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开展对公存款督导工作
摘要 一、拓优户。密切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第一时间捕捉解机构存款新的增长源信息,抢占先机营销新的账户。抓实他行账户的挖转,重点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及法院一案一账户的挖转。
B. 公对公财务怎么返点 求高人指点
实物折扣形式的返点返利在现实情况中可能更为常见,例如客户如果一年累计购买了十台设备免费送一台,或者买够一定金额的设备免费送耗材备件等等。由于企业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务处理不熟悉,实物折扣形式的返点返利存在的风险更大。很多企业存在不规范的操作,例如赠送的实物不开发票,仅凭出库单流转;还有赠送的实物不作为销售入账等等。如作者在本系列的另外一篇文章中所述,任何没有准确入账的实物都有可能被认为“帐外暗中”,构成商业贿赂。因此,很多企业的不规范操作都存在被认定为商业贿赂的风险。实物折扣形式的返点返利应当如何规范操作呢?要点在于利用折扣的安全港,将实物折扣处理为价格折扣,具体而言:
-对于免费赠送的实物,提供方应当作为销售入账,并同时计入销售折扣;接收方亦应将免费赠送的实物如实计入相应的科目例如存货、固定资产等;
-对于上述销售和销售折扣,应当如实反映在发票中;
-相关的合同应当准确描述相关的实物返点返利的安排。
我们来分析一个案例:某制药公司是某药品的生产商,某医药公司是该药品在某省的经销商。2009年,医药公司向制药公司购买了合计约90万瓶药品。医药公司和制药公司在当年通过签署合作备忘录、对账单、补充协议等形式,医药公司从制药公司收取了如下形式的销售返点返利:
-医药公司收取了制药公司赠送的5,000瓶药品(每瓶20元,价值共计100,000元),但是既未开具发票,也未记入公司财务账册;
-医药公司收取了制药公司30万元,以“销售折扣”的名义向制药公司开具了4张《商品销售统一发票》,以“营业外收入”的会计科目入公司账册,纳税51,000元;
-医药公司收取了制药公司562,155元,以“咨询费”的名义开具了地方税收通用发票,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入公司账册,纳税32,323.94元。
后来该医药公司被工商部门查处,工商部门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79,331.06元,罚款100,000元的处罚决定。对于上述违法行为,主要问题出在哪儿?
-赠送的5,000瓶药品为实物折扣,但是既未开具发票,也未记入公司财务账册,构成了“账外暗中”。如上所述,规范的做法是对于赠送的药品,制药公司应向医药公司开具销售发票,作为销售入账,并同时计入销售折扣;医药公司亦应将赠送的药品如实计入存货;
-医药公司收取的30万元销售折扣应以销售折扣入账,而不是“营业外收入”入账,因为记账的科目不对而构成“账外暗中”。规范的做法是由制药公司开具红字发票,然后重新开具反映30万销售折扣的销售发票,医药公司凭重新开具的销售发票做账将30万元计入销售折扣科目;
-医药公司收取的562,155元“咨询费”,工商部门认定医药公司没有实际向制药公司提供咨询服务,属于假借咨询费的名义收受商业贿赂。在实践中,对于经销商是否提供了产品推广和宣传服务很难认定,甚至有的工商部门认为经销商推销产品本来就是其职责所在,生产厂商不应该在产品销售价格之外再向经销商提供类似咨询费、宣传费的额外利益。对于这个问题,作者的建议是在有可能存在争议的情况下,企业还是利用折扣这个“安全港”,对经销商的各种激励尽可能地以折扣的形式给予。
C. 银行对公业务主要有哪些怎么操作
银行对企业的业务:
1、对公存款业务 :单位活期存款、单位定期存款、单位通知存款、单位协定存款等。
2、公司贷款业务:短期贷款、中长期贷款、贸易融资贷款 。
3、资金业务: 与企业有关的:公司债、企业债、金融债 。
4、票据业务:承兑、贴现。
5、支付结算业务:三票一汇(汇票、本票、支票、汇款)。
6、银行卡:信用卡中的单位卡。
7、担保业务: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
银行票据融资业务操作的具体流程如下所示:
1、申请人向银行提出票据融资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申请相关的资料;
2、银行审核申请人所提交的资料,同时对申请人的个人资产状况、信用状况进行了解调查;
3、资料审核通过,银行与申请人商议融资内容,签订借款合同;
4、借款人办理相应保险等手续,手续办理完毕,银行发放资金;
5、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内容还款。
(3)对公账户营销方案扩展阅读:
支付结算业务:
支付结算类业务是指由商业银行为客户办理因债权债务关系引起的与货币支付、资金划拨有关的收费业务。
