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加强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完善什么制度
一是加强退耕还林地的管理。按照“巩固成果、确保质量、完善政策、稳步推进”的总体要求,认真开展了执法检查,严格执行举报制度、公示制度、质量验收制度和资金管理制度。并对7.5万亩退耕还林进行抚育管理。4月中旬,资中县银山镇在退耕还林工程发生严重违规违纪事件后,我市及时对退耕还林等林业重点工程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工作,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坚决维护退耕农户的切身利益。经自查,我市林业项目建设中未发现虚报、冒领等情况,2003年以来项目历年任务完成率为100%,保存率93%,工程建设成效显著。
二是积极落实天保工程森林管护责任,按照作业设计方案,把全市101万亩森林管护任务分解落实到九个管护单位和19个乡镇,逐级分解落实到每一个管护人员,签订了新的管护合同,确保了天保工程目标、任务、资金、责任的落实,保证了“山有人管,林有人护”。完成天保公益林建设任务14000亩,超任务40%。
三是推进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今年上半年完成了自然保护区二期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年底有望开工。加强对大熊猫的日常巡护工作,搜集了大量的非常有价值的实物资料和图片资料,提取了宝贵的数据;加强武装巡护,对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实施保护;将保护区的保护工作与社区的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积极开展了社区教育,举办了2期社区生态保护及生态旅游培训班,培训70人次;承办了大熊猫“盛林一号”放归两周年纪念活动和成都市第二届“观鸟大赛”;加强科研协作,成功举办了世界自然基金会的岷山生态旅游社区标准化培训班,省内12个保护区参加培训;主办了岷山山系大熊猫保护交流会;协助承办了中俄两栖爬行动物生物多样性及保护学术研讨会;接受了世界自然基金会全球总干士吉姆.利普对龙溪-虹口保护区的考察;成功争取到大熊猫可食竹基地建设,现己完成500亩造林任务,己通过市局初检;接待了西班牙皇家动物园副园长慕兰先生一行6人对保护区的访问和考察。通过以上工作进一步加强了保护区国际合作平台的功能。
四是加强中日示范林的抚育管理,完成示范林的日常管护,并实施幼林抚育一次。今年为庆祝中日邦交正常化35周年,国家林业局和日本林野厅在我市举行了隆重的植树纪念仪式。经过中日双方专家检查,示范林建设受到高度评价,为我市项目建设树立了良好形象。
五是推进农田防护林建设。完成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防护林建设300亩,完成全年任务的100%,并顺利通过成都市检查组的检查验收,并受到了检查组的好评。
六是抓好成都市林业和园林管理局下达的“惠民”工程—天马镇建华村绿色家园示范小区的建设工作,全面完成施工,并通过了成都市局的检查和验收。另外还围绕创建森林城市和创建一流生态旅游城市,新建公共绿地4处,新增绿化面积290000平方米,使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0.7平方米。
城市规模扩大、人口增加、生态环境压力加大,是世界城市发展的一个共同特点。建设生态结构合理、生态服务功能高效的城市生态系统,推动生态化城市建设,已成为世界城市发展的新潮流。一般意义上的城市绿化建设已经难以满足改善城市整体生态环境要求,不适应城市居民对绿化建设日益多样的需求,这就要求城市绿化建设必须突破过去局限于建成区和以视觉效果为主的思路,城市与郊区一体考虑,绿化、美化与生态化相协调,在整个市域范围加快以城市森林为主的绿化建设。城市林业是一项影响长远、战略性强的事业,要求有长远、全局的眼光。科学的规划是保障林业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这里主要以北京、广州城市林业规划研究为基础,对城市林业发展规划问题进行探讨,以期为我国其他城市制定城市森林建设总体规划提供借鉴和帮助。
一、指导思想
随着我国林业发展战略的转变,林业建设既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人居质量的重要途径,也是最能够体现现代林业特色,提高城市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有效举措。因此,城市林业发展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确立生态建设、生态安全、生态文明的总体战略,使林业更好地服务于城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在建设范围上,要面向整个市域
现代城市发展带来的生态问题已经不仅仅是传统的建成区范围所能够解决的,城市开放性、污染物的长期淀积与扩散、人们日常活动空间的不断拓展等,都要求以森林、树木为主的城市绿化建设必须面向整个市域范围,并兼顾与周边生态建设的协调。
2、在服务对象上,要突出城市和人两个主体
城市林业核心任务是服务城市和人这两个主题。因此,在发展方向和功能定位上必须以满足这两个主体的核心需求为导向,重点是为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服务,满足人们对林业的多种需求。无论是树种选择、配置,还是经营管护都要有利于人们的身心健康。
3、在规划依据上,要深入分析与城市林业有关的现实和潜在问题
城市林业建设的主要目的是服务于城市和人的需求。因此,首先要对规划范围内与城市林业建设有关的现实生态环境问题,如大气污染、水土流失、热岛效应、土壤与水体污染等状况进行深入分析,并针对未来城市发展可能出现的新问题也要预先考虑,根据这些情况和居民的环境需求进行游憩林地、污染防护林、功能区隔离林等设置。
4、在发展思路上,要提出有特色的核心理念
从城市实际出发,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生态建设为主的城市林业发展战略,确定具有地域特色的发展理念,比如在北京提出“建设绿色北京,构筑生态城市 ”,在广州提出“建设岭南绿色名城,打造南粤生态家园”,在扬州提出“打造绿杨城郭,建设生态扬州”为基本理念,使之成为被各方所熟悉和牢记的一个口号式远景目标。
⑵ 绥棱林业局林长制制度怎么写
摘要 2021年,全县林长制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贯彻考察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⑶ 天然林保护培训的目的
安全教育培训的目的和作用
安全教育培训目的是防止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安全素质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安全意识,二是安全知识,三是安全技能。
首先,安全教育培训主要是提高学员员的安全意识。只有掌握了这些内容,才能进一步提高每一位员工的安全意识,时刻绷紧头脑中安全这根弦,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
其次,安全培训教育是使学员学习安全知识,在驾驶教练工作中,需要每一位教练员教会学员掌握生产知识,安全知识,只有掌握了操作过程的各种知识,特别是掌握了安全知识,才能够在具体驾驶操作时得心应手,如鱼得水,减少和避免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安全培训教育是让学员掌握安全技能。安全技能是人为了安全地完成操作任务,经过训练而获得的完善化、自动化的行为方式。只有掌握了安全技能,才能实现工作中的正确操作,有效避免盲目蛮干;掌握的安全技能越多,安全技能越高,安全事故的发生率就越低。
