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国家为啥要打击校外培训
首先来看,我们国家现行的教育体制。从幼儿园到大学,我们会经历小升初、中考和高考,这三个筛选节点。按照国家的教育体制设计,在打造同等以及相对公平的教育环境下,通过这三次节点,来为国家筛选出符合国家发展需要的人才,这是正确、合理的做法。毕竟国家的教育资源也是有限,只能通过这种教育体制来“淘宝”。现在正规学校体系内的教育是完全能满足国家这一体制设计要求的。
其次我们来看校外培训机构(不谈兴趣特长类培训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是在部分家长“焦虑情绪”的需求下,再由资本市场强推动而发展出来的,独立于国家正规学校体系的一种社会教育体系。在资本的推动下,会不惜一切代价来迅速提高孩子的考试成绩,过早、过度、超前给孩子灌输书本内容,甚至直接从公立学校高薪挖老师。小孩考试成绩提高了,培训机构也赚的钵满盆满,好像是双赢的局面,没啥问题。
现在我们再来看这一问题。原本国家希望在相对公平的教育环境下,来筛选出国家发展需求的真正有潜力的小孩。而校外培训机构在家长需求、资本推动下,正慢慢形成独立于国家规划外的教育体系,而校外培训机构一旦形成稳定的社会教育体系,那么国家十几年来施行的教育体制可能慢慢崩塌。而更为严重的是,通过疯狂课外补课来提高考试成绩,可能无法让国家筛选出真正的人才(说白了,拿钱砸出来的考试狂魔),这就会影响我们国家未来的发展前途了。
所以,中央的高层应该是意识到了这一问题严重性。所谓的校外培训机构加大了孩子的学习压力,加重了家长的经济负担等等,只是部分原因。对国家教育体制顶层设计的影响才是此次打击课外培训机构的真正原因。
② 校外培训机构将如何整治
今年2月,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严令禁止校外培训机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严令禁止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严令禁止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等行为。
5月下旬,教育部发布消息称,全国已摸排校外培训机构128418所,整改培训机构12251所。其中,整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机构2822所,整改无证无照机构5013所,整改有营业执照无办学许可证机构2963所,整改学科类培训“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机构1241所,整改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并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机构212所。
我觉得这样的改革真的有必要,因为以往受到的教训已经很多了。
以上内容来源:澎湃新闻网
③ 郑州全面整治“地下”违规培训,你支持郑州这一做法吗
我支持郑州这一做法。郑州这一做法,响应了国家的号召。目前,在郑州市校外培训治理取得成效的同时,但是也发现许多机构和个人存在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给学生和家长的健康和财产安全带来了巨大的潜在风险。为打击“隐形变异”培训行为,郑州市实行“双向力量”、“快速打击”,依法坚决整顿“地下”非法培训,发现、取缔、打击、严惩、绝不姑息。
据了解,郑州市打击“地下”非法集训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即将出台,力争实现“地下”非法集训无形变奏的“一箭双雕”目标,努力打造“郑州模式”进行校外培训治理,为“双减”工作奉献力量。
④ 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有哪些规定
8月23日报道,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针对当前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有安全隐患、证照不全、超前培训、超标培训等突出问题,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关键环节入手,提出了一系列治理措施。
今年2月,教育部、民政部、人社部、工商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出《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部署全面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坚决治理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存在的“有安全隐患、无证无照、‘应试’倾向、超纲教学”等群众反映最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已经有四部门部署专项治理的情况下,现在国务院办公厅专门出台《意见》,其重要意义在于切实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落实专项治理的成果,避免专项治理变成“一阵风”。
这次国务院办公厅出台《意见》,力图解决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比如,明确由省级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地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具体标准,省域内各地市差距大的,可授权地市级教育部门制定,并从场所条件、师资条件、管理条件三方面提出了基本要求。这对规范培训市场的供给十分重要,因为如果标准设置过高,很多机构难以达到设置标准,培训供给就有限,这就可能推高正规培训机构的价格,而价格低的非正规培训机构也会借机滋长,且游离在监管之外。
规范教育培训机构,只是从供给端进行治理,这对缓解培训热会有一定作用,比如禁止培训机构开展提前教学、超纲教学,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家长的焦虑。针对禁止提前教学、超纲教学,《意见》明确提出建立教育培训机构备案制,有助于教育监管部门及时了解培训内容,纠正提前教学、超前教学等问题。
应当看到,我国家庭的校外培训需求,主要源于升学竞争之下家长对提高孩子竞争能力的渴求,而且这种需求普遍存在。成绩好的学生在校内可能吃不饱,并想保持竞争优势,因此要选择校外培训;成绩差的学生在校内可能跟不上,也要选择校外培训。比如,每个假期都被学生作为“赶超”“逆袭”的机会,名义上是假期,但有的学生比上学时还累,很多学生的暑假生活都在培训班度过。
⑤ 湖北哪些地方“扫黄打非”办加入整治校外培训机构行动
一、武汉市
江汉区教育、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集中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校外培训机构违规行为集中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江汉区“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结合护苗行动,同步开展暑期校园周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对校园周边及校外培训机构文化市场开展检查抽查。
二、襄阳市
襄阳市教育局于6月25日紧急下发了《关于做好暑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于7月5日下发了《关于对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安全问题开展全面排查的紧急通知》,7月6日召开了襄阳市校外培训机构安全检查培训会议,对全市托幼机构托管、校外培训机构、校园周边文化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排查。
并由襄阳市教育局牵头,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了十个检查组,于7月7日开始对襄阳市校外培训机构及校园周边的文化市场,包括影院、书店、文具店及综合性商店进行了集中督导整治。
下一步,襄阳市扫黄办将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和安全检查,深入开展“护苗2021”专项行动,协调教育及相关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整治,有效规范教培机构的办学行为。
三、宜昌市
近期,宜昌市“扫黄打非”办公室根据暑期“护苗”行动安排和上级新闻出版部门工作要求,专门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开展2021年度进口学生用书专项检查的工作提示》,要求宜昌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以及各县市区“扫黄打非”办公室,全面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检查,严厉打击销售、赠送非法出版物行为。
四、孝感市
6月15-17日,孝感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协调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文旅综合执法支队等,有针对性在孝感市范围内开展“扫黄打非·护苗2021”专项行动检查。除检查校园周边出版发行单位外,重点将校外培训机构列入此次专项检查的重点。
