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进一步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
一、建立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制度保证体系,作为地方各级党政领导任期内的主要考核指标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经济结构的重大调整和劳务市场的开放,农村劳动力长期处于停滞状态的局面逐步被打破,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或向非农业部门转移,或跨地区流动,尤其是进入九十年代以来,农村劳动力的流动规模急剧扩大。据调查,近些年来,每年农村外出劳动力约9000万人,其中跨省区流动在3000万人以上。这种流动对农村来说,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资源由包袱变为财富,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发展。但是,由于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有很大的盲目性,对我国的交通运输、社会秩序、城市治安和计划生育带来了消极后果。对此,一是必须加强和完善政府的宏观调控,建立相应的宏观调控体系,减少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盲目流动。农民增收事关全局,必须切实加强对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发展劳务经济工作的领导,加快建立农民增收考核指标体系,把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实现农外增收作为各级党政班子任期内主要任务之一,把抓劳务经济抓农民农外增收的实际成效作为地州、县市、乡镇和有关部门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对各地劳务创工作的组织引导,层层落实农外增收任务,明确责任,加快建立健全各级劳务输出组织和培训网络,推动农民大规模培训转移。二是要建立健全的就业服务体系,即发展培育多种形式的劳动就业中介服务组织,逐步形成包括信息、咨询职业介绍、培训在内的社会化的就业服务体系。坚持市场配制劳动力资源的方向,逐步形成城乡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劳动力市场,实现农村劳动力的有序流动。三是切实加强对农民综合素质的培养。劳动力的素质对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和规模存在着十分重要的关键性作用。实践证明,劳动者素质越高,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难度越小,转移的稳定度越高,相反,劳动力素质越差,可供选择的就业空间越窄,转移难度越大,稳定度也越低。但是,提高农村劳动者素质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目前的情况下,除了切实贯彻实施普及农村义务教育和基础教育的基本国策,消除新文盲外,强化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术培训,建构与农业劳动力就业相适应的新机制是当务之急。建议国家统一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制度,实行政府全额补助的政策,不断加大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力度,加强实用技术培训,培育有技术、会管理、能致富、素质高新型农民,鼓励用工企业和培训机构开展定单式培训,鼓励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通过综合性培训,提高非农就业技能,走出农业和农村。
二、有效地控制农村人口增长,最大限度地缓解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矛盾和压力,避免劳动力的恶性增长。一是压缩劳动力的供给总量。劳动力的增加是随着人口增长而增加的,首先,必须有效地控制农村人口的增长。新疆近年来农村人口增长速度虽然有所放缓,但增长幅度依然偏大。农村劳动力供给过剩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历史上的决策失误所造成的人口基数过大和自然增长率过高。我们不可能纠正历史上的决策失误,也无法改变目前过大的人口基数,但我们可以抓紧当前的计划生育工作,控制人口的过快膨胀,以缓解农村劳动力不断膨胀的问题。其次是让非劳动年龄人口脱离劳动岗位(主要是指童工)。据专家估计,我国非劳动适龄人口参加劳动供给的比率,相当于全部供给人口的10%,若能让这一部分人脱离劳动岗位,使之学成一至二种适应社会需要的技能后再进行就业,一方面可减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一方面又可提高劳动者的基本素质和竞争能力。二是维护和扩大耕地面积。耕地是农民的命根子。耕地作为农业第一生产资料,是不可代替的。就新疆来看,土地后备资源极其丰富,可开垦荒地很多,如果水的问题解决了,在开垦1000万亩土地是完全可能的,国家可以采取安排内地耕地稀缺的省份到新疆投资开发土地的方式,来置换因建设用地造成的耕地损失。同时要要提高全民节约用地和保护土地资源的意识。要使每个公民都懂得土地的宝贵,要求人们无论是城镇建设、工矿建设、农业基本建设,还是农村住宅建设或其他基础性建设,都要力求少占地。要充分利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切实加强土地资源的管理,逐步改善生态环境,使现有的土地资源免遭破坏。
