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计生服务站与卫生院合并山东省人员编制规定
南宁市妇幼保健和计划
生育服务机构优化整合的指导意见
为优化配置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加强卫生和计生公共管理服务工作,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需求,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发〔2013〕22号 )、《关于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3〕44号)文件精神,以及自治区卫计委和南宁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意见》,优化整合资源,坚持服务与监管相结合、临床与保健相结合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强化政府职责,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工作效能。强化妇幼健康事业公益性,构建优质高效、群众满意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维护良好的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秩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基本原则
积极稳妥。积极推进优化整合资源,妥善处理各种复杂情况,进一步加强基层,巩固网底,确保卫生计生工作加快发展。
因地制宜。从合理配置卫生计生资源和满足群众需求出发,根据各县区、开发区工作实际,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序推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整合,不搞一刀切。
强化公益。履行政府职责,加大财政投入,健全服务体系,落实人员编制,确保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公益性质。整合后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从事公益服务,突出公益性质,为妇女儿童健康提供坚实保障。
提高效能。优化资源整合,实现妇幼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提高服务效能,确保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工作同时得到加强。
二、整合机构,明确职责,健全服务体系
(一)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整合的主要方式是“市县合、乡增强、村共享”。
市级:将南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体职责及人、财、物整体划入南宁市妇幼保健院,组建成立“南宁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保留南宁市妇幼保健院(南宁市妇女儿童医院、南宁市分娩镇痛技术研究所)的牌子。
县级:将县级计划生育服务站的职责及人财物整体划入妇幼保健院,组建县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保留“妇幼保健院”牌子。
城区:未设立妇幼保健机构的城区,组建成立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将原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或“计划生育服务站”的职责及人财物整体划入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不再保留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或“计划生育服务站”。机构成立后,未开展技术服务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应逐步向临床与保健相结合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过渡。
开发区:依据满足群众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和事业发展需要,参照城区模式设置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
乡级:原乡级计划生育服务站的技术服务职责、设备、人员整体划入乡镇(中心)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由卫生院统一管理和调配使用。在乡镇(中心)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站”牌子,接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双重管理,其领导干部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征求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意见后任用。
整合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所”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组建乡镇级“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所”,不再保留乡镇(街道)“计划生育服务所”和“计划生育办公室”。整合后,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仍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要加强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职责。
乡级“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所”编制由原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和“计划生育办公室”编制共同组成,按参公事业单位管理。按照“强基层”的要求,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各县区、开发区应当适当增加乡镇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所人员编制,配备相关技术和执法人员。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所设所长1名,副所长若干名,内设机构由乡镇依据实际工作需要设定,所长为副科长级。乡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后,原有经费投入渠道不变,编制原则上按照“编随事走”的要求相应划转,原有人员遵循自愿原则分流到乡镇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所或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村级:将村计划生育服务室及职能纳入村卫生室统一管理,统一挂村级卫生室的牌子。保留村计划生育专干队伍,“计生专干”更名为“卫生计生专干”,保证每个行政村(居)民委员会至少配备1名以上卫生计生专职干部,巩固基层网底。卫生计生专职干部享受村(社区)副主任待遇。
(二)优化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职能
市、县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根据《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承担辖区内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婚前医学检查等公共卫生和医疗保健服务;履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职能,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管理、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职能;承担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服务质量监测、妇幼和计划生育信息的收集上报等工作;负责对下级技术服务机构的指导与培训,接受下级转诊。
