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岗前培训计划,工人入场教育方案有吗
职工岗前培训,入职三级安全教育方案
工人安全教育
工人安全教育的形式或内容一般有:“三级教育”、特种作业工人教育、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四新”、“调岗”、“复工”安全教育、学校及培训班教育。
1.“三级教育”
“三级教育”指入厂教育、车间教育、岗位教育。
(1)入厂教育:对新入厂的工人(包括到工厂参加生产实习的人员和参加劳动的学生,以及外单位调动工作来厂的职工),必须进行厂一级的安全教育。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学习有关文件,介绍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特点、概况和危险场所的注意事项,介绍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一般情况等。介绍时,要注意从正反两个方面来讲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使新工人受到初步的安全教育。
教育方法,根据本企业生产设备的复杂情况和人数的多少、文化程度高低等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方法进行。如人数较少,可以个别谈话讲解安全守则,指定阅读有关文件。如人数较多,可以采取集体上课的方式。
教育时间一般两天,由厂安技、劳资、教育、保卫部门按各自的职责范围分别进行授课。
(2)车间教育:是新工人或调动工作的工人被分配到车间后所进行的车间一级安全教育,教育内容主要是本车间的劳动纪律和危险场所、有毒有害作业的情况及其安全注意事项;本车间安全生产的情况,以及好坏典型案例等。
教育方法,一般由车间主任或车间安全员负责个别谈话或讲课,讲课前先由车间安全员带领新工人实地参观等。
教育时间一般为半天到一天。
(3)岗位教育:是新工人或调动工作的工人,到工作岗位开始工作之前的安全教育。教育内容:本工段或生产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新工人将要从事的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各种机器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与作用;工作地点和环境的卫生注意事项;容易发生的事故或有毒有害的作业点;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保管等。其方法一般采用“以老带新”或“师徒包教包学”等方法。教育重点: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安全防护设备的使用规定;机床设备容易发生事故的案例。
岗位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8小时(其中至少要有半天时间复习考试),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老师傅讲解、示范。
通过三级教育,使新工人或调动工作的工人从入厂起,就牢固地树立起安全生产观念,熟悉安全操作规则。这对保证安全生产将起重要作用。6个月后,一般还应进行复训教育,教育后要进行考试。考试成绩均应记入安全教育卡片。
2.对特种作业工人的培训
对从事特种作业的工种,如电气、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瓦斯检验、气电焊工、试车工、硝盐槽工、油库保管、剧毒品保管、车辆驾驶等工人,必须进行专门训练,并经过严格的考试合格,发给特种作业的工种安全操作证后,才准上岗操作。其中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液化石油气操作和运输工人,还要经当地劳动部门考核发证。从事冲压床、木工平刨作业的工人危险性较大,断指事故比较严重,对他们也必须进行专门培训,和特种作业同样看待。有些企业还规定了没有学完规定课程的人,不能从事以下一些工种或做负责人。如叉式升降机驾驶、提升装置驾驶、引爆技工、锅炉维修工、锅炉安装作业负责人、林业驾驶技工、压力机作业负责人等。
为什么特种作业的工种必须进行专门培训呢?因为这些工种不同于其它一般工种,它在生产过程中担负着特殊任务,危险较大,而且一旦发生事故,对整个企业生产带来很大影响。例如,锅炉工如不懂锅炉上的各种安全附件,不懂锅炉的性能特点和运行规律,不懂锅炉的维修、保养等技术知识,在进行工作时,就容易造成锅炉爆炸事故,从而影响生产的正常进行;气焊工如不懂氧气和乙炔的性能和特点,气瓶的使用与维护等安全知识,也有引起爆炸和起火的危险。所以必须加强对这些工种的专门培训。培训时间一般为56小时左右。
