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方案大全 > 公安机关业务培训工作方案

公安机关业务培训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2-04-04 05:49:10

1. 为了提高责任感,市公安局准备组织一次内部培训工作,怎么组织

为了提高责任感是公安准备主城一次内部培训工作最主要是提升人的素质人的品质

2. 公安机关如何创新和改进工作措施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理念。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公安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和衡量各项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作为公安工作的根本追求,使公安工作的成效更多、更直接的体现在便民、利民、惠民上。

牢固树立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理念。要进一步改善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各项执法活动要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社会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牢固树立现代管理的理念。改变“粗放型”的公安队伍管理模式,充分借鉴现代管理理念,充分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坚持科技强警、科学用警,不断提高队伍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现代化水平。

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要正确处理好打击犯罪与维护稳定、维护社会秩序与激发社会活力的关系。要把管理和服务有机地统一起来,把管理寓于服务之中,在服务中实施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从制度上保证整个社会的创造活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3.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国办发[2008]9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实施《意见》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治警、从优待警、以人为本,体现公安特色,倾斜基层一线,立足现实,着眼长远,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力争在2008年底基本完成全国公安民警职务序列分类、称谓规范和相关人员职务套改工作,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内设机构设置,完善公安民警分类管理制度和选人用人机制,深化公安人事制度改革,推动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圆满完成各项公安保卫任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实施范围

(一)下列单位在编在职、已评授警衔的公安民警列入《意见》实施范围:

1.各级公安行政机关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2.各级公安行政机关直属事业单位中,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并列入评授人民警察警衔范围的机构;

3.已完成司法体制改革、纳入公务员法管理的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构,海关缉私部门及其内设机构、派出机构;

4.其他属于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建制单位的机构。

面试,工资,福利,薪水

上述机构中因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尚未完成司法体制改革、未纳入公务员法管理的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构人员,暂不列入《意见》实施范围。

(二)下列人员不列入《意见》实施范围:

1.不担任人民警察职务的;

2.已批准离休、退休或者在2008年9月30日前已达到退休年龄的;

3.正在办理调离公安机关和辞职、辞退手续的;

4.被开除公职、劳动教养、判处刑罚、免予刑事处罚的;

5.因其他原因不宜列入实施范围的。

三、实施方法和步骤

各地公安机关要积极主动地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从2008年10月1日起,按照自上而下、分期分批、积极稳妥的原则,对列入《意见》实施范围的单位,组织实施机构、人员分类、称谓规范和相关人员职务套改工作。列入《意见》实施范围的单位及其人员,应于2008年12月31日前完成规范机构设置和职务序列工作。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确定实施范围: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会同公务员主管部门,梳理确定列入《意见》实施范围的单位及其人员,并报上一级公安机关备案。

(二)规范分类、称谓。以省级公安机关为单位,按照《意见》规定,对公安机关内设机构进行分类并规范称谓。其中涉及的相关问题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凡机构分类与《意见》不一致的,以《意见》为准。其中,县级公安机关已根据2006年公安部《关于县级公安机关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调整归并的相关职能,如文秘、信访、督察等,原则上按照其目前归属情况确定机构分类,即:办公室已归并入指挥中心,以及信访部门已归并入法制室的,均列为执法勤务机构管理。县级公安机关政工监督室内部仍保留有相对独立督察机构及其人员的,该督察机构列为执法勤务机构管理。

2.除监管所、车管所外,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实行队建制,并以此规范其机构、人员称谓。其中,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在对外交流中需要实行“局”称谓的,可以继续保留。3.内设执法勤务机构的下设单位,均作为执法勤务机构,所属人员按照执法勤务机构人员管理。同时,有关机构及其警官职务称谓暂保持不变。

