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么是党政联席会议
为进一步增强党政班子之间的沟通交流、联系协调与团结协作,原则上每两月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或遇重要情况随时召开。具体时间由市委书记、市长提出,市委书记确定。会议由市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提出,市委书记、市长确定。主要是1、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我省重要会议、文件精神以及上级领导的重要指示,研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2、听取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工作汇报,通报全市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点项目贯彻落实完成情况及重大资金安排使用情况;3、通报市委常委会议、市人大常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政协常委会议有关议定事项,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推动落实;4、督促检查全市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点项目和阶段性工作落实情况;5、研究各区县及市直部门请示市委、市政府决定的重大举措。
B. 国务院反假币工作联席会议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反假货币联络会议的牵头单位吗
国务院反假币工作联席会议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反假货币联络会议的牵头单位。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成立于1994年,是我国反假货币工作的最高组织形式,主要负责组织和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打击、防范假币犯罪活动工作。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反假货币工作意见的通知》为了加强反假币工作力度,1994年11月国务院批准成立了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国务院反假货币工作联席会议,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使反假币工作有了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
在1995年6月3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也使打击制造、贩卖、使用假币的犯罪活动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为认真贯彻落实《决定》的有关规定,加大打击力度,现就下一步反假币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第一条 统一思想认识,加强工作力度。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反假币工作,充分认识假币的危害性和反假币工作的重要性,把反假币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特别是东南沿海走私贩运假币活动猖獗的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反假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打击走私活动和打击制造、贩卖假币活动结合起来,加强反假币工作力度。
(2)联席会议单位培训方案扩展阅读:
《关于进一步加强反假货币工作意见的通知》第三条 加强部门协作,共同做好反假币工作。
(一)目前我国假币主要来自境外,各级海关要加强对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的检查,严格人民币出入境管理,防止假币入境。海关、边防等部门要在加强海上缉私的同时,注意查缉偷运假币入境的犯罪活动,并将其列入打击走私的重要内容。
(二)公安部门要把反假币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侦破工作,对发现的假币案件及时立案,组织力量开展侦破。对跨省(区、市)的案件,各地要积极配合,认真协查案件线索,及时反馈查证结果。同时要加强同国际刑警组织、外国警察机构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警方的合作,共同打击、防范国际和跨地区制造、贩卖假币的犯罪活动。
(三)工商行政管理和新闻出版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及其他商品上滥用人民币和国家债券图样的通知》和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等部门《关于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及有关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外币和国家债券图样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对出版社、印刷企业和经营复印业务的企业严格管理,定期检查。对未经批准非法印制、复印、出版货币图样的单位,要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人的责任。
(四)司法部门对贩卖、运输、投放假币者,应根据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及时进行审理,从重打击。对公开审理的假币案件,新闻媒介应有选择地进行公开报道,以威慑犯罪分子,教育广大群众。
(五)中国人民银行要加强对各类金融机构反假币工作的指导,做好反假币人员的技能培训。各金融机构要发挥柜台一线人员在反假币工作中的作用,采取切实有效的严密措施,及时发现、查缴假币,保证假币不从金融机构流出或流入。凡收付50元以上大面额钞票时,所收钞票应经手工和仪器双重鉴别,发现假币一律严格按规定没收处理。
C. 工联会会开展哪些职工服务活动和培训活动吗
促进会。。。
D. 安全联席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及时掌握全市安全生产状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多个部门的重大问题,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效率,建立起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 一、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在市政府领导下,分析研究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督促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有关重大决策;审议各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监管工作议题;组织对安全生产重大议题进行调研;协调解决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联席会议由市安委会办公室组织,市安监局、市建管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煤管局、市农牧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等安委会成员单位参加。 三、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临时召开,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 四、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涉及行业安全管理的有关问题,及时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提出会议议题。 五、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市安委会办公室应当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六、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至各成员单位,并抄报市政府。对难以协调一致和解决的问题,由市安委会办公室报市安委会或市政府决定。 