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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艺术馆策划方案

发布时间:2022-04-16 15:48:19

㈠ 旅顺民间艺术馆怎么样

你可千万别听导游的介绍了!去了就后悔!打着什么艺术的大旗,却全是忽悠骗钱。他们分两个部分吧,前一个就是弄了一些瓶瓶罐罐,贝壳之类的让大家看(也不知道是不是假货)。后一个说是他们的特色表演,看了之后你就该心疼你的人民币被卷走了。我就是搞时装的,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他们的节目是什么档次,还不如回家看cctv模特大赛有意思。还有那个压轴的人体彩绘这个我不怎么懂,就不妄加评论了,不过给人的感觉不怎么好。那天出来大家都挺反感的,不喜欢那个。 你,要是不差钱嫌兜里钱多,那就去转一圈吧。估计你的体会和我差不多。

㈡ 政府美术馆与民间美术馆:如何界定美术馆的性质

我在《非营利艺术空间:与美术馆的互动》和《标准的非学术:画廊发展的体制障碍》两篇文章中,从画廊,非营利艺术机构到美术馆并结合中国目前的艺术制度状况,作出一些分析,主要的目的是要建立一种真正为了学术的艺术制度,但这种制度中的每一项的建立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种不容易还不是经济上无法支持和促使这些机构的出现,而是根本上都没有搞清楚这些不同的机构的不同概念和不同的机构所要从事的工作到底是什么?业外人士是这样,处于这个专业领域的人士也是这样,我们一直看不到一种真正从制度的角度和法律的角度对中国艺术制度的研究,以之于,尽管现在的艺术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而其整个体制还是原来的样子。所以就象中国的政治经济体制一直在改革的过程中,艺术制度的改革同样是眼前的事情。艺术制度在今天一方面仍然保留着传统的政府行为,而另一方面又是不关心非市场的艺术的存在条件和发展战略,所以从政府美术馆到民间艺术机构都没有非营利艺术的制度系统。所以导致了活跃的艺术与陈旧的制度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哪怕是当代艺术已经成为了政府的行为以后,象诸如已有的双年展和文化部直接组织的对外展览,都没有真正让当代艺术获得它应有的权利。所以从这一点来说,美术馆和非营利就是我们现在需要讨论的两个问题,当代艺术的所以非制度化或者说当代艺术的所以非自主化,就与美术馆不独立有着直接的关系。当然我们现在已经看到了除了政府美术馆外还有民间的美术馆,我也同样分析了这些现有的美术馆的问题,所以对政府美术馆还是民间美术馆的性质和条件的讨论是其中的一个方面,即当我们进入美术馆的讨论的时候,我们首先要对何种类型的美术馆作出说明。可能现在这个问题还不是很突出,因为毕竟,我们的美术馆还没有象美术馆,还有就是我们的社会制度并没有赋予美术馆特定的法律和政策的保障和经济上的待遇,但随着美术馆建设的日趋成熟,这种对美术馆的认定就是非常重要的工作了,因为它涉及到公共财政和民间捐款的不同方式,而且还涉及到私有和公有的区别。由于对这些问题讨论,我们才可以更好制定相关的法律和制定相应的政策,否则的话,我们的工作无法真正落到一个制度的层面。而随着美术馆在政府的和民间的领域此起彼伏,如果分不清楚民间与政府之间的区别,私有与公有之间的区别,那也无法将美术馆建设成真正意义上的美术馆。我们现在就处于这样的一个说不清楚的时代,这种说不清楚不但是在我们的公民和文化官员中,而且在我们现在所谓的撰写美术馆文章的批评家之中。我们说画廊是营利领域,这是必须要明确的,就象我已经在文章中谈到过的那样,哪怕是前卫画廊,也只能称它为一种风险投资而不是非营利,所以它仍然只能称为画廊而不能称为非营利艺术空间,所以前卫画廊就不存在一个捐款的问题,如果捐款到一个前卫画廊包括其它的专业画廊,那么这种捐款,不但不能让人去相信他是在捐款,而且反而会让人猜疑是一种投资行为,更何况如果我们制定了捐款与减免税政策以后,为了工作的有序化,只能规定捐款给画廊哪怕是前卫画廊都不能享受减免税的待遇,因为它只属于投资的领域而不属于捐款的领域。这样就可以划清了营利领域与非营利领域的界线。所以从捐款的性质来说,就是我们称其为捐款的理由,首先是有关于一个非营利领域,其次捐款是针对政府的财政拨款之外的资助而言的,这就可以区分是政府美术馆还是非政府美术馆。政府美术馆直接享受政府每年度的财政拨款,它是一种公共财政的非营利领域,而民间美术馆不属于政府财政拨款,包括那种原来属于政府的美术馆,但现在已经不属于财政拨款而是已经出租,主要是低价出租,或者体现一种政府对民间的奖励制度,免费提供给民间的机构作为美术馆的,那也是属于民间美术馆。因为它已经不能直接从政府那里拿到财政拨款,尽管美术馆的空间是政府提供的。这种民间美术馆的运作,一方面必须是非营利的,同时它以这种民间机构的身份除了可以向政府基金会申请(不是财政拨款)资助外,还可以得到民间基金会的资助或者向社会募捐。但是对这种艺术空间是否是美术馆还要进行专业的认定,因为我们有一个展览的空间,哪怕这个空间很大,但还是不具备美术馆的条件,因为美术馆是带展览、收藏和研究,如果只是展览而没有收藏和研究,那么它就是一个非营利艺术空间,或者可以称为艺术中心而不是美术馆。美术馆与非营利艺术空间在非营利的方向上是一致的,但是美术馆要求有更多的内容,而不仅仅是展览。而且从公众性来说,非营利艺术空间属于学术的内部领域,观众对象是专业人士,而美术馆主要属于向公众开放的领域,所以它需要收藏艺术作品和研究艺术作品,就是它有这个责任向公众介绍这个美术馆里的所有的艺术。我们现在的流行做法是企业美术馆,但严格意义上说,美术馆是不能称为企业美术馆的,如果加了企业的性质就不能称为美术馆。也是这个道理,企业属于营利领域,哪怕是某个企业在做美术馆的时候是非营利的,但我们也无法真正地去认定它为非营利,并只能全部作为营利领域来对待。所以如果是由于企业的资金而作的美术馆和可被称为美术馆的话,那就意味着只能而且从管理上也只能是作为一种企业捐款,然后建设的美术馆,因为企业的捐款与企业资本已经完全不同,企业资本的企业仍然在投资系统中用这个资金,而捐款已经是作为一种与企业分开的独立款项,并不再用于营利。所以当企业捐款以后,这些款项的管理也已经不是在企业,而是在接受捐款的机构。这些机构根据其机构的要求,独立支配这些款项。当然这种民间的企业的捐款而建设的美术馆就可能成为民间美术馆,如果不是捐款而是直接的企业行为而建立的美术馆,那我们就不能称其为美术馆,或者是企业的文化产业更为确切,就象我们现在是企业的美术馆与企业的广告开支挂起了钩那样,所以这样的美术馆哪怕是亏本的或者不赚钱的,我们也不能称其为非营利美术馆,而只能称为打着美术馆名义的企业,因为它的初衷与运作系统和目的都不是非营利的。我们现在的民间美术馆都是企业的美术馆,但我们也不能一看到是非政府的企业美术馆,就认定它是私人美术馆,私人美术馆意味着这个美术馆的完全是以私人的法律名义出资的,而且又是非营利的。近来我们很容易看到将企业的美术馆用私人美术馆的概念来写作的现象。那也是因为我们以前是计划经济的,所以全部是国有制,而到现在由于改革了以前的全部国有制,而出现了私人企业这个概念,所以不是政府的而是民间企业出资的美术馆就很容易被说成是私人美术馆,但这种说法的不准确在于非国有不等于就是私有,因为非国有制还有私有制和公有制的区分,这又需要我们重新去界定,也是我们能够更好地把握美术馆的性质的一个关键的地方。如果是民间企业或者称为民营企业所捐款(不是出资)建立起来的美术馆,那么我们可以称为民间美术馆,但是民间美术馆不能全部称为私人美术馆,因为它可以与政府美术馆这种国有制的形式分开,但不等于说它就是私人所有制的,因为在国有制与私人所有制之间还有公有制,就企业来讲,股份制就是公有制,而且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哪 怕是股份制出资人都是私人但这种私人产权被股份制组织起来后,也属于公有制,这就是产权的所有制与企业的所有制性质之间的明确区分。而现在我们在介绍目前的艺术机构的时候,也会用一个词叫民营机构,对应我们的民营企业。但是民营企业这个称呼在我们不断的改革中会被淘汰,主要的原因就是民营越来越变成了一种多余的说法,因为随着以后“官营”制度的废除,除了国家法律规定的特别需要和必须由国家垄断经营之外,企业都是民营的,所以这个时候企业就是企业,哪怕是国有资本参与其中的企业,都属于民营企业,所以也就不需要“民营”这个概念。对美术馆而言同样如此,私人美术馆和民营美术馆的称呼也要按照这种分类重新进行说明,而不能按照旧的概念表述方式,因为旧的表述方式不但不能很好地说明这种美术馆的性质,而且会影响到以后有关真正的美术馆成长。至少是在现在,如果是股份制企业做的美术馆,我们就不能称其为私人美术馆,而应该是公有制的民间美术馆。现在不管是政府美术馆还是民间美术馆,最大的思想障碍还是在“非营利”这个概念上,因为承认这个概念就要求政府美术馆是拨款的,而民间美术馆是捐款的,它也将完全改变我们的政府美术馆和民间美术馆的性质。对民间美术馆来说,既使是私人捐款的,它也不能再称为私人美术馆,因为捐款后的款项已经不为私人所有,私人在捐款后也得到了社会给他的回报,比如减免税和社会荣誉,接受捐款的美术馆也成为了社会公共领域的一部分,只不过这个一部分的形成是依靠了民间的力量,而不是私人场所。这些美术馆与其称它为私人美术馆还不如称它为非政府财政拨款的美术馆,或者就称为美术馆而区别于政府美术馆。
当然这种对私人美术馆的重新界定为那些民间企业美术馆的人士来说都是受不了的,这是因为社会还没有走到这一步,即有关“非营利”的法律和政策的实施。我们还只是在刚刚在宪法修改建议上写着:“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以至于我们的全体公民在唯经商、唯市场的现实中只知道“营利”而不知道“非营利”,就象我们政府财政的钱也是要用来办企业的,否则的话就好象没有时代感,就象李岚清在《李岚教育访谈录》中举的例子,在2000年初,党中央在中央党校举办财税学习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国务院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都参加了学习班,李岚清在那里讲了公共财政一课,讲完以后,有人就建议将李岚清的核心内容——就是公共财政的钱不能办企业——删掉,因为听课的有些人不太理解,也不太赞成。现在我们知道这都是计划经济的时代遗留下来的问题,他们都习惯于用公共财政的钱去办企业,所以“非营利”的概念的建立不起来,首先也是政府没有提供给我们的公民一个非营利的形象,所以我们的公共指导存在的严重的错误,政府的公共财政就是其中的一个方面,所以在这里再强调一下,这对认识真正的政府美术馆是有好处的,也是引导民间美术馆所必须的,公共财政的钱就是用在除了保证国家机构的运转外,主要应当用于环境保护、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基础科学研究、发展教育、维护公共卫生、维护公共安全、社会保障、赈灾救济、扶贫济困、外交事务、国防建设等等,反正没有一则是营利的。

