定。社区还在人口集中的居民小区和公共场所,建起了大型的消防知识滚动宣传灯箱,将消防安全宣传深入人心。社区消防器材完备,灭火准备充分,应急反应潜力得到加强。
三、社区消防器材完备,灭火准备充分
社区负责对辖区内的所有居民小区和企业单位的消防器材进行监管和维护,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是否有侵占、损坏、埋压、丢失消防器材的现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社区还争取了一批消防器材的配备,包括消防水带、消防水枪、消防扳手和消防巡逻自行车,义务消防员每一天都会骑上消防巡逻车在辖区内巡视,一路上警灯闪烁警示人们注意防火安全。巡逻车上配备了消防器材,遇上火险义务消防员能第一时光赶到现场扑灭火灾,将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规范社区消防管理,落实安全职责,加强日常工作。
四、规范社区消防管理,落实安全职责
完善社区消防日常管理,制定了社区消防工作职责,社区消防工作制度,社区居民防火公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同辖区企事业单位和特种行业签订了消防安全生产职责书,同网格员签订了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书,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人。加强对辖区的日常巡查制度,网格员每一天上午和下午各在辖区内巡视一个小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每月有检查、有记录、有落实,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汇报、整改。安保人员负责各小区,社区消防志愿者负责各街巷,居民组长负责各楼栋,从而使消防安全防控网络辐射到辖区内重点地段和角角落落。
五、开展关爱行动,对特殊人群进行帮扶
在入户摸底时,针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员等弱势群体,建立了特殊人群登记表。社区成立了消防安全帮扶小组,并用心落实帮教措施,对特殊人员多一份关爱,多一份耐心,使他们多掌握一点消防知识,多一份消防安全保障。开展专项行动,大力整治杂居小区,居民楼栋的消防安全隐患。
六、大力整治小区消防安全隐患
对居民小区和楼道杂物进行了专项整治工作。对小区内乱搭乱建侵占消防通道的状况进行了拆除,消除了居民身边的火灾隐患,还居民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在街道安委会的领导下,在上级消防部门的支持下,我们社区在消防安全中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必须的成绩,得到了上级的肯定。我们必须会一如既往的努力工作,再接再劢,做到思想创新、办法创新、与时俱进,把安全工作常抓不懈,掌握工作主动把这项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得做的更好。
临近五一劳动节,为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保护辖区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保障节假日前后生产生活安全,我镇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确保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多种方式宣传消防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各村(社区)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画册和横幅、镇村干部走访入户等方式宣传消防常识,提醒各村(社区)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注意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确保日常生产生活安全。
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杜绝火灾隐患。镇综治维稳办联合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安监站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集中对集镇中的餐馆、旅馆、超市、医院等人流密集场所进行检查,要求有问题的经营场所限期整改,确保各经营场所无安全隐患。
制定消防预案,确保有备无患。各村(社区)结合本村(社区)实际情况,针对消防安全薄弱点,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消防预案,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确保险情发生时各责任人能根据预案内容及时行动,迅速应对,将损失降到最低。
为切实做好“11.9”期间的消防宣传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消防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我校全体师生消防安全素质,根据《xx县教育局关于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高教发〔20xx〕260号)精神要求,现就我校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总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今年的“119”消防日宣传日活动主题为“认识火灾,学会逃生”,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意识,增强消防素质,提高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确立活动主题和时间
主题:“认识火灾,学会逃生”
活动时间:20xx年11月9日——11月26日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119”消防日宣传日活动取得实效,我校成立了以x校长为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的 “119”消防日活动领导小组,教导主任具体负责策划,协调“119”消防日各项消防宣传工作。
四、活动内容和形式
我校在县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采取进行、布置消防日活动展牌、举行主题班会等形式,按照提出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要求”,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一)首先,开展一次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在11月9日前全教职工成员对学校各科室深入细致的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发现隐患,马上整改;完善学校安全工作体系,不断加强学校安全防范意识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消除学校内部各种设施的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
