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一特四化的扎实开展农民技能化培训
1、整合培训资源,健全农民职业教育培训体系,搭建农民受教育培训的社会化服务平台。充分发挥职业教育、远程教育和短期集训等培训方式的优势,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元化的专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2、按照“实际、实用、实效”的原则,围绕特色农业发展的需要,加强良种良法集成配套、日光温室有机无土栽培、规范化种植、测土配方施肥、保护性耕作、畜禽品种改良等先进适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务农技能,促进科学种田,科学养畜。每年完成农业科技培训10万人次。
3、依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和“阳光工程”,以“两后生”为重点,将省上确定的就业再就业资金10%可用于农民培训的比例提高到15%,统筹500万元的专项资金,因地制宜与企业联合开办订单式培训,使农村劳动力与城镇失业人员一样享受免费培训,切实增强农民就业创业能力。每年完成农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2万人以上。
4、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强化职业资格认证,增强农民转移就业的稳定性和增加收入的可靠性。
5、加大对农民的思想道德、科技文化、法制等教育,积极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群众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树立先进的思想观念和良好的道德风尚,提倡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在农村形成文明向上的社会风貌。 把劳务输转作为农民增收的最大项目来抓,建设劳务基地,扩大劳务规模,提高劳务输转的层次和水平。到2012年,全市年输转农村劳动力由9.3万人增加到15万人,农村户均输转1人。
1、健全劳务供求信息和服务体系,扶持发展劳务中介组织,建立县、乡、村劳动力资源数据库,为农民转移就业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
2、坚持本地就业与外地输转并重,在做好农民工在本地企业就业的同时,不断扩大市外劳务基地,着力打造劳务品牌,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
3、鼓励农民自愿组织外出务工,扶持奖励外出务工农民带技术、带资金回乡创业。
4、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加大工资支付、劳动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积极推进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等工作,探索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形成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以县为单位建立农民工工会,依法维护农民工的民主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 按照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要求,大力发展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促进非农产业发展,为农民就近就地转移和增收创造条件。全市城镇化率由现在的56.8%提高到65%。
1、鼓励和引导农民积极发展加工、运输、商业、服务等家庭经营,参与农村市场建设和农资超市、农家店建设,加快培育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营销专业户和各类流通中介组织,开辟增收门路,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转移。
2、加强小城镇和村庄建设的规划指导,完善基础设施,增强辐射带动功能,引导更多农民进入小城镇,逐步形成产业发展、人口集聚、市场扩大的良性循环,增强吸纳农村人口和促进农民增收的作用。对农民离土离乡从事非农产业的,可执行城镇就业再就业人员在税收、小额贷款等方面的政策。
3、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探索在城市和城镇有稳定职业和固定居所的农民登记为城市居民的办法,探索农民以耕地换社保的办法,促进农村人口离土离乡向城镇转移。
4、依托城郊经济的培育发展,开发农业的多种功能,扶持和引导有条件的农民发展农家乐旅游和观光休闲农业。肃北县、阿克塞县加快实现城乡一体化格局。
㈡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介绍
农村劳动力转抄移培训是指对需要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培训,以提高农民的素质和技能,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培训以尊重农民意愿和农民直接受益为前提,以市场运作为基础,以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为目标。
㈢ 你对职业农民培训有何意见和建议怎么写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要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就必须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钻专研科学、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在农民工培训工作中首先要充分认识到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在建设新农村进程中,农民是主力军,是新农村建设的直接参与者和受益者。如果没有农民科技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没有适应现代农业建设需要的新型农民,就不存在新农村建设的基础,就没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支撑。只有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的新型农民,把当前农村巨大的人口压力不断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让广大农民共享和应用农业科技成果,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才能不断提高农民转移就业和务农的能力,在全国农村形成增收致富的长效机制,调动农民崇尚科学,崇尚文明,形成农村良好的社会风气的积极性。
