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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工代赈培训方案

发布时间:2022-04-21 07:14:04

㈠ 请问,什么叫“以工代赈”

是指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救济的一种扶持政策。现阶段,以工代赈是一项农村扶贫政策。国家安排以工代赈投入建设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工程,贫困农民参加以工代赈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直接增加收入。 或者说,是以工代赈就是“以务工代替赈济”,是指国家以实物折款或现金形式投入受赈济地区实施基础设施建设,让受赈济地区的困难群众参加劳动并获得报酬,从而取代直接赈济的一种扶持方式。

通俗来说,就是现在国家困难了,人也失业没有钱,这个时候呢,政府想救济你,但自身也没多少钱,那我政府就出一些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工程项目,你失业的人就来这工地上出力干活,政府给你工资,这样你挣了钱,政府也有了发展。

㈡ 以工代赈的含义

以工代赈是指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救济的一种扶持政策。现阶段,以工代赈是一项农村扶贫政策。国家安排以工代赈投入建设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工程,贫困农民参加以工代赈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直接增加收入。
【注音】yǐgōngdàizhèn
目标:
实施以工代赈政策可以同时达到三个目标:
第一,通过组织赈济对象参加工程建设,使赈济对象得到必要的收入和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达到赈济的目的。
第二,在政策实施地区形成一批公共工程和基础设施,对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长期发挥作用。
第三,可在一定程序上缓解政策实施地区农村劳动力剩余问题,有利于社会稳定。以工代赈具有“一石三鸟”之功效。同时,还可以激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摆脱“等、靠、要”等消极意识。