㈢ 民间艺术活动有哪些

1、吹糖人

吹糖人是旧时北京的一个行业,北京话为“吹糖人儿”,中国民间艺术活动。小贩们肩挑挑子走街串巷,挑子一头是一个带架的长方柜,柜子下面有一个半圆形开口木圆笼,里面有一个小炭炉,炉上的一个大勺里放满了糖稀。

2、捏面人

捏面人也称面塑是一种制作简单但艺术性很高的传统民间艺术活动。中国的面塑艺术早在汉代就已有文字记载。它用面粉、糯米粉为主要原料,再加上色彩,石蜡、蜂蜜等成分,经过防裂防霉的处理,制成柔软的各色面团。

捏面艺人根据所需随手取材,在手中几经捏、搓、揉、掀,用小竹刀灵巧地点、切、刻、划,塑成身、手、头面,披上发饰和衣裳,顷刻之间,栩栩如生的艺术形象便脱手而成。

3、剪纸

中国剪纸是一种用剪刀或刻刀在纸上剪刻花纹,用于装点生活或配合其他民俗活动的民间艺术活动。在中国,剪纸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交融于各族人民的社会生活,是各种民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2006年5月20日,剪纸艺术遗产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9年9月28日至10月2日举行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中国申报的中国剪纸项目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

4、鲁绣

鲁绣一种古老的艺术活动。属于山东生产的刺绣品,山东地区的代表性刺绣,山东省简称为“鲁”,故名。是历史文献中记载最早的一个绣种,属中国“八大名绣”之一。 它所用的绣线大多是较粗的加捻双股丝线,俗称“衣线”,故又称“衣线绣”。

