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提高人大代表的素质、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意义
随着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的增强和人民群众民主意识的高涨,提高人大代表素质的呼声也越来越高。但如何提高人大代表素质,目前的讨论中意见各异。笔者认为,现阶段提高人大代表素质应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适当提高人大代表的资格标准
我国的宪法和选举法对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没有作资格条件要求的区分,凡有选举权的公民同时也有被选举权,并有可能成为候选人或当选为正式代表。从理论上讲,这种制度设计有利于实现公民被选举权的普遍性。但从选举实践来看,选举的目的在于从公民中挑选出既符合公民的意愿,又有能力充当代理人角色的人来组成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毫无疑问,这些被挑选出的对象理应是公民中的相对优秀者。因此,要求代表候选人的资格条件高于一般选民的资格条件是完全必要的。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适当提高代表候选人的资格标准应重点关注以下两个方面:
1.在年龄资格方面,应合理设定代表候选人的年龄的上限与下限。现行宪法和选举法对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没有设定年龄上限,以致实践中出现部分人大代表(尤其是全国人大和省级人大中的代表)年龄老化的问题。有的代表因高龄常年体弱多病,连会议都不能正常参加,即便健康状况正常,但老年人的体力、精力、活力、思维能力的衰退是自然规律,因此,代表高龄化必然影响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的整体功能和质量。关于代表候选人的年龄下限,现行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意味着公民年满18周岁就具备当选为代表的年龄资格。但18周岁公民的知识、经验和能力一般不适应代表角色的资质要求,因而这种低年龄资格不利于保障代表的基本素质,参考世界其他国家的做法,同时考虑到不同层次人大代表的不同来源和不同要求,建议将全国人大和省级人大代表(候选人)的年龄资格定为25~60周岁,省级以下人大代表(候选人)定为21~55周岁。
2.在知识和能力资格方面,应适当规定代表候选人的受教育程度和社会活动能力要求。民主政治的发展,客观上需要提高对人大代表的文化素养和政治活动能力的要求。很难设想,一个缺乏基本文化知识和议政能力的代表,能很好地代表人民参与政治决策和行使国家权力。长期以来,人大代表中劳动模范、英雄人物、文艺名流、体育明星等各种“好人”不少,以致在人们心目中(包括在这些“好人”代表心目中)形成一种印象,似乎人大代表就是一种“荣誉”称号。能当人民的代表当然是一种荣誉,但人大代表的功能不在于体现荣誉,而在于从事政治活动。劳模、英雄等各种对社会有贡献的人,当然应受到人民的尊重,但尊重他们有许多其他的途径;他们也有当人大代表的权利,但应具备代表角色应有的知识和能力。为适应民主政治的发展,必须对人大代表职务由“荣誉型”定位转向“政治功能型”定位,并按照其功能的要求提高人大代表的文化教育和社会活动能力素质标准。
二、建立人大代表选举的竞争机制
既然选举是公民选择、挑选代理人的活动,那就应当有一种有利于选民作出选择决定的机制,这种机制就是候选人的竞争,即竞选。但是,目前人大代表的选举尚未建立起这种竞争机制,因而选举活动中,选民往往因不了解、“不认识”候选人而“随大流”地行使一下形式上的权利。这既影响选举结果的公正性,挫伤选民的参选热情,也难以保证当选代表的基本素质。为提高人大代表选举的民主性,真正选出能胜任人民代表重任的高素质代表,建立代表选举的竞争机制势在必行。
首先,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和酝酿、确定环节要建立竞争机制。《选举法》规定了10人以上选民(代表)的联名提名与政党、团体的提名具有同等地位,但实践中政党、团体的提名往往为数过多,甚至某些不能胜任代表工作的人也被列入推荐名单,而选民(代表)的提名往往不被重视和同等对待,有的地方领导人甚至根本不尊重选民的意愿,事先圈定好候选人的提名方案让选民“讨论”。很显然,以这种不公正、不民主的提名为基础进入酝酿确定程序,所谓“讨论”、“协商”不过是一种形式、手续,而不具有实质性的意义。因此,现行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和确定办法需要改革,改革的思路应当是建立竞争机制。建议实行初步代表候选人自愿报名登记,正式代表候选人由选民(代表)预选确定的制度。考虑到现行的政治结构,保持政党、团体从全局出发推荐候选人是必要的,但要控制一定的比例,而且要同自愿报名的初步候选人平等地竞争,由选民投票决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和正式当选代表。
其次,代表候选人的宣传介绍方式也要建立竞争机制。一方面要加强选举组织机构和代表候选人推荐者对候选人的宣传介绍的力度和声势,并重点介绍候选人的综合素质;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方面),要改变目前候选人本人不进行自我介绍的做法,允许候选人(包括初步的和正式的候选人)依照一定的程序作竞选演说,并当面回答选民的提问,从而使选民对候选人有更直接、更全面的了解。以上两个方面综合起来,就是建立一种由选举委员会介绍,推荐候选人的政党、团体和选民介绍,候选人自我介绍“三结合”的宣传介绍候选人的方式。这样做,既有利于提高选举活动的公开性和民主性,也有利于增强当选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优化人大代表的整体素质。
当然,引进竞争机制后,有必要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禁止介绍中弄虚作假、造谣诽谤、人身攻击之类的行为。
三、搞好人大代表的职务培训
同西方国家的议员专职制不同,我国的人大代表是兼职的,他们在各自的本职工作岗位上可能是行家里手,但在政治活动领域并非一定如此。即使他们都是专职代表,按照现代继续教育观念,也存在一个知识、能力和思想、行为方式不断更新提高的问题,更何况现实中人大代表整体素质还不高。因此,搞好人大代表的培训学习是完全必要的。目前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科目设置都很健全,但没有一个人大代表的培训机构。问题当然不在于有没有一个专门的机构,而在于是否认识到人大代表培训学习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目前不重视人大代表职务培训的状况必须改变。
搞好人大代表的职务培训,首先是要搞好人大代表的“岗前”培训,即新当选的代表正式任职前的培训。这是当选代表转换角色位置、增强角色意识的需要,也是他们学习和获取履行人民代表职责所必备的知识和技能的重要途径。其次是要搞好人大代表的“岗中”培训,即代表任职期间的培训。使代表们能及时了解新形势、新情况,学习新的政策和法律、法规,交流和研究履行代表职务的经验,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根据人大代表的工作性质,人大代表职务培训的主要内容和目标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学习现代民主政治的基本理论和知识,树立民主、法治的基本理念。(2)了解我国人大制度的基本内容、人大代表的职责以及行使职权、履行职务的方法与途径,掌握参政议政的知识和技能。(3)学习时事政治,了解国内外形势,学习基本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提高参政议政水平。(4)交流履行代表职责的经验,研究工作中的问题,提高工作的质量。上述内容的具体安排应视“岗前”、“岗中”培训的不同要求而有所侧重。