三、要有组织的拓宽农民转移渠道。这是目前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出路。一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农业内部转移。农业包括种植业、林业、牧业、渔业。农业剩余劳动力在农业内部转移,实际上就是种植业劳动力向林业、牧业、渔业的转移。根据国家统计局提供的数字,从现实来看,我国农业内部就业天地是很广阔的。我国目前待开发的农业资源前景十分可观,有2/3的耕地属于需要改造的中低产田,还有5亿亩宜开发的荒地,18亿亩宜林、宜草的荒坡,2000万亩成海滩涂和3000万亩可养殖的淡水水域,如果这些资源有1/3得到有效开发,可吸纳的劳动力就要以数千万来计。如果再进一步抓好农副产品的深度加工,实现农村集约化经营,则可吸纳更多的劳动力。因此,在农业开发上,必须综合开发和利用耕地、水面、空间资源,发展资金、技术、劳动密集型的高效农业:在投资政策上,要进一步加强政府扶持力度,增加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实行科技、资金、物资和政策综合配套:在税收政策上,对开发性农业要给以优惠。通过对农业的综合开发,充分挖掘农业内部的就业潜力。二是通过发展农村二三产业,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农村内部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农村内部转移,就是从农业生产领域游离出来的劳动力向工商业等非农业产业转移。首先,要继续大力发展乡镇民营企业。改革开放以后,由于乡镇企业发展迅速,到1994年,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1.2亿。但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后,乡镇企业大都转化成了民营企业。从目前我国农村资源状况和乡镇民营企业的发展潜力看,乡镇民营企业仍然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渠道,也是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潜力所在。因此,必须针对目前东南部沿海地区的乡镇民营企业开始出现资本密集化、吸收劳动力的能力相对下降的趋势,要因势利导,推动一些乡镇民营企业上水平、上档次、上规模、扩大乡镇民营企业的发展空间与领域,使其更多地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同时,推动中西部乡镇民营企业的发展,即由东南沿海向幅员广阔、资源丰富的中、西部地区发展。随着乡镇民营企业的大发展,其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能力就一定会增强。其次,要大力发展农村第三产业。第三产业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它是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一个重要领域。国外劳动力转移的经验表明,在工业发展的早期阶段,主要是工业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而在后阶段主要是靠第三产业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因此,从总体上看,只有工业化,工业和第三产业大发展,才能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较多的就业机会。但是,目前我国第三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由于乡镇民营企业地区布局较为分散,无法发挥非农产业的集聚效应,带动第三产业的兴起。针对这种状况,必须贯彻合理布局,相对集中的原则,推动乡镇民营企业的连片发展、加工业的适当集中,从而推动第三产业的发展,进而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三是通过发展县域经济就地向工矿企业和小城镇转移,把农民培养成产业工人。发展县域经济和小城镇不仅是我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而且是今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最重要的场所。改革开放二十几年来,小城镇累计吸纳了5000多万农村劳动力就业。城镇建设的发展,其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潜力是很大的,因为小城镇有其自身的优势:一是投资少。据有关资料反应,大中城市每吸纳一个劳动力就业要投资12000元,而小城镇只要4000元。二是小城镇更接近于农村,农民离土不离乡,既可降低转移过程中的成本和风险,也可充分利用本地的资源优势,这种方式的转移更符合我国的国情。新疆富蕴县、哈巴河、伊宁市、沙湾县、玛纳斯县在这方面已有比较成熟的经验。通过发展县域工商企业带动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实现以工促农、以企带村,实现农业就地变工业、农村就地变城镇、农民就地变市民,使新农村建设与工业化、城镇化高度融合在一起,既解决了城乡二元结构和“三农”问题,又避免了人口大量涌入城市导致的“城市病”,从而走出一条有我国特色的城镇化、工业化道路。四是要有组织的向区域内大中城市和沿海内地输送劳动力。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农村人口不断减少,城市人口不断增加,第一产业的劳动力不断减少,第二、三产业的劳动力不断增加,这是经济发展的普遍规律。因此,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是客观的、必然的。要稳妥地、有序地向大中城市转移。我国的大中城市,经济实力雄厚,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物质条件优于农村。而且目前城市第三产业有些活城里人不愿干,随着今后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城市第三产业还要大力发展,其发展潜力还是很大的,因此,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多种途径中,大中城市这条渠道也不能完全堵死。五是要大力发展对外劳务输出。即在遵守我国及输出国法律的前提下,多形式、多途径、多层次、多方面实现劳务输出,以减轻国内的就业压力。新疆具有发展对周边国家劳务输出的优势和潜力,建议国家在新疆劳动力向周边国家输出上制定优惠政策,在抓好农村劳动力培训的同时,组织有一定技能的农民到周边国家开展劳务创收,增加农民收入。通过不断开拓农外增收新途径,力争在五年内完成300万农民劳动就业技能培训任务,转移农民农外就业400万人,非农产业和劳务经济收入占据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半璧江山。