㈢ 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相关内容

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1994-2000年)
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为进一步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缩小东西部地区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国务院决定:从1994年到2000年,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力争用7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目前全国农村8000万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这是一场难度很大的攻坚战。为此,国务院制定《国家八七攻坚计划》,这是今后7年全国扶贫开发工作的纲领,也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形势与任务
一、 扶持贫困地区尽快改变贫穷落后的面貌,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贯方针。特别是80年代中期以来,国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有组织、有计划、大规模的扶贫工作,不仅大幅度增加了扶贫投入,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而且对先期的扶贫工作进行了根本性的改革与调整,实现了从救济式扶贫向开发式扶贫的转变。经过连续多年的艰苦努力,全国农村的贫困问题已经明显缓解,没有完全稳定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已经减少到8000万人。这是一个巨大的历史性成就,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扶贫方针、政策是正确的,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二、 尽管目前的贫困人口只占全国农村总人口的8.87%,但是扶贫开发的任务十分艰巨。这些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国家重点扶持的592个贫困县,分布在中西部的深山区、石山区、荒漠区、高寒山区、黄土高原区、地方病高发区以及水库区,而且多为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共同特征是,地域偏远,交通不便,生态失调,经济发展缓慢,文化教育落后,人畜饮水困难,生产生活条件极为恶劣。这是扶贫攻坚的主战场,与前一阶段扶贫工作比较,解决这些地区群众的温饱问题难度更大。
三、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给贫困地区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更广阔的前景,但在这个过程中贫困地区与沿海发达地区的差距也在扩大。在这种新形势下,抓紧扶贫开发,尽快解决贫困地区群众的温饱问题,改变经济、文化、社会的落后状态,解决以至彻底消灭贫困,不仅关系到中西部地区经济的振兴、市场的开拓、资源的开发利用和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而且也关系到社会安定、民族团结、共同富裕以及为全国深化改革创造条件,这是一项具有重大的、深远的经济意义和政治意义的伟大事业。因此,各级政府必须遵循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
奋斗目标
一、到本世纪末解决贫困人口温饱的标准:
1、绝大多数贫困户年人均纯收入不定达到500元以上(按1990年不变价格)。
2、扶持贫困户创造稳定解决温饱的基础条件:
有条件的地方,人均建成半亩到一亩稳产高产的基本农田;
户均一亩林果园,或一亩经济作物;
户均向乡镇企业或发达地区转移一个劳动力;
户均一项养殖业,或其他家庭副业。
牧区户均一个围栏草场,或一个草库仓。
与此同时,巩固和发展现有扶贫成果,减少返贫人口。
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1、基本解决人畜饮水困难。
2、绝大多数贫困乡镇和集贸市场、商品产地的地方通公路。
3、消灭无电县,绝大多数贫困乡用上电。
三、改变教育文化卫生的落后状况。
1、基本普及初等教育,积极扫除青壮年文盲。
2、开展成人职业技术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多数青壮年劳力掌握一到两门实用技术。
3、改善医疗卫生条件,防治和减少地方病,预防残疾。
4、严格实行计划生育,将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方针与途径
(七)继续坚持开发式扶贫的方针;鼓励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在国家的扶持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靠科技进步,开发利用当地资源,发展商品生产,解决温饱进而脱贫致富。(八)扶贫开发的基本途径:
——重点发展投资少、见效快、覆盖广、效益高、有助于直接解决群众温饱问题的种植业、养殖业和相关的加工业、运销业。
——积极发展能够充分发挥贫困地区资源优势、又能大量安排贫困户劳动力就业的资源开发型和劳动密集型的乡镇企业。
——通过土地有偿租用、转让使用权等方式,加快荒地、荒山、荒坡、荒滩、荒水的开发利用。
——有计划有组织地发展劳务输出,积极引导贫困地区劳动力合理、有序地转移。
——对极少数生存和发展条件特别困难的村庄和农户,实行开发式移民。
(九)扶贫开发的主要形式:
——依托资源优势,按照市场需求,开发有竞争力的名特稀优产品。实行统一规划,组织千家万户连片发展,专业化生产,逐步形成一定规模的商品生产基地或区域性的支柱产业。
——坚持兴办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扶贫经济实体,承包开发项目,外联市场,内联农户,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化服务,带动群众脱贫致富。
——引导尚不具备办企业条件的贫困乡村,自愿互利,带资带劳,到投资环境较好的城镇和工业小区进行异地开发试点,兴办二、三产业。
——扩大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的干部交流和经济技术合作。
——在优先解决群众温饱的问题的同时,帮助贫困县兴办骨干企业,改变县级财政的困难状况,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在发展公有制经济的同时,放手发展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股份合作制经济。
——对贫困残疾人开展康复扶贫。
资金的管理使用
(十)为确保本计划的实施,国家现在用于扶贫的各项财政、信贷资金要继续安排到2000 年。以工代赈资金和“三西”专项建设资金在规定期限内保持不变。适当延长开发周期长的项 目的扶贫信贷资金使用期限。
(十一)国务院决定:从1994年起,再增加10亿元以工代赈资金,10亿元扶贫贴息贷款, 执行到2000年。今后随着财力的增长,国家还将继续增加扶贫资金投入。
各级地方政府也要根据各自的扶贫任务,逐年增加扶贫资金投入,确保本计划的实现。
(十二)原来由人民银行和专业银行办理的国家扶贫贷款,从1994年起全部划归中国农业 发展银行统一办理。
