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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技术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2 10:12:50

⑴ 关于印发2010年山东省普通高中教师新课程全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培训对象与条件

培训对象复为全省普通高中学科教制师,以学校为单位集体组织报名,全员培训。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中“落实课程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的要求,对学校尚未开设的课程,也要选派教师参加培训。
高中学校要提供教师上网学习条件,教师要具有上网学习交流的能力,能够坚持全过程的远程学习。

⑵ “国培计划-2010年贵州省普通高中课改实验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附件1:

国培计划- 2010年贵州省普通高中课改实验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培计划-2010年普通高中课改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及上报有关信息的通知》(教师司〔2010〕15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国培计划—2010年普通高中课改实验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培训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培训对象:2010年进入高中新课改实验的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学科教师及教研员,共计约1.3万人。
(二)培训学科: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信息技术等13门学科。
(三)培训内容: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总体情况及课程方案的介绍;课程标准的基本理念、结构框架和主要内容介绍;各学科主要内容解读;教学理念、教学设计、教学方法培训;指导学生有效学习方法辅导;教学评价方法指导;如何开发与利用课程资源;如何推进校本教研和教师专业成长等。 第一阶段:管理者培训。6月20前完成,各级管理员研读《管理员工作手册》和相关材料,了解远程培训流程、明确培训管理员职责和工作要求,并建立沟通平台,实时掌握培训动态。
第二阶段:培训者培训(包含班主任、辅导教师和技术人员)。7月11日—27日之间,采用省集中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对培训者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介绍培训流程、培训者工作职责、课程内容、课程特点;讲解组织交流研讨与辅导答疑的方法与技巧、教学教务管理办法与技术操作流程、学习简报的内容与编制、与课程专家组交流沟通的形式与办法等。培训具体事宜另文通知。
第三阶段: 7月28日—8月6日,组织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学科教师及教研员开展远程培训。每天5学时,共计50学时。 (一)培训方式
组织方式:采取班级化组织管理,原则上以县(市、区)为单位,按学科组班(在线虚拟班级),每班学员不得少于30人,对于教师人数较少的学科,视实际情况以市(州、地)为单位跨县(市、区)组班,各市(州、地)直属学校以市(州、地)为单位组班,师大附中、省实验中学纳入贵阳市编班。班级规模原则上不超过50人,每班设班主任和辅导教师各1名。各县(市、区)组织学员分学科在指定培训点集中培训,培训点应配备有符合开展网络培训技术要求的若干个多媒体教室和一个能接入远程视频会议系统的会议室。教师参加培训可打破学校之间的界限,将同一学科教师编在同一个班级,每个班级应相对固定一个多媒体教室或计算网络教室作为培训点,参训学员必须按时到指定培训点进行集中网上学习和研讨交流。
学习方式:采用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组织教师收看视频课程、学习相关资料,参与案例研讨、专题讨论和网上交流互动等。
辅导方式:采用本地研讨、在线交流与专家辅导答疑相结合的方式。本地研讨在班主任与辅导教师的组织和指导下开展。在线交流在学科课程专家团队的主持和指导下,学员在网上进行交流和专题讨论。课程专家针对学员学习研讨和交流中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通过网络进行答疑辅导。
对不具备网络学习条件的学员,各地应组织学员在培训点学习,培训点须提供视频课程播放、宽带上网学习、集中研讨的必要条件。同时,对信息技术操作能力较差的学员要提供必要帮助,保证他们能够正常参与在线学习交流和研讨。
(二)培训流程
课程资源的开发与配送:国家学科课程专家团队开发课程资源、制作课程光盘、网上发布课程,同时,将课程光盘配送到各县(市、区),各县(市、区)师训主管部门负责将光盘发放到各个培训点。
学员学习:学员在线(或组织学员在培训点集中)学习视频课程,学习专题讲义和其它相关资源,按规定在网上参与交流互动并完成作业。培训期间,学员平均每天学习视频课程不少于2小时,每天在线学习、交流和研讨时间不少于3小时。
研讨与交流:根据每单元的学习内容和专家提出的问题,班主任和辅导教师组织学员进行交流研讨。辅导教师要对学员提出的问题及时梳理、反馈和点评,对讨论中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和普遍性问题应及时归纳并向专家反馈。
作业点评:班主任和辅导教师负责督促本班学员按时完成作业,并对作业进行审阅。各学科课程专家组按照一定比例批改和点评作业,遴选出优秀作业供学员交流。