㈡ 如何科学有效的对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进行培训
坚持将市场作为主要导向,不断提升培训的针对性与实用性。对一个地方农民技能培训工作事故具有成效的衡量,主要是通过就业率的高低所决定的。在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创造合理的质量品牌,通过利用就业促进培训工作是完善农民技能培训的重点。要逐渐树立起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以及成人教育的思想,可以用落实就业目标的方式客观衡量教育工作的具体成效。具体可以从如下几方面进行。
第四,从企业发展需求作为切入点,完善好岗位培训的相关工作。客观的引导用工单位认识到提升职工素质对企业发展的积极意义,将重视技术革新与重视农民工岗位培训共同重视起来,对自身条件并不具备的,可以将其委托给职业培训部门来代为培训。
㈢ 今年甘肃省镇原县有雨露计划政策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省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管理,规范项目的组织实施,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加强推进贫困地区劳动力培训,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在贫困地区实施“雨露计划”的意见》、《贫困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实施指导意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甘肃省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雨露计划”是以农村贫困户中青年劳动力为对象,以帮助贫困农户增收脱贫为目标,以转移就业前的技能培训为重点,按照“政府推动、学校承办、市场运作、部门监管、扶贫到户、农民受益”的原则,多渠道、多形式开展的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雨露计划”实施的基本原则是:以建档立卡登记在册的贫困户和返贫的新增贫困户青壮年劳动力为对象,以专业教育培训机构为载体,提高贫困劳动力就业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帮助贫困农户转移就业,实现稳定脱贫,从而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第三条 雨露计划实施的总体目标是:每年培训转移贫困户劳动力10万人左右。具体目标是:“培训一人,输出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
第二章实施范围与资助对象
第四条 “雨露计划” 实施的范围是:国家和省定全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三西建设县、有重点乡(村)的非重点县。
第五条 扶贫资金资助的培训对象是:居住在上述区域范围内且符合以下条件的贫困农民:年龄在16(初中毕业)-40周岁,具有一定的文化基础、有转移愿望和符合用工单位条件的劳动力。对初中毕业后未考入高中,高中毕业后未考入大中专院校的“两后生”和退役士兵优先资助。
第六条 各县(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要进村入户,摸清底数,登记造册,并在此基础上建立起生源登记表和数据库,实行计算机动态管理。
第七条 凡符合扶贫转移培训资助条件的贫困农民,必须填写《甘肃省“雨露计划”培训申请登记表》,并经有关部门审定。“两后生”学员必须限定在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中。
第八条 “雨露计划”培训项目资助的申请、审定和登记程序为:
1、户申请。由有转移培训愿望的贫困户劳动力向乡(镇)或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提出参加转移培训的申请,并填写申请登记表。
2、村推荐。由村委会对申请人的资格和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初审,并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在申请登记表上签注推荐意见并盖章。
3、乡审核。由乡镇有关部门按照本《办法》第五条,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在申请登记表上盖章。
4、县审定。由县扶贫办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定,并予以登记。
5、培训基地招收。
第三章基地管理与培训就业
第九条 “雨露计划”培训工作一律由省市认定的培训基地承担。培训基地的认定要严格按照《甘肃省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进行,面向社会,择优认定。
第十条 为方便贫困农民就近培训,保证培训质量和就业安置,提倡培训能力较强的基地在贫困劳动力较集中的县(市)设立分校或联合办学。