(一)结算工具。结算业务借助的主要结算工具包括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
1.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分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3.银行本票是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4.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二)结算方式,主要包括同城结算方式和异地结算方式。
1.汇款业务,是由付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某收款人的一种结算业务。汇款结算分为电汇、信汇和票汇三种形式。
2.托收业务,是指债权人或售货人为向外地债务人或购货人收取款项而向其开出汇票,并委托银行代为收取的一种结算方式。
3.信用证业务,是由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向收益人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在指定地点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
(三)其他支付结算业务,包括利用现代支付系统实现的资金划拨、清算,利用银行内外部网络实现的转账等业务。
D. 如何拓展对公有效客户和基本结算账户
加强机构业务营销,创新营销机制,继续完善账户体系建设。
基本存款账户是办理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主办账户,经营活动的日常资金收付以及工资、奖金和现金的支取均可通过该账户办理。存款人只能在银行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是开立其他银行结算账户的前提。按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规定,一家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申请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
E. 在银行如何做好存款营销
可以让你熟悉的客户来银行存款,可以让你的亲朋好友来银行存款,也可以给客户发一些传单或者是给来银行办理业务的客户推销,把这个存款的好处告诉客户,这样就可以做好存款营销了。
F. 如何利用互联网金融推进对公账户管理改革
互联网金融及其模式的创新,冲击了现有金融体制的转型进程,放大了现有金融体制的缺陷。
首先,存在流动性风险。例如余额宝,其以“第三方支付+货币市场基金”的产品设计,投资者通过支付宝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又可以随时以“T+0”赎回基金。这就存在期限错配与流动性转换的问题,当市场大幅波动而用户赎回行为一致的时候,货币市场基金就会遭遇挤兑。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也有同样的问题。同时,由于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消费者往往规模巨大,出问题时,很难通过市场出清的方式解决。
其次,P2P贷款企业则大量存在资金池、刚性兑付的问题,或者构成“庞氏骗局”,触及“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监管红线。据网贷之家发布的《中国P2P网贷行业2014年度运营简报》显示,截至2014年年末,我国网贷运营平台达1575家,全年累计成交量达2528亿元,行业总体贷款余额1036亿元。同年共有问题平台275家,占统计中的平台总数的17%,这说明当前自由放任状态下的网贷平台属于高危行业。近些年相关平台企业跑路的新闻也一直不断。
再次,现有法律框架还不允许互联网股权众筹的人数规模超过200人,因为否则会造成向非特定对象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嫌疑,甚至构成非法集资刑事犯罪。互联网众筹涉及通过互联网方式发布众筹项目并获得融资。目前股权众筹仍然有限,主要是债券众筹(如P2P网贷平台),回报众筹(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投资,获得产品与服务作为其回报,如京东众筹),以及捐赠众筹。
最后,互联网金融从业者大多为非金融业出身,将传统行业常用但金融业早己明令禁止的营销方式用于互联网金融产品的销售,比如保本、保收益,有奖销售,利息补贴、夸大收益、低估风险等,这些手段极易产生道德风险,导致消费者、投资者血本无归。
