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教育培训公司怎么取得与大学的合作
目前跟大学有种抄校企合作,所谓校企合作顾名思义就是企业和学校合作,利用各自的资源达到共赢,创造双赢,企业提供技能培训,技能实训,基础课程由大学承担,弥补了大学没有实训,可以说企业提供的实训跟学生的技能是0距离,在学校学习的技能就可以工作,目前做的比较好有 中兴通讯企业合作 也就是中心NC教育,可以到网上查看相关资料
② 教育培训公司怎么取得与大学的合作
这个只能是在继续教育领域,即成人教育方面,自考培训,或者国家开放大学,即原来的电大方面进行合作。其他合作很难,因为师资力量,办学场地都不达标。
③ 培训班合作方案
双赢的情况下,应该没有什么问题!最主要自己要成为培训指导的核心!
④ 我们是在一家培训学校干中层现在我们想和一家培训学校合作有什么好的合作方案请提供
以下是一个案例,你可以作参考:
精确制导的广告宣传与中国最大自考招生类教育培训网站战略合作:
共享品牌荣耀 共拓市场份额建立覆盖全球的网上招生办公室:
招生绿色通道 真正有效的招生渠道给客户最真实的现场体验!
深层营销,共同市场合作方式
1、双向量化承诺,打通绿色通道 2、实现市场联动,共建营销磁场
3、分享市场信息,汇聚专业智囊 4、相互搭台唱戏,共创联合品牌
广东自考招生网提供平台制作、维护及广告资源,以协议+方案的形式落实执行
合作招生、销售分成,标准入驻合作方式
服务包括:平台制作、维护、课程信息及时更新、咨询及代收款服务。
落实形式:招生合作协议、广告宣传协议、活动合作协议等
【合作原则】
优势互补、取长补短,发挥资源渠道优势
共创共赢、强强联合,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合作模式】
广东自考招生网合作模式一:宣传合作模式(联合宣传推广)-适合各类机构单位
合作各方 合作各方任务
广东自考招生网
全权负责项目的运营推广,项目引进和学习中心建设;
为合作方提供必要的专业培训和宣传资料;
为合作方学员提供就学途径。
合作单位或机构 利用本行业系统宣传渠道宣传推广广东自考招生网合作高校学历教育项目;
组织联合宣传招生推介会;
其他双方合作议定的相关事宜。
(此项不涉及广告发布机构)
广东自考招生网合作模式二:项目合作模式-适合行业系统培训机构
合作各方 合作各方任务
广东自考招生网
全权负责项目的运营推广,资源建设,教学资质评估;
为合作方提供专业培训和宣传资料;
提供适用远程教学教务管理平台和维护;
为合作方学员提供就学途径。
合作单位或机构
加盟合作;
在本系统内推广;
配合广东自考招生网学习中心推广。
广东自考招生网合作模式三:全面合作
合作各方 合作各方任务
广东自考招生网
合作单位或机构 双方成立专门的机构或项目小组共同选择、建设和推广项目;
广东自考招生网负责提供远程教学平台、技术和维护;
利用本行业系统,合作单位协助广东自考招生网组织生源;
其他双方合作议定的相关事宜。
广东自考招生网合作模式四:
合作各方 其他形式合作
广东自考招生网 引进合作单位项目在广东自考招生网体系内推广……
合作单位或机构 根据需求向广东自考招生网定制学历教育或培训项目……
此文是摘抄,仅供参考!!!
⑤ 求个培训机构与高校联合办校的方案
高校和培训机构联抄合办校,不是很容易的事情,首先这里面要是联合了你是有利者,高校则不愿意和你联合,因为他是一个学校,培训机构和高校联合起来是什么概念。。。这样吧,联合办校我觉得是一件不大可能的事情(个人意见),但是有一种是可以实现的,面对学校的某些专业,正对毕业或者将要毕业的学生,与学校联合办,将学校的学生进行培训,并输送给就也单位,这对学校也好,对你也好,学校的就业率提高了,可以考虑这个,意见不是很好,仅供参考!