(十三)调整国家扶贫资金投放的地区结构。从1994年起,将分一年到两年把中央用于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辽宁6个沿海经济比较发达省的扶贫信贷资金调整出来,集中用于中西部贫困状况严重的省、区。中央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原来用于上述6省的部分,留在当地继续使用,今后中央发展资金的增量不再向6省投放。中央过去投放6省的有偿使用扶贫资金,到期回收后,仍留地方周转使用。今后,上述6省的扶贫投入由自己负责,并要抓紧完成脱贫任务。
各有关省、区也要根据这个原则,对扶贫资金的投放作必要的调整。
(十四)中央的财政、信贷和以工代赈等扶贫资金要集中投放在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有关省、区政府和中央部门的资金要与其配套使用,并以贫困县中的贫困乡作为资金投放和项目覆盖的目标。其他非贫困县中的零星分散的贫困乡村和贫困农户,由地方政府安排资金扶持 。
银行扶贫贷款要用于经济效益较好、能还贷的开发项目;财政扶贫资金主要用于社会效 益较好的项目;新增的以工代赈主要用于修筑公路,以及解决人畜饮水困难。要重点修筑县乡之间的公路和通往商品产地、集贸市场以及为扶贫开发项目配套的道路。三者要密切结合,提高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
(十五)改革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方式,建立约束和激励机制。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本计划的要求和各有关省、区的贫困县数、贫困人口 及贫困程度,讨论决定扶贫资金及以工代赈资金的分配方案,并通知各省、区政府。具体计划 由有关部门分别下达。
——各省、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本省、区情况讨论决定各类扶贫资金以及以工代赈 资金的分配方案。各省、区和贫困县扶贫办公室要建立项目库,并商有关部门共同规划、设计 、论证、筛选扶贫开发项目,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进入项目库,然后由银行和资金管理部 门评估、选定。县内项目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准进入项目库。跨县项目由省、区扶贫开发 领导小组批准进入项目库。
各省、区每年要从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中拿出一部分,用于扶贫项目的前期准备。
——扶贫项目一般由相应的经济实体承包开发,承贷承还扶贫资金。跨 省、区的示范性项目由全国性扶贫经济组织和有关省、区的经济实体联合开发。扶贫项目必须 覆盖贫困户,把效益落实到贫困户。
——扶贫资金的投放要与使用效益和贷款的回收直接挂钩,建立综合的 考核指标,实行严格的贷款使用责任制。各级扶贫开发办公室要加强项目管理和监督,保证顺 利实施,并把协助银行和资金管理部门组织到期资金的回收作为一项重要的任务。要完成核定 的催收贷款最高比例和到期贷款回收率的指标,否则扣减下年度的贷款规模。
——严格扶贫资金的审计制度。严禁挤占、挪用扶贫资金,违者必究。
——中央扶贫资金管理的具体办法,由财政、银行等资金管理部门根据 本计划的要求,商国务院扶贫开发办分别制定,报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各省、区、 市的扶贫资金使用办法自行制定。
政策保障
(十六)信贷优惠政策
——对贫困户和扶贫经济实体使用扶贫信贷资金,要从实际出发,在保 证有效益、能还贷的前提下,贷款条件可以适当放宽,要有一定灵活性。
——国有商业银行,每年要安排一定的信贷资金,在贫困地区有选择地 扶持一些效益好、能还贷的项目。
——对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辽宁沿海6省的贫困县,以及各 省、区刚摘掉贫困县帽子的县,要增加地方财政和商业信贷的投入,一般不低于原来国家对这 些县的扶持规模。
(十七)财税优惠政策
——对国家确定的“老、少、边、穷”地区新办的企业,其所得税可在3 年内予以征后返还或部分返还。
——各级政府要把扶贫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保证用于扶贫开发。
——为减轻贫困地区农民由于生产资料价格放开和粮食提价而增加的负 担,各省、区、直辖市可使用地方粮食风险基金对吃返销粮的贫困户以适当补贴。
(十八)经济开发优惠政策
——中央和地方安排开发项目时,应向资源条件较好的贫困地区倾斜。 中央和省、区在贫困地区兴办的大中型企业,要充分照顾贫困地区的利益,合理调整确定与当 地的利益关系。
——国家制定和执行产业政策时,要考虑贫困地区的特殊性,给予支持和照顾。
——对贫困地区的进出口贸易,要坚持同等优先的原则,列入计划,重点支持。
部门任务
(十九)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计划总的要求,分别制定本部门、本系统的八七扶贫攻坚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资金、物资、技术上向贫困地区倾斜。
(二十)计划部门:要结合九五计划,制定有得于贫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观规划和产业政策;国家的资源开发型项目对贫困地区实行同等优先的原则;管好和用好以工代赈资金;做好涉及扶贫开发的宏观协调工作;组织和推动贫困地区与发达地区的经济合作。
(二十一)内贸和外贸部门:要积极帮助贫困地区建立商品生产基地,兴建商业设施,开拓市场,搞活流通,扩大包括边贸在内的对外贸易。
(二十二)农林水部门:
——农业部门要继续在贫困地区组织和实施温饱工程;推广丰收计划,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农民技术培训、实用技术的推广;搞好农村能源建设;农业院校应在贫困地区定向招生,定向分配,培养一批稳定的农业技术骨干;采取有力措施,加快贫困地区乡镇企业发展。
——林业部门要支持贫困地区发展速生丰产用于名特优经济林以及各种林副产品,协同有关部门,形成以林果种植为主的区域支柱产业;加快植被建设、防风治沙,降低森林消耗,改善生态环境。
——水利部门要配合以工代赈项目的实施,加快贫困地区的基本农田建设和波浪以域综合治理;兴修小型水利设施,采用多种形式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利用山区资源,发展小水电;认真解决库区移民和滩区、蓄滞洪区群众的贫困问题。
(二十三)科教部门:
——科技部门要制定科技扶贫战略规划,指导和推动扶贫工作转到依靠科学技术和提高农民素质的轨道上来。要增强实施星火计划的力度,动员各方面力量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技开发和科技服务,认真抓好扶贫开发的科学研究和科技示范。
——教育部门要积极推进贫困地区农村的教育改革,继续组织好贫困县的燎原计划,普及初等教育,做好农村青壮年的扫盲工作,加强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
(二十四)工交部门:
——交通部门要配合实施以工代赈计划,增加投入,加快贫困县、乡公路建设;在有水运条件的贫困地区,要积极发展水上运输。
——铁路部门要根据国家总体计划,尽可能兼顾贫困地区的铁路建设;要把贫困地区的货物运输优先纳入计划,支持其商品物资流通。
——电力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和地方协作,尽早消灭无电县;调整地处贫困地区大型电站的留利政策,尽可能照顾当地尤其是水库移民的利益,帮助发展工农业生产。
——地矿、煤炭、冶金、建材等部门,要继续帮助贫困地区探明矿产资源,并在统一规划下帮助合理开发和利用。
——化工部门要帮助贫困地区改造小化肥厂,扩大化肥的就地供应量,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其他化工产品。
——邮电部门要加快贫困县程控电话的改造进度,努力扩大贫困乡村通电话、通邮政的网络。
