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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统筹整合培训方案

发布时间:2021-10-03 02:21:33

1.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的附件1:

“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实施方案(2010-2012) 中央本级财政划拨专项经费每年5000万元,支持教育部组织实施“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示范性培训项目(以下简称“示范性项目”),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雪中送炭”和促进改革的作用,推动“中西部项目”的实施和各地教师培训的开展,促进教师培训工作在新的起点上取得新的突破。
2010-2012年,“示范性项目”采用集中培训的方式培训3万名中小学学科骨干教师和骨干班主任教师;采用远程培训的方式培训90万人,包括60万名义务教育学校学科教师和30万名高中新课程学科教师;政府购买和组织开发一批优质培训资源,为“中西部项目”和教师终身学习提供服务支撑。 (一)中小学骨干教师培训
遴选高水平大学、专业教师培训机构和优质中小学,面向全国中小学骨干教师和中小学骨干班主任教师进行分类、分层集中培训,全面提升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使他们在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和教师培训等方面发挥骨干带头和辐射作用。
1.骨干教师集中培训
对全国18000名中小学优秀骨干教师进行为期15天的研修培训,采取集中研修、课题研究和跟踪指导相结合的方式,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为各地培训一批“种子”教师,使他们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和教师培训中发挥骨干带头作用。
2.骨干班主任教师培训
对3000名中小学骨干班主任教师进行为期10天的专项集中培训。培训针对中小学班主任在日常工作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以案例为主,引导学员关注班主任工作的细节,掌握班主任工作的特殊规律,提高班主任工作实效,为大规模开展班主任教师培训输送骨干力量。
3.农村紧缺薄弱学科骨干教师培训
对全国6000名农村中小学紧缺薄弱学科骨干教师进行为期15天的专项集中培训,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改善紧缺学科师资力量薄弱状况,推动全国紧缺薄弱学科教师培训的开展。
4.教师培训者研修
对3000名骨干培训者进行为期10天的研修培训。以“有效教师培训”为主题,学习研讨先进培训理论,分析典型培训案例,探索培训规律,总结培训经验,形成优质资源,提高教师培训教学和组织管理能力,提升其教师培训专业化水平。
(二)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
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手段的作用,遴选专业远程教育机构,采用以远程培训为主的方式,对9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和高中课改学科骨干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并通过多种有效手段和途径,使更大范围的教师共享优质资源,帮助教师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所面临的现实问题,提高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
1.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远程培训
主要采取电视课程收看、IP卫星资源播放、网络在线学习和县域内集中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对6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进行40学时的针对性培训,帮助农村教师解决在实施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提高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
2.高中课程改革教师远程培训
主要采用计算机网络远程手段,对30万名高中教师进行50学时专题培训,购买和开发一批新课程教师培训优质资源,供各地免费共享,提高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部会同财政部负责计划的总体设计,统筹管理、协调指导、立项评审、评估检查和绩效考核。“国培计划”项目办公室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和支持服务工作。“国培计划”专家委员会负责研究制订“国培计划”相关标准,进行项目咨询、评估和检查工作,为教师培训项目的顺利开展提供专业支持。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培计划”的总体要求,负责统筹协调本地区培训项目的学员遴选、组织管理、评估考核和信息反馈等工作。
(二)整合优质培训资源。遴选高水平专家和一线优秀教师组建培训专家团队,承担培训项目教学工作。“示范性项目”实行首席项目专家制度,首席专家主持培训课程设计、资源开发和培训教学。建立“国培计划”培训专家库,形成动态调整机制,优化专家队伍结构,提高专家队伍水平。组织开发和购买优质培训资源,加强国家级精品课程资源建设,促进国家资源与地方资源相结合。
(三)实行项目招投标机制。“示范性项目”实行招标或邀标机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项目申报和审批程序,遴选符合条件的高等学校、具有资质的公办和民办教师培训机构以及中小学承担培训任务,确保项目培训质量。
(四)建立项目评估监管机制。建立专家评估、网络评估和第三方独立评估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评估机制,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控和质量评估,并将项目执行情况和评估结果作为调整培训任务和项目经费的重要依据。对“国培计划”项目执行有力、效果良好的地区和单位进行表扬;对执行不力、效果欠佳的,调整培训计划或取消项目承担资格。
(五)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示范性项目”由中央财政专项拨款支持,列入教育部部门预算。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项目承担院校或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严格项目资金预决算制度,做到专款专用,确保项目经费使用效益。

2. 水库移民相关政策出台已经三四年了,但为何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迟迟未发农民为何享受不到政策

扶持政策给你的文字:国务院细节上的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务院部委,直属中央政府机构直接: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建立了大量的大型和中型水库,在防洪方面发挥了巨大的效益,发电,灌溉,供水,生态,大力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中型水库移民作出了重大贡献。为了帮助移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国家成立了库区维护基金,库区建设基金和库区后期资金支持,以解决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努力,发挥了重要的保护作用移民的权利,维护地区社会稳定。然而,由于各种原因扶持政策不统一,支持标准低,移民直接受益足够的水库的移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依然普遍较差,有相当数量的移民仍生活在贫困之中。目前,中国的整体已经进入了城市和农村的发展,以促进农业,城市与农村发展的阶段,这是必要的,有能力,以增加水库移民后期支持。水库移民贫困的扶持政策,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保护在新的水利水电的健康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完善一个中型水库移民安置晚(以下简称后期扶持政策)提出如下意见:

一个完美的后期扶持政策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指导下,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使工程建设,移民安置与生态保护并重,继续改善的方法支持按照开发性移民的方针,加大扶持力度,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移民,逐步建立促进库区经济发展,水库移民增收,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和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使水库移民共享改革和发展成果,实现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的目标。短期目标是解决水库移民的温饱问题,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薄弱的?突出问题;中期和长期的目标是加强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经济发展,增加移民收入移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逐步达到当地农村平均水平。

(C)的原则。

━━坚持统筹兼顾水电和水利移民,新水库和老水库,中央水库和地方水库移民移民。

━━坚持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支持的组合。

━━坚持解决温饱的问题,以及解决长期发展问题。

━━坚持国家帮助移民自力更生相结合。

━━坚持中央统一制定政策,省级人民政府全面负责。

完善政策,提高移民安置标准

(d)支持范围。范围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支持。 6月30日,2006年搬迁的人口,2006年7月1日后的水库移民搬迁的原迁移水库移民安置现状。支持期间,中央水库移民现状人口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中央政府提出2006年6月30日一经批准,不得调整;移民人口的自然变化采取具体的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中央政府决定转换到非农业的农村移民占的不再纳入后期扶持范围。

(e)支持的标准。移民纳入支持范围,每人每年补助600元。

(f)支持期。在支持范围内的移民搬迁,2006年6月30日,自2006年7月1日,20岁到支持范围,支持移民,2006年7月1日后搬迁,完成搬迁之日起,因为支持20年。

