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求各种支农惠农政策(农民补贴)实施方案和总结
重庆
重庆支农惠农政策
近年来,我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农业农村工作重点,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步伐、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出台了一系列经常性支农惠农政策,惠及面较宽,扶持力度较大,粮油、蔬菜、生猪、柑橘等产业均有较大发展,有效调动了农民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民增收,有效地保障我市农产品供给,推进了农业和农村各项建设,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
一、粮油生产补贴政策
(一)水稻良种补贴
2007年,农业部安排我市水稻良种补贴16,819万元;2008年,16,163万元,对种植水稻的所有区县(自治县)按原农业税计税面积内实际种植良种水稻面积按每亩15元标准给予补贴,实行直接补贴方式,按种植面积直接发放到享受补贴的农户。
(二)农资综合直补
从2007年起,我市将种粮直补和种粮综合直补两项政策合并为对种粮农资综合直补。2006年20,080万元,2007年增加到51,694万元(含市财政从粮食风险金中安排5,000万元),2008年增加到122,990万元(含市财政从粮食风险金中安排5,000万元)。由中央财政和市财政安排,包干给各区县财政按规定兑现到户,同时对种粮大户给予倾斜,各区县按农资综合直补资金总额的15%集中用于对种粮大户进行补贴,每亩补贴不高于200元。
(三)油菜良种补贴。2007年,我市对1亩以上优质油菜种植户,市财政给予每亩5元的直接补贴,全年实现补贴资金约650万元。同时,中央财政安排专项3,500万元,按每亩10元的标准对全市优质油菜种植户进行补贴。
(四)测土配方施肥项目补助。2005年,中央安排200万元,在梁平、忠县进行测土配方施肥试点,每个县投入100万元。项目实施期为三年,保证项目的连续性。2006年,投入1100万元,范围扩大到永川、江津等12个区县,新建县100万元,续建县50万元。2007年投入1,600万元,增加到22个区县,2008年安排2,045万元,履盖了全市32个区县,达80%。
(五)现代农业综试基地建设补助。2008年,为稳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我局结合农业部粮油作物优质高产示范创建活动,投入1,010万元在全市31个粮食主产区县推进现代农业综试基地建设。
二、蔬菜生产补助政策
(一)重点蔬菜基地建设补助。按照“供应主城、致富农民、政府支持、业主运作”的蔬菜产业发展定位,整合农综、扶贫、水利等资金7,000万元,在潼南、铜梁、璧山等渝遂高速公路沿线和武隆县建设一批高标准蔬菜生产基地。资金主要用于排灌、便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在规划的前提下,区县政府公布补助政策,蔬菜种植农户或业主具体修建,经相关部门验收后,按先建后补的原则和事前确定的补助标准补助。目前,标准化蔬菜基地建设标准及补助标准正在制定。
(二)特色蔬菜及区域中心城市蔬菜基地建设补助。充分发挥涪陵榨菜、石柱辣椒两大优势特色蔬菜基地的带动和辐射作用,打造以石柱为主、綦江为辅的辣椒加工原料生产基地;打造以涪陵为主、万州为辅的榨菜加工生产基地。2008年石柱县加工辣椒生产规模达到20万亩以上,綦江县达到10万亩,平均单产800多公斤,培植一批规模种植大户;石柱县新建一个万亩辣椒生产核心示范基地,集中育苗面积达到10%以上,地膜覆盖栽培达到40%以上,单产达到1,000公斤以上。涪陵区榨菜种植面积达到50万亩以上,万州区达到10万亩以上,平均单产2,000公斤,培植一批规模种植大户;涪陵区新建一个万亩稻菜轮作核心示范基地,水稻和榨菜单产分别提高5%以上。
(三)区县保供求平衡蔬菜基地生产发展补助。新建一批集中成片的蔬菜生产示范片,积极扶持引导农民扩大蔬菜生产规模,提高蔬菜商品率,提高蔬菜供给率,扶持一批蔬菜种植大户,扩大绿叶蔬菜生产量,抓好无公害蔬菜工作,蔬菜质量安全合格,确保区县城镇商品蔬菜供应的基本平衡。
三、畜牧业生产扶持政策
(一)畜禽规模养殖补贴。加快畜牧业养殖方式转变,促进畜禽养殖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按照农户自愿、民办公助、先建后补的原则进行补助,对符合补助条件的农户或业主,按生猪每头20元、肉牛每头300元、奶牛每头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2006年-2007年,全市有36个区县,1,296户畜牧规模养殖农户申请补贴,养殖规模为654,423头,兑现补贴金额为1,751万元。
(二)生猪规模养殖场(户)基础设施建设和粪污治理补贴。
2008年,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2008年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的意见》(渝办发〔2008〕5号)文件要求,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国家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补助资金、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有关使用要求,市级财政对符合标准化规模养殖条件的年出栏 300 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户)基础设施建设和粪污治理实施补贴,各类型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户)的具体补贴标准为:年出栏 300—499头补贴 10 万元/个,年出栏 500—999 头补贴 25 万元/个,年出栏1000—1999 头补贴 50 万元/个,年出栏 2000—2999 头补贴 70 万元/个,年出栏 3000 头以上补贴 80 万元/个。对年出栏 300 以下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户)由各区县参照本标准制定补贴政策。
(三)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贷款贴息补助。为减轻生猪养殖业主的投入压力,对年出栏 300—999 头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所需流动资金,由市农村信用联社给予基准利率信用贷款支持。对年出栏 3000 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户),市农村信用联社给予基准利率贷款支持,由市财政补贴利息;如需担保,可向市农业担保公司申请担保。对已经建成未贷款的年出栏 3000头以上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户),根据所需流动资金,按照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由市财政补贴 50%的利息。由各区县制定政策措施,协调和引导金融部门支持年出栏 300 头以下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户)发展。
(四)生猪良繁体系建设补助。为提高生猪品质,市财政对生猪原种场和祖代场建设给予补助。对规划范围内的种猪场引入原良种猪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头,引入祖代良种猪给予一次性补助500元/头。有关单位引种完成后凭相关资料向农业部门申报,经验收后财政拨付相关补助。
(五)实行生猪良种补贴政策。2007年,国家安排我市520万元对良种猪人工授精的精液给予补助。每头能繁母猪年补贴40元,由县级财政部门按每份精液不高于10元标准与良种猪精液供应单位据实结算补贴资金。
(六)生猪调出大县奖励。2007年,为调动区县生猪生产的积极性,促进生猪生产的规模化、产业化,我局商市财政局出台了《重庆市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落实奖励资金5,389万元,对合川、开县、江津等11个生猪调出大县实施奖励,支持规模化生猪养殖户猪舍改造、良种引进和粪污处理、生猪养殖大户购买公猪、母猪、仔猪和饲料等的贷款贴息等。
(七)落实能繁母猪补贴政策。为促进生猪生产和稳定猪肉市场,国务院对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场(户)实施补贴政策,2007年,按50元/头的标准进行补贴,其中,中央财政补贴30元/头,市级财政补贴14元/头,区县财政补贴6元/头。市级以上资金共落实5,339万元,用于扶持生猪产业的发展。2008年,补贴标准将提高到100元/头,其中中央60元/头,市级28元/头、区县12元/头。补贴资金根据能繁母猪饲养清册,经农业部门审核后,由财政委托金融机构将补贴以现金方式直补到农户的“一卡通”或“一折通”。
(八)建立能繁母猪保险制度。为有效降低能繁母猪的养殖风险,保障生猪产业生产能力,建立能繁母猪保险制度。2007年,制定了《重庆市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渝财农[2007]476号)。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保费由中央财政承担50%,市财政承担20%,区县财政承担10%,养殖户负担20%。2007年,对全市127万头能繁母猪实行保险,市级以上补贴标准为良种母猪30元/头,本地母猪18元/头。全年落实市级以上财政保费补贴5356万元。农户只需缴纳8元/头即可参保,享受28元(本地母猪)或40元(良种母猪)的保费补贴,因疾病死亡后可获得600元或800元的赔偿。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推进我市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通》(渝办发[2008]23号)精神,调整了市级以上财政保费补贴标准,良种母猪30元/头调增到34元/头,本地母猪由18元/头调增到22元/头,2008年追加各区县保费共510万元。目前,能繁母猪保险保费标准为:良种母猪48元/头(中央及市级34元/头、区县6元/头、养殖户8元/头),本地母猪36元/头(中央及市级34元/头、区县6元/头、养殖户8元/头)。
(九)实行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政策。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口蹄疫、猪瘟实行免费强制免疫政策,所需疫苗经费全部由市级以上财政承担,不再向养殖者收取疫苗费用。
(十)对发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及口蹄疫的生猪实行强制扑杀,国家对养殖户(场)给予适当补助。针对2007年发生的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疫情,对于扑杀生猪按不同类别给予补助,最高每头不超过480元,由中央财政补助360元,市财政补助84元,区县财政补助36元。
四、柑橘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一)柑橘种苗补贴。2007年农业部安排1,500万元在我市试行柑橘种苗补贴,对三峡库区柑橘发展重点县,年度规划7.5万亩范围内的果园,每株无病毒容器苗中央财政给予4元的补贴,市级财政配套1元/株运输费。2008年规划建设12万亩。
(二)柑橘标准化建园补贴。2008年,标准化果园建设实行“先建后补”的方式进行,市级以上财政原则上按业主投入的60%,区县按10%对验收合格的标准化果园建设进行补贴。
五、渔业养殖补贴政策
2006年,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印发了《重庆市渔业规模化养殖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渝农财[2006]204号),重庆市农业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渔业规模化养殖项目补助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根据“两个办法”,2006年—2007年对渔业规模化养殖户实施了补助。具体补助符条件和标准是:
(一)新建池塘成片50亩以上;成鱼池单口面积3亩以上,平均关水深度达1.8米以上;苗种池单口面积1-5亩,平均关水深度达0.8米以上;有独立进排水设施。每亩补助1000元。
(二)新建流水养鱼池1000平方米以上;单口面积10-100平方米,平均关水深度达0.8米以上。每平方米补助30元。
(三)新建工厂化养殖鱼池70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补助100元。
(四)新建工程化养鱼稻田成片100亩以上;单块面积1亩以上,田坎高0.8米以上;鱼凼占本田面积8%以上,凼深1.0米以上,并开挖鱼沟;有独立进排水设施。每亩补助200元。