安全素质包括的三个方面相互交叉,密切联系,不可分割。安全意识提高了,就会自觉学习安全知识,掌握安全技能;安全知识掌握的越多,安全意识水平越高;有些安全生产知识,同时又是安全技能知识;有些安全知识即是为了提高安全意识,又是为了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公司员工的安全素质,仅靠安全教育培训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每一位员工平时加强安全知识和岗位操作知识的学习,认认真真的学,持之以恒的学;还需要公司领导制定政策、宏观指挥协调、正确引导。只要公司各位领导和每一位员工,上下努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就一定能够使公司每一位干部、员工的安全素质上一个大的台阶,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从而避免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
⑷ 《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要注意什么
国有林场改革方案
保护森林和生态是建设生态文明的根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森林与生态保护制度是首要任务。国有林场是我国生态修复和建设的重要力量,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在大规模造林绿化和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工作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为保护国家生态安全、提升人民生态福祉、促进绿色发展、应对气候变化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长期以来,国有林场功能定位不清、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支持政策不健全,林场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挑战。为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促进国有林场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生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国有林场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按照分类推进改革的要求,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推动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实现管护方式创新和监管体制创新,推动林业发展模式由木材生产为主转变为生态修复和建设为主、由利用森林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转变为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场新体制,为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保护生物多样性、建设生态文明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导向、保护优先。森林是陆地生态的主体,是国家、民族生存的资本和根基,关系生态安全、淡水安全、国土安全、物种安全、气候安全和国家生态外交大局。要以维护和提高森林资源生态功能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最严格的国有林场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国有森林资源不破坏、国有资产不流失,为坚守生态红线发挥骨干作用。
——坚持改善民生、保持稳定。立足林场实际稳步推进改革,切实解决好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林场稳定。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以“因养林而养人”为方向,根据各地林业和生态建设实际,探索不同类型的国有林场改革模式,不强求一律,不搞一刀切。
——坚持分类指导、省级负责。中央对各地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实行分类指导,在政策和资金上予以适当支持。省级政府对国有林场改革负总责,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改革措施。
(三)总体目标。到2020年,实现以下目标:
——生态功能显著提升。通过大力造林、科学营林、严格保护等多措并举,森林面积增加1亿亩以上,森林蓄积量增长6亿立方米以上,商业性采伐减少20%左右,森林碳汇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有效增强,森林质量显著提升。
——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通过创新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多渠道加大对林场基础设施的投入,切实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拓宽职工就业渠道,完善社会保障机制,使职工就业有着落、基本生活有保障。
——管理体制全面创新。基本形成功能定位明确、人员精简高效、森林管护购买服务、资源监管分级实施的林场管理新体制,确保政府投入可持续、资源监管高效率、林场发展有后劲。
二、国有林场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界定国有林场生态责任和保护方式。将国有林场主要功能明确定位于保护培育森林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与功能定位相适应,明确森林资源保护的组织方式,合理界定国有林场属性。原为事业单位的国有林场,主要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等生态公益服务职责的,继续按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管理,从严控制事业编制;基本不承担保护和培育森林资源、主要从事市场化经营的,要推进转企改制,暂不具备转企改制条件的,要剥离企业经营性业务。目前已经转制为企业性质的国有林场,原则上保持企业性质不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公益林管护,或者结合国有企业改革探索转型为公益性企业,确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由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其属性。
