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
1、不要只看服务对象的问题、需要、限制级弱项,要多强调他们的长处和强项。在这一点上之后又同工提问:我们关注服务对象的强项, 但是他的问题依旧存在啊?这个怎么办?甘sir反问:那我们不去关注强项,问题就不存在了吗?关注强项是从强项入手,而不是指不去管他的问题。但是现在越 来越多的同工更多的关注问题,每次和服务对象一见面就谈问题。这个并不能很好的促成问题的解决。
2、服务对象不只带来问题,也带来资源。
3、多从服务对象 强项及能力入手。
4、不说“不”,要说“行”。
5、服务对象才是专家。服务对象才最了解他专家的问题。社工应放下自己的专家身份,与服务对象一起参与,一 起去做。我们是大学毕业,但是只是4年,而服务对象是几十年的社会大学的学生,或者他是社会大学的博士,所以我们要尊重服务对象,服务对象才是专家。
6、 要多寻找及发掘服务对象的强项。如果我们常常都能够发掘到服务对象的长处,每天上班面对的都是找强项和好的,那我们也会乐观一点,正面一些。
2. 关于社区矫正非法经营的矫正方案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0-18
3. 什么是社区矫正如何实施
社区矫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司法行政机关(司法局)及其派出机构(司法所)在相关部门和社会力量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 通过思想改造和劳动改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社区矫正工作是积极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整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罪犯在社区中进行有针对性管理、教育和改造的工作。
(3)社区矫正方案策划要点扩展阅读:
社区矫正制度是司法文明体现:
我国的社区矫正的发展,是充分体现刑事司法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社区矫正的特点就是把罪轻的犯罪分子放在社会上改造,而不是放在监狱里面服刑。其最基本的特点是让其融入到社会里面,促使他得到较快改造。
如果提到在国际人权保障方面中国的成就,社区矫正就是一个重要的表现。不把犯罪分子放在监狱里面而放在外面,人权保障的力度就明显的不一样,这是我国保障人权的发展,也是司法文明的进步。
因此我们要认真总结自己的工作成绩,趁着现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好形势,把社区矫正事业推向更快发展、更有成效的新阶段。
4.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是什么
法律分析:社区矫正工作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实行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法律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八条 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接受委托进行调查评估,提出评估意见;
(二)接收社区矫正对象,核对法律文书、核实身份、办理接收登记,建立档案;
(三)组织入矫和解矫宣告,办理入矫和解矫手续;
(四)建立矫正小组、组织矫正小组开展工作,制定和落实矫正方案;
(五)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实施考核奖惩;审批会客、外出、变更执行地等事项;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情况和行为表现;组织查找失去联系的社区矫正对象,查找后依情形作出处理;
(六)提出减刑、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执行等变更刑事执行建议;
(七)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帮扶,开展法治道德等教育,协调有关方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组织公益活动等事项;
(八)向有关机关通报社区矫正对象情况,送达法律文书;
(九)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管理、监督、培训,落实职业保障;
(十)其他依法应当履行的职责。
省、市两级社区矫正机构主要负责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执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和与同级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对接的案件办理工作。县级社区矫正机构具体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
5.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法律分析:为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加强和创新特殊人群管理, 司法所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制定矫正方案,在对社区矫正人员被判处的刑罚种类、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和生活环境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教育和帮助措施。根据矫正方案的实施效果,适时予以调整。