2006年-2007年,对全市30个区县符合补贴条件的77户渔业养殖户(场)兑现补助585万元。通过连续两年实施“两个办法”,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我市渔业发展。但是由于渔业补助资金总量小,导致补助资金难以及时到位,群众意见大。加上国家土地和粮食政策的限制,以及很多养殖户为了得到补助资金,重建池而忽视后续发展,养殖基地缺乏有力的技术支撑,难以发挥应有效益,导致资源浪费。因此,从2008年起,我市暂停执行渔业规模化养殖补助“两个办法”。在这里,我们提醒广大业主和群众,在进行渔业开发时,要充分考虑自身的资金、技术条件,特别是资金条件,认真估价渔业开发的风险和效益,避免盲目投资造成不必要的损失。2008年,我局调整渔业发展思路,按“一圈两翼”的战略格局,全力推进我市渔业生产工作。一是着力推进都市高产优质高效渔业生产基地建设,以池塘“一改五化”技术为载体实施,建设名特水产品养殖基地,打造都市高效观赏鱼产业带。二是着力推进三峡库区生态渔业基地建设,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建设珍珠养殖基地,建设不投饵网箱养殖示范基地,建设莼菜种植及加工基地。三是加强武陵山区特色渔业开发与保护,建设冷水性鱼类养殖及庭院式流水养殖基地,开发具有经济价值的地方土著鱼类养殖及繁殖基地。全年计划投入550万元,区分不同类别、不同规模给予适当补助。
六、农业生态环境建设补助政策
(一)沼气池建设补助。户用沼气池建设补贴标准为1000元/户。2007年,全年完成农村户用沼气建设116698户,总投资3.38亿元,其中:争取国债投入1.17亿元,超额完成市政府八大民心工程生态家园建设10万户目标。全市沼气户达到81.37万户,沼气入户率为10.86%。
(二)乡村清洁工程示范补助。按新农村建设思路,积极推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2007年中央投入60万元,在江津、渝北、合川、万州等18个区县(市)重点选择了20个村,作为乡村清洁工程示范村, 每村补助5-10万元,以“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通过实施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清洁水源“三大工程”,推广运用农业清洁生产、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三大核心技术”, 解决了农村“脏、乱、差”问题,有效农业面源污染得到了有效防止,项目示范村农业标准化栽培面积占耕地面积80%以上,化肥、农药施用量分别比前三年平均减少10%以上,院坝、道路硬化率达80%以上,生活污水净化率、垃圾入桶率和安全饮水率分别达到100%。
(三)农业面源污染示范区建设补助。重点选择传统粮油、蔬菜种植基地和养殖小区三种典型农业生产方式的区域,开展区域性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机制探索与研究,借鉴先进地区面源污染防治经验,加强源头控制、过程管理、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合农业投入品综合控制技术,推广农业清洁生产技术等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技术,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提供技术和管理经验。
(四)畜禽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补助。2008年计划全市新建300立方米以上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25处以上,总容积达15,000立方米以上。按每立方米厌氧发酵池500元的标准补贴,支持厌氧发酵池、沼气利用设施设备、沼液输送设施等建设。区分不同规模分别给予补助。
(五)村社生产生活便道建设补助。2006年,市级财政投入2,590万元,在全市19个区县104个行政村开展乡村便道建设试点,市财政对80、100、120厘米宽混凝土路分别按20元、25元、30元的标准,实行先建设后验收补贴,完成便道建设1,000多公里。2007年扩大到全市范围,投入5500元用于村社便道建设。三个宽度补贴标准调整为14元、19元、24元,并由市财政投入2/3,区县财政配套1/3,完成便道建设4132公里。
七、培养新型农民补助政策
(一)农业人才知识更新培训补助。对镇乡农技人员知识更新进行经常性培训补助,实行分类补助原则。2007年,中央投入530万元,市级年度投入320万元;2008年加大投入力度,中央投入1200万元,市级计划投入1120万元(其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1000万,农业人才知识更新培训120万),围绕优势产业,重点对科技示范户、村级防疫员、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等进行培训、健康技术进行补助。重点在优势产区开展田间技术培训补助,实行培训券的办法;对市级技术推广机构实行技术支撑补助政策
(二)农民科技书屋建设补助,2007年投入100万元,在全市新农村示范村和推进村中建50个农民科技书屋。每个村建一个,按照产业特色和培训要求配备农业科技VCD光盘100张,配备农业种植业图书300册,配备农业养殖业图书300册,配备文化教育图书200册。每个村购置34寸彩电一台,DVD放像机一台、统一标准制作4个标准书架、书柜。按村主导产业,结合农时季节,抓好新型农民培训。每村补助2万元。
八、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补助政策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补助。积极培育“种养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和基层农业服务体系”“四位一体”的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补助标准:部级20万元/个,市级4万元/个,对龙头企业采取贷款贴息的方式予以扶持。2007年,对全市20个专业合作社进行扶持。对合作组织成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合作知识、新技术与市场知识培训;购置农产品简单检测仪器、设备;开展市场信息服务,注册商标,进行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原产地标志等认证;建立直销门市,举办或参与农产品展览展示等市场营销活动;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并给予保费补助;种植业标准化生产建设。制订和实施生产标准与技术规程、引进与推广良种良法、建设微型水利设施等。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补助。2008年,扶持4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单位,每个县补助5万元。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新型管理制度研究,出台农村集体资产处置办法,试点单位及相关工作人员培训,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学习考察,印制发放宣传资料及召开会议。
(三)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试点补助。2008年,扶持10个区县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制度、培训提高仲裁队伍、改善仲裁基础设施以及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与诉讼联系机制等。每个县补助2万元
九、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政策
(一)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补助。市级财政配套投入2006年4,200万元,2007年5,400万元,始终坚持“政府推动、学校主办、部门监管、农民受益”的原则,采取政府、企业、被培训者共同承担培训费用的办法开展培训工作,落实培训补助、输出奖励、费用减免、权益保障和回乡创业等优惠扶持政策。2007年,对农村劳动力参与中期培训按1,100元/人、短期培训按100元/人进行补助。
(二)对“五类人”就读中职学校扶持政策。2007年、2008年均安排5200万元,对库区移民、农村贫困特困家庭、城市低保户子女、复员退伍军人、大龄孤儿等“五类人”就读中职学校实行“学费全额资助、生活费包干补助”的扶持政策,区分不同标准,按每人每学年3,000-4,000元左右的标准进行学费、生活费、住宿费补助。
十、农业执法办案补助政策
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农业投入品、水产品及渔业船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严惩突出违法行为,建立良好的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农产品消费安全和渔业生产安全。对综合考评审核优秀和进步较快的区县农业(畜牧)综合执法机构实行以奖代补。
十一、农产品质量监测检查补助
(一)主要农产品例行监督与监督抽查补助。按照重庆市农业局2008年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方案,开展蔬菜产品、畜产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监测22个区县的生产基地、9个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以及15家超市,全年样品总数2,250个;编制2007年度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白皮书;观农贸盘溪蔬菜批发市场蔬菜准入性检测。
(二)区域性农产品质检中心和县级质检站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补助。在万州、涪陵等5个市级区域性农产品质检中心开展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每个区域性农产品质检中心全年完成180个样抽检,共计完成900个样;18个县级农产品质检站开展蔬菜产品农残例行监测和速测,每个县级站对当地主要蔬菜生产基地抽样检测1,000个,共计完成1.8万个。
(三)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设备购置补助。支持大渡口、双桥、万盛、长寿、綦江、梁平、城口、南川、丰都、忠县、开县、巫山、巫溪、秀山、酉阳、彭水等16个区县农业局购置农药残毒速测仪及配套设备。
云南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7月31日下午,云南省级行政机关重点工作第三批集中通报会通报了云南省2009年上半年支农惠农政策实施情况。2009年以来,云南省把支农惠农政策实施作为应对金融危机影响,稳定粮食生产,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一项重要措施。作为落实中央和省关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内容狠抓落实,使广大农民群众切实享受到党和国家惠农政策带来的实惠,并有效促进了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云南省农业厅副厅长王常明说,今年上半年,云南省农业农村经济总体上保持了平稳发展的势头。农业增加值和农民现金收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经国家统计局核定,上半年云南省农业总产值达590亿元、同比增长6.2%;农业增加值达299.4亿元,同比增长5.5%,比全国高1.7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现金收入达到1791元,同比增加164元,增长11.2%,比全国高3.1个百分点。
2009年上半年,云南省实施对种粮农民农资综合直补、粮食良种补贴、油菜良种补贴、能繁母猪补贴、能繁母猪保险保费补贴、奶牛保险保费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等多项支农惠农政策。2009年中央下达云南省补贴预拨资金47851亿元,其中:水稻良种补贴22212万元、玉米良种补贴19232万元、小麦良种补贴6402万元、棉花良种补贴5万元;今年中央安排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增加到2亿元,补贴产品从去年的433个增加到今年的1192个,新增了塑料大棚、连体温室、挤奶机等10多个品目的700多种机型;中央按照每头能繁母猪100元的标准,根据云南省能繁母猪存栏数进行补贴,补贴资金通过“一折通”直接兑付给农民。
B. 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相关政策法规