(二)推进国有林场政事分开。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国有林场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落实国有林场法人自主权。在稳定现行隶属关系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区位、规模和生态建设需要等因素,合理优化国有林场管理层级。对同一行政区域内规模过小、分布零散的林场,根据机构精简和规模经营原则整合为较大林场。科学核定事业编制,用于聘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骨干林业技能人员,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强化对编制使用的监管,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三)推进国有林场事企分开。国有林场从事的经营活动要实行市场化运作,对商品林采伐、林业特色产业和森林旅游等暂不能分开的经营活动,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鼓励优强林业企业参与兼并重组,通过规模化经营、市场化运作,切实提高企业性质国有林场的运营效率。加强资产负债的清理认定和核查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加快分离各类国有林场的办社会职能,逐步将林场所办学校、医疗机构等移交属地管理。积极探索林场所办医疗机构的转型或改制。根据当地实际,逐步理顺国有林场与代管乡镇、村的关系。
(四)完善以购买服务为主的公益林管护机制。国有林场公益林日常管护要引入市场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面向社会购买服务。在保持林场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的前提下,按照科学规划原则,鼓励社会资本、林场职工发展森林旅游等特色产业,有效盘活森林资源。企业性质国有林场经营范围内划分为公益林的部分,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公益林核定等级分别安排管护资金。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公益林管护,提高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
(五)健全责任明确、分级管理的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森林资源产权制度,建立健全林地保护制度、森林保护制度、森林经营制度、湿地保护制度、自然保护区制度、监督制度和考核制度。按照林地性质、生态区位、面积大小、监管事项、对社会全局利益影响的程度等因素由国家、省、市三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级监管,对林地性质变更、采伐限额等强化多级联动监管,充分调动各级监管机构的积极性。保持国有林场林地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严禁林地转为非林地。建立制度化的监测考核体制,加强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情况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政绩的重要依据。加强国家和地方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管理档案,定期向社会公布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状况,接受社会监督,对国有林场场长实行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离任审计。实施以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和严格控制采伐量为核心的国有林场森林资源经营管理制度,按森林经营方案编制采伐限额、制定年度生产计划和开展森林经营活动,各级政府对所管理国有林场的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探索建立国有林场森林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利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开展森林旅游等,应当与国有林场明确收益分配方式;经批准占用国有林场林地的,应当按规定足额支付林地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植被恢复费和职工社会保障费用。启动国有林场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工程,合理确定国有林场森林商业性采伐量。加快研究制定国有林场管理法律制度措施和国有林场中长期发展规划等。探索建立国家公园。
(六)健全职工转移就业机制和社会保障体制。按照“内部消化为主,多渠道解决就业”和“以人为本,确保稳定”的原则妥善安置国有林场富余职工,不采取强制性买断方式,不搞一次性下岗分流,确保职工基本生活有保障。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安置:一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从事森林管护抚育;二是由林场提供林业特色产业等工作岗位逐步过渡到退休;三是加强有针对性的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和引导部分职工转岗就业。将全部富余职工按照规定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范畴,平稳过渡、合理衔接,确保职工退休后生活有保障。将符合低保条件的林场职工及其家庭成员纳入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
三、完善国有林场改革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
(一)加强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要体现生态建设需要,不能简单照搬城市建设。各级政府将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政府建设计划,按照支出责任和财务隶属关系,在现有专项资金渠道内,加大对林场供电、饮水安全、森林防火、管护站点用房、有害生物防治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将国有林场道路按属性纳入相关公路网规划。加快国有林场电网改造升级。积极推进国有林场生态移民,将位于生态环境极为脆弱、不宜人居地区的场部逐步就近搬迁到小城镇,提高与城镇发展的融合度。落实国有林场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政策。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按照行政隶属关系,经城市政府批准,依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标准和要求,允许国有林场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并依法依规办理土地供应和登记手续。
