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处级干部移民出国
按照正规流程,是不允许的,除非辞职报备同意。要是办理一个小国的,也不是什么难事,如手上的缅甸 危地马拉 巴拉圭 马来西亚 几内亚比绍 瓦努阿图这些,有些甚至不用出国就能办理,一个月时间。
2. 村干部分移民土地形成的方案不符合程序违法吗
当然是违法的。具体也看土地的实际性质和最初的土地使用权证的约定!如约定到期就不违法!
3. 关于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政策
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兴建了一大批大中型水库,在防洪、发电、灌溉、供水、生态等方面发挥了巨大效益,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中型水库移民为此作出了重大贡献。为了帮助移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国家先后设立了库区维护基金、库区建设基金和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努力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对保护移民权益、维护库区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扶持政策不统一、扶持标准偏低、移民直接受益不够等多种原因,目前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依然普遍较差,有相当多的移民仍生活在贫困之中。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统筹城乡发展、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有必要也有能力加大对水库移民的后期扶持。为帮助水库移民脱贫致富,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新时期水利水电事业健康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现就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以下简称后期扶持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后期扶持政策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工程建设、移民安置与生态保护并重,继续按照开发性移民的方针,完善扶持方式,加大扶持力度,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建立促进库区经济发展、水库移民增收、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使水库移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近期目标是,解决水库移民的温饱问题以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突出问题;中长期目标是,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移民收入,使移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逐步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
(三)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水电和水利移民、新水库和老水库移民、中央水库和地方水库移民。
━━坚持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
━━坚持解决温饱问题与解决长远发展问题相结合。
━━坚持国家帮扶与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
━━坚持中央统一制定政策,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
二、完善政策,提高移民后期扶持标准
(四)扶持范围。后期扶持范围为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其中,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为现状人口,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为原迁人口。在扶持期内,中央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06年6月30日前已搬迁的水库移民现状人口一次核定,不再调整;对移民人口的自然变化采取何种具体政策,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决定,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农村移民不再纳入后期扶持范围。
(五)扶持标准。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
(六)扶持期限。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
(七)扶持方式。后期扶持资金能够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的应尽量发放到移民个人,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也可以实行项目扶持,用于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还可以采取两者结合的方式。具体方式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并听取移民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并编制切实可行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采取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方式的,要核实到人、建立档案、设立账户,及时足额将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到户;采取项目扶持方式的,可以统筹使用资金,但项目的确定要经绝大多数移民同意,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要公开透明,接受移民监督,严禁截留挪用。
(八)扶持资金筹集。要坚持全国统筹、分省(区、市)核算,企业、社会、中央与地方政府合理负担,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东部地区支持中西部地区的原则。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由国家统一筹措:(1)提高省级电网公司在本省(区、市)区域内全部销售电量(扣除农业生产用电)的电价,提价收入专项用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为了减轻中西部地区的负担,移民人数较少的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区)的电价加价标准根据本省(区)的移民人数一次核定,原则上不再调整;如上述12个省(区)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水库移民所需后期扶持资金出现缺口,由中央统筹解决;其他19个省(区、市)实行统一的电价加价。(2)提高电价形成的增值税增收部分专项用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3)继续保留中央财政每年安排用于解决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资金。(4)经营性大中型水库也应承担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具体办法由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水利部另行制定。
