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哪些内容
一、土石方开挖工程。
(1)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2)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的基坑(沟,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3)凿岩,爆破工程。
二、 基坑支护工程。
(1)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沟,槽)支护工程:
(2)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沟,槽)支护工程。

三、基坑降水工程。
(1)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且开挖深度3m及以上的基坑工程;
(2)需要采取人工降低水位,且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工程。
四、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大模板等;
(2)混凝土模板支架工程:
(3)搭设高度5m及以上的:
(4)搭设跨度10m及以上的:
(5)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的:
(6)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的:
(7)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结构可连接的:
(8)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承重支撑系统工程。
五、脚手架工程。
(1)落地式钢管脚手架:
(2)附着升降脚手架:
(3)悬挑式脚手架:
(4)高处作业吊篮: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
六、起重吊装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安装的工程。
Ⅱ 专项施工方案包括哪些内容
施工方案是根据项目确定的,有些项目简单、工期短就不需要制订复杂的方案。
施工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编制依据、原则
2、编制范围
3、工程概况
4、总体布置及工期安排
5、施工技术方案
6、工期保证措施
7、质量目标、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8、安全生产目标及保证措施
9、应急救援预案
10、季节、冬季施工保证措施
11、环境保护措施
12、文明施工要求
13、与甲方、监理、设计间的协调

作用
施工组织设计是对施工活动实行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其作用是:
通过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明确工程的施工方案、施工顺序、劳动组织措施、施工进度计划及资源需用量与供应计划,明确临时设施、材料和机具的具体位置,有效地使用施工场地,提高经济效益。
施工组织设计还具有统筹安排和协调施工中各种关系的作用。
经验证明,如果一个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能反映客观实际,符合国家政策和合同规定的要求,符合施工工艺规律,并能认真地贯彻执行,那么施工就可以有条不紊地进行,就能较好发挥投资效益。
Ⅲ 专项施工方案编写的要点是什么
专项施工方案编写的要点:
1)充分分析工程规模、特点及设计意图,抓住工程的特点、难点。抓住工程施工的主要矛盾,作为编制专项方案依据。
2)专项设计与计算验算:对于模板支架、基坑支护、降水、施工便桥、构筑物推进、沉井、软基处理、预应力张拉、大型构件吊装、混凝土浇筑、设备安装等分项工程,应按规范标准进行结构稳定性、强度等内容的核算。
3)对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进行技术经济比选,对于关键环节应详细分析、论证,确定工艺操作方法,材料要求,技术质量控制指标和安全保障措施,以便能指导施工,同时考虑季节施工的影响,制定冬雨季施工措施。
4)对工程进行危险源识别评价和分级,实行危险源分级管理,针对重大危险源必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
5)制定工程的变形监测控制、支护监测控制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6)制定工程试验检验方法和计划。
7)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
以上内容均根据学员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整理而成,供参考,如有问题请及时沟通、指正。
Ⅳ 专项方案和施工方案的区别
1、专项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案的侧重点、针对性不同,专项施工方案是重点对施工难点、危险风险大而编制的特殊方案,是对施工方案的进一步细化,更有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2、施工方案是根据一个施工项目指定的实施方案。其中包括组织机构方案(各职能机构的构成、各自职责、相互关系等)、人员组成方案(项目负责人、各机构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等)、技术方案(进度安排、关键技术预案、重大施工步骤预案等)、安全方案(安全总体要求、施工危险因素分析、安全措施、重大施工步骤安全预案等)、材料供应方案(材料供应流程、接保检流程、临时(急发)材料采购流程等),此外,根据项目大小还有现场保卫方案、后勤保障方案等等。 施工方案是根据项目确定的,有些项目简单、工期短就不需要制订复杂的方案。
3、专项施工方案根据项目实际需要进行编制,例如: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Ⅳ 专项施工方案有哪些各个分项达到什么要求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具体参考:专项安全方案(建设部2009年87号文),简单来说就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大模板、滑模、飞模等工程。
2、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3、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1、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3、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1、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2、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3、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4、吊蓝脚手架工程;
5、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6、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炸工程:
1、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2、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他:
1、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2、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3、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4、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5、预应力工程。
6、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超过一定规模的分布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要经过专家论证。
Ⅵ 多少米的基坑需要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论证
基坑深度超过5米的时候需要进行专家论证。
对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的深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设计,必须要注明支护有效使用的时限,必须完善专家的论证及相关单位审批手续。
凡支护方案未经论证和审批的深基坑工程,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超过支护有效使用时限的深基坑,必须采取回填基坑等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坍塌事故发生。
开挖前应根据地质水文资料,结合现场附近建筑物情况,决定开挖方案,并作好防水排水工作。开挖不深者可用放边坡的办法,使土坡稳定,其坡度大小按有关施工规定确定。

基坑底面积在27平方米以内(不是20),且底长边小于三倍短边,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5米)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米,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特别复杂的工程需要进行专家论证。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深基坑)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