学习简报:班主任和辅导教师负责归纳学习研讨中学员的主要观点,聚焦突出问题,通报学习动态,概括学习体会与经验,推荐优秀文章,生成班级简报。各学科课程专家组负责编辑的课程简报,主要是解答学员学习中关注的焦点问题,推荐优秀文章和作业,对学员的学习进行引领和指导。
专家辅导答疑:学科课程专家组对学员进行在线答疑。除了利用课程简报和每日跟进指导及时答疑外,对于本学科学员遇到的共性问题和典型问题组织集中在线研讨或通过视频答疑予以解答。
考核与总结:学员应根据培训要求参与研讨并提交作业。通过培训平台建立学员学习档案,对学员在线学习、在线研讨交流和作业完成等情况进行记录,为学员培训成绩的综合评定提供依据。班主任和辅导教师根据学员参与培训的总体情况,评定学员的培训成绩并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经考核合格的教师,在其《贵州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合格证》中记入50学时。培训结束后,各市(州、地)、县(市、区)要及时进行经验总结并撰写项目培训总结报告。 (一)教育部师范司、基础教育二司负责培训的组织实施,组织专家对培训课程和培训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协调项目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通过招标遴选专门网络培训机构提供远程培训的服务和技术支持工作,具体任务分配为: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负责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学科;新思考网负责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百年树人远程教育负责思想政治、信息技术学科。
(二)省教育厅负责统筹和管理全省培训项目实施工作。由省教育厅师范处、基教处牵头,国培项目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师范处,本项目执行机构设在贵州师范学院,具体实施项目培训工作。负责研究制定我省培训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和保障措施,对远程培训工作进行协调与管理,以及组织培训者先期培训和学科教师远程培训;指导各市(州、地)做好培训组织和管理工作;做好培训项目工作总结;组织印制学员的培训结业证书。同时,省教育厅师范处、基教处、省教科所、省电教馆等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成立督查组,对各地培训项目实施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督查。
(三)市(州、地)要明确培训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地“远程培训项目”工作。制定本地区培训工作规范、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负责协调跨县(市、区)组班,并遴选班主任和辅导教师;及时向省项目执行机构报送辅导教师、班主任、管理人员、参训学员、编班统计、项目学校等信息;成立检查小组,对各县(市、区)培训工作的准备、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确保远程培训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县(市、区)要明确培训项目管理部门,负责根据“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并结合本县(市、区)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培训工作。确定管理员和培训点,遴选班主任、辅导教师和技术人员;统计本县(市、区)学校参训教师相关信息;及时向所属市(州、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送辅导教师、班主任、管理人员、参训学员、编班统计和项目学校等信息;组织学员报名、上网注册,并对学员注册情况进行审核;制定相关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实施;对培训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五)项目学校负责按要求组织2010年进入课改的高一年级学科教师参加项目培训,并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认真选拔推荐优秀教师或学科骨干教师担任培训项目辅导教师和班主任;督促参训学员按培训要求完成学习任务;制定培训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六)组建“省、市、县”三级管理团队,同时建立有效联系沟通机制,各级管理人员须了解培训流程、明确工作职责和要求。
省级管理员:负责全省高中课改教师远程培训项目的组织管理,协调相关部门,确保培训项目顺利实施;对各市(州、地)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汇总全省培训信息并按要求报送至国培项目办。
市级管理员:各市(州、地)至少要配备1 名管理员,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管理团队。负责本地高中课改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实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汇总本地培训信息并按要求报送省级管理员;指导本地各县(市、区)远程培训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及时撰写、报送培训工作总结。