(九)扶持资金管理。后期扶持资金作为政府性基金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通过电价加价筹措的后期扶持资金由各省级电网公司随电费征收,全额上缴中央财政;应拨付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后期扶持资金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按照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等部门核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移民人数和规定的标准据实拨付。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和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等部门另行制定。
(十)现行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处理。现行的库区建设基金并入完善后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现行的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并入库区维护基金,并相应调整和完善库区维护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另行制定。自完善后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之日起,现行关于征收库区建设基金和后期扶持基金的政策即行废止,各地自行批准向水利、水电和电网企业征收的涉及水库移民的各种基金、资金一律停止收取。
三、统筹兼顾,安排好其他移民和征地拆迁人口的生产生活
(十一)做好大中型水库非农业安置移民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进一步完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符合条件的大中型水库非农业安置移民中的困难家庭,纳入地方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同时,要积极通过其他渠道进行帮扶,努力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三峡工程的移民工作,依照《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办理。
(十二)妥善解决小型水库移民的困难和现有后期扶持项目续建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通过提高本省(区、市)区域内全部销售电量(扣除农业生产用电)的电价筹集资金,统筹解决小型水库移民的困难,并保证对在建后期扶持项目的后续资金投入,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并发挥作用。提价标准为每千瓦时不超过0.5厘,具体方案报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批后实施。
(十三)切实做好其他征地拆迁人口的工作。完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可能对其他征地拆迁人口产生影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采取多种措施,及时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大投入,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长远发展
(十四)明确扶持重点。在提高后期扶持标准帮助解决水库移民温饱问题的同时,要继续从其他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扶持力度,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长远发展问题,重点加强基本口粮田及配套水利设施建设,加强交通、供电、通信和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加强移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通过贴息贷款、投资补助等方式对移民能够直接受益的生产开发项目给予支持。
(十五)落实扶持资金。一是现有政府性资金,包括预算内投资和国债资金、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以及政府部门安排的各类建设基金和专项资金,要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二是从筹集的后期扶持资金结余中安排,用于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扶持,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部等部门另行制定;三是从调整和完善后的库区维护基金中筹集。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鼓励社会捐助和企业对口帮扶,努力拓宽资金渠道。
(十六)做好项目规划。要以水库移民村为基本单元,按照优先解决突出问题的原则,抓紧编制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作为国家安排扶持资金和项目的前提与依据。项目的确定要坚持民主程序,尊重和维护移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十七)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做好移民工作,妥善解决移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使他们的长久生活有保障,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威信,关系到党群、干群关系,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完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是坚持以人为本、体现执政为民思想的一项重要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水库移民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移民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确保移民政策落到实处。
(十八)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移民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移民工作和社会稳定负总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有一位负责同志分管移民工作,实行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责任,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对水库移民工作的指导。要抓紧研究组建统一的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在新机构组建之前,由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省级人民政府也要整合现有移民工作力量,明确负责移民工作的管理机构,明确职能,充实人员,工作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省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地明确负责移民工作的机构。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机制。要切实加强移民乡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配合做好移民工作。