农办财[2008]52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厅(局、委员会)、财政厅(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任务申报准备工作的紧急通知》(农办财[2008]23号)和《财政部关于预拨2008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农[2008]27号)要求,你省上报了2008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申请。经审核,原则同意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县、培训示范村数安排。请按照《2008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精神,根据你省主导产业发展实际和农民培训需求,紧紧围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切实做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作。
附件:2008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一日
2008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培养造就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8年继续组织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围绕主导产业、培训专业农民、进村办班指导、发展一村一品”的总体思路,采取政府买单到村、培训落实到人、机构招标确定、过程规范管理的管理机制,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农民以及种养业能手、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等农村实用人才为重点,以村为基本实施单元,开展农业生产技能和相关知识培训,提高广大农民的生产能力和经营水平。今年要紧密围绕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粮食高产创建年的要求,为夏季粮油丰收、实现全年粮油生产目标打牢基础,为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主要目标
根据当地主导产业发展实际和农民培训需求,围绕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通过集中培训、现场指导、技术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原则上集中培训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5天,集中授课每天不少于3个小时,现场指导不少于15次。项目实施县、村和基本学员原则上两年不变。通过培训项目实施,在培训示范村培养不少于40名从事主导产业的专业农民,并重点培养2-3名种养业能手、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等农村实用人才,使其掌握从事主导产业的生产技术要领,收入水平有明显提高;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比重逐步增加,主导产业的产品质量和档次进一步提高;围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重点开展实用技术培训;“一村一品”不断发展,专业化、规模化、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受灾地区的生产能力尽快恢复,农产品供给得到有效保障。
三、基本原则
(一)重点面向灾区。按照2008年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的新增规模和补贴标准,要重点向受灾情况较重的县、村倾斜,保证受灾群众及时得到生产自救的知识培训。
(二)服务主导产业。按照主导产业的发展要求和农民实际需求制定培训计划,设计培训课程,加强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每个项目村原则上围绕一个主导产业开展培训。粮油高产创建县中的项目村要围绕高产创建活动开展培训。
(三)尊重农民意愿。要坚持以农民为本,主导产业确定、基本学员选择、培训课程设置以及培训时间安排、方式方法等都要广泛听取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避免行政命令、一厢情愿、脱离实际。
(四)规范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和《中央财政新型农民科技培训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注重过程管理,落实项目管理环节。重点要落实项目公示、资金使用和检查验收环节。
(五)突出培训实效。坚持培训、指导、服务三位一体,采取面对面、手把手、零距离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用农民容易接受的语言,因人施教开展培训,切实提高培训质量。
四、实施范围及补助标准
2008年在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4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垦系统670个县(市、区、旗、团场)实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对每个培训示范村补助经费1.5万元左右。
五、明确工作职责
省级农业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制定本省年度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县管理人员和师资培训,审核项目县年度实施方案,总结上报培训情况,开展项目检查验收,组织开展宣传等。
县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审批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培训项目村,落实项目工作经费,制定促进“一村一品”发展的政策措施。
县项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报县领导小组审定,组织招标确定培训机构并签订合同,对培训机构进行考核,开展项目检查督导,总结上报有关材料,负责项目监管系统维护和数据
录入等,在项目村统一加挂“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学校”的牌子等。
培训机构的主要职责:落实项目村培训计划,选聘和考核培训教师,签订并履行合同,组织选编培训教材,印发“技术明白纸”,开展跟踪服务,建立培训台账,填报各类报表,提出验收申请。培训机构要选聘热心为农民服务、业务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承担进村培训任务,并保持相对稳定。对多数农民不满意、培训工作不负责的培训教师应予以解聘。
培训教师的主要职责:进村开展集中培训和技术指导,选编培训教材和“技术明白纸”,填写培训卡,与农民保持经常性联系,开展跟踪服务,指导农民发展生产。
项目村的主要职责:提出项目申请,宣传动员和确定基本学员,提供培训场地,组织学员参加培训,收集农民培训意见并及时向培训教师和培训机构反馈,组织基本学员填写培训卡、签到,协助填写培训台账。
省农业主管部门与项目县领导小组、项目县领导小组与培训机构、培训机构与培训教师,要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或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级对一级负责。
六、强化项目监管
要加强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的项目监管,建立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
(一)建立班主任制度。由项目村村委会主任任班主任,加强培训组织、信息反馈。
(二)严格执行台账制度。培训机构要规范填写培训台账各项内容,组织基本学员认真填写培训卡。
(三)严格执行季度报告制度。培训机构必须每季度向县项目办公室报告办班次数、教师进村指导次数、累计培训课时数和辐射培训人次数等情况,县项目办公室汇总后逐级上报。
(四)完善项目公示制度。县项目办公室要对项目村、培训机构、培训任务、资金补助及使用情况进行公示;培训机构要对选聘教师、培训计划进行公示;项目村要对基本学员进行公示。
(五)建立考核发证制度。项目实施结束后,在本人自愿和实际能力考核的基础上,对基本学员发放由农业部统一印制的“绿色证书”。
(六)强化项目检查验收。省、市级农业、财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经常性检查,项目结束后要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县进行验收,验收组要对项目县的工作总结、管理文件、培训台账、财务管理、教材和教案等进行检查验收,并随机抽取5个村采取实地考察、走访农户等方式逐村进行验收。没有验收的项目县不能申请新一轮的培训项目。各项目县应采取经常性的检查和自查工作,项目结束后应及时向省级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报告。农业部、财政部将通过监管系统抽取相应的村进行实地检查。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要建立职责明确、分级负责的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程管理机制,一级对一级负责,逐级落实责任。项目县要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农业、财政、畜牧、水产等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局,配备专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当地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的需求和任务,安排培训经费,扩大实施范围,让更多的农民受益。
(三)合理安排培训内容。培训内容要根据项目实施年度实行梯次推进。第一年,重点开展主导产业产前、产中、产后的关键技术和标准化操作规程,以及农民创业理念、农产品质量安全、无公害农产品等内容的培训;第二年,重点开展农村相关政策法规、农产品营销、加工转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内容的培训,提高基本学员的生产经营能力。
(四)突出培训重点。粮油主产区的项目县,要围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重点开展水稻“一增四推”、玉米“一增四改”、小麦精播半精播、马铃薯脱毒、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旱作技术、免耕栽培等方面的培训。根据全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形势需要,各项目实施县要切实做好村级防疫员的培训工作。
(五)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培训试点。今年在10个省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培训试点工作。农业部将制定专门的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作方案。农村实用人才培训通过创业成功心理知识学习、应用案例教学等激发学员的创业激情,开拓视野,转变观念,提高创业意识;通过创业技能、经营管理、创业设计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创业能力。
(六)创新培训模式。各地在认真执行现有培训形式的基础上,要充分利用培训券、培训卡、指导回执券等形式,大胆探索农民培训的新模式,确保培训效果。在培训中要注意与科技入户等其他农业技术服务工作的前后衔接、点面结合,不断提高培训效果。
(七)加大宣传力度。要及时发现、总结先进典型的成功经验,充分发挥样板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原则上每个项目县都要树立若干示范和样板村,每个省都要在不同区域、不同主导产业方面确立相应的样板村和示范县,充分发挥样板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宣传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在发展现代
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成效,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为深入开展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C. 什么是精准扶贫 精准扶贫的实施 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精准扶贫:是粗放扶贫的对称,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一般来说,精准扶贫主要是就贫困居民而言的,谁贫困就扶持谁。