没有开展技术服务的城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要通过购买服务或与辖区内医疗机构合作等方式,完成辖区内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围产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妇女儿童疾病防治、助产技术服务、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婚前医学检查等公共卫生和医疗保健服务;履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职能,承担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管理、信息咨询、随访服务、生殖保健、人员培训等职能;组织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服务质量监测、妇幼和计划生育信息的收集上报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下级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培训。
乡镇卫生院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承担本辖区内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妇幼常见病防治等任务;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优生指导、药具发放,随访服务、生殖保健等任务;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助开展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协助采集相关信息,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相关服务工作,对村级卫生计生专干和村医提供业务培训指导。中心卫生院应承担助产技术服务。
乡镇“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职责,承担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宣传、落实计生奖励优待政策、统计婚育和出生信息、动员群众落实计生政策、指导开展技术服务、查处违法生育,履行基层公共卫生、卫生监督等职能,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和村级卫生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村卫生室负责做好辖区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常见病及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和转诊、健康宣教,协助上级卫生部门建立村民健康档案、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工作,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和门诊补偿工作,负责本村国家免费避孕药具发放,随访服务等。村卫生计生专干主要负责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教育、组织动员、优惠政策落实、信息收集上报,掌握本村人口及流动人口数据,了解生育、节育情况,及时更新计生家庭档案,审核村民生育情况等计划生育相关管理工作。
城市街道办、社区卫生计生专干职责同乡、村计生专干。城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负责承担。
(三)健全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应当根据当地服务人口、社会需求、交通状况、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以及承担的功能任务等因素确定规模大小。每个县区(开发区)应设立有一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落实相应的人员编制,购置所需的医疗设备,开展相应的服务项目。
市、县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整合后,原则上不减编,不减员,保持人员队伍相对稳定。整合后市县级内设机构原则上不超过原妇幼保健院与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心(站)两个机构的总和,卫生技术人员比例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80%,并按照《妇幼保健机构管理办法》要求和计划生育服务需要,设置相应妇幼保健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业务科室,落实技术服务和管理人员,确保计划生育工作和公共卫生管理同时得到加强。整合后全体在岗人员由妇幼保健院统一调配,实行统一的绩效考核,职工工资待遇、福利待遇等按原妇幼保健院公益性类别事业单位管理,实行同岗同酬,同工同酬。
原妇幼保健机构和原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房屋、设备等各类资产,全部划归整合后的妇幼保健院,实行人、财、物、信息的统一管理,统一调配,统一使用。充分发挥原有房屋资产、设备的作用,严防国有资产流失。整合后的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按物价部门核定的医药卫生收费标准和计划生育免费手术收费标准执行,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信息资源,形成统一的收集、汇总、报送、存储平台。
整合后的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内设机构应设立专门负责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科室,履行妇幼保健职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宣传咨询、妇科病普查普治、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技术服务、药具管理、服务随访、出生缺陷干预、优生优育指导等职责。调剂到乡镇(中心)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的原计生服务所人员,与乡镇(中心)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机构人员同岗同酬,同工同酬,统一实行绩效考核。
乡级“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所”负责做好行政区域内的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监督、执法等工作。乡镇(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原承担卫生监督协管职责划归乡级“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所”,接受县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业务指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基层卫生计生工作的领导,优化卫生计生资源,强化卫生计生服务,确保卫生计生工作的落实。
村级卫生计生专干主要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政策宣传教育、药具发放、组织动员、优惠政策落实、信息收集上报等相关事务与群众工作。卫生计生专干经过培训后与村医共同做好妇幼保健、疾病防控、新农合监督、卫生监督、爱国卫生等基层卫生计生工作。村级卫生室相应承担原计生服务室的优生优育咨询、技术服务等职责。
三、完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保障机制