(十九)制订方案,抓好干部培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意见抓紧制订本地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要细化实施办法,制定相关配套文件,选择若干不同类型的水库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省范围内推开。各地要挑选一批思想素质好、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组成移民工作组,深入库区开展工作。对参与移民工作的干部要分期分批进行培训,使移民工作干部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二十)强化监督,保证资金安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政策,严肃工作纪律。要审定移民人数,核实移民身份,并在乡村两级张榜公布,严禁弄虚作假。要认真执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严格资金支出管理,防止跑冒滴漏,严禁截留挪用。监察部要会同财政部制定有关责任追究办法。各级监察和审计部门要提前介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对后期扶持资金使用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二十一)加强宣传,维护社会稳定。各级宣传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后期扶持政策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大力宣传国家的移民法规,配合移民部门做好后期扶持政策的有关宣传、解释工作,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水库移民的关心和照顾。要把握好宣传报道口径,严肃宣传纪律,防止炒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始终注意做好维护稳定的工作,认真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矛盾。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移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移民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确保社会稳定。
发展改革委要会同财政部、水利部等有关部门,对各地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
二00六年五月十七日(完)
4. 重庆市移民局的内设处室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承担机关信息、统计、安全、保密、制度建设及年度目标管理工作。
(二)规划处。负责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移民后续工作规划的编制;处理移民搬迁安置规划中的遗留问题;负责移民安置规划概算调整和新增投资项目的规划管理;承担三峡移民重大单项工程设计审批相关工作;审核库区文物保护搬迁年度计划;负责库区移民安置区高切坡项目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库区地质灾害治理工作。(三)计划财务处。负责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及彭水、银盘、小南海、朱杨溪等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年度计划的申报和审批工作;承担移民资金拨付及使用监督工作;统计、检查移民计划执行情况;负责移民资金价差的测算工作;承担库区移民系统行政管理经费的分配与监管工作;负责移民物资计划的分配和管理工作;承担移民资金财务专项检查工作;负责库区移民统计系统计算机网络建设和维护工作。
(四)组织人事处。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组织、人事、表彰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编制与实施工作;承办人员出国(境)相关工作;承办局党组和市管干部日常事务;受市委移民工委委托,配合市委组织部考核库区移民区县(自治县),指导移民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工作
(五)研究室。负责组织移民及三峡水库管理综合性宏观政策研究、重大综合性课题调研工作;编制全局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综合性文稿的组织撰写工作。
(六)政策法规处(宣传办公室)。组织本系统依法行政与普法教育;组织协调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起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等法律事务;负责移民宣传工作;承担系统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七)三峡移民工作处。负责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农村移民安置计划、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城市(县城)移民迁建和专业设施复建项目年度计划的审核和实施管理工作;负责迁建企业大类结算资金计划的分解和督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分解下达三峡库区电力扶持资金。
(八)移民发展扶持处。负责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责城镇移民困难扶助工作;承担重庆三峡库区基金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移民重大扶持项目审核和监管工作;参与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的使用监管和移民重点人群的社会保障工作。
(九)外迁移民工作处。负责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外迁移民工作;负责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生态移民安置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研究提出政策建议。
(十)三峡水库综合管理处。负责三峡水库重庆库段综合管理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研究提出三峡水库管理制度;负责水库消落区的管理和水库资源开发利用及保护治理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生态屏障区建设规划的实施工作;受市政府委托对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自治县)实施三峡水库管理工作考核。