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明确目标、靠实责任、细化任务、抓实见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精准目标
1、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实施意见》要求,把扶贫开发作为最大任务,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作为主攻方向,坚持“深化双联、精准帮扶、责任到人、限期脱贫”的工作思路,深化拓展双联行动和“1236”扶贫攻坚行动,推动扶贫政策向贫困村聚集、扶贫资金向贫困村贫困户聚焦、帮扶力量向贫困对象聚合,深入实施扶贫对象、目标、内容、方式、考评、保障六个精准,做到扶真贫、真扶贫,加快脱贫致富奔小康步伐。
2、目标任务。到2017年,力争所有贫困村实现脱贫,1.26万户4.77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其中:敦煌市、肃北县、阿克塞县2015年实现整体脱贫目标;肃州区、金塔县2015年70%的贫困户脱贫,2016年实现整体脱贫目标;玉门市、瓜州县老乡镇贫困户2015年实现整体脱贫,移民乡村贫困户2015年实现40%脱贫、2016年实现40%脱贫、2017年实现整体脱贫目标,移民人均纯收入在2014年的基础上翻一番,年均递增25%以上,力争达到9000元以上,确保与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二、精准对象
3、贫困户建档立卡。做到“五清”:即摸清家底状况、致贫原因、收入来源、收入水平等基本情况,建立基础档案,做到“底数清”;摸清脱贫门路、需要解决的主要困难,建立问题台账,做到“问题清”;摸清以往扶持情况、扶持效果,提出帮扶措施,制定帮扶计划,做到“对策清”;确定帮扶单位、帮扶干部,定户定人定时定责帮扶,不脱贫不脱钩,做到“责任清”;逐户制定脱贫计划,确定脱贫时限,做到“任务清”;建立帮扶档案,做到一村一档、一户一卡、帮扶干部有工作台帐。
4、贫困村建档立卡。做到“五有”:有村情档案,包括基本村情、基础设施、主导产业、公共服务、贫困状况、收入水平等;有问题台账,包括主要制约因素、最迫切需要解决的瓶颈问题等;有需求清单,坚持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准确掌握贫困村贫困户的脱贫致富需求;有领导联系、单位帮扶、干部驻村工作台帐;有村级综合信息监测管理平台和增收计划、脱贫时限。
5、精准识别对象。按照“五步一公示”(户申请、组评议、村审查、乡审核、县审定,公开公示)的工作程序,抓好申请评议、公示公告、抽检核查、信息录入各环节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标准和要求,摸底初筛审核,有效识别贫困村、贫困户,剔除没有脱贫能力的残疾人、五保户、低保户等特殊群体,提高扶贫对象精准性和操作性。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牵头,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6月中旬完成
三、精准内容
按照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会议“1+17”总体工作部署要求和酒政办发〔2014〕178号《深入贯彻“1236”扶贫攻坚行动实施六项工程工作方案》具体要求,各个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责任,积极主动加强与省直相关部门对接联系,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并有针对性的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项目、资金申报争取等工作,确保政策落地见效,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任务落实到位。
6、实施产业扶贫
(1)发展特色产业。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富民产业培育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坚持“做精一产”的发展思路,制定贫困村贫困户发展高效特色产业专项扶持政策,大力扶持贫困乡村发展畜牧养殖、设施蔬菜、优质林果、高效制种、中药材等优势特色产业,对土地贫瘠的乡村和贫困户借鉴戈壁日光温室的做法,重点扶持发展日光温室、钢架大棚、舍饲养殖,一步导入现代农业。积极推广“户均输转1个劳动力、种植2亩高效田、饲养30只羊”的脱贫增收模式,加快“一乡一业”产业对接和“一村一品”产业培育,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向贫困乡倾斜、向贫困村覆盖,到2017年移民区耕种面积达到30万亩,其中设施蔬菜1万亩,葡萄2万亩,枸杞3万亩,甘草4万亩,苜蓿5万亩,高效特色产业种植面积达到总耕地面积的70%以上。按照“小群体、大规模”的发展要求,引导和鼓励移民群众发展肉羊为主的草食畜牧业,到2017年,羊饲养量达到70万头(只)以上,人均来自畜牧业的收入达到20%以上。推进标准化生产,完善标准体系,到2017年,主要农产品标准化覆盖率达到80%,三品一标农产品覆盖90%以上的贫困村。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牵头,市林业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2)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劳动力培训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坚持把劳务经济作为增收的重要支柱来培育,鼓励能人带动务工,打造提升劳务品牌,促进劳务输转从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整合培训资源,开展订单、订岗、定向、菜单式等精准培训,对“两后生”开展2—3年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对务工青年开展3个月左右就业技能培训和劳务品牌培训,对在岗务工人员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开展创业培训,加强对创业和技能带头人的示范培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双证书”制度。建立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认定管理和政策扶持机制,每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000人。强化劳务输转,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提高移民区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每年开展劳务技能培训5000人以上,输转劳动力2万人以上。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农牧局、市扶贫办、市妇联、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3)发展农村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农村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农超对接、直供直销、连锁经营等新型流通业态服务。推进电商扶贫,拓展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渠道,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在农村特别是贫困村伸腿设点,推动贫困地区农产品进城,促进工业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下乡;支持发展乡村旅游、民俗文化、光伏发电等增收产业,优先吸纳贫困户参与项目建设与经营。开展旅游强县、旅游名镇名村创建,推进旅游扶贫试点。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旅游局、市供销社、市文广新局、市能源局、市邮政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4)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带动蔬菜、林果、中药材、牛羊等特色产业深度开发,推进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建设,提高产品附加值。倾斜支持贫困乡村发展农产品储藏、保鲜、加工和市场体系建设,推进农作物秸秆等农副产品综合开发利用。支持贫困群众以生产要素入股等形式参与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订单生产、原料加工等方式,促进贫困群众在参与农产品加工流通中增加收入。到2017年,贫困地区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5%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牵头,市商务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5)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家庭农场、专业大户、产业协会、合作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引导贫困农户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推进贫困地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加快贫困乡村土地确权登记办证工作,建立风险防范和补偿机制,鼓励支持贫困农户以土地和农业设施、机械等作价入股,参与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贫困群众的组织化程度和产业化经营水平。到2017年,每个贫困村至少建立1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或1个资金互助协会,基本实现贫困农户参与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牵头,市国土局、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7、实施基础设施扶贫
把破解田、水、路、林、房等瓶颈问题作为扶贫攻坚的关键来抓,用好国家和省上相关政策项目资金,优先安排移民乡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力争到2017年实现3个全覆盖、4个全配套,即贫困乡村安全饮水、危房改造、通村道路等全部覆盖,水利设施、农田林网、农村快递、信息网络等全部配套。
(1)农村安全饮水和农田水利建设。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饮水安全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和“1236”扶贫攻坚工作方案,改造提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提高水质达标率和自来水入户率,2017年实现安全饮水户户通,农村饮水安全普及率达到100%。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疏勒河、九甸峡和“两西”移民等贫困片区为重点,着力加强农田水利设施配套建设,着力解决“地高渠低”、“渠小地大”等问题。到2017年,新建、改建移民贫困片各类渠道425公里。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2)交通通畅工程建设。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交通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依托“6873”交通突破行动,采取争取中央和省上扶持、地方自筹、群众投工投劳等方式筹集资金,着力推进移民乡村道路建设。到2017年,全市实现乡乡通国省道,村村通沥青(水泥)路,村村通班线车,城市半径20公里范围内通公交;到2020年,实现县县通高速,乡乡通国省道的目标。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牵头,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3)危旧房改造。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农村危房改造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加快移民危旧房改造,到2017年移民乡村消灭危房。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4)农电保障。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贫困村动力电覆盖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加快农村电网升级改造,确保实现贫困村、贫困户照明电、动力电正常供应。