(三)实施职务套改。

.公安部及其内设机构和地方公安机关及其内设综合管理机构的警官、警员职务称谓,按照《公务员法》及其实施方案执行。

考试,国家公务员,安徽公务员,警察,待遇,职业,求职,面试,工资,福利,薪水2

2.县级以上地方公安机关按照上下同步、分级负责的原则,会同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内设执法勤务机构和派出所的公安民警组织实施职务套改,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1)警官职务按照所在机构名称套改称谓。其中,内设队建制执法勤务机构的警官职务称谓主要为:总队长、副总队长、支队长、副支队长、大队长、副大队长、中队长、副中队长。监管所、车管所、派出所的警官职务称谓为:所长。副所长。上述机构中主管政治工作的警官职务称谓为:政治委员、政治教导员、政治指导员等。

(2)警员职务原则上按照下列标准进行套改:

调研员套改为一级警长; 副调研员套改为二级警长;

主任科员套改为三级警长;副主任科员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不在处分期间的,套改为四级警长,其他套改为一级警员:①任现职满2年;

②从事公安工作满10年;

③荣立相当于三等功以上等次奖励;

④累计三次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科员套改为二级警员办事员套改为三级警员。(3)级别在24级以上、不在处分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科员,可套改为一级警员:

①担任现职满10年,且最近10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②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30年,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③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20年,荣立相当于二等功以上等次奖励或者累计五次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优秀,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级别在22级以上、不在处分期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副主任科员,可套改为三级警长:

①担任现职满10年,且最近10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②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30年,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③担任现职满3年、参加工作满20年,荣立相当于二等功以上等次奖励或者累计五次以上公务员年度考核为优秀,且最近3年公务员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3.原同时担任领导职务与非领导职务的公安民警,列入警官职务序列管理,继续保留原非领导职务相关待遇,并不占用所在公安机关警员职务职数。

(四)完善日常管理。首次套改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安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出台警官职务与警员职务的转换、警员职务的晋升、职数管理、警务技术职务管理相关规定。各地公安机关要以贯彻实施《意见》为契机,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深入研究,明确职责,与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按照《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意见》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切实规范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不断推进《意见》实施工作。

4.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是什么

结合公安机关实际 , 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激发公安民警队伍活力,加强公安民警队伍建设,为广大公安民警认真履行巩固共产党执政地位、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大政治和社会责任提供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坚持依法实施,积极稳妥地有序推进;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基层公安民警的积极性;坚持统筹兼顾,以基层公安民警为重点;坚持改革创新,重点解决基层公安民警工资待遇,不与工资外其他职务待遇挂钩。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

市、区、县(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即履行指挥处警、国内安全保卫、经济犯罪侦查、治安管理(经济文化保卫)、刑事犯罪侦查、出入境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行动技术、监所管理、交通管理、禁毒、反邪教、反恐怖、警务督察、法制、巡特警、警卫等职能的机构和派出所,在编在职、评授警衔的人员。

执法勤务机构内部的综合管理部门,统一按照执法勤务机构列入套改。

四、套改条件

( 一 ) 调研员套改为一级警长;

( 二 ) 副调研员套改为二级警长;

( 三 ) 主任科员套改为三级警长;

( 四 ) 副主任科员符合下列条件,可分别套改为三级警长、四级警长、一级警员:

1 、工作年限满 25 年且担任现职满 3 年的副主任科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套改为三级警长 ;

2 、工作年限满 10 年且担任现职满 3 年的副主任科员,可套改为四级警长 ;

3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副主任科员,套改为一级警员。

( 五 ) 科员符合下列条件,可分别套改为一级警员、二级警员:

1 、工作年限满 20 年且担任现职满 3 年的科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套改为一级警员 ;

2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科员,套改为二级警员。

( 六 ) 办事员符合下列条件,可分别套改为二级警员、三级警员:

1 、工作年限满 15 年的办事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可套改为二级警员;

2 、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办事员,套改为三级警员。

首次套改任职时间和工作时间的计算均截至到 2009 年 12 月 31 日。

(4)公安机关业务培训工作方案扩展阅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国办发〔 2008 〕 9 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方案的通知》(人社部发〔 2009 〕 178 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安厅、浙江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 2010 〕 146 号),结合我市公安机关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杭州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套改工作的重要意义

