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职工安置方案如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职工安置方案,一般是国有企业在改革、改制、转制或所有权出让时,所涉及的职工经济补偿、或一次性安置费标准,社会保险、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等各项社会保障关系的接续方式,职工劳动关系的处理以及再就业等问题的解决或处理方案。
企业的政府主管机关或产权人在企业改革、改制、转制或出让时应制定改革方式和职工安置方案,交职工(或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职工(或代表)对改革方案和安置方案行使审查与表决权。需经占应到会人数的 2/3 以上,且赞成票占应到职工(代表)人数的1/2 以上时为表决通过。
如果职工(代表)大会未能通过职工安置方案的,政府主管机关或产权人应根据职代会审议情况,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在一定期限内再次召开大会审议该项职工安置方案。方案不符合国家有关政策,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产权持有单位必须修改职工安置方案。职工安置方案修改后,需按照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报经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同意。
B.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如何写
一、什么是职工代表提案?
职工代表提案又称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它是由职工代表提出,经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审监委员会审查立案后,确定为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主要有以下内容:
1、提案案由实际上是提案的题目,用简明的文字说明提案要解决什么问题,并且提案案由与提案内容要一致。
2、提案者:提出提案的提案者或单位,要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如联名提案时,发起人应当作为第一提案人,便于办理提案时交流情况。
3、理由:主要包括提案要写的问题与分析情况。
(1)问题: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2)分析:根据提案提出的问题与分析情况,对照有关法律、法规、伦理道德等进行分析;它是提案的核心部分,要有理有据,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切忌笼统、空泛。
4、办法:所谓办法,也称为建议,针对案由反映的问题,提出自己对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和解决办法。
二、职工代表提案与政策一致
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单位的有关规定。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之下,开展工作。
三、职工代表提案的格式
1、提案以书面形式提出,一份提案一个内容;一位代表提出提案,两人以上附议。
2、提案应有名称(标题)、依据、问题和解决的办法。
3、提案人和附议人署名,同时写明提案人联系电话,以便交流。
四、职工代表提案涉及的内容
凡属我局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工作或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均可列为提案。包括: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贯彻执行上级决议、决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全面完成我局年度工作任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我局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文化建设、职业道德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管理、生产、经营、安全、科技进步、职工队伍建设、节支降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职工生活、环境保护、工资分配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我局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7、我局民主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8、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列为提案受理:
1、提案内容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提案不具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
3、提案征集不符合规定程序和要求。
4、提案超出我局管理权范围之外的问题。
5、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
五、职工代表提案征集和处理的一般程序
1、在做出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决定后,提案审监委员会发出提案征集通知,发放提案征集表。
2、职工代表宣传提案征集工作的意义,组织职工广泛征集提案。
3、职工代表在广泛听取和收集职工意见的基础上,按规定填写提案表。
4、职工代表收集提案后,在职工大会表决通过,将提案提交提案审监委员会(也可暂交工会)。
5、工会或提案审监委员会依据有关规定、政策,对提案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提案,提出立案的建议,提请局领导研究,确定是否立案。
6、局领导主持召开代表提案交办会,把确定立案的代表提案明确到分管领导、指定具体部门,将立案代表提案。
六、参与提案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
1、要注意提案的客观性及具体性,即要求提案人把现状真实地反映出来,以事实和数据说话;
2、要注意把握问题原因的准确性,即要求提案人把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找出来;
