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步骤
1.查明地质灾害的特征及致灾的地质环境条件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不同于一般建筑工程,它是控制地质作用和改造地质体的特殊工程。工程措施的选择、工程布置、结构设计和施工要求等都要以地质灾害的发育情况及其防治要求为依据,所以必须做好勘查工作,准确查明地质灾害的特征及致灾的地质环境条件,包括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原因、变形机制、边界、规模、活动状态、稳定状况、危险程度,以及所处的地质环境条件(如岩土体特性、地下水及降雨情况、地震情况等),并预测评价可能造成的危害(包括可能受灾的人、物或设施的位置、数量、规模、价值及可迁移程度等)。
2.确定地质灾害防治目标
地质灾害防治目标包括形象目标和安全目标。形象目标是指防治对象的部位、范围;安全目标是指经过工程防治所应达到的安全标准。明确防治目标是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环节。
确定防治对象的范围,一般应以致灾地质作用的活动单元为界,作整体考虑,不宜随便切割取舍。但在总体范围内,则应视地质灾害险情的轻重缓急划分出重点与一般,或主要与次要的不同部位,并加以区别对待。
对于防治工程应达到的安全标准,应根据所欲保护的受灾对象的重要性及可撤离程度,国家的财力水平和有关的工程规范合理确定。关键是适度,既不能标准过低、治而无效,又不能过分追求高标准,浪费国家资金。但对一个防治对象的不同部位或不同影响方面,也可以区别对待。
3.经多方案比选确定防治工程方案
对任何一处地质灾害的防治,为达到稳定变形地质体和控制致灾地质作用的目的,常有多种工程方案可供选用。工程方案的选择是否合理常常影响到防治工程的效益。因此,必须进行多方案的慎重比选,从中选出最好的方案。方案比选的依据是地质有效性、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所谓地质有效性,是指能有效地达到稳定变形地质体或控制致灾地质作用的目的,而又不会引起其他不良地质后果。所谓技术可行性,是指在技术方法、施工设备、材料及施工条件等方面不存在大的困难。经济合理性是指投资相对较低,较易承受。这三者要相互结合,综合考虑。对于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需进行专门的可行性论证。
4.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施工
选择合适的施工方法,既能顺利地完成本身的施工任务,又不至于因施工扰动而对变形地质体造成新的破坏。对每种新的或有破坏性的施工方法,采用之前都要进行方法(工艺)试验。
施工程序包括防治工程总体的阶段程序和具体防治工程单元的施工程序。每处防治工程的效果并不是都能一次性预见的,防治工程对变形地质体的长期扰动效应也不一定能很快暴露出来,有时需要通过局部或前期工程实践才能有把握地确定下一步工程的做法。所以,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施工要分阶段进行,以便根据前期效果修改后期工程设计。在施工中遇到地质情况与设计所预计的不同或发生新的变化时,应及时修改设计,使施工设计或工程结构设计能适应新的地质情况。
5.地质灾害及其防治工程的监测
地质灾害的发展情况需要通过监测才能较准确地掌握,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的效果也需要通过监测对比才能反映出来。因此,必须重视和加强地质灾害监测工作,使之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始终。监测内容应根据地质灾害的性质及防治措施而定,监测方法以经济实用为原则。监测网一经建立,就要按预定计划持之以恒地监测,并及时整理、分析监测资料,定期进行动态评价,发现险情及时上报。
『贰』 地质灾害的生物防治 原理及方案
地质灾害专项治理方案
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地质灾害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上级会议精神,结合我村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始终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放在第一位,把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二、做好防治工作的部署
1、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
2、对存在有地质灾害的区域设立警示标志。
5、发放宣传单,增强村民的防灾意识和救灾能力。
三、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工作
采取监测措施,加强对房屋和地表滑坡、裂缝、塌陷的监测,分析可能引起或诱发地质灾害发生的原因,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报告,把地质灾害消灭在萌芽或初始状态。
四、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村安全主要负责人要负责防灾预案的实施、地质灾害抢险自救,是我村地质灾害隐患防治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收集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资料,及时分析,定期上报,随时了解降雨及各地质灾害隐患变形发展的情况,指导和监督监测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措施制定;按防灾预案中确定的监测时间及监测方法进行监测,分析监测结果及地质灾害隐患点变化情况,按紧急避让条件,发出预警信号报警,通知人员撤离。
五、拟定防治措施
1、定期对本辖区影响范围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2、大雨及持续降雨期,加强监测。
3、发现险情,及时避让,并急速上报有关部门。
4、除正常监测外,预警员对隐患点进行巡视,发现异常情况,一方面加强观测,另一方面及时报警。
六、出现避让情况及时避让
1、住房裂缝加大,房屋整体变形,不能居住时,居民应立即避让。
2、原有裂缝加长、加宽、加深。
3、大暴雨或持续降雨。
『叁』 如何预防地质灾害
1、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的地质灾害防治意识
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内容可包括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地质灾害的种类、防治、预报、报告制度,如何安全选择村民住宅用地防范地质灾害,在雨季如何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处理,灾害发生时如何处置及应急救灾等内容。各地可按当地实际情况,适时公开进行专题学习和培训活动,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张贴宣传画等效方式,广泛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重要性、必要性以及防灾减灾的相关知识,努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意识和抢险救灾能力。
2、建立气象预报预警制度。
地质灾害的发生大多与强降雨有关。建立气象预报预警制度,主要起警示作用,提醒被预警区的人员在下雨的时候提高警惕,注意防范降雨引发的滑坡和泥石流灾害,其作用类似于雨天提醒大家带把伞。为此,很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的建设与维护工作,强化地质灾害监测,开展实际降雨量监测,一旦发现实际降雨量将要达到地质灾害发生的临界值,立即通知地质灾害危险区的居民采取措施,及时预防避让,减少损失。
3、建立群测群防体系。
