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国土局国土资源干部管理体制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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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黄山市国土资源局的内设机构
办公室
协助管理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文件的起草、文电处理、档案、信访、保密、保卫、接待及资产管理等事务;负责信息综合、新闻宣传。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和行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管理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协助管理区县国土资源部门领导班子;组织开展国土资源干部教育培训和科学技术工作,指导全市国土资源管理队伍建设和系统内的对外交流与科技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财务科
制定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负责机关财务;编制年度各项事业费、专项经费预决算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承担国家、省和市财政拨给的地勘、测绘、土地等事业经费和其他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对局管理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财务监督管理;对矿产资源补偿费、土地收益的征收和使用进行监督;指导局属单位财务工作并负责综合统计。
法规监察科
组织对执行和遵守国家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测绘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有关土地资源、矿产资源、测绘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和执法监督、违法案件查处的规定;组织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办理有关行政复议、应诉事宜;负责局综合调查研究和起草综合性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政策,指导全市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开展对土地规划、农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和执行矿产资源、测绘法律、法规的行政行为的监督检查;负责受理来信来访;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规划与耕地保护科
起草、编制并指导实施全市及区域性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环境保护规划、测绘事业发展规划;审核和指导实施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复垦规划、土地整理规划、未利用土地开发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土地利用计划,拟定全市土地供应政策;参与审核报省、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城市(镇)总体规划;统一管理全市城乡土地征用和农用地转用工作,统一审核农用地转用和征用建设用地;承办报国务院、省、市政府审批的农用地转用和各类建设用地的审查、报批工作;拟定、实施全市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农地保护和土地整理政策、农地转用管理办法;指导并实施农地用途管制、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并实施监督检查。
土地利用管理科
拟定并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管理办法;发布供地信息;组织实施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和乡(镇)、村用地管理办法;负责国有企业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审查和审批管理;指导并组织开展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工作;指导并组织开展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审查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资格;依法管理和监督土地资产与土地市场。
土地利用管理科
统一管理城乡地政、地籍工作;制定实施地籍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全市土地确权、土地定级和土地登记、发证工作;管理并组织开展全市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权属调查、变更调查及土地统计;指导监督地籍管理技术规范、标准的执行,并制定有关办法细则;负责并指导地籍信息系统建设;承担调处土地权属纠纷;组织并管理全市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指导监督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和测绘成果资料汇交,组织指导全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基础地理信息社会化服务;负责测绘单位资格初审、测绘任务登记;负责和指导全市测量标志的保护;负责全市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管理地图编制工作,负责审核出版、展示的地图;管理并审核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根据授权管理测绘行业的计量工作和标准化工作。
地质矿产科
依法进行全市矿产资源采矿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年检和转让初审报批;依法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调处采矿权属争议纠纷,维护采矿秩序;依法组织收取矿产资源补偿费;按照规定确认采矿权评估的结果;负责矿产资源统计工作;组织拟定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和实施方案;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和地质资料汇交工作;组织建立健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的专家系统,确认小矿资源储量评审结果;负责矿产资源预申请和采矿权招标、拍卖工作;组织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及发展方向的研究;组织全市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安排地质勘查专项基金;监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活动;参与进行勘查审批登记发证和探矿权转让审批登记;管理地质勘查成果;参与审核对外合作勘查区块;调处地质勘查的争议和纠纷;拟定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办法;组织监测、防治地质灾害和保护地质遗迹,并对防治和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审查;组织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地貌景观、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和污染及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治理情况。
㈢ 如何加强国土资源干部队伍建设
一、着力加强学习教育
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是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职责,加强国土资源干部队伍的学习教育工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关键。为此,该局下大力气抓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在全系统开展“创造学习型机关,打造素质型队伍”活动。
1、建立干部培训机制。进一步加大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坚持以工作需要为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推进干部职工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提高行政能力、解决疑难问题能力、相关的法律知识、业务知识等方面的培训,该局每年都制定了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教育培训,培训完还进行考试,收到了预期的效果。