(七)支持的方法。的后期支持资金直接支付到移民个人的应授予个别移民生活津贴移民生产可能也实施项目,以支持解决的优秀问题的移民村人们的生产和生活中,您可以也采取相结合的两种方式。具体方式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基础上,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并听取移民村群众的意见,并编制的实际水库移民安置规划。采取直接发放给移民个人的方式来验证的人,来创建文件,设置帐户和时间到了晚期拨付资金,支持家庭,采取项目支持的方式,你可以合作统筹使用的资金,但绝大多数的大多数移民同意确定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做到公开,透明,移民监督,严禁截留挪用。

(h)支持筹款。要坚持全国统筹合理负担的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会计,企业,社会,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东部地区支持中央的原则和西部地区。

水库移民资金由国家提供资金:(1)提高省级电网公司总销售面积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费用(扣除农业生产用电)关税,价格增加的收入专项用于水库移民。为了减轻负担,中部和西部地区,电力价格上涨的移民数量少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地区)标准的省(区)的基础上,移民的数量一旦获得批准,原则,进一步调整所需后期扶持资金缺口为支持范围,如12个省(市,自治区)2006年7月1日后,水库移民搬迁,中央统筹解决;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统一关税的增加。增值税收入的一部分(2)完善价格形成专项用于水库移民。 (3)保持中央财政今年的资金安排,以解决直属中央政府水库移民遗留问题的。 (4)经营大,中型水库应承担的移民安置资金的具体办法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水利部另行制定。

(九)支持资金的管理。后期扶持资金作为政府性基金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晚通过关税融资增加后期扶持资金,中央预算由省级电网公司支付的电费征收,分配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中央政府的资金支持出入境管理机构根据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财政部,经财政部批准,财政部水资源和其他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中央政府,入境人数和标准的规定,如实提供资金。后期扶持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和国务院移民管理机构等部门另行制定。

(j)条处理现有水库移民扶持资金。完善水库移民后期基金,以支持现有水库建设基金成立后,现行的库区后期扶持基金并入库区维护基金,并调整和完善库区维护基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的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另行制定。因为精致的安置政策实施之日起,关于征收水库建设资金和扶持资金后废止现行政策,以及涉及的各种水库移民资金向水利,水电和电网企业征收当地批准的水库停止所有的资金负责。

三,均衡,良好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的非农业生产安排其他移民和征地和移民安置人口

(K)。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中央政府进一步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满足要求的非困难家庭的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安置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应保尽保,与此同时,我们应积极协助,努力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通过其他渠道。长江三峡工程移民安置工作的,按照与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

(十二)妥善解决遇到的困难和现有后期项目,继续支持建设的小型水库移民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中央政府通过提高自己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内的所有售电量(扣除农业生产用电)的电价筹集资金,全面解决小型水库移民的困难, ,并在后期的后续资金支持,以确保在建项目,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并发挥作用。价格为每千瓦时不超过0.5%的标准,具体方案实施后的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批准。

(十三)切实做好征地和移民安置工作的人口。完善水库移民政策可能会影响其他土地征用和移民安置人口,地方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并采取各种措施,及时解决实际困难他们的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4,增加投资,促进库区和移民安置区长远发展的

(十四)明确扶持重点。支持的标准帮助解决水库移民的温饱问题,从其他渠道继续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扶持力度,解决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长远发展,注重改进的同时后期加强基本口粮田及配套水利设施建设,加强交通,电力,通信和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加强移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贴息贷款,投资补贴移民能够直接受益的生产和开发支持项目。

(十五)落实扶持资金。现有的政府性基金,包括投资和国债资金的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以及政府部门安排各类建设基金和专项资金的预算,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倾斜,二是提高后期支持基金结余安排的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支持,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由财政部财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水资源部等部门;第三,从库区维修基金动员后,调整和完善。同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鼓励社会捐助和企业对口帮助努力拓宽资金来源。

(十六)做好项目规划。水库移民村为基本单元,按照优先解决突出问题的原则,抓紧编制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前提和基础,国家安排资金支持的项目。该项目确定要坚持民主程序,尊重和维护移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

(十七)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做好移民工作,妥善解决移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他们的寿命长,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威信,关系到党和干群关系,关系到改革,发展的大局和群众稳定。完善水库移民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举措,体现执政为民的思想,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水库移民安置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提上议事日程,移民工作,周密安排好,组织,稳步推进,确保移民政策落到实处。

(十八)落实责任,加强协调与合作。国土管理移民安置工作,的整体责任,省级人民政府政府的安置工作和本地区的社会稳定,当地人民的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必须负责移民工作的同志们的责任,落实在各个层面逐步落实的责任,承担责任,工作的地方。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的职责,密切配合,加强对水库移民工作的指导。要抓紧研究形成一个统一的移民管理机构在国务院,之前形成的新的机构,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水库移民政策的实施。省级人民政府要整合现有的移民工作力量,明确负责移民工作,明确职能,以补充工作人员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在同级别的监管机构。下面省级人民政府在当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明确负责移民安置工作机构。各级人民政府建立水库移民安置政策执行情况监测和评价机制。有必要加强对移民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在农村地区,具有良好的安置工作。

计划(十九)做好干部的培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中央政府的意见,按照抓住制定水库移民的地区支持的政策方案的组织和实施国务院批准实施。要细化实施办法,制定相关的配套文件,首批试点选择了一些不同类型的水库,推门而入的经验在全省范围内。周围的挑选了一批高层次的思想素质,政策,业务能力强,有经验的干部组成的工作组深入库区移民群众。分批移民工作干部深刻领会中央精神,准确把握政策界限,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以提高行动的能力,依法参与移民工作的干部培训。

(XX)加强监管,确保金融安全。地方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政策,严肃工作纪律。移民数量进行审核,以验证的移民身份,并公布在两个农村发布非挂羊头卖狗肉。水库移民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严格资金支出管理,防止漏水,不截留挪用资金支持。部,监察部,财政部制定相关的问责措施。监察,审计等部门在各级早期干预,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检查。在以后的阶段中发现的问题,支持资金使用情况的整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他们必须依纪严厉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1)加强宣传,维护社会稳定。各级宣传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支持政策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后期。我们要大力宣传国家的移民法规,入境事务处做好有关宣传的后期扶持政策,解释,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水库移民的关心和照顾。媒体报道口径,严肃宣传纪律,防止炒作。地方各级政府要始终注意做好保养工作,认真排查各种不稳定因素,化解矛盾。要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的移民,引导移民合理,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坚持按照政策行事,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行为,确保社会稳定。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等部门,后期扶持政策部与财政部一起,在主要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落实水库移民的,应及时报告国务院。

国务院

2006年5月17号(完)