在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中推行警员职务序列,是贯彻落实《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的意见》和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的意见》的具体举措,也是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开展公务员分类管理的重大突破。实施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对于提高公安队伍正规化、职业化建设水平,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拓展公安民警职业发展空间,具有重要意义。

二、成立专门工作机构

为加强对套改工作的领导,市人事局、市公安局成立杭州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人民警察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市警员职务套改工作的组织指导。各区、县(市)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将组成人员名单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柳胜伟 市人事局副局长

边卫跃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副组长:邬秀君 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处长

罗 轶 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处处长

成 员:干祥全 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副处长

王 黎 市公安局政治部干部处副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邬秀君任办公室主任,罗轶、干祥全、王黎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由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和市公安局干部处有关人员组成。

三、有关工作要求

各区、县(市)要高度重视警员职务套改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的实施办法,正确把握《实施细则》中的政策规定,严格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要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套改工作顺利进行。

套改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警员职务套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5. 2010年江西省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工作实施方案的实施步骤

2010年江西省公安机关统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按照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评、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6月25日8:00至7月1日24:00(缴费时间截止到7月2日24:00)。报名网站为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江西公务员热线和江西人事考试网。一个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考生可在省内11个设区市中选择笔试考区。各职位报名成功人数将定期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报名成功的人员,要在2010年7月26日至31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制度,网上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入闱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资格条件,选报自己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报考特警人员在网上报名后暂不缴费,并于7月5日到招考单位所在地设区市公安局领取体能测试通知,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于7月11日至12日上网缴费完成报名。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免收考试报名费、考试考务费、面试费和其他测试费,体检费由招录机关负担。拟享受减免费用的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省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这部分人员,不进行网上缴费。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报考者从事公务员职业必须具备的潜能。内容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申论》主要通过应试者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炼、加工,测查其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问题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为2010年7月31日。笔试考务工作委托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试范围以《江西省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情况,分类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只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方可按成绩排序进入面试。
(三)面试
1、确定入闱面试人员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以下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计划录用数在5人及以下时,报考比例不低于5:1,面试比例为3:1;计划录用数在6人到10人之间时,报考比例不低于5:1,面试比例为2.5:1;计划录用数在11人及以上时,报考比例不低于4:1,面试比例为2:1。
确定第一批入闱人员时,先根据职位实际报考人数和对应的报考比例计算出第一批可以完成的计划数,再乘以这一计划数对应的面试比例,即为第一批可入闱的人数。然后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第一批可入闱人数范围内,确定第一批入闱面试人员。
按此办法,报考人数不足5人的职位,第一批无人可以入闱,全部面试人员需通过调剂产生;报考人数达到5人但未达到本职位规定报考比例的职位,或报考人数已达到规定的报考比例但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职位,第一批入闱只产生一部分面试人员,不足人数通过调剂产生;报考人数达到规定的报考比例且笔试合格人数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职位,全部面试人员都在第一批产生,无须进行调剂。
确定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
2、网上公开调剂
对面试人数不足的职位,在网上进行公开调剂。凡笔试达到合格线,但尚未入闱面试的人员,如符合调剂职位的资格条件,均可在网上自愿重新报名参加调剂。调剂报名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调剂后仍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的职位,则相应调减录用计划。法医、狱医、特警职位,如调剂后人数仍不足,可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不得低于2:1。
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网上公布。公布内容为:面试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该职位参加面试人员最低分数(调剂职位还需公布调剂入闱人员最低分数)。
3、资格审查
入闱面试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将在网上公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毕业证、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和职位要求的有关证件,退役士兵还需提供退役证。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按规定在本职位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录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录用资格。
4、面试
面试的组织实施按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赣人发〔2003〕53号)及《江西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操作手册(试行)》(赣人社发〔2010〕6号)执行。面试时间为9月中旬,具体时间和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由各设区市公安局和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1、普通职位。入闱面试并通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全部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执法类职位需三项合格;报考综合管理和专业技术类职位需两项合格(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2、特警职位。特警职位体能测评方法和标准按省公安厅、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考录特警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赣公字[2005]98号)执行,需四项合格。体能测评在报名结束后、笔试前进行,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笔试。
(五)体检、考察、公示和录用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考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面试成绩×2。(公式中的单项成绩均为百分制)
在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计划录用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按以下执行:
1、普通职位。双侧裸眼视力4.6以上或矫正视力5.0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58厘米(身高和视力的具体要求见职位表)。其他身体条件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关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赣人社字〔2010〕134号)规定不检测项目外,须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规定。
2、特警职位。双侧裸眼视力5.0以上;男性身高不低于170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其他身体条件须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的规定。
考察、公示和录用等程序,按照《江西省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赣人社发〔2009〕14号)执行。
招录职位体检前考生提出放弃出现的空缺职位,由招录机关提出,经设区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后,对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体检后考生自愿放弃、录用审批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不再进行递补。