(二)11月9日清晨,利用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的时间,我校x校长从普及防火知识的角度出发,通过一个个真实生动的火灾案例,从防火、灭火、逃生、自救四个方面深入浅出地介绍了火灾的形成过程、火场中易出现的延误逃生时机的误区、自救逃生的方法以及灭火器的种类和操作使用方法等一系列防火安全知识。通过此次讲话,师生们从中吸取了教训,真正起到了普及消防知识、提高消防安全认识、增强防火安全意识的`作用。
(三)我校于11月18日下午,安排《防火自救与逃生》班会课,通过这次班会课使学生增强了消防安全意识,提高了自防自救的能力,教育学生掌握报警,逃生救护等自防自救基本技能。
(四)11月22日,全体师生利用晨会时间进行了一次消防主题教育。教导主任向大家介绍了中国消防日的由来、近几年的火灾事故、《学生消防安全》的部分内容、科学的自救措施.使同学们了解一些基本的消防规则,知道发生火灾后应该怎样做,平时注意怎样预防火灾。
本次“119消防日”系列活动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圆满成功,大家的消防安全意识大有提高,同时更获得了有效地消防安全知识.此次教育活动,加强了学生良好的习惯的培养,让学生牢固树立“时时讲安全,处处讲安全”的思想,提高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我校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贯彻消防工作的各项方针,最大限度的避免火灾的危害。
一、立即动员部署。
及时将文件要求传达到各旅游企业,对照文件要求,制定活动开展计划,决定从8月份起至11月份,在全市旅游行业开展消防安全大宣传大培训大警示活动。要求各旅行社、A级景区、星级酒店等旅游企业要积极参与并认真开展相关活动。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
活动开展期间,我局指导各旅游企业利用员工大会、板报、宣传栏、LED屏、微信公众号、局域网等有效载体,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大力宣传、宣讲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局要求各旅游企业在个景区景点、酒店大堂、旅行社门店、旅游大巴车显眼处张贴、宣传旅游行业消防安全提示,循环播放消防安全教育短片,如宾馆住宿、乘坐交通工具、禁带火种,景区消防等旅游行业消防安全提示,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在各A级景区、星级酒店发放旅游消防安全宣传材料200余份。
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
8月份,我局联合市消防大队,组织全市旅游企业相关人员40人到市消防中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培训内容包括灭火器的使用、高压水枪的使用、新式灭火器材的观摩、应急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四、加强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8月份我局联合市消防大队对部分旅游企业进行深入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部分消防设施存在故障,企业立即采取措施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组织相关执法人员深入企业开展中秋国庆节前安全大排查。由分管领导带队分别深入星级酒店、旅行社、A级景区等企业开展排查行动,针对各类火灾事故容易频发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通过检查和隐患整改,及时把消防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的状态。
五、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
活动开展期间,我局每天安排值班人员值班、领导带班;在国家70周年大庆期间,我局及各企业每天确保人员值班,全局人员及企业相关负责人的手机每天24小时开机,随时保持联络;按时上报有关情况,及时上传下达,确保信息畅通。
前段时间的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我xx社区按照上级的要求和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社区实际,积极制定和采取各种有效,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全面落实宣传。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我xx社区以预防和遏制重大特大火灾事故为目标,力求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和社区居民的积极性,从自身做起,形成全社区人人参与消防,人人关心消防的良好氛围,增强消防、法规意识和学习消防安全常识的积极性,走消防工作社会化道路,力争开创我社区消防工作的崭新局面。
一、领导重视、机制健全、措施得力
领导重视,组织有力是开展好消防宣传工作的根本保障。为确保今年我社区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按要求,成立了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切实抓好消防安全消防宣传的各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增强安全意识
今年的消防宣传活动以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高火场自救能力为重点,以减少火灾人员伤亡为目标。社区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切实抓好消防安全消防宣传的各项工作。在社区内设立了消防安全宣传站,制作了横幅、宣传板,向居民发放防火宣传材料;走访空巢老人、残疾人、人家属,提醒其对病人加强监护;各居民楼道内的堆积物,划出小区内限放、禁放烟花爆竹区域,并放置了标牌;对社区施工工地、外来人口住所、经营场所进行了安全检查等。社区依照“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加大对中小餐馆、公共场所、“三合一”场所的检查力度。沿街店面过期灭火器药剂全部更换,确保消防安全,创造一个安全的消防环境。
三、认真开展宣传工作,确保宣传活动方案的有效落实
按照上级有关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根据消防安全宣传活动的范围和内容,结合我社区实际情况,组织人员认真开展了宣传活动,并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在居民小区的消防安全宣传周活动,加大了社区消防安全宣传的力度,增强了社区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和火灾逃生自救知识,健全了社区义务消防组织,提出了防火和减少火灾危害的具体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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