第十一条 培训内容以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和轻工化工等有关行业的用工技能需求为重点。同时,辅助开展政策法规、行为规范、权益保护、就业常识等政策引导性培训。
第十二条 “两后生”培训为一至两年,其它培训时间一般为20天—90天。
第十三条 培训基地要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就业岗位要求、用人单位订单以及用工市场需求,科学安排教学计划,合理配备师资力量,严格培训教学管理,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第十四条 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一律实行订单培训。侧重以“两后生”、退役军人为主的中等职业教育,适当安排各种形式的中短期培训。
第十五条 培训基地要把转移就业作为开展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根本目标。疏通学员就业渠道,提高培训就业率和就业巩固率。可采取校企挂钩、设立窗口、定期回访,以及与中介组织合作等多种形式,为贫困农民学员提供“培训就业维权一体化”服务。保证就业率达到90%以上,稳定率达到85%以上。
第四章项目管理
第十六条“雨露计划”实行项目管理和激励机制。 计划项目管理的基本程序是:培训基地根据《甘肃省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管理办法》以及本市(州)、县贫困户劳动力状况和市场用工情况,制定培训方案,明确培训专业、培训时间、培训人数、就业去向、收费标准等内容,报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根据各培训基地上报的培训方案,初步确定本县年度培训计划。各有关市(州)在县上报的基础上,每年第四季度向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上报市(州)贫困户转移培训的年度计划。
第十七条 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根据各市(州)扶贫开发办公室上报的全省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以及各地完成转移培训项目的情况,审定各市(州)年度培训计划。省审定年度计划时要充分体现激励机制。对完不成计划或资金管理出现问题的,要减少或不安排培训任务;对计划完成好、有创新的,要增加培训任务。经甘肃省扶贫领导小组同意后下达到各市(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各市(州)扶贫开发办公室根据省扶贫办下达的计划,将年度培训计划分解到各县(市)和认定的培训基地,并报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备案。
第十八条 各培训基地组织实施项目,规范管理,保证质量,搞好转移就业,提供维权服务,提高扶贫实效。
第十九条 各市(州)、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和培训基地要将本地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专业工种、培训时间、培训人数、收费标准、财政补助标准和就业企业等内容,向社会公示公开,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条 “雨露计划”培训经费实行财政扶贫资金补一点、个人出一点、银行贷一点、基地免一点等多元化投入机制。每年从财政扶贫资金中,专项安排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经费,补助标准暂定为普通技能培训人均300元,每个工种的具体标准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根据培训工种和时间适当调整;“两后生”培训第一年1500元,第二年1000元。资金严格按照《甘肃省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第二十一条 扶贫转移培训专项补助经费,采取按批准培训计划的实施进度和参训学员的就业合同执行情况统一报账或发放“培训券”的方式补助到学员个人。培训基地凭学员培训合格证明、《“雨露计划”申请登记表》和培训验收评估报告等有关资料,经市(州)、县扶贫部门审核后,到市(州)、县财政部门统一申请扶贫培训资金补助。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补助资金可通过减免学生学费、生活费等方式直接补到学员个人,并经本人及家长签字认可。享受财政扶贫资金补助的学员,可同时享受国家或其它有关社会团体提供的各种补助。
第二十三条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培训基地的收费管理。培训收费标准须经各级物价部门核准,并向社会公开。各培训基地不得擅自提高培训收费标准,并适当酌情减免有关费用,以减轻贫困劳动力参加转移培训的经济负担。
第六章各级职责
第二十四条
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全省“雨露计划”的规划制定、计划管理、政策研究、业务指导、检查督办、协调服务、经验推广等。各市(州)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本地
“雨露计划”的上报和下达、检查、验收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本地参训贫困户劳动力的资格审定、登记造册和建立档案,并配合培训基地按照上级下达的培训计划搞好生源组织、学员招收、跟踪管理工作,并及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和培训工作总结。