县级管理员:各县(市、区)至少要配备1名管理员,可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管理团队。负责县(市、区)高中课改教师远程培训项目实施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严格按照培训的时间进度和工作任务完成相关工作,组建班级,配置辅导教师、班主任;汇总本县(市、区)培训信息并按要求报送市级管理员;指导本地各培训点远程培训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培训者(教学辅导教师、班主任和技术人员)工作团队,及时解决培训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协助班主任和教学辅导人员制作简报;培训结束后及时撰写、报送本县(市、区)培训工作总结。
(七)教学指导、班级管理与技术保障
学科课程专家组:对辅导教师进行培训和工作指导;组织教学、在线研讨和答疑;抽查批改学员作业,点评学员文章;梳理问题总结经验;发布课程简报;培训结束后撰写学科总结。
班主任:确保本班学员完成注册;组织和管理班级学习活动;了解学员学习进度,记录学员学习活动参与情况;对跟进不足的学员进行督促;检查审核作业;及时与相应部门沟通并反馈有关信息;交流学习中的情况和问题;撰写班级工作总结。
辅导教师:负责本班学习指导,组织并引领学员研讨;点评并推荐优秀作业;编辑并提交学习简报;梳理问题和总结经验,并与学科专家组沟通;协助班主任撰写班级工作总结。
技术人员:各培训点要根据实际情况配备技术人员,负责做好培训的技术准备工作,快速、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密切配合网络平台服务单位开展工作,为远程培训顺利推进提供技术支持,确保培训期间网络系统和多媒体播放设备的正常运行;解决学员在注册及学习中遇到的相关技术问题。
“国培计划”项目办针对培训提供的《管理人员工作手册》、《技术人员工作手册》、《教学团队工作手册》、《学员学习指导手册》等文件,各市(州、地)、县(市、区)可到项目办网站或各服务平台下载,以便指导本地工作和进一步落实培训项目工作相关要求。 省教育厅负责对各市(州、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培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总结全省培训项目工作。在项目总结阶段将评选出优秀项目组织单位、优秀项目组织者、优秀管理员、优秀辅导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学员等奖项,并给予表彰。评优相关事宜另文通知。
各市(州、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培训的总结和评估工作,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向贵州师范学院提交培训工作总结和评优推荐材料。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培训的总结和评估工作,培训结束后及时向所属市(州、地)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培训工作总结和评优推荐材料。
总结评估工作所需相关数据(如:学员在线时间、作业完成情况、参与讨论等)由网络平台服务单位负责提供。 (一)各市(州、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高中课改实验教师培训工作,把本项目纳入普通高中课改实验整体工作计划和工作部署。处理好与教材培训等各有关培训工作的关系,为当地课程改实验工作发挥切实有效的作用。要重视培训的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好培训的动员工作,提高参训学员的参与热情。要做好本地培训的组织管理与监控工作,加强培训的组织,精心选配管理人员,责任明确到人,做到人员到位、联系方式到位、工作职责与监督到位。要重视和发挥地方教育信息网络作用,积极与国家级网络平台配合,共同保证培训项目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各市(州、地)、县(市、区)要高度重视辅导教师和班主任工作。遴选有能力、责任心强、会操作的骨干教师或教研员担任辅导教师和班主任。加强培训过程中对班主任及辅导教师工作情况的监督管理。要从各方面给予班主任及辅导教师充分的支持和保障,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三)各市(州、地)、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培训质量监控保障工作。采用培训过程监控和效果评估等方式,对各培训点组织实施的培训项目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同时,要加强信息沟通和信息共享,定期将有关信息上报有关部门,及时发布培训信息通报,做到在培训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课程资源、班级管理及教学辅导答疑、技术支持服务等所有环节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培训质量。
教育部将在培训过程中组织开展巡视工作,通过对培训过程监控和效果评估等方式和手段,对专家、技术支持服务、各级培训组织实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四)各市(州、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技术保障工作。认真做好培训的技术保障方案和准备工作,快速、有效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确保培训期间网络系统和多媒体播放设备的正常运行。要切实保证课程资源配送到位,确保在网络传输中断情况下教师能够收看到培训课程。