曾流行于山东、河北、河南等地,其绣品不仅有服饰用品,也有观赏性的书画艺术品。鲁绣风格较他绣不同,多以暗花织物作底衬,以彩色强捻双股衣线为绣线,采用齐针、缠针、打籽、滚针、擞和针、接针等针法,选取民间喜闻乐见的人物、鸳鸯、蝴蝶和芙蓉花等内容,莲花罕为题材。

5、皮影

皮影戏,又称“影子戏”或“灯影戏”,是一种以兽皮或纸板做成的人物剪影以表演故事的艺术活动。表演时,艺人们在白色幕布后面,一边操纵影人,一边用当地流行的曲调讲述故事。

同时配以打击乐器和弦乐,有浓厚的乡土气息。其流行范围极为广泛,并因各地所演的声腔不同而形成多种多样的皮影戏。

皮影戏是中国民间古老的传统艺术活动,老北京人都叫它“驴皮影”。据史书记载,皮影戏始于西汉,兴于唐朝,盛于清代,元代时期传至西亚和欧洲,可谓历史悠久,源远流长。

㈣ 对艺术的传承和发展提建议。

艺术是浸透了特定地域文化的民间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是极其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因此,保护传承和发展民间艺术,是我们十分紧迫和不可推卸的历史责任。
1、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一是制作民间艺术宣传片。利用电视媒体进行宣传。二是建立民间艺术网络平台进行宣传。三是举办民间艺术节。这是促进民间艺术传承发展的有效手段。四是将民间艺术展演融入我市“周周乐”文艺活动。
2、制定保护规划,完善保护制度。各级要制定详细、操作性强的抢救保护方案,使民间文化遗产得到系统全面的保护。
3、建立传承机制,加强抢救工作。一是采取重点扶持政策,鼓励民间艺人带徒授艺。对传承人给予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要积极抢救濒临失传的民间艺术,鼓励和组织老艺人进行挖掘、整理、研究和创作。二是开展传承人命名活动。对中青年艺术骨干专门建档,给予鼓励和跟踪培养。三是开展“民间艺术之乡” 的创建活动。
4、建立长效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市县要设立民间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并列入每年的财政预算,主要用于民间艺术资源的普查、申遗、保护、人才培养和传承人的扶持。
5、成立保护协会,打造特色文化。一是成立“民间艺术保护协会”。开展“民间艺术大赛”和“优秀民间艺人”评选活动。二是民间艺术的展演要和旅游事业相结合。充分利用旅游景点和景区,打造地方特色文化品牌。三是组建“民间艺术演出团”。
6、建民间艺术馆,编入乡土教材。一是在市博物馆设立民间艺术馆。各县均可采取同样办法设立民间艺术馆,作为弘扬民族文化的教育基地。二是将民间艺术编入乡土教材,让民间艺术得到有效的传承。开展民间艺术进课堂活动,即剪纸进入手工课,民歌进入音乐课,腰鼓进入体育课,绘画进入美术课。激发青少年对民间艺术的兴趣和爱好,树立学习本土优秀文化的自豪感。(提案者全称:市政协港澳台侨外事和文史学习委员会)