农民工培训工作牵涉面广,农业、热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技、教育、建设、财政等相关部门工作既有交叉又有衔接,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经常协调,教育培训机构之间要互通信息,要充分发挥在现有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基础上,加强农民工培训基地建设,改善农民工培训条件,增加培训项目和内容,不断扩大农民工培训规模,提高农民工培训的质量和效益。要不断发展和改革农村教育,办好农村职业学校、农村成人学校,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各类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要扩大面向农村的招生规模,大力开展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学校、技工学校要结合市场需求,适时调整专业结构,积极开展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工作。
㈣ 如何搞好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授课提纲
一、压缩劳动力的供给,维护和扩大耕地面积,这是缓解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矛盾的一项长远的战略性措施。二、广开生产门路,拓展就业空间,开辟多渠道的转移途径,这是目前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出路。三、加强宏观调控,指导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四、大力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提高农村劳动者的素质。加快农村城镇化进程,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农村人口不断减少,城市人口不断增加,第一产业的劳动力不断减少,第二、三产业的劳动力不断增加,这是经济发展的普遍规律。因此,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是客观的、必然的。首先,要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使农村劳动力更快地向小城镇转移。发展小城镇不仅是我国现代化的必由之路,而且是今后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最重要的场所。改革开放二十几年来,小城镇累计吸纳了3000多万农村劳动力就业。城镇建设的发展,其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潜力是很大的,因为小城镇有其自身的优势:一是投资少。据有关资料反应,大中城市每吸纳一个劳动力就业要投资12000元,而小城镇只要4000元。二是小城镇更接近于农村,农民离土不离乡,既可降低转移过程中的成本和风险,也可充分利用现有的农村工业的资源优势,这种方式的转移更符合我国的国情。其次,要稳妥地、有序地向大中城市转移。我国的大中城市,经济实力雄厚,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物质条件优于农村。而且目前城市第三产业有些活城里人不愿干,随着今后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城市第三产业还要大力发展,其发展潜力还是很大的,因此,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多种途径中,大中城市这条渠道也不能完全堵死。第三,要大力发展对外劳务输出。即在遵守我国及输出国法律的前提下,多形式、多途径、多层次、多方面实现劳务输出,以减轻国内的就业压力。统筹兼顾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问题。对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要实现两个转变,一是实现由管理到服务的转变。取消各种限制农民进入城市就业的歧视性政策,加强信息服务和职业培训,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合理、有序流动。二是实现由大城市到小城镇的转变。在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到大城市就业的同时,要通过发展农村经济,调整农业结构,加快建设小城镇,发展乡镇企业和服务业等,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在小城镇实现就业。 积极推进城镇化建设,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多渠道转移,扩大农民就业和增收空间。
多年的实践证明,把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拴在土地上,农民难以富裕起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减少农民,要繁荣农村必须推进城镇化。因此,必须尽快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格局,加快城镇化步伐,使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乡镇企业、小城镇和城市转移,逐步减少农民,增加农民的就业机会,增加农村人均资源占有量,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发展的良性互动。一要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以县城和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心建制镇为重点,健全小城镇的居住服务、公共服务和社区服务功能,增强小城镇吸纳劳动力就业的能力,正确引导乡镇企业向城镇集聚、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有序流动和到城镇就业,注重发挥小城镇带动经济发展的功能;二是以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等农村服务业为重点,大力发展二、三产业,实现农民就地转移;三要组织农民进城务工经商,建立健全保障农民利益的法律法规体系,如防止拖欠工资,改善劳动环境,保障农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取消所有歧视性和限制政策。在长期内,要竭尽全力搞好农村教育事业,一则要大力加强农村基础教育,使更多的农民子弟尽快通过高考升学实现高层次的转移;二则通过职业教育培养更多社会急需的合格的技工型人才,为实现农村劳动力第二层次转移创造良好的条件。
㈤ 如何办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
第一步:实现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按照规定准备办理转移就业登记的有关材料。
第二步内: 农村实现转移就容业人员将应提交的材料整理汇总后直接或通过村级就业服务组织报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