群测群防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也是实践证明的、现阶段我国最直接、最有效的防灾减灾手段。必须动员民间力量,也就是发动群众搞好群测群防,及时发现灾情,及时上报灾情,及时处理灾情。群测群防如同在地灾危险区增加了成千上万个“灾害预警器”,有利于地灾防治工作的全方位开展,有利于提高防灾减灾效率和效果。要着手建立灾害预防体系,逐级落实责任,明确遇到什么情况要上报、报到哪儿。遇到紧急情况,按照事先约定的方式,比如敲锣打鼓或高声呐喊,尽量减少人员伤亡。
4、建立地质灾害监测网络。
不少地质灾害由降雨诱发,为此由国土资源部门和气象部门联合开展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是对地质灾害进行区域性的预测预报。因此,根据降雨气象预报,结合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条件,可以对那些主要由降雨诱发的地质灾害进行预测预报。由于气象部门的监测点多集中在市区和平原,在山区的监测点相对少。而地质灾害多发在山区,建立地质部门自己的降雨监测点迫在眉睫。
5、加强地质灾害工程实践
(1)工程防治措施
工程防治措施是防治地质灾害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防治措施的适用条件及方式:大多数房后切坡造成的小型土质滑坡,选用滑坡后缘地表排水、前缘支挡或削方减载护坡等工程措施较为适应。
(2)生物防治措施
生物防治措施是指植树造林,种草护坡及合理耕牧。它具有应用范围广、投资省,能促进生态平衡,改善自然环境条件,防治作用持续时间长的特点,需较长时间才能发挥其效益。根据调查区地质灾害特点和自然经济条件,泥石流区,地面塌陷区及水土流失区应采取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等防治措施,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和经济损失。
(3)避让措施
①雨天避让措施。对灾害隐患点和变形斜坡,采取雨天临时避措旌,各镇在防灾预案的基础上编制安全转移预案,雨天对受威胁户。一作转移地点安排。应根据就近原则、转移地(接受户)不受地质灾害或其它灾害威胁的原则进行操作。
②搬迁避让措施。对一些危险性大、危害性严重的地质灾害,防治费用超过搬迁费用或再建房仍然受地质灾害威胁的,采用搬迁避让措施。调查区需搬迁避让或已搬迁的灾点。
『肆』 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到位
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对各级各类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材料要做到发放到位、宣传到位,同时主动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宣传画、墙壁板报、宣传页、“两卡”等形式,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危险性、避险方法、联系方式、防治措施等宣传到位、讲解到位,确保当地居民知道何处危险、何时避险、怎么避险。
『伍』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崩塌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拦挡:对中、小型崩塌可修筑遮挡建筑物或拦截建筑物。拦截建筑物有落石平台、落石槽、拦石堤或拦石墙等,遮挡建筑物有明洞、棚洞等。
2、支撑与坡面防护:支撑是指对悬于上方、可能拉断坠落的悬臂状或拱桥状等危岩采用墩、柱、墙或其组合形式支撑加固,以达到治理危岩的目的。对危险块体连片分布,并存在软弱夹层或软弱结构面的危岩区,首先清除部分松动块体,修建条石护壁支撑墙保护斜坡坡面。
3、锚固:板状、柱状和倒锥状危岩体极易发生崩塌错落,利用预应力锚杆(索)可对其进行加固处理,防止崩塌的发生。锚固措施可使临空面附近的岩体裂缝宽度减小,提高岩体的完整性。
4、灌浆加固:固结灌浆可增强岩石完整性和岩体强度。一般先进行锚固,再逐段灌浆加固。
5、疏干岸坡与排水防渗:通过修建地表排水系统,将降雨产生的径流拦截汇集,利用排水沟排出坡外。对于滑坡体中的地下水,可利用排水孔将地下水排出,从而减小孔隙水压力、减低地下水对滑坡岩土体的软化作用。
滑坡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滑坡滑动多与地表水或地下水活动有关。因此在滑坡防治中往往要设法排除地表水和地下水,避免地表水渗入滑体,减少地表水对滑坡岩土体的冲蚀和地下水对滑体的浮托,提高滑带土的抗剪强度和滑坡的整体稳定性。
2、减重与加载:通过削方减载或填方加载方式来改变滑体的力学平衡条件,也可以达到治理滑坡的目的。但这种措施只有在滑坡的抗滑地段加载,主滑地段或牵引地段减重才有效果。
泥石流灾害防治的工程措施
1、跨越工程:在泥石流沟上方修筑桥梁、涵洞跨越避险工程,使泥石流有排泄通道,又能保证道路的畅通。
2、穿越工程:在泥石流下方修筑隧道、明硐和渡槽的穿越工程,使泥石流从上方排泄,下方交通不受影响。这是通过泥石流地区的又一种主要工程形式,对于隧道、明洞和渡槽设计的选择,总的原则是因地制宜。
3、防护工程:对泥石流地区的桥梁、隧道、路基及重要工程设施修筑护坡、挡墙、顺坝和丁坝等防护工程,从而抵御泥石流的冲刷、冲击、侧蚀和淤埋等危害。
4、排导工程:修筑导流堤、急流槽、束流堤等排导工程,改善泥石流流势、增大桥梁等建筑物的排泄能力。
5、拦挡工程:修筑拦砂坝、固床坝、储淤场、支挡工程、截洪工程等拦挡工程,控制泥石流的固体物质和雨洪径流,削弱泥石流的流量、下泄量和能量,以减缓泥石流的冲刷、撞击和淤埋等危害。
(5)深圳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方案扩展阅读:
诱发地质灾害的因素主要有:
1、采掘矿产资源不规范,预留矿柱少,造成采空坍塌,山体开裂,继而发生滑坡。
2、开挖边坡:指修建公路、依山建房等建设中,形成人工高陡边坡,造成滑坡。
3、山区水库与渠道渗漏,增加了浸润和软化作用导致滑坡泥石流发生。
4、其它破坏土质环境的活动如采石放炮,堆填加载、乱砍乱伐,也是导致发生地质灾害的致灾作用。
『陆』 地质灾害防治宣传要点
利用报来刊、电视、广源播各种媒体广泛宣传防灾减灾基本知识和技能,对县、乡、村群测群防人员定期举办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提高防灾减灾水平,在大中小学校开展地质灾害基本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增强广大师生地质灾害防灾意识。充分利用“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和“全国防灾减灾日”等时机,在全县广泛开展减灾科技“宣传日”和“宣传周”等活动,增强各级领导和广大公众的防灾减灾和保护地质环境意识。
『柒』 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及防治规划
一、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建议
为了有效地减轻地质灾害损失,给地方政府编制防灾预案提供依据,特编制重要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建议。编制的主要指导思想是在“以人为本”的思想指导下,针对重要灾害隐患点作出中长期预报,对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进行预测。逐点落实包括监测、报警、疏散、应急抢险等内容的预防措施,防灾责任要落实到具体的乡镇、单位。针对一般灾害隐患点仅提供点号,作为群测群防的依据。
图7-11 防灾预案灾点与群测群防灾点分布图