此次检查分2个小组进行,对孝感市所属县(市区)进行抽检,查看县(市区)“扫黄打非”办是否全面检查到位,确保对校外培训机构检查全覆盖。对校外培训机构检查,采取分工负责,教育局负责检查审批手续,文化执法负责培训机构使用出版物来源是否合法,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广告核实。
此次联合抽检,共抽查校外培训机构16家。通过现场查看、询问等方式,所抽查校外培训机构使用教材均是中小学校教学教材,未发现侵权盗版,对相关培训机构使用的教辅资料进行了抽样鉴定,收缴不正规教辅资料30多本。
五、黄冈市
七月份以来,黄冈市各地在市“扫黄打非”工作小组的安排部署下,扎实开展暑期“护苗”专项行动。下一步,黄冈市将把“护苗”工作融入到暑期小区托管班、校外培训机构、课外阅读游乐等场所,狠抓线上线下,网上网下整治,加强少年儿童安全教育。
六、仙桃市
近日,仙桃市“扫黄打非”办组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成立综合检查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文化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此次检查分2个小组,对仙桃市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全覆盖的检查,执法人员采取现场查看、调阅记录、重点询问等方式,重点对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存在使用、售卖非法印制的教辅教材等相关问题进行了检查,同时对各点位疫情防控、消防设施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
此次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3辆,参加人员10人次,收缴非法侵权教辅教材2256册。下一步,仙桃市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以查办重大案件为突破点,进一步夯实执法队伍能力水平。
七、天门市
自7月8日以来,天门市“扫黄打非”办公室组织教育、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各成员单位按照单位本职任务,对校外培训机构有无营业执照、有无经营许可证、有无诱导欺诈性质的违法广告行为、有无安全隐患进行了检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校园周边培训机构和零售书店是否使用盗版教材的问题。
经查,天门市有照无证经营的培训机构占比较大,天门市教育局对符合办证条件的培训机构统一办证,对整改后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下达了整改通知,责令整改后再申请办证;对不符合条件和无证无照的培训机构一律取缔,并督导机构退款遣散培训学员。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在检查培训机构和零售书店的过程中,收缴非法发行教材48本,涉嫌侵权盗版教材102本,复印教材150本。
⑥ 如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
近年来,部分校外培训机构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造成了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也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社会对此反映强烈,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工作被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标志着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进入了标本兼治的新阶段。
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切实减轻学生课外负担,尤其需要从国家层面深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积极传递素质教育导向。要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杜绝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中小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要进一步加强自律;要深入推进中、高考改革,充分发挥考试招生的引领和导向作用。从考试内容改革看,中、高考改革都要减少对单纯记忆、重复训练内容的考查,更加注重和强化能力考查;从招生录取机制改革看,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逐步引入招生录取环节,破除招生录取“唯分数论”。
⑦ 国家对于课外辅导的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是学校教育的补充,对于满足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培育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具有积极作用。但近年来,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造成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破坏了良好的教育生态,社会反映强烈。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发展素质教育,以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为落脚点,以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机制为着力点,努力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问题,形成校内外协同育人的良好局面。
(二)基本原则。
依法规范。依法依规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审批登记、开展专项治理、强化日常监管,切实规范校外培训秩序。校外培训机构依法依规开展培训业务和相关活动,自觉维护中小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
分类管理。鼓励发展以培养中小学生兴趣爱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的培训,重点规范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坚决禁止应试、超标、超前培训及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
综合施策。统筹学校、社会和家庭教育,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培训行为,又同步改进中小学教育教学,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课后服务能力,强化学校育人主体地位,积极推动家长转变教育观念,做到标本兼治、务求实效。
协同治理。强化省地(市)统筹,落实以县为主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分工协作,统筹做好审批登记和监督管理,形成综合治理合力,确保积极稳妥推进。
二、明确设置标准
(三)确定设置标准。省级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校外培训机构设置的具体标准;省域内各地市差距大的,可授权地市级教育部门会同当地有关部门制订,并向省级教育部门及有关部门备案。
(四)遵循基本要求。各地标准必须达到以下基本要求。场所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管理规定要求。通过为参训对象购买人身安全保险等必要方式,防范和化解安全事故风险。师资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所聘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相应的培训能力;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培训机构应当与所聘人员依法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管理条件方面,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做到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的组织同步设置、党的工作同步开展,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必须有规范的章程和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培训宗旨、业务范围、议事决策机制、资金管理、保障条件和服务承诺等。
三、依法审批登记
(五)确保证照齐全。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下同),才能开展培训。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如不符合设置标准,应当按标准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终止培训活动,并依法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