培训内容主要根据不同工种的要求进行规定,教育方法因人因地因时而异,灵活掌握运用。
3.经常性安全教育
经常性安全教育的方式方法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安全周、安全活动日、安全会议、班前班后会、讲座、座谈、广播、黑板报、标语、宣传画、现场事故分析会、安全教育室、安全卫生展览会、放幻灯片、电视录相、安全电影、安全知识竞赛等等。开展经济性的安全教育,应注意掌握事故发生规律,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如老职工有生产经验,容易产生麻痹思想;新职工缺乏安全生产知识,容易冒险作业;节、假日前后,有的职工思想不集中,容易发生事故,掀起生产高潮时,月末、季末、年末抢任务,容易忽视安全,等等。掌握了这些规律,我们就可及时地开展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取得安全生产的主动权。
4.“四新”“复工”“调岗”安全教育
(1)“四新”安全教育。凡是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试制新产品的单位,必须事先提出具体的安全要求和措施,由使用单位对从事该作业的工人进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在未掌握基本性能安全知识前不单独操作。
(2)“复工”安全教育。“复工”安全教育,主要是针对离开操作岗位较长时间的工人进行的安全教育。不少单位规定:因公负伤人员,休工在半个月以上经治疗后已伤愈者;病假、事假、产假等各种假期,离开操作岗位一个月以上(或已病愈、假期已满)者,都要进行“复工”安全教育。一些单位的具体做法和要求是:
①工伤“复工”教育。伤假在半个月至一个月以内者,由车间主任(注:未设车间只设工段的单位,由工段长)或车间(或工段)安全员对其进行“复工”安全教育。
伤假在一个月以上者,由厂安技部门对其进行“复工”安全教育。
②病假、事假、产假等各种假期的“复工”教育。假期在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内者,由车间主任(或工段长)或车间(工段)安全员对其进行“复工”安全教育。
假期在三个月以上者,由厂安技部门对其进行“复工”安全教育。
接受“复工”教育的工人,在经过安全教育后,均由厂技部门或车间出具“复工”通知单交能“复工”者本人,工段、班组接到本人送交的复工通知单后,方可安排其工作。
(3)“调岗”安全教育。工人在本车间临时性调动工种(或岗位)和由甲单位调乙单位临时帮助工作,由接受单位进行所担任工种的安全教育。
“四新”、“复工”、“调岗”安全教育内容和时间参照“三级教育”或特种作业安全教育的内容和时间进行。
5.安全教育室(又叫劳动保护教育室)
这是企业对职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的重要场所,是我国劳动保护工作学习罗马尼亚、南斯拉夫的先进经验采取的新的教育方式,目前正在一些重点企业进行试点,并逐步推广。根据劳动部门的要求,今后每个大、中型企业都应设安全教育室,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门人员和装备。新工人入厂,应经过安全教育室教育或其它形式的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准进入岗位。对从事危险作业的工人要进行专业的安全技术教育。逐步做到每个职工都具有安全教育室签发的合格证,否则,不能从事生产活动。工厂每隔一段时间,由安全教育室对职工进行一次轮训,以便他们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不断提高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知识水平和操作技能。
6.学校及培训班教育
工科院校,中等专科学校、技工学校和中学、企业领导培训班、经济管理班等,都应在教育计划和教科书中体现安全教育的内容。有条件的,应开设安全管理、安全工程和工业卫生技术知识方面的课程,使学员在校学习期间就明确地树立起安全生产思想和掌握一定的安全技术知识,为今后走上工作岗位打下良好的安全生产知识基础。过去我国在这方面已经做了一些工作,但还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各种教科书中有关安全生产的基础知识很少,各种企业管理培训班和厂长培训班教材中,有关安全管理的内容更为罕见。因此,今后还必须加强这方面的工作。为了系统地培养安全管理干部和安全管理工程师、安全技术工程师,还要在高等院校开设安全管理(或劳动保护管理)、安全技术专业。我们少数的大专院校已经开设这方面的专业,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这方面的工作必然会加强。