⑥ 校企合作模式有哪几种
1、专业共建
共建专业是指由学校和企业签订人才委培协议,学校和企业共同建设一个对应技能的专业,学校负责公共课的知道,企业负责对学生进行技能的传输,课堂的建设和就业的推荐。专业共建解决方案知名品牌有很多,比如中兴教育等等。
2、定向培养
这种培养模式就是学生入校时就与公司签订合同明确毕业后的工作单位,由高校和企业联合对学生进行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
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学生的整个培养过程都与企业岗位要求紧密结合,学生在毕业时完全达到企业要求,能够立即参与到实际工作当中,而不需要再次进行岗位培训,极大减少了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
3、工学结合
这种培养模式就是学生在具有一定理论基础时,在空余时间或实践阶段参与到企业的实际工作中的人才培养模式。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学生能够将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理解了岗位要求,动手实践能力得到了极大的锻炼,同时企业也解决了人才不足的问题。
4、项目共同研发
这种培养模式就是企业以外包的形式向高校提供一些研发项目,由教师带领高年级学生完成项目研发的人才培养模式。这种模式的优点在于学生能够在项目研发的过程中提过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高校能够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也能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
实现校企合作的关键点
促进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动因:通过合作和“订单”培养,优先获得适用的高职毕业生;利用学校的设备、师资和场地,进行员工培训,降低内训成本;借助学校的技术,进行新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工艺的改造。
利用学校的资源和服务,降低生产成本;在学校里推广企业的产品(新设备),培养潜在的客户等。
高职院校要善于分析企业的个性化需求,在保证人才培养工作的前提下,解放思想,开拓渠道,充分挖掘学校在场地、技术、设备、人力等方面的资源优势,为企业提供相应服务,以赢得企业对于教学工作的支持和参与,只有实现利益“双赢”的合作才是长久的、稳定的。
⑦ 什么是高职院校与技师学院合作培养计划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2〕49号文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3〕126号)文件,推进高等职业教育与技师教育合作培养试点,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在自愿合作的基础上,遴选具备一定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技师学院结对合作培养学生,支持具备一定学力基础的学生完成学业取得专科学历证书和预备技师证书。
二、实施内容
(一)试点学校基本条件。试点院校须有良好的教学设施,师资力量强、教学质量好、办学声誉高,办学水平及教学改革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高等职业学校须是独立设置的全日制高职(专科)院校,有3届以上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并通过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学校、省技能型特色名校及具有单独招生资格学校优先。技师学院为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技工院校,基本达到高等职业学校设置的条件,应以培养预备技师和高级技工为主,连续4年招收预备技师,并通过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国家级和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院校优先。一校双牌的院校须达到高等职业学校或技师学院上述要求。
(二)试点专业基本条件。试点专业应当选择面向生产、建设、服务一线,职业特征明显、技术要求高、市场需求量大,国家已颁布职业标准并已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制造类和服务类专业,属于合作院校的骨干专业,同时须符合以下条件:
1.师生比不低于1:16;专任教师中级以上技术职务达到70%,高级技术职务不得少于3人,教师资格证书持有率达到90%;本科以上学历达到90%,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高等职业学校达到70%、技师学院达到30%;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比例高职院校达到30%,技师学院达到70%。
2.试点专业校内实训设备总值制造类不低于600万元,服务类不低于300万元。建有稳定的校外实训基地,有两家以上合作品牌企业。
3.试点技师学院须具有三级职业技能鉴定资质,试点高等职业学校尚无三级职业技能鉴定资质的,可以提出设立申请。
(三)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试点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在品牌企业支持下由合作院校共同研究制定,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产业紧密对接,职业标准嵌入课程内容,达到专科学历教育、预备技师教育的基本要求,由合作院校组织专家论证,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定。
(四)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坚持育人为本,将服务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标准、职业资格标准、行业技术规范的有效对接,使学生能够获得个性发展与工作岗位需要一致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探索教学考核与技能鉴定结合办法,鼓励学生一专多能,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引入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校企合作共同开发专业课程和教学资源;大力推行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积极试行多学期、分段式等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形式,突出合作培养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开放性。鼓励合作培养试点院校间人员交流、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实现共同发展。
(五)招生。对高等职业学校与技师学院合作培养试点专业单独增列招生计划,在招生专业目录、招生简章等资料中单独注明“与xxxx合作培养”,合作招收的学生同时注册高职(专科)学籍和预备技师学籍。学生按规定标准只缴一种学费。
(六)证书。试点专业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技师学院学生,在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课程学习,经合作院校共同测试成绩合格,均可同时获得合作院校的专科学历证书和预备技师证书;经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者,颁发三级资格证书。
三、实施步骤
1.根据双方自愿和专业对口的原则,学校自由结对订立合作培养协议,明确合作培养任务、权利、义务。
2.合作院校共同组织力量进行调研,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并组织专家论证。
3.合作院校以正式文件向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提出合作培养申请和技能鉴定资质申请,填写《高等职业教育与技师教育合作培养试点申报书》,提交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申请,并附合作培养协议、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论证报告、相关佐证材料。
4.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专家对合作培养方案进行评审,择优确定合作培养高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及试点专业名单并向社会公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规定程序审批有关高等职业学校提出的技能鉴定资质申请。
⑧ 校企合作除了人才培养还有什么方案
校企合作,其根本目的在于通过学校和企业的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合作模式可以灵活多样,检验的标准是是否促进了双方共同发展,是否双方满意。以下是几种合作模式。
1.“订单”合作模式
招生前与企业签订联合办学协议,录取时与学生、家长签订委培用工协议,录用时与学生综合测评成绩挂钩,实现了招生与招工同步,实习与就业联体。校企双方共同制订教学计划、课程设置、实训标准;学生的基础理论课和专业理论课由学校负责完成,学生的生产实习、顶岗实习在企业完成,毕业后即参加工作实现就业,达到企业人才需求目标;具体设有定向委培班、企业冠名班、企业订单班等。
2.工学交替模式
是企业因用工需求,向学院发出用人订单,并与学院密切合作,校企共同规划与实施的职业教育。其方式为学生在学校上理论课,在合作企业接受职业、工作技能训练,每学期实施轮换。
3.教学见习模式
是学生通过一定的在校专业理论学习后,为了解合作单位的产品、生产工艺和经营理念及管理制度,提前接受企业文化职业道德和劳动纪律教育,培养学生强烈的责任感和主人翁意识,到合作企业对企业工作过程和生产、操作流程等进行现场观摩与学习;并安排学生实地参与相关工作、参与管理,较为系统地掌握岗位工作知识,有效增强协作意识、就业意识和社会适应能力。
4.顶岗实习模式
即学生前二年在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后,采用学校推荐与学生自荐的形式,到用人单位进行为期半年以上的顶岗实习。学校和用人单位共同参与管理,合作教育培养,使学生成为用人单位所需要的合格职业人。