(二)加强对国有林场的财政支持。中央财政安排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解决国有林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和分离林场办社会职能问题。省级财政要安排资金,统筹解决国有林场改革成本问题。具备条件的支农惠农政策可适用于国有林场。将国有贫困林场扶贫工作纳入各级政府扶贫工作计划,加大扶持力度。加大对林场基本公共服务的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林场与周边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加强对国有林场的金融支持。对国有林场所欠金融债务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按照平等协商和商业化原则积极进行化解。对于正常类金融债务,到期后依法予以偿还;对于国有或国有控股金融机构发放的、国有林场因营造公益林产生的不良债务,由中国银监会、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等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化解政策;其他不良金融债务,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偿还的,经审核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贷款展期等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符合呆账核销条件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核销。严格审核不良债务,防止借改革逃废金融机构债务。开发适合国有林场特点的信贷产品,充分利用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政策,拓宽国有林场融资渠道。
(四)加强国有林场人才队伍建设。参照支持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发展相关政策,引进国有林场发展急需的管理和技术人才。建立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适当放宽艰苦地区国有林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适当提高国有林场林业技能岗位结构比例,改善人员结构。加强国有林场领导班子建设,加大林场职工培训力度,提高国有林场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四、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任务
(一)加强总体指导。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职能分工抓紧制定和完善社会保障、化解债务、职工住房等一系列支持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林业局要做好统筹协调工作,根据不同区域国有林场实际,切实做好分类指导和服务,加强跟踪分析和督促检查,适时评估方案实施情况。方案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国务院。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对国有林场改革负总责,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具体方案,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目标。加强国有林场管理机构建设,维护国有林场合法权益,保持森林资源权属稳定,严禁破坏国有森林资源和乱砍滥伐、滥占林地、无序建设。做好风险预警,及时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
保护森林和生态是建设生态文明的根基,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森林与生态保护制度是首要任务。国有林区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和森林资源培育战略基地,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最重要的基础设施,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国家经济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但长期以来,国有林区管理体制不完善,森林资源过度开发,民生问题较为突出,严重制约了生态安全保障能力。为积极探索国有林区改革路径,健全国有林区经营管理体制,进一步增强国有林区生态功能和发展活力,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国有林区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以发挥国有林区生态功能和建设国家木材战略储备基地为导向,以厘清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各方面关系为主线,积极推进政事企分开,健全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创新资源管护方式,完善支持政策体系,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有利于改善生态和民生、有利于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区新体制,加快林区经济转型,促进林区森林资源逐步恢复和稳定增长,推动林业发展模式由木材生产为主转变为生态修复和建设为主、由利用森林获取经济利益为主转变为保护森林提供生态服务为主,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生态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为本、保护优先。尊重自然规律,实行山水林田湖统筹治理,重点保护好森林、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确保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加、生态产品生产能力持续提升、生态功能持续增强。
——注重民生改善、维护稳定。改善国有林区基础设施状况,积极发展替代产业,促进就业增收,保障职工基本生活,维护林区社会和谐稳定。
——促进政企政事分开、各负其责。厘清政府与森工企业的职能定位,剥离森工企业的社会管理和办社会职能,加快林区所办企业改制改革,实现政府、企业和社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强化统一规划、融合发展。破除林区条块分割的管理模式,将林区纳入所在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林区社会融入地方、经济融入市场。
——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充分考虑国有林区不同情况,中央予以分类指导,各地分别制定实施方案,科学合理确定改革模式,不搞一刀切,循序渐进,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林区改革发展道路。
(三)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理顺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实现政企、政事、事企、管办分开,林区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得到进一步强化,森林资源管护和监管体系更加完善,林区经济社会发展基本融入地方,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职工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区分不同情况有序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重点国有林区森林面积增加550万亩左右,森林蓄积量增长4亿立方米以上,森林碳汇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有效增强,森林资源质量和生态保障能力全面提升。
二、国有林区改革的主要任务