(二十五)劳动部门要为贫困地区的劳动力开拓外出就业门路,做好就业服务和技术培训工作,努力扩大合理有序的劳务输出规模。
(二十六)民政部门要加强贫困地区的救灾和救济工作,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为贫困人口中优抚、救济对象创造基本生活条件。
(二十七)民族工作部门要把解决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温饱问题和进一步脱贫致富作为工作重点,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科技扶贫、智力支边、普及教育和干部交流等项工作。
(二十八)文化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文化部门要为贫困地区安排一定的文化设施建设,坚持采取电影巡回放映队、文化流动车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改善群众文化生活。
——广播电影电视部门要为贫困地区建设电视差转台,扩大电视收视率和有线广播覆盖范围。
——卫生部门要建立和完善贫困地区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大中专医学院校要为贫困地区培养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医务人员,稳定乡村医疗队伍,提高乡村医生服务水平;制定和落实控制地方病的措施。
——计划生育部门要特别加强贫困地区的计划生育工作,把实行计划生育与扶贫结合起来,积极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提供必要的避孕药具,努力降低人口自然增长率。
(二十九)财政、金融、工商、海关等部门,要根据扶贫开发任务的要求,结合各自职能,采取积极措施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
社会动员
(三十)中央和地方党政机关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都应积极与贫困县定点挂钩扶贫,一定几年不变,不脱贫不脱钩。
(三十一)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应继续发挥人才众多、技术密集、联系广泛的优势,进一步开展科技扶贫和智力开发,帮助贫困地区培训人才、推广技术、沟通信息、发展经济技术合作。
(三十二)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要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工作。
——工会系统要继续组织企业管理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到贫困地区传援技术,培训人才,攻克技术难点,救治亏损企业,开民经济协作。
——共青团组织要动员贫困地区青年带头学习技术,开拓脱贫致富门路;继续组织东西部地区青年相互交流、对口支援的工作;配合劳动部门组织劳务输出;扩大希望工程的范围和规模,提高贫困地区适龄儿童的入学率和巩固率。
——妇联组织要进一步动员贫困地区妇女积极参与双学双比竞赛活动,兴办家庭副业,发展庭园经济;也要办一些劳动密集型和适合妇女特点的扶贫项目;组织妇女学习实用技术,提高脱贫致富的能力;配合教育部门扫除文盲;配合劳动部门组织妇女的劳务输出。
——各级科协要发挥网络优势,组织广大会员在贫困地区大力开展科普活动,帮助贫困地区引进人才,引进技术,提供信息,组织培训,推广实用技术。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要继续做好贫困残疾人的康复扶贫工作。
(三十三)充分发挥中国扶贫基金会和其他种类民间扶贫团体的作用。
(三十四)北京、天津、上海等大城市,广东、江苏、浙江、山东、辽宁、福建等沿海较为发达的省,都要对口帮助西部的一两个贫困省、区发展经济。动员大中型企业,利用其技术、人才、市场、信息、物资等方面的优势,通过经济合作、技术服务、吸收劳务、产品扩散、交流干部等多种途径,发展与贫困地区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的合作。凡到贫困地区兴办开发性企业,当地扶贫资金可通过适当形式与之配套,联合开发。
(三十五)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要充分发挥人才和技术优势,与贫困地区直接挂钩,通过科技承包、技术推广、选派科技副县长、副乡长等形式,提高贫困地区科技发展水平。
(三十六)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要继续发扬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帮助驻地群众解决温饱、脱贫致富。
国际合作
(三十七)积极开展同扶贫有关的国际组织、区域组织、政府和非政府组织的交流,让国际社会及海外华人了解我国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和扶贫工作。要积极扩大和发展与国际社会在扶贫方面的合作,广泛地争取对实施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支持。
(三十八)努力改善贫困地区的投资环境,以资源优势和优惠政策吸引海外客商到贫困地区兴办开发型企业,促进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
组织与领导
(三十九)本计划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中央各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实施。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全面部署和督促检查本计划的执行;抓好扶贫资金、物资的合理分配,集中使用,提高效益;组织调查研究、总结推广计划实施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制定促进本计划实施的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计划实施中的问题。
(四十)坚持分级负责、以省为主的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负责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是贫困面较大的省、区,要把扶贫开发列入重要日程,根据本计划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计划;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要亲自抓,负总责,及时协调解决重要问题;要集中使用财力、物力,保证按期完成本计划规定的任务。
(四十一)所有的贫困县,要把扶贫开发、解决群众温饱作为中心任务,集中力量认真实施扶贫攻坚计划;省(区)、地(州)、市要挑选精明强干、吃苦耐劳、联系群众的干部,充实加强贫困县领导班子,并保持相对稳定;把计划的实施和解决群众温饱的成效作为衡量贫困县领导干部政绩和提拔重用的主要标准。同时,着力加强贫困乡、贫困村的基层组织建设,配备好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班子。
(四十二)贫困地区广大干部要一如既往地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与群众同甘共苦的精神。在完成解决群众温饱的攻坚任务之前,贫困县不准购买小轿车,不准兴建宾馆和高级招待所,不准新盖办公楼,不准县改市。
(四十三)充实和加强各级扶贫开发工作机构,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机构的规格与编制要与本地的扶贫开发任务相适应。