⑶ 教育部关于印发《2010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示范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附件:

2010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示范性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2010-2012)”的总体部署,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培训,促进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组织实施2010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以下简称“国培计划”)。“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由中央本级财政专项经费支持,教育部组织实施。 “国培计划”旨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雪中送炭和促进改革的作用,推动全国大规模教师培训的开展,促进教师队伍素质全面提高。
2010年“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主要包括中小学骨干教师研修、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班主任教师培训、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培训团队研修等五类项目。通过“国培计划”——示范性项目的实施,组织万名中小学优秀骨干教师和班主任骨干教师参加集中研修培训,组织36万中小学教师参加远程培训,为全国中小学教师培训培养骨干,作出示范,并开发和提供一批优质培训课程教学资源,为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一)中小学骨干教师研修项目
组织对全国6000名中小学优秀骨干教师进行为期15天的研修培训,采取集中研修、课题研究和跟踪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为各地培训一批“种子”教师,使他们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和教师培训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培训对象为50周岁以下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原则上应具备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由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遴选。
——培训学科为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外语、科学、综合实践活动等6个学科;初中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综合实践活动等10个学科;高中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综合实践活动等10个学科。
——培训内容主要围绕实施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改革要求,针对中小学教师特点和教育教学实际需要,精心设计课程方案,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了解学科教学改革发展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着力解决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帮助骨干教师研究总结教育教学经验,进一步提升中小学骨干教师的专业化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以及对于青年教师的指导能力。
(二)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
1.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远程培训 组织对全国100个县的20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科教师进行40学时的培训,解决一线农村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提高农村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
——培训对象为县以下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教师,由相关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确定项目县,项目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遴选学员。
——采取电视课程收看、IP卫星资源播放、网络在线学习和县域内集中研讨相结合的混合培训模式实施培训。
——培训学科主要为小学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美术、音乐、体育等8个学科和初中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8个学科。
——培训内容主要围绕实施素质教育和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要求,针对农村教师在实施课程改革过程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实际需要,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组织实施培训。
2.普通高中课改实验省教师远程培训
紧密配合普通高中新课程的试验和推广工作,组织对2010年新进入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的省(区、市)的高中起始年级学科教师进行50学时的课改专题培训,提高高中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
——培训对象为2010年进入高中课改实验的重庆、四川、贵州、西藏、甘肃等省(区、市)起始年级的高中教师,约6万人。
——采用网络远程教育手段,网络自主学习与网上网下集中研讨相结合方式实施培训。
——培训学科为高中思想政治、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和综合实践活动等15个学科。
——培训内容主要围绕高中课程改革学科课程标准,针对普通高中学科教师实施新课程面临的教学主要问题按需施教。
(三)班主任教师培训项目
1.中小学骨干班主任教师培训
组织对全国1000名中小学骨干班主任教师进行为期10天的集中培训,提高中小学班主任队伍整体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推动全国中小学班主任培训的开展。
——培训对象为小学骨干班主任教师500名(其中包括小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100人),中学骨干班主任教师500名(其中包括中学心理健康教育骨干教师100人)。
——培训内容主要针对小学班主任在日常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和热点问题,强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引导教师关注班主任工作的细节,理解和掌握班主任工作的特殊规律。
2.知行中国——中小学班主任教师远程培训
利用“知行中国教师专业成长扶助基金”,组织对全国10万名小学班主任教师进行50学时的远程培训,提高班主任教师整体素质,促进班主任工作质量的提高。
——培训对象为全国各省(区、市)300个县的10万名小学一线班主任教师。
——培训方式采取集中研修与远程培训相结合,组织对1000名远程培训辅导教师进行集中培训,对10万小学班主任教师进行远程培训。
——培训内容针对小学班主任教师在日常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班主任的每一天”、“班主任的每一学年”、“班主任与每次活动”、“班主任与每个班级”、“班主任与每个学生”、“班主任的基本技能”等六个模块。