(一)区分不同情况有序停止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确保森林资源稳步恢复和增长。明确国有林区发挥生态功能、维护生态安全的战略定位,将提供生态服务、维护生态安全确定为国有林区的基本职能,作为制定国有林区改革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基本出发点。研究提出加强国有林区天然林保护的实施方案。稳步推进黑龙江重点国有林区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试点,跟踪政策实施效果,及时总结经验。在试点基础上,有序停止内蒙古、吉林重点国有林区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全面提升森林质量,加快森林资源培育与恢复。
(二)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国有林区政企分开。在地方政府职能健全、财力较强的地区,一步到位实行政企分开,全部剥离企业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交由地方政府承担,人员交由地方统一管理,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在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先行在内部实行政企分开,逐步创造条件将行政职能移交当地政府。
(三)逐步形成精简高效的国有森林资源管理机构。适应国有林区全面停止或逐步减少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和发挥生态服务主导功能的新要求,按照“机构只减不增、人员只出不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原则,分类制定森工企业改制和改革方案,通过多种方式逐年减少管理人员,最终实现合理编制和人员规模,逐步建立精简高效的国有森林资源管理机构,依法负责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及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逐步整合规模小、人员少、地处偏远的林场所。
(四)创新森林资源管护机制。根据森林分布特点,针对不同区域地段的生产季节,采取行之有效的管护模式,实行远山设卡、近山管护,加强高新技术手段和现代交通工具的装备应用,降低劳动强度,提高管护效率,确保管护效果。鼓励社会公益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公益林管护,提高全社会生态保护意识。创新林业生产组织方式,造林、管护、抚育、木材生产等林业生产建设任务,凡能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实现的要面向社会购买。除自然保护区外,在不破坏森林资源的前提下,允许从事森林资源管护的职工从事林特产品生产等经营,增加职工收入。积极推动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林区企业改制,提高林区发展活力。
(五)创新森林资源监管体制。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森林资源产权制度,建立健全林地保护制度、森林保护制度、森林经营制度、湿地保护制度、自然保护区制度、监督制度和考核制度。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产权归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管理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和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审批。研究制定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监督管理法律制度措施。进一步强化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派驻地方的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的监督职能,优化监督机构设置,加强对重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监督。建立健全以生态服务功能为核心,以林地保有量、森林覆盖率、森林质量、护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为主要指标的林区绩效管理和考核机制,实行森林资源离任审计。科学编制长期森林经营方案,作为国有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主要遵循和考核国有森林资源管理绩效的依据。探索建立国家公园。
(六)强化地方政府保护森林、改善民生的责任。地方各级政府对行政区域内的林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森林资源保护负总责。要将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投资计划。切实落实地方政府林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国有林区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的变化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约束性指标。林地保有量、征占用林地定额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省级政府对组织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负全责,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省”。地方各级政府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
(七)妥善安置国有林区富余职工,确保职工基本生活有保障。充分发挥林区绿色资源丰富的优势,通过开发森林旅游、特色养殖种植、境外采伐、林产品加工、对外合作等,创造就业岗位。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森林管护、人工造林、中幼龄林抚育和森林改造培育的支持力度,推进职工转岗就业。对符合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的,由地方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统筹解决社会保险补贴,对跨行政区域的国有林业单位,由所在的市级或省级政府统筹解决。
三、完善国有林区改革的政策支持体系
(一)加强对国有林区的财政支持。国有林区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后,中央财政通过适当增加天保工程财政资金予以支持。结合当地人均收入水平,适当调整天保工程森林管护费和社会保险补助费的财政补助标准。加大中央财政的森林保险支持力度,提高国有林区森林资源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大对林区基本公共服务的政策支持力度,促进林区与周边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加强对国有林区的金融支持。根据债务形成原因和种类,分类化解森工企业金融机构债务。对于正常类金融债务,到期后应当依法予以偿还。对于确需中央支持化解的不良类金融债务,由中国银监会、财政部、国家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在听取金融机构意见、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切实可行、有针对性的政策,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严格审核不良债务,防止借改革逃废金融机构债务。开发适合国有林区特点的信贷产品,拓宽林业融资渠道,加大林业信贷投放,大力发展对国有林区职工的小额贷款。完善林业信贷担保方式,完善林业贷款中央财政贴息政策。