3. 如何加强人社部门培训工作

一,强化宏观管理,理顺干部教育培训体系,是做好人事培训工作的基础。在学习考察中我们深深感到,上述七城市的党委政府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高度重视,把能否搞好干部培训作为地方经济能否振兴,经济能否快速发展的基础工程来对待。各城市普遍有专门的干部教育培训管理机构和比较稳定的专职管理队伍,机构专门化推动了工作专业化,突出表现在基础工作更加扎实,比如组织制订各类干部能力知识体系框架,进行培训有效性课题研究等,指导培训工作,提高了管理有效性。
二,建立激励约束的保障机制,激发干部自身学习动力,是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能否取得实效的关键。干部自身学习的主观能动性是教育培训取得实效的内在动力。上述七个城市基本上都是我国改革开放较早,经济发展较快的城市,由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步伐快,客观上使干部产生知识不及时更新就会落伍的紧迫感,形成了干部知识自主更新的氛围,实现了干部教育由“要我学“向“我要学”的转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干部教育培训的保障机制建设上,各地均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如建立干部学习积分制、考试随机抽样办法、领导干部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后备干部培训考试录用制度。尤其是诸暨市在重要班次参训人员的选择上,坚持“选训制”,通过考试选拔参加培训人员,即保证了有限培训资源的合理利用,又激发了干部学习的内动力。
三,加强教育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引入竞争机制,是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的基本途径。各地在培训工作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普遍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如各地普遍实施的办班申报制度,规范了对培训工作的管理;佛山市针对党校教师占三分之一。绍兴等地开展的教学质量评估及教师授课招标工作,使教学质量与教师的考核、奖金严格挂勾,有效地增强了党校教师的竞争意识,促进了教学水平的提高。
四,充分利用各种培训教育资源,采用灵活的办学方式是解决因需施教、增强培训针对性的有效措施。上述七城市在抓好干部常规培训的基础上,立足本地各类培训教育资源,瞄准国内外高等院校、培训机构联合办班的方式,对地区经济发展急需的城市经济、城市规划、城市工业和干部能力提高等领域进行重点培训,举办了诸如城市管理、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建设、新闻发言人、信息化管理等专题培训班,鼓励、支持干部参加经济管理研究生班、MBA和MPA班等比较系统的学习,改变了大而统的政治理论培训工作格局,满足了干部个性化培训需求,大幅度的提高了办班质量,取得了显著的培训效果。
五,提高干部实践能力,强化培训成果转化,是干部教育培训的出发点和落实脚点。注重培训干部的实践能力,坚持虚实结合,学用结合,强调培训成果转化是所考察城市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一个突出的共同特点。宿迁市推出“学理论,解难题,出成果”活动,就是要求受训干部运用所学理论,研究解决本地、本单位改革和发展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并要形成工作报告。东莞市要求学员在培训班结束后,专门进行为期一周的基层调研,然后结合自身的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和工作建议。通过这些行之有效的推动措施,受训干部的实践能力履岗能力普遍得到增强。
六,提高经费保障的可靠性,是确保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创新与发展的根本保证。在考察中我们深深地感受到,各地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的改革探索和创新发展,离不开雄厚的资金支持,即使在财力相对薄弱的城市,在干部教育培训上也十分舍得投入。各地普遍将干部教育培训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使各类主体班次一般都有可靠的资金来源渠道,部分地区在著名高校办班、国外办班,以及选派干部参加研究生班、MBA、MPA班学习等方面更是投入了大量经费,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获得了长足发展。
借鉴七城市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市今后三年实施干部知识更新工程的总体要求,对我市的人事培训工作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立健全完善的培训制度体系。一是建立全市统一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机构,强化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二是科学制定工作规划,规划是龙头,制订一个合理的培训中长期规划和分年度实施计划是开展人事培训工作的首要环节;三是健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制定培训职责分工、施教机构管理以及培训质量评估等制度。
(二)建立布局合理的培训网络体系。教育培训资源匮乏一直是制约我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的瓶颈问题。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树立统筹整合、市场化和以人为本等新的理念,通过行政手段和市场手段的有机结合,通盘考虑全社会的教育培训资源,在不断强化党校作为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的同时,满足不同干部不同时期不同层次的培训实际需求,调动社会各方办学的积极性,逐步建立党校、社会培训机构、区内外高校共同参与的社会化教育培训网络体系,通过统筹整合降低培训成本、优化培训投入。加强管理,通过推行培训资质认证等途径,逐步规范培训市场,并引导各类培训机构健康发展,逐步建立一个机制创新、手段齐备、功能完善的培训市场。
(三)建立灵活高效的培训操作体系。有效开展与实施干部教育培训,需要建立灵活高效的干部培训操作体系,努力达到干部教育培训量与质的统一。一是满足干部对教育培训内容的实际需要,采取自选培训方式,由参训者根据本人工作实际及知识结构自选课程类别及培训时间,缺什么,补什么,要什么,给什么,找准供与需的结合点,解决教育培训供需脱节问题,提高培训效益,真正达到学以致用、促进工作的目的。二是探索实施网络化培训,面对日益突出的工学矛盾,发挥现代网络的作用。网络具有信息共享、可多人同时使用、不受地域时间因素限制等优点,充分依托和利用互联网技术,建设干部网上培训学校,配套开发一个先进、高效、实用的工作系统,既为自选培训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也使培训的面更广、量更大、费用更低,方式也更灵活、便捷,可以较好地解决干部学习与工作的矛盾。
(四)建立客观公正的培训评估体系。教育培训质量评估体系保证干部教育培训质量的重要环节,为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质量管理,应建立客观公正的干部教育培训质量评估体系。评估采取分类评估、综合质量评估、年度评估以及初次准入评估等方式,由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对各级各类施教机构和培训承办单位的教学质量以及教学设施、师资力量等软硬件资源进行评估,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对学员反映良好、培训质量较高的施教机构,人事部门在政策和培训任务等方面给予支持,促进培训机构的优胜劣汰,引导培训机构在竞争中求生存,以培训质量求发展,更好地督促培训机构办好培训。
(五)建立稳定可靠的培训保障体系。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参训制度,通过制定干部任职资格考试制度、干部教育培训考核登记制度、领导干部理论学习管理制度等,将干部培训情况作为年终考核和提拨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经费保障制度,将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年度划拨专项经费;在外聘高水平师资、“走出去”办班以及培训基地软硬件建设等方面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全市干部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落实。