责任单位:市能源局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5)生态环境建设。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生态环境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大力开展移民区农田林网、绿色通道、防风治沙等林业生态建设,到2017年累计完成农田林网、绿色通道、防风治沙面积6万亩,有效改善贫困乡村生态环境。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6)信息网络和农村邮政快递网络建设。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电商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加快移民乡村宽带网络建设,推动光缆入乡入村入户,到2017年底,实现贫困村宽带信息网络全覆盖。加快推进电商扶贫,积极对接阿里巴巴集团“千县万村”和京东集团“千县燎原”计划,支持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建立农村电商服务体系,鼓励邮政、快递企业在贫困村设立服务网点,到2017年,快递服务基本覆盖贫困村。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工信委、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7)村容村貌整治。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完善村庄建设规划,全面实施村庄净化、硬化、绿化、亮化、美化工程,开展以脏乱差治理、人畜分离、垃圾污水处理、村庄绿化为重点的环境突出问题整治,推进改厕、改圈(舍)、改灶、改院和治弃、治污、治理乱搭乱建工作,制定村规民约,健全完善群众自我管护村内公共设施和环境卫生机制,创建干净整洁、村庄优美的农村人居环境。
责任单位:市委农办牵头,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8)农村土地改良。大力推进盐碱地、板结地为重点的土地改良和标准化农田建设,实施盐碱地、板结地改良18万亩。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市农牧局、市农发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8、实施教育扶贫。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教育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教育扶贫,着力解决因学致贫的问题。实施标准化中小学建设工程,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巩固提高“两基”成果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薄弱学校改造工程,加快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大力实施素质教育,稳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重点落实好贫困家庭本科和高职(专科)学生每生每年8000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职学生免学费、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按在校学生的20%确定)和涉农专业一二年级学生每人每年享受2000元国家助学金等政策。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9、实施卫生扶贫。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卫生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卫生扶贫,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加强乡村两级卫生院(所)服务体系建设,落实好新建村卫生室补助10万元的政策,到2017年实现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全覆盖。加强贫困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技术培训,到2017年贫困村村医全部具备乡村医生执业资格。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大病救助制度,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从2015年起,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从2016年起,贫困人口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使实际报销比例提高3个百分点以上。
责任单位:市卫计委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0、实施文化扶贫。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贫困乡村文化场所建设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加快移民乡村的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2017年,全面完成11个移民乡和60个移民村的文化站(室)、农家书屋建设,实现贫困村广播、电视无线数字化覆盖,活跃移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1、实施科技扶贫。整合市县科技力量,组建科技扶贫队伍,到2017年,两个插花县建成2—3个科技示范基地,每个贫困村至少有1名科技特派员、培育2至3个农业科技示范户。建立科技扶贫网络,建设“农业科技网络书屋”和农技推广“云平台”,免费为群众提供各类科技服务,鼓励科技人员以技术入股等形式领办和创办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牵头,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2、实施金融扶贫。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小额信贷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到贫困乡村设立服务网点,全面落实支农再贷款利率优惠政策,探索农村承包经营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抵押担保贷款办法,实施精准扶贫小额贷款工程,力争到2017年底,使所有有劳动能力、有贷款意愿和一定还款能力的贫困户都能够得到免抵押、免担保、5万元以下、3年以内的小额信用贷款,解决贫困群众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加大在贫困村建立扶贫互助资金的力度,重点落实好每个贫困村互助资金规模不少于50万元等政策。
责任单位:市金融办牵头,市财政局、市扶贫办、人民银行酒泉分行、市银监局、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3、实施社会扶贫。深入开展“10.17”扶贫日活动,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参与扶贫攻坚,开展一对一、手拉手精准帮扶;调动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力量,推动爱心捐赠、结对帮扶、扶贫志愿者行动、科技推广等扶贫活动深入开展。深入推进“人大代表在行动”、“政协委员助推双联”、“爱心包裹”等社会扶贫活动。
责任单位:市委双联办牵头,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扶贫办、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4、实施社会救助。根据省上《关于精准扶贫社会救助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制度的保底作用,对特殊贫困人口分类按标施保,落实大病医疗救助补助政策,优先解决重残、重病、单亲及生活极度困难扶贫对象的生活保障问题,逐年健全完善低保人口的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临时救助制度和外出就业农民的社会保障跟进机制。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牵头,市扶贫办、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5、强化人才支撑。按照省上《关于精准扶贫干部人才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精准选好配强干部,培养开发人才,使每个县市区都有一支思想解放、奋发有为、能力强、作风实,真正能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干部队伍;都有一批熟悉现代农业技术、善于经营管理、开展技能服务,能够示范指导和带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社局、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四、精准方式
16、完善包抓方式。根据贫困程度,靠实包抓责任,市委牵头包抓玉门市移民乡村,市、县干部帮扶贫困户;市政府牵头包抓瓜州县移民乡村,市、县干部帮扶贫困户;市人大牵头包抓金塔县,市人大、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及县科级及以上干部帮扶贫困户;市政协牵头包抓肃州区,市政协、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及区科级及以上干部帮扶贫困户,敦煌市、肃北县、阿克塞县由于贫困程度较轻,以县为单位自行包抓。地级干部负责包片抓组,既要抓好所包抓片区面上工作,又要协调指导片区内各个工作组,同时要联系帮扶2-3户贫困户,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县级干部负责包组抓户,既要抓好所在工作组面上工作,又要协调指导组内科级干部包户工作,同时要联系帮扶3户左右贫困户,发挥承上启下作用;科级干部负责蹲点帮扶若干贫困户,发挥骨干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市委双联办牵头,市扶贫办、市直及驻酒各单位、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7、改革扶贫机制。加快贫困乡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鼓励土地依法规范有序流转。县乡村三级要建立公告公示制度,全面公开扶贫对象、资金安排、项目建设等情况。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鼓励贫困人口通过搬迁、务工、就业、创业等形式在城镇落户。
责任单位:市国土局牵头,市农牧局、市公安局、市扶贫办、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8、融合双联行动。从市、县单位选派以科级干部为主组成驻村蹲点包户工作队,常年轮流坚持开展帮扶工作,并整合双联干部、到村任职(挂职)干部、大学生村官和乡镇包村干部,重点推动落实“六个精准”、协调实施扶贫项目、监督扶贫资金使用、宣传各项惠农政策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委双联办、市直及驻酒各参联单位、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19、创新投入方式。认真落实市级按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0%以上、插花县按15%以上增列专项扶贫预算,有效整合各项涉农资金,当年清理回收存量资金中可统筹使用资金的50%以上用于扶贫开发,确保各类财政扶贫资金真正用到扶贫开发上。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牵头,市扶贫办、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组织实施
五、精准考评