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长远目标考虑,从现在起,应把人大代表职务培训作为完善人大制度的一项重要任务来对待,把它作为一项制度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并就有关的一系列问题作出制度化的安排。例如:培训工作分级进行;培训时间每年不得少于2周(可集中或分期安排);培训经费由本级政府财政列入人大经费总额中;培训机构可以委托的形式确定在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或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代表离职培训期间所在工作单位以公差看待,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等等。总之,要通过制度化的规定保证人大代表职务培训的落实。
㈡ 如何加强人大代表学习教育,提高履职能力
如何提高层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度
乡镇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是全国五级人大中最一级,是人民直接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高低,不但直接影响人大及其常委会作用的发挥,而且直接关系到人大行使国家权利的水平。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和改革的不断深入,基层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不断出现,一些群众较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日益成为群众议论的中心。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如果不能及时反映人民群众所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将失去人大代表意义,而且严重影响人代表在选民心中的地位。那如何何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成为当下急需解决的问题。
度首先,除要求代表有较强的责任意识、较的广的知识面外,还要有能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的相关措施。在当下的人大代表中,代表是没有任何薪酬,完全是在责任的基础上去工作。代表们收集到群众的意见、建议,成为了代表们的辛勤成果,代表们在人代会上所提出的建议、议案就是在为人民群众所诉求,也是代表们工作所追求的目标。那么代表们所提出的建议、议案就必须得到重视,代表才能给人民群众一个交待,给自己一个交待,也是代表积极工作下去的动力。所以有一个较好的人大代表建议、提案反馈措施,真正让代表作好监督,才能提高代表的积极性。
度其次,人大代表的结构必须合理,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最终都落实在每个代表作用的发挥上。人大代表结构的优化,是我国政治民主进步的表现。代表的分配比例和结构是否合理,不仅影响代表的素质,而且影响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质量。地方由于受代表名额和类别的限制,一些政治业务素质高,议政能力强的同志当不上人大代表,导致有的地方在确定代表侯选人时,只能采取应付和完成任务的办法。因此,在确定代表的分配比例和结构时,既要考虑代表面,更要考虑代表的议政能力,应合理优化领导干部和基层代表结构,适当考虑增加熟悉政府运作机制的基层代表,减少主体监督,增强异体监督。在基层代大代表中,一是代表的行业分配比例不尽合理。农民代表比例过低,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界无人大代表,而多数代表为村干部。二是代表的文化素质和执行能力不适应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代表文化程度文化素质偏低,对人大的议议事平有一定影响。在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来看,有的人大代。
㈢ 对人大工作人员 的培训如何设计课程
一、充分认识人大工作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振奋精神,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人大机关是民主法制建设的主导力量,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化,党和人民对人大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党的十六大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一起确立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三大工作任务。这给人大工作指明了新的方向,提出了更大的课题,明确了艰巨的任务。近年来,我区的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民主监督、民主理财、民主管理、民主选举、民主评议和各行各业的依法治理不断创新、不断前进。但用一分为二的观点看,我区的民主法制建设力度仍然不够,缺位仍然存在,与时代要求和人民的期望仍然差距很大。诸如,在领导方式上,习惯于依靠行政命令,对于如何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国家意志,研究不够,实施不够;在实施民主监督上,力度不大,方法单一,形式呆板;在接受民主监督上,自觉性不高,主动性不强;部分司法和执法单位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乱收滥罚、执法不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基层和单位等不少范围内的政治民主没有落到实处。因此,我们的工作应当在力度上加强,方式上创新,努力提高针对性、实效性,解决突出问题,把法制化的民主落到实处。