本次调查的340处威胁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点中,其中滑坡239处,不稳定斜坡51处,崩塌50处。根据野外调查,稳定性分析和风险评估结果,挑选出26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延安市宝塔区重大地质灾害(图7-11,图7-12),编制区级防灾预案(表7-5)。挑选出4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作为延安市宝塔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点(表7-6)。对311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编制地质灾害防范巡查计划,巡查路线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全面检查,交通方便的原则,依据自然地理行政区划将该区分为中西部:宝塔区-枣园镇-河庄坪镇巡查路线,宝塔区-柳林镇-万花乡巡查路线,宝塔区-桥儿沟镇-川口乡-李渠镇巡查路线;中东部:姚店镇-甘谷驿镇-元龙寺乡-青化砭镇巡查路线,李渠镇-冯庄乡-梁村乡巡查路线;北部:蟠龙镇-贯屯乡-梁村乡巡查路线;南部:南泥湾镇-松树林乡-麻洞川乡-临镇镇-官庄乡巡查路线。
图7-12 城区防灾预案灾点与群测群防灾点分布图
表7-5 重大地质灾害点防灾预案一览表
续表
表7-6 地质灾害防范巡查与群测群防灾点一览表
续表
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议
为了有效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为地方政府编制防治规划提供依据,特编制重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建议。编制的主要指导思想是在科学发展观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思想统领下,以保障新农村建设和“以人为本”为主要目标,划定地质灾害防治分区,确定防治方案。防治方案的实施安排和实施防治方案的保证措施等内容不予详述。
(一)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根据宝塔区地质灾害发育特征、分布规律和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危险程度分区评价结果,结合《延安市城市总体规划概况》、《延安市宝塔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个五年计划》的要求,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对全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行总体规划(表7-7)。
表7-7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分区说明表
小区名称:Ⅰ1(枣园—川口—柳林—万花重点防治区),Ⅰ2(青化砭—姚店重点防治区),Ⅰ3(胡家沟—老庄湾—后庙沟重点防治区),Ⅰ4(史家洼—贯屯—鲁屯重点防治区);Ⅱ1(蟠龙—梁村—元龙寺—冯庄—强家窑次重点防治区),Ⅱ2(邓屯—金盆湾—麻洞川次重点防治区),Ⅱ3(姚家坡—临镇东村次重点防治区);Ⅲ(南泥湾—松树林—官庄一般防治区)。
(二)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1.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结合各地质灾害点的稳定性和危险程度,选择危险大、可能造成群死群伤和财产损失的41处群测群防点(表7-6),采用群专结合的方式监测(图7-11)。对于威胁到铁路的4处、公路的12处、水库的1处共计17处地质灾害点,应由相应的部门负责监测,其余258处地质灾害点为群众留观点,由村民进行留心查看。依据地质灾害的危险程度大小,划分其监测级别,依据级别,落实监测责任人。
2.地质灾害点居民搬迁避让
区内66处威胁到村民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采取搬迁避让措施,其中,全村搬迁避让的6处,滑坡整体稳定仅局部不稳定,或仅威胁部分住户的60处。全区搬迁避让共660户1981人,1855间房(及窑洞)。其中2010年底前搬迁避让地质灾害及其隐患点57处,涉及502户1508人,1478间房及窑洞(表7-8)。2015年前搬迁地质灾害隐患点9处,涉及158户473人,407间房及窑洞(表7-9)。
表7-8 近期(2010年底前)搬迁避让规划明细一览表
续表
续表
表7-9 远期(2015年底前)搬迁避让规划明细一览表
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区内适宜做工程治理的地质灾害点有39处,规划近期治理32处,远期治理6处。其中:近期已勘查有待治理的地质灾害点有虎头峁滑坡(BT2121),东馨家园滑坡(BT3067)。建议近期对延安市凤凰山东北麓电影院至市场沟口斜坡地段进行综合治理,该地段涉及12处城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10处地质灾害点危险程度大,有待勘查治理(表7-10)。
表7-10 工程治理灾害点一览表
续表
『捌』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的建议
根据对地质灾害危险性的现状评估、预测评估结果,可以看出,评估区内单灾种评估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及洪水冲蚀等灾害比较严重且分布较广,其他灾种灾害相对较小且分布零星。综合评估也基本反映了这一规律。针对地质灾害危险性程度及分布特点,防治措施建议如下。
表5-31 甘肃段管线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一览表
续表
表5-32 甘肃段站场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评估一览表
1.崩塌灾害
一般采取远离的方式或避绕。难以避绕的岩质崩塌在施工前应削坡减载。
峡谷段的各类灾害建议采取浆砌块石护坡,也可采用隧道穿越的方式避绕灾害。
2.滑坡灾害
滑坡一般发育在黄土梁两侧斜坡中,梁顶基本无滑坡,管道应在梁顶通过。
一般采取远离滑坡的方式即可避绕。难以避绕的小型滑坡应削坡减载或进行工程防护。
峡谷段以避绕为主,不能避绕时,应进行工程防护。
小型滑坡可采用架空穿越。
3.泥石流灾害
泥石流沟与管道工程相交的地段,可以通过修建浆砌块石防冲槛减轻灾害。也可以采取加深埋设措施并夯实盖层予以处理。对切割较深的泥石流沟,亦可采取跨越避绕。
管道工程顺泥石流沟展布的东部地区,应尽量避开强冲刷一侧,选择沟谷阶地或台地布设管道工程,难以避绕时,应选择钢筋混凝土衬砌,在峡谷地带必要时也可采用隧道穿越的方式避绕灾害。
施工季节应避开雨季,防止施工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失。
4.洪水冲蚀
修建浆砌块石防护,夯实盖层或修建浆砌盖层,在防止侧蚀的同时更应防止下切冲蚀。
修建防冲槛以减轻冲蚀灾害。
穿越河谷、沟谷、冲沟时应深埋或架空穿越。重要的是应保持水流通道畅通或施工疏通工程。
平行河谷、沟谷、冲沟时应尽可能避开遭侵蚀沟岸,选择在稳定性相对好的阶地或台地上,或以钢筋混凝土衬砌沟岸。
施工季节应避开雨季。
5.黄土湿陷灾害
自重湿陷性黄土,应采取换土或强夯法处理。夯实盖层以防水体渗入。
非自重湿陷性黄土采取冲击、碾压夯实的方法处理。
6.盐渍土盐胀及腐蚀灾害
置三合土防护层。
挖换土可有效降低盐渍土的盐胀及腐蚀灾害。
选择地形较高,水位埋深较大的地方避绕。或对管道进行防腐保护。
7.膨胀岩胀缩灾害
管道周围应有良好的排水条件,管道5m之内不宜灌溉。
修建钢筋水泥管道防护墙,增加结构刚度,另外可以增设沉降缝等进行防护。
『玖』 地质灾害防治分区与防治重点
一、防治分区原则与方法在地质灾害易发程度分区的基础上,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深圳市地质灾害的分布特点、险情、人类工程建设和经济活动强度,分析预测区内地质灾害潜在的险情程度,结合深圳市城市规划、深圳市矿产资源规划,对深圳市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分区,并依据地质灾害的发育类型和空间分布划分防治亚区。共划分为14个重点防治亚区,9个次重点防治亚区和18个一般防治区。
