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村党支部开展双语学习课程表模板
为了便于开展少数民族地区党的建设,村党支部开展双语学习,特制定下列课程表。双语学习计划。加强双语培训学习工作是少数民族区域提高工作效率,加强自身建设的需要,有利于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和有助于增进民族团结,促进社会稳定。根据上级党委的部署,为进一步增强村党支部干部掌握双语交流的表达能力,更好地向广大基层群众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水平。结合实际,特制定双语学习计划。以集中培训内容及范围。二学期目标。三学习安排。一,以日常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学习的时间被每周二晚上时间为两小时。二,结合双语学习要求,在党支部设置每日一词,每周一句小黑板,双语学习专栏。三建李民汉干部结对帮教制度汉族干部与少数民族干部沟通交流时,提倡用双语交流。是每名领导联系明双语技术差的汉族干部共同开展学习双语活动。四,学习内容。一基础汉语300句二基数,维吾尔语300句三,汉语成语故事是维吾尔交际用语。供参考。【回答】
㈡ 政法干警考试限制藏汉双语专业,我是旅游管理(藏汉双语)专业报名时通过了,笔试也过了,资格复审时能过
推进双语法律人才培训促进民族地区法治建设
我国政法系统首套藏汉双语法律培训教材编译出版
本报记者 徐爱龙
“藏汉双语法律培训系列教材”出版座谈会3月15日在北京民族文化宫举行,由一批具有较高法律素养、通晓藏汉双语的专家学者历时一年多时间编写的《宪法教程》《刑法教程》《民法教程》等10本教材正式出版发行。
这是我国政法系统首套藏汉双语法律培训教材,首次用藏语文系统精炼地对我国现行法律体系进行了准确阐释,填补了法律培训教材缺乏藏汉双语的空白,打通了藏汉双语法律人才培养的制约瓶颈。
我国政法系统首套藏汉双语法律培训教材
夏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全国最美基层法官”称号获得者才让旺杰在实践中发现:当地80%的案件当事人是藏族群众,由于汉语普及率低,他们参加诉讼必须请翻译。然而,翻译人员虽然懂汉藏双语,但却不懂法律,在翻译时常常出错,不仅影响交流,更影响法官对案件事实、证据的判断。
于是,才让旺杰改用藏汉双语开庭审理或主持调解,不仅提高了效率,而且增强了藏族群众对法官的信任。但随着双语审判的深入,才让旺杰发现,大量司法解释没有藏语译本,用藏语写成的法律书籍也十分匮乏,许多专业术语和法律条文难以统一和准确地翻译。不同人作出不同的解释,常常让当事人摸不着头脑。
根据我国宪法和三大诉讼法,许多案件庭审时需要同步口译为藏语,判决书需要翻译成藏文,然而,整个甘南藏族自治州的8个县市中,能写藏文判决书的法官只有7名,平均每个县不到1名。长期以来,藏族法官司法能力的提升,仅仅依靠少数资深法官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手把手的传授,始终处于专题讲座、短期培训等单一、低层次的运行状态,导致语言翻译、法律知识等基础能力培训一直无法得到有效开展。而藏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需要一大批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中国法律精神、法治精神的高素质法官。
为了加强“双语”司法人才的培养,去年11月,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民族地区双语法官培养培训工作改革试行方案》,确定了关于双语培训工作的24项具体改革任务,要求相关单位和部门从加强民族团结、推动国家法律在民族地区正确实施的高度,充分认识推动“双语”司法人才培训工作的重大意义,坚持立足甘肃多民族的省情特点,统筹谋划、整合资源、加强协作、扎实推进,努力做好双语培训工作。
落户在我省舟曲的少数民族法官培训基地承担起了“双语”人才培养的重任。同时,省委政法委牵头,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少数民族地区政法干警双语培训工作的意见》;协调内蒙古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建立汉蒙、汉哈双语人才省际合作培养机制。
然而在培训过程中,缺乏专业、实用、系统、规范的培训教材,成为藏汉双语人才培养的最大制约。为此,省高院通过积极向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汇报,取得了多方面的支持,决定编撰一整套藏汉双语法律培训系列教材。
2013年,经省委政法委研究决定,正式成立了甘肃政法系统藏汉双语法律人才培训系列教材编审委员会。编委会联合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甘肃民族师范学院、西南民族大学、青海民族大学等高校的双语专家教授,同时邀请四川、云南、甘肃、西藏、青海五省司法部门藏汉双语专家,坚持以专业性、规范性、实用性、系统性相统一为原则,分门别类,科学设置编写组,全面展开教材编写工作。计划于2018年底前编撰完成一整套、共33本藏汉双语法律培训教材,内容包括了当前法学理论与实务的主干课程,还有专门针对藏族习俗、习惯、法律文化的辅助性资料。
经过历时一年多的紧张编写,《宪法教程》《刑法教程》《民法教程》《刑事诉讼法教程》《民事诉讼法教程》《特殊权益保护法教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教程》《民族区域自治法教程》《治安管理处罚法教程》《婚姻法教程》等10部教材由民族出版社正式出版。
彻底打通双语法律人才培养制约瓶颈
“藏汉双语法律培训系列教材”立足双语法律人才教育培训的规律和特点,本着“理论适度够用,突出实务能力的培养”要求,首次用藏语文系统、精炼地对我国现行法律体系进行准确阐释,填补了目前藏区尚无双语法律培训教材的空白。
这是一套实用的工具书,针对司法工作实际,突出实务需要,将立案、民事、刑事、审判监督、执行等工作全面涵盖,通过引用藏区法院审判案例、指导性案例,采取以案说法,以法明理的形式,做到了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不但为法律条文提供了一个全面而规范的藏语翻译标准,改变了以往汉藏翻译因人而异、因理解而异、因语境而异的混乱现状,为康巴、安多、拉萨三大语系间政法干警提供了标准、全面、无交流障碍的藏语法律入门读本,也为统一司法尺度、充分释法明理、实现司法公正提供了先进的司法理念和精确的法律准绳。
这也是一套专业的宣传手册,在全面介绍我国法律体系的同时,还涵盖了党和国家在司法改革、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理论方面的最新成果以及藏族历史、藏族民俗等内容,为藏区群众提供了一个最全面、最简便、最通俗易懂的普法、学法、用法读物,不但能满足藏族同胞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而且也能有效增进藏族群众对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的理解和认同,进而提升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积极性、主动性。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专门出席了座谈会,对“藏汉双语法律培训系列教材”的出版给予了高度评价:“这套教材填补了目前藏语地区政法干警还没有‘双语’培训教材的空白,必将在加强民族法官培训、提高藏族聚居区法院司法水平、保障藏族聚居区群众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全国政协副主席、国家民委主任王正伟表示,编译出版“藏汉双语法律培训教材”,虽然只是民族地区法治建设进程中迈出的一小步,却为提高司法效率、用法律保障民族团结、促进国家法律在民族地区的正确实施提供了有利条件。