第三步: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对农村实现转移就业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转移就业登记内容录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子系统,并打印《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表(确认)》,本人确认并签字后加盖转移就业登记专用章。
对未持有《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的农村劳动力,按照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要求核发证件。
第四步:乡镇社保所将相关材料整理留存,将相关原件材料交还农村劳动力本人。
持有《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的,需提交:
1、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的《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表》;
2、被各类用人单位招用的提交劳动合同书或聘用协议书;
3、从事个体经营或自主、合伙经营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法人证书副本、合伙经营证明等;
4、村级组织或其它聘用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5、其它可证明实现转移就业的书面材料等。
㈥ 黑龙江省农民工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黑龙江省农民工培训工作实施方案
(一)统筹规划,分工负责。把农民工培训工作纳入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按照政府分级管理,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按农民工工作协调办法统筹协调的原则,建立相互配合、有序运行的工作机制。
(二)整合资源,提高效益。根据企业和农民工的实际培训需要,整合培训资源,统筹安排、各有侧重地开展农民工培训。按照同一地区、同一工种补贴标准统一的原则,科学制定培训补贴基本标准,规范培训项目管理,严格监管培训资金使用。
(三)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加大政府培训投入,增强培训能力,加强规范引导。发挥市场机制在资金筹措、培训机构建设、生源组织、过程监管、效果评价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行业、企业、院校和社会力量开展农民工培训。
(四)突出重点,讲求实效。重点发挥企业和院校产学结合及科技人员的作用,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和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着力提升培训质量,使经过培训的农民工都能掌握一项以上实用技能,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 (一)实施定点培训,规范农民工培训机构管理。各地农民工工作协调机制要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农民工培训机构资质规范,明确培训机构在资金、师资、设备、场地等方面的必备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通过招投标方式,面向全社会选择农民工培训机构,确定其承担的培训项目和工种,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建立培训机构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对不合格的农民工培训机构定期进行清理整顿。承担农民工培训任务的院校、具备条件的企业培训机构和其他各类培训机构要发挥优势,起到农民工培训主阵地的作用,其他农民工培训机构要加强基础建设,提高培训能力和办学水平。
(二)科学制定补贴标准。按照培训种类、农民工所学技能—4—的难易程度、时间长短和培训成本,以通用型工种为主,科学合理地确定培训补贴基本标准,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予以调整,以使农民工能够掌握一门实用技能。优先对未享受过政府培训补贴的农民工和贫困家庭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避免多部门重复培训。财政扶贫培训资金只能用于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的培训补贴。
(三)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创新培训组织模式。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主要责任在基层。市、县、乡镇政府要把农民工培训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建立“培训主管部门+乡镇政府+培训机构”联动的培训机制,做好外出就业技能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创业培训和就近转移培训工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建立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对本地区农民工培训进行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要充实必要的工作力量,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民工培训工作队伍,对在农民工培训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四)强化行业企业责任。建立“行业主管部门+企业+培训机构”的培训组织模式。企业是技能提升培训的主体,要把农民工纳入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确保农民工享受和其他在岗职工同等的培训待遇,并根据企业发展和用工情况,重点加强农民工岗前培训、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培训。企业要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委托所在地定点培训机构,结合岗位要求和工作需要,组织农民工参加技能提升培训。企业应选送农民工参加脱产、半脱产的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技术工人特别是高级技工的技能提升培训均可享受培训补贴。鼓励企业组织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竞赛。保证承担培训任务的院校、具备条件的企业培训机构及其他各类培训机构平等参与招投标,提高培训质量。鼓励企业特别是劳动密集的大型企业与院校联合举办产学结合的农民工培训基地,鼓励中小企业依托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培训在岗农民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提供实习场所和设备,鼓励有一定规模的企业举办农民工业余学校。