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要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八、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补充: 再推荐一篇范文: 第一条 为加强 安全生产 工作,及时掌握安全生产状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多个部门的重大问题,提 高安 全监管效率,制 定本 制度。 第二条 安全生产 联席会议 (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分析研究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有关建议意见;督促落实各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和 规章制度 与重大决策;审议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监管工作建议,协调解决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部 门联 合执法、专项整治和 督查 工作。 第三条 市 安监局 、市煤炭局、市公安局、 市国土局 、市建管委等有关部门应根据 工作职责 ,牵头建立 联席会议制度 ,报市安委办备案。 第四条 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 第五条 联席会议应在牵头单位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组织安全生产重大议题调研。 第六条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人担任。 第七条 联系会议及联系会议办公室应制定工作规则。联系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也可临时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其 委托人 主持。 第八条 联系会议召开之前,联系会议办公室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联系 会议议题 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事项。 第九条 联席会议《 会议纪要 》印发与会单位并 抄报 市安全委。 第十条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涉及行业 安全管理 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会议议题。 第十一条 联系会议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系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成员单位之间应互相通信,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第十二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 开发区管委会 应当建立相应安全生产联系会议制度。 追问: 这两个制度在企业适用吗,好像都是 政府部门 下发的制度吧, 回答: 所有的制度都是通用的,你只要把名称改成自己企业的各个部门或作业区就行。以下是一篇 安全生产 信息员 管理制度 的范文: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 安全生产方针 、政策、 法令 、法规、指示,在总经理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对新入厂职工进行厂级 安全教育 ,组织对 特种作业 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组织开展各种安 全活 动; 三、组织制订、修订本企业安全 生产管理 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编制 安全技术措施 计划,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检查执行情况; 四、组织参加安全大检查,贯彻事故隐患整改制度,协助和督促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订防范措施,检查隐患整改工作; 五、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及大修项目的设计审查、 竣工验收 、试车投产工作,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六、深入现场检查,解决有关问题,纠正 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有权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七、监督检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种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并建立、健全事故档案,按规定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九、负责对企业各单位的安全考核评比工作, 会同 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 科研成果 、先进技术及 现代安全管理 方法; 十、检查和督促有关部门和 班组 搞好安生产管理工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不断提高基层 安全管理 人员的技术素质。
E. 什么叫职代会联席会议
由职工代表、工会委员会代表、行政代表、党组织代表共同参加的会议,称为职代会联席会议。它的作用是,在职代会闭会期间,研究需经党、政参与并拿出具体意见的事项。职工代表和工会委员会代表有否决权。
F. 全国干部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职责是什么
全国干部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G. 农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社区党委、居委会联席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由社区党委书记主持,社区党委、居委会全体成员参加。
二、联席会议主要讨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涉及本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社区服务业发展计划、实施方案,社区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发包,社区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管理使用,社区重大活动的开展,社区帮贫、济困,“一事一议”事项,社区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以及其他与多数居民利益有关的各种事项的审议等。
三、联席会议实行民主集体制。社区党委、居委会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居民意见建议提出所议事项,在集体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决议。
四、对社区内的重大问题,应当经联席会议研究后,方可提交居民会议或社区居民代表(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五、社区居民会议或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应由社区党委和社区居委会按照自身职责组织实施。
六、社区联席会议应有规范的会议记录薄,由专人负责记录存档。
H. 村组织班子联席会议需要写什么内容
《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实施以来,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出现了这样或那样一些实际问题,比较突出的就是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处理问题。正确处理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必须明确,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活动,村民自治是党领导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产物,村民自治也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达到预期的目标。
一、正确认识村委会与村党支部的关系