㈣ 什么是以工代赈

以工代赈是指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救济的一种扶持政策。

现阶段,以工代赈是一项农村扶贫政策。国家安排以工代赈投入建设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工程,贫困农民参加以工代赈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直接增加收入。

以工代赈投入分为实物投入和资金投入。实物投入以实物折资形式核算。国家以工代赈投入纳入中央财政预算,地方各级以工代赈配套投入纳入地方本级财政预算。以工代赈投入可以通过市场机制引导社会投入,共同支持贫困地区发展。

以工代赈的目标:

一、通过组织赈济对象参加工程建设,使赈济对象得到必要的收入和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达到赈济的目的。

二、在政策实施地区形成一批公共工程和基础设施,对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长期发挥作用。

三、可在一定程序上缓解政策实施地区农村劳动力剩余问题,有利于社会稳定。以工代赈具有“一石三鸟”之功效。同时,还可以激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摆脱“等、靠、要”等消极意识。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以工代赈

㈤ 以工代赈的目标

实施以工代赈政策可以同时达到三个目标:
第一,通过组织赈济对象参加工程建设,使赈济对象得到必要的收入和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达到赈济的目的。
第二,在政策实施地区形成一批公共工程和基础设施,对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长期发挥作用。
第三,可在一定程序上缓解政策实施地区农村劳动力剩余问题,有利于社会稳定。以工代赈具有“一石三鸟”之功效。同时,还可以激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摆脱“等、靠、要”等消极意识。

㈥ 以工代赈十二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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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县以工代赈建设规划