5.产学研模式
发挥学校专业师资优势,加强校企合作研发,帮助中小型企业解决相关的科研难题,走“利用专业优势办专业,办好产业促专业”的新思路,使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帮助中小型企业走健康发展之路。
6.共建校外实习基地
学校根据专业设置和实习教学需求,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在有发展前景又有合作意向的企业建立校外实习基地。这些基地不仅可成为师生接触社会、了解企业的重要阵地,而且学校可以利用基地的条件培养学生职业素质、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增加专业教师接触专业实践的机会,促进专业教师技能提高;基地也可以从实习生中优先选拔优秀人才,满足企业日益增长的用工需求,达到“双赢”的效果。
7.合作经营实训基地
企业可以利用学校实训设备、场地和实习学生,减少生产成本,获得更大利润;学校可以借助企业生产投入和技术指导,减少教育成本;学生可以提前接触生产过程,更早、更好地由学生向职工的角色转变,实现校、企、生三方共赢。
8.成立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根据学校长设专业的不同特点,聘请行业专家、企业领导与学校教师共同组建"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明确专业人才的培养目标,确定专业教学计划的方案,提供市场人才需求信息,参与学校教学计划的制定和调整,根据企业、行业的用工要求及时调整学校的专业计划和实训计划,协助学校确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9.举办校企联谊会及企业家报告会。学校每年举办校企联谊会,聘请有较高知名度的企业家来校为学生作专题报告,让学生了解企业的需要,尽早为就业做好心理和技能准备。打字累望采纳
⑨ 打算和朋友合伙开一个教育培训机构,如果去拟定一个合作方案
合伙协议
甲乙丙叁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伙企业设立
(一) 合伙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 住所: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 住所:
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 住所:
(二)合伙企业名称、经营项目和范围、法定地址和合伙宗旨
甲乙丙叁方自愿合伙成立 ,生产经营 ,公司地址在 。合伙宗旨: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肝胆相照、精诚团结、同舟共济、共创辉煌。
(三)合伙期限
1、. 合伙期限暂定为__年,自叁方代表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2、 本协议到期后,叁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也可重新签订新合同,待旧合同到期后以之取代。本协议到期后,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运营方(一方或两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公司资源(包含生产、技术、营销等等)都应交给运营方。本协议到期后,如果叁方都同意终止协议,则合同终止,叁方按本协议相关规定进行财务结算。
(四)出资方式、金额、期限
1、 出资方式
①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② 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
③ 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
④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本协议暂时仅仅以货币出资为计。
2、出资金额
① 合伙人的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为:甲方出资__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丙方出资__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②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并办理增加或者减少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出资期限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并将上述出资额存入指定的银行: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月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4、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按本协议相关规定进行财务结算后予以返还。
第二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合伙财产和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和民事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二)盈余分配:以各方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百分比(即投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具体情况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第三细则的办法办理。
(三)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方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百分比(即投资比例)为依据,按比例负担。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任何一方对外偿还企业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三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合同的约定进行。
3、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和债务。
3、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为合伙的债务和民事责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 合伙企业注销或依法被宣告破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 严格遵守合伙企业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 事务执行
(一) 总则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承担同等的义务。
(二) 事务表决
1、 普通事务表决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普通事务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2、 重大事务表决
合伙企业的下列重大事务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① 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② 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③ 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④ 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
⑤ 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⑥ 更换执行事务合伙人;
⑦ 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三) 委托执行事务合伙人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方为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全体合伙人执行日常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和其合伙人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
(四)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工作权限和义务
1、 工作权限
① 全面负责和执行合伙企业的日常事务。
②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出合伙企业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建立企业财务、会计制度。
③ 对合伙企业进行部门职能框架建设,明确成员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并建立考核机制。
④ 对合伙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包括研发、采购、生产、质检、销售、回款等,进行合理高效的组织、协调、统筹、运作。
2、 义务
① 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② 其他合伙人可以对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决定。
③ 执行事务合伙人对本协议约定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始得执行的重大事务擅自处理,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④ 执行事务合伙人超越合伙企业授权范围履行职务,或者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⑤ 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通过表决撤销该委托,表决办法见第四条第二款第一细则的“普通事务表决”。