(五)统筹规划使用培训资金,切实落实优惠政策。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机制,落实好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力争使符合条件的农村劳动力尤其是未能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逐步实施农村新成长劳动力免费劳动预备制培训。实行培训资金直补用人单位的办法,对用人单位吸纳农民工并与其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由用人单位组织到职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的,按照有关规定对用人单位给予职业培训补贴。企业要按照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在岗农民工教育和培训所需费用从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职工教育培训经费要按规定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情况要向职工代表大会或员工大会报告。鼓励行业、企业建立农民工培训奖励基金,扶持农民工参加学习与培训。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培训,提高就业资金用于农民工培训的比例,财政扶贫资金要保证农村贫困户劳动力参加培训投入,给予家庭成员一次补贴,并记入扶贫档案。工会、妇联、共青团、残联等部门要加大对农民工培训的投入力度。
(六)规范培训管理,加强绩效评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农村劳动力培训台账和转移就业台账,对培训对象实行实名制管理。制定农民工培训质量效益评估指标体系,统一培训考核指标、考核程序和考核办法。引入第三方监督机制,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组织对培训机构的培训质量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规范培训工作管理流程,加强对培训工作全程的监管考评,做到培训信息公开、审核结果公示、培训过程透明、社会参与监管。
(七)严格培训结业考核和发证制度。对于培训机构承担的财政补贴培训项目,要建立统一规范的结业考核程序,加强对考核过程、考核结果和证书发放的监督检查。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考核合格后,颁发培训合格证书、职业能力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鼓励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积极支持企业开展培训考核和技能鉴定工作。对经鉴定合格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农民工,要按照规定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要加强对从事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农民工的专门培训,按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
(八)加强监管,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培训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健全培训补贴资金与培训成本、培训质量、就业效果挂钩的绩效评估机制,严肃查处套取培训资金的行为。对有虚报、套取、私分、截留、挪用培训补贴资金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查处,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改、教育、科技、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农业、扶贫等有关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作用,相互协作,共同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向城市非农产业转移的农村劳动者技能培训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发改部门主要负责向国家争取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平台建设相关项目,并组织实施;农业部门主要负责就地就近就业培训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教育部门主要负责农村初、高中毕业生通过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实现带技能转移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
㈦ 关于如何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培训
首先,要因地制宜地将农村土地集约化,资源集约化,整合形成规模。使之可以集中生产,集中开发,减少单个农民的劳动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二是,要打造农村特色,让农民离土不离乡。通过打造以种植业、养殖业来带动加工业,促进商品流通。从而形成“农、工、贸”一体化的新型农村产业化体制。第三重点就是根据该地区的产业化规划格局,有针对性的进行对农民劳动力的就业培训,要求目的明确,授业到位。使现代农民真正成为农业产业化的创造者,和农村经济发展成果的受益者。
㈧ 如何进一步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调研报告
新型职业农民是推进现代农业的中坚力量,加大新型职业农民技能培育,培育壮大农村技能型、知识型人才队伍,是解决“三农”问题中将来谁种田、种好田的迫切要求,也是加快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进程的需要。为更好地加快培育我县新型职业农民,根据县政协要求,我们对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查,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县农业农村劳动力资源情况
我县乡村人口172461人。有劳动力资源90563人,占乡村人口的52.5%,其中男劳动力资源占59.3%、女劳动力资源占41.7%。在农业农村劳动力资源中乡村从业的人员85536人,占劳动力资源总数的94%。在从业劳动力中真正从事农业的只有41693人,占乡村从业人员的48.7%。2016年外出(含离乡)的劳动力28888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33.8%。
二、县新型职业农民情况