(一)完善财政投入机制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是从事公共卫生服务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受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承担辖区内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业务管理和技术支持。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出生缺陷预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费用由各级财政承担,逐步提高住院分娩补助经费标准。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经费由政府根据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需要足额安排,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根据人员编制支出定额、服务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相应提高保障标准。
(二)完善机构建设机制
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服务人群广,任务重,要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基础上,根据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功能的需要,重点支持市县乡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改善业务用房和装备条件,推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达标建设。加快推进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的远程会诊网络,建立远程会诊制度。
(三)完善人才培养机制
制定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纳入全市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完善机构、人员准入标准和准入制度。加强人才培养,积极选派技术骨干参加国家、自治区和全市举办的人才培训项目。强化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加快助产专业人员培养。对从事妇幼保健、助产技术、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职称晋升给予政策倾斜,鼓励技术人员服务基层,实行晋升主治医生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基层服务应累计一年以上政策;健全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与宣传教育职称评定制度。
(四)完善考核监管机制
将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依法及时审批各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资格,加快完善综合执法人员培训和日常管理,强化考核评估。组织开展“全国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推动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五)创新服务特色
县乡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要坚持“主动服务、上门服务、服务到家、落实到人”的服务特色,为百姓提供优质便捷的妇幼健康服务。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优势和作用,主动承接转移出来的政府职能,提高妇幼健康服务可及性。鼓励各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采用中医药技术提供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相关服务。市级妇幼保健要发挥其医疗保健、学科建设、科研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在综合管理、人才培养、技术指导等方面加强对基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对口支援,进一步提高全市妇幼保健机构业务整体水平。
四、实施步骤
(一)2015年5月前,市级制定下发《关于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优化整合的指导意见》。
(二)2015年6月底前,市级完成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工作。各县区(开发区)制定实施方案,做好整合前期准备工作。
(三)2015年9月底前,完成县级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整合和机构合并工作。
(四)2015年12月底前,完成乡镇(街道)、村级(社区)卫生和计生资源整合和机构合并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机构改革、转变职能的重要意义,成立相应组织,切实加强对优化整合工作的领导,结合本县区实际,科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干部职工思想工作,保证整合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快资源整合。各县区(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强化工作措施,积极稳妥地做好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基层卫生和计生资源优化整合工作,维护正常的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秩序,确保避孕节育和优生优育措施落实,确保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妥善安置人员。要妥善做好妇幼保健机构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人员安置工作,处理好编制、经费、工资、保险、劳动人事关系等问题,确保稳定。整合后,要根据各人特点合理安排岗位,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充分调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宣传优化整合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的重要意义,形成有利于改革发展的良好舆论环境。
(五)严格改革纪律。改革中,要严格政治纪律、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确保涉及改革单位人心稳定,工作有序,任务落实。严禁在改革工作上相互推诿、扯皮,对因失职、渎职、监管不到位导致责任事故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禁在改革过程中突击花钱,严防国有资产流失。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⑵ 计生工作信息化建设 200分求300字左右总结。
就要300字啊,那我自己写写试试吧。
计划生育是国家的一项基本国策,为更好的做好此项工作,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里,借助信息化、网络化的手段必不可少。
1、就宣传方面,网上宣传的效果显著,图文并茂,生动形象,并且可以提供相关政策查询以及相关表格下载,极大的方便了群众查询。
2、就工作方面,对辖区内育龄妇女的情况进行电脑数据化处理后,查询起来方便快捷,准确全面,省去了翻底册、入户的麻烦。
3、与基层组织联系更为密切,能够更便捷的通过网上数据的时时更新来了解最新情况,为领导制定政策和作出决策提供充分的数据依据。
4、通过网上及时通讯工具(qq之类的吧)能与受众进行最直接的交流,了解第一手材料,并且不受时间、地域的限制,为更充分了解群众的想法与呼声提供了便利。
总之,在这个信息与网络的时代里,网络化、现代化的办公对计生工作是有益的促进,亲密的伙伴,更好的发挥它的特点就能更好的为计生工作服务。
⑶ 计划生育宣传员下一步打算
在管委会2号会议室召开了高新区十一月份计划生育工作例会,参加人员有各社区...出生12人中有生育证1人,怀孕5人中有证1人。 4、各社居下一步工作:做好...