(五)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业绩考核与薪酬待遇
1、 如有必要,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与合伙企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合同约定的权利和承担合同约定的义务。
2、薪酬待遇与业绩考核相挂钩
第五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 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新合伙人承认本合伙协议,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 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并承认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 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 当然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 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⑤ 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 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 因故意或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③ 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本协议明令禁止的行为或其它严重的不正当行为。
④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⑤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该合伙人被除名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合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扣除实际损失赔偿后予以返还。
4、 退伙必备条件:
① 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② 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③ 退伙需提前_30_日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以实际损失金额赔偿。
④ 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
⑤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分担亏损。
⑥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三)出资的转让
1、 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必须经全部合伙人同意。
2、 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只有在其他合伙人都不认购的情 况下,才可把自身的全部股份(注:只能全部,不能部分)转让给合伙外的第三方。
3、 合伙人以外的第三方受让转让者自身的全部股份,经订立补充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新合伙人。
第六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终止(解散):
1、 合伙期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合伙事业已经完成或不能完成。
4、 合伙事业违反法律或法规被撤销。
5、 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二) 合伙的清算:
1、 合伙终止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进行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以及法定补偿金;收取债权;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清偿和分配细则依本协议第二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
4、 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款的办法办理。
第七条 禁止行为
(一)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 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与本合伙有业务竞争的合伙团队。
(四) 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内部人员单独签订合同。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人员进行交易。
(五) 合伙人不得从事任何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六)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暂时停职停工,暂停其相关权利和义务,待其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后予以恢复。多次屡犯者或因以上禁止行为对本合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者可由除本人外的其他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该合伙人被除名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合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扣除实际损失赔偿后予以返还。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 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对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月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 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则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
(三) 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抵押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由此给善意第三人(即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行为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 合伙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应当归合伙企业的利益据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业财产的,应当将该利益和财产退还合伙企业;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五)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三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多次屡犯者或造成严重后果者可由其他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六) 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争议处理
(一)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本着友好协商和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
(二) 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 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
(一) 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
(二) 合伙经营期间,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修改或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修改、补充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修改、补充后的内容为准。
(三)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一份备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 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 合伙人签名
甲方(签名):____ 乙方(签名):____ 丙方(签名):____
甲方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丙方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处 粘贴处 粘贴处
签订地点: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⑩ 是否可以与高校合作开办培训班,条件要求是什么合作的手续是怎么样的
这要看具体是哪个学校了,一般来说都要求合作方信誉好、实力强、生源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