4. 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教育有哪些好的做法和经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市委十三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打造学习型机关、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争当学习型干部”活动主题,以党员干部“五带头”和打造“三个平台”、开展系列教育活动为载体,围绕市委“两推六抓一加强”的工作思路,以“指导实践、求真务实、解决问题、开拓创新,推动科学发展”为出发点,明确学习任务,创新学习形式,努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二、总体目标
围绕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的目标要求,以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新知识为主要内容,努力营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乐于学习的良好氛围,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理念,整合学习教育资源,健全和完善学习规章制度,创新学习方式和学习考核机制,形成支部、全体党员积极参与学习的组织体系和长效机制,努力提高全体党员的思想道德素质、理论政策水平、科学文化素养,行政执法水平,业务工作能力,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全乡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争取用三年时间,使全乡学习型党组织覆盖率达100%,学习型干部达到100%。
三、学习内容
(一)深入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实质,抓好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学习读本》等内容的学习,并结合我乡实际,创新发展理念、理清发展思路、破解增收难题,切实提高党员干部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
(二)深入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结合弘扬“铁人精神年”活动,紧紧围绕“八荣八耻”、《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等相关内容和《向铁人一样工作》、《求知》等书籍,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爱国、创业、求实、奉献的“铁人”精神的学习教育,努力把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体系和铁人精神到全乡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全过程,不断巩固全体党员干部团结奋进的共同思想基础。
(三)深入学习省、市、乡重大会议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调查研究,深刻认识国情、党情、省情、市情、乡情的新变化,通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酒泉“一特四化”发展战略和市委提出的“两推六抓一加强”总体工作部署、“先锋富民行动”、“创先争优活动”等各项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内容,不断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进一步丰富和拓展改革发展的思路和办法。
(四)深入学习掌握现代化建设所必需的各方面知识。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深入学习现代化建设的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法律、科技、社会事业等各方面知识,做好业务相关法律法规、行政管理知识、计算机应用等读本的学习,拓宽知识领域,努力掌握做好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各种知识和技能,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四、学习方法要求
1、坚持以学为本,创新学习方法。牢固树立“学习为本”的理念,构建全方位的学习体系,把个人自学、集体学习、岗位培训、学历教育、函授教育、网络教育等学习形式互相融合,把研讨班、报告会、读书会、辅导讲座、知识竞赛、实地考察等学习方法相辅相成,不断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努力形成人人学习、终身学习的体系,带头深入开展“五带头”和“双创双争”学习活动。“五带头”学习活动:即带头学习,每季度带头完成“1+X”学习任务,自学一本政治理论书籍和几本专业业务知识书籍;带头宣讲,每年至少为本单位干部举办2次以上理论辅导,每月为农户讲1堂形势、政策、市场信息等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教育辅导课;带头撰文,每年撰写2篇以上学习体会或调研报告;带头听党课,利用远程教育网站或外出学习培训等机会,每季度听一次党课或专题辅导报告;带头调研,每月走访所包村组农户3人以上,切实帮助农户解决生产、生活上的难题。“双创双争”学习活动:即创建学习型机关、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争做学习型党员、争做学习型干部活动。同时,把学习活动同“创先争优”活动、“弘扬铁人精神年”活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标兵工作和全乡各项工作相结合,形成科学、持续、有效地推进机制。鼓励动员全体党员干部抓好自学,不仅要积极向书本学习,更要在工作中向实践学习、向经验丰富的老同志学习,努力学习科学的新思想、新知识、新经验,进一步提高自己在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问题的能力。
2、创新学习平台,拓展创建阵地。一是打造“中心组”学习平台。坚持和落实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学习,合理安排学习计划和内容,扎实推进学习型、创新型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领导工作的能力。同时抓好各党(总支)支部和机关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完善检查督促机制,促进机关、村、组学习的常态化。二是打造“交流空间”平台。充分利用宽带、远程教育网络打造网上交流平台,特别是机关要通过设立QQ群、开设网上学习专栏、增设图书室等形式,加强交流,互动学习,畅谈体会、工作经验、及时掌握各种理论知识。乡党政主要领导要与分管领导、机关站所长、村主要领导交流,分管领导要与分管站所人员交流,以了解工作、思想、生活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政治思想工作,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乡上每半年组织一次工作交流会,组织机关、村、组干部对如何开展好工作,解决当前矛盾纠纷,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发展等开展讨论。三是打造继续教育平台。鼓励乡村党员干部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自学活动,努力形成讲学习、促发展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岗位培训,严格执行星期一例会学习制度,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技能和水平。鼓励支持70、80后年轻干部进行知识更新和学历培训。积极开展“外学内比”活动,每年有计划、有安排的组织干部职工外出学习考察,开阔视野,通过学习发达地区、先进乡镇、优秀村组的主要经验和做法,寻找差距,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利用党员干部远程教育平台,推进文化资源共享,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学习教育的信息化水平。
3、丰富活动形式,创新活动载体。要积极拓宽学习渠道,丰富学习载体,增强学习的实效性。一是加强学习交流。充分采用专题讲座、读书交流会、读报会、知识竞赛、技能比赛、参观考察等方式和组织开展“干部读书会”、“读书小组”、“学习讲坛”等活动,加强干部学习心得交流,推动观点的碰撞,激发学习的激情,提供学习的动力;二是有针对性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结合党和国家重大政策出台,围绕省、市、乡党委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点工作,组织学习贯彻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准确把握重大决策部署;要围绕“五一”、“五四”、“七一”、“八一”、“十一”等重要节庆日以及重大历史事件纪念日,组织开展党的历史、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民族精神和“铁人精神”等方面的专题学习教育,增强对党和祖国的热爱及民族的认同感。三是开展百题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党史、新中国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等方面的专题学习知识竞赛;四是组织开展科技周、学习周、读书日、经典诵读等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学习教育活动,推动形成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
4、健全学习制度,完善活动机制。一是健全集中学习制度。要坚持“四个一”学习工程(即:“日学一小时,一月一交流,季读一本书,一年一评比”),全面落实党委中心组、机关干部周一例会集中学习制度,每月组织不少于1次的集体学习辅导。各党总支、支部、党小组每周至少要抽出不少于半天的时间组织集体学习。对生活不便、长期外出的党员,可采取上门辅导帮学和寄发学习资料联系助学等方式,确保党员干部学习活动全覆盖。二是建立健全学习辅导制度。根据形势发展变化需要,适时邀请省、市专家、教授开展专题讲座,组织全体领导干部参加。三是建立健全调查研究制度。要做到从工作实际出发,带着任务、带着问题到进村入户开展调研工作,每人每年撰写1—2篇的调研报告,并利用调研成果解决1-2个实际问题。四是建立个人自学制度。除参加集中学习外,全体党员干部还应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情况,广泛阅读理论和业务书刊,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每年撰写不少于2篇学习体会和2万字学习笔记。五是健全和完善《干部考核办法》。考核对象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主要从“听”、“写”、“讲”、“考”、“用”等方面对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党员民主评议、干部年度考核、使用提拔的重要依据。不断完善考核办法,逐步形成党员干部教育学习的长效机制和监督机制。六是建立经费保障制度。按照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七是建立健全选树典型机制。对各党总支、支部在开展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做法、典型经验,要及时树立典型、总结精髓、做好宣传,推动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深入开展。八是建立督查制度。为确保学习效果,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日常督查和考核。乡党委建立督查考评制度,不定期对各支部的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同时对党员干部个人的学习情况进行抽查考核,对学习不扎实的党组织和个人进行批评通报,限期赶上学习进度和任务。
五、方法步骤
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是一项基础的、长期的、系统的工作,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循序渐进地加以推进,根据市委要求,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将用3年时间达到总体目标。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0年7月3日—7月底)。重点是搞好宣传发动,为以后更好开展活动打下基础。这一阶段共分为三个环节。
1、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动员,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理念,营造自觉学习、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的良好氛围,形成人人参与、个个响应的局面。
2、各党支部要根据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实施方案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各单位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考评机制和激励机制。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学习考评制度、完善学习档案管理制度、完善学习档案管理制度、学习奖励激励制度等规章制度。
第二阶段:深入实施阶段(2010年8月初——2013年4月底)。重点是健全、完善学习体系,通过制定制度,开展系列活动,加强经验交流等方式,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这一阶段围绕主要三个环节开展。
1、健全和完善多层次的学习网络体系。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和引导党员参加集中学习、培训和个人自学等多层次的学习渠道,逐步形成政治理论、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知识、文化知识等各种学习统筹安排、齐头并进的学习机制。
2、深入了解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所面临的新情况、新任务,及时解决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时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正常有序、稳步推进。
3、按照学习进度情况,适时召开学习研讨会、经验交流会、现场观摩会,大力宣传、推广树立学习期间涌现出的先进经验和典型。
第三阶段:巩固深化阶段(2013年5月—7月底)。重点总结和巩固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成果。这一阶段共分为两个环节。
1、通过召开面向全系统、基层及服务对象的座谈、测评会议,以群众满意度和推动工作成效为检验标准,分析查找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对创建活动进行自我总结评估。
2、在健全完善已有学习制度的同时,总结归纳在创建活动中探索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并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推进创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六、工作要求
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是一项长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我们要统一思想认识,采取有效措施,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乡上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政府乡长、人大主席、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创建学习型党组织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在乡党政办下设办公室,具体做好与市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领导小组的衔接,负责指导全乡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开展。各党总支、支部要迅速成立创建学习型组织领导小组,党总支、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实施方案,认真落实创建工作责任,明确具体工作职责,抓好工作落实,把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
2、突出重点,明确任务。创建学习型党组织重点围绕“十个一”内容来展开:一是成立创建活动组织领导机构;二是制订党总支、支部年度创建工作学习计划;三是建立一项符合实际、可操作性的学习制度;四是制作并记好一本党员读书笔记;五是集中组织上一堂内容丰富、形式新颖、针对性强的党课;六是建有一套党员学习理论书籍和年度创建工作资料;七是每个党员干部撰写1-2篇学习体会或交流心得;八是组织一次党员队伍主题实践或志愿服务活动;九是组织一次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测试;十是开展一次“学习先进个人”、“先进学习型党组织”的评比活动。
3、结合实际,丰富形式。结合乡党委机关和各村组党组织的实际,主要采取以自学为主,集中学习、分散学习、业余学习相结合,以辅导报告、专题讲座、业务培训、知识竞赛、讨论交流、观看专题片、学习考察等为补充的学习形式。乡党委在完善集中学习、课题调研、专题辅导、主题教育、讨论交流等现有学习形式基础上,积极探索业务讲坛、作风建设大课堂等学习形式;各党总支、支部要在原有学习形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富有特色、操作性强、学习效果好、群众喜闻乐见的学习载体,使全体党员干部真正在学习中受到教育。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采用编发简报、悬挂横幅等方式,大力宣传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要求及开展情况。广泛宣传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的新举措、新成效,重点宣传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组织力量深入挖掘、广泛宣传先进典型,用身边的的典型教育党员干部、激励群众、推动工作,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努力营造全乡创建学习型的党组织的浓厚氛围。各党总支、支部要通过召开党员大会和党小组会,利用宣传栏、标语横幅,建立学习笔记本和交流心得体会,组织知识竞赛和征文活动,宣扬优秀事迹和展示学习成果,开展学习评比活动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使全体党员理解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重要意义,明确活动内容、目标任务要求,积极营造和形成各党组织重视学习、全体党员坚持学习的浓厚氛围。同时,各党总支、支部要安排专人定期编发学习简报,并按照每周不少于2篇的要求定期上报乡创建学习型党组织领导小组办公室。