(四)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项目
1.农村中小学体育艺术骨干教师培训
组织对全国1400名农村中小学体育、艺术骨干教师进行为期15天的专项集中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改善紧缺学科师资力量薄弱状况,促进全国中小学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
——培训对象为农村中小学专职体育骨干教师700人,中小学艺术教育骨干教师700人(其中包括诵读教育骨干教师100人)。
——培训内容主要是中小学体育、艺术教育的专业技能和教学技能,提高教师教育教学的能力和水平。
2.幼儿园骨干教师培训
组织对600名幼儿园骨干教师进行为期10天的专项集中培训,提高教师教育能力,推动全国幼儿园教师培训的开展。
——培训对象为全国各省(区、市)幼儿园骨干教师。
——培训内容围绕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的基本理念,针对幼儿教育中的主要问题进行针对性培训,提高教师教育实践能力。
3.援助青海玉树地震灾区中小学教师培训
组织对青海玉树地震灾区中小学教师开展为期10天的心理康复教育专项培训,促进地震灾区中小学教师自身心理状态的恢复,提高开展灾后学生心理康复教育的能力。
——培训对象为青海玉树地震灾区的中小学骨干教师和培训者,共200人。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震后常见身心反应及其应对;沟通与助人技巧;团体辅导的技巧;哀伤辅导的基本知识和方法;灾后情绪管理;学校危机管理;生命意义与生活的重建;教师自我保健的常识和方法;灾后学校卫生防疫等专题。
(五)培训团队研修项目
组织对全国1000名骨干培训者进行为期10天的集中研修,研讨培训方案,提升培训教学水平和教师培训组织管理能力,促进教师培训质量的提高。
——培训对象主要为参加“国培计划”项目的专家人员和管理者。其中,省级教师培训管理部门、培训机构和高校教师培训部门负责人200人,优秀中小学骨干教师400人,高等学校和教师培训机构的培训专家400人。
——培训学科主要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等4个学科以及培训管理者研修班。
——培训内容以“有效教师培训”为主题,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习现代培训理论,了解国内外教师培训发展特点和趋势和学科发展的趋势和动态,探索培训规律,总结培训经验,提炼典型案例,切实提高培训者组织实施培训项目,有效进行教师培训的实际能力。 (一)采取招标或邀标方式遴选培训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遴选高水平的高等学校和教师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严格项目申报和审批程序,建立培训机构竞争激励机制,确保项目实施高起点高质量。
(二)组建高水平培训专家团队。建立“国培计划”培训专家库,通过公开选拔和民主推荐相结合方式遴选熟悉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的高水平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承担培训任务,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机制。根据培训项目要求和实际需要,培训任务承担机构首先从“国培计划”培训专家库遴选培训专家,组建专家团队,其中中小学一线优秀教师不少于50%。
(三)开发整合优质培训课程教学资源。采取有效方式建设开发项目课程资源,建设“国培计划”培训资源库,促进优质资源的共建共享,提高资源使用效益。培训项目承办单位应充分利用“国培计划”项目的优质课程资源,有效整合一切优质资源,积极开发新资源,同时,各个项目利用“国培计划”经费开发的优质课程资源要纳入“国培计划”培训资源库。各项目利用“国培计划”经费开发的培训资源及相关成果,除特殊约定外,归教育部所有。
(四)认真遴选参训学员。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国培计划”项目参训学员的遴选推荐。各省(区、市)要严格按照各培训项目的具体要求,做好学员遴选工作,必要时可采取学员自荐、地方推荐和公开选拔相结合的方式,遴选出既符合条件,又能在培训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的教师参训,确保“国培计划”培养“种子”教师培训目标的实现。
(五)做好培训教学与组织管理工作。“国培计划”的教学组织实行项目首席专家制,各培训单位要根据项目要求,认真遴选聘请高水平权威专家担任培训项目首席专家。首席专家负责主导培训课程方案的研制,确定课程计划,监管教学过程和组织辅导答疑等,对培训项目进行区全过程的专业指导和引领,以确保培训的专业性和实效性。各项目单位要确定主管领导负责“国培计划”项目组织实施工作,调动优质资源,选配熟悉培训工作同志具体负责项目管理工作。要认真组织好培训前期调研、课程方案研制、培训专家遴选、培训教学组织、学员考核评价、学员管理与后勤保障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为培训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高质量提供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部负责计划的统筹管理、协调指导、立项评审、评估检查和绩效考核。“国培计划”项目执行办公室负责相关项目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国培计划”专家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相关标准和办法、评审实施方案、指导项目实施和评估检查工作,为教师培训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专业支持。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培计划”的总体要求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地区培训项目学员的遴选、组织管理、评估考核和信息反馈等工作。
(二)加强各方协作。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统筹、协调本地区相关部门和机构,建立和完善项目培训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有关部门和机构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发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培训组织作用,调动区域内外有关高等学校、教师培训机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国培计划”培训工作。
(三)强化项目评估检查。建立专家评估、网络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评估机制,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控和质量评估,并将项目执行情况和评估结果作为调整培训任务和项目经费的重要依据。对执行有力、效果良好的地区和单位,进行表扬;对执行不力、效果欠佳的,调整培训计划或取消项目承担资格。制订项目管理办法,规范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工作健康发展。
(四)规范项目资金使用。本计划项目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列入年度预算。“国培计划”各项目均为免费培训,不得向学员收取培训费。要根据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制定培训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严格项目资金预决算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接受项目资金审计,做到专款专用,防止发生虚报、截留、挪用培训资金等行为。对违纪违规的相关单位和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⑷ 临床医学可以函授吗