来自基层的法官代表才旺让杰说,这套系统的培训教材,为彻底提升我国藏汉双语人才司法能力奠定了基础。藏汉双语系列法律教材的出版发行,不仅可以提升藏区法律培训层次,改善藏区政法干警的司法能力、翻译能力,而且为实现藏区繁荣稳定,和谐发展这个伟大的梦想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坚实的智力支持。
据了解,省高院将按计划启动后续23部政法系统藏汉双语法律人才培训教材的编撰,另一方面将依托西北民族大学、甘肃民族师范学院,积极联合中国民族语文翻译中心、民族出版社以及甘、青、川、藏、滇五省区藏区民族高校藏学专家和政法系统实务界双语法律人才,着手开展对现行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汉藏对照规范翻译工作。
㈢ 双语培训学员个人鉴定
本人,X年X月参加了XXX学习。现就本人进入党校学习以来各种方面的情况作如下自我鉴定:
一、思想表现方面:
本人一贯以来思想上积极上进,政治上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政策法令。我进入大学以后,通过对实事和我党政策的了解,更加坚定了我的共产主义的信仰。因为我觉得它是最科学,最先进的,揭示了历史的发展趋势,未来的世界也将是这样的,自己理应为真实的未来而努力。
二、学习方面:
进入党校学习后,老师的真心话语和精彩的分析让我在原有认知的基础上对党有了更深入和真实的认识。我上课努力听讲,尽量消化自己学过的知识。在认真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还注意学习其他非专业的知识,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通过三年学习,现已认真完成了各门课程的学习,掌握了所学知识,并通过了有关课程考核。
党校学习结束后,我将更加努力地学习党的xxxx,更加深入的了解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在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的中大作用,用它来武装自己。学无止境,我将会以严谨的态度继续学习党的知识,关心实事和党的政策;同时,平时做事从小事做起,尽量用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
三、纪律和参加班集体活动方面:
本人自进入党校学习以来,思想上积极向上,坚持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政策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听从老师的教导,诚恳待人,乐于助人。具有强烈的班集体主义精神,积极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乐于参加学校及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如篮球赛、乒乓球赛等,使自己的身心得到健康发展。
四、收获:
三年的大学生活,学到了很多知识,更重要的是通过对实事和我党政策的了解,更加坚定了我的共产主义的信仰。思想变成熟了许多,性格更坚毅了。认识了许多同学和老师,建立起友谊,并在与他们的交往中提升了自身素质,认清了自身的一些短处并尽力改正。社会实践能力也有很大提高,为将来走向社会奠定基础。
三年的大学生活将是我人生的一个起点,是闪闪发光的一段历程,它包含了汗水和收获,在我的人生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㈣ 一个网友说西藏有汉语班和藏语班是分开的 西藏不是双语教学吗
双语是小学,中学的。像汉族到西藏读大学就没法学藏语,起码藏语高班没法学。
㈤ 2017年西藏地区公务员培训机构哪家比较好或者拉萨公务员培训机构哪家
公务抄员培训学习可以更容易找到袭方法和技巧,但是在选择培训机构时一定要慎重,建议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衡量:
1、拥有专业的师资和研发团队很重要,这直接影响了教学质量。
2、经济实力也很重要,否则协议类退费班次容易产生纠纷。
3、拥有良好的上课环境,不能没有固定校址,随便找地方上课。
㈥ 双语法官的培养保障了民族地区公民的什么权利
它是一类以集体为权利主体的人权。民族权利的主张在早期主要是应用于殖民地人民反对殖民统治的斗争,在当今主要是一些非西方国家针对西方以人权名义干涉别国内政行为所作出的回应。我国以根本大法的形式在宪法中保障!
民族权利指各民族人民所享有的法律上所赋予的基本权利。具体内容包括:人身自由和人身权利不受侵犯,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平等地享有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平等地享有宗教信仰自由,享有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享有保持或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有56个民族。为促进少数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民族政策。中国政府的民族政策主要有:
一、坚持民族平等团结 在中国,民族平等是指各民族不论人口多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高低,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异同,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平等一员,具有同等的地位,在国家社会生活的一切方面,依法享有相同的权利,履行相同的义务,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民族团结是指各民族在社会生活和交往中平等相待、友好相处、互相尊重、互相帮助。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民族平等,就不会实现民族团结;民族团结则是民族平等的必然结果,是促进各民族真正平等的保障。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作为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政策,在中国的宪法和有关法律中得到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国家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维护和发展各民族的平等、团结、互助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