面对民主法制建设的重任,面对现实存在的不足和差距,我们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认识到发挥各级人大的职能作用对于当前三个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第一,加强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必须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一级人大作用发挥得如何,反映了一级党委执政水平的高低。我国人大制度,是党领导的人民民主制度,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加强和完善,可以更好地实现党的领导,这是历史经验的总结。发挥各级人大的职能作用,是加强党对国家政权领导的需要,衡量我们党的领导加强了还是削弱了,不是看它手中掌握的国家权力多了还是少了,而是看它领导的这个整体效能发挥得如何。党委犹如一个乐队的指挥,如果指挥得当,每个乐器演奏者的积极性、创造性都迸发出来,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就会呈现出生机勃勃的局面。加强党的领导,必须重视和支持人大充分行使法定职权,真正形成党委领导、人大决策、政府执行、人大监督的科学领导、决策、监督机制,才能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避免决策中的失误,避免执行中的偏差,求得工作质量与效益的最大化。
第二,实现依法治国,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必须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现阶段党领导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的政治体制改革的战略目标。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进程中,各级人大肩负着特殊的使命,处于第一线的位置。可以说,人大的全部工作,都是与依法治国紧密相联的。通过人大各项职权的行使,可以通过法制来规范我们的行政行为、经济行为、领导行为,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大大加快依法治区的进程。
第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基本途径,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对民主政治的要求越来越广泛。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在推进地方民主政治中责任重大。就我区来说,虽然近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不少民主政治生活以法的形式予以固定下来,使民主政治有了保障,但是,在工厂、社区、城镇、农村,民主政治的实施仍然效果不佳,有的往往流于形式。人民群众在某些政治生活领域中对民主的要求十分迫切。改变这一局面,必须发挥区、镇两级人大的职能作用,宣传和维护法制的尊严,保证民主依法落到实处。
第四,实现我区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必须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发展是执政兴区的第一要务,今年,区委提出了经济发展“在全市争第一,在全省进十强”的奋斗目标,并确定今年为招商引资的“项目年”。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查批准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今年的经济工作目标,即,实现GDP97.6亿元,比上年增长0.5%;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5亿元,比上年增长2.3%;完成地方一般预算收入8435亿元,比上年增长2%;农民人平纯收入达到3236元,增加150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5862亿元,增加484元;全年招商引资突破10亿元,出口创汇1350万美元。要实现这些宏伟蓝图,必须充分发挥区、镇两级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优势,调动全区人民的积极性,同心同德,共同奋斗。一是要发挥全区人大代表的先进作用。我区有1千多名各级人大代表,他们是全区人民选举产生的,分布在各条战线,同人民群众有着最广泛的联系,最能反映群众的愿望和呼声,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人大制度坚持好了,代表作用发挥好了,全区的凝聚力、战斗力就会更加强大。二是要发挥区、镇两级人大的监督职能作用,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广泛开展评议、视察、检查、调查,治理在经济管理活动中的不作为和乱作为,突出整治“三乱”现象,督促服务型政府的转型到位,为全区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提供环境保障。
二、进一步明确今年的工作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扎扎实实开展各项人大工作
根据区委的要求和区人大常委会的研究意见,今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突出一个中心,强化两个着力点,即,突出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强化求实和创新这两个着力点。围绕区委提出的战略目标,勤奋务实、创新求实、实干落实,通过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建设战略目标的实现,树立人大的权威和人大机关的良好形象。根据这一指导思想,区、镇两级人大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区、镇上下联动,努力配合完成好全局性监督工作任务
第一,监督经济管理部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按照区委“发展抓项目,落实抓作风”的总体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决定今年下半年开展对区直6个执法单位的工作评议,评议对象由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投票确定。评议奖惩严格兑现。对被评为不满意的单位,该单位不得被评为年度先进单位,其单位一把手不得被评为年度先进个人,而且还将对其单位主要负责人作出组织处理。同时,区人大常委会还将在月份对全区干部作风建设特别是区委“六条禁令”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通过这一系列的活动,优化全区经济发展环境,树立诚信招商,开放兴区的良好形象,促进“项目年”活动的顺利开展。各镇人大也要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整体部署,开展对镇直相关部门的评议和检查,上下联动,扩大监督工作的效果,切实解决一些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二,监督“三农”工作,促进农民增收。今年,国务院1号文件的下发,把“三农”工作摆上了更为重要的位置,区、镇两级人大应当加强对“三农”工作的监督力度,切实促进农民增收。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在月份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农村税费改革及配套改革工作情况、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各进行一次调查,摸清实情,为区委决策提供依据,为区政府的工作提供帮助。镇人大工作的特点在于直接同农村群众交道,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一优势,多为农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密切人大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把人大工作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开花,结果。:
第四,监督热点难点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将在月份对全区招商引资、城镇建设进行视察,在月份对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工作进行调查,并在月份和月份分别开展对国有企业改革、畜禽防疫等工作的监督。各镇人大和区直代表小组可以围绕这些工作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展开代表持证视察、集体视察、检查、调查等,了解实情,发现问题,提出高质量的监督意见,帮助区政府解决实际问题,实现工作目标。
(二)、各镇人大要突出工作重点,在镇人大主席团工作竞赛活动中赛出水平
今年,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在镇人大主席团之间开展工作竞赛活动,年底进行检查评比,表彰一批先进人大主席团和人大先进工作者。希望各镇积极行动起来,进一步振奋精神,以饱满的政治热情,以奋发有为的工作状态,学习和借鉴外地人大工作的成功经验,充分运用法定职权,在人大工作上有新的作为。
一是要突出发展经济这个重点。经济工作是全党的中心,也是各级人大工作的中心。各镇人大必须紧紧围绕这个中心开展工作。要围绕区一届党代会、区二届人代会通过的各项报告、决议,中央、省、市有关农村的重大方针政策等,开展评议、视察、检查、调查等形式多样的监督工作。要重点抓住招商引资、环境整治、农民增收、企业改制等工作重点,为区、镇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推波助澜。
二是要突出扩大基层民主这个重点。扩大基层民主是当前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和迫切要求,也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形式,同时还是当前化解农村社会矛盾、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有效措施。前几年,我们创造了村民代表议事会这种实现基层民主的有效形式,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今年,各镇人大要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村民代表议事会规范化管理办法》的规定,进一步搞好村民代表议事会建设,切实提高村民代表议事会工作质量。每个镇要树立2至3个议事会典型,要注意总结、宣传和推广经验,带动议事会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真正做到议事会工作班子健全、制度规范、活动经常,促进村民代表议事会在农村村务管理中发挥民主决策作用,在发展农村经济中发挥积极引导作用,在村组财务管理中发挥有效监督作用,在维护农村稳定中发挥协调疏导作用。
三是要突出民主评议这个重点。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是近几年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要在继续抓好这项活动的同时,力求在方式方法上和评议的对象上有创新、有突破。不但要开展对镇直部门的工作评议,还要开展对镇政府的工作评议;不但要开展对单位的工作评议,还要开展对镇政府组成人员的述职评议;不但要评出结果,还要充分运用评议结果,实行新闻舆论公开曝光,运用人大职权奖优罚劣。2002年,区人大常委会在峪山镇举办了镇人代会评议副镇长工作试点,古驿镇也同期开展了镇人代会评议副镇长工作;张家集镇近年加强和规范对镇直单位的工作评议,采取一季一评,结果公示,整改不力不予销号等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大家可以借鉴学习。同时,希望大家不拘一格,放宽眼界,内引外联,以增强实效为目的,积极开展创新工作。
四是突出视察、检查、调查这个重点。视察、检查、调查工作是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的一项重要工作,要积极组织人大代表认真开展视察、检查、调查活动。要着重对本行政区域内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的情况,农业农村工作、招商引资、社会稳定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有关国家机关和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检查、调查。视察、检查、调查活动每年至少要各组织一次,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走访、抽样调查、实地考察、询问、查阅有关材料等方式进行,要力戒形式主义,注重实际效果。视察、检查、调查之后要写出报告,交同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并报送区人大办公室。对人大代表在视察、检查、调查活动中提出的监督意见和建议,要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及时答复。
(三)、区、镇两级要努力创新代表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代表工作是人大的基础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将在届中适时召开全区代表工作经验交流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评比表彰先进典型。各镇人大主席团和区直代表组要进一步采取得力措施,活跃代表工作,多出经验,争当先进。
一是抓好代表的组织建设。区、镇两级在组建代表小组的基础上,要分层次对新一届区人大代表进行一次轮训,提高代表的执政能力。各镇要把对本辖区内区人大代表进行培训的情况报区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
二是认真组织代表开展两项活动,把代表推向三个文明建设的主战场。即,在城镇代表中开展以“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为主题的“五个一”活动,要求每个人大代表要提一条好建议,为群众办一件实事,开展一次持证视察,办一个示范基地或一个发展项目,联系一家特困户或困难职工。在农村人大代表中开展争当政策法律的宣传员、科技兴农的技术员、农副产品的推销员、农村矛盾的调解员、社情民意的调研员、勤政廉政的监督员的“六大员”活动。各镇和区直代表组在活动中要注重发现和培养人大代表在执行代表职务、种植养殖、招商引资、岗位建功立业等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各镇要有5个左右的先进代表典型,每个区直代表组要有2个左右的先进代表典型。区人大常委会在年终将重点表彰20名优秀人大代表,激励人大代表更好地履行职务。