法律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九条 司法所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制定矫正方案,在对社区矫正人员被判处的刑罚种类、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和生活环境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教育和帮助措施。根据矫正方案的实施效果,适时予以调整。
6. 如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严格交接手续。法院将审判后的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人员的判决书和行政执行通知书派专人送交司法局后,我局明确专人负责办理接收登记手续,并通知试点单位派专人领取有关文书资料,要求司法所负责社区矫正的工作人员及时与矫正对象见面,告知他们在社区矫正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建立相关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以备查验。
二是明确矫正工作人员职责,建立工作评价体系。我局借鉴外地工作经验,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提出了明确细致的工作职责和要求,并建立了对矫正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矫正对象转变情况的考核评价体系,实行一对一矫正制度。
三是对矫正对象分类管理。根据矫正对象的犯罪刑罚的轻重,分为严、宽、普三个等级进行管理。针对不同等级的矫正对象制定针对性的矫正方案,提高矫正质量。要求矫正对象每月要书面汇报一次,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每月与矫正对象谈话一次,要通过走访、座谈、了解矫正对象的思想,行为动态,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建立外出请、销假等制度,确保不出现工作漏洞。
7. 社区矫正方案怎么写
1、加强思想和心理矫正,针对xx情绪易波动,思想也较为幼稚的特点,通过心理疏导和专思想沟通,引导其树立正确人生属观、世界观、价值观。耐心疏导和深入沟通,从心理逐渐矫正,帮助其彻底告别过去的不良思想和不良行为。因此,在平时的矫正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与xx的沟通,通过每周一次的电话汇报和每月的公益劳动和教育学习的机会,争取和其深入交谈,了解其心理历程和心理变化,并适时对症下药,予以耐心帮助。
2、加强人文关怀。青少年心智尚未成熟,处于“叛逆期”,具有较强的逆反心理。因此,在与xx沟通交流中,要特别注意细节,尊重其情感,对其的进步和优点予以及时肯定和表扬,在矫正和教育之外不忘帮助其树立信心,乐观处事。
3、组织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增加他的社会参与度和促进其更好地融入社会,同时增强他的社会责任感。
4、加强法制教育,增强法律意识。
5、引导其关心、关爱他人,多做好事,服务他人,服务社会。
8. 看守所如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
方法如下
(一)衔接接收
1、文书送达:法院、监狱、看守所送达;司法所定期与公安派出所交接有关法律文书;接收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部门转交的有关法律文书。
2、人员交付: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部门转介,司法所接收;司法所定期与公安派出所交接社区服刑人员。
3、登记:司法所工作人员每接收一名社区服刑人员,将其有关情况在《社区服刑人员花名册》进行登记;社区服刑人员本人填写《社区服刑人员登记表》,由司法所工作人员审核后,归入该服刑人员档案。
4、告知:告知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服刑期间其权利义务,宣读《社区矫正告知书》有关规定,发放《社区服刑人员手册》。送达机关送达材料中无《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的,责令社区服刑人员签订保证书。
5、建档:将社区服刑人员判决书复印件或抄件、起诉书复印件或抄件、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出监(所)鉴定表、假释裁定书、暂予监外执行审批表、保外就医征求意见书、保外就医证明书、保外就医取保书、具保书、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等进行整理,建立《社区服刑人员档案》,实行一人一档。
(二)监管改造
1、制定方案:通过社区服刑人员评估表和自评表,以及其它情况反映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实施管理和处遇的级别,制定具体措施,填写《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方案》,归入该服刑人员档案。
