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建立符合戒毒工作要求的奖励,激励和保障机制
《禁毒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市各级禁毒部门根据禁毒工作出现的新形势、新问题,按照《禁毒法》的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探索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
新思路。经过近半年的努力,。。区、。。市的工作较为突出,带了一个好头,两地在农村和城市的社区中探索出了一条各具特色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新路子,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值得各区(市、县)学习借鉴。今天我们召开现场会,就是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禁毒法》,总结部分地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成功做法,推广先进典型,全面推进我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顺利进行。
刚才,大家实地参观了乌当区高新、新天两个办事处开展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情况,乌当区、清镇市的相关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各自开展社区戒毒(康
复)工作的做法和经验,省禁毒办主任张宜华同志也作了指导发言,希望大家回去以后,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抓好落实,不断开创我市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新局
面。
下面,我就社区戒毒(康复)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要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禁毒法》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新要求
今年6月1日颁布实施的《禁毒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禁毒工作的重要法律,它的出台是我国禁毒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我国禁毒斗争已经站在了一
个新的历史起点上,对全面推动我国禁毒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这部法律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处处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戒毒理念,体现了对吸毒人员的关爱。
例如,《禁毒法》明确了吸毒人员具有病人、违法者、受害者的三重属性,强调对吸毒违法行为要依法惩处,对吸毒人员则更要治疗、教育和挽救。与过去相比,这
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进步。《禁毒法》规定了社区戒毒模式,这是一个亮点。戒毒模式由原来的强制戒毒、劳教戒毒为主的戒毒体系,转变为以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
毒和社区康复为主的戒毒体系。戒毒模式的重大调整,涵盖了吸毒人员从戒毒到巩固的全过程,强调对吸毒人员重在教育和救治,建立起将生理脱毒、身心康复和重
返社会融于一体的戒毒康复新模式,是一个重大的创新。另外,《禁毒法》还在组织制度、后勤保障、工作方向等多方面对以往的禁毒工作进行了总结和修正,提出
了一条“以人为本、合力共建”的禁毒工作新思路、新体系。对这些新亮点、新要求和新体系,大家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
二、要加大社区戒毒(康复)模式的宣传力度
《禁毒法》是指导我市禁毒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法律,我们必须全面、准确地领会和把握《禁毒法》的精神实质,严格执行《禁毒法》的各项规定。当前,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广泛深入地宣传社区戒毒(康复)模式,使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我们要继续利用传媒、标语、资料、培训等各种形式,使广大人民群众包括吸毒人员,普遍知道、准确理解《禁毒法》以及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意义、内容等。在宣传形式上,要尽量用贴近群众生活、容易被群众接受消化的载体;在宣传重点上,要加强对在校学生、吸毒高危人群、吸毒人群的宣传工作,提升宣传效果。
三、要建立健全适应社区戒毒(康复)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
现在各区(市、县)、乡镇(街道)基本建立了社区戒毒(康复)领导机构,下一步要抓紧制定各项工作措施、(来源:公务员在线
***)规章制度以及相关的操作体系,确保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有章可循、有的放矢。戒毒是专业性很强的一项工作,要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定期或不定期
地对社区从事戒毒康复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组织经验交流和参观学习,提高社区戒毒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要加强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经费物质保
障机制建设。各级财政要制定社区戒毒经费保障政策,把戒毒康复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落实资金来源,保证经费及时到位。要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实行目标管
理,层层分解目标责任,明确责任人的职责任务,制定有效的激励、考评机制,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要形成社区戒毒(康复)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涉及社会各个方面、多个部门,缺了哪个部门的参与配合,都不可能收到预期的效果。因此,对《禁毒法》法条明确的各个部门,必须
进一步细化任务,落实责任,依靠规范的制度和严格的奖惩来强力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各级基层组织特别是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社区戒毒(康
复)工作的工作机构,充实调整人员,落实后勤保障,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各级禁毒委及其办公室要依法发挥组织协调和指导作用,抓好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联
络,加强调查研究,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各禁毒成员单位以及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禁毒工作“一盘棋”的思想,依法履行各自的职责任务,扎实开展社
区戒毒(康复)工作。公安机