三是建立对代表的考评监督机制。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建立每个人大代表的活动台帐,把代表在平时执行代表职务和参与代表活动的情况如实记载下来,并采取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和选民公布。区、镇两级都要分期分批抓好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让代表接受选民的评议监督,激励人大代表心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各镇和区直代表组要在下半年组织一部分区、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有关准备工作应提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是要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和建议。要从尊重人大代表执政权利的高度,从实践“三个代表”的高度,切实加强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和督办工作。各镇要在严格办理制度的同时,加大开门办案的力度,组织代表采取视察、检查、调查、询问等多种方式加大督办的力度,为基层群众解决亟需解决的问题,把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真正落到实处。
三、切实加强镇人大主席团的自身建设,加强规范管理,为有效开展基层人大工作奠定基础
㈣ 如何开展好代表活动
一要选准、培训好代表组长。代表组长是“领头雁”。实践证明,活动开展的好不好,活跃不活跃,关键在组长。因此,选准、培训好代表组长非常重要。代表组长应该是代表意识强、政策法律水平比较高、有一定活动组织能力、热心为大家履行职责服务的代表。所以,在选代表组长的时候,一定要把思想品德好、人大意识强、工作热情高作为代表组长必备的基本条件。代表组长选出以后,要加强培训,最起码要让代表小组长做到“两学”、 “两懂”、“两会”。即学法律、学人大知识;懂法律、懂人大工作程序;会处理个人与代表之间的关系、会处理代表小组与人大常委会及工作部门的关系。
二要指导代表小组选准活动议题。选准议题是开展代表小组活动的基础。议题选准了,开展代表小组活动才能做到有的放矢。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要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特别是县人大常委会的各工作委员会,一定要发挥代表的专业优势,认真指导代表小组选好活动议题,制定好年度活动计划。在指导代表小组选择活动议题时,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选题要有针对性和目的性。拟订一个活动题目时,要明确为什么选择这个题目,要解决什么问题,达到什么目的,应事先有所分析研究,避免盲目性。二是选题要精,不要散。要抓住本辖区关注民生和改革发展的新课题,影响社会稳定的新难题,干部群众反映的新问题,制订活动计划。通过小组的视察、检查或调研,能够提出针对性强的合理化建议,推动有关部门解决实际问题。三是选题要有一定的“前瞻性”。要结合本地实际,抓住带有苗头性、普遍性的问题,通过多角度、多层面深入的调查研究,提出有理论、有见地的调查报告,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建议。四是选题要有代表的广泛参与。制订年度活动计划时,应当请代表小组的各位代表发表意见,提出可供选择的议题。经过所有小组成员的分析讨论,集思广益后,再确定年度活动计划。五是避免内容重复。小组之间的活动内容重复,会给被视察单位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三要提高代表小组活动的质量。高质量的代表小组活动,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提高代表小组活动质量,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活动前的准备。代表小组要按照年度活动计划,认真组织开展活动。在每次活动前,组长应当与其他代表共同研究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目的和要求。活动方案应提前一周通知每位代表、代表所在单位和被视察单位。代表本身要针对活动内容,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处理好活动与工作的关系,保证参加活动。二是根据内容确定活动形式。对涉及面宽的题目,可以采取集中视察和分散视察相结合,代表个人持证视察与走访选民、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相结合的形式;对内容单一的问题,可以采取集中走访调研、听取汇报和面对面探讨等方式。三是搞好综合分析,写好小组视察或调研报告,提出建议和意见。这是检验小组活动效果的关键程序。视察后,组长一定要组织代表坐下来认真讨论分析,综合视察情况。经过汇总后,向被视察单位反馈意见,最后形成视察或调研报告。每个代表小组,每年至少要拿出一份有一定质量和水准的调研报告。
四要抓好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有了活动阵地,代表小组活动才能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做到 “六有”(有房子、有牌子、有组织、有制度、有规划、有记录)、“二档”(人大工作档案、人大代表履职档案)、“三卡”(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督办卡、代表建议意见登记卡、代表活动情况登记卡)、“四薄”(人大代表学习登记薄、视察记录薄、联系选民登记薄、建议意见答复登记薄)、“六制度”(代表学习制度、视察制度、联系选民制度、提建议批评意见制度、代表评议制度和群众来信来访制度)。只有这样才能使代表小组活动具有特色,富有活力。(作者单位:竹溪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㈤ 如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县,镇人大工作