(十一)大型水电工程移民工作处。负责审核彭水、银盘、小南海、朱杨溪等大中型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承担移民搬迁安置年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工作;负责与业主衔接移民资金到位和移民资金监管工作;研究提出移民安置政策和管理办法;协调解决移民搬迁安置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经济合作处(重庆市三峡库区对口支援办公室)。负责三峡工程重庆库区对口支援和经济技术合作工作;负责对口支援及经济合作有关单位来渝考察、洽谈的接待和联络工作;承担主城区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的协调及考核工作;研究提出三峡工程重庆库区招商引资的政策建议。
(十三)移民就业培训处。负责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移民就业、培训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和管理工作;负责移民就业、培训优惠政策的实施工作;承担移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负责移民生产技术技能培训及区县(自治县)移民干部培训工作;承担移民职业学历教育中的资金筹措、使用监督及生源的组织与管理工作;调研和协调移民就业、培训中重大问题;协调和考核有关部门、区县(自治县)的移民就业及培训工作。
(十四)信访处。负责处理和接待移民来信、来访;负责对三峡工程重庆库区移民信访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及业务指导;协助库区区县(自治县)做好移民稳定工作。
(十五)审计处。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审计和监督;负责对三峡工程重庆库区淹没区县(自治县)及接收安置移民区县(自治县)移民局的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承担上级稽查机关、审计部门委托或配合开展稽查、审计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5. 请问党员可以办理移民吗
党员是可以移民的。
党员在申请非移民签证(除移民签证以外的留学、探亲、商务、旅游等签证类型)时,不会因为共产党员的身份而被拒签。
例如中共党员申请美国留学签证,或是党员申请美国旅游签证,如果签证申请人具备明确合理的出国理由,并能够令到签证官理解和信服这些理由,一般来说,签证官不会以申请人的党员身份作为拒签理由。
另外,在党员入境之后,如果符合条件而提出移民,也不会因为党员的身份被递解出境,其移民身份也不会因此而被否决。因此,党员是可以移民的。
(5)移民干部培训实施方案扩展阅读:
1、明确自身移民的目的
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个人移民的目的也都不一样,首先得明确自己的移民目的。是为了子女教育,还是为了更好的居住环境,是为了实现全球资产配置,还是为了规避全球CRS。这些,都是移民的目的,只要找准自己的移民目的,才能通过移民来满足自己的需求。
2、选择适合的移民国家
移民是一个大方向性的概念,对于每一个有移民需求的人来说,选择适合自己的移民国家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在选择移民的时候,必须要对移民地有一个初步的了解,然后再根据自身的移民需求做出合适的选择。
比如说移民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子女的教育,那就可以考虑英美等教育大国,根据移民目的来选择合适的移民国家。
3、明确自身的优势和移民国家的限制
每个移民国家都有所对应的移民条件,先弄清楚移民需要投资多少资金,有没有语言和学历等其它限制,哪些条件是不能移民的,有哪些移民限制。
先弄清楚这些问题,再结合自己自身的优势,选择一个最适合自己的移民项目,移民不是一个容易的事情,有着许多门槛和条件,要是达不到移民国的条件,就是白忙活。
6. 南水北调干部学院主要是培训什么的
南水北调干部学院主要是培训党政领导干部,并面向社会开展各类培训。
南水北调干部学院功能定位:
南水北调干部学院以弘扬“讲政治、顾大局、敢担当、能牺牲、勤为民”为主题,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伟大建设和丹江口库区移民搬迁的光辉历史为主线。
展现新时期党员干部发扬“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优良传统,服务工作大局、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稳定的光辉业绩。
(6)移民干部培训实施方案扩展阅读
南水北调干部学院位于南阳市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渠首(淅川县丹阳镇),占地面积205亩,一期工程面积105亩,可同时容纳500人培训。
南水北调干部学院发展方向:
南水北调干部学院立足南阳、面向河南及中线工程受水区,开展南水北调精神和群众路线为主的特色党性教育,重点培训党政领导干部,并面向社会开展各类培训。
一、南水北调工程社会意义:
1、解决北方缺水;
2、增加水资源承载能力,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
3、使中国北方地区逐步成为水资源配置合理、水环境良好的节水、防污型社会;
4、有利于缓解水资源短缺对北方地区城市化发展的制约,促进当地城市化进程;
5、为京杭运河济宁至徐州段的全年通航保证了水源。使鲁西和苏北两个商品粮基地得到巩固和发展。
二、南水北调工程经济意义:
1、为北方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2、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3、通过改善水资源条件来促进潜在生产力,形成经济增长;
4、扩大内需,促和谐发展,提高了国内GDP。
三、南水北调工程生态意义:
1、改善黄淮海地区的生态环境状况;
2、改善北方当地饮水质量,有效解决北方一些地区地下水因自然原因造成的水质问题,如高氟水、苦咸水和其他含有对人体不利的有害物质的水源问题;
3、利于回补北方地下水,保护当地湿地和生物多样性;
4、改善北方因缺水而恶化的环境;
5、较大地改善北方地区的生态和环境特别是水资源条件。
7. 水库移民相关政策出台已经三四年了,但为何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迟迟未发农民为何享受不到政策
扶持政策给你的文字:国务院细节上的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部委,直属中央政府机构直接: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建立了大量的大型和中型水库,在防洪方面发挥了巨大的效益,发电,灌溉,供水,生态,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中型水库移民作出了重大贡献。为了帮助移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国家成立了库区维护基金,库区建设基金和库区后期资金支持,以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努力,发挥了重要的保护作用移民的权利,维护地区社会稳定。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扶持政策不统一,支持标准低,移民直接受益足够的水库的移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依然普遍较差,有相当数量的移民仍生活在贫困之中。目前,中国的整体已经进入了城市和农村的发展,以促进农业,城市与农村发展的阶段,这是必要的,有能力,以增加水库移民后期支持。水库移民贫困的扶持政策,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保护在新的水利水电的健康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完善一个中型水库移民安置晚(以下简称后期扶持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一个完美的后期扶持政策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使工程建设,移民安置与生态保护并重,继续改善的方法支持按照开发性移民的方针,加大扶持力度,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移民,逐步建立促进库区经济发展,水库移民增收,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使水库移民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的目标。短期目标是解决水库移民的温饱问题,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突出问题;中期和长期的目标是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移民收入移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