2、建立学习监督机制,开展“四比四看四争”活动。进一步加大学习制度执行的督查力度。每年要求领导干部摘抄学习笔记不少于2万字,撰写调研文章不少于3篇,一般干部摘抄学习笔记不少于1万字,调研文章不少于1篇,该局人秘股和监察室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检查结果与年终考核考评挂钩,形成人人勤奋学习、个个参与调研的良好局面。在全系统干部中组织开展“四比四看四争”活动,即比学习,看谁的学习积极性高,收获大,谁的业务素质强,争做学习型干部;比作为,看谁的贡献大、业绩好,争做实干型干部;比活力,看谁有创新精神和争创一流佳绩的信心,争做创新型干部;比团结,看工作之间和谐协作、相互帮助,争做典范型干部,建立一支具有“学习、实干、创新、典范型”国土资源干部队伍。
二、着力加强制度建设
为统揽全局各项工作,“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该局从管理关键环节入手,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该局编制了《国土资源工作制度》,将国土资源各种制度载入其中;又相继制订出台了《靖安县国土资源局全系统岗位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为加强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该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人秘股、纪检监察室等股室人员为成员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目前,该局上下主动服务的多了,上门服务的多了,超前服务的多了,索拿卡要的情况不见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没了。
三、着力加大人事改革
加强用人管理,规范用人行为,注重培养和提拔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年轻干部,让想干事的人有舞台、能干事的人有位置、干成事的人有地位,真正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一是实行干部推荐机制。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公平、公正,任人唯贤原则。对系统内德才兼备的国土资源干部,通过组织推荐、领导推荐、自我推荐和民主推荐等渠道,按一定程序推荐选拔到领导岗位和中层干部岗位任职。去年6月以来,该局3名优秀干部经市局党组同意,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对全系统20名股级干部进行了轮岗交流。干部轮岗交流到位后,各项工作井然有序地进行,激发了干部的善谋事、能干事、干好事的工作热情,干部的综合能力得到了锻炼,队伍素质得到优化提升。
四、着力加大廉政教育
加强干部廉政教育是确保国土资源干部队伍“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关键环节,是保持国土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1、经常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经常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学习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文件精神和观看反腐倡廉宣教片,并深刻剖析一些典型案例,使全体干部职工不断巩固反腐的思想防线,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2、发放廉政书籍和卡片。该局每年都会发放一些反腐倡廉方面的书籍给每位干部职工,要求经常学习并撰写心得体会,并制作了“宜春市公职人员行为规范‘六条禁令’”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卡片,人手一张,使每名干部随身携带,时时牢记,刻刻警醒。
3、开展廉政谈心活动。经常开展廉政谈心活动,通过主要领导找班子成员、主要股室负责人谈心,分管领导找所分管股室(中心所)人员谈心,从思想上谈认识,作风上查不足,工作上找差距,廉政上摆问题,通过谈心活动,促进了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
4、年度述职述廉。结合年度考评,每年组织各中心所(分局)干部向乡(镇)政府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用地服务对象代表等开展述职述廉活动,进行民主测评,掌握其群众公认度,测评结果作为提拔重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根据评议结果,找出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限期改正。机关干部每年度在全系统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述职,由全系统干部对其一年的工作进行民主测评,总结好的经验,指出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㈣ 聚精会神抓管理 一心一意干事业 努力提高国土资源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2004年1月15日)
一、2003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工作取得的主要进展
(一)加强耕地保护和经济发展用地保障,积极为促进经济发展服务
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耕地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到2003年末,全区耕地面积为6055.8l万亩,年内耕地增加49.05万亩。全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面积稳定在5070万亩(338万公顷,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达到耕地总面积的85%。实现了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并略有增加的目标。
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的规模,努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和有效供给能力。全年共审批各类建设用地项目l 80件,总用地面积9.25万亩,保障了国家和自治区重点项日用地、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和经济发展用地需要。
积极为吉林台水电站、恰布其海水利工程、塔里木河综合治理、西气东输、奎一赛高等级公路等国家和自治区重点建设提供用地调查、审查报批、勘界等服务,保证了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狠抓土地市场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有所好转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进一步治理整顿土地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受到了国务院联合督查组的好评。
大力清理整顿违法违规用地,初步遏制了违法乱批滥占耕地的势头。截至目前,共清理查出违法违规用地10756件,制止、查处和整改964 l件,正在查处1115件。清理各类园区33个,其中国务院批准的8个,自治区批准的8个,地(州、市)、县(市)越权违规批准的17个。针对清查出来的问题,各地正在进行整改。
开展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全面促进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工作。目前全区绝大部分市、县(市)开展了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有51个市、县(市)成立了土地储备机构,42个市、县(市)设立了,土地交易大厅,实现了窗口服务、信息化自动查询、“一站式”服务办公。
2003年全区土地收益预计17.2亿元,同比2002年的10.4亿元净增加6.8亿元,增长69.9%。市场配置国土资源的机制基本形成。
(三)矿产资源管理进一步加强,矿业权市场不断健全和完善
地质矿产勘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对外开放与合作范围进一步扩大,社会各方面投资探矿的积极性明显增强。2003年,全区实施非油气地质勘查项目681项,投入资金2.95亿元,新发现了有进一步工作价值的矿产地19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工作进展顺利,塔里木盆地地下水勘查取得重大成果。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进一步加强。2003年,全区共有各类矿山企业2922个,开发利用矿产86种(包括石油、天然气)。生产原油2140万吨,天然气50亿立方米,固体矿产矿石产量6727.82万吨。实现矿业总产值350亿元(石油、天然气305亿元,固体矿产45亿元),矿业产值占到自治区工业总产值的28%。民间资本开发矿产的积极性得到提高,非公有制经济投资的矿山企业数占65%以上。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加大,已签订与外商、港商合作勘查开发矿产资源项目6个,合同和协议吸引资金人民币2.35亿元。与区外合作勘查开发矿产资源项目7个,合同与协议吸引资金人民币15.84亿元。