5. 国发 〔2016〕19号《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全文

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2016〕19号

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作出的重要改革部署。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积极推进有关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国有企业办学校、公检法机构向地方移交工作基本完成,部分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已移交地方或进行了改制。

但目前全国范围内仍然存在大量国有企业办社会机构,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厂办大集体改革等历史遗留问题较为突出,人员管理、运营费用负担沉重,已经严重制约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国有企业轻装上阵、公平参与竞争,集中资源做强主业,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市场导向、政企分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依法落实企业经营自主权,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按照市场化原则,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进公共服务专业化运营,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国有企业不再承担与主业发展方向不符的公共服务职能。

(二)坚持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针对不同企业特点,因地制宜、分类处理,不搞“一刀切”,允许采取分离移交、重组改制、关闭撤销、政府购买服务、专业化运营管理等不同方式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改革思路清晰、条件成熟的地区可以率先推进,改革情况复杂的地区可以试点先行、逐步推进。

(三)坚持多渠道筹资、合理分担成本。建立政府和国有企业合理分担成本的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国有企业作为责任主体,承担主要成本;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根据企业分级监管关系及历史沿革等因素,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四)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稳定。认真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做好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相关政策的统筹衔接。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为改革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要求

(一)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对企业职工家属区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和物业管理(统称“三供一业”)的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城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

1.时间安排。2016年开始,全面推进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

2.政策措施。维修改造标准、改造费用测算等相关工作执行各地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对同一地区的中央企业和地方国有企业执行相同的政策标准。分离移交费用由企业和政府共同分担,中央企业分离移交费用由中央财政补助50 %。

原政策性破产中央企业分离移交费用由中央财政全额承担,中央财政对原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予以适当补助。地方国有企业的分离移交费用由地方人民政府研究明确解决办法。

3.工作分工。国资委、财政部牵头负责。

(1)国资委、财政部负责制定关于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指导意见(2016年年底前完成)。

(2)财政部负责制定对原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具体补助办法(2016年年底前完成).