函授是什么意思

书山
公司职员
来自专栏自考精选

一、首先要明白一个概念“函授”,它是成人高考录取后授课的一种方式。

二、一般函授最低学历就是大专,最高就是本科。

三、函授取得的学历是成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符合招考院校条件的可以考研。

四、如果取得了函授的大专,想升本的话,有两种方式,继续参加成人高考报考本科院校升本;参加自学考试报考本科段升本。下面是成人高考和自学考试的区别:

1、费用不同。自考最多200***0元。成人高考按年收学费每学年500***0或者更高。

2、办学主体不同:各大学都有相应的成人教育学院或继续教育学院,所以成教的办学主体一般为国家,但目前也有一些成教是社会力量办学的。自考的办学主体一般为个人或民间机构,也有一些是由各大学办的,但一般都是打着大学的旗号而已。

3、招生对象不同: 我国成人教育的招生对象主要是在岗人员及待业者、已经离开正规学校的人员和已经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从中可看出是名副其实的成人教育。不过目前也有些松动,越来越多的高中毕业生加入到成教的大军中来。自考的情况与成考类似。 4、文凭不同: 成考的文凭是各大学的成教学院发的,你考上了哪个大学的成教,毕业时就会盖有哪个大学的章;自考的文凭上盖有两个章,一个是主考院校的章,另一个是当地自考委的章。比方说在北京,如果你学的是自考的会计专业,不管你在哪个学校里学习,毕业后毕业证上会盖中国人民大学(主考院校)和北京市自考委的章,与你所就学的学校没有必然的联系;自考与成考均有本科,达到条件者国家也可授予学士学位。

⑸ 2010年山东省日照市退役士兵安置什么时候开始

推荐资料:

2010年度城镇退役士兵档案考核分数公示
来源:[日照市东港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2010-8-17]
经区纪委监察局、人武部、人事劳动保障局、民政局联合审查,现将2010年度城镇退役士兵档案考核分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到安置办查询。

关于印发《日照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日照政务网 作者:rizhao 发布时间:2010-07-08 11:49:57
日民〔2010〕33号

关于印发《日照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
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民政局:
现将《日照市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开展城乡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免费培训,是退役士兵安置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破解市场经济条件下退役士兵安置就业难的有效措施,也是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建立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具体实践。各级民政部门要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国防建设的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的重要性,将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重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紧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按照当前与长远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退役士兵培训机构、经费保障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规划和实施计划,实现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经常化、系统化和规范化。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和学校的沟通协调,尽快确定定点培训机构,抓紧落实各项基础性工作,今年的退役士兵技能培训要在5月份全面展开,从明年起培训工作要与退役士兵接收报到时间同步展开。要认真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免费培训的宣传和教育引导工作,帮助广大城乡退役士兵全面了解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义、政策规定和参训程序,在坚持自愿原则的基础上,积极鼓励退役士兵踊跃报名参加培训,确保城镇、农村退役士兵培训率分别达到90%和50%以上。
各区县2010年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安排情况,请于5月30日前报市安置办。