(C)的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水电和水利移民,新水库和老水库,中央水库和地方水库移民移民。
━━坚持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支持的组合。
━━坚持解决温饱的问题,以及解决长期发展问题。
━━坚持国家帮助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
━━坚持中央统一制定政策,省级人民政府全面负责。
完善政策,提高移民安置标准
(d)支持范围。范围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支持。 6月30日,2006年搬迁的人口,2006年7月1日后的水库移民搬迁的原迁移水库移民安置现状。支持期间,中央水库移民现状人口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中央政府提出2006年6月30日一经批准,不得调整;移民人口的自然变化采取具体的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中央政府决定转换到非农业的农村移民占的不再纳入后期扶持范围。
(e)支持的标准。移民纳入支持范围,每人每年补助600元。
(f)支持期。在支持范围内的移民搬迁,2006年6月30日,自2006年7月1日,20岁到支持范围,支持移民,2006年7月1日后搬迁,完成搬迁之日起,因为支持20年。
(七)支持的方法。的后期支持资金直接支付到移民个人的应授予个别移民生活津贴移民生产可能也实施项目,以支持解决的优秀问题的移民村人们的生产和生活中,您可以也采取相结合的两种方式。具体方式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基础上,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并听取移民村群众的意见,并编制的实际水库移民安置规划。采取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的方式来验证的人,来创建文件,设置帐户和时间到了晚期拨付资金,支持家庭,采取项目支持的方式,你可以合作统筹使用的资金,但绝大多数的大多数移民同意确定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做到公开,透明,移民监督,严禁截留挪用。
(h)支持筹款。要坚持全国统筹合理负担的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企业,社会,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东部地区支持中央的原则和西部地区。
水库移民资金由国家提供资金:(1)提高省级电网公司总销售面积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费用(扣除农业生产用电)关税,价格增加的收入专项用于水库移民。为了减轻负担,中部和西部地区,电力价格上涨的移民数量少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地区)标准的省(区)的基础上,移民的数量一旦获得批准,原则,进一步调整所需后期扶持资金缺口为支持范围,如12个省(市,自治区)2006年7月1日后,水库移民搬迁,中央统筹解决;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统一关税的增加。增值税收入的一部分(2)完善价格形成专项用于水库移民。 (3)保持中央财政今年的资金安排,以解决直属中央政府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 (4)经营大,中型水库应承担的移民安置资金的具体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水利部另行制定。
(九)支持资金的管理。后期扶持资金作为政府性基金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晚通过关税融资增加后期扶持资金,中央预算由省级电网公司支付的电费征收,分配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中央政府的资金支持出入境管理机构根据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财政部,经财政部批准,财政部水资源和其他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中央政府,入境人数和标准的规定,如实提供资金。后期扶持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和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等部门另行制定。
(j)条处理现有水库移民扶持资金。完善水库移民后期基金,以支持现有水库建设基金成立后,现行的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并入库区维护基金,并调整和完善库区维护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另行制定。因为精致的安置政策实施之日起,关于征收水库建设资金和扶持资金后废止现行政策,以及涉及的各种水库移民资金向水利,水电和电网企业征收当地批准的水库停止所有的资金负责。
三,均衡,良好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的非农业生产安排其他移民和征地和移民安置人口
(K)。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中央政府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满足要求的非困难家庭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安置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应保尽保,与此同时,我们应积极协助,努力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通过其他渠道。长江三峡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按照与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
(十二)妥善解决遇到的困难和现有后期项目,继续支持建设的小型水库移民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中央政府通过提高自己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内的所有售电量(扣除农业生产用电)的电价筹集资金,全面解决小型水库移民的困难, ,并在后期的后续资金支持,以确保在建项目,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并发挥作用。价格为每千瓦时不超过0.5%的标准,具体方案实施后的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批准。