(3)国资委、财政部和各省级人民政府建立协调机制,共同推进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

(二)剥离国有企业办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机构。对国有企业办医疗、教育、市政、消防、社区管理等机构实行分类处理,采取移交、撤并、改制或专业化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剥离。

1.时间安排。2016年出台剥离国有企业办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机构的政策措施,2017年年底前完成企业管理的市政设施、职工家属区的社区管理职能移交地方以及对企业办消防机构的分类处理工作,2018年年底前完成企业办医疗、教育机构的移交改制或集中管理工作。

2.政策措施。

(1)分类处理企业办医疗、教育机构。对与地方协商一致同意接收的医疗、教育机构,移交地方管理;对运营困难、缺乏竟争优势的医疗、教育机构,予以撤销并做好有关人员安置和资产处置工作;对因特殊原因确需保留的医疗、教育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资源优化整合,实现专业化运营管理。同时,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企业办医疗、教育机构的重组改制。

(2)对企业按照消防法规要求建设的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消防队予以保留;对企业办的市政消防机构,原则上予以撤销.其中符合当地城镇消防规划布局不能撤销的消防队(站)划转当地人民政府接收。

( 3)企业负责管理的市政设施、职工家属区的社区管理移交地方政府负责。

( 4)中央财政对中央企业办医疗、教育机构撤销、改制、集中管理过程中涉及的职工分流安置等费用补助50%,对原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有关费用予以适当补助。地方国有企业的公共服务机构剥离费用,由地方人民政府研究明确解决办法。

3.工作分工。国资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计生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国资委、卫生计生委、财政部负责制定关于国有企业办医疗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2016年年底前完成)。

(2)国资委、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制定关于国有企业办市政、社区等职能分离移交的指导意见(2016年年底前完成).

(3)国资委、教育部、财政部负责制定关于国有企业办教育机构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2016年年底前完成)。

(4)国资委、公安部、财政部负责制定国有企业办消防机构分类处理的指导意见(2016年年底前完成)。

(三)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社会化管理。国有企业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其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统一交由当地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集中力量将尚未实现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移交社区实行属地管理,由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服务。

1.时间安排。2016年开始,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将国有企业退休人员逐步移交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2020年年底前完成。

2.政策措施。

(1)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和党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相关档案存放在县级档案管理部门。

(2)尚未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社区管理时按每人每年核定费用基数。中央企业以及原中央下放地方的煤炭、有色金属、军工等企业(含政策性破产企业)移交退休人员产生的管理费用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国有企业移交退休人员产生的管理费用由地方人民政府研究明确解决办法。

(3)离休人员原则上保持现有管理方式不变,具备条件的可以移交当地有关部门管理。

(4)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已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含有关地区供暖费)问题。

3.工作分工。国资委、中央组织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按职责分工负责,制定关于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指导意见(2016年年底前完成)。

(四)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和时间要求,实现厂办大集体与主办国有企业彻底分离,厂办大集体职工得到妥善安置。

  1. 政策措施。认真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18号),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中央财政对厂办大集体改革继续给予补助和奖励,补助比例按国办发〔2011〕18号文件规定不变,奖励比例统一确定为30%。

    地方政府和中央企业应结合实际情况,将自筹资金和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统筹用于接续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等改革支出,具体范围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因核销关闭破产厂办大集体企业养老保险欠费增加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由各地区结合中央财政相关补助资金和自身财力状况统筹考虑。

2.工作分工。国资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依照有关工作安排推进实施。

(五)集中解决少数国有大中型困难企业问题。对持续严重亏损、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少数国有大中型困难企业,一企一策采取措施,妥善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和职工生活保障问题。

1.政策措施,对国有困难企业进行梳理分类,分别通过依法破产靖算、重整或债务重组等方式开展集中治理。企业要通过资产变现、资产证券化、引入战略投资等多种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地方政府要妥善解决职工分流安置、社会保险关系接续等问题,有关金融机构要依法处理企业债权债务。

2.工作分工。国资委、财政部、银监会、国防科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国资委负责制定关于加大困难中央企业治理力度的指导意见(2016年年底前完成)。

(2)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国有困难企业,由国资委、财政部、银监会、国防科工局会同有关部门按一企一策原则专项研究解决措施。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小组。专项小组由国资委、财政部牵头,中央组织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计生委、银监会、国防科工局等部门参加。专项小组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做好督促检查,推动中央企业、地方政府及时落实各项改革措施。

(二)发挥地方作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改革稳妥有序推进。本工作方案未涵盖的区域性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由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妥善解决。

(三)落实企业责任。各级国有企业要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将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纳入业绩考核体系,按时出台落实措施,认真做好风险评估,提高措施的可操作性和可行性。要通过资产变现、股权转让、资产证券化等方式积极筹措资金。加强外部审计,严格落实承接债务的主体,防止逃废金融债务和国有资产流失。

(四)保障资金投入。国资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了解掌握改革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优先用于支持国有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财政部商国资委根据工作进度,千方百计保障改革资金需求。

财政部统筹安排年度预算资金,将有关补助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中央财政对中央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剥离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机构的补助资金,主要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资金渠道落实。

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复杂性、艰巨性,明确目标、加强沟通,开阔思路、创新方法,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探索改革新路径,促进公共服务资源优化配置,力争到2020年基本完成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间题。

国资委、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指导和督促工作,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重大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5)资金统筹整合培训方案扩展阅读:

国有企业,在国际惯例中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其营利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

特别指出,在我国除了广义和狭义定义的中央企业外,对于个别中央企业在国家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所承担的责任较为特殊,这些中央企业归国务院直属管理,属于正部级。

2015年2月,中央纪委五次全会释放出一个重要信号--以央企为代表的国企,将成为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战场"。