1.澄清几种模糊认识。有的村委会的同志认为,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行使职权,村党支部无权过问,并以此为借口,排斥村党支部的领导。这种认识把基层民主极端化,是自由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表现,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村民自治是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的自治活动,村委会必须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这是我们在处理党支部与村委会关系中必须始终坚持的一条重要原则。有的同志对村党支部核心领导作用的发挥存在片面认识。认为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就是体现在抓党建、管党务上,除此之外的权限都属于村委会。持这种观点的同志,虽然在原则上承认了党支部是领导核心,但在具体工作中不仅不接受党支部的领导,而且与党支部争权。这种对党支部的核心领导作用在表面上肯定、实质上否定的观点和做法也是错误的,也必须纠正和克服。党支部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其作用决不仅仅局限在抓党建、管党务上,更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必须从各个方面体现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这条原则,在我们处理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中,要毫不动摇。还有的同志认为,村党支部是领导核心,就是包揽村里的一切事务。这种观点忽视和否定了村委会的职能作用,看不到村委会在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搞以党代政,把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理解成村里的事不论大小、巨细都要由党支部说了算,进而包办代替村委会的工作。这种观点和认识走向了问题的另一个极端,也是错误的,同样是需要克服和纠正的。
2.理清领导与被领导的职能关系。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工作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党的领导和村民自治在人民利益上是高度统一的,村民自治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顺利开展。因此,党支部与村委会领导与被领导的职能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两点:首先,村党支部具有对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落实上级组织的工作部署进行把关定向,对本村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规划部署,对村里的重大问题提出决策意见,以及对村委会干部进行管理、教育和监督等重要职能,并具有对本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的职责。但党支部核心领导职能的履行和领导权力的行使,离不开村委会职能作用的发挥,离不开以严格民主决策程序、支持保障村委会依法开展工作这一重要的基础。其次,村委会的职能,主要包括了依法开展村民自治的工作内容,除了处理好职能范围内的日常村务以外,对有关重要问题的处理,必须在党支部的领导下,依照有关法规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委会履行职能,一定要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以自觉维护和接受党支部的领导为前提。也就是,通过村委会职能作用的发挥,把党的政策和党支部的部署,贯彻到村民自治活动之中,变成全体村民的意志和行动。
3.规范村级工作的决策程序。在农村实际工作中,凡涉及到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管理和使用,乡统筹的收缴,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村办学校和村建道路等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建设的承包方案,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宅基地的使用方案,计划生育指标分配方案,以及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和修改等村内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群众的关注程度高,涉及农民群众各家各户的切身利益,都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实行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
一般情况下,决策程序要经过以下三个步骤:第一步,提出决策意见。主要有三种方式,一种是由党支部提出决策意见,提交支委和村委联席会议讨论修订;另一种是由村委会提出决策意见,经党支部同意后,提交支委和村委联席会议讨论修订;再一种是在党支部书记的主持下,由村委和支委联席会议直接提出决策意见。第二步,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将修订后的决策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并形成决议。第三步,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对决策意见经过讨论后进行表决,表决通过后付诸实施。
在上述决策程序中,党支部始终处在领导地位,发挥核心领导作用,主要体现在主持提出决策意见,支持帮助村委会依法履行民主决策程序,监督保证决策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政策、上级组织部署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
二、认真履行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的工作职责
在村级各种组织中,党支部是领导核心,党支部书记是这一核心中的一把手,在领导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中,其责任和作用最突出,是村里全局的驾驭者,是全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主要策划者和带头人。中央提出的农村党支部“五个好”目标要求中,头一位的就是有一个好的支部班子、特别是有一名好书记。村委会主任,在村委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在自觉接受党支部的领导、充分发挥自治组织的作用方面负有主要责任。在实际工作中,党支部与村委会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相当程度上,都具体体现在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关系协调和处理上。
首先,党支部书记作为全村各项事业发展的带头人,要始终把握全局,观察判断形势,正确处理问题,只有主动适应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顺应时代发展的主流,自觉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才能始终有效地驾驭本村的工作局面。因此,要带头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现实重要性,积极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人翁作用,带头发扬民主作风,实行民主决策和科学决策。要带头贯彻《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注意听取村委会主任的意见和建议,放手让村委会主任大胆开展工作,支持和保障村委会主任充分发挥作用。要带头学习政策,努力掌握有关法规知识、经济工作知识和有关业务知识,经常研究本村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牢牢把握领导工作的主动权,对村委会主任工作给予行之有效的指导和帮助。要带头研究科学的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既要通过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村内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处理好,又要按照职责和工作分工,防止包办代替村委会主任的工作,使村委会主任的工作积极性能够得到有效发挥。
其次,村委会主任在组织开展村委工作中,要牢固树立全村工作一盘棋的思想,不断强化整体观念和大局观念,自觉坚持党对农村改革发展的领导,只有这样,才能团结带领农民群众开创全村工作的新局面。因此,要牢固树立党的领导的观念,带头尊重党支部的核心领导地位,带头维护和支持党支部书记的工作,积极搞好与党支部书记之间的工作衔接和协调配合,与其他村委会成员一道,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在日常工作中,要自觉坚持向村党支部请示报告工作,对一些重要问题的处理,村委会主任要主动听取党支部书记的意见。