6. 公安民警岗前培训内容

参照警察入职培训内容大纲
一、训练对象
经考试录用或者从非公安机关调入公安机关任正科级以下职务的人员。
二、训练目标
人民警察初任训练旨在训练和培养人民警察基本素质和从警能力。通过教育和训练,使参训人员树立忠诚于祖国,忠诚于人民,忠诚于法律,忠诚于中国共产党的坚定信念;深刻理解邓小平理论的基本观点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公仆意识、法治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全面了解并重点掌握与公安工作密切相关的有关法律及规章制度;学会并掌握基本警务技能与战术要领,养成良好的作风和组织纪律观念,达到初任人民警察资格标准,初步具备从事警察职业的基本素养和能力。
三、训练方式和时间
经考试录用以及从非公安机关调入公安机关任正科级以下职务人员实行集中食宿,封闭训练。训练时间22周,110个训练日。每天训练7学时,总计770学时,其中,理论业务课350学时,队列、体能和警务技能战术训练350学时(均含复习和考核)。开学、结业、个人总结鉴定及有关活动70学时。日常体能训练时间不在正式训练的学时之内。
四、训练方法
初任训练强调基础性、实战性、针对性,突出重点,根据学员特点和基层警务工作要求,妥善处理知识系统性与公安实战需要的关系,突出养成教育和警察职业能力的训练。在训练中,应实行精讲多练、练讲结合,启发式与互动研讨,现场情景模拟训练,案例评析与论辩式,反复练习、及时讲评等训练方法。
五、训练考核
坚持“训考分离”原则,实行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两级统考制度。国家公务员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部分的考试由公安部统一命题。公安业务的考试,体能和警务技能战术的考核由省级公安机关统一命题(考试考核的具体科目见附件1)。考务工作由省级公安机关政工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笔试形式,实行百分制,60分及格。体能和警务技能战术考核,实行“优良、及格、不及格”等级制。
考核全部合格者,颁发《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和《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初任训练合格证书》,具有人民警察资格,授予警衔。考核中有两项(含)以下科目不及格的,准予补考;有三项(含)以上科目不及格的,确定为初任训练不合格。不合格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补训。经过补考或补训仍有两项科目不及格的,不予结业,不得授予警衔,不允许上岗。
六、训练教材
《国家公务员初任培训读本》(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编)
《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初任训练法律法规教程》(公安部政治部编)
《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初任训练公安业务教程》(公安部政治部编)
《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实战基础训练教程》(公安部政治部编)
七、训练评估
评估的目的是检查初任训练的实际效果,督导训练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评估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评价标准》(见附件2)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3)执行。未达到评价标准和要求的公安院校和训练学校(基地),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得承担训练任务。
八、大纲的使用
本大纲具有指令性和指导性双重功能。训练大纲规定为“选择开设”的科目可以调整,此外为必须开设的训练科目。
本大纲规定的训练科目具体学时分配上可以由省级公安机关教育训练主管部门进行适当调整,但警务技能战术训练的学时不得低于规定要求。体能训练时间原则上不包括在规定的学时之内。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公安厅、局可根据本训练大纲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的训练计划和实施方案。省级以下公安机关和各级训练学校必须严格执行省级公安机关下达的训练计划和实施方案,如有调整,须报请省级公安机关教育训练主管部门批准。
九、大纲的解释与执行
本大纲由公安部人事训练局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7. 2010新录用的公安系统警察岗前培训内容是什么