(十三)切实做好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的人口。完善水库移民政策可能会影响其他土地征用和移民安置人口,地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并采取各种措施,及时解决实际困难他们的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4,增加投资,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长远发展的
(十四)明确扶持重点。支持的标准帮助解决水库移民的温饱问题,从其他渠道继续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扶持力度,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长远发展,注重改进的同时后期加强基本口粮田及配套水利设施建设,加强交通,电力,通信和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加强移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贴息贷款,投资补贴移民能够直接受益的生产和开发支持项目。
(十五)落实扶持资金。现有的政府性基金,包括投资和国债资金的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以及政府部门安排各类建设基金和专项资金的预算,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二是提高后期支持基金结余安排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支持,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由财政部财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水资源部等部门;第三,从库区维修基金动员后,调整和完善。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鼓励社会捐助和企业对口帮助努力拓宽资金来源。
(十六)做好项目规划。水库移民村为基本单元,按照优先解决突出问题的原则,抓紧编制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前提和基础,国家安排资金支持的项目。该项目确定要坚持民主程序,尊重和维护移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十七)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做好移民工作,妥善解决移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他们的寿命长,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威信,关系到党和干群关系,关系到改革,发展的大局和群众稳定。完善水库移民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举措,体现执政为民的思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提上议事日程,移民工作,周密安排好,组织,稳步推进,确保移民政策落到实处。
(十八)落实责任,加强协调与合作。国土管理移民安置工作,的整体责任,省级人民政府政府的安置工作和本地区的社会稳定,当地人民的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必须负责移民工作的同志们的责任,落实在各个层面逐步落实的责任,承担责任,工作的地方。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的职责,密切配合,加强对水库移民工作的指导。要抓紧研究形成一个统一的移民管理机构在国务院,之前形成的新的机构,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水库移民政策的实施。省级人民政府要整合现有的移民工作力量,明确负责移民工作,明确职能,以补充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在同级别的监管机构。下面省级人民政府在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明确负责移民安置工作机构。各级人民政府建立水库移民安置政策执行情况监测和评价机制。有必要加强对移民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在农村地区,具有良好的安置工作。
计划(十九)做好干部的培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中央政府的意见,按照抓住制定水库移民的地区支持的政策方案的组织和实施国务院批准实施。要细化实施办法,制定相关的配套文件,首批试点选择了一些不同类型的水库,推门而入的经验在全省范围内。周围的挑选了一批高层次的思想素质,政策,业务能力强,有经验的干部组成的工作组深入库区移民群众。分批移民工作干部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以提高行动的能力,依法参与移民工作的干部培训。
(XX)加强监管,确保金融安全。地方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政策,严肃工作纪律。移民数量进行审核,以验证的移民身份,并公布在两个农村发布非挂羊头卖狗肉。水库移民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严格资金支出管理,防止漏水,不截留挪用资金支持。部,监察部,财政部制定相关的问责措施。监察,审计等部门在各级早期干预,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在以后的阶段中发现的问题,支持资金使用情况的整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他们必须依纪严厉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1)加强宣传,维护社会稳定。各级宣传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支持政策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后期。我们要大力宣传国家的移民法规,入境事务处做好有关宣传的后期扶持政策,解释,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水库移民的关心和照顾。媒体报道口径,严肃宣传纪律,防止炒作。地方各级政府要始终注意做好保养工作,认真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矛盾。要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的移民,引导移民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坚持按照政策行事,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行为,确保社会稳定。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等部门,后期扶持政策部与财政部一起,在主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落实水库移民的,应及时报告国务院。
国务院
2006年5月17号(完)
8. 在职的政府机关干部能办理移民吗什么情况下能办理移民
在职的政府机关干部一般都需要审批才能办出因私护照,所以办理移民比较困难。且移民手续办成功后,很多都会在护照上贴移民签证,这样就显而易见了。当然也有一些是电子签证不会在护照上贴纸质签证的。还有一些移民国家需要的移民监,如果是在职机关干部,也是没办法完成的。
9. 党员干部移民,党员干部可以移民吗,严格治党
根据现行规定,如果党员干部本人移民变更国籍,必须辞去所有行政职务和党内职务,放弃中国国籍。
如果干部直系亲属移民,本人需要调离领导岗位,不得提拔重用。
10. 关于移民补偿的,一年600元,分20年的那种,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办到.