(六)严格审批登记。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实行属地化管理。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审批颁发办学许可证,未经教育部门批准,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校外培训机构在同一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均须经过批准;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批。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校外培训机构。
四、规范培训行为
(七)细化培训安排。校外培训机构开展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班次必须与招生对象所处年级相匹配,培训进度不得超过所在县(区)中小学同期进度。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
(八)践行诚实守信。校外培训机构应实事求是地制订招生简章、制作招生广告,向审批机关备案并向社会公示,自觉接受监督。要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杜绝培训内容名不符实。不得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学生接受培训。要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提高培训质量,努力提升培训对象满意度。
(九)规范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强与金融部门的合作,探索通过建立学杂费专用账户、严控账户最低余额和大额资金流动等措施加强对培训机构资金的监管。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及标准应当向社会公示,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不得在公示的项目和标准外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培训对象摊派费用或者强行集资。对于培训对象未完成的培训课程,有关退费事宜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五、强化监督管理
(十)完善日常监管。各地要切实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日常监管,坚持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防止重审批轻监管,健全监管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教育部门负责查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违法经营的机构,并在做好办学许可证审批工作基础上,重点做好培训内容、培训班次、招生对象、教师资格及培训行为的监管工作,牵头组织校外培训市场综合执法;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做好相关登记、收费、广告宣传、反垄断等方面的监管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点做好职业培训机构未经批准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的监管工作;机构编制、民政部门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违反相关登记管理规定的监管工作;公安、应急管理、卫生、食品监管部门重点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卫生、食品条件保障的监管工作;网信、文化、工业和信息化、广电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教育部门做好线上教育监管工作。
(十一)落实年检年报制度。县级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审批条件、办学行为要求和登记管理有关规定完善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开展年检和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在境外上市的校外培训机构向境外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及对公司经营活动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临时报告等信息,应以中文文本在公司网站(如无公司网站,应在证券信息披露平台)向境内同步公开、接受监督。对经年检和年报公示信息抽查检查发现校外培训机构隐瞒实情、弄虚作假、违法违规办学,或不接受年检、不报送年度报告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十二)公布黑白名单。全面推行白名单制度,对通过审批登记的,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的名单及主要信息,并根据日常监管和年检、年度报告公示情况及时更新。各地可根据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和管理要求,建立负面清单。对已经审批登记,但有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应当及时将其从白名单上清除并列入黑名单;对未经批准登记、违法违规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予以严肃查处并列入黑名单。将黑名单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将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黑名单信息、抽查检查结果等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相对应企业名下并依法公示。对于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的失信行为,依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信用管理并依法公示。
六、提高中小学育人能力
(十三)提升教学质量。切实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鼓励广大教师为人师表、潜心教书育人。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课程方案、课程标准和学校教学计划,开足、开齐、开好每门课程。各地教育部门要指导中小学校,按照学校管理有关标准对标研判、依标整改,严格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创造条件。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对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要坚决查处并追究有关校长和教师的责任;对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要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有关教师的教师资格。
(十四)严明入学纪律。严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纪律,坚决禁止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招生,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并依法追究有关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十五)做好课后服务。各地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强化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中的主渠道作用,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中小学校要充分挖掘学校师资和校舍条件的潜力,并积极利用校外资源,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努力开辟多种适宜的途径,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不断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可为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提供免费辅导。坚决防止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有关部门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应当适当考虑学校和单位开展课后服务因素;学校和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设定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按有关规定由省级教育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联合报省级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严禁各地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七、加强组织领导