矿业权市场开始启动并逐步完善。全区有13个地(州、市)不同程度地开展了采矿权有偿使用工作。截至目前,全区有偿出让采矿权267个,收取采矿权价款2491.55万元。
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力度加大。全年征收入库矿产资源补偿费2.5亿元,超额完成了全年的征收任务。
(四)加强地质环境管理工作,防灾减灾取得新成效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效显著。建立和实施了地质灾害防灾预案编制、险情巡查、灾害应急调查和灾情速报制度,地质灾害预防工作初见成效。去年全区共发生有一定规模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50起,直接经济损失2252.13万元,较2002年减少8522.87万元。
认真组织、指导和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完成对伊犁等区域地质灾害调查面积195956.86平方千米,调查路线66624千米,调查235个乡(镇、场)、2910个行政村,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1794个,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监测点924个,制定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1009份,为开展减灾防灾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进展顺利。目前已从国家争取到矿山地质治理、地质灾害预警工程和地质遗迹保护项目10个,资金到位1915万元。
地质遗迹保护取得了重要进展。完成了奇台县硅化木—恐龙国家地质公园和布尔津县喀纳斯湖国家地质公园前期地质调查和申报工作,可填补我区国家地质公园的空白,促进地质遗迹资源的开发与保护,提升旅游资源的品牌和知名度,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五)测绘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基础测绘工作取得新成果
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积极推进测绘管理职能到位。基础测绘工作取得重大进展,在天山北坡与重要经济区带开展了1∶1万地形图基础测绘工作;“数字新疆”建设和新疆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开始启动;“西部大开发新疆省级政府地理信息系统试点项目”(9202项目)和省级基础测绘设施建设项目(新疆单位工程)取得阶段性成果;围绕国家和自治区基础设施建设主战场,组织实施了前期测绘、勘界工作;完成1∶1万地形图基础测绘1000多幅,面积2.5万多平方千米。测绘市场的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地图市场得到进一步整顿和规范。科技兴测、数字化测绘建设有了新的发展,“新疆国土资源环境信息系统”、“西部县市挂图工程”(新疆部分)分别通过国家和自治区验收。其中“新疆国土资源环境信息系统”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测绘工作对自治区经济的服务保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二、2004年自治区国土资源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断增强国土资源对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坚持把严格保护耕地、促进集约用地,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来抓,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约束和用途管制,坚决保护基本农田,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五个不准”。进一步稳定我区粮食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大力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实现从耕地数量的保护向质量和生态管护的转变,提高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严把征地和土地转用审批关,从严控制征地规模,坚决落实对非农建设用地“六个不报批”的规定。加强地籍管理,完善供地政策和标准,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国家和自治区重点项目用地、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和经济发展用地需要。严格按法律和政策规定落实征地补偿和安置措施,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加大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力度,落实占补平衡,提高补充耕地质量。开展对基本农田保护大检查,全面调查城市建设用地使用和供应情况。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二)继续抓紧治理整顿,大力规范国土资源市场
认真落实国务院联合督查组2003年对我区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的意见,加大整改工作力度。继续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进一步规范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行为,严禁低价协议出让土地。要充分发挥土地登记对土地市场的监管作用,严把土地登记关口,严禁通过土地登记使非法用地合法化。
深入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专项治理,加大对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监督管理力度。重点整顿布局不合理的小矿,严厉打击非法勘查开采的行为。
(三)积极推进矿业招商引资,扩大对外开放与合作的力度
大力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对自治区重点开发建设的吐屋铜矿、大南湖煤矿等重要开发项目,提供支持,做好服务。在准噶尔盆地南缘地区先期开展煤层气的潜力评价工作,并适时筹资勘查。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合理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鼓励各类资金投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进一步向国内外开放探矿权采矿权市场,积极支持矿产资源风险勘查工作,对投资勘查发现可开发的矿产地,保障其优先依法申请获得的采矿权;投资勘查工作所获取的探矿权、采矿权可依法转让。
(四)认真做好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工作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程的加快,土地征用和转用中的矛盾和问题越来越突出。我们一定要依法加强管理,督促及时落实安置政策措施,及时按规定的补偿标准给予农民合理补偿,建立征地价格听证制度。注意认真调处各类土地、矿权纠纷,处理好利益关系,加大查处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妥善处理国土资源方面的群众信访问题,重点抓好集体访、重复访的问题,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五)坚持严格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国土资源工作,必须有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公务员队伍作保障。一是始终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国土资源各项工作。经常性的认真组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二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接受群众、社会和舆论媒体的监督,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三是切实转变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落实执政为民措施。四是认真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人才战略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进一步增强队伍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五是按照中央关于省级以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行垂直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坚决按照中央、自治区的决定和部署,积极稳妥地做好协调衔接工作,确保全区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职能、编制、经费、人员和装备落实到位。六是对干部队伍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七是深入开展创建自治区文明系统活动。在全系统倡导刻苦学习、认真思考、用心做事、务实廉洁、开拓进取的风尚,树立为民、务实、廉洁的形象,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各种不正之风,为国土资源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证。