给你找个具体的政策吧
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兴建了一大批大中型水库,在防洪、发电、灌溉、供水、生态等方面发挥了巨大效益,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中型水库移民为此作出了重大贡献。为了帮助移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国家先后设立了库区维护基金、库区建设基金和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努力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对保护移民权益、维护库区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由于扶持政策不统一、扶持标准偏低、移民直接受益不够等多种原因,目前水库移民的生产生活条件依然普遍较差,有相当多的移民仍生活在贫困之中。当前,我国总体上已进入统筹城乡发展、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有必要也有能力加大对水库移民的后期扶持。为帮助水库移民脱贫致富,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新时期水利水电事业健康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现就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以下简称后期扶持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一、完善后期扶持政策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工程建设、移民安置与生态保护并重,继续按照开发性移民的方针,完善扶持方式,加大扶持力度,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逐步建立促进库区经济发展、水库移民增收、生态环境改善、农村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使水库移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近期目标是,解决水库移民的温饱问题以及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突出问题;中长期目标是,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改善移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移民收入,使移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逐步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
(三)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水电和水利移民、新水库和老水库移民、中央水库和地方水库移民。
━━坚持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相结合。
━━坚持解决温饱问题与解决长远发展问题相结合。
━━坚持国家帮扶与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
━━坚持中央统一制定政策,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
二、完善政策,提高移民后期扶持标准
(四)扶持范围。后期扶持范围为大中型水库的农村移民。其中,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水库移民为现状人口,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水库移民为原迁人口。在扶持期内,中央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06年6月30日前已搬迁的水库移民现状人口一次核定,不再调整;对移民人口的自然变化采取何种具体政策,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决定,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农村移民不再纳入后期扶持范围。
(五)扶持标准。对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每人每年补助600元。
(六)扶持期限。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扶持20年;对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扶持20年。
(七)扶持方式。后期扶持资金能够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的应尽量发放到移民个人,用于移民生产生活补助;也可以实行项目扶持,用于解决移民村群众生产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还可以采取两者结合的方式。具体方式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并听取移民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并编制切实可行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采取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方式的,要核实到人、建立档案、设立账户,及时足额将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到户;采取项目扶持方式的,可以统筹使用资金,但项目的确定要经绝大多数移民同意,资金的使用与管理要公开透明,接受移民监督,严禁截留挪用。
(八)扶持资金筹集。要坚持全国统筹、分省(区、市)核算,企业、社会、中央与地方政府合理负担,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东部地区支持中西部地区的原则。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由国家统一筹措:(1)提高省级电网公司在本省(区、市)区域内全部销售电量(扣除农业生产用电)的电价,提价收入专项用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为了减轻中西部地区的负担,移民人数较少的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区)的电价加价标准根据本省(区)的移民人数一次核定,原则上不再调整;如上述12个省(区)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纳入扶持范围的水库移民所需后期扶持资金出现缺口,由中央统筹解决;其他19个省(区、市)实行统一的电价加价。(2)提高电价形成的增值税增收部分专项用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3)继续保留中央财政每年安排用于解决中央直属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资金。(4)经营性大中型水库也应承担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具体办法由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水利部另行制定。
(九)扶持资金管理。后期扶持资金作为政府性基金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通过电价加价筹措的后期扶持资金由各省级电网公司随电费征收,全额上缴中央财政;应拨付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后期扶持资金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按照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等部门核定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移民人数和规定的标准据实拨付。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和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等部门另行制定。
(十)现行水库移民扶持基金的处理。现行的库区建设基金并入完善后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现行的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并入库区维护基金,并相应调整和完善库区维护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另行制定。自完善后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之日起,现行关于征收库区建设基金和后期扶持基金的政策即行废止,各地自行批准向水利、水电和电网企业征收的涉及水库移民的各种基金、资金一律停止收取。