二、地质灾害防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用9年的时间,建立相对完善的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法规体系和管理体系;基本掌握主要地质灾害类型的发育规律,并能够开展相对有效的监测预警;地质灾害防治的措施科学,治理效果显著,使地质灾害的风险明显降低,基本实现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序、规范和有效。
(二)近期目标
到2010年,实现以下目标:
1)法规建设: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法规体系,颁布实施《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依法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
2)管理体系:建立较为完善的地质灾害管理和运行机制,防治责任制得到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初步建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得到完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和地质灾害防治资质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得到加强,建设工程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制度(简称“三同时”制度,下同)逐步推行。
3)调查与专项研究:加强地质灾害基础调查工作,开展深圳市城市规划建设用地区1∶1万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地质灾害信息自动采集系统建设工作。完成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管理运行机制研究、深圳市海水入侵地质灾害调查与防治对策研究、深圳市大比例尺岩溶塌陷综合地质调查研究。
4)监测预报: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完善深圳市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完成深圳市地质灾害数据库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5)地质灾害防治:结合深圳市城市规划(2007~2020年),做好重点工程、城市发展区和新城区的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明确监测与治理方案,实施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
6)宣传培训:开展地质灾害的宣传、培训,提高全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通过上述工作使重点防治区人为诱发地质灾害明显减少,尽量避免大型以上地质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群死群伤事件发生,中型以下地质灾害争取达到人员不伤亡、财产损失低。
(三)中期目标
到2015年,实现以下目标:
1)法规建设:完成《深圳市地质环境保护条例》的立法工作,建立完善的地方性地质环境保护法规体系。
2)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完善的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系统,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具备完善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展建设活动依法全面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工程与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得到全面推行。
3)调查与专项研究:在对地质灾害发育规律和机理有了较深入的认识的基础上,开展深圳市三维城市地质调查与利用研究、深圳市城市地质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建设专项开发研究、深圳市填海造地的地质环境演变及防治对策研究。
4)监测预报: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和专业监测网络,继续开展专业监测研究和推广工作。使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水平不断提高,基本满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
5)地质灾害治理:继续实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完成已查明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治方案,使目前已查明的险情中型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治理,新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及时根治。
6)宣传培训:继续开展地质灾害的宣传与培训,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深入民心,使广大人民群众主动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通过上述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有效实施,将极大地减轻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威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提高,达到总体目标要求。
三、防治分区及防治工作重点
地质灾害防治共分3个区(表2-4-45)。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A)
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分布于低山、丘陵周边等适宜开展工程建设的地段、台地地区人类工程建设活跃的地段和未来城市建设可能加剧地质灾害发生的地段,共分为14个亚区,总面积594.64km2,占全市总面积的30.45%。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分布地质灾害点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共730处。其中崩塌189处,滑坡109处,不稳定斜坡4432处。规划编制时已有15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完成了治理,其中崩塌32处,滑坡20处,不稳定斜坡105处,投入治理经费约34253万元。另因工程活动等因素清除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7处,包括崩塌9处,滑坡1处,不稳定斜坡7处。
该防治区内地质灾害发育,防治工作任务重,工作量大,占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量的80%以上。该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是: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493处,其中近期治理183处(崩塌47处,滑坡34处,不稳定性斜坡102处),投入治理经费56417万元;中期治理310处(崩塌78处,滑坡35处,不稳定斜坡197处),投入治理经费69729万元。另对该区内的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专业监测措施。通过上述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可消除地质灾害对19700人和1042831万元财产的威胁。本规划期暂不治理采用群测群防进行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63处(崩塌23处、滑坡19处,不稳定斜坡21处)。