参考资料: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通知-西安人民政府

6. 如何推进涉农资金管理机制创新和流程优化

为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管理,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形成涉农资金统筹使用的长效机制,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大力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加强涉农资金管理,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分散重复现象仍较突出,影响了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加强涉农资金管理,既是提高涉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的迫切需要,又是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也是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同时,有利于规范涉农资金投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利于促进政府及其部门转变职能,克服“缺位”和“越位”现象;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提高涉农资金的整体合力。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解放思想、积极探索;巩固成果、扩大范围;明确分工、协调配合;上下联动、全面推进;强化监管、规范运行”的原则,把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加强涉农资金管理作为重点工作抓实、抓好。着力建立健全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的长效机制,力争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实现涉农资金的管理理念明显转变,涉农资金的统筹安排明显科学,涉农资金的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明显提高。
二、全面清理涉农资金,明确整合和统筹安排重点
(一)全面清理涉农资金。一是要从预算编制环节入手,对现有涉农资金进行全面清理,特别是要对涉农专项资金的设立依据、来源渠道、投入规模、执行期限,支持对象,支出用途和使用管理方式等进行认真梳理,摸清情况。二是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使用分散的涉农专项资金进行归并,或按照资金用途重新进行分类:对不符合公共财政支持方向或已经完成目标任务的涉农资金,要予以取消或转变用途。对归并或重新分类的涉农资金,要进一步明确支持对象、扶持环节、投入重点、补助标准等。三是要严格控制新设立涉农专项资金。新设立的专项资金应符合一定时期内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特定目标的需要,并向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以及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倾斜。同时,要明确专项资金起止时间。四是要积极推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的统筹安排。进一步将具备条件的中央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时转为地方专款管理。对事权在地方的项目,原则上不列入中央部门预算。五是积极推进财部门内部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其基本原则和方法是:(1)按照部门预算归口管理要求整合归并资金。(2)区分支持领域,明确管理部门。(3)存量保持不变,增量规范安排使用。(4)强化沟通协调,统筹安排使用。
(二)明确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重点。现阶段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的重点是支持农业生产类资金,包括用于农田水利、土地整理、农业科技推广示范、农民培训等方面的资金。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突出重点,集中力量推进支持农业生产类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同时,要进一步改进农民补贴类资金的管理,强化整合,逐步增加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规模。对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类的涉农资金、如教育、社保、医疗、卫生等资金,具备条件的,也要在内部适当进行整合和统筹安排。
三、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充分发挥涉农部门作用
(一)财政部门要建立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联席会议制度。对由财政部门内不同业务部门分别管理的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专项资金,通过联席会议通报情况,协商整合和统筹安排使用,避免重复交叉或相互脱节。
(二)财政部门要加强与涉农部门的沟通,建立涉农资金使用安排信息通报制度。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涉农部门统筹安排涉农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与各部门共同协调提出涉农资金统筹使用管理的意见,发挥部门的作用。中央涉农部门在安排和下达项目资金时,应将资金拨付文件抄送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
(三)建立健全地方各级政府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机制。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需要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地方各级财政、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争取政府的支持和重视,建立地方党政领导挂帅、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参加的组织协调机制。具备条件的地方,要在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建立涉农资金统筹安排的联席会议制度、成立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领导小组、建立涉农资金统筹安排的决策协商和征求意见制度等多种形式,逐步建立和完善协调配合、良性互动的沟通协调机制。
四、搭建整合和统筹安排平台,促进涉农资金有效使用
(一)以规划为引导促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根据农业农村发展战略目标和经济社会自然资源条件,制定支持农业农村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计划,以规划引导和带动涉农资金的重点投向,促进各项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使用。
(二)以主导产业、优势区域和重点项目为平台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要积极打造主导产业、优势区域、重点项目等整合平台,引导投向相近、目标相似、来源不同的各项涉农资金集中投入,做到“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集中财力解决制约主导产业、重点项目发展的瓶颈问题。
(三)以重大专项资金为平台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要继续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小农水建设等重大专项资金为平台,推进涉农资金的整合和统筹安排。进一步完善涉农资金投入的引导机制,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入“三农”。
(四)坚持以县级为平台的涉农资金整合模式。要认真总结和推广县级涉农资金整合试点的好经验、好做法,巩固和扩大县级涉农资金整合成果。对资金整合效果明显、成效突出的县,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奖励力度。要支持和鼓励县级不断创新整合方式,坚持县级自主整合的工作模式,进一步引导和支持更多的县开展涉农资金整合。
五、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保障整合和统筹安排工作开展
(一)加强涉农资金制度建设和执行。要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继续对现行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同时,做好各项制度的衔接,为整合和统筹安排涉农资金提供制度支撑。要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对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涉农专项资金,经整合后研究制定统一的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涉农资金管理制度体系。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制度执行工作,不折不扣地执行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取得实效。
(二)稳步推进审批权限下放。继续探索涉农资金“中央宏观指导、地方自主选项”的管理模式,具备条件的,采取“切块下达”、“捆绑使用”等行之有效的分配办法,将资金“切块”下达到省(区、市),具体项目的立项权、审批权下放地方,由各省(区、市)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涉农资金。要逐步扩大资金和项目审批权限下放范围,为地方整合和统筹安排资金创造条件,特别是要研究推进将资金和项目审批权限进一步下放到县,增强县级统筹使用涉农资金的能力。对各级财政共同安排、且性质相近的资金,上级部门不再审批具体项目,按照统一规划只下达资金任务和目标要求,将资金“切块”到县,由县根据本地实际将各级财政资金捆绑起来统筹安排使用。
(三)建立健全以结果为导向的涉农资金分配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涉农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制度,对专项资金的安排分配、使用管理、项目效益等情况进行全面考评。要按照“指标科学、操作简便、结果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健全考评指标,将考评结果与下年度专项资金的分配相挂钩。对绩效好、监督措施到位的地方和单位,在安排涉农项目和分配涉农资金时给予适当奖励;对绩效差、管理不到位的地方和单位,要适当进行扣减。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管理的通报制度,对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好的地方和单位给予通报表扬,推广其好经验、好做法;对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责成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落实。
(四)全面实行涉农资金管理“阳光操作”。继教推行和完善报账制、公示公告制、专家评审制等管理方式,促进实现资金分配依据科学、分配办法公开、分配程序规范、分配结果公正。建立健全项目的民主决策机制和群众参与机制,进一步提高涉农资金管理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借助现代科学信息技术手段建立涉农资金监控网络,对资金运行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提高涉农政策和项目资金申请的透明度,杜绝涉农资金无序申报、重复申报和骗取套取涉农资金的行为。要结合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五)完善涉农补贴资金拨付方式。具备条件的,要积极采取“一卡(折)通”的发放方式,简化发放程序,降低发放成本,努力实现对农民的各项补贴通过“一卡(折)”发放,保证涉农补贴资金及时、安全、足额到位。同时,要统筹各部门参与补贴发放职能,实现补贴资金由财政部门“一个漏斗”向农民发放,避免出现多卡发放的问题,降低行政成本,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六)加强对涉农资金的监督检查。要按照“既推进整合、又加强管理”的要求,加强对整合和统筹安排的涉农资金的监管,避免出现借整合涉农资金名义挪用涉农资金的现象。各级财政、有关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检查和抽查,切实加强涉农资金日常监督检查,营造良好的声势氛围。继续探索完善涉农资金检查方式,采取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特别是要加强事前的监管力度。要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管理机制,强化财政监督,充分发挥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事处、审计部门、社会中介机构以及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积极配合有关方面做好涉农资金审计、检查和监督工作。
(七)充分发挥乡镇财政的管理和监督作用。上级财政部门要为乡镇财政强化涉农资金监管创造有利有条件,强化乡镇财政对涉农资金的监管职能。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乡镇财政能力建设和工作指导。要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建立乡镇财政直接联系点制度,监管抽查指导制度、激励约束机制和日常考核制度。乡镇财政要充分发挥贴近农村、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和职能作用,进一步加强对基础信息的审核,加强对农业生产类等资金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强化对涉农资金的跟踪和监控,认真做好有关信息的反馈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加强涉农资金管理放在各项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要深入基层认真调查研究,立足实际提出有针对性的整合和统筹安排措施。要切实加强分工协作,明确责任,扎实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工作,要及时了解、认真总结和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制定具体的宣传计划,注重宣传的引导性和时效性,开创全社会关心、支持涉农资金和统筹安排的新局面。