大部分都是政治理论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和公安业务基础知识。

新修订的《专公安机关人民警属察训练条令》,该条令于2014年4月28日公安部部长办公室通过,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条令》共分八章50条,内容包括职责分工、训练任务、训练机构、训练教官、经费装备、管理考核等。

并附政治部关于条令的学习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切实提高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教育训练工作。

(7)公安机关业务培训工作方案扩展阅读:

岗前培训主要职责:

(一)制定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规章、标准、规划,组织编发训练大纲、教材。

(二)指导、监督、检查、协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工作。

(三)部署、组织全国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训练和考试、考查。

(四)组织评估承担训练任务的机构和训练工作效果。

8. 浅谈如何做好民警教育培训工作

民警教育培训工作是提高民警政治业务素质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基层公安机关在民警教育培训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基层公安机关民警的素质有所提高,但从学习培训整体情况看,仍存在力度不够,方法单一,缺乏活力,成效不明显等状况,还不能满足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需要。 教育培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对民警教育培训机制上缺乏活力。民警教育培训工作机制缺少严格的考核与激励手段。一方面,教育培训考试考核制度执行不严,另一方面,培训与使用挂钩不紧。 教育培训的实效性不强。培训大同小异,培训形式单一,只限于一个人讲,多个人听,没有形成互动式教学,参训人员不静心,坐不住,影响了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教师队伍能力达不到培训要求。担任培训的教师大都出自本单位业务素质较好的民警,虽然理论和实践都高于民警,但都没有经过专门的训练,在讲课方式方法上、理论与实践结合上、认识问题理解问题的高度上不同程度地存在问题。 对民警教育培训工作的建议 明确定位,树立教育培训工作的正确方向。在教育培训中要注重知识的更新和实践应用,要针对不同警种、不同年龄、不同文化水平的民警设立培训内容,要有特色,有创新,要注重实效。要彻底杜绝每年培训内容一个样重复现象,培训重点应向“政治理论引导和法律基础知识”、“实战需求”、“战略发展”等方面内容倾斜,实现培训与社会发展的同步进行。 丰富内容,不断满足现实公安工作的需要。民警对理论培训“冷漠”的主要原因是需要不能得到满足,满足学习需要最好的途径就是研究与回答民警关心的发展与现实问题。用通俗的语言阐述深刻的道理,用简洁的修辞表达复杂的关系,用人们熟悉的事例论证不熟悉的法律,使学习者在轻松愉快中得到理论的熏陶、智慧的启迪、知识的积累,让民警不同程度地体会到学习的魅力,使民警学有所获,学有所用。 注重实效,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目前,单一的课本理论或法律知识已远远不能满足民警实际工作的需要,对民警的培训课程要重在分析、研究和解决改革发展中公安工作所遇到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这就要求教师必须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民警在工作中真正需要的和不足的,然后选取那些与实际联系紧密实用的知识作为培训内容。培训中要贴近实际、贴近对象,教师讲课要通俗化。 形式多样,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学习热情。在教育培训中要大力推广研究式教学、互动式教学、参观调查、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电化教学、学员论坛等方法。 提高水平,注重加强教师队伍的能力培养。要经常安排他们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全面掌握本地的社会治安情况,了解本地区在社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和急需解决的问题,了解民警工作中存在的短板或不足以及民警对培训的要求和期望,要根据本地和民警的需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地研究和讨论,明确学习的内容和方式,选择最需要的和民警乐于接受的方式开展教学。 完善机制,实现教育培训工作的良性运转。民警教育工作机制最重要的是要有严格的考核与激励机制。彻底杜绝只要参训都能及格,训与不训没有区别,培训流于形式等现象,要严肃纪律,严格要求,严格考试。培训要与民警使用挂钩,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规定干部参训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内容的要求,进行严格执行。 (作者单位:开鲁县公安局)