表2-4-45 地质灾害防治分区表
1.公明-光明-凤凰-白花洞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重点防治亚区(A1)
该亚区位于公明-光明-凤凰-白花洞一带,面积53.77km2,占重点防治区9.04%。该区以防治已有地质灾害及新引发的滑坡、崩塌突发性地质灾害为重点。
该亚区有地质灾害隐患点有39处,其中5处(2处崩塌、3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投入治理经费约590万元。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33处,其中崩塌11处,滑坡3处,不稳定斜坡19处;近期治理17处,投入治理经费4835万元;中期治理16处,投入治理经费3905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1716人和45806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1处滑坡地质灾害点采取群测群防措施,在本规划期暂不安排治理。
2.福永虎背山-沙井五指耙水库崩塌、滑坡重点防治亚区(A2)
该亚区位于宝安区福永东侧,南起福永虎头山,北至沙井五指耙水库,面积21.20km2,占重点防治区的3.57%。该区以防治已有滑坡、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重点。区内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5处,其中2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3处,其中崩塌6处,不稳定斜坡7处;近期治理6处,投入治理经费1950万元;中期治理7处,投入治理经费850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296人和33213万元财产的威胁。
3.玉律-石岩-大浪-龙胜崩塌、滑坡重点防治亚区(A3)
该亚区位于玉律-石岩-大浪-龙胜一带,沿布龙路、龙岩路、石岩-石岩水库周边地段,呈带状分布,面积44.25km2,占重点防治区的7.44%。该区以突发性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为防治重点。区内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67处,其中22处(8处崩塌、2处滑坡,12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另有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工程活动中被清除。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40处,其中崩塌16处,滑坡1处,不稳定斜坡23处;近期治理12处,投入治理经费3235万元,中期治理28处,投入治理经费6130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1712人和140361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3处滑坡采取群测群防措施,暂不列入本规划期治理。
4.西乡桃源居-铁岗-留仙洞-西丽崩塌、滑坡重点防治亚区(A4)
该亚区位于西乡桃源居-铁岗-留仙洞-西丽一带,面积21.40km2,占重点防治区的3.60%。该区以突发性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为防治重点。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1处,其中4处(4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
规划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15处,其中崩塌4处,不稳定斜坡11处;近期治理5处,投入治理经费1710万元;中期治理10处,投入治理经费3996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843人和42191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1处崩塌及1处不稳定斜坡采用群测群防措施,暂不在本规划期安排治理。
5.西丽白芒-福光-安托山-梅林关-清水河崩塌、滑坡重点防治亚区(A5)
该亚区沿西丽白芒-西丽水库北侧-福光村至梅林关及珠光村-安托山-梅林-清水河一带分布,面积63.00km2,占重点防治区的10.59%。该区以防治已有地质灾害及新引发的滑坡、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重点。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16处,其中36处(12处崩塌、8处滑坡,16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另有2处崩塌因工程活已被挖除。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64处,其中崩塌28处,滑坡5处,不稳定斜坡31处;近期治理31处,投入治理经费10960万元;中期治理33处,投入治理经费7500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2696人和146982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14处地质灾害隐患点(9处崩塌、1处滑坡、4处不稳定斜坡)采取群测群防措施,暂不列入本规划期治理。
6.大南山崩塌、滑坡重点防治亚区(A6)
该亚区位于南山区大南山及小南山区域,面积16.22km2,占重点防治区的2.73%。该区以突发性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为防治重点。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5处,其中7处(1处滑坡,6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另有8处(2处崩塌,1处滑坡、5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因工程活动被挖除。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20处,其中崩塌5处,滑坡1处,不稳定斜坡14处;近期治理6处,投入治理经费4390万元;中期治理14处,投入治理经费6895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955人和75156万元财产的威胁。
7.观澜崩塌、滑坡重点防治亚区(A7)
该亚区位于观澜凹背围至新田、新围仔以北地区,面积47.53km2,占重点防治区的7.99%。该区以突发性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为防治重点。区内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0处,其中7处(3处崩塌、4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29处,其中崩塌10处,滑坡1处,不稳定斜坡18处;近期治理14处,投入治理经费4380万元;中期治理15处,投入治理经费3655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1427人和90709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4处(4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群测群防措施,不在本规划期安排治理。
8.平湖崩塌、滑坡重点防治亚区(A8)