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9个内设机构:
办公厅
组织协调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和重大事项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工作和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等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承担联系兼职委员单位的具体工作。
政策法规司
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草案和政策建议,组织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承担行政复议工作;推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工作。
发展规划与信息司
研究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规划、计划和政策,承担相关的监督、评估工作;分析人口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的建议;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参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司
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拟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研究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制度;指导地方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宣传教育司
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新闻发布;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
科学技术服务司
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拟订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研究和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承担依法公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工作。
财务司
编制部门预决算;审核提出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指导、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及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使用;编制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规划及标准;指导、审计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机关及直属单位基建工作。
国际合作司
承担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日常工作;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援助项目;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
人事司
拟订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并指导落实;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及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中国计划生育协会
国家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
国家人口计生委机关服务局
国家人口计生委科学技术研究所
中国人口宣传教育中心
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
中国人口报社
国家人口计生委培训交流中心
国家人口计生委人口文化发展中心
国家人口计生委人才交流中心
国家人口计生委南京人口国际.培训中心
中国人口出版社
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
中国人口文化促进会
中国人口学会
中国生殖健康产业协会
中国生殖健康家庭保健培训中心

⑸ 重庆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内设机构
办公室(研究室):组织协调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重大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和电子政务、政务公开工作;负责起草机关综合性文稿;承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政策法规处(执法监察处):开展立法和执法调研,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和规章,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行政执法监察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
发展规划和信息处:提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计划,承担相关的监督评估工作;分析人口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与统计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推动建立人口信息资源综合开发和共享机制;承担中国人口信息中心西南分中心建设工作。
流动人口管理处:提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政策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负责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机制。
宣传教育处: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推进婴幼儿早期教育和独生子女社会行为教育;协调人口理论研究、教育等工作。
科学技术处: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及推广;承担依法公布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工作;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指导开展出生一级缺陷干预工作;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和家庭保健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及国际援助项目的实施.
奖励扶助处:推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与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社会保障等工作的衔接配合;承担部分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和优先优惠政策的监督、管理工作。
财务处:承担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及社会抚养费使用;审核提出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负责机关资产管理,指导、审计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机关及所属单位基建和政府采购工作。
人事处: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人员工作处: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⑹ 计划生育培训有哪些