青龙满族自治县是新时期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又是少数民族自治县,科学编制和实施好以工代赈建设“十一五”规划,对于促进贫困县区域经济发展、脱贫致富具有十分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搞好以工代赈工作,提高以工代赈资金效益,扎实推进贫困县如期脱贫出列。依据《秦皇岛市以工代赈建设规划(2001-2010年)》、《青龙满族自治县以工代赈建设规划(2001年—2010年)》和《青龙满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结合青龙县扶贫开发总体目标,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秦皇岛市青龙县以工代赈建设“十一五”规划。
一、“十五”以工代赈建设成效和问题
“十五”期间,在国家、省发改委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扶持下,共安排我市“一县两片(青龙县全县、抚宁县北部山区部分乡村、卢龙县北部部分乡村)”以工代赈资金4949万元(含以工代赈国债资金2815万元),其中安排青龙满族自治县以工代赈资金4799万元;安排卢龙县以工代赈资金70万元;安排抚宁县以工代赈资金80万元。相继实施了一批基本农田、县乡道路、人畜饮水、小流域综合治理、种草养畜、青龙河流域综合治理等以工代赈工程项目。通过实施以工代赈工程,解决了我市贫困山区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极大改善了贫困山区乡村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大大提高了贫困山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加快了贫困乡村脱贫致富步伐,促进了贫困落后地区的经济发展,完成了“两片”地区脱贫任务。
(一)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
青龙满族自治县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县,境内山多地少,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自然条件恶劣,土壤瘠薄,耕作条件十分恶劣,十年九旱,始终不能摆脱“靠天收”的被动局面。“十五”期间,投入资金1770万元,其中利用以工代赈资金869万元,地方配套和农民投劳折资901万元,建设以中低产田改造为主的坡地改梯田、平整土地、护田坝、扬水站、平地管灌等一系列农业工程措施。改造中低产田2.6万亩,坡改梯350亩,平整土地0.3万亩,建设护田坝7.2万延米,新打机井104眼,维修旧井18眼,建管灌工程12处,扬水站69处,铺设输水管路16.6万延米,建设蓄水池122个。“十五”期间,项目区粮食平均亩产比2000年增产130公斤,果品产量平均亩产比2000年增产450公斤,优质果率达85%以上,比2000年提高近10个百分点,项目区人均纯收入增加了180元;通过以工代赈工程,新增加水浇地3.5万亩,水浇果面积7万余亩,保护农田6万多亩,极大改善了青龙县农业耕作条件,新增加的灌溉农田成了农民的“保命田”,为稳定粮食产量,确保贫困村脱贫致富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乡村道路建设,促进了公路交通网架结构更加合理。
由于青龙县地处山区,交通闭塞,交通问题严重影响了当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成为县域经济发展和农民脱贫致富的主要“瓶颈”之一。“十五”期间,青龙县利用以工代赈资金2085万元,新建改建孤龟线、蛇刘线、隔官线、马西线、榨子岭、三窝线等县乡村公路14条183.6公里,动用石方47.5万立方米,土方18.8万立方米,防护工程9.6万立方米,建桥涵1652延米/132道,解决了近29万人的行路难问题,使全县农村公路基础设施有了较大改善,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山区资源开发利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加强水土流失治理,改善了小流域生态环境。
青龙县总面积3510平方公里,境内分布着大小河流百余条,青龙河、都源河、星干河、南河、沙河、白洋河、清河、石河、洋河等主要河流有10条。其中青龙县境内青龙河长123公里。青龙县河流分布密度大,流域面积广,但由于流域内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现象极为严重,泥石流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沿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十五”期间,青龙县把青龙河等重点流域综合治理列为以工代赈重点项目。共投入资金1497万元,其中利用以工代赈资金1130万元,对桃林口水库上游的青龙河、启河、都源河、沙河、星干河等重点流域进行了综合治理,实施人工造林8.4万亩,封山育林7.6万亩,建防洪坝、拦沙坝3.6万延米,动用石方7.1万立方米,挖鱼鳞坑23.2万个,水平沟6万延米,闸谷坊坝67道,修建作业道路12公里,建沼气池20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9平方公里,项目区森林覆盖率达到57%以上,为营造全市北部森林屏障奠定了坚实基础,青龙县被省林业厅确定为全省林业资源大县。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的实施,不但有效地促进了小流域生态平衡,而且还保证了秦唐二市生活用水质量。
(四)加大人畜饮水建设力度,改善了农村基本生存条件。
受地形地貌及连年持续干旱影响,青龙县有380个行政村1100多个自然村24.6万人存在饮水困难和饮水安全问题,农民群众基本生存无法得到保障。为进一步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建设,改善农村基本生存条件,青龙县“十五”期间,利用以工代赈资金320万元,实施人畜饮水工程,采取打深井、建扬水站、引泉、家庭水窖等工程措施,新打深井12眼,建扬水工程9处,引泉工程6处,水窖270个,解决了40个缺水村1.4万人986头大牲畜饮水难问题,大大改善了全县缺水地区的人畜饮水环境和基本生存条件,保证了农民身体健康,有力地推动了种植业、养殖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增加了农民收入。
(五)大力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加快推进了农业产业化进程。
为进一步保护生态环境,减少水土流失,充分利用坡耕地还林还草,增加牧草种植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扎实开展牛羊舍饲圈养养殖方式,促进畜牧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十五”期间,利用以工代赈资金395万元,实施种草养畜建设、优质果基地建设工程,人工种植优质牧草2万亩,养优质牛314头,优质绒山羊1400只,建青贮氨化池1500立方米,新增载畜量10万个羊单位;建立优质果品基地0.8万亩,购置优质果袋80万个,改劣换优、果园更新和高档果技术推广1万亩,建设扬水站19处,铺设输水管道1.1万延米,在草碾乡、大巫岚乡、双山子镇等乡镇建立了绒山羊养殖基地,在八道河乡沙河村、土门子乡丰果村、大石岭乡柳树漫等村建立了板栗园基地、优质苹果基地样板工程,有效地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了农民收入水平,为全县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改善起到了促进作用。
“十五”期间,青龙县充分发挥以工代赈资金效益,较大地改善了农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自然灾害频发,自我发展能力较弱,脱贫人口不稳定,灾年返贫现象严重;
二是地方财政困难,配套能力有限。各村要求急需解决的问题较多,资金指标逐年减少,项目建设难度较大;
三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抗灾减灾能力不强;
四是小流域内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治理任务非常繁重;
五是农村经济结构不尽合理,增收渠道单一,脱贫难度大。
二、“十一五”以工代赈建设面临的形势
从国家和地方扶贫开发形势看,近年来,党和国家继续把以工代赈作为当前农村地区实施反贫困战略的一项重大举措,相继出台了《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等各项惠农政策,以及《关于尽快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决定》、《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年—2010年)》、《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等扶持和带动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不断加强农村建设,特别是贫困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着力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加强对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解决贫困地区群众温饱,促进贫困地区尽快脱贫致富。省、市各级和相关部门也不断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增加预算指标,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扶持。青龙县是少数民族自治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可享受国家关于民族、贫困地区的一系列倾斜优惠政策,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和资金支持,这为青龙县积极开展以工代赈建设工作创造了历史机遇。
从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看,青龙县“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提出了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追赶发展、和谐发展目标,为以工代赈建设提供了发展动力。青龙县在多年的以工代赈工作中,掌握了一定的以工代赈工作管理经验和工程落实措施,建立了青龙满族自治县以工代赈项目库。项目建设氛围浓厚;农民群众也充分认识了以工代赈工作,在实践中掌握了丰富的经验,为以工代赈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青龙县是深山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自治县,是典型的农业县。受地形地貌、自然条件影响,生态环境脆弱,水土流失严重,自然灾害频仍,抗灾减灾能力差,灾年返贫现象较为普遍,粮食生产“靠天收”局面还没有彻底改变,群众增收根基还不稳固。全县辖25个乡镇,396个行政村中,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就有124个。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仅为1675元。“十五”期间,虽然解决了50个扶贫开发重点村4.3万贫困人口温饱问题,但全县仍有74个贫困村9.7万人处于贫困和低收入状态,以工代赈建设任务还相当艰巨。“十一五”期间,青龙县以工代赈工作即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又面临严峻的挑战,因此,要充分把握时机,大力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扶持,发挥以工代赈效益,实现贫困村如期脱贫致富。