人大代表作为地方人大的主体,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重要职责,如何发挥好代表作用,开展好代表工作,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关键所在,也是新时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下面就如何开展我县人大代表工作谈一些看法。 一是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开展代表活动是做好代表工作的关键。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人大工作,是人大工作必须遵循的原则,各级人大开展工作、组织代表活动,都要紧紧围绕当前的中心工作来进行,通过人大工作和代表活动,保障和推动县委、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人大工作不是孤立的,它与县委、政府的工作是一致的,如何坚持在党的领导下,是代表工作对政府的监督和支持达到最佳化,是人大工作者长期探索的课题。我们只有在工作中找准代表工作和党政工作的切入点,形成良性互动,才能使代表工作沿着健康正确的方向发展。 二是重视代表在会议期间作用的发挥是做好代表工作的前提。一是要进一步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鼓励代表关注难点、紧跟热点,积极提出合理化的建议,要督促政府认真办理代表所提的各项议案、建议,并且办出成效,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县镇人大要积极让代表参加闭会期间的各项活动,使代表尽可能的了解经济、政治、社会等方面的情况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便开展工作;二是县镇人大在召开各项会议时,应有计划地安排代表列席参加,充分听取代表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代表的监督;三是要加强代表小组活动,代表小组活动应形式多样、丰富多彩,保证定期开展,形成制度,要通过开展学习、交流等活动,拓展代表的视野,增强代表的履职意识。 三是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是做好代表工作的源泉。要坚持和完善工作中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善于推陈出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行使法定职权方面进行实践创新,在依法行使职权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创新行使法定职权的形式、措施和途径,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通过积极探索和实践,促进代表工作跨上新台阶,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出应有的贡献,要不断学习外地代表工作的先进做法和经验,进一步提高完善自身工作,开拓创新,开拓我县代表工作的新局面。 四是提高代表素质、增强代表履职能力是做好代表工作的基础。人大代表的素质高低直接影响着人大职能的发挥,而对代表进行经常性的培训则是增强代表履职能力的有效办法。县镇人大应有组织、有计划地对代表开展业务培训。
㈥ 如何加强人大代表工作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努力提高代表素质,发挥代表作用,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基础和依托。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工作,充分发挥好代表作用,提高代表履职水平。我们在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中应做到以下六点: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代表工作的指导。要把人大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经常研究工作,帮助解决问题,从政治上、经济上积极支持人大代表开展工作。县人大常委会及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充分创造条件,通过精心组织人代会期间和闭会期间的代表视察、执法检查、评议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充分调动广大代表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
(二)完善代表结构,保证代表作用的有效发挥。要正确处理代表结构与代表素质间的关系,找准代表构成、代表履职能力和发挥代表作用间的结合点,一方面要考虑人大代表的代表性,科学界定代表的界别和条件,力求做到职业结构多面化、知识结构合理化、党派结构多元化、年龄结构阶梯化,以保证各阶层的利益和诉求通过其在人民代表大会中的代表反映到决策中来。另一方面,不能降低代表的标准,要考虑代表的政治素质、道德素质、能力素质对代表作用发挥产生的影响。一要在今后的人大换届选举中,增加一线和非党代表的比例,避免领导干部、企业经营者占用工人、农民代表名额现象的发生。二要适当增加专业代表的比例,使代表在其熟悉的领域更好地参与对政府各项工作的监督。三要进一步完善代表辞职程序,探索建立代表辞职制度,打破代表终届制,确保代表队伍具有较高的整体素质。
(三)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一是提高培训的针对性。要根据当选代表自身的特点,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把宪法以及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与代表履职密切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人大制度的基本理论、人大工作的基本程序、提出议案和建议、代表活动等方面的知识作为培训的重点,增强代表的法律意识,明确其权利和义务,完善其知识结构。二是丰富培训的形式。要将多媒体、电子网络等现代技术运用到代表培训中,不断充实和创新培训方式,使培训工作跟上时代发展的需要。要有针对性地组织代表就群众和代表所关注的热点、焦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视察,并将这些工作同人大代表培训相结合,进一步拓展代表学习、交流的平台和空间,为代表履职创造更好的条件。要结合代表履职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开展个案讲解培训或专题培训,提高培训工作的实际效果。三是增强培训的时效性。要适时组织代表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县委和人大会议精神的学习,使代表及时将会议精神贯彻到履职当中,提高代表的政治敏锐性。四是保证培训的经常性。要把代表的培训贯穿于代表任期的全过程,通过探索建立代表培训档案的形式,研究制定有利于提高代表素质,发挥代表作用的长效培训机制。
(四)落实代表知情知政权,充分发挥代表监督职能。一是实行工作通报制度。“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应尽量扩大政务公开度,通过规范的程序和形式,定期将工作情况寄发给代表,使其充分、及时地了解政情。二是建立重大事项听证会制度。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在作重大决定,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定前,应通过召开代表听证会、论证会、议证会、设立代表信箱等形式,听取代表意见,了解群众意愿。三是建立代表列席政府会议制度。要积极创造条件,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及有关会议,方便代表了解政情政务,监督政府工作。