一是县人口局、县计生协、县计生服务站将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优惠政策、办事上报审批程序、业务知识、有奖举报、打击“两非”、协会知识、优质服务等相关内容系统整理,先后编印发放了《永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实施细则》、《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服务手册》 (一) (二) (三) (四)、《“313”计生利益导向惠民工程宣传手册》、《计生协会基础知识宣传手册》等资料供计生干部宣传学习用。 二是县人口局抽调统计、宣传、流动人口、协会、技术服务等各股室业务骨干组成业务培训团,巡回到各乡镇对乡、村计生专干、自管小组长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并组织考试,将考试成绩在各乡镇计生工作会上进行通报,以激励、督促基层计生工作人员学习、钻研业务。 三是县人口局针对阶段性工作、重点工作,有侧重点地举办各类业务培训班。先后举办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培训班;签订了人口计生目标责任书的72个部门、单位计生干部业务培训班;人口和计划生育基础信息核查工作培训班;计生协会知识培训班;信息化建设、P&WIS系统培训班4期。通过培训,使计生专干及时掌握了新的政策、信息和业务知识,巩固熟悉经常性业务知识,为计生工作全面、高效运转打好了基础。 四是县人口局借督查、半年、年终考核的机会,组织乡、村计生专干、自管小组长进行业务考试,将考试成绩作为一个考核项目。一是检验计生工作人员对计生政策、业务的掌握程度,二是通过考试给大家一个再学习、再提高的机会,三是督促大家重视对计生政策、业务知识的学习,重视自己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提高。 五是在农闲季节,采用分片、分乡镇、分批的方式,对全县 225名镇计生专干,64名服务所技术服务人员, 240 名村专干、15名社区专干、925名自管小组长进行集中培训。县人口局加强师资力量,邀请省、市人口委相关领导、专家来为大家讲课。培训之余,大家在一起交流工作经验、讨论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互相学习、互相促进,有效提高了全县计生工作人员人口计生工作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管理水平。
⑺ 哪里有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职责相关内容
计生统计工作职责
1、拟订人口计生工作年度人口计划和年度人口预回测工作;
2、负责答组织实施人口计划执行情况的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
3、负责计划生育统计日常工作,按时上报月报表、半年报表、全年报表,每季度报统计分析;
4、负责半年、全年统计业务培训及日常计生统计业务培训;
5、制定计生统计规范化管理考评办法;
6、实行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管理信息系统。
⑻ 如何加强和改进卫生计生统计信息直报工作
做好一名基层计生工作者,无论从思想认识上还是在具体工作实践中都有一个整体的推进,任重而道远,那么怎样才能做好一名基层计生工作者,本人认为必须从以下几方面着重开展工作:一、爱岗敬业,服务群众 爱岗敬业即热爱自己的岗位,专心致至与工作,敬业的前提是乐业,又有热心于自己所从事的岗位和职业,才能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基层计生工作者处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最基层,责任重大,与广大育龄群众有着直接的千丝万缕的联系。诸如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访视、健康检查、术前宣教、术后随访、村民自治、落实避孕节育措施、流动人口管理、致富信息、需求信息、意见建议、计划生育优先优惠政策落实及小康工程等,这些工作既贴近群众的生育、节育,又贴近生产、生活,如果我们具有爱岗敬业的优秀品德,把群众放在心上,为广大育龄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就一定能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二、善于学习业务知识,提高素质 特定的职业不仅要具有特定的道德品质,而且要具备特定的知识和技能,由于计划生育工作已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加之一法、三规、一条例的实施,群众对于新生事物和科技致富的求知欲望越来越强,同时学法、懂法、用法的意识不断增强,所以广大计划生育工作者要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既要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又要开动脑筋为群众开展好优质服务。目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在思想认识和业务能力上存在一定差异,所以必须认真学习业务,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树新风、见成效,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业务、技能学习,把实际工作统一列入依法行政、文明管理上来,亮化目标,强化责任,用制度来管理,增强经济知识学习,为育龄群众脱贫致富给予切实的帮助,又要通过各种学习,不断积累,才能进一步提高分析能力,思辨能力,工作能力,综合能力,做起工作如鱼得水,游刃有余,做到学以致用。三、廉洁奉公,甘于清贫,干愿为计生做奉献 廉洁奉公是党和国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是自觉抵制铺张浪费不正之风,筑起牢固的防腐拒变思想道德防线,计划生育工作政策性强,原则性强,计划生育干部只有端平一碗水,才能掌好一杆秤“天底下只有一杆秤,那秤砣是老百姓”俗话说打铁先要自身硬,只有对自己要求严格了,心境纯洁了,才能不为外物所诱,只有敢于接受别人的监督,才能使自身,使社会变得明净。四、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勤奋工作 调查研究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计生工作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它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因此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把握计划生育工作动态,为领导的决策提供第一手全面真实的材料,是基层工作的基本功,以优质服务统览“三为主”工作,关键是要引导好村两委重视,充分调动村两委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计生工作者在基层要调查清楚掌握村级实际情况:1、了解可能影响因素,全面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2、村人口学校作用发挥良好,宣传教育工作经常有序;3、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公正廉洁,扎实做好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做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要做随访、访视服务及时和村级台帐填写、变更及时;4、掌握好流动人口管理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情况;5、利用信息化建设在工作中引导好各项服务工作,在工作中勤跑善问、细打听,不做甩手人,同时要善于协调上下级工作关系,通过调查对象对村级计划生育工作了如指掌,开展工作能做到胸有成竹,在工作中注重实事求是,处理问题要公正、公平、公开。 计划生育工作功在当前,利在千秋。
⑼ 计划生育工作职责
鼓励一胎 晚生晚育 生男生女都一样
⑽ 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拟订国家人口发展规划草案,研究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实施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起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草案和政策规定,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
(四)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负责推动地方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五)监测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参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六)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研究的总体规划,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重要信息,负责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工作,研究和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七)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八)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指导中国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援助项目的实施。
(十一)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