20、细化分解任务。市扶贫办要将贫困村“六大突破”的各项任务和贫困户增收减贫目标分解到县(市、区)、具体到年度、落实到责任人,加强平时跟踪检查,准确掌握情况,为考核评价提供依据,推动帮扶措施和责任落实见效,每年参联单位、帮扶干部要向群众述“扶贫帐”。
21、健全考核体系。市考核办要将贫困村、贫困户收入增长、如期脱贫作为科学发展业绩考核的主要依据,将精准扶贫成效纳入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年度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增加扶贫绩效考核指标,加大赋分权重,不断健全完善精准扶贫考核评价办法。
22、强化结果运用。加大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力度,市委每年表彰奖励扶贫脱贫成效显著的班子和干部,对完不成脱贫任务的班子不能评为“好”班子,完不成脱贫任务的干部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责任单位:市考核办牵头,市委双联办、市扶贫办配合
时限要求:6月底前完善考核办法,每年底由市考核办考核评价。
六、精准保障
23、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调整充实领导小组力量,明确职责任务,制定精准扶贫方案,层层衔接,量化细化,分解任务,确保与“十三五”规划相衔接配套。要按照分级负责,分层管理,点面结合的要求,履行好片区领导、组长单位领导和包抓科级干部的责任,抓好贫困户精准扶贫脱贫。各级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点面结合,抓好精准扶贫工作。要分级分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责任落实。
责任单位:市委办牵头,市政府办、各县(市、区)、市直及驻酒各单位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6月全面启动,2015年至2017年全面组织实施。
24、严格责任落实。实行党政一把手扶贫责任制,市县乡逐级签订扶贫目标责任书,县乡党政主要领导为扶贫开发第一责任人,强化县级主体责任,实行责任、资金、权力、任务“四到县”制度。建立市级领导包抓移民乡村扶贫攻坚制度和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制度。
责任单位:市委办牵头,市政府办、各县(市、区)、市直及驻酒各单位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6月全面启动,2015年至2017年全面组织实施。
25、加强分类指导。瓜州县、玉门市要根据贫困人口集中分布的实际情况,打好“整体战”,重点瞄准移民乡村实施精准扶贫。其他5个县市区,贫困人口少而且分散,实行到户到人的精准扶贫,打好“歼灭战”,定点消除。到户扶贫要差别化对待,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户实施产业覆盖和技能培训,使他们增加收入;对于没有劳动能力的困难户,发挥低保等社会保障措施的“兜底”作用,解决基本生活问题。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及驻酒各单位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6月全面启动,2015年至2017年全面组织实施。
26、强化动态管理。以村为基本单位,建立村级信息监测管理平台,每个贫困户逐户建立收支台账,常年记录,年底公示,接受监督。实施动态监测评估,每年对贫困村、贫困户帮扶实绩进行总结评估,对收入变化情况进行核算分析,准确掌握脱贫情况。要实行工作台账管理,以村、户为重点,编制“三表两图一指南”(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分布表、农民人均纯收入目标表、减少贫困人口任务表,产业项目布局图、基础设施布局图,扶贫攻坚明细资料指南) 扶贫攻坚路线图,建立工作台账,做到“户有册、村有本、乡有档、县有库”。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牵头,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底建立网络管理系统、工作台账,每半年分析监测,每年报送评估报告。
27、夯实基层基础。以县(市、区)为主,组织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扶贫专干和村党组织书记进行轮训。推进双联单位基层党组织与联系村党组织互促共建,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增强村党组织服务功能。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牵头,各县(市、区)、市直及驻酒各单位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6月全面启动,2015年至2017年全面组织实施。
28、跟踪督查检查。各级督查部门要研究制定精准扶贫督查办法,作为“工作落实年”督查检查重点,纳入每月分管领导检查、督查部门双月督查、季度常委带队检查内容,严格督促检查。双联办、扶贫办要建立跟踪落实机制,定期调查研究,经常跟踪指导,特别要加强对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效益发挥和群众受益等情况的日常检查,掌握项目启动、资金到位和扶贫进展等情况,认真研究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不断提高精准扶贫水平。
责任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牵头,市委双联办、市扶贫办配合。
时限要求:2015年至2017年全程督促检查
29、切实改进作风。各级帮扶干部要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结合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扑下身子,深入一线,亲力亲为,真心实意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落实精准扶贫措施,在为贫困群众谋利益的同时,磨炼意志品质,转变工作作风,增强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水平,形成组长带头、组员紧跟,纪律严明、作风扎实、工作得力、成效显著的工作合力,使精准扶贫成为群众欢迎、干部满意的脱贫“催化剂”和致富“助推器”。
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
时限要求:定期不定期进行督查。
30、努力营造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制定专题宣传方案,注重典型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开设专栏,一个阶段突出一个主题,持续不断地组织市内外新闻媒体全面客观地报道精准扶贫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要注重挖掘亮点和选树典型,及时总结推广,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着力营造全市上下齐抓共管、创先争优、攻坚克难,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委双联办、市扶贫办、各县市区配合
时限要求:6月底制定宣传方案,2015年至2017组织实施。
D. 会宁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训
为进一步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加快农村人才培养,推进全县生猪产业的发展。按照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方案,会宁县农牧局遴选从事生猪养殖产业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54名进行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重点培育一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民。
从7月24日开始,县农牧局举办了生猪产业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班,培训时间为15天。培训采取“课堂教学+基地实训”的模式培育生猪产业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一是课堂理论教学。培训班除邀请县上九位技术人员讲授主场规划和建设、防疫管理与疾病防治、生猪营养需要与日粮配制和生猪饲养管理、繁殖技术等相关知识外,还聘请省市相关专家讲授了生猪生产、销售及规模场猪病防控等有关知识。二是养殖基地实训。理论授课结束后,组织学员到县内外大型企业观摩学习,拓宽学员思路,增长学员见识,更新学员的理念。到永登县、凉州区、景泰县生猪标准化养殖实训基地、会宁县宏兴养殖专业合作社生猪人工授精技术实训基地、会宁县长宁草畜工贸有限公司生猪人工授精技术技术实训基地、会宁县永和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生猪种公猪精液分包技术实训基地等实训基地实训,做到了学有样板,看有现场、训有基地。
通过此次系统培训学习,提高了学员的专业技能和经营管理能力。学员们纷纷表示,一定把学到的知识,运用到生产实践中去,以新型职业农民为标准,把自身所从事的生猪产业做大做强。
E. 你对职业农民培训有何意见和建议怎么写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就必须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钻专研科学、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在农民工培训工作中首先要充分认识到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在建设新农村进程中,农民是主力军,是新农村建设的直接参与者和受益者。如果没有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没有适应现代农业建设需要的新型农民,就不存在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就没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支撑。只有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新型农民,把当前农村巨大的人口压力不断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让广大农民共享和应用农业科技成果,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才能不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和务农的能力,在全国农村形成增收致富的长效机制,调动农民崇尚科学,崇尚文明,形成农村良好的社会风气的积极性。
农民工培训工作牵涉面广,农业、热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技、教育、建设、财政等相关部门工作既有交叉又有衔接,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经常协调,教育培训机构之间要互通信息,要充分发挥在现有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基础上,加强农民工培训基地建设,改善农民工培训条件,增加培训项目和内容,不断扩大农民工培训规模,提高农民工培训的质量和效益。要不断发展和改革农村教育,办好农村职业学校、农村成人学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各类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要扩大面向农村的招生规模,大力开展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要结合市场需求,适时调整专业结构,积极开展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F.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授课效果包括哪些
今年以来,新宾县农业信息培训中心认真贯彻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为目标,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项目为主攻点;以提升农民的从业技能和综合素质为突破点;以为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为着力点;整合各类媒体信息资源,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