二、民族区域自治
民族区域自治,是中国政府解决民族问题采取的一项基本政策,也是中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一样,同为我国三大基本政治制度之一。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自己管理本自治地方的内部事务。
民族区域自治是与中国的国家利益和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相一致的。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保障了少数民族在政治上的平等地位和平等权利,极大地满足了各少数民族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愿望。根据民族区域自治的原则,一个民族可以在本民族聚居的地区内单独建立一个自治地方,也可以根据它分布的情况在全国其他地方建立不同行政单位的多个民族自治地方;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 保障了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的自治权利,又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利于把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有利于把国家的发展和少数民族的发展结合起来,发挥各方面的优势。
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如下两个显著的特色:一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国不可分离的部分,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都是中央政府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都必须服从中央集中统一的领导。上级国家机关在制定各项政策和计划、进行国家经济文化建设时,必须充分考虑各民族自治地方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予以帮 助和支持。二是中国的民族区域自治,不只是单纯的民族自治或地方自治,而是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的结合,是政治因素和经济因素的结合。在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既要有利于国家统一、社会稳定利民族团结,又要有利于实行自治的民族的发展和进步,有利于国家的建设。截至目前,中国有民族自治地方155个,其中自治区5个、自治州30个、自治县(旗)120个。
三、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尽一切努力,促进各民族的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国家根据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和采取了一系列特殊的政策和措施,帮助、扶持民族地区发展经济,并动员和组织汉族发达地区支援民族地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有十三条规定了上级国家机关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的义务。国家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有计划地在少数民族地区安排一些重点工程,调整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结构,发展多种产业,提高综合经济实力。特别是随着近年来中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国家加大了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投资力度,加快了少数民族地区对外开放的步伐,使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呈现新的活力。
近年来,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国家还采取了以下三项措施:
一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西部是少数民族的主要聚居区,有40多个民族,人口占全国少数民族人口的7l%;全国155个民族自治地方中,有5个自治区,27个自治州,84个自治县(旗)在西部,占西部地区总面积的86.4%。云南、贵州、青海三个多民族省也在西部;湖南的湘西土家族自治州、湖北的恩施土家族自治州及吉林的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虽不在西部,但也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的待遇。因此,西部大开发就是民族地区大开发,就是加快民族地区发展。
二是开展“兴边富民行动”。这一行动是国家民委落实中央提出的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加快边境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举措。实施的范围包括分布在我国2.1万公里陆地边界线上的135个县(旗、市)。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二是大力培育县城经济增长机制和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三是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截至2002年底,全国“兴边富民行动”实际投入资金已达150亿元,兴建兴边富民项目数万个,2100多万人受益。
三是重点扶持22个人口较少民族的发展。人口较少民族指人口在10万人以下的民族,全国有22个,总人口不足60万人。由于历史、地理等方面的原因,这22个民族发育程度比较低。今后10年内,国家计划每年投入5亿元帮助发展,共50个亿。
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
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
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历来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把少数民族干部队伍的状况看作是衡量一个民族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实际情况,党和政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