第二十五条 市(州)扶贫开发办公室要确定分管领导和科室, 市(州)、县扶贫办要建立监管责任人制度,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第二十六条 “雨露计划”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承担项目实施的培训基地的负责人为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负责。对项目实施中出现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弄虚作假套取财政扶贫补助资金和培训转移就业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的,依法追究项目法人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 承担“雨露计划”培训项目的培训基地,必须建立健全“雨露计划”培训就业申请登记制度。登记表要如实记载受训贫困农民的身份证号、文化程度、培训专业、培训时间、缴纳学费、资助金额、转移就业单位、联系方式及户主姓名等情况。
第二十八条 “雨露计划”实行半年报告制度。培训基地每半年须向市(州)、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报告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市(州)扶贫开发办公室将各县情况汇总后报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第七章督查验收
第二十九条 各级扶贫部门要加强对项目的督查工作,重点监督计划落实,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配合审计等监督部门搞好监督管理。
第三十条 培训项目验收在项目结束后进行,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组织初验,市(州)扶贫开发办公室组织验收,省扶贫办在年底根据市(州)检查情况进行抽查。检查验收工作按照批复下达的培训计划进行,可通过检查培训学员登记表、入户抽查、技能鉴定合格率普查、就业企业抽查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贫困农民转移培训时间、培训登记表、培训质量、就业和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改正。对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弄虚作假、挤占、挪用、套取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的,除追回违规资金,通报批评外,取消培训基地资格。
第三十一条 各地可根据本细则,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以确保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健康有序地进行。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细则由甘肃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表:(一)甘肃省“雨露计划”培训学员申请登记表(略)
(二)甘肃省“雨露计划”培训学员情况汇总表(略)
(三)甘肃省“雨露计划”培训学员就业情况统计表(略)
㈣ 劳务作业人员培训制度有哪些
一,劳务人员培训工作要统筹计划,突出重点,分步开展,深入调查研究,认真组织实施。摸清农村富余劳务力和已转移就业农民工的基本情况,制定具体的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要突出重点,逐步对劳务人员进行培训。
二,开展引导性培训,引导性培训主要是开展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方面知识的培训,目的在于提高务工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树立新的就业观念。引导性培训主要由县政府统筹组织各类教育培训培训资源和社会力量来开展。引导培训要通过集中办理、咨询服务、印发资料以及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手段多形式、多途径灵活开展。
三,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是提高务工人员岗位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增强务工人员就业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和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对从业人员基本技能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设置培训课程。当前的培训重点是清真餐饮、阿语翻译、家政服务、建筑、制造等行业的职业技能。职业技能培训主要是在政府的引导下,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行业和用人单位开展。对具备相应条件并有创业意向的务工人员开展创业培训,提供创业指导。
四,制定务工人员培训激励政策,用人单位负有培训本单位所有务工人员的责任,用人单位开展务工人员培训所需经费从职工培训经费中列支,职工培训经费按职工工资总额1.5的比例提取,计入成本在税前列支。
符合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均可申请使用农民工培训扶持资金的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须相应降低务工人员的培训收费标准。
对参加培训的务工人员实行补贴或奖励。务工人员自愿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鉴定合格者颁发国家统一的职业资格证书。任何单位不得强制务工人员参加收费鉴定,鉴定机构要视情况适当降低鉴定收费标准。