一、总体完成情况
申请报名培训学员:260人;实际参加培训学员200人。
专业划分:食用菌、中药材(刺五加)、山野菜为、优质稻米,每个专业50人。
基地(教学班)划分:红升乡、永陵镇、苇子峪镇、红庙子乡四个基地(教学班)。
认定情况:完成职业技能鉴定300人,中专招生考试296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300人。
二、采取主要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相关政策。
首先,成立以主管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农发局、人社局、农机局、县供销社、信用联社及有关乡镇分管乡镇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其次,起草制定《新宾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试点方案》(新农发[2013]27号)及《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及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13]47号)。两个文件同时发到全县十五个乡镇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
第三,以农发局名义召开全县十五个乡镇分管领导、农业站长及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动员大会,公布了《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及管理办法》,解读了《新宾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试点方案》。
2.结合“特色产业”、抓好“五个落实”。
一是落实培训专业。依据新宾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现状,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特点,以从事食用菌、中药材(刺五加为主)、蔬菜(山野菜为主)、优质稻米(富硒大米为主)等为依托,落实四个专业。
二是落实培训基地。选择永陵镇、苇子峪镇、红庙子乡、红升乡农业站分别作为中药材、山野菜、优质稻米、食用菌培训基地。
三是落实培训学员。按照《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及管理办法》标准要求:种植食用菌、山野菜5亩以上;中药材50亩以上;优质稻米100亩以上的产业大户自愿报名参加培训。通过县、乡、村三级把关筛选,最终选定200名学员,按四个专业划分,每个专业50人。
四是落实培训场所。通过调查对比,最终确定系统知识培训内容(专业必修课)利用抚顺特产学校封闭式授课的优势,把学员集中培训8天,完成系统知识授课任务。《模拟操作》和《现场指导》两个环节在乡镇教学基地、示范基地进行。
五是落实培训教师。采取省、市、县三级专家、教授联合授课的培训方式进行,以省级专家、特产学校的教师为主,同时还有县级乡土专家共同参与,让培训学员从不同角度学习专业知识、提高操作技能。
3.完善“规章制度”,有序实施培训。
首先,制定培训计划。培训计划的制定,是依据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系统培训规范,结合新宾县设置专业情况。培训的内容包括农村信息化应用、农村政策法规、农业经营管理、农产品市场营销,每门课培训两天。
其次,明确职责分工,公布组织机构成员名单,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如:教学班职责;班主任职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领导小组名单;教学班班级组织成员名单;班级学员名单。基地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考试考核制度。上述“职责”、“名单”、“制度”按照县农广校统一标准、统一样式、统一制作,分别发放到县农广校和四个教学基地公开、公示。
新宾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每期开始及结束,即有开班典礼,又有结业仪式,开班之初,给所有学员发相关书籍。系统培训200名学员,分两期(每期100人)到抚顺特产学校学习,时间从9月9日——9月24日结束。10月份,结合不同专业,按照农业生产季节有序开展模拟操作及现场指导,十月末全部完成职业技能模块(模拟操作)及专项技术模块(现场指导)。
三、主要经验及特点
1.各级领导重视、提升培训高度。2013年新宾县被省农委确定为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县政府把此项工作作为推进现代农业发展进程的重要职责和基本任务加以落实。
2.转变培训观念、提高培训质量。依据方案要求,结合新宾县特色产业发展特点,经过认真调查、反复研究,最终决定打破以往的局限在某个乡镇或村屯培训模式,在全县范围内选择主导、特色产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带头人,以及青壮年农民为重点,努力培养一批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从而进一步推进新宾县现代农业发展的进程。
3.建立联系卡片、跟踪服务到位。培训期间,县农广校为每位学员印制一张联系卡,便于学员之间保持联系。这次培训班学员都是全县特色产业发展的骨干,长期工作在农村生产第一线,平时学习的机会不多,通过培训不仅给每位农民学员圆了一个在中等职业院校学习的梦想,并为农民朋友提供了一次转变思想、更新观念、崇尚科学的平台,所以大多数学员十分珍惜这次机遇,非常渴求专业知识,认真学习作好记录,有部分学员还写了心得体会。大家在学习之余加强沟通、增进了解,营造了良好的人脉关系网络,为学员信息共享、优势互补、跨越发展起到了桥梁和纽带作用。学员们为表示诚意,给农广校送了一面内容为“传职业技能、创百年产业”的锦旗。
4.奖励优秀模范、推广先进典型。为了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过程有始有终、圆满结局,年底组织召开结业总结大会,会议在新宾镇政府会议室举行,县政府、县农发局领导都亲临现场并讲话,结业仪式举行了优秀班级、优秀教师、优秀学员颁奖仪式,利用以奖代补形式鼓励优秀学员。 5.强化信息宣传、注重舆论导向。今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过程中,县电视台记者都全程跟踪采访录制,期间不仅在新宾新闻及时播放,还定期制作了《致富之路》专题节目,由于县电视台的大力支持和全程参与,起到了前所未有的宣传效果。是全省试点县宣传报道当中的一个亮点。
四、取得的主要成效
通过8天的系统知识学习,及3天的模拟操作、3天的现场指导,使参加培训的学员理论水平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操作技能有了一定幅度增强,思想观念有了前所未有的转变,特色产业有了推陈出新的发展。
一是创新培训方式,注重培训实效。在培训过程中随时根据学员需求,采取“一问一答”、“一学一看”、“一教一做”“一科一考”机动灵活、丰富多彩的培训方式进行。“一问一答”就是老师提问学员回答。“一学一看”,讲完理论马上到实地参观学习,(到沈农实验基地、食用菌基地)。“一教一做”就是手把手进行实际操作。“一科一考”就是每结束一科马上进行考试,检验培训效果,培训期间我们充分利用有效时间完成培训内容,早、中、晚课余时间穿插考试及模拟操作,使培训工作丰富多彩、紧张有序,取得了举一反三、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是政策支持到位,培育成效显著:对于符合条件的、优秀的新型职业农民,由县政府选派,进入上一级大专院校免费培训学习。对符合条件者优先申报晋升高一级农民专业技术职称。对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优先申报承担涉农项目,组建专业合作社的可以优先申报省、市示范社。
三是强化认定管理、提供人才保障。截止11月末,新宾县200名学员系统培训、模拟操作、现场指导已圆满结束,与此同时县农广校积极组织四个教学班整理完善培训机构、教学班及学员培训档案,使全县200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学员建立长期的培训记录,形成永久性的技术档案,并且随着职业技能的不断提高进行动态管理。年底之前培训合格的每位学员都能获得由国家人社部、农业部颁发的《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证书》,和县政府颁发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结业证》,农发局颁发的系统知识培训结业证,达到两年学制后,还将获得国家教委认证的,由辽宁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颁发的《中等专业学历证书》。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项目的实施,将为我县特色产业发展及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技术保障。
五、存在问题及建议。
1、指标到位时间较晚,培训具体实施滞后。错过了最佳培训时期,尤其是现场指导、参观学习错过了黄金季节。建议将培训项目转变成跨年度实施工程,或者是分二年实施,分年付款,还能达到中专两年学制。
2、培训资金不足,影响培训质量。省级培训资金每人2000元,完成14天培训内容有困难。况且培训资金到位不及时,势必影响培训项目的有效实施。
3、培育认定数量不一致,如果对没参加培训班的农民给予认定,对参加培训的学员有些不公平,对明年招收学苗的选定有一定影响。
4、个别乡镇及部门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到位,对学员的推荐不认真,影响培训效果和质量。
5、个别学员认识程度不高,参加学习不认真。建议用考核学员出勤率、听课纪律、考试成绩来兑现“以奖代补”资金,这对未来培训能起到积极推进作用。
6、宣传动员不到位,存在信息死角。建议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宣传动员力度,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G. 黑龙江省农民工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黑龙江省农民工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一)统筹规划,分工负责。把农民工培训工作纳入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政府分级管理,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按农民工工作协调办法统筹协调的原则,建立相互配合、有序运行的工作机制。
(二)整合资源,提高效益。根据企业和农民工的实际培训需要,整合培训资源,统筹安排、各有侧重地开展农民工培训。按照同一地区、同一工种补贴标准统一的原则,科学制定培训补贴基本标准,规范培训项目管理,严格监管培训资金使用。
(三)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加大政府培训投入,增强培训能力,加强规范引导。发挥市场机制在资金筹措、培训机构建设、生源组织、过程监管、效果评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行业、企业、院校和社会力量开展农民工培训。
(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重点发挥企业和院校产学结合及科技人员的作用,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着力提升培训质量,使经过培训的农民工都能掌握一项以上实用技能,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 (一)实施定点培训,规范农民工培训机构管理。各地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农民工培训机构资质规范,明确培训机构在资金、师资、设备、场地等方面的必备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招投标方式,面向全社会选择农民工培训机构,确定其承担的培训项目和工种,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建立培训机构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对不合格的农民工培训机构定期进行清理整顿。承担农民工培训任务的院校、具备条件的企业培训机构和其他各类培训机构要发挥优势,起到农民工培训主阵地的作用,其他农民工培训机构要加强基础建设,提高培训能力和办学水平。
