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的协会任务
(一)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开展理论研讨和学习交流,不断提高各类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综合素质;
(二)开展业务考察和国内、国际交流,促进会员间的横向联谊,加强与国内涉农青年组织、港澳台及世界各国同业团体间的友好交往;
(三)引领会员和广大农村青年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积极献计献策;
(四)加强各类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与政府部门、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帮助会员了解政策和经济信息,为会员开展经营活动和经济协作提供服务;
(五)开展评选、表彰、宣传各类优秀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活动,为其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六)反映会员的意愿,代表和维护会员及其企业的合法权益;
(七)指导各级地方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组织开展工作。
B. 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后帮扶计划怎么写
一,新员工培训目的二,新员工培训程序三,新员工培训内容四,新员工培训反馈与考核专五,新属员工培训教材六,新员工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员工培训是指一定组织为开展业务及培育人才的需要,采用各种方式对员工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培养和训练的管理活动,其目标是使员工不断的更新知识,开拓技能,改进员工的动机、态度和行为,是企适应新的要求,更好的胜任现职工作或担负更高级别的职务,从而促进组织效率的提高和组织目标的实现。
C. 乡镇怎样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
乡镇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个人以为:每个乡镇、每个村要结合自身区域因素、人才因素、资源因素、产业因素及当地政策因素等各方面,每一个地方都有每一个地方的不同,不能一慨而论;应根据以上五种因素,发挥自身优势才能更好的培养出本地方自己的致富带头人。
D. 什么是精准扶贫致富带头人创业培训
为探索新时期对口帮扶培养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雨露计划工作新方式,在国版务院权扶贫办协调下,广东与广西合作开展贫困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试点工作。
首届培训班共有来自广西上林县的学员100人,由广东省内高等院校水产专家、学者和九江林氏木业等龙头企业创办人、企业家组成的导师团52人,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培训。培训结束后,导师将继续对学员跟踪指导并进行电大远程网络教学辅导,帮助学员解决在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腾讯众创空间有保证,确定支持发展“众创空间”的政策措施
“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是广东省开展对广西扶贫协作的又一创新,通过以东带西,帮助西部地区尽快脱贫致富。”国家扶贫办副主任欧青平说,此举不仅是精准扶贫的良好方式,对创新社会扶贫方式有促进作用,还将推动国家进一步扩大扶贫试点工作。
E. 扶贫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总结
工作总结就是让上级知道你有什么贡献,体现你的工作价值所在专。
所以应该写好几点属:
1、你对岗位和工作上的认识2、具体你做了什么事
3、你如何用心工作,哪些事情是你动脑子去解决的。就算没什么,也要写一些有难度的问题,你如何通过努力解决了
4、以后工作中你还需提高哪些能力或充实哪些知识
5、上级喜欢主动工作的人。你分内的事情都要有所准备,即事前准备工作以下供你参考:
总结,就是把一个时间段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评价、总分析,分析成绩、不足、经验等。总结是应用写作的一种,是对已经做过的工作进行理性的思考。
总结的基本要求
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
2.成绩和缺点。这是总结的主要内容。总结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绩,找出缺点。成绩有哪些,有多大,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取得的;缺点有多少,表现在哪些方面,是怎样产生的,都应写清楚。
3.经验和教训。为了便于今后工作,必须对以前的工作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并形成理论知识。
F. 浅谈如何培养好致富带头人
1、加强培训,提升致富带头人带富能力。
各基层党组织要采取邀请上级单位进行系统培训、组织自行培训、远程教育开展个性化学习、生产基地进行现场演练等方式,对致富带头人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教育培训,不断更新致富能人的技术知识,让其带富能力得到不断增强。要围绕产业布局,组织科技专业人员、农业辅导员,深入农村开展技术帮扶,实施村干部学历提升行动,举办党建扶贫培训班,针对农村党员群众在致富带富中缺思路、少技术的问题,分类设置培训内容,从企业策划和管理、资金筹措和扶持等方面进行系统培训和跟踪帮扶,营造积极向上的创业带富氛围。
2、强化激励,激发致富带头人带富潜能。
在管理和激励上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拓展致富带头人就业创业空间,努力营造示范带动的良好环境,激发出致富带头人干事创业热情。对确定为致富带头人的能人,挂“致富带头人示范户”标识门牌,对受帮扶的群众挂“致富带动户”标识门牌。通过挂牌的形式,增强致富带头人的责任心和荣誉感,方便群众与致富带头人之间的联系。建立“党支部联系致富带头人、致富带头人联系贫困群众”两联工作模式。各村党支部与致富带头人建立指导联系机制,定期了解致富带头人带富情况。同时各村按照贫困户的类别特点建立带富小组,通过传、帮、带、教,解决群众发展资金、技术等问题,帮助和引导群众致富增收。建立激励机制,提升带创业富动力。对致富带头人实行目标管理、考评激励机制,开展年度创业带富评比活动,对评选出来的典型,给予一定物质奖励、优惠政策,并在资金信贷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3、示范引领,发挥致富带头人引领作用。
以党组织为龙头,组织发动致富带头人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聚集资金、技术、资源打造示范基地,提高致富带头人的组织化程度,推动自主创新能力、集约集聚发展水平不断提升,最大限度发挥致富带头人的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引导整合致富带头人各种资源,并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分配,通过建设创业带富示范基地,增强整体实力和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断提高农业、旅游业经济效益,走出了一条产业支撑、能人带动、全民参与的农村改革发展之路,有效地凝聚民心,推动特色产业迅速发展,带领贫困群众大步迈向全面小康新征程。
G. 2015年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学习总结
2015年贫困村致富带头人培训学习总结(要点)
1、培训情况概述、培训任务的完成情况和培训成绩
2、学习态度、思想认识、学习纪律等
3、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改进方向
H. 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班,短短十二天能学到什么东西
在一个行业别人能耐心教你十二天已经够长了,至少你可以依葫芦画瓢上手了,这一行的套路也应该摸得个大概,剩下的就看你会不会付诸行动。既然别人已经致富了,那初期至少你不会亏本,怎么做大赚多就是看你自己了!