互联网金融作为新生事物,对于推进金融市场化、发展普惠金融是一个有益的促进。所谓普惠金融,是指各种有效金融服务需求均能得到满足的金融体系。在其中,尤其是小微企业和贫困农户的有效金融服务需求也应该得到满足。近年监管机构对其表现出的包容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的主要原因之一。对于新生的互联网金融,政府监管需要遵循以下规则:
一是应当谨防出台严厉的限制准入或微观干预政策,着眼于建立和维持一个公平、公开和公正的竞争秩序,鼓励各种互联网金融产品创新,实行“放开准入,维护竞争,防范欺诈,控制风险,活动留痕,事后追责”的监管框架。
二是对互联网金融的宏观审慎监管要着眼于控制其负面的外部效应,具体体现在防范和化解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等,以此保护投资者及消费者利益。
三是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行为监管与金融消费者保护,包括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运营行为合规性监管以及互联网金融企业对金融消费者的信息披露、消费者维权等,核心是反欺诈。
四是对于各种各种“宝类”互联网支付、结算和理财工具,以及网络信用卡和借记卡的发行,本着反对垄断,维护竞争,增强信用的原则,鼓励开放发展,原则上要求有第三方金融机构提供足额赔付担保即可核准。
五是对于P2P网贷平台的监管要区分信息中介平台和信用中介平台分类监管。
1、要求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严格区分信息中介平台和信用中介平台,而且要求做到投资者、贷款人和借款人均可有效识别其注册信息与运作方式。
2、要求信息中介平台不得拥有“资金池”,不必提供兑付担保,但仍需要其有一定的资本金门槛,同时要求信用中介平台为自己发行的P2P产品提供兑付担保(比如风险保证金,第三方担保等),以取得信用增强。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业务的扩展,一般信息中介平台均会朝着信用中介平台发展。因此,更为简捷合一的做法是不分信息中介平台还是信用中介平台,普遍要求提供兑付担保。
3、应该确保借贷交易方、平台管理者和投资者身份的真实性,这些信息与借贷信息和违约信息一起,均需进入一种全口径社会征信系统。贷款需求者和提供者虽然以各种用户名出现,但其背后的身份必须真实,得到验证。只有这样才能纳入征信体系。需要将平台中介的不合规交易行为也纳入征信体系。
4、要求对P2P网贷交易引入利息税,由网贷平台代扣税收,税收记录也同时可用作为一种交易登记和信息记录。
5、对于为了防范平台负责人携款潜逃,可以要求平台资金存入一个信托账户,信托方按照预定程序允许资金进出,防止资金异常撤离。
6、要求由权威信用评级机构对平台进行信用评级。
7、P2P网贷平台本身还需要信用增强,比如需要第三方机构为其提供某种担保。没有这种信用增强,在当前条件下,很难保证不继续发生平台经营者跑路的问题。
六是应该鼓励开放发展多种形式的股权众筹,而不是只限定于发展某种股权众筹,引入一些信用增强的机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同时又能充分利用众筹的筹资优势:
一是不设置对股权众筹人数的限制,也不设置对每人可投资金额的限制。
二是区分无限责任投资人和有限责任投资人,鼓励引入部分无限责任投资人,无限责任投资人发挥兜底和信用增强的作用,一般为发起人,但发起人也可以是无限责任投资人,有限责任投资人则一般为跟投人。无限责任投资人也不应该对项目承担100%的责任,类似于存款保险,损失责任可以设置一个比率上限,比如90%,以此强化所有投资人的风险意识。
三是需要对众筹平台有一定的注册资本金要求,其中众筹平台对众筹项目违约也应承担部分担保,相当于对无限责任投资人提供部分再担保。四是鼓励众筹平台依托与一些实力较强的企业,银行与证券公司的合作开展众筹。
G. 我在微信上认识一个女的聊了快一个月了,她让我跟她做电影投资,把钱打到公司的对公账户上,这样靠谱吗
做电影投资,把钱打到公司的对公账户上,这样是靠谱的。现在正规的影视投资都是要打款到影片出品公司的对公账户的。其安全性就在于资金受中国人民银行监管,每一笔资金流动都有详细记录,安全可查。
要注意影视投资是和电影出品方签订纸质合同,所以要尽量避免和私人产生交易。如果对打款到对公账户仍有质疑,可以到公司总部去进行考察,再现场进行打款签订合同。如果不去实地考察,也可以采取公司邮寄纸质合同的方式完成投资,所签纸质合同具有法律效益。
(7)对公账户营销方案扩展阅读:
电影投资解析:
不要相信所谓的制片人制度,在没有能力区分艺术电影、商业电影之前。大部分制片人从投资人那里忽悠到钱,只想着让个人的利益最大化。电影本身应该是电影,然后才是商品。不是先是商品,而后是电影,甚至先是商品,后还是商品。
电影相互竞争的原则永恒不变,共同的利益才能有望成为朋友。一个优秀的项目应该是剧作者、制片人、投资人、导演共同期待的。