(二)科学制定补贴标准。按照培训种类、农民工所学技能—4—的难易程度、时间长短和培训成本,以通用型工种为主,科学合理地确定培训补贴基本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予以调整,以使农民工能够掌握一门实用技能。优先对未享受过政府培训补贴的农民工和贫困家庭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避免多部门重复培训。财政扶贫培训资金只能用于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的培训补贴。
(三)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创新培训组织模式。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主要责任在基层。市、县、乡镇政府要把农民工培训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建立“培训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培训机构”联动的培训机制,做好外出就业技能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创业培训和就近转移培训工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对本地区农民工培训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要充实必要的工作力量,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民工培训工作队伍,对在农民工培训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四)强化行业企业责任。建立“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培训机构”的培训组织模式。企业是技能提升培训的主体,要把农民工纳入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农民工享受和其他在岗职工同等的培训待遇,并根据企业发展和用工情况,重点加强农民工岗前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培训。企业要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委托所在地定点培训机构,结合岗位要求和工作需要,组织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企业应选送农民工参加脱产、半脱产的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技术工人特别是高级技工的技能提升培训均可享受培训补贴。鼓励企业组织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竞赛。保证承担培训任务的院校、具备条件的企业培训机构及其他各类培训机构平等参与招投标,提高培训质量。鼓励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的大型企业与院校联合举办产学结合的农民工培训基地,鼓励中小企业依托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在岗农民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提供实习场所和设备,鼓励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举办农民工业余学校。
(五)统筹规划使用培训资金,切实落实优惠政策。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机制,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力争使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尤其是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实行培训资金直补用人单位的办法,对用人单位吸纳农民工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用人单位组织到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用人单位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企业要按照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在岗农民工教育和培训所需费用从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要按规定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情况要向职工代表大会或员工大会报告。鼓励行业、企业建立农民工培训奖励基金,扶持农民工参加学习与培训。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培训,提高就业资金用于农民工培训的比例,财政扶贫资金要保证农村贫困户劳动力参加培训投入,给予家庭成员一次补贴,并记入扶贫档案。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等部门要加大对农民工培训的投入力度。
(六)规范培训管理,加强绩效评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台账和转移就业台账,对培训对象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定农民工培训质量效益评估指标体系,统一培训考核指标、考核程序和考核办法。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对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规范培训工作管理流程,加强对培训工作全程的监管考评,做到培训信息公开、审核结果公示、培训过程透明、社会参与监管。
(七)严格培训结业考核和发证制度。对于培训机构承担的财政补贴培训项目,要建立统一规范的结业考核程序,加强对考核过程、考核结果和证书发放的监督检查。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考核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能力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鼓励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积极支持企业开展培训考核和技能鉴定工作。对经鉴定合格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民工,要按照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要加强对从事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农民工的专门培训,按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八)加强监管,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培训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健全培训补贴资金与培训成本、培训质量、就业效果挂钩的绩效评估机制,严肃查处套取培训资金的行为。对有虚报、套取、私分、截留、挪用培训补贴资金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改、教育、科技、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扶贫等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作用,相互协作,共同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向城市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发改部门主要负责向国家争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相关项目,并组织实施;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就地就近就业培训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农村初、高中毕业生通过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实现带技能转移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
H. 农业技术培训的内容有哪些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农民综合素质为核心,以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为切入点,结合“两基”农技培训和扫盲工作,切实加强农业实用技术的培训。为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2、目标要求
通过对农民的培训教育,使农业科技入户率达90%以上,每个农户有一人能掌握2—3门实用技术,使农村劳动者的科技文化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民。实现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不低于50%。
二、培训对象、内容和方式
1、培训对象
全县农户中的青壮年农民、在校初高中学生、乡镇党政、事业单位干部、村组干部。
2、培训内容
(1)常规农业实用技术季节性培训
(2)特色产业技术培训
(3)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培训的主要技术包括:推广两杂良种、玉米单株育苗移栽技术、水稻旱育稀植技术、玉米宽厢宽带种植技术、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病虫综合防治技术、脱毒马铃薯、红薯种植技术、红粮栽培技术、油菜育苗移栽技术、旱地分带轮作技术、畜牧生产技术。
3、培训方式
采取“三个一”(即发一本技术小册子,讲一堂技术辅导课,办一个现场培训示范点)的形式。在各个不同的季节有针对性地对农业主导产业所需的实用技术进行培训。县培训到乡镇、村,乡镇培训到组、到户。要组织专家和农技人员对一些重点产业、重要环节,入村、入组进行培训,指导办点示范,进行现场讲解。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月10日—2月30日这一阶段由县农业局牵头,畜牧、教育、科技、农机、红粮办、团委妇联等部门配合组建由专家和技术人员组成的培训工作组,并编写培训资料、讲稿、印制农技知识小手册。工作组分为6个小组,每个小组负责培训4个乡镇,印制小手册15万册(每户一册);由乡镇组建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分村组建培训组。召开培训人员会议,统一思想,签订培训工作责任状。
第二阶段:实施培训阶段,3月1日—10月30日,这一阶段主要是根据各个农时季节和本区域的主导产业的技术需要进行面对面的培训。3月—4月主要培训玉米、水稻、红粮、红薯、果蔬的栽培技术,畜禽防疫治病技术;5月—7月主要培训病虫综合防治技术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8月—10月主要培训小麦栽培技术的旱地分带轮作技术、油菜育苗移栽技术、旱地宽厢宽带种植技术、中药材管护技术、马铃薯栽培技术;在这个阶段同时要开展“阳光工程”培训。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11月—12月。这一阶段主要对培训工作进行总结,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查漏补缺。要对培训工作进行绩效评价并通报。
四、加强领导,通力协作,努力完成培训任务
这次培训工作是农业生产的现实需要,也是“两基”工作的现实需要,更是现代化农业建设的现实需要。各级各有关工作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要把它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通力协作,各履其职,各尽其责,努力完成培训任务。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为组长,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乡镇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拟定培训计划、培训方案,组建工作队伍。组织培训技术人员,发动培训对象,形成农业技术大培训的氛围,以达到预期的培训效果。
I. 乡镇开展新型职业模拟牧民培宇方面有什么好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建议
摘要 主要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