(在自治区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的发言摘要原载《新疆国土资源》2004年第1期)
㈤ 台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国土资源局设12个职能处室(分局)。
(一)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文秘工作、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和机要保密工作;负责局重要事项督查工作;负责重要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审核;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本系统政务信息、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承办各类会议和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本系统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机关各类物资的采购和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的综合统计工作。
(二)计划财务处
编报并落实年度财务计划,组织实施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市级国土资源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工作;对全市土地、矿产资源非税收入的征收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市级国土资源工作经费和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对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进行管理与监督审计。
(三)规划与地籍管理处(挂国土资源信息处牌子)
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开发规划、土地整理规划、土地复垦规划等专项规划;参与城乡建设规划的审核;指导、审核县(市、黄岩区)、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承担农地转用规划审核。制定全市地籍管理规定、地籍管理技术规范和权属管理办法,承担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终止等权属管理,承担土地权属纠纷调处;组织全市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地籍权属调查、变更调查及统计。编制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计划、工作规范、技术标准,指导全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
(四)耕地保护处
组织实施耕地特殊保护、耕地开垦、农地保护、土地整理、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复垦等工作;指导土地用途管制,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和农地转用报批,承担补充耕地方案、土地征(使)用方案的审核和管理工作;承办与农地转用或征用(收)同时上报的土地供应方案的审查报批工作;承担供地方案的审核。
(五)土地利用处(挂行政审批处牌子)
开展国土资源形势分析,组织开展国土资源管理政策研究和重大课题调研,制定土地利用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市区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计划;承担市区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与更新工作;参与土地评估价格确认和土地等级评定验收工作;承担企业改制土地资产的管理及处置工作;对乡(镇)村用地管理、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与土地资产、土地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对全市土地利用业务和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市国土资源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核审批;承担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核准、备案;负责因法律法规而增加的行政审批职能。
(六)矿产资源管理处
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指导、审核县(市)矿产资源规划;依法管理采矿权审批登记发证和探矿权审核工作,负责采矿权总量控制;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采矿权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矿产资源补偿费的征收管理;依法征收矿业权使用费、价款和出让所得;组织调处矿业权权属争议、纠纷;组织指导全市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组织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统计年报工作。负责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储量管理工作。监督管理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组织全市矿产资源储量的登记、统计工作;负责压覆矿产资源、矿山储量动态和全市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承担全市地质资料的统一汇交、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制定并组织实施较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依法监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活动;指导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资源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矿泉水和地热资源勘查评价与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组织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
(七)执法监察局
承担全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行政执法情况;组织开展全市土地矿产执法检查工作;承担对县(市、区)政府土地管理责任追究的调查、审核;拟订国土资源执法监督和违法案件查处的有关规定;依法承办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工作;承办对非法占用耕地造成种植条件严重毁坏的认定工作。
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指导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政策调研,提出有关政策建议;负责有关国土资源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协调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行政应诉,办理依法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与普法工作;负责有关国土资源法律的咨询。
负责对行政许可及信访事项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案件及相关事项;组织并指导县(市、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工作。
(八)人事处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国土资源人才工作,指导国土资源管理队伍建设;负责国土资源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负责县(市)局领导班子的配备、考核等工作。
(九)监察室