I. 中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的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中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是全国有较高影响和知名度的各类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以及地方涉农青年行业性组织、农村青年经济合作组织自愿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国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团体会员,下设民营企业家分会和农村青年经纪人分会。
第二条 本会的中文简称为“致富带头人协会”。英文译名为:China Association of Young Rural Entrepreneurial Leaders,缩写为CAYREL。
第三条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 本会宗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和凝聚各类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致力于服务会员和会员企业,促进各类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成长,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
第五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一)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开展理论研讨和学习交流,不断提高各类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综合素质;(二)开展业务考察和国内、国际交流,促进会员间的横向联谊,加强与国内涉农青年组织、港澳台及世界各国同业团体间的友好交往;(三)引领会员和广大农村青年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积极献计献策;(四)加强各类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与政府部门、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帮助会员了解政策和经济信息,为会员开展经营活动和经济协作提供服务;(五)开展评选、表彰、宣传各类优秀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活动,为其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六)反映会员的意愿,代表和维护会员及其企业的合法权益;(七)指导各级地方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组织开展工作。
第六条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和业务主管单位共青团中央的业务指导及监督管理。
第七条 本会的会址在北京市。
第二章 会 员
第八条 本会的会员分为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个人会员实行届期制。
第九条 个人会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能主动带领农民群众共同致富增收;(二)拥护本会的章程,热心协会工作,积极承担和履行会员的各项责任与义务;(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企业及个人社会形象良好,在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四)会员的从业领域主要为农业领域、工商领域、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域和新农村建设领域,包括青年种养大户、农产品流通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头人、进城务工经商带头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带头人、农业社会化服务带头人、新农村建设带头人、大学生村官等各类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五)年龄在45周岁(含)以下。年龄超过45周岁(不含),本届届满时即自动退会。
第十条 个人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协会秘书处对会员资格进行审核。会员代表大会期间,提交大会主席团审核通过;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提交理事会讨论通过或确认;(三)理事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
第十一条 个人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三)享有本会提供的各种服务;(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 个人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的决议;(二)维护协会的声誉及合法权益;(三)关心、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三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从事涉农活动为主的青年行业性组织或农村青年经济合作组织,经同级团组织同意后,均可申请入会。
第十四条 团体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二)接受本会提供的各种服务;(三)对本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四)可按要求推荐本会理事、常务理事人选。
第十五条 团体会员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的决议;(二)维护协会的声誉及合法权益;(三)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四)积极向本会推荐个人会员。
第十六条 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都有退会的自由,退会前应向本会提出书面申请。退会后的个人会员应交回会员证。个人会员如果两年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会员如有违法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七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过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会员代表大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三)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终止事宜;(五)决定其它重大事宜。第十八条 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一般采取集中方式召开,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行使会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十一)决定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并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十八条第一、三、四、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常务理事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一般采取集中方式召开,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条 常务理事会闭会期间,由会长办公会议领导协会日常工作。会长办公会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一般采用集中方式召开,也可采取通讯方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本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由共青团中央推荐,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二条 本会常务副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 本会会长(或常务副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协会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四)决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五)处理理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务。
第二十四条 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任期3年,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第四章 财务管理第二十五条 本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六条 本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会员会费。本会开展评比、评选、表彰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十七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二十八条 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九条 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或者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条 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三十一条 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二条 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三条 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
第三十四条 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六章 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
第三十六条 本会终止动议需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三十七条 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三十八条 本会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三十九条 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条 本章程经中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协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的理事会。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自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