(三)加强国有林区基础设施建设。林区基础设施建设要体现生态建设需要,不能简单模仿城市建设、建造繁华都市。各级政府要将国有林区电网、饮水安全、管护站点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政府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将国有林区道路按属性纳入相关公路网规划,加快国有林区棚户区改造和电网改造升级,加强森林防火和有害生物防治。国家结合现有渠道,加大对国有林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
(四)加快深山远山林区职工搬迁。将林区城镇建设纳入地方城镇建设规划,结合林区改革和林场撤并整合,积极推进深山远山职工搬迁。充分考虑职工生产生活需求,尊重职工意愿,合理布局职工搬迁安置地点。继续结合林区棚户区改造,进一步加大中央支持力度,同时在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时给予倾斜。林场撤并搬迁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参照执行独立工矿区改造搬迁政策。切实落实省级政府对本地棚户区改造工作负总责的要求,相关省级政府及森工企业也要相应加大补助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当地政府要积极研究结合公共租赁住房等政策,解决其住房困难问题。拓宽深山远山林区职工搬迁筹资渠道,加大金融信贷、企业债券等融资力度。切实落实棚户区改造住房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五)积极推进国有林区产业转型。推进大小兴安岭、长白山林区生态保护与经济转型,积极发展绿色富民产业。进一步收缩木材采运业,严格限制矿业开采。鼓励培育速生丰产用材林特别是珍贵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大力发展木材深加工、特色经济林、森林旅游、野生动植物驯养繁育等绿色低碳产业,增加就业岗位,提高林区职工群众收入。利用地缘优势发展林产品加工基地和对外贸易,建设以口岸进口原料为依托、以精深加工为重点、以国内和国际市场为导向的林产品加工集群。支持国有优强企业参与国有林区企业的改革重组,推进国有林区资源优化配置和产业转型。选择条件成熟的地区开展经济转型试点,支持试点地区发展接续替代产业。
四、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各项任务
(一)加强对改革的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密切配合,按照本意见要求制定和完善社会保障、化解债务、职工住房等一系列支持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林业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和分类指导,抓好督促落实。各有关省(自治区)要对本地区国有林区改革负总责,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和要求,及时发现和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落实好各项改革任务。
(二)注重试点先行、有序推进。要充分考虑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积极探索,稳妥推进改革。各有关省(自治区)可以按照本意见精神,选择部分工作基础条件较好的国有林业局先行试点,积累改革经验,再逐步推广。
(三)严格依法依规推进改革。要强化各级政府生态保护责任,加强森林资源监管,加强对森林资源保护绩效的考核,严格杜绝滥占林地、无序建设、乱砍滥伐、破坏森林资源的现象。要认真执行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严格纪律要求,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要依法保障林区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林区和谐稳定。
⑸ 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安徽
法律分析:《意见》包括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基本原则、组织体系、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5个部分。主要内容包括:(一)林长制目标要求。《意见》提出在合肥、安庆、宣城等地先行试点的基础上,2018年在全省推开,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机制,为实现森林资源有序利用、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提供制度保障。到2021年,全面完成林业增绿增效行动计划,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到2030年,全省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法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生态产品和林产品供给能力全面增强,更好实现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有机统一,为子孙后代留下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优美环境。(二)林长制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尊重自然、尊重科学,坚持创新发展、改善民生,坚持党政同责、部门联动,坚持严格考核、强化监督五个基本原则。(三)林长制组织体系。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体系。省、市、县(市、区)设立总林长,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立副总林长,由党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市、县(市、区)根据实际需要,分区域设立林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乡镇(街道)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村(社区)设立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担任。县级以上建立相应的林长会议制度和林长制办公室。省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四)林长制主要任务。根据我省森林资源特点,按照问题导向,提出五项主要任务:一是加强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二是推进城乡造林绿化,到2021年全省森林覆盖率达到31%以上;三是提升森林质量效益,不断增强森林生态服务、林产品供给和碳汇能力,助力脱贫攻坚,促进农民致富;四是预防治理森林灾害,重点抓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五是强化执法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破坏林业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五)林长制保障措施。《意见》提出各级党委、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抓紧制定出台工作方案、相关制度措施和考核办法,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明确承担林长制办公室工作的部门及责任人员。省、市、县(市、区)总林长负责组织对下一级林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生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社会监督,增强全社会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共同推进美丽中国和美好安徽建设。