监督检查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经批准,初步核实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参与调查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参与调查驻在部门的科级干部及所属单位负责人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协助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的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决定的申诉和依法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加强行风建设、机关效能建设、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工作,督促政务公开工作,加强重点工作的监管工作;承办省纪委驻国土资源厅纪检组、监察室和市纪委、市监察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台州市国土资源局椒江分局
椒江分局为台州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
(十一)台州市国土资源局路桥分局
路桥分局为台州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
(十二)台州市国土资源局集聚区分局
集聚区分局为台州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
㈥ 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国土资源领导干部
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国土资源中层副职——国土资源系统中层副职竞岗演讲
这里,我就如何做好国土资源中层副职一职,谈几点个人的看法:
首先要好好做人,坚持廉洁自律。“为官先为人”,“做事先做人”,如果连人都做不好,做好中层副职更是无从谈起,此所谓“正人先正己”。要好好做人,就必须要加强道德修养,待人要真心诚意,与人为善;做事要少一点私心,以身作则;要淡泊名利,不为名所累,不为利所惑。要爱国爱党爱事业,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要始终坚持廉洁自律,违纪、违规及乱吃乱喝等不良行为作为一条红线,坚决不逾越。
二要摆正位置,恪尽职守。作为局中层副职首先必须明确自己的身份,服从局领导的安排,主动为局领导出谋划策。第二要处理好与正职关系。要摆正位置,要充分尊重正职,配合正职,甘当配角。要积极主动,敢于直言,善于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对考虑成熟、符合实际的见解、建议、大胆直陈,对一些不理解、不赞同的意见要勇于进谏,深入剖析这些意见的问题所在,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对正职自己考虑不到的问题或可能出现的失误要及时向正职提醒,对正职工作上出现失误,要主动承担责任,积极协助正职做好补救工作。第三要明确自己的职责权力,尽职尽责。在工作中要把握分寸,进退有度,对自己职权范围内的工作,要积极主动取得正职的支持,大胆而正确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果断决策,敢于实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于局领导和正职交代的工作,要抓紧落实,按时按质完成。遇到问题、矛盾,要独立思考,不推诿,不扯皮,敢于负责,真正做到独挡一面,让局领导放心,让正职放心。
三要精通业务,善于学习。国土资源部门是作为主管土地、矿产资源的综合部门,工作面广,涉及业务多,政策变化大。作为国土资源部门的中层副职,要在本部门里开展具体工作,必须要熟知本部门相关的业务知识,最好能成为业务专家;如果对本部门的业务不是很了解,谈如何做好局领导和正职参谋、如何做好本职工作、如何指挥别人,都是空谈。要精通土地管理业务知识,只有通过学习,边工作边学习,不断地学习,刻苦学习,学土地管理基础理论知识,学法律、法规,学政策、方针;还要学经验、学教训,经验要用足,教训要记住。可以向实践学习,向群众学习,向书本学习,但要善于学习,结合工作实际,需要什么学什么,学以致用。同时还要注意知识的不断更新,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国土资源管理参与国家宏观调控后,国家经济形势不断变化,土地管理的政策和业务也不断发生变化,新的要求、新的需求不断提出,要不断地加以研究,适应变化。
四加强锻炼,提高领导水平。作为中层副职,职务很小,但也担负着一定的领导职责。既要谋事,又要管人,光精通业务还不行,还要有一定的领导能力,而领导能力是要靠锻炼出来。要想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必须要加强锻炼,不断提高领导水平。要具备开拓创新的意识,坚持与时俱进,大胆尝试,拿出显著的工作业绩,让同志们心服口服。要善于沟通协调,中层副职由于处于承上启下的位置,沟通协调显得非常重要,不但要学会沟通,而且还善于沟通。对内要做好与正职的沟通协调,还要做好与下属的沟通协调,充分调动下属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科室团结;对外还要处理好与其它部门的沟通协调,多协作、多配合。要加强对下属的督促指导,主动关心下属的学习和个人进步;要多想办法帮助下属切实解决实际问题,对他们在工作中出现的失误,要勇于承担责任。
简而言之, 新形势下的国土资源中层副职既要有独当一面的能力和长袖善舞的技巧,更要有依法行政的理念和廉洁奉公的操守,只有德、智、廉、勤全面发展,才能担当起国土资源事业生力军的角色。
㈦ “国土资源知识培训硕果累累”
———乡村干部走出国土资源教育大课堂跟踪报道
新年伊始,瑞雪纷飞。全国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知识培训工作试点省、试点县———河南省宁陵县传来喜讯:农村基层干部依法管理和利用国土资源意识明显增强,国土资源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高,国土资源违法违规现象明显减少,辖区国土资源信访率明显降低。调查数字显示,全县1052个居民点通过科学规划,腾出集体建设用地10万亩,清除可耕地上杂树两千万株。从2007年11月至今年元月,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保持零记录,国土资源信访量发生3起,同比减少60%,且无一例越级上访,均在当地进行了化解。
日前,记者一行冒着隆冬严寒,踏上这片充满春意的沃土跟踪采访。县长李东升情不自禁地说:“国土资源知识培训硕果累累。”
“一次最成功的培训”
宁陵县是位于豫东平原的一个国家级贫困县,辖14个乡(镇),366个行政村,人均耕地1.13亩,低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物以稀为贵,我们更加珍惜不可再生的土地资源。国土资源部和省委、省政府,把培训国土资源知识的试点放在这里,是对全县人民的关怀和爱护。”虽然培训已经结束三个月,李县长的感激之情仍然溢于言表。
据悉,宁陵县乡(镇)村主要领导干部总共394人。他们采取集中举办专题培训班的方式,从去年10月开始,分三批进行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为保证培训质量,我们的县委书记贾宏宇担任了培训工作领导组组长,又亲自到培训班讲课,为了保证培训,县政府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拨出30万元作为培训经费。”健谈的李东升县长滔滔不绝地介绍。在培训过程中,该县以国土资源部编制的《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为蓝本,结合土地国情、土地政策、国土形势、典型案例等认真编写讲义。他们结合农村实际,紧紧围绕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征地补偿安置、土地利用规划与年度计划、耕地保护与宅基地管理使用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讲解和讨论。结束时,实行书面考试与撰写论文相结合的办法,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作为选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广大干部一致反映,这是该县“培训史上最具规范、最成功的一次培训。”
“春风化雨润心田”
这次国土资源知识培训班,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科学用地观为重点,认真进行国土资源国情、国策、国法教育。按照同志们的话说,“如同春风化雨,滋润着每个参训人员的心田”,使他们的思想认识产生一个“质”的飞跃。
明确了培训国土资源知识的重大意义。参训的农村基层干部一致认为,国土资源部举办国土资源知识培训班适时必要,恰到好处,是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的重大举措和实际行动,顺天时合民意,是雪中送炭,久旱逢甘雨。孔集乡党委书记乔传强的肺腑之言代表了农村干部的共同心声:“十七大报告指出,要严格保护耕地,增加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我们平时学习少,正愁没办法,这次培训算是解决了大问题。”
了解了国土资源家底。县人大代表、城关镇党委书记马昌利走出国土资源知识教育大课堂,到处宣传:“上小学的时候,老师成天讲祖国地大物博,这种思想根深蒂固,很难转变,直到现在,节地意识都很差,用地大手大脚,有时甚至产生违法用地的冲动,认为只要出发点好,犯点小错误也情有可原。现在才知道,我国人均耕地不到世界人均水平的40%,人均煤炭、石油、天然气资源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60%、10%和5%,而且利用率低,浪费严重,你看多危险呀!”他流露出强烈的忧患意识。张弓镇镇长冯欣说的更直截了当,“我国现有耕地已经降到18.31亿亩,别说建设占用,每年仅烧砖毁田就达70万亩。有资料透露,我国土地资源的最高承载能力是15亿~16亿人口,我们守不住耕地红线能行吗”!