㈤ 求江津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总结

没有江津区的,帮你找了一篇其他省市的,你可以用一下框架,然后把里面的具体内容换成江津区的就可以了。

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总结报告
自2007年6月特别是年初以来,在省非遗办精心指导和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下,我市按照省政府、省文化厅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全面普查、摸清家底,健全机制、规范管理,整体保护、传承发展”工作目标,坚持“全面性、代表性、真实性”指导原则,联系嘉兴实际,确定前期准备、线索排摸、项目普查、材料制作和市级验收五个普查工作阶段,组织全市普查工作人员广泛深入地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至今年9月顺利完成普查任务,成效显著。
一、主要成效
我市普查工作尽管实质性起步较晚,实施普查时间不足6个月,但由于开年以来全市上下形成共识,抓后进促平衡,抓重点促发展,攻坚克难,快速推进,卓有成效,同时发挥好了后发优势,因此普查工作总体态势和质量良好,并取得十分喜人的成果。
(一)基本摸清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家底。
全市共收集非遗线索95678条,调查项目8979个,其中新发现项目占56.5%。
1.初步摸清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数量与分布状况。一是种类、数量状况。调查项目涵盖17个门类100多个种类,其中民间文学2460个,民间音乐260个,民间舞蹈108个,戏曲41个,曲艺65个,民间杂技40个,民间美术236个,民间手工技艺1093个,生产商贸习俗429个,消费习俗616个,人生礼仪1093个,岁时节令577个,民间信仰625个,民间知识404个,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444个,传统医药411个,其他77个。由此可见,我市民间文学、民间手工技艺、人生礼仪类资源最为丰富,分别占调查项目总数的27.4%、12.2%和12.2%;民间舞蹈、戏曲、曲艺、民间杂技、其他类资源十分稀缺,占比均在1%左右;民间音乐、民间美术、生产商贸习俗、消费习俗、岁时节令、民间信仰、民间知识、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传统医药类资源则相对比较丰富。二是资源分布状况。从行政区域的分布数量来看,由高到低依次为桐乡市1972个、海宁市1919个、嘉善县1323个、海盐县1117个、秀洲区1254个、南湖区838个、平湖市465个、嘉兴经济开发区91个,其中平湖市因普查标准不同总量相对较少,这些项目遍布在全市74个镇(街道)及部分新开发的地区;从项目在全市分布的差异性来看,人生礼仪、岁时节令、民间信仰等门类的项目大同小异,而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美术、曲艺民间信仰等门类在各地的差异性较大,不少项目具有较强的独立性,并带有鲜明的个性和地域特色。三是传承人状况。普查中发现了一大批扎根民间的老艺人,全市共走访了非遗传承人(老艺人)8664人,掌握了极为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信息,其中对重要项目的传承人,不仅登记他们的年龄、职业、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及健康状况,还进行了拍照存档。今年6月,市政府命名公布韩海华等17位艺人为第二批嘉兴市民间艺术家。
2.建立比较完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档案。一是纸质档案。全市共编纂文字资料210册计965万字,其中编纂市、县两级普查成果汇编本17册,镇级汇编本77卷109册,其它相关资料84册。二是电子档案。所有普查形成的文字材料全部录入电脑,对录入数据的电脑实行专人管理。三是照片档案。普查对5417个项目进行数码照相,共拍摄照片1.7万余幅。四是音像档案。全市共完成调查项目录音368小时,录像748小时,计音像资料931盒。五是实物档案。共收集民间作品、实物2642件。
(二)发掘整理了一批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1.及时抢救本地区具有代表性或重大意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主要是对全市濒危项目、高价值项目、特色明显项目、老年人年事已高项目、高潜力项目和影响广泛项目等2493个项目优先进行深度调查,进行录音、录像和摄影等采集,及时加以抢救和重点保护。如秀洲区抢救不同版本的民间文学《呆头女婿》、《徐文长的故事》和一批传统曲艺作品等。
2.结合普查推出了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嘉善田歌、平湖派琵琶、平湖钹子书、海盐滚灯、蚕桑习俗(含山轧蚕花,桐乡和湖州德清联合申报)等5个项目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嘉兴灶画艺术等12个项目被列入省第二批非遗名录,“嘉兴端午习俗”、“海宁硖石灯会”、“桐乡轧蚕花”和“平湖市迎大蜡烛”列入首批浙江省民族传统节日保护基地;数百个项目列入市、县级非遗名录;平湖市还公布了一批镇级非遗名录。其中民间文学《桐乡蚕歌》、传统音乐《南湖采菱歌》、传统舞蹈《秦山老虎嗒蝴蝶》、曲艺《海宁滩簧》等众多市、县级名录,均为这次普查新挖掘的项目。此外,我市积极配合省文化厅做好《中国蚕桑丝织》“联合国非遗名录”申报工作。
(三)初步建立了一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队伍。
这此普查涉及18个门类100个种类,涵盖我市境内所有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队伍建设显得十分重要。尽管民间艺术资源普查培养了一批民间艺术普查骨干,但根据非遗普查涵盖面广的特性还是需要培养一大批新的普查员队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普查工作开展以前,大部分文化馆(站)业务干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解仅仅停留在一知半解的水平。许多老同志尽管多年前搞过民间文学“三集成”以及此前的民间艺术资源普查,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范围、要求却是知之甚少,对新加入的普查人员来说更是如此。普查不仅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而且要求高、标准细、资料全,许多项目的调查都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才能完成,所有资料都要使用电脑操作。因此,这次普查对新老普查员来说,从知识结构到工作强度都经受了一次严峻的考验和挑战,涌现出了许多催人奋进、令人尊敬的感人事迹。一年多来,我市通过层层选拔、多级培训、深造进修、实践锻炼等多种形式和途经,共组织和培养了16973名专业和业余普查工作人员,在全市初步建立了一支以市、县两级文化机构业务干部为主干,镇(街道)、村(社区)文化员为基础,社会协查员等为补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队伍。
二、基本做法
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总的特点可以概括为“五个有”:一是普查工作有力度。全市共投入普查骨干2914人,投入普查经费478万元,投入普查设备910件;二是普查范围有宽度。共涉及17个门类,多达近200个种类,几乎涵盖嘉兴全部农耕文明;三是普查对象有广度。全市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拉网式排摸和调查,排摸线索基本达到每村100条以上,每社区50条以上,做到种类、线索、艺人、村镇“四不漏”;四是普查内容有深度。对普查项目特别是重点调查项目运用文字、录音、录像、照片等多种手段,进行全方位、立体式记录,如实反映原貌,力争不走样。五是普查声势有强度。利用各种途经和手段,大造普查声势,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效果。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切实加强领导,保障措施有力。
1.搭建领导班子,加强统一协调。去年9月以来,市、县两级政府及时制订普查工作方案,先后成立由分管副市长或文化局长为组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宣传、财政、发改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负责协调组织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海盐县、平湖市、海宁市先后经编委批准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中心。全市74个镇(街道)相继成立非遗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
2.认真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一是加强行政推动力度。去年10月,市政府召开全市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会议,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作出全面动员和部署。各县(市、区)政府高度重视,纷纷召开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动员大会,分管副市长亲自作动员,有关部门和镇、街道作表态发言,全面部署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普查期间,我市各级领导深入普查第一线开展调研和督查工作。7月24日,副市长柴永强、市长助理鞠飞带领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市文化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赴嘉善县调研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海盐县委副书记姚沈良、县委宣传部长张新民、副县长马小平等领导专题调研非遗普查工作;平湖市文体局局长沈力行多次参加村级普查座谈会,与村干部、村民一起进行座谈交流,摸排线索。二是加强信息沟通和督促检查。通过定期召开每月普查工作例会和每季度分管局长工作例会,加强县(市、区)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及时传递有关信息,了解掌握各地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和解决普查中遇到的难点、疑点问题,相互借鉴,相互督促,切实加快工作进度,高效完成全市普查任务。如南湖区普查办将区文化馆业务干部分派落实到全区各个镇(街道),建立对口联系和联络员例会制度,既加强各镇(街道)之间的情况交流,又检查督促基层普查工作。此外,省、市两级督查组先后对各县(市、区)非遗普查工作开展专项督查,确保了普查质量和进度。
3.争取财政支持,落实普查经费。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和文化部门的积极争取下,财政部门在普查经费设备保障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各县(市、区)先后落实了普查经费,其中全市每个镇(街道)普查经费投入不少于3万元。海宁市按全市常住人口人均1.5元的标准,落实了非遗普查和保护经费90多万元。全市共落实普查经费478万元,其中县级180万元,镇级248万元,投入电脑、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和档案柜等普查设备910件。财政的有力保障,提高和加快了各地普查工作的效率、质量和进度。
(二)动员各方力量,壮大普查队伍。
1.选择普查人员,组建工作班子。市、县(市、区)根据普查工作的实际需要,从去年9月开始都陆续成立了以群艺馆、文化馆业务干部为主要成员的普查工作机构。全市各镇(街道)、村相继成立非遗工作机构,形成了市、县、镇、村四级普查工作联动机制和工作网络。
2.利用各方资源,壮大队伍力量。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需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才能完成,因此,我市在组建队伍的同时充分利用社会人才资源,鼓励和吸收广大热心非遗保护的志愿者加入普查行列。一是发挥“五老”(老艺人、老教师、老专家、老干部和老村民)及大学生村官的作用,让他们直接参与普查工作;二是聘请热心于非遗保护事业的有识之士担任普查专家;三是发挥当地师生资源优势,结合社会实践和课题研究,参与普查和提供线索;四是联合广电站、图书馆等文广系统有关专业人员协同作战;五是联动教育、工青妇等部门开展社会宣传活动,以此作为后备军,补充和壮大普查队伍力量。据统计,全市共有16973人直接参与普查工作,其中普查骨干力量2914人。
(三)把握主要环节,确保普查质量。