法律依据: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林长制的意见》规定: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和重要资源,林业建设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近年来,我省以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进林业改革与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但与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期待相比还有差距,森林资源总量不足、结构不优、效益不高的问题仍然存在,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任务依然艰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和对塞罕坝林场所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好山好水保护好,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努力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建立林长制。
⑹ 茂名市森林防火联防条例
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森林防火区的防火联防工作。
本条例所称森林防火区是指林地以及距离林地边缘五十米范围内的区域。第三条森林防火联防实行自防为主、联防联控、防消结合、毗邻互助的原则。第四条森林防火联防实行林长制,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本行政区域林长,承担森林防火联防工作的主要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市人民政府负责本市森林防火联防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联防工作。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联防工作的具体实施,并结合当地实际,组建专业或者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
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本经济功能区内的森林防火联防工作。
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将森林防火联防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第五条市、区(县级市)林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森林防火联防的具体工作。
市、区(县级市)应急管理部门在森林防火联防中负责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日常工作。各级消防救援机构协同配合地方森林消防队伍开展森林灭火救援工作。
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森林防火联防的相关工作。第六条有森林防火任务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推动将森林防火联防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公布森林防火联防联系人及其电话,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森林防火联防工作。
森林防火联防联系人由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担任,负责接收和报送火情信息,管理防火灭火设备,组织村民、居民参加消防知识培训和森林防火演练。第七条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配置必要的防火灭火设施设备,发生火情时及时报告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所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并采取早期防火灭火措施,控制火情。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经常性开展森林防火联防的宣传活动,普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全民的防火联防意识。第九条本市森林防火区实行网格化管理,各级林长应当划定网格区块并明确责任人,相邻的网格区块应当建立防火联防值勤通报制度,实行信息共享。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森林防火联防预警通讯系统,充分运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建立完善火险预警、火情监测、通讯通报和防灭火联动等机制。林业、应急管理部门以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采集、更新相关信息和数据。第十一条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联合检查制度,定期组织林业、应急管理等部门检查各地森林防火联防工作。第十二条市、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森林防火联防巡护工作,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建设和管理护林员队伍,明确其巡护森林、管理野外用火、及时报告火情职责,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保障护林员装备与经费。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上级政府及林业、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指导下,组织有森林防火任务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森林防火联防巡查工作。第十三条发生森林火灾后,森林火灾所在镇(街道)应当立即启动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组织设立现场指挥部,并由林长指挥开展以下工作:
(一)及时将森林火灾发生的具体位置、规模、毗邻镇(街道)的情况报告上一级林长并报送预警通讯系统;