关要做好摸底调查,并在此基础上科学划分吸毒人员类型,及时下达相关法律文书,定期负责开展尿检工作。卫生部门要整合现有医疗力量,为社区戒毒(康
复)人员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和救助。民政部门要负责指导基层组织参与社区戒毒工作,将生活困难的戒毒人员家庭纳入低保。劳动部门要为社区戒毒人员提供必要
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司法部门要负责安置帮教提供法律援助,搞好法制教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也要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积极主动地参与社
区戒毒(康复)工作,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能和活力。
五、要加快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是一项规范性要求很高的工作,各个步骤环节都必须既符合法律要求,并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才能发挥积极作用达到预期的目标。因
此,各地在下步工作中要组织力量认真研究,集思广益,尽快拿出各自的方案、政策、细则。市禁毒办要在总结试点地区成功做法的基础上,尽快制定社区戒毒(康
复)的工作流程和工作程序,构建起法律实施的整体框架
,指导各区(市、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各区(市、县)、乡镇(街道)也要由禁毒办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共同讨论本级的实施意见和细则。要以此项工作为契机,逐步实现全市禁毒工作的统一化、规范化,奖勤罚懒、奖优惩劣,提高工作执行力。
六、要切实加强对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领导
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是我们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以人为本”要求的具体实践。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对促进吸毒人员回归社会、促进禁毒工作的深刻变化、促进社会治安持续好转、实施“居有所安”行动计划,乃至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认识,纳入议事日程,经常听取情况汇报,
总结成功经验,研究解决困难问题,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要用具体行动支持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对开展这项工作需要的人、财、物要尽可能地保障,对这项
工作的方针制度建设要关心、要研究,对涉及多层面、多部门的工作,要积极主动地出面协调沟通,确保不推诿、不扯皮。各级禁毒委员会要真正担负起对这项工作
的领导责任,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各级禁毒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对社区戒毒(康复)涉及的各项工作列出详细清单,明确完成时间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层层分
解,责任到人,确保工作的严肃性。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的过程中,肯定会遇到很多困难和问题,希望大家在实际工作中要多动脑筋,多想办法,多些创新,
少些埋怨,少些等待观望,少强调客观。相信只要我们积极主动地工作,办法总比困难多。
明年我市的禁毒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要以社区戒毒(康复)工作为突破口,全面带动全市各项禁毒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在当前严峻的经济形势下,确保
我市经济社会稳步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而努力工作。为此,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要认真把此次现场会总结出的经验和做法进行推广,进一步制定出社
区戒毒(康复)工作的标准流程,推进此项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二是修文、开阳、息烽三个创“无毒县”的单位要在今年市级初验收的基础上,力争在明
年达到省级验收标准,获得“无毒县”的称号,这项工作要作为明年工作的一个重点来抓。三是抓好“重点整治乡镇”的摘帽工作,要按照“重点整治乡镇”的工作
标准,开展好摘帽验收工作,确保实现摘帽目标。四是要强化戒毒人员戒断脱毒巩固工作,提高戒断脱毒巩固率。五是要继续严打毒品犯罪,坚持破大案、断毒源、
重打、严打、快打的方针,全力遏制毒品供给。六是要继续加强禁毒预防宣传工作,对我市禁毒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做法要大力宣传,树立典范,突出我市禁毒工作
取得的成效,总结、提炼并逐步形成“贵阳经验”,及时向国家、省禁毒委汇报,积极争取获得上级部门的指导和支持。
同志们,在新的形势下,我们要以《禁毒法》的贯彻实施为契机,从更高的起点、更高的层次、更高的水平上科学谋划禁毒工作,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振奋的精神、更加有力的措施努力把我市禁毒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② 为实现禁毒工作目标,我国应加强哪些方面的工作
要实现禁毒目标,我国应大力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大力推进戒毒、康复工作取得新的突破,主要是帮助海洛因吸食者戒断毒品、走向新生。进一步规划好、建设好、使用好戒毒康复场所,积极引导企业、慈善机构、社会力量参与戒毒康复事业。对无家可归、社区难以安置、感染艾滋病等多种疾病的戒毒人员,动员其留所康复。对有帮教条件,愿意康复巩固的戒毒出所人员,积极提供场所,为其康复创造条件。总结推广禁毒工作经验,开展以就业为核心的安置帮教工作,帮助他们尽快回归社会。
第二,坚决遏制吸、贩新型毒品蔓延的势头,组织开展广泛深入的禁毒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特别是青少年自觉抵御新型毒品的意识和能力,深入开展对娱乐场所涉毒问题的专项整治,探索建立有关行政部门依法管理、行业部门加强自律、社会有效监督相结合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娱乐场所吸贩新型毒品的问题。对吸食新型毒品的人员,采取更加有针对性的教育和惩戒措施,促使他们自觉抵御新型毒品。
第三,毫不手软地打击毒品犯罪。进一步严密陆海空邮立体防控体系,有效抵御境外毒品对我国的渗透。坚定不移地打团伙、摧网络,抓毒枭、端毒窝、断通道,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分子的严打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天目”铲毒行动,严格落实禁种铲毒责任制,坚决防止国内非法种植罂粟问题出现反弹。
第四,从严管制易制毒化学品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进一步加大国内管理和配合国际核查工作力度,完善多部门参加的协作机制和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行业管理办法,推行易制毒化学品立案、销案和违法、违规企业的“黑名单”制度,对涉及易制毒化学品案件进行立案倒查,严厉打击走私贩卖易制毒化学品犯罪活动。
