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中小学教师培训通知与方案的区别
B. 如何基于标准设计一下教师培训方案
其标准教师培训方案。其标准设计一下。其标准这个标准就是让教师们。永远都是那种可爱的教师。
C. 中学教师培训的方式方法有哪些
中学教师培训的方式方法有集中培训、远程培训、校本研训、置换研修等组织模式,并采取了参与式、案例式、探究式、科研驱 动式等多元培训方式。
提高教师培训的有效性
(一)建立严格的教师培训制度
为了使教师通过培训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转化和运用,为提高教学效益服务,学校就应建立相应的机制。
1.协作支持机制。学校管理者应与教师共同制定下一步的教育目标,以更好地利用培训中所学到的内容,发挥培训的最大效果。
2.强化激励机制。即把培训与奖惩、晋升、加薪等激励机制结合起来,强化受训者的培训转化行为过程与结果。
(二)准确定位培训需求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在设计教师培训方案之前,先要根据实际情况,对教师培训的需求状况进行认真分析,这是培训效果能否提高的重要前提。通过需求分析可以确定培训目标、培训时间、培训对象、培训内容等等。
(三)科学设计教育培训方案,灵活选择培训方式
制定周密的培训计划有助于学校有条不紊地开展培训,提高培训效益。但是有一份调查结果表明,目前国内真正有系统培训计划的学校还不足,这对培训来说是非常不利的。为此,学校要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和人力资源的总体计划,考虑学校的培训需求与可能,确定学校培训的总体目标,配以相应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确保计划的贯彻与落实。
(四)灵活选择培训方式
1.讲授法2.视听技术法3.讨论法4.案例研究5.角色扮演6.学校内部网络培训7.自学
(五)加强培训效果评估,使教师培训进入良性循环
培训评估是教师培训管理流程中的一个重要的环节,是衡量学校培训效果。通过评估,管理者可以知道培训使学员的知识得到了怎样更新,工作表现产生了怎样的变化。同时,学校可以对当年培训的效果有一个反馈,对下一年度的培训工作起到很好的借鉴作用。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教师培训评估客观、科学、合理。
D. 如何写小学综合实践活动学科教师培训方案
电力系复统中各类电力负荷制随时间变化的曲线。是调度电力系统的电力和进行电力系统规划的依据。电力系统的负荷涉及广大地区的各类用户,每个用户的用电情况很不相同,且事先无法确知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增加哪一类负荷。因此,电力系统的负荷变化带有随机性。人们用负荷曲线记述负荷随时间变化的情况,并据此研究负荷变化的规律性。
E. 设置小学数学教师培训方案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注意互动 注意孩子的接受能力 不能太难 得让孩子爱学,有兴趣
F. 海南省2009—2013年度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实施方案的培训管理与考核
(一)我省—2013年度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按照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海南省2009—2013年度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琼教师〔2009〕46号)的要求,在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实行全省统筹规划,分省、市(县)、学校三级组织和管理。
(二)以培训学时依据、培训学分为杠杆,认真做好各类型培训项目的安排和管理工作。
全员培训是每一位教师必须完成的基本任务,各市县应针对本地区的教育教学实际或教师的实际需求开展各种专项培训,并鼓励教师在完成全员培训任务基础上参加学习。
按 年度确定全员培训各个层次的培训对象,保证培训对象的相对稳定,以便做好培训管理。新教师完成规定的培训学时并取得合格证后,应继续参加初级培训;若教师在培训期间岗位职称发生变化,当年内应按原培训层次继续参加全员培训,第二年再由个人或学校向市县培训机构申报调整培训层次。
校本研训活动各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组织,不要求分培训层次进行。
(三)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课程的考核,按全员培训、专项培训、校本研训,由承办培训项目的机构负责。
1、全员培训课程的考核主要由市县培训机构负责(除省统一组织的远程网络培训课程外),省级教师培训机构定期对全员培训必修课程进行统一抽查和质量检测。
2、教师专项培训的考核,由承办培训的机构根据项目培训方案自行组织。
3、校本研训活动的考核,由学校具体负责组织,市县培训机构审核。
(四)继续实施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制度。以培训学分为管理机制,继续完善我省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管理体系和学分年审制度。各市县每年应对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进行年审,在职小学教师每年需参加不少于10学分的培训学习。
(五)切实加强教师培训档案的管理,试行教师继续教育网上课程管理和学分登记、验证、审核制度,并逐步完成从纸质文本管理向电子文本远程管理的过渡。
G. 针对中小学综合实践课程的老师设计一个在职培训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广大教师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全面理解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基本理念,掌握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策略与方法,初步形成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发能力。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辐射示范作用,促进我市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培训对象
年龄45岁以下的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专、兼职骨干教师。
三、培训内容
1、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理论与实践。(1天)
2、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三大领域的实施与教师指导策略。(1天)
3、劳动与技术专项训练。纸艺、泥塑、编织、裁剪、科技制作等。(3天)
4、教学观摩。听评课、实地参观。(1天)
5、综合实践活动课活动方案设计与交流。(1天)
四、培训时间
培训共计150学时,其中集中培训70学时,分散实践80学时。
五、培训方式及要求
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研修相结合,理论讲授与案例分析、实践操作相结合,专家讲授与一线优秀教师传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集中培训安排7天,主要以专题报告、优秀课观摩、参与式讨论、现场考察等形式进行;分散研修采取个人自修、岗位实践、反思性教学、校本培训等方式进行。学员要根据教学要求完成方案设计、手工制作等作业,自觉把所学知识运用到教育教学中,并辐射带动本教研组、本校同科目教师共同提高。
H. "如何养成良好习惯"学校师资培训方案
是教师养成还是学生养成?