在搞好安全教育方面,尽管进行安全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可以多种多样,但根据我国不少工矿企业多年来的经验,归纳起来主要抓住以下三条:
(1)加强领导,各级领导亲自抓。加强领导是我国多年来做好安全工作的一条重要经验。要搞好安全教育,必须在企业主管生产的领导统一带领下,各级领导亲自抓,并把这项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贯彻到各项生产活动中去。
(2)依靠群众,坚持群众路线。搞好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依靠群众,充分发动群众,真正把安全教育建立在广泛的群众基础上。有的单位总结了“为安全多说一句话”的好经验,要求人人做到:见到事故隐患向领导反映一声,见到危险作业提醒一声,见到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行为劝阻一声。另外,还有的单位总结出人人讲安全,轮流讲安全,实行中层以上干部安全值班的制度和把安全工作做到日常生活中去的好经验。由于安全教育工作大家做,既教育了大家,又教育了自己,使安全教育工作有了群众基础。对于群众创造的这些好经验好形式,应该认真加以总结和推广,以便进一步搞好安全教育工作。
(3)建立必要的安全教育制度。要搞好安全教育,必须建立一些必要的制度来加以保证。建国以来国家颁布了一系列有关安全教育的指示和规定,都是搞好安全教育行之有效的制度,我们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另外,许多企业对于如何搞好三级教育,如何搞好安全技术教育,根据企业具体情况,也建立了一些必要的制度。如有的企业根据本企业一年四季不同的生产特点,作出了根据季节性特点,开展安全教育的规定。有的企业在安全教育中,针对本企业或外企业的重大事故教训,作出了重大事故发生的那一天,定为全厂安全活动日,在全厂开展安全教育的规定。这些制度对于搞好安全教育,都起了积极作用今后还应坚持下去。
② 养老院服务员上岗前应该培训什么
我是章丘市日月潭养老中心护理部的员工,2015年6月参加了由民政局组织的、济南阳光大姐家政服务公司培训的“中级养老护理员”培训,主要培训内容有老年人的生活照料、技术护理、康复护理、心理护理等。
③ 应该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进行哪些培训内容
分批开展培训。完成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评估的同时,完成服务员队伍回和服务组织的答培训,形成统一挂牌服务、统一工号与服装、统一系统监督的管理机制。
培训中,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应该就居家养老服务有关文件内容、服务过程相关要求、业务服务怎样开展等方面进行教学。
④ 岗前培训的培训目的
从满足企业经营需要的角度讲,企业培训大致有四个方面的目的:
(1)长期目的:即为了满足企业战略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需要而采取的培训活动。
(2)年度目的:即为了满足企业年度经营对人力资源的需要而采取的培训活动。
(3)职位目的:即为了满足员工高水平完成本职工作所需的知识、技能、态度、经验而采取的培训活动。
(4)个人目的:即为了满足员工达成其职业生涯规划目标需要而由企业提供的培训。
企业在制定自身的培训规划中,应当清楚地体现出培训的不同目的。
⑤ 养老院安全教育与培训内容
集中培训是安排一段较长的特定时间对全部新员工进行培训,培训内容比较基础。分散式培训是利用交接班或下夜班这样比较零散和短暂的时间分批对员工进行培训,或者由技能熟练的老员工对新员工进行指导,一位老员工可以指导一位或多位新员工。
护士集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本院概况、院规院纪教育、院内工作制度和安全教育等。分散式培训的内容包括规章制度、各班工作程序、岗位职责、基础护理(技术操作技术)、护理文书书写等。
护理员集中培训的内容除了机构概况、院规院纪、工作制度、安全教育外,还包括护理员手册。分散式培训的内容主要是老年人日常照料技能。因为护理员的工作比较忙碌,为了节约时间,机构更多采用分散培训,充分利用各种时间。护士的一项职责包括给护理员进行培训。
护理员安全教育中的消防安全很重要,护理员要知道安全通道的位置,如何逃生,消防栓和灭火器怎么用,氧气面罩如何戴等等。通过培训护理员需要掌握基本急救技能,例如,呕吐、误吸的初步处理和体位;噎食的初步处理和自我保护;猝死的初步处理与正确呼救;跌倒/坠床后的保护措施;惊厥或癫痫发作时的口腔保护等等。
岗前培训后必须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考核形式包括问卷和实际操作,考核内容包括行业理念、院规院纪、劳动纪律、安全知识、专业知识和工作相关的各项技术操作规范等等。