3、要注意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即要求提案人针对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提出具体的改善对策,也就是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对只提问题不提解决办法的提案被视为无效提案;
4、要注意改善的绩效性,一切提案都以绩效为导向,这种绩效不一定是以金钱去衡量,它是一个综合性指标,它的判定标准是促使单位向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
C.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怎么写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
各位代表、同志们:
自20xx年职工代表大会以来,我院广大职工积极参与院内民-主管理,充分发挥主人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医院的建设和发展,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受职代会主席团的委托,现将上次会议提案的落实情况和本次会议提案的收集整理情况向大会作如下汇报和说明:
一、20xx年职代会提案的落实情况
20xx年职工代表大会前共收到并整理提案(意见或建议)65份,经整理、分类、汇总共计28条。经大会主席团联系会讨论并提请院长办公会确定,分解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落实。
在全院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有81%的提案(25条)已经落实完成或正在逐步解决。已经落实或正在完善的如:关于重点专科建设。按照《医院专科发展规划》,制定了2010年度发展计划,继续实施《专科建设管理办法》,促进专科建设全面发展。同时,实施“亚专业建设千万工程”,分步骤、分批次对普外、骨外、神经内科、儿科进行亚专业细化,使各专业有了更高更广的发展空间;关于分院修建肿瘤外科大楼与改善内科大楼的住院条件。肿瘤大楼建设按计划顺利推进,预计3月份正式投入使用,神经精神大楼前期工作已基本到位,今年6月可望破土动工;关于强化优质服务。医院成立了医院服务质量管理委员会及办公室,打造全新的客户服务中心,建立了服务培训、意见收集、投诉接待、信息反愧考核奖惩、持续改进的管理机制;关于建立老年活动中心,医院已建立了固定的老年活动中心,有19%的提案因客观原因或条件所限暂时不能实现。如:职工团购住房等。团购住房因情况发生变化,原准备在医院对面团购的意向,因开发商没有取得开发资格,团购住房方案没有能够实现。
二、本次会议提案的收集整理情况
本次职代会筹备期间,共收到提案71份,经整理、分类、汇总,共计31条。其中,有关医院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提案21条,占总提案数的67%;有关职工福利方面的提案10条,占总提案数的33%。筹备小组成员及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对提案进行了初审和筛选,将提案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需要医院在今年工作中加强或正在落实的提案占40%,关于加强对管理干部、中青年技术骨干培训的提案。医院将按照“学习年”的总体布局,抓好三个培训,完善培养、使用、激励、考核机制。以党办牵头,加强干部队伍培训力度,组织中层干部学习道德规范、管理知识、卫生政策、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提升中层干部素质,增强执行力。以人事科牵头,强化职工继续教育,修订与实施人才培养计划,加快人才队伍的梯队建设。并引进与培养人才,特别是高学历人才。
关于加强奖金分配的透明度的提案。一方面,要落实绩效考核考核方案,形成以工作量、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为考核内容,以个人工作量化为基础的新型绩效考核办法。同时,强化科室二次分配的民-主管理程序,增强奖金分配的透明度,并加大检查力度。
关于职能科室要定期下临床科室的提案。医院将以制度来约束职能科室深入一线进行协调工作,形成常态化。严格分级管理制度,将分管院领导、职能科室干部定期下科室作为基本要求列入目标责任书。
关于深化门诊管理与服务的提案。医院将强化门诊管理与服务。理顺各学科住院与门诊关系,建立绩效考核机制,提升门诊竞争力。同时通过优质的服务、精湛技术和流程优化解决和弥补医院硬件不足。
关于提升分院综合科室实力的提案。医院将逐步落实分院综合科室的人才梯队建设,加强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进一步确定综合科室专业发展方向,并逐步引进综合专科的特色技术,加大宣传力度,逐步提升综合科室的影响力。
关于落实医院文化建设的的提案。医院将持续推进文化建设。突出“倡导仁心博爱,体现人文关怀”的工作主题,将文化理念渗透到制度和机制的改革创新之中。同时,举办摄影、诗文、书画、歌舞、球赛等培训、竞赛和展演活动,丰富职工业余生活,陶冶职工精神情操。
关于医疗集团,农村市场的提案。医院将继续保持与各级相关部门、转诊机构、医疗行业的良好公共关系,平稳有序的深化医疗共同体合作建设,继续推进和创新专病和专家营销思路,传播一医品牌。
二是需要国家政策和规定作为实施依据的提案占20%。如:关于恢复内退政策。相关文件已废止内退政策,故医院不再执行内退。
三是已纳入工作计划和需要在以后工作中加强的提案占20%。如:关于分院成立肿瘤会诊中心的提案。医院从肿瘤单病种入手,筹建肺癌诊疗中心,旨在规范肿瘤诊疗计划,形成肿瘤单病种多科协作机制,进一步扩大肿瘤专科品牌影响力。
(3)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策划书方案扩展阅读:
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群众当家作主,参加企业经营决策、管理、监督干部、行使民主权利的权力机构。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它接受企业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思想政治领导,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按照1986年9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职代会应行使的职权是:定期听取厂长工作报告,审议企业经营方针、长远和年度计划、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职工培训计划、财务预决算、自有资金分配和使用方案,审议通过厂长提出的经济责任制方案、工资调整计划、奖金分配方案、劳动保护措施方案、奖惩办法以及重要的规章制度,审议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宅分配方案和有关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评议、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并提出任免和奖惩的建议。