我们不完整的将农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农村能工巧匠、农机维修工、农村操作员、农村经纪人等作为新型职业农民来统计的话,据不完全调查统计,目前,全县共有新型职业农民2916人,占乡村从业劳动力总数的3.41%。其中,脐橙、茶叶、刺葡萄、蔬菜等种植能手397人,占新型职业农民总数的13.6%;生猪、肉兔、甲鱼、山羊等养殖能手324人,占11.1%;茶叶等农产品加工能手70人,占2.4%;农民合作社带头人175人,占6.07%;农村经纪人82人,占2.8%;动物防疫员124人,占4.25%;农机操作手430人,占14.74%;农机维修员200人,占6.86%;蔬菜园艺工、农村建筑匠、沼气工、渔业船员等能工巧匠359人,占12.3%;农民信息员170人,占5.82%;乡镇旅游员335人,占11.49%;乡镇兽医员、农药销售员、兽药经销员250人,占8.57%。
三、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主要途径
新型职业农民是近两年提出的新概念,在农民培育上,目前我县主要有四条途径:
(一)县农粮局的阳光工程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为提高农民劳动力转移技能,增强就业能力和科学种田水平,从2016年开始,农粮局开展了以阳光工程为重点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每年培训农民在2000人左右,到2016年培训农民15900人次。同时结合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器械推广,每年还开展速成技术培训5000人次左右。
(二)县果茶局每年开展柑橘肥水管理、修剪、黄龙病防控技术培训1000人次左右。
(三)县就业局每年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2600人左右,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推动农民工就地就近转移就业。
(四)县职业中专每年开展职业知识教育2000人左右。
四、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从新型职业农民现状看:
一是数量严重不足。全县共有新型职业农民2916人,占乡村人口总数的1.69%,占乡村从业劳动力总数的3.4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中专、高中以上学历占3.9%的比例,比现代农业发达县市农业农村人才占比差距更大。
二是分布不均。从此次统计的数字看,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大多集中在种养方面、农机操作维修和农村能工巧匠方面,种养能手合计721名,占总数的24.7%,农机操作维修630人,占21.6%,农村能工巧匠359人,占12.3%,而加工、管理、经营、农村经纪人、技能型等其他类型人才严重不足,人才行业分布极不平衡。
三是结构不够合理。从年龄结构来看,青年农村实用人才数量较少,大部分农村实用人才年纪在45岁以上,队伍普遍年纪较大,有进一步老化现象。
四是从文化知识结构来看,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较多,且大多数农村实用人才没有接受过系统的职业技术技能教育,整体文化素质不高,尤其是高技能、高层次人才紧缺。从性别结构方来看,女性农村实用人才少。
(二)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要求看:
一是时间上存在矛盾。新型职业农民系统培训真正要让农民系统掌握一门基本的业务技能,需要较长时间,按省要求生产经营型至少要15天以上,专业技能型也要5天以上。现阶段农村中青年大部分外出打工,在家务农的大部分50岁以上,而且都经营着如脐橙、水稻、生猪等一、二项主要产业,要离开家中一、二天也许还可以,要五、六天离开家来学习培训,家中的产业受到影响,相当困难。即使走得开,农民在家打工一天100多元,而培训五、六天就少赚五、六百元,一般农民是很难想得开的。
二是学习内容上矛盾。要提高农民专业技能,就必须系统的学习培训,而且需要较长的时间。而50多岁以上的农民大部分文化水平较低,听系统的学习乏味,甚至听不懂。短期快餐应对式培训、培训时间短、重点突出可以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要系统提高农民的业务技能又很难。
三是培训经费上矛盾。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经费如果可以争取到上面项目支持,农民培训的教材、吃、住等费用是可以解决的。但培训还要资料整理等管理费用,这部分费用都是要县财政配套解决的,而目前大部分县财政配套资金是根本不可能到位的。所以在培训上,存在部门多做事、多垫钱,没有积极性。
(三)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渠道看:虽然有农业部门、人事就业部门、教育部门等,但培育的角度不一,而且都以速成培训居多,很难达到提高整体综合素质的效果。
五、促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几点建议
新型职业农民是推进现代农业的重要力量,新型职业农民数量和质量,直接关系我县现代农业发展进程,最现实的关系到将来十年、二十年后谁来种田、种好田的问题。如何推进我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建议如下:
(一)建立激励机制,调动农民参与培育积极性。如对于培训合格的新型职业农民颁发合格证书,新型职业农民在发展产业上给予政策扶持,提供信贷、用地、品种、技术、信息等方面的支持,特别是项目和资金扶持,使他们实实在在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处,充分调动新型职业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参与性。同时设立政府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基金,对于参加新型职业农民培训5天以上培训合格的,除来回车费、吃住报销外,还给予适当的误工补贴。
(二)切实提高培训质量,保障培训效果。如培训内容要切合当前实际,农民有强烈的需求;培训教材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俗易懂;培训的师资力量,既要有较好的理论水平,还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使农民学了几天真正学到知识,尝到甜头。
(三)保障农民培训经费,调动部门积极性。县财政要站在支持农业农村长远发展的大计上,支持农业,切实保障培训部门的工作经费,最基本的项目配套经费必须到位,做到既有钱养兵,也要有钱打仗,调动培训部门的工作积极性。
(四)改革新型职业农民培育途径,培育农业农村持久人才。目前的农业部门、人事就业部门对农民的培育对象都是中、老年为主,而且都是在家从事农业农村的为重点。这部分劳动力,十年、二十年就老化。真正农业农村的后继力量还是在现在的青年人,因此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点、应该在八O、九O、甚至00后身上,因此加强现在初、高中的农业职业技术教育,应该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重中之重、长远之计。这几代人,不管他以后种不种田,他们生在农村,有农业切身体会,将来不能打工了,回来农村了,也有知识的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