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要经常沟通情况,交换意见,交流思想,融通感情,尤其是在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处理之前,要首先达成一致,然后再提出决策意见。在现实工作中,一些村班子及其成员之间发生的矛盾和问题,基本上直接或间接地反映了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因此,只有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主任精诚团结,通力协作,党支部与村委会才能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成为坚强的战斗集体。
三、建立相关制度,保障党支部与村委会充分发挥作用
要使党支部始终处于领导核心地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委会在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使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工作能够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协调运作,成为一个坚强的领导集体,就必须有相关的制度作保障。就我县农村目前的情况看,应重点健全完善以下几项制度:
第一,加强“两委会”工作协调和搞好“两委”班子建设的制度。在这方面,一要建立《村委会向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一般情况下,村委会应在两个月内向党支部报告一次工作,遇有重大问题或重要事项,应及时向党支部请示报告。二要建立《“两委”班子学习制度》、《“两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以此来保证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都能经常了解掌握农村政策和法规、上级组织的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达到加强情况沟通和思想交流,在原则问题上能够达成共识,增进整体团结和增强整体战斗力的目的。三要建立《民主评议“两委”干部制度》。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检验“两委”干部思想素质、工作作风和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借助群众力量,加强“两委”班子建设。
第二,规范村级有关决策会议的职能和议事规则。一要建立《党支部和村委会联席会议职能和议事规则》。“两委”班子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是,研究制定上级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的落实方案,提出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议定的决策意见,确定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召开,并研究处理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策实施过程中有关重点问题。“两委”班子联席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议事和决策,实行党支部书记主持下的“两委”成员集体领导。二要建立《村民会议职能和议事规则》。讨论决定涉及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除选举和罢免村委会成员以外,村民会议一般应由村委会召集。作为村民自治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村民会议必须严格坚持党的领导原则和依法办事原则。违反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村民会议,不仅决策无效,而且要追究组织者责任,造成严重影响的,还要依法追究组织者和重点当事人的责任。三要建立《村民代表会议职能和议事规则》。村民代表会议是村民会议的补充形式,除选举和罢免村委会成员、审议全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年度工作计划和报告、制定通过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等重要事项之外,在讨论决定村内重大问题上,可以代行村民会议的权利。并且也要认真坚持党的领导、合法例会、民主议事和代表民意的原则。
第三,健全村级议事和监督组织的职能和议事规则。村民理财小组、党员代表议事会和村民代表议事会,都是村级议事和监督组织,这些议事和监督组织的设立,主要是适应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现实需要,畅通民主渠道,便于农民群众参与村级事务的管理和监督。它们的共同职能主要是:在决策前代表党内外群众提出意见和建议,在决策后协助“两委”班子搞好组织和宣传工作,与“两委”班子一道抓好决策意见的落实,并对“两委”班子工作进行监督,是村级班子开展工作的参谋和助手。也就是说,村级议事和监督组织的职能范围就是议事和监督,没有决策权,更不能凌驾于党支部和村委会之上,与“两委”班子争权。
四、加强工作研究和具体指导
正确处理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既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个关键性问题,又是各级组织、特别是乡村两级组织的一项重要任务。因此,在实际工作运行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要确立正确的指导思想。过去一些村之所以发生突出的矛盾,存在突出问题,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党支部与村委会职能不清、关系不顺、工作缺乏民主、办事透明度不高、群众监督不力。因此,一定要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从讲政治的角度,正确贯彻《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正确处理党支部与村委会的关系。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加快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要打好基础、扎实有效地推动工作。要使乡村两级干部牢牢记住和严格遵循党支部和村委会的职能规范和工作规范以及相关的组织原则,在实际工作中,掌握相应的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在此基础上,要严格遵守相关的保障制度,并用制度来规范村级工作,把党支部与村委会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体现到农村工作的方方面面,落实到具体工作之中。
三要注意加强工作研究和具体指导。各级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研究和实践探讨,紧密结合村级班子建设的实际,加强引导和具体指导,切实处理和解决好党支部与村委会关系上存在的问题,严格履行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
I. 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的机构设置
办公室
负责部重要文件的审核;负责部内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负责信息综合、上报,编发《济南组工信息》;负责部机关的人事管理工作,具体办理干部、工人的调入审查、选拔考察、职务任兔、调整交流、学习培训、工资保险、信息采集等有关事宜;负责部机关老干部工作;主管机要、保密、文印、收发、文书档案、文电处理和普通密码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和筹备;负责部机关的财务、房屋、车辆管理,医疗保健、环境卫生、安全保卫、节日值班、后勤服务和接待等工作;负责《组织史》续编工作;办理部领导交办事项。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制订工作计划,健全规章制度,积极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负责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学习,指导各党支部做好发展新党员的工作;负责部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和实施奖惩工作;配合办公室搞好部机关工作人员的十度考核,做好评先树优工作;负责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及时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承担上级党组织和部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研究室(挂政策法规处牌子,党建研究会秘书处与其合署)