五,组织农村未能继续升学并准备进入非农产业就业或进城务工的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必要的转移就业培训,使其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并取得相应的培训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
六,在各级开展培训的同时,要做好务工人员培训的配套和服务工作。务工人员培训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到各地区各部门,涉及到就业信息、订单、输出、就业等多个环节。
七、加强务工人员培训师资队伍建设。务工人员培训师资可以由教育部培训机构通过开展继续教育来解决,也可从职业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科研单位、企业、技术推广部门聘请。按期组织开展师资培训,不断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八、作好务工人员培训的信息服务工作。定期调查并公布劳动力市场供求状况,定期对不同职业(工种)、不同等级的务工人员职业供求和工资价位进行调查,调查分析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㈤ 关于如何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
首先,要因地制宜地将农村土地集约化,资源集约化,整合形成规模。使之可以集中生产,集中开发,减少单个农民的劳动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二是,要打造农村特色,让农民离土不离乡。通过打造以种植业、养殖业来带动加工业,促进商品流通。从而形成“农、工、贸”一体化的新型农村产业化体制。第三重点就是根据该地区的产业化规划格局,有针对性的进行对农民劳动力的就业培训,要求目的明确,授业到位。使现代农民真正成为农业产业化的创造者,和农村经济发展成果的受益者。
㈥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吗
一,是的,目前来说,只能享受一次培训,增加二次培训,目专前还停留在建议的阶段;属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1,是指对需要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培训,以提高农民的素质和技能,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2,培训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
3,培训以尊重农民意愿和农民直接受益为前提,以市场运作为基础,以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为目标。
㈦ 如何发挥职业学校 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的作用
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已成为各行业,一定要输送学历+技术的技能人 级各类培训机构和职业教育的重要职责和才,可以采取先学历教育再培训的方式进 战略重点。尽快转变办学模式、办学机制、行。目前,有将近1亿农民作为劳动力已 办学体制,以就业为导向,实施“订单式”培经转移了,但这些人普遍科技素质低,只 养,把农民科技培训职能同劳动力转移培有通过转移后的职业培训,才能实现从 训相融合,确保培训后农民实现转移和稳“转移到转化”的飞跃,
㈧ 农村劳动力转移会促进教育水平的提高么
“农村劳动力转移会促进教育水平的提高么”
这种说法颠倒了因果。
只有高素质的劳动力择业范围和地域才更宽广,因而根据经济形势促进转移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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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劳动力转移与教育培训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新经济时代;农村劳动力转移;教育培训;需求
【论文摘要】我国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受自身文化水平的制约,劳动者的受教育水平直接影响甚至决定着劳动力转移的难易度,以及转移后的职业稳定性和收入的丰富性。因此劳动力有效转移对劳动力的文化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教育培训成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关键。
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村现代化的加速进程.在农业人口有9亿之众的中国农村.目前最突出的问题之一是“人地关系高度紧张”,现有耕地人均不足2亩,并且每年还在继续以几百万亩的速度锐减,致使农民生产和生活空间十分狭小.同时也造成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过剩。因此,大规模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已不仅仅是人口学的问题,同时属于经济学的范畴.它直接关系到农村社会的全面进步.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
在农村劳动力的转移的诸多制约因素中,劳动力素质低下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重视和加强对转移劳动力的再教育和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就业能力。成为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重中之重的基础工作,也是农村实现现代化的必然选择。