(五)抓好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提高活动实效。闭会期间代表活动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代表作用的发挥。开展好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要重点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突出主题。各代表小组在组织代表活动时,必须确定活动议题,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事、重点工程建设、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开展视察、调研活动,提高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针对性、目的性。二是规范程序。组织代表活动要做到计划详实、内容充实、程序规范,每次活动都要有汇报、有座谈、有视察、有建议,避免代表活动走形式、走过场的现象。三是鼓励代表开展个人视察活动,充分利用代表个人持证视察的灵活性,深入基层和群众,就涉及民生、影响群众生活的具体问题进行视察调研,为提出代表建议提供可靠资料,提高代表活动的质量。四是建立人大代表约见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制度,加强代表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交流和沟通,利于形成下情上知、上情下达的工作局面,增强工作的互动性,激发代表履行职务的责任意识。
(六)建立和完善人大代表履职激励与约束机制,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一是推行代表履职情况通报制度。发挥代表履职档案的作用,对代表任期内参加活动、专题审议、提出建议、开展视察等情况定期在全体代表或广大选民中予以通报,同时将代表履职情况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通报,使代表置于社会、选民和原单位的监督之下。二是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制定代表履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通过定期开展批评、劝诫代表不作为活动的形式,提高代表履职意识,杜绝代表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
㈦ 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应该谁来做
一般是由人大代表的本级人大常委会培训。市人大代表就由市人大常委会指派专人做出培训计划,也可以由人大代表所在驻地的人大常委会做培训。主要是让代表依法履职,依法监督。
㈧ 乡镇人大代表怎样开展履职学习培训
代表们加深了对代表法和代表工作的理解,熟悉了代表的权力和义务,增强了法律版法规和政策知识权的学习热情,激发了代表履职的活力,为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代表们纷纷表示,人大代表既是荣誉,更是责任,一定要努力提升自身素质,密切联系群众,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更好地反映群众心声,更好地履行代表职责和法律赋予的权力,为宣化的发展尽职尽责。
㈨ 如何加强对县级人大工作的建议
县级人大常委会作为人大最基层的常设机构,承担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推进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对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构建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
积极加强学习,掌握方法本领,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和前提。无论是常委会组成人员也好,还是机关工作的同志也好,都要创造条件、抓住机会、创新形式来开展学习活动。一要抓好政治理论和国家方针、政策的学习。认真抓好法律法规的学习。一方面要学习从事人大工作必须掌握的一些“共性”法律法规,比如宪法、代表法等,另一方面结合每年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相应的实体法的学习,使大家更好的掌握这些法律法规的精神要领,以便得心应手地开展调研和执法检查工作。
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好“有为”与“有位”的关系。人大作为权力机关,决定了他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但从现实情况来看,人大的地位和作用并未得到充分的体现和发挥。这种现象的出现,既受大环境的影响,又与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效的认知度有很大的关系,所谓之“有为”才“有位”,“有为”才“有威”。因此,我们要在历届人大工作者埋头苦干的基础上,继续为扭转不利局面,发挥人大作用而努力。
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好“驻会”与“非驻会”的关系。人代会选举产生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有驻会和不驻会两种类别,但是法律上并没有作“专职”与“兼职”的区分,这意味着组成人员具有同等的地位,享有同样的权利,履行相同的职责。因此,常委会组成人员,特别是非驻会的同志,不能因为有驻会与非驻会的区分,而在思想上产生“专职”与“兼职”的想法,在履行法定职责上有所区分,大家都要齐心协力、踏踏实实地做好人大工作,争为人大发展做贡献。
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好“分工”与“协作”的关系。分工与协作是做好工作的辩证法。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讲求实效是人大开展工作的重要原则。我们要根据原则要求,以“推进发展、依法监督、保障民生”为主线,有的放矢、积极有为地抓好各项工作。