影视的魅力在于一部优秀的影片,无论经过十年、二十年、甚至是五十年都能引起大家对情感的宣泄与共鸣。判断一个电影人是否具有商业潜在价值的同时,请考验是否诚信、守时、有耐心、谦虚和学习。电影是需要学习,学习,不断的学习。
影视的价值是无形的,只有少数前瞻性的投资人才能真正察觉到这点。影视又区别于其他生意,浑水摸鱼者颇多。信息时代,影视的魅力在于可以独领风骚,引领其他行业高速发展。当然必要的投资风险是不可避免的。
H. 银行高端客户营销计划书
(一)细分目标市场,大力开展多层次立体化的营销推广活动。
巩固现金管理市场领先地位。继续分层次、深入推广现金管理服务,努力提高产品的客户价值。要通过抓重点客户扩大市场影响,增强现金管理的品牌效应。各行部要对辖区内重点客户、行业大户、集团客户进行调查,深入分析其经营特点、模式,设计切实的现金管理方案,主动进行营销。对现金管理存量客户挖掘深层次的需求,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客户贡献度。
深入开发公司无贷户市场。中小企业无贷户,这也是我
行的基础客户,并为资产业务、中间业务发展提供重要来源。2007年在去年开展中小企业“弘业结算”主题营销活动基础上,总结经验,深化营销,增强营销效果。要保持全公司的公司无贷户市场营销在量上增长,并注重改善质量;要优化结构,提高优质客户比重,降低筹资成本率,增加高附加值产品的销售。要重点抓好公司无贷户的开户营销,努力扩大市场占比。要加强对公司无贷户维护管理,深入分析其结算特点,进行全产品营销,扩大我行的结算市场份额。
(二)加强服务渠道管理,深入开展“结算优质服务年”活动。
客户资源是全公司至关重要的资源,对公客户是全公司的优质客户和潜力客户,要利用对公统一视图系统,在全面提供优质服务的基础上,进一步体现个性化、多样化的服务。 字串7
要建设好三个渠道:
一是要按照总行要求“二级分公司结算与现金管理部门至少配置3名客户经理;每个对公业务网点(含综合业务网点)应当根据业务发展情况至少配备1名客户经理,客户资源比较丰富的网点应适当增配,”构建起高素质的营销团队。 你
二是加强物理网点的建设。目前,由于对公结算业务方式品种多样,公司管理模式的差异,对公客户最常用的仍然是柜面服务渠道。我行要加强网点建设,在贵宾理财中心改造中要充分考虑对公客户的业务需要,满足客户的需求。各行部要制定详细的网点对公业务营销指南,对不同网点业态对公业务的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服务行为规范、服务流程等进行指导。
结算与现金管理部作为产品部门,承担着产品创新、维护与管理的责任加强营销支持系统建设。做好总行全公司法人客户营销、单位企业级客户信息管理和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三大核心系统的推广工作,为实施科学的营销管理提供技术手段。
完善结算产品创新机制。一是要实行产品经理制,各行配备产品经理。产品经理要成为收集、研发产品的主要承担者。二是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各行部将客户需求汇总后报送分公司结算与现金管理部。分公司定期组织联系行、重点行召开产品创新业务研讨会,集中解决客户关心的问题。 www.yxfanwen.com
提高财智账户品牌的市场认知度。今年要继续实施结算与现金管理品牌策略,以“财智账户”为核心,在统一品牌下扩大品牌内涵,提升品牌价值。要对新开发的结算与现金管理产品及时进行品牌设计,制定适当的品牌策略,纳入到统一品牌体系中。加强财智账户品牌的推广力度,做好品牌维护,保持品牌影响力。
发展第三方存管业务。抓住多银行第三方存管业务的机遇,扩大银证业务占比,发挥我行电子银行方便快捷的优势,
加大新产品推广应用力度。各行部要加强对产品需求的采集和新产品推广应用的组织管理,明确职责,加强考核,形成触角广泛、反应灵敏的市场需求反馈网络和任务具体、激励有效的新产品推广机制,增强市场快速响应能力,真正使投放的新产品能够尽快占领市场、取得盈利。今年将推出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单位客户短信通知、金融服务证书、全国自动清算系统等新产品。
(四)抓好客户经理和产品经理队伍建设,加紧培养XX部门人才 你
要加强人员管理,实施日常工作规范,制定行为准则,建立和完善工作日志制度、客户档案制度、走访客户制度以及信息反馈制度。
加强业务培训。今年分公司将继续组织各种结算和现金管理业务、电子银行业务培训和营销技能培训,尝试更加多样化的培训方式,通过深入基层培训,扩大受训人员范围,努力提高业务人员素质,以适应现代商业银行市场竞争需求。 字串3
(五)强化流程管理,提高风险控制水平
要以风险防控为主线,积极完善结算制度体系建设。在产品创新中,坚持制度先行。要定期通报结算案件的动向,制定切实的防范措施,坚决遏制结算案件发生。加强对结算中间业务收入的管理,加大对账户管理的力度。进一步加强监督力度,会计检查员、事后监督要要注重发挥日常业务检查监督的作用,及时发现、堵塞业务差错和漏洞,各网点对存在的问题要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