日照首批近200名退役士兵免费学技能 2010-06-24 免费学技能,这是政府给退役士兵的又一扶持政策。6月21日,笔者从山东省日照市安置办获悉,来自东港区、开发区、市直等近200名退役士兵在东港职教中心开班上课,而全市其他区县也将相继开办培训班。

东港职教中心此次退役士兵培训班的专业课程有职业道德与就业创业指导、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工、焊工。据东港区职教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为确保培训效果,中心选拔了最优秀的专业教师进行培训。在专业设置上,结合退役士兵实际情况,配齐配强教学师资,为最需要帮助的退役士兵群体提供及时、有效的培训,以促进城乡退役士兵自谋职业、充分就业为目标,真正提高培训学员的专业技能和再就业能力,为退役士兵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时间不少于60天,其中实际操作时间不少于总培训时间的三分之二。完成规定培训学时后,经考核合格,由中心颁发《就业与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颁发相应职业资格证书。退役士兵有创业愿望的,可以参加创业能力培训,学完规定课程,制作的创业计划书经审核通过后,颁发《就业与创业培训合格证书》。

据市安置办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从2009年冬季开始,凡日照接收的正常退役的城乡退役义务兵、复员士官和选择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转业士官,在待安置期间均可免费参加政府组织的一次职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如果有接受培训的意向,可以到相关安置地的民政部门报名。全市具有招生资格的技工学校、中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和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将作为常年培训基地,承担城乡退役士兵技能培训任务。在培训专业上,立足于退役士兵自身实际,主要进行初级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能力培训。培训专业以市场需求及本人意愿确定,基本专业有电工、焊工、车工、钳工、烹饪、计算机、创业知识等,并随着市场需求扩大,适时调整或增加培训专业。

⑹ 教育部关于印发《2010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示范性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教师[20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现将《2010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示范性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培训项目顺利实施,推动全国范围大规模的中小学教师培训,提高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2010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示范性项目实施方案》各子项目的具体实施安排另行逐项通知。
附件:2010年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示范性项目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⑺ 关于进一步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通知的文件全文

一、突出培训重点。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要以促进就业和服务经济发展为出发点,以企业吸纳农民工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和创业培训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适当扩大培训规模,下大力气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和“就业一人、培训一人”的目标。
二、大力开展在岗农民工和困难企业职工技能培训。对企业吸纳的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和困难企业的在岗职工,要根据企业岗位要求和企业技术改造升级的需要,重点开展岗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会同行业、企业主管部门,重点开展建筑业、制造业、服务业等行业在岗农民工培训和困难企业职工培训。
企业吸纳进城求职的农村劳动者,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定点培训机构进行职业技能培训的,对企业给予一定的职业培训补贴。企业组织开展培训之前,应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培训计划大纲、录用农村劳动者花名册(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劳动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培训结束后,企业凭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人员花名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委托定点培训机构开展培训的还应提供职业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等,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职业培训补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由财政部门将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直接拨入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同时将资金支付情况抄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对困难企业组织开展的职工在岗或轮岗培训,要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局势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7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8号)执行。
三、切实加强劳动预备制培训。对未能继续升学的农村初高中毕业生(即“两后生”),鼓励其参加6-12个月(1-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提升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指导技工院校扩大劳动预备制招生规模,加大校企合作力度,围绕国家产业振兴规划和当地产业结构调整对后备技能人才的需求,强化定向培训和技能实训。按照中发〔2010〕1号文件的要求,对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后取得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村“两后生”,给予培训费补贴,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
四、积极开展中短期实用技能培训。对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要结合企业的实际需要和劳动者就业要求,积极开展中短期(1-6个月)实用技能培训。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结合农村转移劳动者向城市非农产业转移和有组织的劳务输出需求,结合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特点以及就业需求,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组织作用,依托定点培训机构开展订单式培训,突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全面推进创业培训。重点对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进城求职农村劳动者及返乡农民工、登记求职的高校毕业生,开展不少于10天的创业培训。要结合当地产业发展和创业项目,根据不同对象的特点,因材施教,增强创业培训的实效性,并注重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的衔接,着力提高创业成功率和稳定经营率。
六、提高培训资金使用效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根据职业培训需求,加大资金投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的比例,切实保障职业培训资金需要;要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制定办法,根据培训专业(工种)的培训成本和培训期限,按照培训的课时数,合理确定在岗农民工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中短期实用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等各类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对补贴对象审核、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实施公开透明的监督管理办法,确保资金安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配合发展改革部门,继续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对承担转移培训任务的技工学校,在改善办学条件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推动培训计划顺利实施。
七、强化培训机构管理。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要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劳动者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8号)规定,坚持面向社会各级各类职业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通过招投标方式认定承担各类培训任务的培训单位。要建立专家评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就业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的培训机构认定机制,要对申请承担培训任务的各类培训机构的设备设施、教学实训场地、师资配备和教材选用等情况进行重点考察。要将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名称、培训专业(工种)及等级、培训期限、收费标准等情况统一向社会公布。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承担培训任务的各类机构的监督检查,建立开班申请、过程检查、结业审核三项制度,强化培训全过程监管。
八、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发展改革部门要高度重视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要成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相关单位齐抓共管的工作协调机制,并将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实施情况作为就业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要根据就业形势和劳动者就业需求变化情况、以及劳动者培训需求确定培训人数,并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上报,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汇总,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九、做好基础服务工作。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发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动员符合条件的各类劳动者参加职业培训,动员技工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承担培训任务。要逐步建立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对定点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对参训人员实行实名制管理,并与当地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间共享相关信息。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为劳动者提供公平、公正、便捷的技能鉴定服务,按规定落实就业困难人员、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的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并适当减免鉴定费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根据企业用工和劳动者就业状况,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发布用工信息,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
十、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地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地区实际情况,尽快研究制定2010年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的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确定工作责任人和联系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工作方案和工作联系人情况请于2010年2月底之前上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为更好地了解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2010年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实施进展情况》(见附件),于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附件:2010年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 政 部
二○一○年二月十日