业务培训工作对普查质量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关系到整个普查工作的成败。因此,我市十分注意把握以下三个主要环节:一是注重培训对象和时间上的针对性。2007年12月,针对普查工作启动的态势,及时举办了由文化馆(站)业务骨干参加的全市非遗普查培训会;今年3月,针对各地普查队伍全面组建之时,在省非遗普查工作试点地区平湖市举行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平湖试点经验,以会代训,为全市普查工作进一步提供样板,作出示范,加快推进全市非遗普查工作进度;7月,针对普查工作如何更好地转入具体实施阶段之际,又在桐乡市凤鸣街道举办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项目调查培训会,进一步明确线索筛选、调查项目确认原则及项目采集方法等。二是注重培训方法上的可操作性。为使普查培训行之有效,我市坚持将辅导培训和现场示范结合起来,如将经验推进会、业务培训会开到镇村基层,组织一线普查员现场提问讨论、观看普查录像片、实地考察非遗保护项目等。三是注重培训内容上的实用性。先后印发了《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手册》、《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线索筛选、项目调查工作指南》和《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项目调查文本制作示范样本》等各类普查手册,成为全市广大普查员释疑解难、规范普查的实用工具书。全市累计举办市、县两级培训班161期,培训业务骨干6000多人次,从而建立了一支培训有素的普查队伍。省非遗办主任王淼、副主任陈顺水等专家为我市普查培训作了有力的政策和业务指导。
(四)营造舆论强势,宣传深入人心。
通过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非遗普查和保护宣传活动,营造了全社会参与普查的良好氛围。我市各地主要采取了以下五种非遗普查宣传策略和形式:
1.广场宣传。去年6月以来,市、县两级文化部门抓住“文化遗产日”活动契机,精心策划组织了以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题的各类广场文化活动多达百余项。海盐县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大型宣传活动,向过路群众、社区居民、学生等发放非遗普查宣传资料数3000多份,并开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横幅签名活动。
2.媒体宣传。一是电视宣传。抓住我市有线电视覆盖率已达百分之百的有利条件,各地在电视媒体黄金时段播出非遗普查游动字幕,并与电视台一起拍摄制作普查专题节目,大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宣传活动。二是广播宣传。利用乡镇广播站,对农村居民进行非遗知识普及性宣传,鼓励农村居民自觉参与到非遗普查中来。三是报纸宣传。2007年以来,仅《嘉兴日报》、《南湖晚报》对全市非遗普查和保护的新闻报道就达500余篇。《南湖晚报》开辟“寻找嘉兴民间文化绝活”专栏,寻找范围是散落在嘉兴民间的造型艺术和表演艺术高手,引起社会很大反响。四是网络宣传。开设“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网”和非遗普查QQ群,为各地普查机构提供交流平台。海盐县还通过移动公司短信平台,向县、镇级机关部门和单位发送5000余条短信进行非遗普查宣传。
3.展览、讲座宣传。一年多来,全市共举办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主题的展览、讲座达50多次。重要活动项目有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风采摄影大赛获奖作品展、嘉兴市民间剪纸艺术精品联展、江南民间石刻艺术展、嘉兴市运河文化图片巡展、嘉善•干窑窑文化系列活动、海宁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摄影展、桐乡市民间手工艺作品、“非物质文化遗产视野下的端午节”讲座等。
4.普查简报宣传。创办市、县两级普查工作简报,及时交流和宣传非遗保护和普查工作动态。《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简报》开辟了要闻聚焦、工作动态、经验介绍、简讯等栏目,面向全省寄发,至今已出刊16期。嘉善、海宁、桐乡、海盐等县(市)均办起了普查工作简报。
5.部门联动宣传。采取多部门合作联手的方式,开展群众参与面广泛的非遗专题宣传活动。如海盐县文化局与教育局、团委、妇联等部门携手发起“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倡议活动,通过少先队员、青年志愿者、妇女干部广泛开展非遗宣传活动。
非遗普查规模空前,收获巨大,影响广泛,是新形势下对祖先宝贵遗产的一次大盘点,民间智慧创造的一次大总结,嘉兴精神探源的一次大梳理。然而,由于受普查时间过短、普查人员知识储备不足、普查手段欠丰富等影响和限制,我市不少普查项目还存在着资料采集不翔实、普查种类不齐全、历史沿革不清晰、项目归类不准确、文本制作不规范等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在普查转入日常管理工作以后进一步加以完善和补充。
三、后续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旨在摸清资源家底,重在后续保护,关键在活态传承。面对硕果累累的非遗普查成果,对我市来说,就是要如何抓住申报和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有利时机,采取扎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强化非遗普查后续保护和传承工作,优化文化生态环境,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提升文化软实力中的积极作用。
(一)制定一个非遗保护规划。
1、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长期保护规划。拟由市政府制定出台《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纲要(2009-2015)》,进一步明确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重点任务、推进计划和保障措施,建立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经费。目前已进入规划起草阶段,拟于2009年一季度完成任务完成规划制定工作。
2、规划一批重点非遗项目。今年8月中旬,市委、市政府将“嘉兴端午习俗”、“嘉兴五芳斋粽子制作工艺”、“嘉兴掼牛”、“秀洲火凉伞灯彩”、“西塘八珍糕制作工艺”、“平湖糟蛋制作工艺”、“海盐腔”、“海宁潮习俗”、“桐乡高杆船”等21个市级非遗名录项目列入“十一五”期间我市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重点规划项目,并作为我市申报第三批省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重点申报项目。其次,充分利用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成果,对这次普查中新发现和挖掘的“濮绸丝织工艺”、“三塔踏白船”等一批确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且普查资料完备的非遗项目,我局已发文要求各地可以通过增补嘉兴市级非遗名录的办法,积极申报第三批省级名录。
(二)出台一项政府补贴制度。
建立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老艺人)补贴制度,建立传承经费保障机制,加强对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鼓励传统技艺的传习和保护、发展,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保护”的有效途经,是巩固非遗普查成果的重要举措。我市现有民间艺人、传承人队伍庞大,总数达上万人,这次普查走访了其中8664人,他们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作出了很大贡献。但是,当前许多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后继乏人,面临失传的危险,不少独门技艺人亡艺绝;重要传承人大部分经济困难,亟待政府加以扶持,解除其后顾之忧。
今年年初,我市把制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老艺人)补贴实施暂行办法,列入《嘉兴市2008年度规范性文件制订计划》和《嘉兴市文化大市建设2008年行动纲领》。目前,我局已完成文件起草工作,正在呈送市长签发,拟定第一批享受政府补贴对象为20人,补贴标准2000元/人,补贴每年发放一次,直至传承人(民间老艺人)去世。申报周期视情3—4年确认一批。预计10月底前出台实施。
(三)建设一批非遗展示场馆。
与文物保护要建立市、县级博物馆同样的道理,要让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存放和展示的地方,对那些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资料和实物进行妥善保管和展示宣传。要积极争取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在今后三两年内,建成市、县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今年6月14日,桐乡市非物质文化遗产陈列馆建成开馆(设在市文化馆),投资50万元,展览面积200余平方米,展出蓝印花布、三跳、剔墨纱灯等48个重点普查项目。该馆已成为当地学生乡土教育的实践基地,上海市文化系统已先后两次前来参观考察。桐乡市还将把乌镇创建为省、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经典景区。此外,秀洲区计划在嘉兴市区月河历史街区成立农民画艺术展示中心,嘉善县拟在古镇西塘筹建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落户人气旺盛的景区不失为非遗展示场馆建设值得尝试的一种新模式。
今年8月,市委办、市府办制定《关于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的实施意见》(嘉委办[2008]53号),将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嘉兴市民间艺术馆)建设项目列入“十一五”规划目标:2008年提出市非遗展示中心建设的初步方案(包括地点、建筑面积、投资经费等);2009年征集民间艺术实物资料,提出陈列布展的框架,启动非遗展示中心建设;2010年完成市非遗展示中心建设并对外开放。展示中心利用现有嘉兴大剧院一流的建筑设施,建成集收藏、研究、展示及产业开发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非遗展示场馆,展览面积1800平方米,项目总预算380万元。
(四)编纂一套非遗保护丛书。
制定《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丛书》编纂出版计划,按照实行统一规划、统一体例、统一设计、统一出版的要求,于2010年前分阶段分专辑编纂出版15种文化科学普及类非遗丛书,力求融知识性、通俗性、审美性、权威性、普及性于一体,系统全面地反映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保护成果,弘扬嘉兴优秀传统文化。非遗普查验收工作结束后,我们将集中精力编纂出版《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丛书》(第一辑),主要包括《嘉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项目大观》、《嘉兴南湖荷花灯会》、《嘉兴轧蚕花庙会》、《嘉兴灶画》和《嘉兴市民间艺术家调查报告》等5种,目前部分专著已完成初稿,拟在2009年我国第四个“文化遗产日”举行丛书第一辑首发式。今后还将陆续规划出版专辑。
(五)掀起一场非遗复兴运动。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避免出现“重申报轻保护”、“重普查轻传承”的倾向和现象,普查的目的不仅在于收集保存,更重要的在于如何利用和传承,否则普查资源仍然会枯死和消亡,也就失去了普查的意义。通过这次普查,我们掌握了大量非遗新项目、新资源,这应该是群众文化创作生产取之不竭的源泉,是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人民群众文化权益用之不尽的宝库。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文化工作面临的又一个新的机遇和挑战,至少可以通过非遗普查改变乡村文化资源贫乏的状况,为老面孔、旧节目充斥的城乡文艺舞台带来新气象。因此,要珍惜成果,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加大投入扶持力度,要以构筑非遗保护、利用和管理新平台为基础,以非遗演出展示活动为主要载体,以广大群众受惠为目的,在全市掀起一场非物质文化遗产复兴运动。根据市委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2009年我市将突出抓好“嘉兴端午习俗”国家级民族传统节日保护示范地申报工作,并策划开展全国乃至国际性的重大端午民俗文化活动,着力打造“嘉兴端午习俗”文化特色品牌。
总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一项理论及队伍建设都准备不足的全新工作和重要课题,接下来需要我们从阶段性的普查转入常规性的全面保护,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后续保护工作,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和活态传承,充分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文化大市中的独特优势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㈥ 民间美术馆