2、建立监管小组:建立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公安民警、村(居)委治保工作人员、社工、志愿者、社区服刑人员监护人或亲属参加的监管小组。与管区公安民警、村居干部、社区服刑人员近亲属等签订《社区矫正监管小组工作责任书》,与志愿者签订《社区矫正志愿者帮教协议书》填写《社区矫正监管小组联系簿》;《责任书》、《协议书》归入该服刑人员档案。
3、监督遵规守纪:监督社区服刑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监督管理规定;监督社区服刑人员按规定以电话、书面形式定期向司法所报告思想和活动情况,填写《社区服刑人员汇报记录簿》。
4、走访制度:定期到社区走访,了解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行为、生活状况等情况,填写《社区矫正工作者走访登记簿》。
5、会客制度:审批社区服刑人员接受媒体采访或会见境外非亲属人员,将来访人基本情况、会见事由登记备案,填写《社区服刑人员会客情况登记簿》。
6、请销假制度: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因务工、上学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社区学习或社区劳动的,批准其请假;对社区服刑人员因务工、上学、探亲、就医等特殊原因需请假短期离开居住区域的,向具有审批权限的机关履行审批手续。审批《社区服刑人员请假申请审批表》,填发《社区服刑人员准假通知书》,填写《社区服刑人员请销假登记簿》。
7、迁居制度:社区服刑人员迁居的,向具有审批权限的机关呈报《社区服刑人员迁居审批表》,根据有关规定移交社区服刑人员档案,填写《社区服刑人员迁居登记簿》。
(三)教育矫治
1、个别教育:对社区服刑人员每周电话一次、每月见面一次,进行谈话教育,将谈话的主要内容、存在问题和制定措施记录在《社区服刑人员个别教育记录本》。
2、集体教育:以政策形势、法律法规、道德规范、行为要求等为内容,每月集中辖区内矫正对象开展一次教育活动,填写《社区服刑人员集体活动记录簿》。
3、公益劳动:定期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每月不少于8个小时的社区公益劳动,将劳动情况记录在该服刑人员的《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登记表》内。
4、心理矫正:聘请心理学家、心理医生对矫正对象宣传心理健康知识,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对有心理危机的矫正对象,制定心理治疗方案,实施心理干预。将心理矫正有关数据每季度汇总、填报《社区矫正工作统计表》。
(四)帮困解难
协调有关部门帮助矫正对象解决生活、工作、求学中遇到的困难:落实低保、落实责任田、开展技能培训、进行就业指导、帮助求学复学。将帮困解难有关数据每季度汇总、填报《社区矫正工作统计表》。
(五)考核奖惩
对社区服刑人员每月考评打分,每季度综合考核,对积极接受改造,表现好的,给予物质奖励、表扬、评选积极分子、申报减刑;对违反监管规定,不接受教育改造,表现差的,给予训诫警告、记过处罚;对严重违纪、违法的,给予治安处罚,撤销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对重新犯罪或发现余漏罪的,移交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给予刑事处罚。向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部门呈报《社区服刑人员行政奖惩审批表》,填发《社区服刑人员奖励通知书》、《社区服刑人员处罚通知书》,并将每月考评情况、每季度考核情况、每年度评审情况记录在该服刑人员的《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登记表》内。
(六)解除矫正
社区服刑人员刑期、考验期满和因减刑提前解除矫正的,做好鉴定,填报《社区服刑人员期满鉴定表》,履行审批手续后宣布解除矫正;有余漏罪、重新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处理;暂予监外执行(包含保外就医)条件消失的,收监执行;正常死亡的,根据医院死亡证明书,向上级社区矫正部门报告,非正常死亡的及时向上级社区矫正部门报告。将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矫正的有关情况及在册社区服刑人员的有关情况,每月填报《社区服刑人员情况统计表》。
9. 如何制定社区矫正方案
具体制定矫正方案的步骤。
1、要深入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
在矫正对象入矫后,就要对该矫正对象进行全方位的调查。这也是矫正方案里面的第一项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很多矫正方案里面对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就是简单的对矫正对象一些个人情况、家庭成员关系、成长经历以及刑事判决书上的犯罪事实。更多的矫正对象在行为规范、价值观念、心理健康、家庭和社会环境、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基本情况。行为规范包括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工作规定和纪律,端正接受社区矫正的态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价值观念包括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教育和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心理健康包括健康的心态及生活、工作态度;职业技能包括对象所掌握的技能和就业状况等。