一般来说,文化程度越高的农民市场竞争意识越强,他们能够多渠道收集社会信息,了解职业岗位的需求。自觉地接受各种职业岗前培训和专业技术教育,具有较强的就业竞争能力。而我国农村农民平均接受教育水平偏低,这使得他们转移后无法参与高收入岗位的竞争。因此.这就需要政府、社会、企业等方面共同肩负起教育培训的重任,通过建立多元化的教育培训模式,改善办学条件,实行大规模的各种职业技能培训,从而提高农村劳动者的素质。
一、关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经济学理论
最早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行研究的阿瑟?刘易斯,将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分为以城市为主的现代工业部门和以农村为主的传统部门两部分。农业部门的劳动生产率和工资水平要远低于工业部门的。他认为发展中国家所拥有的大量剩余劳动力,转移到现代工业部门的关键在于资本家的投资。只有当农村剩余劳动力全部转移到工业部门.二元经济转向一元经济,城乡达到同一,才能实现农村的工业化和农业的现代化。这就是通常所说的“刘易斯理论”。
在“拉尼斯一费景汉理论”中.也提出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工业转移的先决条件是农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及农业技术的进步。这同样对教育培训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提出了要求。
另一种关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理论是“托达罗理论”。发展经济学家托达罗认为,农村劳动力向工业部门的转移,不仅取决于城乡经济结构的差异,也取决于转移者对转移成本和效益的权衡。如果流入城市的预期收入高于农业收入,即使城市存在失业的可能,人口也会不断流向城市。
以上第一种理论可以理解为工业化对农村劳动力的需求,表现为一种“拉力”;二是农业现代化的实现,对农村劳动力的排斥,表现为一种“推力”;三是经济发展使劳动者产生的一种转移的心理动机,即为主观能动性。这当中主观性的显现表现出对个体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个人素质是影响劳动力转移心理的重要因素。具有较高的教育文化素质才能客观估价自己。并有可能得到较高的预期收入和社会地位;相反,教育文化素质低的人则由于较少的就业机会或较低的收入而产生更多的社会问题,因而不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前期教育和培训工作,盲目地、轻率地强迫转移,则不会实现有效的劳动力转移。
二、我国农村劳动力素质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据相关资料统计,1999年我国农民家庭劳动力文化状况是在平均每百个劳动力中,文盲或半文盲占896%,小学文化程度占3.65%,初中文化程度占6.05%.高中文化程度占9.38%,中专占1.57%,大专占0.4%。农村住户从业人员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仅为6.66年.冈0刚超过小学毕业的水平。即便是目前,不少地区劳动力受教育年限也只能在9年左右。在职业技能教育方面,德国通过“双元制”教育.农业劳动力中有54%的人至少受过3年的职业培训.而我国的初中、高中毕业生很少有机会经过岗前培训而获得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据国家农调总队调查.2001年.我国农村劳动力为4,82亿人.占全国劳动力总量的比重约为70%,其中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比重高达87,8%,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占13,6%。而美、德、法、日等国家不足全国人口10%的农业劳动者中,受过中等职业技术培训的超过90%。农村劳动力素质的低下制约了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规模和速度.更影响了农村劳动力就业层次的提高和就业的稳定性。
实践证明,美国、韩国、日本等发达国家能顺利完成产业结构转换的根本条件之一就是注重教育的发展.有效地提高了全国就业人口的平均文化素质水平。对于发展中大国的中国而言。提高城镇化水平,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市是大势所趋。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其素质的关系
新经济时代劳动力市场需求正由单纯的体力型向智力型、技能型转变。农村劳动力的受教育程度对其转移具有显著影响。劳动力受教育程度越高,其择业范围和空间越广、收入越高、稳定性越强、社会问题也越少。
(一)劳动力受教育程度越高,择业范围越宽。受教育程度高的人,容易接受新事物,容易适应新的环境.他们有较强的自信、创新意识和冒险精神,他们不甘农村生活的寂寞,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比例越小,面向第二三产业就业的比例则越大,更易于实现转移。不仅如此,转移后,他们会很快适应城市生活,与城市原居民能够较好地相处.减少了城市管理成本及一些社会问题。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现实证明。受教育程度越高,劳动力转移越容易.择业的范围越宽。
(二)劳动力受教育程度越高,择业空间越广。劳动力受教育程度影响着其转移距离,统计表明,向发达地区转移的劳动力文化水平高于向落后地区转移的劳动力。因为劳动力受教育水平低,所以对收入的期望低,也不敢轻易远距离转移.而且他们思想意识保守,难以对城市产生认同感,故土难离,更愿意留在故乡,而不是转移到城市。他们的择业空间受到了严重的限制。
(三)劳动力受教育程度越高,收入越高。劳动力的教育文化程度与劳动生产率有较强的正相关性。教育文化水平较高的人拥有较高的人力资本,对生产率的提高起促进作用,他们为企业创造了较高收益,相对的,企业也会付给他们高的收入作为报酬。