我国的艺术馆众多,自九十年代全国各地美术馆如同雨后春笋,蓬勃发展。
国家权威的艺术殿堂要数 中国美术馆
上海美术馆 浙江美术馆 广东美术馆 关山月美术馆 深圳美术馆 武汉美术馆 何香凝美术馆 等,民办的更是不胜枚举如: 西湖美术馆 炎黄美术馆 今日美术馆等等高端艺术馆。全国各省、各市甚至是各县都有自己的美术馆。中国著名的艺术高校目前也各有独立的美术馆。
中国万杰画院
义乌万杰艺术教育

㈦ 我们应该对春联这一宝贵的民间艺术采取什么宝贵措施

我们应该对春联这一宝贵的民间艺术采取什么宝贵措施?
近日,惠州民间艺术馆在惠州西湖景区相宜居内重新开馆,集中展销陶瓷、泥塑、农民画、景泰蓝等惠州民间工艺美术品300多件。因为新增了创意十足的文创产品,相宜居也逐渐成为了西湖游客新的网红打卡地。

西湖相宜居是一座极具岭南风格特色的建筑群,惠州民间艺术馆就位于其中。由于这里不仅有浓厚惠州特色的民间文化艺术作品、惠州手信,还可以听古琴、学习民间手工艺人的创作,很快就成了惠州西湖景区里新的拍照打卡的网红旅游目的地。

市民 李小姐 :“以前我们惠州本地人 感觉好像西湖没什么可玩的 但是这边新开了一个(项目) 我觉得还挺吸引我 各种吃的 喝的 还有文创的东西 我也觉得挺有创意的”

惠州民间艺术馆于2016年正式开馆,是广东省首家市级民间艺术馆。该馆此前位于市区麦地东路,今年国庆前地址搬迁到相宜居后,不仅保留了惠州民间艺术家创作和交流的功能,还搭建起了与大众的交流平台,并通过推介惠州民间艺术优秀作品,让艺术创作和市场相结合。目前,惠州民间艺术馆集中展示和展销的有:陶瓷、泥塑、农民画、琉晶、刺绣、剪纸等惠州民间工艺美术作品300多件。

惠州市民间艺术家协会理事 庄 敏:“实际上你像剪纸是我们的非遗 如果是工艺美术这一块 包括我们的龙门画 还有我们的彩瓷 泥塑这些都是相当有代表性的 我们在全国的各项比赛展览 那都是金奖 铜奖 银奖 还是可以在省里面达到前三的 按着将近十年的比赛当中”

相宜居“西湖礼遇”主管 杨凡瑞 :“像我们的中华国粹 这一系列的卡通人物形象 是游客比较赏心悦目 比较喜欢的 其次就是我们相关的陶瓷器的产品 包括我们的白玉陶瓷杯等等系列 包括我们的古风积木 等等都是受大众喜欢的”

庄敏介绍,这里看到的并不仅仅是普通的商品,它更多的是艺术家们表现惠州本土文化的作品,具有东江流域艺术的代表性,和惠州的文化符号及标志,惠州市民间艺术家协会的民间艺术家们希望通过文旅融合的方式,以市场为导向,创作更多以西湖和惠州为元素的文创产品,借此推广惠州民间文化艺术,同时促进惠州西湖旅游发展。

惠州民间艺术馆 主管 杨凡瑞 :“游客他们希望具有惠州特色的文创产品 包括像一些类似惠州西湖的 一些相关的造景类的文创产品 包括具有惠州代表性 包括惠州西湖代表性的类似书签 纪念类的一些产品 包括可以直接带走的手信类的 吃的等等”