参考链接:职工代表大会网络
D. 职工代表大会如何建立
一、职工代表的产生
(一) 职工代表的条件及比例:
1.职工代表的条件:《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按照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企业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职工代表要具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具有一定的业务技术知识和管理能力;做好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关心集体、遵守纪律、联系群众、办事公正;在职工群众中具有一定的威信等。(企业职工包括进城务工人员);
2.职工代表的比例:《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职工人数为1000-1500人的企业职工代表一般应为10%左右;超过1500人的企业可适当缩小比例;不足1000人的企业可适当增加比例;100人以下的企业一般实行职工大会制度,职工工作地点分散或连续作业,不便于召开职工大会的,也可以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人数较少的企业,职工代表不得少于30人;其中一线职工应占职工代表人数总数的50%以上;中层以上行政领导人员一般为职工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女职工和青年职工代表的比例,应与其在企业职工整体结构中的比例相适应。
(二)职工代表的选举程序:
1.制定选举方案:根据企业的职工人数和行政单位的设置状况,确定职工代表的总数及名额的分配办法,并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按班组或分厂、车间划分选区,制定具体选举办法。
2.进行宣传发动:企业工会要组织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对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意义和职权,以及职工权利和义务等方面进行广泛的宣传,使广大职工充分明确选举职工代表的重要性,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来选好职工代表。
3.推荐职工代表的侯选人:在组织宣传发动的基础上,以选区为单位,充分发扬民主,积极推荐职工代表的候选人。
4.直接选举职工代表:各选区按照分配的代表名额,直接选举产生职工代表。选举的方式一般采用无记名方式差额选举(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代表的20%;候选人获得参加选举人的过半数选票时,方为有效),也可用举手表决的方式。对厂级领导应分到选区,以普通职工的身份参加选举(选举后的代表填写《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5.职工代表资格的审查:由职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小组)对选出的职工代表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是:选出的职工代表是否是享有政治权利的本企业职工;选举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民主程序,是否存在不正当的竞选行为等。对不符合规定的,应取消其代表资格;对于审查合格后的予以公示,公示后若无异议,填写《代表花名册》。
6.组成各代表团(组):职工代表选出后,应按选举单位的行政隶属关系,组成代表团(组),选举产生代表团(组)长(下发《职工代表提案表》)。
二、职工(代表)大会的准备工作
(一)建立筹备工作的领导机构(小组)和工作机构(小组)
1.筹备工作领导机构(小组)的成员组成:在会前成立职工(代表)大会筹备领导小组,在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筹备工作,筹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经工会委员会和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并报送同级党委审批。
2.筹备工作机构的设置及其任务
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下面可设立若干工作小组,如代表资格审查组、组织秘书组、宣传会务组等,负责大会的事务工作。
⑴ 代表资格审查组。工作人员一般由组织、人事、劳资、团委、工会等人员组成,组长由工会负责同志担任。主要任务是按照选举办法,审查选举的程序和代表的合法性。
⑵ 组织秘书组。工作人员一般由工会、党组织办公室、厂长(经理)办公室等人员组成,组长由工会负责同志担任。主要任务是做好大会的组织工作和文件的起草工作。
⑶ 宣传会务组。工作人员一般由工会、党组织宣传部等人员组成中,组长由工会负责同志担任。主要任务是负责会前、会议期间、会后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大会的会务工作。
(二)制定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方案
1.明确大会筹备工作的主要领导成员、大会所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及其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能。一般来说,大会工作机构主要由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文秘组、会务组和宣传报道组组成。
2.确定大会的主要任务。如:大会的指导思想、上次(届)大会 以来的工作总结、今后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任务、大会需审议和通过的文件和提案、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和专门工作委员会等。
3.确定大会代表和条件、构成及产生程序。
4.确定领导机构的配置和推选办法。
5.拟定大会召开的日期及会期日程安排。
6.预算大会会议经费。
(三)向同级党组织或上级工会呈报职代会安排的请示及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批复
1.向同级党组织或上级工会呈报关于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安排的请示。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方案一经工会委员会、代表团(组)长和专门工作小组(委员会)负责人联席会议通过后,应及时向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呈报《关于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安排的请示》。