(二)组织疏散森林火灾发生区域群众;
(三)组织专业或者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进行扑救;
(四)及时通知毗邻镇(街道)林长;
(五)动员相关村民、居民参与疏散与救援工作;
(六)组织划定火灾防控区域和防控时间段并向社会公布;
(七)加强森林火灾发生区域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第十四条接到森林火灾所在镇(街道)或者上一级林长的森林火灾通知后,毗邻镇(街道)林长应当立即组织开展以下工作:
(一)评估森林火灾对本行政区域可能造成的影响;
(二)研究相关区域群众疏散和火灾防控方案;
(三)支援发生森林火灾的镇(街道);
(四)划定火灾防控区域和防控时间段并向社会公布。
⑺ 世界森林覆盖率排名
津云新闻讯:3月21日是世界森林日,记者从蓟州区林业部门获悉,截至2021年底,全区森林覆盖率30.11%,位列天津市第一。到2025年,蓟州区将完成“林长制”任务指标,全区森林覆盖率达到31.02%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98万立方米以上。
在强化森林资源灾害防控方面,蓟州区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地方政府责任制,组建380人专业、半专业扑救队伍,定期开展防灭火专业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在防火关键期,明确禁火区域、禁火时限和“十严禁”内容,严防严控高火险区域一切擅自进山入林和野外用火行为,300名巡护员开展地面巡护,使用视频监控、林火卫星等先进设备实时监测北部山区火情,租赁直升机开展巡护及扑救,确保早发现、早处置;同时,利用两台一报、村村通广播、宣传车、悬挂横幅以及开设森林防火直播节目等途径,2019年以来,蓟州区已实现两个年度零火灾。
在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方面,构建全覆盖监测网络,监测覆盖面积90多万亩,测报准确率95%以上;成立专职队伍集中开展产地检疫,年检面积3万余亩,种苗产地检疫率100%;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松材线虫、美国白蛾防治工作,特别在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上,自2018年发现第一棵枯死松树到拔除疫区仅用两年,受到了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专家的高度认可;2021年3月,国家林草局发布公告,撤销蓟州区松材线虫病疫区。
在深化森林领域改革方面,2020年,九龙山国家森林公园入选全国第一批国家森林康养基地。同时,蓟州区先后引进大果榛子、油蟠桃、软枣猕猴桃、阳丰甜柿等优新品种,引进推广板栗抓大放小修剪、蓝莓熊蜂授粉等新技术,黄花山核桃、红香酥梨、蓝莓通过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认定,在塘承高速和津蓟铁路两侧发展油用牡丹2万亩,嫁接观赏牡丹150万株,杨津庄镇、上仓镇建成2000亩鲜切花基地,栽植芍药鲜切花198万株,年销售额预计可达到5000余万元。2021年12月,该项目被国家林草局批准为国家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
下一步,蓟州区将保好森林资源“存量”,不断完善“林长制”体系,强化森林、园林、湿地和自然保护地、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古树名木保护,加强公益林、天然林管护,依法严厉打击“毁绿损绿”违法行为,压实森林防灭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推动完善京津冀联防联控机制,积极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重点在北部山区实施封山育林和现有林改造提升工程,通过“引乔入灌”等举措,增加彩叶树种,扩大森林蓄积量、增加碳汇量、提升森林景观,提高林业发展“质量”,深度开发油用牡丹、切花芍药、药材等林下经济产业,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换通道,助力乡村振兴。(津云新闻记者霍艳华)
责任编辑:徐荣光_0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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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森林覆盖率排名 - : 欧洲森林覆盖率总体为30% ,有关资料介绍,欧洲各国的森林覆盖率普遍很高,一般国家都达到40%以上.其中,芬兰 挪威 瑞典位居前三名,分别为66.7%,61%,55%.从上世纪70年代到现在,欧洲的森林覆盖率总体上基本没怎么变化,主要是因为发达的经济水平,富裕的生活使人们更加注重健康,更加有意识地保护环境,在欧洲从城市到乡村,除了正在施工的工地,很少看到裸露的黄土.另外各国政府也极力向人民宣传森林对人类的重要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保持现状.挪威60%左右,瑞典54%,德国30%,法国27%,
世界森林覆盖率排行榜 - :全世界平均的森林覆盖率为22.0%,北美洲为34%,南美洲和欧洲均为30%左右,亚洲为15%,太平洋地区为10%,非洲仅6%. 森林最多的洲是拉丁美洲,占世界森林面积的24%,森林覆盖率达到44%....
各国森林覆盖率排名各约多少平方千米? - : 世界上森林覆盖率排在前十位的国家依次为苏里南(南美洲),森林覆盖率为95%;所罗门群岛(大洋州),森林覆盖率为90%;法属圭亚那(南美洲),森林覆盖率为80.2%;圭亚那(南美洲),森林覆盖率为76.1%;扎伊尔(非洲),森林覆盖率为75.3%;加蓬(非洲),森林覆盖率为74.7%;朝鲜(亚洲),森林覆盖率为74.4%;柬埔寨(亚洲),森林覆盖率为73.8%;文莱(亚洲),森林覆盖率为71.9%;不丹(亚洲),森林覆盖率为69.8%.世界平均森林覆盖率为22%,我国森林覆盖率仅为12.98%,列世界各国第121位.
中国,日本,美国,俄罗斯,芬兰这几个国家的森林覆盖率各是多少? - : 中国森林面积1.95亿公顷,森林覆盖率20.36% 美国森林面积2.98亿公顷,森林覆盖率33% 俄罗斯森林面积7.635亿公顷,森林覆盖率46.6% 日本森林面积0.249亿公顷,森林覆盖率67% 芬兰森林面积0.225亿公顷,森林覆盖率66.5%
世界各国森林覆盖率:日本67%,韩国64%,挪威60%左右,瑞典54%,巴西50-60%,加拿大44%德国30%,美国33%.法国27%,印度23%,中国16.5%.全球森林主要集中在南美、俄罗斯、中非和东南业.这4个地区占有全世界60%的森林,其中尤以俄罗斯、 巴西、印尼和民主刚果为最,4国拥有全球40%的森林.
世界森林覆盖率前三名是哪些国家? - : 国家 日本 芬兰 巴西 瑞典 加拿大 美国 法国 中国 森林覆盖率 66.7% 66% 58% 57% 39% 31.3% 27% 14%
世界森林覆盖率排行榜 - : 日本
世界上哪个国家的森林覆盖率最高 - : 原发布者:儒雅的林子88 世界各国森林覆盖率排名森林覆盖率亦称森林覆被率,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森林面积占土地面积的百分比,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森林面积占有情况或森林资源丰富程度及实现绿化程度的指标,又是确定森林经营和开发...
世界上森林覆盖率最高的国家是( )..... - : 答案分别是:芬兰76.7% 瑞典68.9% 日本67.8% 世界上森林保护最好的国家是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