国土资源法律意识明显提高。培训后,许多农村干部坦言,过去碰到破坏耕地现象不是不想管,其实心里很难受,就是讲不出道道,甚至自己违了法也觉察不出来。现在可好了,什么宅基地报批程序、使用标准,什么征地补偿安置办法,什么基本农田“五不准”等等,都一清二楚,谁再想懵我们都懵不住了。
管理国土资源的责任心大大增强。城郊乡乡长符德武对参加国土资源知识培训前后的变化进行了高度概括,他说:“这次培训班一进一出判若两人。”的确是这样,参加培训以前,许多人把国土资源管理看作职能部门的事,配合不积极,往往是睁只眼闭只眼,事不关己,高高挂起。通过学习培训,他们认识到保护国土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非管不可。“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是我们的庄严使命,责无旁贷。”乔楼乡乡长李伟林言之凿凿,信誓旦旦。
“咱要就地解决问题”
宁陵县石桥乡叶老汉收有一个养女,想招婿养老,拟在村边废闲地上另建新房。相邻的侄子住宅狭窄,说这宗地有他一份,两家为此大打出手。结果,叶某的两根肋骨被打断,住院治疗一个多月,花钱数千元。过去,基层干部由于对土地法律法规懂得不多,说话底气不足,想解决问题却无法插嘴,只能这边劝劝,那边安慰安慰,当个“和事佬”。现在可不同了,就在前不久,乡党委书记蔡尚彬专门找到该村党支部书记说:“咱要定期排查,严密布控,发现一起,处理一起,把问题就地解决,决不让群众上访跑冤枉路,现在就从你这里开头!”他们首先向叶某讲清“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和宅基地使用标准,又当面指责叶某的侄子打人致伤是违法行为。最后教育双方讲关系、重和谐,让叶某把闲置的宅基地划出一部分给侄子,使他享受到同样的使用标准,再劝侄子拿出5000元,作为叶某的医疗费和误工补助。这种合情合理合法的处理使双方心悦诚服,后来演绎出“叔侄合计送锦旗”的动人故事。
国土资源知识培训结束后,宁陵县委、县政府为了强化耕地保护,研究建立了县乡村层层设防的矛盾纠纷和土地违法违规调控机制。他们划分区域,明确责任,规定时限,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把一个个矛盾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把一件件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制止于初始阶段,从而实现了政通人和,保障了社会的长治久安。石桥乡在这方面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先后调解宅基地纠纷15起,制止土地违法行为8起,走在了全县的最前列。
“以租代征”是土地违法的新动向,它不仅规避农用地转用审批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缴纳,而且违反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极大地损害了农民的根本利益。有些企业和个人为了追逐利润,打着发展经济和为当地农民造福的旗号,私自与村组和农户签订租赁土地协议,不惜占用大量农田,进行非农开发建设,严重威胁着耕地安全。据不完全统计,该县曾先后签订“以租代征”协议6起,涉及农民230户,土地面积1200亩,而且多为基本农田。目前,这些问题都进行了妥善处理。去年11月中旬,当地一个养殖大户,看到食品等生活资料价格上涨,特别是猪肉售价一路飙升,决定扩大养殖规模,便通过个人关系,与相关农户签订租赁土地协议,在柳河镇“310”国道南侧陈两河畔准备建设一个大型养猪场,租地90亩,租期50年,每亩每年租金1000元,当年租金已经到位。该村党支部书记闫明章得知这一消息后认为大事不好,是一起典型的土地违法行为,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并配合国土所人员逐户做工作,宣传政策法规,讲解利害关系,最后废除了合同,退还了资金,保住了农田。
“咱不节地叫谁去节”
“‘空心村’整治,主要有两个目的,一是发展生产,改善村民居住环境,为建设新农村夯实基础;二是节约集约用地,切实保护耕地。”在宁陵县阳驿乡玉皇庙村委办公室内,党委书记潘功华正在严肃地批评一个双手抱头的中年男子。原来该村支部书记张新泉在培训学习时,就琢磨着村庄规划,哪里开街道,哪里建排房,心中都有了谱。这次“空心村”治理一开始,他第一个要求搞试点。村内道路打通后,安置到王某时,正好赶在他的老宅基地上。通过仔细丈量,对照标准多出1.5平方米。他认为是自家老业,跟该乡主要领导是亲戚,况且就多那么一点点,迟迟不想交公。为此,潘书记亲自前来做工作。“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享受标准都得一样,你多占一点,他多占一点,村内闲地占完再外延,今后农民咋生活,土地是咱的命根子,咱不节地叫谁去节。再说,面积跟人家不一样,影响整体形象,叫村委怎样规划……”他态度越来越严肃。“老表,别说了,我的住宅多几平方米,就让出几平方米,再不‘特殊’了,叫你脸上无光!”王某竟然掉下泪来。
上述情况仅是该县“空心村”治理的一个缩影。从2007年12月起,宁陵县乘着十七大召开的强劲东风,借助国土资源知识培训的推动,采取规划先行和前走后跟、由点到面的方式,在全县各乡(镇)以老典型为楷模搞了30个试点村。为了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的领导组,制定了实施方案,组织了强大的工作队伍。通过规划设计,不仅遏止了村庄外延的势头,而且节约建设用地10余万亩。
“保护耕地就是我们的职责”
宁陵县14个乡(镇),每个乡(镇)都有一个广播站,366个行政村,每个村都安有一部大喇叭,这些宣传工具真正成了乡村领导干部的喉舌。特别是早晨、晚上和中午,宣传声此起彼伏。他们不但把培训班上学到的国土资源知识传授给广大农民,还带领群众付诸行动,演奏出一曲保护耕地的大合唱。
众所周知,在可耕地上栽树是一个普遍现象,有人还把此称作“绿化”。特别是素有“酥梨之乡”美称的宁陵县,早几年在现有梨园以外盲目发展酥梨30万亩,可耕地上都稀稀拉拉地栽上了果树,严重违反了基本农田“五不准”的规定,除了影响耕作,根本没有什么效益,基层干部对此一直持有抵触情绪。他们高喊着保护耕地的口号,带领觉醒起来的群众,很快进行了清除,先后拔掉各种杂树几千万株。
宁陵县逻岗镇地域广阔,土地面积占全县的1/7,被称为该县的“西伯利亚”。过去这里都是沙荒地、盐碱窝,经过多年的整理改造,现在也是中、低产田居多。最近在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发言的镇党委书记马超说:“通过参加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我们基层干部眼睛更亮了,头脑更灵了,保护耕地就是我们的职责,不仅要保住面积,而且要提高质量。”他带领全镇广大群众,按照“基本农田标准化、基础工作规范化、保护责任社会化、监督管理信息化”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提升管理水平。同时,他们积极争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支持,向上级申请了土地整理资金,把土地整理与三个“空心村”改造密切结合,进行“田、路、电、水、林、村”综合治理,增强了综合生产能力,改变了农村面貌,使农民看到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美好前景。
(原载《资源导刊》2008年第1期,作者:吕忠义)
㈧ 对如何打造一支高效廉洁的国土资源党员干部队伍的思考
