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法律进机关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法律六进暨依法治理示范单位主题实践活动主要内容》的通知精神,全面提高市国土资源局广大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现就市国土资源局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活动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弘扬法治精神,共建和谐国土”为主题,大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增强法律意识,权力、义务、责任相一致意识,努力构建和谐良好的国土资源法治环境。
(二)活动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形成良好的法律素养,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二、学习对象和学习内容
(一)学习对象
国土资源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
(二)学习内容
1、公共法律知识。主要是《宪法》、《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国家赔偿法》等。
2、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房地产管理法》、《测绘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土地调查条例》、《土地登记规则》、《土地登记办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等。这些法律、法规、规章是我们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主要法律依据。
三、主要措施
(一)抓好执法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国土资源局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1、坚持并落实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制定市国土资源局关于2012年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安排意见,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12次。
2、继续做好法制教育培训工作:一是邀请局法律顾问举办一期执法人员法制讲座,以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培训;二是邀请市普法讲师团围绕国土政策法规和社会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宣讲有关政策法规知识;三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市政府办公室举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与专业三年培训。通过法制教育培训,使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做到知法、懂法,规范行业执法程序和行为,进一步提高其依法行政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
3、制定市国土资源局“法律进机关”活动2012年度学法安排表,采取集中学习、分组学习和个人自学3种方式,重点学习国土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干部职工年度学法不得少于40学时,学法笔记达到3万字以上。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特点,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并认真开展学法用法活动。
(二)利用三个平台,构建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增强法制意识。
建立多方位、长效性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形成行政管理部门与管理相对人的沟通和互动。
1、在中卫日报刊登国土资源局有关法律法规方面的信息和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市涉及国土资源管理、国土资源执法等方面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等。
2、充分发挥市国土资源局网站的政策法规宣传平台作用,在局域网站《政策法规》专页,有针对性地设置政策法规和知识问答,定期更新内容。
3、设置公告栏,张贴或发放政策法规宣传材料。
(三)开展专项活动,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3月1日-3月31日,通过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讲座、“三八”妇女维权周等活动,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升市国土资源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水平,增强广大群众自觉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意识。
2、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充分利用“3.19”矿产资源法宣传日、“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法制宣传教育节日,开展法制理论宣讲活动,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及服务对象学法守法,自觉运用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行为,形成遵守纪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四)公众评议。
通过政风行风评议、上门征求意见等方式,掌握本单位在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中的公众满意程度,征求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的意见,并在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提高。
(五)评先树优。
开展学法用法示范单位和学法用法模范工作人员、执法人员评选活动,年底对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局属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与使命感,把“法律进机关”作为“六五”普法活动的重要载体,摆上重要日程,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宣传,树立典型。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及时总结宣传“法律进机关”的先进经验和典型,通过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法律进机关”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做好总结,表彰先进。局属各单位要大胆探索“法律进机关”活动的新形式,不断总结、推广“法律进机关”活动好的经验、做法和典型。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在年终考核时将予以表彰奖励。
❷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宿办发[2015]51号),现就落实文件精神提出以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强化部门普法工作责任,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养成守法习惯、善于依法维权,为建设幸福美丽宿迁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是执法办案和普法宣传相结合。将普法宣传教育渗透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利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等方式普及法律常识,通过文明执法促进深度普法,通过广泛普法促进文明执法。
二是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在日常广泛开展法制宣传的同时,根据自身职能,结合特殊时段和节点,开展各类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集中法制宣传活动,切实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三是全局联动和各负其责相结合。强化行政处室对经办单位的指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强化监督考核,努力形成局党组领导、纪检监督、各处室、单位协作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人社法制宣传教育新格局。
三、重点内容
一是一线普法。结合“送法律、送政策、送服务、送和谐”活动,深入企业、深入工地、深入社区、深入乡镇,开展普法工作,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惠民政策。
二是培训普法。建立局务会会前学法制度、部门日常学法制度,把法律知识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定期开展行政管理法律知识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知识培训、轮训和考核工作。
三是宣传普法。利用新闻发布会、网友见面会等载体,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栏,依托12333综合咨询服务、局网站、新闻媒体等平台,开展普法活动。
四、相关要求
一是提升工作质量。各处室、单位收到本通知后要及时按各自职能梳理、归集履责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及各类政策性文件,严格按照普法工作计划(见附件)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二是创新工作方法。做到主题宣传形式多样,创造新经验、新亮点、新典型,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活动结束2日内向局信息中心报送信息。
三是注重经验总结。活动结束1周内,各处室、单位要将相关资料(包括方案、简报、图片等)汇总报送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四是强化监督考核。局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将定期对各部门的普法宣传工作进行抽查,对工作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对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目标未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