一是根据民族工作以及社会发展的需要,通过各级各类院校培训学习,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干部素质。
二是注重实践锻炼,各地、各部门有计划地开展干部交流、岗位轮换,选派少数民族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相对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培养了大批少数民族干部,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
三是在坚持德才兼备原则的前提下,同等条件优先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使少数民族干部在各级党委、政府、人大和政协等领导班子中占有适当比例。
五、发展少数民族科教文卫等事业
在发展少数民族教育事业方面,国家坚持从少数民族的特点和民族地区的实际出发,积极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教育事业。如赋予和尊重少数民族自治地方自主发展民族教育的权利,重视民族语文教学和双语教学,加强少数民族师资队伍建设,在经费上给予特殊照顾,积极开展内地省市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的对口支援等。
在发展少数民族科技事业方面,国家采取了许多特殊措施,如:重点培养、培训少数民族科技人员,在普通高等院校有计划地招收少数民族学生或举办民族班;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引进人才和先进技术设备,改造传统产业和传统产品,扶植提高传统科技,提高经济效益等。
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卫生事业,国家有关政策强调,要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卫生队伍的建设,切实做好防病治病和妇幼卫生工作,大力扶持发展民族医药事业等。
在繁荣少数民族文化政策方面,国家扶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文化事业,组建民族文化艺术团体,培养少数民族文艺人才,繁荣民族文艺创作。
六、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中国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和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语言文字的自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公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十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第二十一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职务的时候,依照本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的规定,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或者几种语言文字;同时使用几种通用的语言文字执行职务的,可以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语言文字为主。”第三十七条规定:“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班级)和其他教育机构, 有条件的应当采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课本,并用少数民族语言讲课。”“各级人民政府要在财政方面扶持少数民族文字的教材和出版物的编译和出版工作。”第四十七条规定:“保障各民族公民都有使用本民族浯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七、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中国各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风俗习惯,表现在服饰、饮食、居住、婚姻、礼仪、丧葬等多方面。国家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少数民族享有保持或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权利。在社会生活的各方面,政府对少数民族保持或改革本民族风俗习惯的权利加以保护。
第一,尊重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
第二,尊重和照顾少数民族年节习惯。
第三,尊重少数民族婚姻习惯。第四,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
第五,在大众传播媒介中,防止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事情发生。
第六,尊重少数民族改革自己风俗习惯的自由。
八、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
中国是一个有着多种宗教的国家,主要有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中国少数民族群众大多有宗教信仰,有的民族群众性的信仰某种宗教,如藏族群众信仰藏传佛教。有一些民族信仰同一种宗教,如我国有10个民族信仰伊斯兰教。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在中国,宗教信仰自由,即每个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一种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的自由。目前,中国有清真寺3万座。在西藏,有藏传佛教各类宗教活动场所1700多处。
㈦ 西藏驻寺干部工龄怎么计算
工龄就是按年的工资算没?
㈧ 如何提升少数民族干部的培训工作
少数民族干部是广大少数民族群众中的优秀代表,受党教育多年,文化层次高,在少数民族群众中拥有较高的威信,有着较强的影响和示范作用。少数民族干部要充分发挥这一优势,主要有以下三点;1、充分发挥少数民族干部在群众中的较强影响和示范作用的优势,调动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积极投入到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去;2、要积极发挥群众基础好的优势,做好广大少数民族群众的宣讲工作;3、要发挥“双语”优势,做好当前各项相关具体工作。㈨ 西藏干部两地分居休假时可以加10天吗
我觉得西藏干部两地分居,休假时一定是可以加十天的,这样的事很正常的,一定没有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