请示的内容主要包括:职工(代表)大会的议程、大会代表的产生和比例、大会的时间安排、组织机构、职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的设置、选举方法、会议时间等。
2.同级党组织或上级工会对呈报大会安排请示的批复。同级党组织或上级工会收到基层工会《关于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安排的请示》,经党组织或上级工会讨论同意,下发批复文件。
3.根据批复精神作出本次大会的安排意见。基层工会在收到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批复意见后,应根据批复精神,作出《关于第×届×次职工(代表)大会的安排意见》。主要内容应包括:
⑴ 职工(代表)大会和组织领导;
⑵ 职工代表的比例构成;
⑶ 职工(代表)大会的议题;
⑷ 职工(代表)大会的时间安排;
⑸ 对各级工会组织开好职工(代表)大会提出的具体要求。
四、职工(代表)大会主要程序
会议名称:×××第×届职工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以后按届别和会议次数类推)。
(一)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由工会委员会主持):
1.报告职工(代表)大会筹备工作;
2.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议程;
3.选举产生职工(代表)大会主席团和秘书长。
(稍事休息,转为正式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二)职工(代表)大会正式会议的程序:
1.宣布开会,大会执行主席核实出席大会的职工代表人数(到会职工代表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可宣布开会);
2. 全体起立,唱《国歌》,致开幕词;
3. 由厂长(经理)作工作报告;
4. 由行政有关负责人作职工提案处理情况的报告;
5. 由工会主席及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负责人就上次职代会决议落实情况、集体合同执行情况、工资集体协商情况等向大会作出报告;
6. 以职工代表团(组)为单位,就以上报告、议案分组进行讨论;
7. 大会发言。应安排时间让职工代表在大会上发言,可由各代表团(组)推选代表,在大会上陈述本团(组)讨论审议的意见和建议,也可让职工代表书面发言;
8. 讨论通过大会决议(审议通过集体合同、工资协议时应宣读全文);
9. 上级领导讲话;
⒑ 致闭幕词,全体起立,唱《国歌》,宣布大会闭幕。
五、文件材料的归档
职工(代表)大会闭幕后,由企业工会代管,及时将文件材料整理归档,建立起一套系统完整的档案。首先做好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进行整理归类;其次立卷归档(材料要完整无缺)。建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有关职工(代表)大会工作的上级文件;
(二)本届职工代表登记表和花名册,代表(组)团、专门小组等机构设置、人员安排及其变更情况;
(三)本次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会议记录等;
(四)本次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征集、处理的资料;
(五)其他应予保存的材料和资料。
职工(代表)大会结束后,工会要尽快写出大会情况报告,一式两份报送上级工会备案。
E. 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内容是什么
职工代表提案又称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它是由职工代表提出,经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审监委员会审查立案后,确定为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
提出提案的提案者或单位,要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如联名提案时,发起人应当作为第一提案人,便于办理提案时交流情况。
提案案由实际上是提案的题目,用简明的文字说明提案要解决什么问题,并且提案案由与提案内容要一致。
(5)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策划书方案扩展阅读
职代会提案工作是企业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职工群众行使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为保证职代会民主决策权力的充分发挥和职工民主监督权力的有效落实。
椐《电网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和局《一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案征集的通知》,本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负责的态度。
紧紧围绕企业的发展和职工普遍关心的问题,坦陈己见、献言献策,认真做好职代会提案填报工作。
F. 民营企业职代会方案
第一条 为推动本区域内小型民营企业的职工民主管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促进小型民营企业健康发展与企业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根据《工会法》、《劳动法》的规定,按照区委办[2003]30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区域性小型民营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指在本镇乡、街道、工业园区内所有小型民营企业的职工按一定比例选举的职工代表共同参加的职工代表大会。
第三条 区域内单独建立工会委员会的企业应单独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可以不参加区域性小型民营企业职工代表大会。
第四条 区域性小型民营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区域性小型民营企业实行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进行平等协商、协调劳动关系的重要途径,是职工行使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权力机构。