⑻ 国家出台了哪些职业教育政策

法律分析:《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完善国家职业教育制度体系,构建职业教育国家标准,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坚持知行合一、工学结合,推动校企全面加强深度合作,打造一批高水平实训基地,多措并举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多元办学格局,完善技术技能人才保障政策,加强职业教育办学质量督导评价,做好改革组织实施工作。

《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

加快发展现代化职业教育,不断优化职业教育结构与布局。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发展有机衔接、深度融合,集中力量建成一批中国特色高水平职业院校和专业。

《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0)》

构建产业人才培养体系,完善学历教育与培训并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大力推进产教融合,建成一批高水平职业院校及专业。

《关于实施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的意见》

强力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聚焦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重点支持一批优质高职学校和专业群率先发展,引领职业教育服务国家战略、融入区域发展、促进产业升级。

《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实施办法(试行)》

重点建设培育主动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的优质企业,现代农业、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急需产业领域龙头企业。优先考虑紧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旺盛、主动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发展潜力大、履行社会责任贡献突出的企业。

《关于在院校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方案》

从10个左右领域做起,启动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以社会化机制招募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开发若干职业技能等级标准和证书。通过试点,深化教师、教材、教法“三教”改革;促进校企合作,建好用好实训基地;探索建设职业教育国家“学分银行”,构建过埃及资历框架。

《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高职大规模扩招100万人,确定2019年各省份高职扩招计划,重点布局在优质高职院校、区域经济急需、民生紧缺、就业率高的专业,以及贫困地区。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

2019年-2021年,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提高培训针对实效性,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三年来共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5000万人次以上。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改革开放以来,职业教育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框架全面建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社会吸引力不断增强,具备了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诸多有利条件和良好工作基础。随着我国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不断加快,各行各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越来越紧迫,职业教育重要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凸显。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与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教育强国的要求相比,我国职业教育还存在着体系建设不够完善、职业技能实训基地建设有待加强、制度标准不够健全、企业参与办学的动力不足、有利于技术技能人才成长的配套政策尚待完善、办学和人才培养质量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到了必须下大力气抓好的时候。没有职业教育现代化就没有教育现代化。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制定本实施方案。

⑼ 黑龙江省农民工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民工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版
黑政办发权[2010]33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农民工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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