总之,在今后工作中,要根据监督计划安排,明确监督工作任务、细化监督工作措施、创新监督工作方式,推动一些重要民生问题、重大民生工程相继得到落实解决,使人大监督工作不搞形式、不走过场,真正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㈩ 如何将人大代表要将履职责任真正"扛起来"的工作要求接地气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的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党的领导,是人大行使职权、开展工作的基本前提和根本保证。因此,新常态下,乡镇人大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自觉接受和服从党委的领导,始终把好履行职权的正确方向,善于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及人民群众的共同意愿和自觉行动,实现党委重大决策和意图与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保障各项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坚实的群众基础。要健全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开展的重要活动、重要工作、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按照职责找准位置,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依法履职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在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出台前,充分有效表达人民呼声,在工作落实中切实将党的意志转化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始终使人大各项工作安排与党委决策部署思想同心、目标同向、行为同步,以实际行动维护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
二、紧扣发展大局,致力增强监督实效
监督工作是人大的重点,也是乡镇人大工作的难点和弱点。因此,新常态下,乡镇人大要依法行使监督权,就要转变思想观念,走出“监督就是唱对台戏”的误区,消除思想顾虑,大胆开展监督,既要敢于监督,也要善于监督,始终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做到既不越权,又不失职,积极支持政府有效推进工作,严格依法行政,强化跟踪督办,不断增强监督实效性。一要通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来实现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依法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好本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大事项,是乡镇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重要形式。二要通过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来实现对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从实践看,组织开展执法检查,是人大实施法律监督的有效方式。因此,要根据各地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反映出来的问题,有重点地选择有关的法律开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要坚持小而精,突出重点,注重计划性,提高实效性。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到底,举一反三,抓住主要环节,促进整个执法水平的提高,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的遵守和执行。三要通过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调查和视察活动,来实现对政府工作的监督。要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迫切要求解决的问题和新农村建设等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之一。要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根本的利益问题入手,确定专题,组织力量,集中时间,开展调研视察,以此来促进和推动政府的工作。以钉钉子的精神,突出特色、抓出成效,力促政府将各项民生工程做好、做细、做实,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三、拓宽履职渠道,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人大代表是人大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基础,也是贯彻群众路线、凝聚发展合力的重要力量。因此,新常态下,要不断探索新形势下代表工作的新形式新方法,在为代表履职提供服务上实起来。一要强化活动阵地建设,提升代表依法履职能力。要加大人大代表履职培训力度,依法保障代表活动经费,抓好“人大代表之家”功能建设,建立完善人大代表履职制度,通过代表集中视察、向选民述职、邀请代表参与主席团会议等重要活动,引导代表提高学习调研、联系群众的能力。二要拓宽代表履职平台,促进代表作用有效发挥。要根据党委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好代表活动计划。要发挥好代表听取民意、反映民意的“千里眼”、“顺风耳”作用,把群众反响突出、意见较大、带有共性的问题反映上来,实现让代表走进群众、让民意走进人大,使代表工作更接地气、更好发挥作用。三要创新议案建议办理方式,提高代表履职的积极性。认真落实镇坪县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核评价办法》,健全人大督办、政府负责、政府分管领导领衔、站所具体承办的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开展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推动办理工作从办结率向办成率转变。
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乡镇人大的自身建设直接影响到人大各项职能的发挥。因此,新常态下,我们必须要深入研究解决新形势下人大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力加强人大自身建设,全面提升人大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一要加强理论知识学习。要把学习作为一种工作职责、一种精神追求,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认真学习相关专业理论知识,促使干部达到与适应新常态相匹配的能力与素养。二要强化履职尽责意识。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有为才有威”和争先创优、奋发有为的理念。始终以良好的精神状态,认真负责的态度,敬业奉献的精神对待人大工作,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三要保持清正廉洁情操。要进一步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持从“严”上要求、向“实”处着力,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作风建设各项规定,把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底线,树立新常态下乡镇人大干部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