结合浦口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实践,国土分局就此课题作了一些思考,采取了一些措施。一、打造龙头抓班子,凝聚领导班子整体合力020202 党工委班子是干部队伍的“龙头”,班子人员思想坚定、公道正派、团结协作、素质过硬,是发挥好“龙头”引领作用的首要条件。在班子建设上,国土分局一是抓好班子成员的学习,使自身的理论、业务素质和领导艺术得到不断提高,特别是现行政策法规学习,做到先吃透精神,再指导面上工作;用创新思维,解决现实工作中的各种矛盾;二是充分发扬民主,不搞“一言堂”,重大问题由集体研究决定,从新班子组建以来无特殊情况,坚持每周开一次局长办公会,研究处理日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三是精诚团结,坚持班子成员交心、谈心制度,相互交流意见,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对有关问题的处理,大家各抒已见,畅所欲言,求大同,存小异,既有分工负责,又有团结协作,把精力集中到做工作、谋发展上,风正心齐,形成了一个有力的战斗集体。二、提升能力抓学习,增强干部队伍整体素质020202 能力来自于知识、来源于实践,只有不断学习,才能不断进步;在党员干部学习上,国土分局一是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和政策法规学习,根据上级业务部门和区委、区政府的部署,制订年度学习计划,认真学习党的现行路线、方针、政策,提高政治素养;二是突出重点,抓好业务学习和培训,围绕重点工作,坚持以自学为主,以集中学习为辅,注重学习与研讨相结合,与工作实际相结合,熟悉和掌握业务技能;组织业务骨干,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的业务培训,增长见识,拓宽视野;结合工作,组织开展本级机关和基层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了解和掌握业务操作办法,做到精益求精;三是注重文化知识的学习,鼓励全系统工作人员参加各类函授和成人教育,进一步提升文化素养。近年来,本系统有数十人参加了党校、电大函授和学历教育。同时,组织国土系统机关干部学习法律、市场经济、WTO知识和公务员5+X业务能力学习和培训,不断增强工作能力。通过学习和培训、教育,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三、创新手段,以信息化增强高效服务能力020202 目前,浦口正面临跨江发展、建设现代化江北新城的新历史机遇,以及建设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发展大局,只有切实提供资源保障,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增强高效服务的能力,才能更好地围绕中心,找准定位,发挥优势,在调控中拓展空间,在执法中优化服务,在规范中提高效率。适应保障科学发展的新要求,增强服务能力,首先应当加快推进“管理型机关”向“服务型机关”的转变,坚持不懈地推进“办公自动化、业务管理规范化、社会服务便捷化、政务信息公开化”。国土分局积极应对现代政务的发展需要,加快建设浦口分局门户网站,目前网站已经设计结束,并开始了运行。同时构建大信息平台,有效整合网络资源,将分局下属事业单位网络接入市局、区委、区政府内网政务平台,各国土资源所计算机均达到了“人手一机”的要求,并将实现对基层国土资源所的网络接入,实现快速、高效的网上办公。同时,构建社会服务大平台。构建机关政务大厅、各基层所服务大厅的对外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和信息服务水平。四、创新意识,以思想解放增强廉洁从政能力020202 国土资源部门是主管土地、矿产资源的综合部门,也是行政执法部门。工作涉及面广,审批事项多,岗位风险大,比较容易滋生腐败行为,因此,履行好管理职责,一定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管好地、管好矿的同时,管好人、用好权、花好钱,坚持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两项工作一齐抓,两个成果一齐要”。在廉政建设方面,关键是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部门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创新多种形式开展防腐倡廉教育,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加快建立防治腐败的工作机制,以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在全系统形成团结向上、风清气正的良好局面。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关键是要完善好干部人事制度。按照“鼓励竞争,推进交流,优化结构,提高素质”的要求,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快改革步伐,建立和完善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充满生机活力的干部人事制度。在履行职责方面,关键是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无论是在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上,还是在落实方针政策上,都对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履行好“一岗双责”的要求,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有为。层层建立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压力和责任的传导机制,加快形成集中统一、诚实守信、精干高效、政令畅通的国土管理体制。五、创新机制,以制度保障增强依法行政能力020202 在当前国家加强土地调控、严肃执法查处的前提下,推进部门的依法行政,尤其重要而紧迫。我们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但分局系统内部的行政行为不够规范、政务信息不够公开、权力约束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依然突出。实践证明,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管理,是维护法律法规严肃性,增强部门执行力、公信力,以及保护干部自身的根本保证。一是着力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和完善部门的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细则,重点加强内部执法监督,严格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查处和纠正违法行政、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二是着力完善考核考评机制。根据细化的考核标准对系统内干部职工进行严格考核,建立起长效的考核考评机制。对考核优秀的,予以表彰、奖励;对考核不称职或平时工作表现差的,采取告诫、降职、免职、待岗等约束措施。三是着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抓紧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指南,并上网公布。四是着力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举办国土资源管理培训班等各类培训活动。做好地球日、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结合当前国土资源部开展的“全国县(市)、乡(镇)、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以各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特别加大对镇(街)、村干部的宣传教育。020202 新形势下,国土资源干部队伍建设任重道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关键是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难点是要发扬好每个党员干部的主观能动性,进一步激发工作热情,提升服务效能。在今后的干部队伍建设中,要不断提升执政能力,打造过硬班子,增强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强化学习,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和文化素养,增强业务能力和执行意识。严格管理,促进干部发展成长,对中层干部工作上“压担子”,促使其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公平竞争机制,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激发全体干部的工作热情。强化监督职能,创建廉洁勤政的干部队伍,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做好重点环节监管,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相结合,有效防止腐败行为的发生,加强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使全体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廉洁自律。把精力集中到抓工作、干事业上来,促进浦口国土资源管理事业科学发展。