负责部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党的组织、干部工作政策法规的综合研究;负责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综合研究和宏观指导;组织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理论研究;编发部刊和供部领导参阅的内部资料;负责本部综合性调研话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本部新闻宣传;协调指导全市党委组织部门的政策调研工作;承担部领导交办的有关文稿的起草及修改工作。
干部一处(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与其合署)
负责全市干部队伍的宏观管理工作,研究制订有关干部政策和制度;牵头负责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负责全市后备干部工作规划的制订和宏观指导,市管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市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等“六类”机关及群团机关处级以下干部及所属单位人员的调配、交流、安置的审批和考试录用工作,负责全市处级干部、选调生的调配工作;负责办理全市重点工程、临时重要任务及上级部门交办的人员抽调、安置工作;负责中直单位及外省、市赴济挂职干部的有关工作;负责选调生、下派干部及援藏干部的选调及宏观管理工作;负责团职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负责全市因公、因私出国(境)人员审查工作的宏观管理;负责市级“六类”机关及群团机关和党群系统参照管理事业单位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市级“六类”机关及群团机关和所属单位处级以下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干部二处
负责提出市管领导班子建设规划,会同有关处室研究起草干部管理的有关意见;负责考察县(市)区,市直党群、政法部门,市人大、政协机关,农口,济南高新区以及部分市政府职能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并提出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任免交流的建议;承办市级领导班子换届及例会有关的考察、任免的材料准备和选举的具体组织筹备工作;指导县(市)区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具体指导上述单位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就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出建议;对上述单位组织人事处长(部长)的任免进行审查把关;综合协调上述单位有关培养选拔妇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并负责全市情况的汇总;负责研究制定市委管理干部职务名称表的工作;负责审核办理上述单位市委管理的干部职务任免、调配、考核、奖惩、离退休、工资、职级、待遇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上述单位处级干部任免备案审查和管理工作;负责师职军转干部的安置工作;负责全市退(离)休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
干部三处
负责考察市政府职能部门、市政府所属局级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并提出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领导干部任免交流的建议;具体指导上述单位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就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出建议;对上述部门组织人事处长的任免进行审查把关;综合协调上述部门有关培养选拔妇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的工作;负责审核办理上述部门市委管理的干部职务任免、调配、考核、奖惩、离退休、工资、职级、待遇等方面的工作;负责上述部门处级干部任免备案审查和管理工作;对市委协助国家和省有关部门管理的驻济局级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配备、任免提出建议。
干部监督处(挂干部信访处、干部举报中心牌子
负责对全市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宏观指导,研究和参与制定有关干部监督工作的制度和规定;加强对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对其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对有问题干部的谈话打招呼、函询和诫勉工作;加强对《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办和直接查办严重违反《条例》的案件,对违反《条例》的行为提出纠正和处理意见;负责协助干部监督巡视员开展干部监督工作,综合协调巡视督查情况;负责对《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规范》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来信来访和举报,负责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问题,对有关领导干部的调整任用提出意见和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任前公示等工作;负责与执纪执法等部门保持经常化、制度化联系,及时向领导提供干部监督的信息;负责审理市委管理干部和部分老同志的党籍、党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及其他历史遗留问题。
企业干部处
负责全市国有、集体企业领导人员宏观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国有、集体企业领导班子和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对全市国有、集体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的有关政策和意见;负责考察市委管理和市委组织部代市委管理的经济组织、大型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提出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领导人员任免、交流的建议意见,审核办理相应的任免、调配、考核、奖惩、工资、待遇、退休等有关事宜;对上述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长(处长)的任免进行审查把关;具体指导市管经济组织、大型企业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和民主生活会;负责市管经济组织、大型企业后备干部的培养、考察工作,并提出使用意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市管经济组织、大型企业领导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企业家队伍建设工作,承担市企业家队伍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济南企业英才的选拔管理工作。
干部教育处(市干部培训中心)
负责制定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规划和有关政策;指导、协调、检查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市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的培训;制定或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处级以上干部年度培训计划及办班方案,并负责选调有关学员参加培训;负责审批党校系统干部培训有关班次的计划安排,并参与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县(市)区委组织部长、市直部门组织人事处长的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指导党校、干部院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干部教育培训理论研究工作;承担上级部门及市委交办的有关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承办市干部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干部培训中心工作。
