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怎么样,有什么发展前途。
乡镇机关公务员相对较容易晋升副科,执法大队一般为事业单位或参公,晋升相对受限。满意给分啊……
Ⅱ 新余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怎么样
简介:新余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成立于1993年,为全额事业单位。受新余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委托,对全市文化市场进行监督管理。市支队现有人员15人(在编人员10人,借用5人),重点负责市城区和仙女湖区文化市场经营管理,同时指导协调和监督县区执法大队管理辖区内文化市场。县区3个大队共有执法人员11人(其中渝水区4人,分宜县3人,经济开发区4人;县区执法单位在编人员5人,借用6人)。
注册资本:20万人民币
Ⅲ 文化市场执法大队是干什么的,待遇怎么样
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北京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文化执法总队(市文管办、市“扫黄打非”办),是负责本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市政府直属行政执法机构。
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起草本市有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研究提出完善本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的意见和措施;
二、负责本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和组织调度工作;
三、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省级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版权)等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的行政处罚职责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责;
四、负责集中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省级文物行政主管行使的对文物市场中违法违规购销文物的行为的行政处罚职责及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职责;
五、负责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中跨区域和领导交办的重大案件的查处工作;
六、负责指导、监督区文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属于市政府直属行政执法机构,适用公务员待遇。
Ⅳ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做什么的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为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正县级规格,直属市政府领导,市政府授权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的具体职责和主要任务是:
1、查处演出和娱乐、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
2、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违规经营活动,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管理违法接收、传送和播放电影电视,监督查处广播电视广告经营活动违法行为,查处盗版侵权行为等。
(4)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培训方案扩展阅读

主要职责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行使文化市场管理的行政处罚权。
(三)组织协调文化市场跨县市区的综合执法和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组织全市性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
(四)负责对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全市文化市场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
(五)负责全市文化市场执法队伍的日常督察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执法错案追究办法等规定;对下级处罚不当和应作为而不作为的事项进行纠正或直接处理。
(六)负责对文化市场及文化市场生产经营活动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受理行政相对人对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工作。
(七)承担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本局的安全生产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Ⅳ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的工作主要是做什么呢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的工作主要包括:
1、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2、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
3、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
4、查处文化演出、网吧及网络文化经营、动漫及电子游戏、文物经营、艺术培训、文艺展览等市场中的违法行为。
5、查处非法设立电台、电视台、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受设施、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等违法行为。
6、查处报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计算机软件等违法违规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发行中的盗版侵权行为等违法经营活动,承担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

(5)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培训方案扩展阅读:
第七条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以下简称执法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四)熟悉文化市场管理法律法规,掌握文化市场管理所需的业务知识和技能;
(五)无犯罪或者开除公职记录;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录用执法人员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公开招考,择优录取。
第八条
执法人员经岗位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证》或者各级人民政府核发的行政执法证后,方可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综合执法机构应当每年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对考核不合格的执法人员,应当暂扣执法证件。
第九条
综合执法机构应当有计划地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鼓励和支持执法人员参加在职继续教育。
第十条
综合执法机构应当配备调查询问、证据保存等专用房间及交通、通讯、取证、检测等行政执法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为执法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一条
综合执法机构应当实行执法人员定期岗位轮换制度。执法人员在同一执法岗位上连续工作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年。
第十二条
各有关行政部门或者综合执法机构可按有关规定对工作成绩显著的综合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Ⅵ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在事业单位改革后会转成什么编制
最差的情况下保留事业编制。
Ⅶ 九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怎么样
简介:九江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是江西省九江市文化新闻出版(版权)局副处级下属事业单位。
注册资本:56万人民币
Ⅷ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是事业单位还是行政事业单位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是行政执法单位,一般为副科级,为县区级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
主要工作包括:开展文化市场执法、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在我国各县市均设立有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
其具体的职责如下:
1、依法查处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违法行为,查处演出、艺术品经营及进出口、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2、查处除制作、播出、传输等机构外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从事广播、电影、电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电影放映单位的违法行为,查处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中的违法行为。
3、配合查处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的违法行为。
4、查处文化演出、网吧及网络文化经营、动漫及电子游戏、文物经营、艺术培训、文艺展览等市场中的违法行为。
5、查处非法设立电台、电视台、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受设施、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等违法行为。
6、查处报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计算机软件等违法违规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发行中的盗版侵权行为等违法经营活动,承担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工作。

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具体查处演出和娱乐、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戏、美术品销售、文物经营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查处违法安装和设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违法接收和传送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和走私盗版影片放映行为;
查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网络出版、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违法违规出版活动和印刷、复制、出版物发行中的违法经营活动;查处盗版侵权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