㈨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内设机构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市国土资源局设11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协调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承办机关文电、重要会务、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提案议案、宣传、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等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国土资源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按规定管理分局、县(市)国土资源局的领导干部;组织开展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对外交流和科技合作;承担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
承担有关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的起草工作;指导推进依法行政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听证等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四)计划财务处。
承担市级土地、矿产资源非税收入征收的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承担市级国土资源项目资金和其他专项经费财政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制定部门财务、会计、经费开支等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编制并组织实施部门年度财政预算职责;承担局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五)调控与监管处。
组织开展全市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参与全市宏观经济运行及综合配套改革等相关政策措施的研究;组织开展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政策研究;承担国土资源重大政策课题调研工作;承担全市国土资源管理的综合统计工作和局内专业统计归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土地、矿产和地质环境保护等规划实施、建设用地审批后的监督管理。
(六)行政审批处。
组织制定并实施行政审批集中办理事项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则;承担行政审批集中办理事项的收件、办理、转办、出件和相关业务咨询工作;承办行政审批集中办理事项涉及规费的征缴等工作。
(七)土地规划与耕地保护处(挂市征地补偿标准争议协调办公室牌子)。
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参与审核城市总体规划和涉及土地利用的专项规划;指导、审核区(县、市)、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实施和指导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基本农田保护、农用地用途管制、土地征收征用、土地开发整理等相关政策;承担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等业务指导工作;依法协调征地补偿安置费用标准争议,依法协调、裁决集体土地房屋拆迁争议;承担农村宅基地和临时用地管理工作。
(八)土地利用处。
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租赁、转让、作价出资、交易、土地节约集约等土地利用政策和政府收购储备管理办法;组织编制各类建设用地定额指标,监督实施供地目录;协调市区范围内土地利用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基准地价评定、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和土地评估价格备案工作;监督管理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和土地市场;承担土地交易、土地资产处置、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业务指导工作。
(九)地籍管理处。
组织拟订并实施地籍管理政策和技术规范;承担建设项目用地复核验收、土地登记发证等业务指导工作;组织开展全市土地资源现状调查、动态监测、地籍调查、变更调查及统计工作;承担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出资、终止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协助人民法院依法查封、解封土地使用权;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十)矿产资源处。
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承担全市采矿权总量控制、采矿审批登记发证和采矿权转让审查工作;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管理工作;承担矿产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和采矿权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采矿权年检、矿产督察、矿山储量动态监测及相关登记、统计工作;受委托办理探矿权年检工作;协助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和调处采矿争议纠纷;依法征收采矿权使用费、价款、出让所得和矿产资源补偿费。
(十一)地质环境处。
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及地质灾害防治、地质遗迹保护等专项规划;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承担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承担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资源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矿泉水和地热资源勘查评价与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监测、监督,以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引起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质环境破坏。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