该亚区位于平湖辅城坳至雁田一带,包括平湖镇街周边的大片地区,面积27.20km2,占重点防治区的4.57%。该区以突发性崩塌、滑坡地质灾害为防治重点。区内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0处,其中4处(1处崩塌、1处滑坡,2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22处,其中崩塌3处,滑坡1处,不稳定斜坡18处;近期治理8处,投入治理经费1280万元;中期治理14处,投入治理经费1915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770人和23886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4处(2处崩塌、2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群测群防措施,不在本规划期安排治理。
9.布吉崩塌、滑坡重点防治亚区(A9)
该亚区位于布吉周边,包括罗湖区东湖、大望、布吉水径、李郎等地,是密集的城市区,面积54.34km2,占重点防治区的9.14%。地质灾害的防治重点是对现有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治理。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96处,其中15处(1处崩塌、1处滑坡、13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另有1处崩塌地质灾害因工程活动被挖除。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74处,其中崩塌13处,滑坡8处,不稳定斜坡53处;近期治理22处,投入治理经费6022万元;中期治理52处,投入治理经费15387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3198人和226577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6处(2处崩塌、2处滑坡、2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群测群防措施,暂不在本规划期安排治理。
10.罗芳-莲塘崩塌、滑坡重点防治亚区(A10)
该亚区位于罗湖东侧罗芳-莲塘一带,面积6.98km2,占重点防治区的1.17%。重点是对现有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防治。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7处,均为不稳定斜坡,其中5处已经治理。
规划治理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12处;近期治理8处,投入治理经费4100万元;中期治理4处,投入治理经费1465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1180人和46885万元财产的威胁。
11.横岗荷坳-龙岗中心城-坪地-坑梓崩塌、滑坡、岩溶塌陷重点防治亚区(A11)
该亚区位于龙岗区,包括龙岗、龙城、横岗、坪地、坑梓等街道的广大地区,面积158.56km2,占重点防治区的26.67%。该区内有规划的大运新城和龙岗中心城,以崩塌、滑坡、岩溶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防治重点。区内有斜坡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52处,其中27处(3处崩塌,7处滑坡,17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另有3处(2处崩塌,1处不稳定斜坡)因工程活动被挖除。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01处,其中崩塌13处,滑坡43处,不稳定斜坡45处;近期治理33处,投入治理经费6960万元;中期治理68处,投入治理经费9673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2610人和107119万元财产的威胁。另有21处(7处崩塌,9处滑坡、5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在本规划期暂不安排治理,采用群测群防措施进行防范。
对岩溶塌陷的防治是在规划和工程建设中采取预防措施;对地下水开发利用实行严格的科学管理,禁止过量抽取地下水;加强地下水及地质环境监测,进行龙岗中心城岩溶塌陷监测站网建设,为岩溶塌陷地质灾害的防治提供技术支撑。
12.碧岭-坪山-石井崩塌、滑坡、岩溶塌陷重点防治亚区(A12)
该亚区位于碧岭-坪山-石井一带,面积38.58km2,占重点防治区的6.49%。重点防治崩塌、滑坡、岩溶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区内有斜坡类地质灾害隐患点27处,其中5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已经治理,另有1处不稳定斜坡因工程开挖而清除。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7处,其中崩塌3处,滑坡1处,不稳定斜坡13处;近期治理3处,投入治理经费340万元;中期治理14处,投入治理经费2020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1052人和26850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4处滑坡采取群测群防的监测措施,在本规划期暂不安排治理。
对岩溶塌陷的防治是在规划和工程建设中采取预防措施;加强地下水开发利用的科学管理,禁止过量抽取地下水;进行地下水及地质环境监测,为岩溶塌陷地质灾害的防治提供技术支撑。
13.盐田崩塌、滑坡重点防治亚区(A13)
该亚区位于盐田区沙头角、盐田港、大梅沙、小梅沙沿海一带,面积25.97km2,占重点防治区的4.37%。该区是规划的深圳市5个副中心之一,以防治已有地质灾害及新引发的滑坡、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重点。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7处,其中14处(2处崩塌,12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31处,其中崩塌7处,滑坡3处,不稳定斜坡21处;近期治理15处,投入治理经费5705万元;中期治理16处,投入治理经费2570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445人和17115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1处滑坡和1处不稳定斜坡采取群测群防措施,暂不在本规划期安排治理。
14.南澳下沙崩塌、滑坡重点防治亚区(A14)
该亚区位于大鹏西侧下沙至南澳一带,面积15.64km2,占重点防治区的2.63%。以防治崩塌、滑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重点。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28处,其中4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22处,其中崩塌6处,滑坡2处,不稳定斜坡14处;近期治理3处,投入治理经费550万元;中期治理19处,投入治理经费3753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770人和19982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1处崩塌及1处不稳定斜坡采取群测群防措施,在本规划期暂不安排治理。
(二)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B)