(四)劳动力受教育程度越高,社会问题越少。劳动力转移的事实表明,劳动力素质对社会问题影响不小。素质低的劳动力进入城市后,难以找到合适的工作,只有靠出卖苦力谋生,由此引发城市相关治安问题。甚至这些现象突出.低素质的劳动力会产生厌世心理,做出一些违规、违法的行为,造成社会动荡。所以为避免劳动力转移后的社会问题。应做好转移前及过程中的教育培训工作。
四、农村劳动力转移教育培训存在的问题
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教育培训工作已经得到了重视,在全国范围内诸如“阳光工程”、“春风行动”、“两后双百培训工程”等活动的开展,已经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远远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劳动者素质的要求,不能满足农村劳动力就业增长的需要。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教育培训工作还存在着以下问题:
第一,认识不统一,部门协调不得力。尽管国家至上而下成立了劳动力转移教育培训的领导部门和管理机构.但从现行的运行过程来看,教育培训管理分属不同的行政部门,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现象突出,政府统筹协调乏力。主要表现在各行业主管部门为了完成自己的务,为了各自的利益着想,开展自己的培训,条块分割,各自为政。使专职培训部门的工作举步为艰。这就造成了教育资源的浪费.更重要的是受教育培训的需求远得不到满足,很多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学不能致用,打击了学员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为了经济利益,很多地方的教育培训工作没在真正地开展起来。
第二,用工法规不落实,用人单位对用工人员素质要求不高。由于民营经济的迅猛发展.企业用工的需求量不断增加.不少企业为了应付生产发展,招聘工人“饥不择食”,不求高素质的生产操作人员,有时甚至只要有人想应聘,就能得到一个工作岗位.从而造成了不少企业使用的都是无证上岗人员这就使劳动力转移的教育培训成了可有可无的东西。
第三,基础条件差.教育培训质量不高。由于地区经济文化教育发展水平的差异性,领导的重视程度以及各地的教育培训情况极不平衡,由于部门所有、条块分割、财力分散,用于培训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严重不足。不少地方出现了有牌子、无设施、无经费、无师资、无活动的现象,所谓的培训是以会代训、标语宣传、发“明白纸”.搞形式主义,其培训效果可想而知。
五、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教育培训的对策与建议
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教育培训工作是经济发展的需要,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要解决好教育培训的问题,关键是思想上要引起高度的重视,政府要肩负起这一重任,在制度保障和资金设施上给予保障。在此基础上实现教育培训观念的创新、教育培训保障体制的创新和教育培训制度的创新。
首先是教育培训观念上的创新。劳动力转移的教育培训与其它教育有着一定的区别.我们要抛除传统的教育培训观念,以建设学习型社会,树立终身教育的理念.树立学历教育与技能教育并举,以及农村教育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为农民脱贫致富服务的观念。通过开展各种教育培训活动,为农村劳动力增长知识、技能,增强创业致富的竞争力。公务员之家:
第二是教育培训保障体制的创新劳动力的教育培训是一种高效、实惠的教育,通过教育培训能够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往往就是这种教育不为人们所重视,教育的经费呈严重短缺状态,当然,农村劳动力教育培训的经费完全依靠政府是不可能的。同时,农民收入相对较低.完全由劳动者自费,难度也相当大。因而国家要从战略的高度.增加农村公共教育的经费投入,各级政府部门要创新教育投资之路,建立多元化的教育培训投资渠道.为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教育培训工作提供一定的保障体制。
第三是教育培训制度的创新。农村劳动力转移教育培训与基础教育有着本质的区别,它应该以提高农村劳动者的综合素质.培养他们的就业和创造能力为目标,我们应该建立一个符合这种要求的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协调发展的农村教育体系,采取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办学方式,有效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同时政府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就职业技能的考核、鉴定、发证等方面进行协调,将培训与就业挂钩.建立起培训、学习、考核、发证、上岗等一系列管理机制,将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农村劳动力求职谋业的“通行证”,严格执行劳动力就业过程中的持证上岗制度,有效地保证教育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
总之,对农村劳动力的教育培训不单单是在转移前.更应贯穿于转移的整个过程。国家应认真审视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教育培训所面临的困难采取措施降低农村居民受教育的成本,使普遍的农民能受到最基本的教育,最终实现经济与教育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