都没有表现出来这些基本情况看似都是一些简单的情况,但对后面制定矫正措施思路,以及具体制定矫正措施都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如果仅仅是这些表面的基本情况,是很难对该矫正对象作出正确的判断,从而也会影响到后面的工作。因此在对矫正对象第一步基本情况调查的时候,要做到“谈、访、查”。谈即是与矫正对象谈话,在谈话过程中看矫正对象的认罪态度、悔罪表现,也可以初步打探到矫正对象的家庭情况和社会情况。其次要访,要对矫正对象的社区、邻居、工作单位、学校老师同学等多方位的走访。通过对矫正对象身边人的走访,进一步详细深刻了解矫正对象在生活中、工作中、学习中的表现,与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相处的关系如何,听取他们对矫正对象的评价。为我们能够全面了解矫正对象提供客观的事实依据。第三就是查,要查看矫正对象以前的档案资料,这里主要是到派出所去查看矫正对象犯罪前是否有过其他违法行为,是否收到过治安处罚,是否作为派出所的重点人头。同时在得到矫正对象单位、学校的同意情况下,采取低调,保密的方式到单位、学校去查看矫正对象的档案资料,这些对我们了解真实的矫正对象都有很好的帮助。
2、仔细研究,寻找每个矫正对象的个性特点
世界上没有一片相同的树叶,同样也没有相同的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有些表现内向、有些是暴躁、有些是冲动、有些是懦弱、有些容易悲观、有些容易走极端。不同的性格特点决定了他们在社区服刑时会有不同的心理和行为反映,掌握了这些特点,我们在设计矫正方案时,可以“对症下药”。这些就要求我们通过对第一阶段所掌握的第一手资料进行仔细研究。在基本情况分析的基础上,分析个性化教育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分别、有侧重地拟定个性化教育措施。主要包括:强化对象的个别教育,加强对象的疏导工作;通过知识学习、思想汇报、情感交流、伦理道德教育等手段,提高对象的素质水平,帮助对象克服困难,缓解或解决其面临的各种矛盾;通过训诫等手段,加强刑罚执行的严肃性,提高对象的服刑意识,认真接受社区矫正工作;通过技能培训等手段,帮助对象掌握一定的生活技能,使其能够维持基本生活。
3、总结特点,制定出个性化矫正措施
根据前期对矫正对象的深入调查、深刻剖析,最后就是要对矫正对想制定出详细的矫正措施。矫正措施的内容包括大众化教育和个性化教育两种。大众化教育的就是在矫正措施里面每个矫正对象都要遵守的一些基本规章制度,包括思想汇报、公益劳动、集中教育、活动范围等一些社区矫正矫正的日常工作。这是每个矫正对象必须要遵守的,因此也是在矫正措施里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内容。其次还有个性化教育,根据矫正对象的年龄、刑种、犯罪性质、犯罪动机等特征,有针对性地制定矫正方案、安排矫治内容,这样才能让社区矫正工作的水平不断提高。如有的矫正对象有对抗心理。对工作人员不信任和敌视的心理状态。认为自己没犯多大的罪,认为纯粹是法院的判决不公。如李某斗殴,被判有期徒刑,他认为自己是冤枉的,经常表现为情绪冲动,反复无常,对社区工作人员的工作漫不经心、反应冷淡,甚至不理不睬,常常使工作陷入僵局。这就需要在矫正方案里加强对这类矫正对象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让他们对自己的犯罪能有个正确的认识,从而更好的改造自己。有的矫正对象存在自卑心理,认为自己犯罪了,就丧失生活的信心,没有脸面去见人了。针对这类矫正对象我们就需要在矫正方案里面加强对他的心理疏导,鼓励他积极勇敢的面对生活,重新塑造健康向上的生活观。有的矫正对象有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那么我们就要多利用这种有利的因素,鼓励家人对对矫正对象多一份关心和理解,能与矫正对象一起面对矫正过程中的任何事务。这类家庭对矫正对象有十分重要的支持作用。只要方案实施者进行适度的引导,便能较好地配合矫正机构开展矫正工作。对于年青的矫正对象,很多是因为 “文化程度较低、受腐朽思想影响、法制观念浅薄”。他们辍学步入社会后,由于没有技术,很难找到合适的工作,整日无所事事,惹是生非。他们大多没有受过普法教育,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加上自控能力差,从而驱使他们铤而走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对于这类矫正对象在制定矫正措施时,就要多注重加强对他们的法制教育,同时也可以利用社会资源对他们开展就业指导和就业培训,尽快帮助他们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有了固定的生活来源,才能更好减少他们重新犯罪几率。
10. 如何制定社区矫正人员年度矫正方案
司法所应当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人基本情况、所犯罪行及所处刑罚、改造表现、家庭成员及社会关系等基本情况和矫正情况建立档案,并会同公安派出所根据其特点制定相应的矫正方案,建立监督考察小组,落实日常监督管理和考察措施。
司法所应当及时与有监督管理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直系亲属签订监督管理协议,明确其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责任。社区矫正对象没有直系亲属的,可与其所在单位、村(居)委会或愿意承担监督管理和教育责任的近亲属签订监督管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