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主要分布于宝安、光明新区、龙岗区的台地和河谷平原区,由于该区地势较平缓,虽然人类工程活动较强烈,但形成的人工边坡一般规模较小,数量较少,引发的崩塌、滑坡地质灾害较少,遗留的不稳定斜坡数量有限,总体来看地质灾害发育程度相对较弱;但该区同时也是适宜进行城市建设的地区,往往是城市规划的发展区,随着城市建设的推进,可能引发新的地质灾害,需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引起重视,因此,将该类区域划分为次重点防治区,总面积313.89km2,占全市总面积的16.07%,共分为9个亚区。区内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21处,其中崩塌40处,滑坡24处,不稳定斜坡57处。威胁人口2321人,潜在经济损失175818万元;已有29处(7处崩塌、4处滑坡、18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得到了治理,投入治理经费约7996万元;另有3处崩塌地质灾害因工程开挖而清除。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69处,其中近期治理24处,投入治理经费7365万元,中期治理45处,投入治理经费9338万元;通过上述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可消除地质灾害对2321人和175818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专业监测措施,对20处(10处崩塌、5处滑坡、5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群测群防措施,暂不在本规划期安排治理。
1.碧头-松岗-公明-田寮-玉律崩塌、滑坡次重点防治亚区(B1)
该亚区位于碧头-松岗-公明-田寮-玉律一带,面积23.18km2,占次重点防治区的7.45%。该亚区处于城市发展的中部发展轴上,随着未来城市建设用地的开发,可能引发和加剧该区地质灾害,是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的潜在隐患区。该亚区地质灾害防治是在开展现有地质灾害防治的同时,重点加强对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5处,其中1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另有1处崩塌因工程开挖而清除。
规划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13处,其中崩塌6处,不稳定斜坡7处;近期治理7处,投入治理经费2520万元;中期治理6处,投入治理经费1728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653人和58155万元财产的威胁。
2.鹤洲-黄麻布-石岩湖崩塌、滑坡次重点防治亚区(B2)
该亚区位于鹤洲-黄麻布-石岩湖一带,面积14.90km2,占次重点防治区的4.79%。属于未来城市发展控制区,地质灾害防治是以现有地质灾害的防治为重点,同时加强对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共8处,其中2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已经治理。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6处,其中崩塌2处,滑坡2处、不稳定斜坡2处;近期治理4处,投入治理经费1315万元;中期治理2处,投入治理经费315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290人和31943万元财产的威胁。
3.龙华-民治-白泥坑-横岗崩塌、滑坡次重点防治亚区(B3)
该亚区位于龙华-民治-白泥坑-横岗一带,面积138.22km2,占次重点防治区的44.43%。该亚区处于城市规划的中部发展轴及东西向发展轴上,特别龙华中心城即位于该亚区,随着未来城市建设用地的开发,可能引发和加剧该区地质灾害,是崩塌、滑坡等潜在隐患区。该亚区地质灾害防治是在开展现有地质灾害防治的同时,重点是加强对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36处,其中7处(1处崩塌,1处滑坡,5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另1处崩塌因工程活动被挖除。
规划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24处,其中崩塌5处,滑坡4处,不稳定斜坡15处;近期治理4处,投入治理经费840万元;中期治理20处,投入治理经费5041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595人和49311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4处(3处崩塌,1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群测群防措施,暂不在本规划期安排治理。
4.布吉水径西侧崩塌、滑坡次重点防治亚区(134)
该亚区位于布吉水径西侧沿清平快速路地带,面积8.47km2,占次重点防治区的2.72%。地质灾害防治是以现有地质灾害的防治为重点,特别是采石场边坡的治理。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6处,其中1处崩塌已经治理。
规划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5处,其中崩塌1处,滑坡1处,不稳定斜坡3处;近期治理2处,投入治理经费370万元;中期治理3处,投入治理经费330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90人和1183万元财产的威胁。
5.龙岗宝龙工业城-六联-坑梓崩塌、滑坡次重点防治亚区(B5)
该亚区位于龙岗宝龙工业城经六联至坑梓一线,呈东西向展布,面积57.73km2,占次重点防治区的18.39%。该亚区处于城市发展的东西向发展轴上,在开展现有地质灾害的防治的同时,重点加强对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17处,其中9处(2处崩塌,2处滑坡,5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
规划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为5处滑坡,均安排在中期,投入治理经费1045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225人和22550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3处(1处崩塌,2处滑坡)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群测群防措施,暂不在本规划期安排治理。
6.下洞-葵冲崩塌、滑坡、岩溶塌陷次重点防治亚区(B6)
该亚区位于龙岗区下洞至葵冲一带,面积17.06km2,占次重点防治区的5.44%。该亚区是深圳8个城市组团中心之一的葵冲中心所在地,地质灾害防治是在开展现有地质灾害的防治的同时,重点是加强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应加强对岩溶塌陷的预防,严格对地下水开发利用的科学管理,禁止过量抽汲地下水,加强对岩溶地下水监测。区内有斜坡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0处,其中5处(3处崩塌,2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
规划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其中崩塌2处,不稳定斜坡1处;近期治理2处,投入治理经费760万元;中期治理1处,投入治理经费20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440人和10600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2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群测群防措施,暂不在本规划期安排治理。