惠州市民间艺术家协会理事 庄 敏:“那么下来我们要做的就是让我们的艺术大师 来这里进行展示 教学 让更多的除了本地的市民参观 外地的游客们都来体验//广大游客来到我们惠州 这座美丽的城市的时候 他能带上跟惠州文化有标志的东西回家”

㈧ 我国之传统民俗传承问题该怎样解决

民俗文化是依附人民的生活、习惯、情感与信仰而产生的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如果从狭义上去理解,民俗文化就是非物质文化,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做好民俗文化的传承工作,就是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也是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具体体现。为充分挖掘当地优秀民俗文化资源,总结近几年仙居民俗文化传承与保护的做法与经验,促进文化生产力的发展,提升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竞争力,仙居县专门成立课题组,对本地民俗文化传承与保护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展开调研,并对如何进一步做好民俗文化的传承与保护作了思考,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仙居县民俗文化的基本情况

(一)历史概况:早在7000年前,就有人在这块土地生息繁衍。北宋景德四年,宋真宗以其"洞天名山,屏蔽周卫,而多神仙之宅",诏改县名为仙居,意为"仙人居住的地方"。 立县至今已有1660余年。在几千年的悠悠岁月中,世世代代的先人们在这块土地上创造出灿烂的文化,留下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

(二)民俗文化遗存状况

一是民俗文化资源遗存丰富。仙居有着悠久的历史。境内的下汤新石器遗址考证,距今已有4-7千年的历史。就已完成的全县民间艺术资源普查看,就多达331个,现正在进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的情况看,民俗文化资源量更是巨大。

二是文化形态独特多样。仙居地理四面环山,与外界山水阻隔,交往不便,形成了相对独立的文化发展环境。境内的文化形态特色鲜明,个性突出,兼具山地文化的纯朴和河川文化的灵气,交融中原文化的传承和瓯越文化的渊源。仙居境内山系绵延、溪流纵横,形成了诸多相对独立的居民集聚区。且地域广阔,居住分散,诸多独立的文化小环境又形成了"百里不通风,十里不同俗"的文化形态多样性特征。

三是文化门类品种繁多。历史上,仙居是浙东南沿海联接浙西南腹地的一条重要通道,境内的永安溪水道和苍岭古道构成了历史上著名的浙东盐道,繁荣的商业流通活动带来了丰富的文化交流,大量原非当地的文化形式、文化体裁源源不断地流入当地,融入仙居的文化生活,使当地的文化存在不断丰富,文化门类不断扩张,形成了一个以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民间医药等众多门类的民族民间文化体系为基础的民俗文化大型框架。

二、仙居县民俗文化传承的基本做法

解放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搞了几次有关民俗文化的普查。特别是近几年完成的民族民间艺术和正在进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也可以说是对民俗文化进行了一次大普查。期间以及延续的保护工作,就是民俗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工作。

1、立足普查,摸清家底,建立体系。查清资源、明确方向、搞好建设、规范管理,是历次普查工作的重要目标。投入大量普查力量,按照"不漏村镇、不漏线索、不漏种类"的普查要求,走村串户,访问座谈,进行了全覆盖的调查和登记,较全面地了解和掌握了各类民俗文化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情况、生存环境和保护现状。一是建立项目档案,系统保存。对普查出的项目,建立了融声、画、文为一体的电子文库,包括文字资料,TV资料,图像资料等。

二是建立名录体系,公布了32个项目的仙居县首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公布了仙居县首批县级民族民间艺术保护重点项目。公布了7个民族民间艺术之乡及民族民间艺术品牌活动项目、民族民间艺术旅游经典景区、民族民间艺术生态保护区、民族民间艺术展示场馆、民族民间艺术产业基地等相关重点项目。

三是建立保护体系,着手制订仙居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范(目前正在修订阶段),对仙居花灯等一批重点保护项目,也分别制订了专门保护方案和五年保护计划,将分期分批分阶段实施。

2、立足保护,做好开发,积极申报。对具有重要价值的项目,分批着次的将以整理,理清渊源,理清技艺,理清特色,理清价值。对特色鲜明,价值突出的项目,认真做好规划,做好包装,积极逐级申报。目前,已成功申报市级名录6个,省级名录8个,国家级名录1个(仙居花灯)。正在积极申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有5个,同时在积极加强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形成系统的保护体系。例如仙居花灯,从发现花灯到挖掘花灯, 经过20多年的艰辛,至目前已成功挖掘出27个传统品种,52个分支品种,造型小巧、美观,曾多次获省级、国家级金奖。2006年3月,无骨花灯被中国艺术研究院收藏。2006年6月,批准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2005年作品龙凤灯,于2006年被国家邮政总局入选为"中国灯彩"特种邮票,在台州属首例。同时,皤滩无骨花灯被拍成艺术宣传片,赠送给各国大使馆、领事馆和各国来访的文化官员,使它成为中外文化交流的一个特别"使者"。

3、立足活动,搭建平台,做好传承。一是重视传统民族节日。传统节日是民俗文化中传承至今的一宗重大的优秀文化遗产。注重以多媒体方式记录传统节日文化遗产。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具有重要价值的传统节日习俗,艺人在传统节日中的表演、制作过程,以文字、录音、录像等方式进行有形记录。将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无形文化遗产的"成品",以"有形化"的方式记录或保存下来。其次,依托传统节日,积极开展具有民族特色、地域特点的民俗文化展示活动。如2002年10 月,由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浙江省文化厅、台州市政府共同主办,仙居县委政府承办的仙居 · 首届中国南北民歌擂台赛,2007年举办的千年庆典系列文化活动,2007年初举办的"百家俱乐部闹新春",使其真正成为老百姓的节日。同时,我们紧抓民间艺术场馆建设,如:花灯展览馆、民间服饰展览馆,使其成为传承和展示民俗文化的中心。

二是加强传承队伍与基地建设。传承是民俗文化保护的重要途径之一,根据民俗文化传承的特点,坚持以人为本。在注重软环境建设同时,我们也积极建设硬件环境。我们将民俗文化的开发利用与旅游业相结合,挖掘并提升旅游景点的文化含量;与教育培训相结合,开设各类专业培训班,造就一大批民族民间艺术传承人。如为了进一步做好"唐灯"的挖掘抢救和传承,皤滩乡党委通过花灯协会招收12名高中毕业生作为针刺无骨花灯的学员,手把手地培训,一边又不断挖掘,开发"唐灯"的各类品种。从1984年至今的20余年里,皤滩乡共挖掘、开发出具有地域文化特色的"仙居针刺无骨花灯"计10大类27个品种。

三是活动展示展演。近年,仙居的文化工作者积极创新工作组织方法与手段,以"文化五联动"带动传统节日活动、民间艺术展示展演,让传承有了活动平台,找到了开展繁荣文化活动与传承民俗结合点,开创一个部门联合动、城乡一起动、乡镇都在动、村村有行动、常年有活动的农村文化生活新局面。丰富多彩的活动更好地促进了民俗文化的传承与发展,促进群众性活动的活跃和文艺创作的繁荣。