在职培训
在职培训的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员工的职业技能,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核心制度、专业知识和安全相关知识,在职培训后员工可以做更高范畴的工作。业务培训一般每月一次,考核频率一般是:科区每月进行一次技能考核,科区每季度进行一次理论考核,护理部每年一次操作及理论考核。
⑥ 岗前培训方案
1、入职培抄训:
(1)企业发展袭史
(2)企业远景规划及现状
(3)员工职业规划
(4)薪酬福利制度
(5)企业价值观、经营理念
培训目标:帮助所有应聘人员初步了解企业现状及招聘标准与要求,进而通过培训过程的细节观察结果及对企业经营理念与价值观的认同度,给予更认同企业经营理念的人员以展示自我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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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岗前心态培训:
(1)专业心态调整培训
(2)企业战略规划培训
(3)企业管理制度培训
培训目标:
(1)使员工把心态端平放稳
(2)使员工把心里话说出来
(3)使员工把归属感养起来
(4)使员工把职业心树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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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岗前专业培训:
(1)企业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及相互协作关系培训;
(2)企业岗位特殊专业技能培训;培训目标:帮助员工尽快掌握所从事岗位所必须具备专业知识与技能,及与其它部门间相互协作的流程、方法等,以确保尽快投入实际工作中。
⑦ 养老护理员的培训要求有哪些
养老院护理员培训内容有哪些?对于这一系列的问题,小编专门为大家整理了回资料,答并为大家一一解答!
——养老护理员的职责要求以及工作内容——
一、早上八点进行交接班 首先察看全护老人的皮肤状况 有无病情变化等与夜班做好交接工作
二、做晨护工作 晨护包括 整理床单位及病室卫生等等有关卫生的项目
三、9点半以后可以给老人们喂些水及水果等
四、11点做好老人的餐前准备工作 洗手 带围裙 准备好餐具等
五、12点之前做好喂饭工作
六、12点-2点 老人午休时间 护理员要做好巡视工作 排泄物要随时处理
七、2点-3点半 做好晚护工作 老人的个人卫生
八、3点半-4点 做好周程工作(每天安排不同的内容 比如周一是消毒毛巾 周二是消毒大小便器等)
九、4点-5点 喂水 喂水果等零碎活及做好晚餐前准备
十、5点半之前做好喂饭工作
十一、八点之前老人全部上床休息
十二、晚八-早八 之间做好巡视及翻身等基本护理工作
⑧ 养老护理培训内容
老年心理学、老年常见病的护理、养老护理技术、老年膳食与营养、老年社会工作、养老机构的经营与管理、按摩与推拿、老年活动组织与策划、养老护理相关政策、康复训练等等。
⑨ 如何申报养老护理员培训机构
申报养老护理员培训机构的要求:
1、设有民政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专职业技属术学院、中专学校或其他教育培训机构,民政科研机构,殡葬机构,假肢、矫形器生产、装配、销售、维修服务机构等,可以作为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基地的选择范围。
2、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基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②具有与所培训职业(工种)及其等级相适应的培训场地和设备设施。
③拥有专职的培训管理人员和符合资质的专(兼)职培训教师。
④具有较完善的培训发展计划和健全的行政管理、教学管理、学员管理等规章制度。
⑤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并有充足的经费保证。
3、具备上述条件的单位填写《民政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基地情况表》,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训单位汇总后报民政部,民政部将分批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