组织一处(挂党员管理处牌子,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与其合署)
负责研究和指导党的组织制度建设,提出加强党的工作制度、党内生活制度的意见和建议;负责本市出席省和全国党代会代表推荐和选举的组织工作,参与市党代会的筹备工作;承担市党代表大会代表联络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对县(市)区和市属企事业单位党委换届选举和民主生活会进行指导;办理局级单位党组织设置的审批手续;研究指导全市党员队伍建设,指导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服务和组织处理工作;协调有关方面,组织党内重要集中教育活动;负责党费管理和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负责指导全市组织员队伍建设;承办档案表彰相关事宜。
组织二处
负责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情况综合;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企业、机关、学校、科研院所、乡镇(街道)、农村(社区)、社会组织等领域党的基层组织的工作部署,研究和指导上述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共同抓好上述领域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统筹协调指导村居党组织选举工作和村居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研究村居党员干部选拔、培养、管理、监督、激励、服务的政策措施;负责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督察、推进和落实;承担市委党的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人才工作处(挂知识分子工作处牌子)
负责承担全市人才队伍建设宏观管理的有关工作,研究制定并协调落实全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调查研究人才工作情况,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负责全市人才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的研究制定,指导、检查全市人才工作;协调、指导对人才培养、吸引、使用,以及人才流动、人才激励和人才安全等有关工作;协调落实专项重点人才工作;建立和管理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协调实施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等培养工程,负责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济南市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等选拔管理工作,直接联系一批高层次专家;承担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干部信息管理处
负责全市组织、干部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负责市管干部信息、干部档案的管理工作和干部三龄一历的审查认定工作;负责全市干部、党内统计工作;负责党员和党组织、干部信息的调查分析,为市委和部里提供信息服务;负责全市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目标管理的检查验收;指导全市干部信息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干部统计、党内统计工作;负责市管干部信息的采集上报和干部管理信息系统有关软件的推行工作;负责组织系统专网和部机关网络建设及日常信息的更新、维护管理工作。
市考评办公室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在市考评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研究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市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负责县(市)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的制定和市直部门(单位)年度业务工作目标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的经常性检查调度、半年考核和全市重点工作任务的跟踪考核;负责督促市考评委员会成员单位和考核责任部门履行职责,全面完成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具体组织实施全市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年度考核工作;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和奖惩工作有关规定,向市考评委员会提出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单位)具体奖惩建议;负责市考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市委巡视组
对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人,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决定决议及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坚持“两个务必”,艰苦奋斗、廉洁从政情况,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巡视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如实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报告。
市远程中心综合处
负责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的宏观指导,制定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规划;指导基层抓好站点设备管理、维护和教学活动,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指导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队伍、技术服务队伍建设,抓好业务培训;负责维护“泉城红星网”和省远程教育“一体化网站”济南市分站,指导各县(市)区维护好各自分站;协调市委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领导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负责中心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宣传报道,编发工作简报;制定和落实中心自身建设相关制度,做好行政后勤保障工作。
市远程中心课件资源处
制定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教学资源建设规划;指导基层制定和落实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年度教学计划;负责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教学课件的征集整合、部分教学课件的制作,搞好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教学资源库建设;负责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教学资源的审查、分类和评价工作;指导全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教学课件制作队伍、教学辅导队伍建设,抓好业务培训;指导基层搞好教学效果的应用和转化;办好党建电视专栏节目;完成上级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部门下达的课件制作任务;承担上级党员电化教育部门安排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