良好的学习习惯还是生活卫生习惯?
学生的年龄段如何?
教师的教龄如何?
I. 如何设计教师培训方案设计
案例:
一、指导思想:
为了加快素质教育进程,提高全体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水平,我县把教师培养的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来抓,努力使教师了解前沿理论动态,拓展新的教育基础理论,扩大人文与科学领域知识面,学习并掌握最新的教育研究成果,研究学前教育教学活动的规律,增强专业技能。形成课程特色和自身教育教学专长。
二、培养目标和任务:
结合指导纲要,从实施素质教育的目标出发,更新教育观念,加强对教育新理论,新知识的学习,通过多种途径使教师迅速成长成熟起来。通过一年的培训,力争使每位教师在政治思想、师德修养、业务素质和教学育人的实际工作能力方面达到合格水平。在此基础上,培养一批有较高的理论与实践能力的骨干教师队伍。
三、培养对象:
全县幼教工作人员,坚持政治上高标准,严要求;业务上压担子、放手使用;生活上热情关怀,为他们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促使他们上一个台阶。
四、具体工作措施:
(一)加强全体教师的思想建设,把师德修养放在首位。组织全体教师学习教育、德育纲领性文件,学习先进的教育理论,学习心理健康知识等,用正确的思想和理念激励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幼,安心于自己的教育教学岗位的思想观念。
(二)通过以老带新结队子,提高青年教师的业务素质。教师专业知识、教学技能、教学艺术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是做好教师工作的基础。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首先要提高教师的素质,因此,我们把青年教师的业务能力作为培训重点。
(三)加强教科研培训,提高教科研能力。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引导教师结合自身的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开展教科研活动,展开教育教学的研究,学期结束围绕这一方面撰写论文和教学心得。
(四)狠抓教学常规,在备课与上课、听课与评课等方面着重指导。
(五)做好其他人员的岗位培训工作。后勤组做好保健医生、保育员、厨房工作人员的在岗培训工作,紧紧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将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服务水平作为重点,力争使人员素质得到提升。 月份工作安排(主要安排培训内容)
J. 自治区中小学教师培训管理办法
自治区中小学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自治区中小学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管理,发挥其在深化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中的引领示范作用,探索并建立优秀教师的培养机制,建设一支适应教育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提高基础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性质与宗旨
第一条 自治区中小学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是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下,由同一学科领域骨干教师共同组成的,集教学、科研、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教师合作共同体,既是一个开放性的研修组织,也是一种研训一体的培训模式。自治区中小学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分为自治区、地(州、市)、县(市、区)三级,三年为一个周期。
第二条 自治区中小学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引领,以学科为纽带,由主持人领衔,旨在搭建促进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以及主持人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打造一支有成就、有影响的高层次教师发展团队。
第二章 组成与程序
第三条 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由工作室主持人和入室成员组成。各级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设主持人1名,成员5~10人,本校成员不得超过总人数的1/3。
第四条 主持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思想作风端正。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师德,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
(三)在当地学科教学中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有较丰富的指导青年教师成长的经历和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承担工作室的职责任务。
(四)熟悉现代教育技术,能够在网络平台开展教学研究指导工作。
(五)身体状况能胜任工作需要,原则上仍在学校担任教学工作的特级教师、高级教师。
第五条 入室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思想作风端正。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爱岗敬业,尊重学生,为人师表,尽职尽责。
(三)在所属地区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实际教学时间超过5年、具备中小学二级及以上教师职称的中青年教师。
(四)具有较强的教学和科研工作能力,能够承担相应的职责任务,具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
(五)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进行网络交流。
第六条 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应按以下程序认定:
(一)确定主持人。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遴选,采取个人自荐、逐级审核、专题答辩、公开竞争等方式产生。确定为上一级“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的主持人不兼任下一级工作室的工作。
(二)上报评审。各级“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主持人将本工作室工作方案、成员组成情况、预期工作效果等相关资料上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评选办法进行评审、确定,经公示后予以公布。
(三)签订协议。各级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主持人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在完成研究项目、培养中青年教师、质量评估、保障措施等方面规定双方权利和义务。工作室主持人与工作室成员签订协议书,在完成工作室项目研究和成员专业成长等方面制订周期发展目标,规定双方职责、任务及评价办法。