7.葵冲坝光崩塌、滑坡次重点防治亚区(B7)
该亚区位于龙岗区葵冲坝光,面积7.51km2,占次重点防治区的2.39%。该亚区处于深圳市发展备用地区域,随着未来城市建设用地的开发,可能引发和加剧该区地质灾害,是崩塌、滑坡等潜在隐患区。该亚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是加强对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在该区进行重要的工程建设(如修筑公路、工业与民用建筑时)应首先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贯彻落实建设工程与地质灾害防治“三同时”制度。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6处,其中1处崩塌因工程活动被挖除。
规划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其中崩塌2处,.不稳定斜坡1处;近期治理1处,投入治理经费390万元;中期治理2处,投入治理经费150万元。另对2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取群测群防措施,暂不在本规划期安排治理。
8.大鹏崩塌、滑坡次重点防治亚区(B8)
该亚区位于大鹏街道,包括王母圩镇周边、杨梅坑、大亚湾核电站、岭澳等地,面积36.48km2,占次重点防治区的11.62%。以现有地质灾害的防治为重点,同时加强对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共19处,其中4处(1处滑坡,3处不稳定斜坡)已经治理。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8处,其中崩塌3处,滑坡2处,不稳定斜坡3处;近期治理3处,投入治理经费1060万元;中期治理5处,投入治理经费695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18人和2014万元财产的威胁。另对7处地质灾害隐患点(3处崩塌,2处滑坡、2处不稳定斜坡)采取群测群防措施,暂不在本规划期安排治理。
9.南澳东冲-西冲崩塌、滑坡次重点防治亚区(B9)
该亚区位于龙岗区大鹏半岛南侧,由东冲和西冲两个海湾及其间的海岸山地组成,面积10.33km2,占次重点防治区的3.32%。属旅游发展区,以现有地质灾害的防治为重点,同时加强对人类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区内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处。
规划治理地质灾害隐患点2处,其中崩塌1处,滑坡1处;近期治理1处,投入治理经费110万元;中期治理1处,投入治理经费140万元,可消除地质灾害对10人和62万元财产的威胁和对进出该区的道路、旅游设施的威胁。另对1处崩塌及1处滑坡采取群测群防措施,暂不在本规划期安排治理。
(三)一般防治区(C)
-般防治区共18个区域,主要分布于鹅颈水库-吊神山-羌下-罗屋田水库、白石洲-南头-西乡-沙井、阿婆髻-铁岗水库-西丽水库-塘朗山及羊台山、鸡公头山及周边、香密湖-黄贝岭、梧桐山-梅沙尖-马峦山-排牙山、清林径-白石塘水库、七娘山等地,面积1044.31km2,占规划面积的53.48%。该区地形地貌分为两种类型:一为平原,包括有滨海平原、山前平原及河口三角洲平原区;二为低山及高丘陵。平原地区主要为福田、前海两大中心,规划8个组团中的航空城及沙井,人类工程活动强烈,但因该区地势平坦,除区内几个作为公园的孤丘发育几处崩塌、滑坡和不稳定斜坡外,突发性地质灾害不发育,大部分为海水入侵地质灾害易发区。低山及高丘地区大多为规划的生态保护区、郊野公园与水源地保护区等,因严格控制人类工程活动,崩塌、滑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不发育,所遗留和产生的不稳定斜坡很少。因此,将这些地区划分为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
该区有崩塌、滑坡、不稳定斜坡等地质灾害隐患点54处,其中崩塌16处,滑坡5处,不稳定斜坡33处,受威胁人口1003人,潜在经济损失43821万元。该区已有10处(4处崩塌、6处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隐患点完成治理,1处不稳定斜坡因工程活动被挖除。
规划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41处,其中近期治理13处,投入治理经费2917万元;中期治理28处,投入治理经费4710万元;对1处崩塌及1处不稳定斜坡采取群测群防措施,暂不在本规划期安排治理。
『拾』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本级地质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标明辖区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订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主要包括编制依据、主要地质灾害点情况、地质灾害威胁的主要对象和威胁范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地质灾害调查与监测、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等内容。编制方法如下:
(1)编制依据
说明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编制的法律依据,简要概括本行政区内的地理特征、地质构造特征和气象水文特征。本部分可单独立章,也可作为前言。
(2)主要地质灾害点情况
说明上年度本行政区内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采取的主要防灾措施和取得的防灾效果,以及本年度地质灾害的发展趋势预测。
(3)地质灾害威胁的主要对象和威胁范围
结合本行政区地质灾害调查(普查)的结果、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规律以及本年度地质灾害发生发展趋势预测结果等情况,确定本年度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其威胁对象和范围,并按照不同层级隐患点(预案点)的防灾要求,编制隐患点防灾预案。
(4)地质灾害发展趋势与重点防范期
地质条件改变、气候变化、人为活动强度和方式的变化等因素影响地质灾害发展变化趋势。结合本年度行政区内的引发地质灾害的主要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的特征,叙述不同区段的重点防范期。
(5)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明确地质灾害防治的行政首长负责制和部门责任制,分别叙述地方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以及交通、建设、水利、铁道、旅游、气象、广播电视、通信等相关部门的责任范围。另外,应明确本行政区的主要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及组织实施单位。
(6)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具体确定进入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每个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责任人和防灾责任人,列出其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如本级方案不能确定,应注明由下一级防治方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