三、仙居民俗文化传承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民俗文化的传承工作,一方面形势看好,方兴未艾,取得了阶段性的显著成效;另一方面,挑战严峻,不容乐观,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加快推进的形势下,在市场经济的利益驱动下,人们的生活习惯与生活方式都在变化,民俗文化赖以生存的环境和土壤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仙居的民俗文化和国内大环境的民俗文化一样,存在着传承的断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内冷外热的民俗文化。村落、乡镇,有着完全迥异于都市生活经验的生活场景,如:服饰、建筑、生活习俗、节日庆典、文体游戏等承载着独特的民俗。一些被挖掘与包装的民间艺术表演非常盛行,但数不胜数的民俗文化正随着不可抗拒的现代化而黯然远去。许多的民俗文化越来越脱离其存在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从生存状态中被抽取出来,成为了一种戏剧化、仪式化、观赏性的文化商品,失去了鲜活的生命力。

2、传统节日在逐渐冷化。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与世界文化交融加剧,传统节日所承担的传统功能大大弱化,逐渐失去了其深厚的传统历史文化内涵。

3、民俗文化逐渐消失。解放后,很多的民俗被冠以"四旧"走出了我们的生活。改革开放后,社会的发展,人口流动加剧,民俗淡化,民间艺术传承后继乏人,传统节日的表演日渐式微。在现代化大潮中,民间文化正面临困境:民间艺人急剧消失,民间文化形态迅速消亡,民间艺术日渐衰落。一些珍贵的文化遗产,正随着一些老艺人的相继离去,慢慢地遗失。祖先留下的千姿百态的民间文化和历经万千年的乡土艺术、民俗器物,没有得到完整记录和保存,一旦毁灭,就无法再生。

四、进一步做好民俗文化传承工作的思路与对策

由于历史原因和时代发展的原因,仙居民俗文化资源的现状和保护开发存在这样几个主要问题:大多处于原始状态;分散性强,缺乏规模;社会保护意识比较淡薄;挖掘、研究民俗文化资源所需经费匮乏;许多资源处于封闭式保护状态,没有加以合理地开发利用。民俗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工作需要大量的人、财、物等资源,需要形成一系列的法规与机制等等,我们将进一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来确保仙居县民俗文化的传承工作顺利开展。

1、建立有效组织工作机制。组织工作机制是一切工作顺利开展的保证,仙居的民俗文化资源要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指导方针,着手制定《仙居县民俗文化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出台《仙居县文物保护办法》、《仙居县非物质文化保护办法》,逐步建立比较完备、有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成立县级民俗文化保护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立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成立与民俗文化相关的专家库,成立"仙居县民俗文化资源保护管理委员会",发挥其综合协调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对民俗文化保护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加强各乡镇之间、文物与建设、旅游等部门之间的合作沟通,加大民俗文化资源合理利用的范围、规模和力度,把各区块的资源整合起来,形成资源共享的机制。

2、科学制定保护工程规划。加强对民俗保护工作的领导,将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协调机制,实施有效保护;制定民俗文化保护规划,将民俗文化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根据民俗文化保护工作的实际需要,加强保护管理工作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根据需要设立保护专项资金;进一步认识抓好民俗文化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本地实际,以高度负责精神和一丝不苟的科学态度按照保护工程规划认真组织实施。在《仙居县民俗文化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的指导下,先期开发具有较大影响的民俗文化遗迹,或进行环境整治,或加以复原,或深度挖掘其文化内涵加以展示;实施文物古迹"化零为整"、"连点成线"的开发工程。如城关东门一带,我们可按照"三塔两门(两个城门)两池(孔庙泮池、城隍庙石池)一灯(石灯柱)"的线路,连成仙城文物古迹群,然后进行整理包装,适度开发。筹建"项斯公园"、"柯九思纪念馆",塑造仙居历代名人群像于福应山,使古塔、园林、雕像相映成辉。仙居针刺无骨花灯要经过深度开发,改善照明与包装,使其形成商品,走进千家万户。

3、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仙居民俗文化资源的保护与开发要分轻重缓急,确立重点保护和挖掘利用项目,县财政要保证"十一五"期间的文化遗产保护经费投入比"十五"时期有较大幅度增加,同时,每年要增设"仙居民俗文化研究"专项事业经费,以保证民俗文化资源挖掘工作的正常性开展。以县、乡两级财政为主,同是吸纳社会资金,逐步形成"以县为主,分级负责"的投入机制。

4、建立名录体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出来的民俗文化项目,进行挖掘、整理、分类、包装,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形成县、乡两级完整的名录体系。

5、建立传承机制。对我县列入国家和省级名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采取表彰奖励、资助扶持等方式,鼓励代表作传承人进行传习活动和积极申报民间艺术家。

6、形成社会合力。充分发挥文联、专业协会、老字号、民间艺术研究会、新闻媒体和文化单位在培养人才方面的积极性,积极培育民俗文化人才与骨干队伍。编纂民俗文化系列丛书,建立县级民俗文化保护网站;鼓励和支持运用各种媒体对民俗文化及其保护工作进行宣传展示。普及保护知识,培养保护意识,增进对民族文化的认同,促进社会共享。

7、积极创新工作方法。从仙居县民俗文化传承活动的特点的出发,结合新形势对民俗文化传承的要求,积极开拓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走出一条即符合民俗文化发展规律又适合仙居实际情况的新路子8、做大一批民俗文化品牌活动项目。以各地形成规模的民俗文化活动为基础,进一步突出主题,弘扬特色,形成品牌效应,推动民俗文化遗产的保护。进一步做大做强民俗文化活动品牌,使之成为区域性、全省性乃至全国性民俗文化展示交流平台。

9、建立一批民俗文化产业基地。合理开发利用民俗文化资源,以传承为核心,以产业为纽带,建设一批民俗文化产业基地,弘扬传统文化。加强政策服务和引导,扶持民俗文化特别是手工艺生产企业走向市场,吸引社会资金投资开发民俗文化产业,促进民俗文化产业化发展。加快形成富有仙居特色和优势的民俗文化产品系列,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

㈨ 福建省民间艺术馆有限责任公司怎么样

福建省民间艺术馆有限责任公司是2004-01-17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福州市鼓楼区南街街道杨桥东路19号三坊七巷一期工程4号、5号楼综合二层商场。

福建省民间艺术馆有限责任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3500007573819253,企业法人陈伟,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福建省民间艺术馆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民间艺术品、工艺美术品、文化用品、仿古家具的批发、零售、代购、代销;艺术品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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