(十六)健全工作机制。各地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细化分工、压实责任、大力推进。及时总结经验,研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改进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在行业发展、规范、自律等方面的作用。注重多方联动,发展社区功能,加强少年宫、实践基地等场馆建设,多渠道满足中小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形成学校、家庭、社会育人合力。
(十七)做实专项治理。各地要开展好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摸排,认真建立工作台账,完善分类管理,对存在问题的培训机构逐一整改到位。要加大工作督促指导力度,通过开展自查、交叉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确保专项治理取得实际成效。
(十八)强化问责考核。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地方政府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工作的督导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有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建立问责机制,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中小学生课外负担过重,人民群众反映特别强烈的地方及相关责任人要进行严肃问责。规范治理校外培训机构及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不力的县(区),不得申报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和优质均衡发展评估认定;已经通过认定的,要下发专项督导通知书,限期整改。
(十九)重视宣传引导。各地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政策宣传解读,使改革精神、政策要义家喻户晓,形成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专题报告等形式,促进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成才观念,不盲目攀比,科学认识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对表现突出的校外培训机构给予宣传,引导校外培训机构增强社会责任担当,强化自我约束,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⑧ 2021年培训机构最新政策
2020年的疫情让校外培训机构受到重大影响,很多机构纷纷转到线上授课,虽然得到了一定的缓解,然而2021年的国家教育政策让校外培训机构人心惶惶,那么在2021都有哪些教育政策呢?尼克国际少儿英语为您整理了2021年上半年校外培训机构政策,有不足之处,还请大家指摘。
1月
大力治理校外培训机构。2021年1月7日至8日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教育部长陈宝生指出2021年工作的重点是大力整顿校外培训机构,重点整治唯利是图、学科类培训、虚假广告等不良行为。
四不两直。1月16日至17日,北京市教委督查组以“四不两直”方式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重点督查。
寒假期间规范校外培训机构。1月28日教育部发出提醒,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寒假期间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必须停止一切线下校外培训活动。
北京市暂停校外培训和集体活动。1月23日,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北京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培训和集体活动。
3月
2021年3月31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提出,各级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小学、幼儿园违反教育规律行为的治理力度,开展专项治理。落实国家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前儿童违规进行培训。
3月31日,北京市教委印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近期检查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问题的通报》,称在近期开展的执法检查中,发现相关区部分恢复线下教学活动的校外培训机构,依然存在不符合工作规范要求的问题
4月
2021年4月2日,教育部在新闻通气会上就《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要求校外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直播类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2021年4月12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的通知》,把禁止留作业作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
各地也纷纷出台政策,大力整顿校外培训机构,四川、江苏、福建、陕西、安徽、山东、吉林、湖南、黑龙江等地也纷纷出台整顿校外培训机构政策,大力整顿校外培训机构。
5月
5月21日下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指出强化线上线下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
会议强调,要全面规范管理校外培训机构,坚持从严治理,对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学校勾连牟利等问题的机构,要严肃查处。要明确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加强预收费监管,严禁随意资本化运作,不能让良心的行业变成逐利的产业;要完善相关法律,依法管理校外培训机构。
5月25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教育培训广告发布标准》,要求教育培训广告不得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不得明示或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不得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6月
2021年6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5月份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强化市场监管检查,检查发现,15家校外培训机构均存在虚假宣传违法行为,13家校外培训机构存在价格欺诈违法行为,对15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顶格罚款。
受疫情影响,广东省广州市、佛山市、中山市、惠州市校外培训机构停止下线教学。
2021年6月15日,教育部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明确其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职责。
2021年6月15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办发布校外培训机构风险提示。
2021年6月23日,国务院部署进一步做好高考考生志愿填报工作,严禁相关媒体、培训机构、中学、个人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复读生”等信息。
⑨ 北京如何规范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要求,2018-2019年上半年对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专项治理。目的是治理培训行业乱象、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消除潜在安全隐患、减轻学生课外负担。
按照实施方案规定,专项治理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2018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阶段是集中整改,2018年底前完成。第三阶段是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2019年6月底前完成。
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