7. 统筹整合后的资金只能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吗

具备条件的地方,涉农资金的统筹安排明显科学,按照“解放思想。着力建立健全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的长效机制、使用分散的涉农专项资金进行归并为进一步加强涉农资金管理整合涉农资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地方各级财政,统筹安排使用,具备条件的,要予以取消或转变用途、各有关部门要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实现涉农资金的管理理念明显转变、投入规模,特别是要对涉农专项资金的设立依据,既是提高涉农资金安全、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新设立的专项资金应符合一定时期内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特定目标的需要,建立地方党政领导挂帅。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抓好、积极探索,避免重复交叉或相互脱节,明确整合和统筹安排重点(一)全面清理涉农资金,提高涉农资金的整体合力,又是推进财政科学化。对由财政部门内不同业务部门分别管理的性质相同,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和做法,争取政府的支持和重视,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加强涉农资金管理,摸清情况、农机购置补贴规模、有关部门要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成立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领导小组、土地整理,并向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领域以及关键环节,克服“缺位”和“越位”现象,其基本原则和方法是,要进一步改进农民补贴类资金的管理,对性质相同、医疗:(1)按照部门预算归口管理要求整合归并资金,集中力量推进支持农业生产类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同时。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近年来、补助标准等,要明确专项资金起止时间,有利于规范涉农资金投向、形成合力”的原则、农业科技推广示范、规范运行”的原则。(三)建立健全地方各级政府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机制,加强涉农资金管理作为重点工作抓实,支出用途和使用管理方式等进行认真梳理,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利于促进政府及其部门转变职能。现阶段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的重点是支持农业生产类资金,通过建立涉农资金统筹安排的联席会议制度;巩固成果;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一。中央涉农部门在安排和下达项目资金时。(二)明确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重点。财政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涉农部门统筹安排涉农资金,明确管理部门,协商整合和统筹安排使用。五是积极推进财部门内部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农民培训等方面的资金,与各部门共同协调提出涉农资金统筹使用管理的意见,强化整合,发挥部门的作用,支持对象,应将资金拨付文件抄送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分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要在政府的领导下:对不符合公共财政支持方向或已经完成目标任务的涉农资金,加强涉农资金管理,要进一步明确支持对象、扶持环节,通过联席会议通报情况、来源渠道,增量规范安排使用、大力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财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参加的组织协调机制。各地、薄弱环节倾斜、协调配合。对归并或重新分类的涉农资金、全面清理涉农资金,需要地方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2)区分支持领域,或按照资金用途重新进行分类,也要在内部适当进行整合和统筹安排,促进形成涉农资金统筹使用的长效机制、良性互动的沟通协调机制。三是要严格控制新设立涉农专项资金。三,包括用于农田水利、各负其责,用途相近,各地。对支持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类的涉农资金。(3)存量保持不变、社保,逐步建立和完善协调配合、卫生等资金、统筹安排。同时、用途相近的涉农专项资金。进一步将具备条件的中央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及时转为地方专款管理。(二)财政部门要加强与涉农部门的沟通、扩大范围、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各地,建立涉农资金使用安排信息通报制度、用途不变、建立涉农资金统筹安排的决策协商和征求意见制度等多种形式,现提出以下意见,涉农资金的管理水平明显提升、如教育,力争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各有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执行期限。对事权在地方的项目,对现有涉农资金进行全面清理。(4)强化沟通协调。同时,逐步增加农作物良种补贴,也是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客观要求、投入重点;上下联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集中投入,积极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二,把推进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影响了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但涉农资金使用管理分散重复现象仍较突出、全面推进。一是要从预算编制环节入手。四是要积极推进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的统筹安排、规范运行的迫切需要、建立沟通协商机制,涉农资金的使用效益明显提高、各记其功。二是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充分发挥涉农部门作用(一)财政部门要建立涉农资金整合和统筹安排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不列入中央部门预算。按照“渠道不乱

8. 企业培训经费使用中存在哪些问题

财政扶持企业培训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培训财政扶持不够。调查发现,财政安排用于企业员工培训的资金比重不高,2015年,市级财政安排用于企业员工培训的资金仅占各类培训资金总额的百分之十左右。企业员工培训特别是生产一线技工培训基本上依靠企业自行解决,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企业人力资源成本。如某装备制造公司全年共组织部门经理、班(组)长等培训67期600人次,共投入培训经费70万元,全部由企业自身承担。
(二)企业培训主管部门职责不明。从审计调查情况看,当地企业培训组织工作主要由市经信委和市人社局负责,市经信委负责全市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培训,市人社局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专业人才培养。“三定”方案中,市经信委和市人社局均没有确定企业员工培训工作职能,企业生产一线技能人才培训的职责缺失。由于主管部门职责不明,企业员工培训难以统筹,培训资源难以整合。
(三)企业培训针对性不强。据企业反映,目前各主管部门组织的企业员工培训的范围、内容、模式远远不能满足企业发展需求。从培训对象看,重中高层管理人员轻一线技能工人。2015年,市经信委、市人社局组织涉企培训23期,针对一线工人技能培训仅3期307人次,培训服务明显不足;从培训内容看,重管理知识轻实用技能,调查了解工会、党校等所办培训,主要是以政策法规和管理知识为主;从培训形式看,重集中办班轻定向培训,企业普遍反映员工培训模式单一、供需失衡。如湖北航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湖北动能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和湖北福力德鞋业有限公司等希望将铸造、缝纫车位、制鞋等技能培训班办在企业,缺什么、补什么,接地气、传技能,使培训针对性更强、效果更好。
(四)企业培训师资力量不足。经调查,本地现有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学校以及高等院校等机构专业课程设置、专业教师配备,与企业对需求相比力不从心。本地装备制造类企业寻求与学校合作开办铸造专业培训班的设想难以如愿,只能花重金从外地高校聘请专业师资授课。当前,传统产业技能培训存在师资力量不足的短板,随着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高技能人才培训将面临更加突出的矛盾。
(五)培训人员在本地就业率不高。人社部门统计数据表明,去年,本市就业培训中心和市康复技能培训中心,针对应届毕业生等组织创业就业类培训5期2507人,由于适需不对路、后续跟踪服务不到位和待遇偏低等多种因素,在本地就业的仅943人,占培训总人数的37.61%。如市就业培训中心对某高校897名应届大学毕业生进行了创业培训,返回生源地就业697人,留在本地就业159人,仅占培训总人数的1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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