三、统筹兼顾,安排好其他移民和征地拆迁人口的生产生活
(十一)做好大中型水库非农业安置移民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进一步完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把符合条件的大中型水库非农业安置移民中的困难家庭,纳入地方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同时,要积极通过其他渠道进行帮扶,努力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三峡工程的移民工作,依照《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办理。
(十二)妥善解决小型水库移民的困难和现有后期扶持项目续建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通过提高本省(区、市)区域内全部销售电量(扣除农业生产用电)的电价筹集资金,统筹解决小型水库移民的困难,并保证对在建后期扶持项目的后续资金投入,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并发挥作用。提价标准为每千瓦时不超过0.5厘,具体方案报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批后实施。
(十三)切实做好其他征地拆迁人口的工作。完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可能对其他征地拆迁人口产生影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采取多种措施,及时解决他们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四、加大投入,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长远发展
(十四)明确扶持重点。在提高后期扶持标准帮助解决水库移民温饱问题的同时,要继续从其他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扶持力度,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长远发展问题,重点加强基本口粮田及配套水利设施建设,加强交通、供电、通信和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加强移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通过贴息贷款、投资补助等方式对移民能够直接受益的生产开发项目给予支持。
(十五)落实扶持资金。一是现有政府性资金,包括预算内投资和国债资金、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以及政府部门安排的各类建设基金和专项资金,要向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二是从筹集的后期扶持资金结余中安排,用于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扶持,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会同水利部等部门另行制定;三是从调整和完善后的库区维护基金中筹集。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鼓励社会捐助和企业对口帮扶,努力拓宽资金渠道。
(十六)做好项目规划。要以水库移民村为基本单元,按照优先解决突出问题的原则,抓紧编制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作为国家安排扶持资金和项目的前提与依据。项目的确定要坚持民主程序,尊重和维护移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十七)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做好移民工作,妥善解决移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使他们的长久生活有保障,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威信,关系到党群、干群关系,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完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加大扶持力度,是坚持以人为本、体现执政为民思想的一项重要举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水库移民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移民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稳步推进,确保移民政策落到实处。
(十八)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移民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移民工作和社会稳定负总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有一位负责同志分管移民工作,实行一级抓一级,逐级落实责任,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对水库移民工作的指导。要抓紧研究组建统一的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在新机构组建之前,由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省级人民政府也要整合现有移民工作力量,明确负责移民工作的管理机构,明确职能,充实人员,工作经费要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省以下各级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地明确负责移民工作的机构。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机制。要切实加强移民乡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作用,配合做好移民工作。
(十九)制订方案,抓好干部培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意见抓紧制订本地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方案,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要细化实施办法,制定相关配套文件,选择若干不同类型的水库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在全省范围内推开。各地要挑选一批思想素质好、政策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组成移民工作组,深入库区开展工作。对参与移民工作的干部要分期分批进行培训,使移民工作干部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二十)强化监督,保证资金安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政策,严肃工作纪律。要审定移民人数,核实移民身份,并在乡村两级张榜公布,严禁弄虚作假。要认真执行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严格资金支出管理,防止跑冒滴漏,严禁截留挪用。监察部要会同财政部制定有关责任追究办法。各级监察和审计部门要提前介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对后期扶持资金使用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二十一)加强宣传,维护社会稳定。各级宣传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后期扶持政策的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大力宣传国家的移民法规,配合移民部门做好后期扶持政策的有关宣传、解释工作,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水库移民的关心和照顾。要把握好宣传报道口径,严肃宣传纪律,防止炒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始终注意做好维护稳定的工作,认真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矛盾。要耐心细致地做好移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移民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确保社会稳定。
发展改革委要会同财政部、水利部等有关部门,对各地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国务院
二00六年五月十七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