三、“十一五”以工代赈建设思路
(一)指导思想
青龙县“十一五”以工代赈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以改善贫困乡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以加快农村经济增长和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大力实施以工代赈工程,突出抓好“基本农田、县乡道路、人畜饮水、中小型农田水利、小流域治理、种草养畜”六大工程,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和管理的力度,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科学规划,大力加强贫困乡村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农民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加贫困村的自我发展能力,逐步改变贫困村经济文化落后状况,实现脱贫致富,促进贫困乡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以工代赈工作政策性强,针对性强,涉及面广,全面落实目标任务,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1、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利用以工代赈资金,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尊重经济规律,强化产业发展,形成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机制,实现国家资金扶持与贫困乡村自我发展的有机统一。
2、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结合的原则。突出经济效益,兼顾生态效益,扩大社会效益,通过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形成产业结构和布局,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减轻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生态和环境的压力。
3、坚持规划先行,全面启动与分批侧重相结合的原则。严格按照“按规划定项目,按项目定投资”的投资管理体制,把贫困乡村纳入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全面启动,统筹兼顾,分批分步实施,把项目重点安排在自然条件恶劣、交通不便、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差的贫困乡村,整村推进项目建设。
4、坚持因地制宜与适时调整相结合的原则。切实根据群众实际需求,因地制宜,科学规划,适时调整,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5、坚持当前工作与长远发展相结合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于未来,扎实推进以工代赈工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基础。
6、坚持巩固温饱与稳定脱贫相结合的原则。彻底解决贫困乡村群众的基本温饱问题,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尽快实现脱贫致富,努力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和全面进步。
(三)总体建设目标
1、总体建设目标是:到2010年底,扶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确保青龙县第二、三批74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村和9.7万贫困人口温饱问题,实现稳定脱贫,人均收入水平有较大幅度增长,力争到201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460元水平。正常年景下,返贫率控制在5%以下。贫困村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和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农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农村用电、通信、交通、饮水等方面的困难得到进一步解决,建立和完善农村广播、电话和有线电视网络;农村医疗、防疫、保健等卫生条件得到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和贫困人口的生活质量得到明显改善,贫困人口综合素质明显提高,贫困乡村经济和社会发展得到稳固扎实推进,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得到全面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基础。
2、实施步骤:按照国家、省、市扶贫规划指示精神,根据《秦皇岛市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秦皇岛市以工代赈建设规划(2001-2010年)》和《青龙满族自治县以工代赈建设规划(2001-2010年)》安排意见,结合青龙县具体情况,“十一五”以工代赈建设规划本着“同时启动,按序排列,分批侧重”的指导原则,在普遍实施以工代赈建设项目的基础上,按照贫困村人均纯收入从低到高的顺序,在全县74个重点村分批逐步实施。2005年-2007年重点落实39个贫困村的以工代赈项目建设;2008年-2010年,重点落实35个贫困村的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在积极推进以工代赈项目建设中,在不违反原则的情况下,鼓励和支持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适当安排以工代赈项目。
3、主要任务:
(1)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施基本农田建设2万亩,其中坡改梯2300亩,平整土地2200亩,旱改水15000亩。建扬水站115处,新打机井117眼,建平地管灌2处,配备喷灌机组15台套,修建引水渠0.6万延米,建山地水窖1050个,护田坝5.6万延米。到“十一五”末,完成中低产田改造2万亩,新增灌溉面积2.9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万亩,保护基本农田2.5万亩。使9.7万贫困人口人均水浇地达到0.6亩以上,人均基本农田稳定在0.8亩以上。
(2)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大力改善小流域生态环境。重点治理青龙河、都源河、沙河、星干河、起河、南河等流域生态环境,采取封育造林、水利水保、农业治理等措施,加强小流域内山、水、林、田、路综合治理,促进小流域内生态环境平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5平方公里。
(3)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交通设施条件。着力解决贫困乡村缺桥少路和季节性通路难的问题,2006年至2010年改造董官线、韭当线、娄三线、青二线、广大线、龙凤线、大北线等7条县乡道路,涉及15个乡镇51个村,总里程68.5公里,独立桥涵1025.6延米/130道。
(4)尽快解决农村人畜饮水困难,改善缺水地区生存条件。“十一五”期间,继续采取打深井、建扬水站、引泉、家庭水窖等工程措施,在官场等20个乡镇49个村打深井8眼,建引泉工程19处,扬水工程24处,家庭水窖550个,解决1.4万人1568头大牲畜饮水困难。
(5)大力实施种草养畜工程,提高森林覆盖率,促进农业结构调整。进一步改善贫困村的生态环境,加强对坡耕地、荒山、荒滩治理,大力实施种草养畜工程,扎实开展奶牛舍饲圈养,促进畜牧产业结构调整,减少水土流失,提高牧草种植面积和覆盖率,增加农民收入。在大巫岚乡等22个乡镇51个贫困村人工种植优质牧草0.95万亩,建青贮氨化池6000立方米,扬水设施10处,舍饲圈养优质牛730头,羊2350只,挤奶大厅5处。力争“十一五”末,贫困村户大牲畜饲养量在2头以上,人均收入稳步提高,为农业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4、项目建设预期效益:
“十一五”以工代赈规划项目建成后,青龙县的山、水、林、田、路将得到综合治理,所发挥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对贫困乡村的经济发展和整体进步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1)经济效益:项目建设完成后,到2010年全县农林牧渔总产值达20亿元,粮食播种面积基本稳定在45万亩,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4万吨。猪、牛、羊饲养量分别达到65万头、9万头、80万只。果品总产量每年将增加3万吨,木材加工量增加10万立方米,人均占有粮食增加200公斤,总计可增加经济收入3亿多元,全县人均增加收入600元,贫困人口的人均收入将增加800元,将使74个贫困村的9.7万人脱贫致富,走向共同富裕,实现青龙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2)社会效益:“十一五”期间,将对青龙的山、水、林、田、路进行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贫困山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青龙县贫困地区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步伐,农业产业化结构将进一步得到优化,将大大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人畜饮水工程将进一步缓解缺水村人畜饮水难问题,改善基本生存条件。乡村道路建设将改变贫困山区交通落后状况,解决公路沿线群众的行路难,加快城乡交流,带动第三产业发展,促进农村资源开发,对发展农村的公益事业,彻底改变贫困山区的落后面貌,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3)生态效益:本规划中的林业工程,农业工程,水利工程全部到位后,可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05平方公里,全县森林覆盖率将达到60%以上,对于调节降水改善水源,保持水土防风固沙,减少旱涝灾害的发生,特别是改善桃林口水库上游地区的生态环境,延长水库的使用寿命,提高使用效益,净化秦唐两市的生活用水将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对首都北京和秦唐津地区生态环境的改善也具有重要意义。