第五条 区域性小型民营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要在党组织的领导和上级工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条 区域性小型民营企业工会联合会是区域性小型民营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职代会对本区域内各小型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企业发展等问题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有关职工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健康、社会保障制度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和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事项依法有效实行监督。
第八条 职代会要支持本区域内各小型民营企业经营者的经营管理权和生产指挥权,发动职工努力完成企业的生产经营任务,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各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职代会的意见和建议,支持职代会工作,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并积极实施职代会的各项决议。
第九条 职代会的主要职权:
(一)知情建议权。定期听取区域性小型民营企业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情况的通报,组织职工围绕企业发展规划、经营方针目标、技术改造与技术进步等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二)协商共决权。审议通过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制度的草案;讨论审议或决定工资、福利、劳动安全保护、奖励与惩罚、休息休假、职工培训、参加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权益的有关方案和规章制度。
(三)选举罢免权。选举和罢免参加区域性平等协商的职工方代表。
(四)评议监督权。根据企业安排,评议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提出奖惩建议;监督检查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的情况。
(五)其它需要职代会行使的职权。
第十条 区域性小型民营企业的职工总人数100人以上的,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100人以下的建立职工大会制度。职工大会与职代会的性质和职权相同。
第十一条 凡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可以当选为职工代表。职工代表以民营企业为单位,经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向选举单位的职工负责。
第十二条 职工代表的比例一般为职工总数的5%—20%,代表人数最少不低于25人。职工代表中一线职工比例不低于70%;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不超过30%;青年职工和女职工应当占适当比例。其代表可以按企业或区域分成若干个团组。
第十三条 职代会实行届期制,每届一般为3—5年,也可与联合工会届期一致。
第十四条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与职代会届期一致,可以连选连任。其成员有缺额或不称职的,按民主程序补选或撤换。
第十五条 区域性小型民营企业职代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每次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若遇重大事项,企业、民营企业联合工会或三分之一代表提出,可临时决定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第十六条 凡须经职工代表审议或通过的事项,企业应在作出决定前提交职代会讨论。职代会的表决事项,须经全体职工代表过半数通过方有效。
第十七条 职代会根据需要可设立提案委员会、生产经营委员会和保障福利委员会等若干专门委员会或工作小组,负责职代会议案的提出和决议、决定的落实处理。
第十八条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职代会闭会期间,由联席会议负责处理临时性重大事宜,处理结果报下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联席会议由工会主席召集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和各团组负责人参加。
第十九条 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有权参加职代会对企业执行职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
(三)参加职代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时,视为正常工作,享受正常出勤同等待遇。
第二十条 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技术业务水平和参加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密切联系职工群众,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和完成职代会交给的任务和大会决议;
(三)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
(四)关心企业的发展,做好职工与企业领导的沟通工作,发挥桥梁作用。
第二十一条 小型民营企业联合工会委员会的职责:
(一)做好职代会会议的筹备、会议的召集和代表提案的收集,文件的起草;
(二)组织、主持召开好职代会;
(三)组织职工代表督促检查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
(四)组织职工代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企业管理知识,提高职工代表的综合素质,更好地为企业为职工服务。
(五)接受和处理职工的申诉,协调好劳动关系,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等问题,建立和完善职代会的各项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