第五,深入推进国际禁毒合作向务实方向发展。进一步加强与缅甸、老挝政府的合作,深入推进罂粟替代发展,加强遥感检测、实地踏察等工作,促使尚未禁种的地区尽早实现禁种,已经替代发展的地区不反弹。另外,加强同巴基斯坦、阿富汗、中亚地区国家的禁毒合作,推动中亚地区禁毒合作向务实方向发展,有效遏制阿富汗地区毒品对我国的危害。进一步加强与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的情报交流合作,联合打击跨国跨境毒品犯罪活动。
第六,进一步夯实禁毒人民战争的基础工作。紧密结合禁毒法,加强禁毒法制建设,从法律政策层面及时解决禁毒人民战争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加快禁毒情报技术中心的建设,充分发挥科研机构、社会力量的作用,对急需的戒毒药品、禁毒设备、技术进行联合攻关,进一步推进禁毒队伍的专业化建设,健全禁毒机构,充实禁毒力量,加强有针对性的教育训练,不断提高禁毒队伍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
第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禁毒人民战争的组织领导,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要加大投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严格落实禁毒工作的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毒品泛滥要追究领导的责任。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进一步发挥整体优势,完善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禁毒工作的政策机制,发展壮大禁毒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等群众性禁毒队伍,倡导支持面向社会,特别是戒毒人员及其家庭的自愿服务项目,真正把人民群众参与禁毒斗争的积极性引导好、保护好、发挥好。总之,就是要进一步深化禁毒人民战争,减少毒品危害,取得更大的成效。
③ 禁毒的工作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四条规定,禁毒的工作机制为: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五条规定:
国务院设立国家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国的禁毒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禁毒工作的需要,可以设立禁毒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禁毒工作。

(3)推广禁毒工作贵阳经验实施方案扩展阅读
常见毒品
1、鸦片
鸦片,又称阿片,包括生鸦片和精制鸦片。长期吸食鸦片可使人先天免疫力丧失,引起体质严重衰弱及精神颓废,寿命也会缩短,过量吸食可引起急性中毒,可因呼吸抑制而死亡。
2、海洛因
海洛因通常是指二乙酰吗啡,它是由吗啡和醋酸酐反应而制成的。海洛因被称为世界毒品之王,是中国监控、查禁的最重要的毒品之一。吸食海洛因极易成瘾,且难戒断,长期吸食者,瞳孔缩小,说话含糊不清,畏光,身上发痒,身体迅速消瘦,容易引起病毒性肝炎、肺气肿和肺气塞,用量过度会引起昏迷、呼吸抑制而死亡。
3、吗啡
吗啡是鸦片中的主要生物碱,在医学上,吗啡为麻醉性镇痛药,但久用可产生严重的依赖性,一旦失去供给,将会产生流汗、颤抖、发热、血压升高、肌肉疼痛和痉挛等明显的症状。长期使用吗啡,会引发精神失常,大剂量吸食吗啡,会导致人体呼吸停止而死亡。
④ 积极探索中国人民银行禁毒工作新路子新方法
积极探索这个中国人民银行禁毒工作新路的新方法,那就是积极配合公安,然后切断这个禁毒组织和个人的这个资金流动,冻结他们账户。
⑤ 我国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什么
我国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毒品预防教育。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如下:
1、第四条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2、第十一条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宣传活动。
3、第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4、第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5、第十四条 新闻、出版、文化、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单位,应当有针对性地面向社会进行禁毒宣传教育。
6、第十五条 飞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码头以及旅店、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负责本场所的禁毒宣传教育,落实禁毒防范措施,预防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在本场所内发生。
7、第十六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加强对本单位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
8、第十七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人民政府以及公安机关等部门,加强禁毒宣传教育,落实禁毒防范措施。
9、第十八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毒品危害的教育,防止其吸食、注射毒品或者进行其他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5)推广禁毒工作贵阳经验实施方案扩展阅读
禁毒工作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兴衰存亡,历来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和进行毒品管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如1990年12月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关于禁毒的决定》。
1997年3月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增加的惩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专门章节、1995年1月和2005年8月国务院先后颁布实施的《强制戒毒办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埋条例》等,这些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加强禁毒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随着毒品问题全球化趋势加剧,我国的禁毒工作形势仍然比较严峻,境外毒。品渗透严重,国内涉毒违法犯罪活动屡禁不止,登记在册的吸毒人数不断增加,因吸毒感染艾滋病病毒及其他严重传染性疾病、诱发治安和刑事案件的问题不断发生。进一步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秩序,有必要制定一部专门的禁毒法律。
在总结多年来禁毒工作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这是一部综合规范禁毒工作的重要法律,共7章71条,对禁毒工作的方针体制、禁毒宣传教育、毒品管制措施、戒毒措施、禁毒国际合作等作了全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