(四)挂牌运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选择适当形式命名各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并以工作室主持人所在学校为基地挂牌,工作室依据有关规定和协议开展工作。
第三章 任务与职责
第七条 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应当履行以下工作任务及职责:
(一)培养优秀教师。工作室主持人为工作室其他成员的导师,负责制订工作室工作方案和成员培养方案(包括培训目标、培训内容、培训形式、研究专题、培训考核等),指导和帮助工作室成员在工作周期内达到培养目标。
(二)组织课堂教学实践活动。工作室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课堂诊断、问题研究、考试研究、专题讲座、读书交流、观摩考察等形式的教学研究活动。工作周期内,主持人及成员每学年每人要开设不少于2节的公开课、1次讲座或主题发言;工作室要组织1次报告会或研讨会;积极参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组织的送教下基层及专业指导活动。
(三)开展教育教学专题研究。要针对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以课题的方式进行推进,完成课题研究及专题研究报告。在工作周期内至少要完成1个相应级别的研究课题并取得相应成果;每学年至少有2篇学科专业论文或案例、反思等在相应级别及以上刊物发表或交流,或在自治区级相关学科评选活动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次。
(四)开发、整合教育教学优质资源。要根据学科特点和工作目标系统地建立教育教学资源库;要在新疆基础教育教师专业发展网络研修平台上建立网页,使之成为工作动态发布、成果辐射推广和资源生成整合的中心,通过互动交流,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
第四章 权利与义务
第八条 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主持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方式、安排工作时间、使用划拨经费和其他经费(如自筹经费、赞助经费等)。
(二)配合做好遴选工作室入室成员。
(三)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计划、工作方式、工作时间。
(四)根据考核、评价等情况,向入室成员所在单位或上级建议对学员进行奖励。
(五)根据需要聘请专家顾问,协助工作。
第九条 工作室入室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获得主持人及专家顾问悉心指导。
(二)使用工作室所编印的各种学习资料。
(三)取得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后,通过工作室进行推广或推荐发表。
(四)优先参与工作室立项的教育科研课题研究。
(五)成果突出、业绩显著者,优先评优、评职、晋级。
第十条 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主持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汇报工作室工作开展情况,并接受考核评估。
(二)使用好工作室专项经费,接受财务审计。
(三)认真完成主持人任务,履行主持人职责。
第十一条 工作室入室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一)听取主持人及专家顾问指导,接受主持人检查评估,向主持人报告工作、做出书面总结。
(二)积极配合主持人完成工作任务,全心投入到工作室的各项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活动中。
(三)认真总结自身教育教学经验,积极承担课题研究与撰写学术论文,提炼科研成果等任务。
第五章 组织与管理
第十二条 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自治区中小学“百千万”教学能手培养选拔项目的领导工作,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院具体负责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工作。
第十三条 各地教育局负责当地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各地教研室具体负责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工作。
第十四条 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挂牌学校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对工作室进行日常管理。
第六章 考核与评估
第十五条 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以一学年为一个考核周期。在一个考核周期内,按有关评估细则,通过查阅资料、调查访谈、成果检验等方式考核。
第十六条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室自身建设、主持人业务引领、入室成员专业发展及工作室所在学校的支持等方面。工作室每学年要制定工作计划,进行工作总结,及时报告活动开展和工作进展情况,收集整理过程性资料并归档。
第十七条 工作室及主持人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考核为“不合格”者将撤消该工作室建制;考核为“合格”以上者将自动进入下一考核周期的工作室建设;考核达到“优秀”等级者,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 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主持人负责,主要依据成员培养方案考察其是否达到培养目标。考核不合格者将责令其退出工作室,同时可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十九条 各级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挂牌学校应为工作室设置独立的工作场所,提供基础设备等,为其正常开展活动提供条件;将主持人完成工作室工作计入工作量,适当减轻单位工作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积极督促学校支持工作室工作,并在职称评定、评优晋升、科研立项、培训进修等方面优先考虑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成员。
第二十条 工作室主持人可聘请全国名师、高校教师和教育科研人员担任工作室专家顾问,为工作室提供理论支持和专业引领。自治区为其聘请专家和外出培训学习提供条件,并建立工作室定期学习交流机制。
第二十一条 自治区设立“自治区中小学‘百千万’教学能手培养项目”专项经费。工作周期内教育厅每学年为自治区级教学能手培养工作室核拨业务活动经费2~5万元,业务活动经费必须用于工作室的各项业务活动,包括添置书籍、办公设备;课题研究、专题研究经费;聘请专家的授课费;与培养工作有关的观摩考察费等。工作室经费的使用权归主持人,由所在单位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教育厅定期对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各地(州、市)、县(市、区)依据本方案,结合当地实际设立本地区教学能手培养专项经费,用于“培养项目”活动的开展和本级教学能手队伍的培训。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经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解释。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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