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选择农产品营销渠道的策略有哪些
选择农产来品营销渠道的策略主要有:自
(1)综合性分销渠道策略。即运用多种分销渠道综合地推销自己的产品,通过批发商把产品分布到各零售点,销售面十分广泛,竞争性特别强。适用于日用消费品和生活必需品的销售。
(2)选择性分销渠道策略。由于产品的特殊性,或经营者能力的限制以及用户的偏好等,经营者要选择较为合理的、有效的分销渠道作为自己产品的理想销售线路。
(3)独家分销渠道策略。在某一特定市场,经营者仅选择一家批发商或零售商专门销售其产品,一般情况下,这些经销或代理商不再经营其他同类产品。适用于消费品中的选购品,如农业机械。但独家经销容易因推销力量不足而失去市场,对生产者和经销商来说,风险都大。
以上介绍的三种策略,随着情况的变化而变化,有时用一种或两种策略,有时也可综合运用。
⑵ 农产品营销策略有哪些
可以搞联合创品牌,也可以搞地域式批发。
⑶ 策划某农场生鲜农产品销往省会城市的营销渠道方案
摘要 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销售
⑷ 农产品的销售方式和销售渠道有哪些
销售渠道指商品从生产领域转向消费领域所经过的路线和通道。包内括四层含义:
(1)起容点是生产者,终点是消费者(生活性消费)和用户(生产性消费)。渠道作为产品流通的途径,一端连着生产,另一端连接消费,因此它所指的是从生产者到消费者的完整的商品流通过程。
(2)运销渠道的积极参与者——各种类型的中间商。产品从生产领域进入消费领域的过程中要有一些经营环节或经营机构的参与,要发生多次的买卖行为,各种类型的中间商扮演着重要角色,即生产者—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
(3)生产商向消费者或用户转移产品和劳务应以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为前提。如生产商将其产品直接售给消费者或用户,不经过中间商,这是直接转移商品所有权。但在通常情况下,生产商都是经过一系列中间商将其产品转卖给消费者或用户的。
(4)销售渠道是商品从生产商到消费者或用户手里的运输储存过程,不仅反映商品价值形态变化的经济过程,而且也反映商品实体运动的空间路线。
⑸ 农产品的销售渠道有哪些具体步骤是怎么的
销售渠道指商品从生产领域转向消费领域所经过的路线和通道。包括内四层含义:
(1)起容点是生产者,终点是消费者(生活性消费)和用户(生产性消费)。渠道作为产品流通的途径,一端连着生产,另一端连接消费,因此它所指的是从生产者到消费者的完整的商品流通过程。
(2)运销渠道的积极参与者——各种类型的中间商。产品从生产领域进入消费领域的过程中要有一些经营环节或经营机构的参与,要发生多次的买卖行为,各种类型的中间商扮演着重要角色,即生产者—批发商—零售商—消费者。
(3)生产商向消费者或用户转移产品和劳务应以商品所有权的转移为前提。如生产商将其产品直接售给消费者或用户,不经过中间商,这是直接转移商品所有权。但在通常情况下,生产商都是经过一系列中间商将其产品转卖给消费者或用户的。
(4)销售渠道是商品从生产商到消费者或用户手里的运输储存过程,不仅反映商品价值形态变化的经济过程,而且也反映商品实体运动的空间路线。
⑹ 农副产品的销售渠道计划
《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规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0月1日起,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肉产品,是指猪、牛、羊、鸡、鸭、鹅及其整块或者分割的鲜肉、冷藏或者冷冻肉,内脏、头、尾、骨、蹄、翅、爪等组织。
免征增值税的鲜活蛋产品,是指鸡蛋、鸭蛋、鹅蛋,包括鲜蛋、冷藏蛋以及对其进行破壳分离的蛋液、蛋黄和蛋壳。
上述产品中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所规定的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鲜活肉类、蛋类产品。
二、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既销售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又销售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应分别核算上述鲜活肉蛋产品和其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部分鲜活肉蛋产品增值税免税政策。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所列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扣除的进项税额的第(三)项所称的“销售发票”,是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产品依照3%征收率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而自行开具或委托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批发、零售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后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