9. 公安满意度和安全感提升培训方案

一、突出主业,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以打击刑事犯罪“五大战役”行动为主线,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集中打击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经济领域犯罪和食药领域犯罪,做到“命案必破、黑恶狠除、盗抢严打”。特别是对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的“两抢一盗”侵财案件,要进行不间断地打击,决不能有任何放松。同时强化追赃返赃工作,尽最大努力为人民群众挽回损失,以追缴战果通报会和集中退赃大会的形式,及时返还财物,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满意。
二、多措并举,强化治安防范。
完善巡防方案,科学布置警力,推动警力进一步向社会面延伸,切实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和抓获率。主城区科学合理划分为14个巡逻路段,局领导带队,由城区分局、巡控处突大队和机关警力合成巡逻,巡逻中对可疑人员、车辆和物品依法进行盘查,打击各种现行违法犯罪活动,震慑、预防、制止、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向沿街商户发放治安防范宣传资料,提示有关单位、居民消除隐患,组织指导群众性巡逻力量开展好巡逻工作。
三、完善规范,不断提升执法公信力。
进一步深化警务公开,继续坚持公安行政法规政策、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办事(案)程序等信息的公开,不断扩大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定期向群众公开各类治安信息,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以教育培训为依托,提高民警执法水平;推行民警执法岗位资格认证制度,实行执法岗位资格认证与民警任职资格、职级待遇挂钩制度。
四、便民高效,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提升服务意识做好服务群众工作,严禁出现冷、硬、横、推现象。户政、出入境等服务窗口完善服务态度,简化办事程序,优化便民措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严格规范接处警流程,确保接警及时,处警迅速,处置规范,坚决杜绝因处置不当、处理不公引发群众投诉。
五、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走访群众。
创新分包走访机制,每名民警至少包保走访10户。加强参与走访民警培训,将民调的有关知识、方法宣讲到位,正确引导群众客观公正回答问题。组织民警深入居民小区、村组访民情、察民意、帮民困、解民难,并通过举行警营开放日等活动,诚恳征求群众对社会治安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
六、丰富形式,强化公安宣传工作力度。
充分发挥公安宣传的正面引导作用,通过公安网络平台、微信微博实时播报和发放宣传单、张贴宣传布告等方式,广泛宣传公安机关打击犯罪、保护群众的举措和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积极应对突发涉警舆情,及时回应群众的关注关切,快速有效抢占舆论制高点,坚决打击造谣传谣违法行为,正本清源,正面引导,防止造成负面影响。

阅读全文

与公安机关业务培训工作方案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策划方案的基本框架 浏览:75
生产车间技术方案培训 浏览:309
笔记本推介活动策划方案 浏览:134
农民群众礼仪培训活动方案 浏览:633
微团购策划方案 浏览:626
知识产权在网络及电子商务中的保护 浏览:71
卖眼镜店促销活动方案 浏览:263
回力营销方案回力营销方案 浏览:973
电子商务物流模式文献综述 浏览:99
美容院母亲节促销活动 浏览:981
学校应急科普知识培训方案 浏览:958
幼儿园周年校庆策划方案 浏览:554
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下沙园区 浏览:51
电子商务实训c2c 浏览:156
学科培训下基层活动方案 浏览:935
车展活动策划方案大全 浏览:297
电子商务毕业课题 浏览:680
化妆品店促销活动主题 浏览:782
世界杯主题活动策划方案 浏览:254
电子商务是理工科吗 浏览: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