(七)以工代赈管理费
以工代赈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规划编制、项目评估、检查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以及会议经费、资料费、印刷费等开支,2006年—2010年需投资150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10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50万元。平均每年投资3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20万元,省级配套资金10万元。
六、主要措施

㈦ “以工代赈”是什么意思

以工代赈就是“以务工代替赈济”。


是指国家以实物折款或现金形式投入受赈济地区实施基础设施建设,让受赈济地区的困难群众参加劳动并获得报酬,从而取代直接赈济的一种扶持方式。

补充

以工代赈是指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受赈济者参加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直接救济的一种扶持政策。现阶段,以工代赈是一项农村扶贫政策。国家安排以工代赈投入建设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工程,贫困农民参加以工代赈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直接增加收入。

造句:

在美国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罗斯福总统决定采取以工代赈的方法对民众采取救援。

国家发布政策对下岗职工采取以工代赈的办法进行安置。

我们要采取以工代赈,让人民自食其力。

以工代赈这个词在我国最早形成于文字是 聂荣臻在 《北京市人民政府一九五○年度工作计划的报告》中提出的“用以工代赈的办法,吸收一部分失业人口参加交通工程和卫生工程。”

㈧ 以工代赈的政策性

以工代赈是一项特殊的扶持困难群众的政策措施,其自身特有的基本属性,构成了以工代赈政策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只有正确认识和把握以工代赈的基本特性,才能执行好、运用好以工代赈政策,管好用好以工代赈资金。
(一)独特的双重性。
以工代赈的两个基本职能,即“建设”与“赈济”,构成了以工代赈的基本内涵。以工代赈资金的投放,一方面,通过以工代赈工程建设,形成“硬件”,以工程设施的形态实施投资回报;另一方面,通过组织困难群众参加工程建设,并以发放劳务报酬实现赈济。以工代赈资金既有建设性质,又有赈济性质。从扶持效果看,既包括工程扶持,又包括就业和发放实物、现金扶持。以工代赈的双重性内涵,反映了其内在的矛盾性。建设和赈济作为矛盾的两个方面,既有对立性,又有同一性,双方互为依存,缺一不可。以工代赈自身固有的矛盾性,要求我们在操作中,要统筹兼顾,在不同的情况下可以有所侧重,但不可偏废。
以工代赈的双重性在实施中派生出了多方面的矛盾。如工程扶持和报酬赈济的矛盾,长期效益和短期效果的矛盾,扶贫开发与抗灾救灾的关系,实物支付与现金支付的关系等等。这些关系和矛盾的存在,加大了政策执行的难度,要求我们更深刻的把握,更全面的理解。必须看到,在以工代赈内部诸多矛盾关系中,贯穿始终的、处于主导地位的,是“人”与“物”的关系。只有把人的因素放在第一位,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才是正确的。
(二)广泛的公众性。
以工代赈的工程效益、参与主体和受益对象都必须直接面向大众化意义上的困难群众。从政策上看,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就公共工程而言,项目区的群众都有同样的机会和权力分享工程效益。而就与农户直接挂钩的建设项目而言,虽然有属于分户建设、个体受益。但通过各级政府统一规划、立项和组织实施,最终以解决整体上的问题和困难为目标。
以工代赈的公众性是由其本质决定的。首先,以工代赈的基本目标和主要任务,是改善发展环境,帮助困难群众增强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能力,为当地的整体发展打基础。其次,以工代赈资金来自于中央财政,公共财政要求政府提供公共产品,面向整体,体现公平,规避风险。再次,虽然以工代赈建设项目一般规模不大,但其基础性、整体性较明显,从规划设计、建设立项和组织实施上,都无法以直接针对特定的农户个体安排。这也是为什么以工代赈在操作上不能机械地提“进村到户”的原因。
实现以工代赈的公众性,要求我们在组织实施中,把能否同时促进多数群众增收作为衡量建设效益和基本标准和项目立项的基本条件,坚持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真正做到面向多数贫困人口和困难群众。
(三)明确的适用性。
以工代赈是扶贫济困与工程建设的统一和有机结构,缺其一则不能称之为以工代赈。二者的统一性,决定了以工代赈具有明确的适用条件:其一,赈济对象必须有一定的劳动能力。无劳动能力而又需要救济者,如鳏、寡、孤、独、残疾人等,只能通过民政或社会保障体系进行救济,不是以工代赈的范畴。其二,以工代赈一般只适用于修建一些以劳务投入为主的基础性、公益性工程,一般劳务力需求量大。其三,以工代赈建设工程必须适合于广大受赈济对象的劳动技能水平,一般为施工技术要求不高的工程项目。按照这些要求,适合以工代赈建设的工程主要有:中小型灌溉和供水工程、农田水利、基本农田建设、河道整治、农村公路、植树造林,以及城镇绿化和道路维护、普通房屋建筑等。而大型水利设施、高等级公路等,由于施工机械化水平和专业化程度较高,难以大规模组织群众参与,不宜采取以工代赈方式进行建设。
以工代赈有限的适用性,要求我们在计划管理、政策把握、关系协调中,保持清醒的头脑,避免不顾条件地过高定位。要从以工代赈的基本特征出发,认直研究以工代赈究竟适合做什么,不适合做什么,避免包办一切、包打天下。同时,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精神,把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政策执行得更好,在资金安排上,宁可少做一点工程,也要保证群众能够及时领取报酬,得到实惠。这对于要增加贫困农民的现金收入,扩大贫困农村市场是十分有效的。贫困地区工作千头万绪,方方面面都需要扶持。以工代赈的任务就是要努力完成好自身的任务,实现自身的工作目标。并与其它相关的政策措施整合、匹配好,而不是替代其它政策。
综上,从以工代赈的基本内涵和基本特征出发,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以工代赈的任务就是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困难群众的发展建立“平台”,打好基础。而不适合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二是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并结合以往工作台经验教训,以工代赈要体现它的公平性和无偿性,不能搞有偿使用;三是要体现以工代赈的公众性,切实面向贫困地区,面向受灾地区,面向困难群众,不搞大户扶持。
美国第一次经济危机罗斯福新政
在此,美国当年的“罗斯福新政”或可给我们提供一点经验。罗斯福总统实施“新政”时所面对的美国经济环境和目前的中国有些类似,都是生产总体过剩,有效需求不足。“新政”中值得一提的是,通过举办公共工程,为失业者提供就业机会来增加国民收入,刺激消费与生产的均衡。罗斯福执政初期,全国共有1700多万失业大军,1934年美国政府将单纯赈济改为“以工代赈”,明确规定对有工作能力的失业者不发放救济金,而是帮助其通过参加不同的劳动获得工资。此举为广大非熟练失业工人创造了就业机会。到二战前夕,政府投资的各种工程总计雇佣人数达2300万,占全国劳动力人口总数的1/2以上。可以说,“新政”通过上述举措,为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缩小社会分配差距、促进需求增加发挥了重要作用。

㈨ 扶贫的方式路径有几种

第一,因地制宜地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合理地开发矿业,有计划地进行能源建设,发展交通运输业。

第二,发展横向经济联合,把贫困地区开发和发达地区发展结合起来,引进信息、资金、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

第三,组织发达地区和城市的工商企业、科研单位和中等专业学校、高等院校等与贫困地区建立长期联系,开展对口支援;组织能工巧匠和技术力量帮助贫困地区培训科技人才。

第四,国家在资金、税收等方面采取特殊的优惠政策。分别情况减免一定的税收,资金适当集中,统筹安排,配套使用。

(9)以工代赈培训方案扩展阅读:

扶贫是保护贫困户的合法权益,取消贫困负担。政府帮助贫困地区加大人才开发、完善农民工人才市场。临时工基本待遇,建立发展工农业企业、促进生产摆脱贫困的一种社会工作,对贫困农村实施规划,旨在帮扶改善贫困户生活生存条件和扶助贫困地区发展生产,改变穷困面貌。

截至2015年底,我国还有5630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以下统称贫困县)和12.8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多数西部省份的贫困发生率在10%以上,民族8省区贫困发生率达12.1%。

扶贫意义:

中国由于历史的和自然的原因,各地区之间和地区内部的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东部和中、西部经济技术水平有很大差别,特别是贫困地区的生产力发展十分缓慢。采取积极扶持措施,帮助贫困地区和贫困户致富,加快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对加强社会安定团结,加速社会主义建设。

正确处理民族关系,发扬革命传统,巩固国防都有重要的作用。扶贫在构架和谐社会,增进城乡居民亲情等方面的作用和意义更为突出。

许多贫困地区的地下矿产资源和地表生物资源都比较丰富,有些还是国家经济建设重要的急需的资源,有计划地开发这些地方的经济,可以带动社区的发展;从全国整体考虑,开发这些地区可为将来国家经济建设战略重点转移,有计划地大规模地建设大西北、大西南打下基础。

㈩ 什么叫“以工代赈”

现阶段,以工代赈是一项农村扶贫政策。国家安排以工代赈投入建设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工程,贫困农民参加以工代赈工程建设,获得劳务报酬,直接增加收入。 或者说,是“以工代赈”就是“以务工代替赈济”,是指国家以实物折款或现金形式投入受赈济地区实施基础设施建设,让受赈济地区的困难群众参加劳动并获得报酬,从而取代直接赈济的一种扶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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