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屠宰检疫是如何规定的
答:屠宰检疫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检疫人员对牲畜进行验证查物,合格后方可入厂/场屠宰。屠宰检疫过程中,要对规定的检疫部位按照屠宰检疫规程进行认真检疫,对检疫合格的胴体加盖检疫标志后方可出场/厂,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并进行疫源追溯。
Ⅱ 小型生猪屠宰点必须派驻检疫员24小时驻场吗(每天屠宰10-20头)
据我所知应该不需要,因为他们可能每天只工作两个左右小时。
Ⅲ 作为驻生猪屠宰场的一名检疫员,应该做好哪些日常工作
屠宰加工的动物进行详细的来源登记,严把动物入厂验证查标关、宰前检疫关、同步检疫关、检疫出证关、无害化处理关,切实做到按检疫规程、规范操作。认真填写健全屠宰检疫、畜禽标识回收、无害化处理等检疫监管制度和记录,做到记录真实、完整,确保动物产品可追溯。不符合规定的动物产品要严格依法处理。
Ⅳ 怎么样做好一名检疫员
一、动物检疫员应熟悉动物检疫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面掌握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技术。积极参加培训学习和考试考核,提高业务素质,在中作中要秉公执法、不徇私情、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二、检疫员只有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在执行任务时应衣装整洁、佩戴标志、持证上岗、带齐检疫工具、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三、检疫员要依法行政,严格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检疫对象的检疫项目,依照检疫程序按检疫标准对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建议,同时对检疫结果负责。 四、动物检疫员在工作中按积极宣传动物防疫、检疫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人民群众对动物防疫、检疫的认识和遵守动物防疫、检疫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五、动物检疫员管理区域内动物产地检疫到位率达100%、产地检疫率达90%以上,在实施产地检疫时,做到亲临场户、临检观察、可疑?、健康发证、检出的病畜应根据不同病情依法处理。 六、动物检疫员在屠宰检疫时,严格按程序操作,做到随宰随检。屠宰场、肉类联合加工厂派驻人员到位率达100%、屠宰检疫率达100%。 七、检疫员应建立个人档案,对检疫情况做好记录,规范填写检疫证照并保存留档,不得乱出证和买卖、涂改、伪造检疫证明。 八、检疫员对经检疫合格的动物产品,应加盖或加封验讫标志、出具相应的检疫证明,并依法按标准收费,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九、对经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发现疫情,按规定及时上报,对病死畜禽及产品要做到“四不准一处理”(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按要求此采取深埋、?、焚烧等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 十、认真做好消毒灭源的宣传工作,负责做好屠宰加工场(厂)、牲畜运载工具等卫生消毒工作。 十一、严格执行上级业务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
Ⅳ 动物检疫员工作地点(屠宰场鸡场,猪场,牛场等)和工作内容(时间,流程等)
动物检疫员的工作比较繁琐,大体可分为如下几种:
1、产地检疫:动物检疫员平时在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检疫申报点上班,接到报检后,到养殖场(户)、孵化场、冷库等处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出具检疫证明。24小时待命,肉鸡出栏多为凌晨,生猪、牛、羊、雏鸡等出栏多为白天。
2、屠宰检疫:动物检疫员驻屠宰场实施检疫,一般为24小时驻场,2-3班倒,对动物进场、屠宰、动物产品出厂等环节实施检疫,屠宰环节为同步检疫。
3、监督检查:一般在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查验过境动物的持证情况,对未附有检疫证明的动物实施补检,予以处罚。
4、监督执法:主要检查生产、经营、加工、运输、贮藏等环节的动物、动物产品,有无病死或死因不明、染疫或疑似染疫、未附有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或检疫不合格、来自封锁区等情况,并依法予以处罚。
Ⅵ 对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监督有哪些措施
一、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的规定,必须具备生猪定点屠宰场条件和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健全检疫设备、消毒设施、有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二、加强对工作人员生猪屠宰检疫、食品安全监管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增强食品质量安全和动物防疫卫生安全意识。
三、收购生猪必须经产地检疫和“瘦肉精”等禁用药物检测,并检疫、检测合格。
四、定时进购生猪,定时入库,配合检疫员对进购的生猪进行健康检查、“瘦肉精”等禁用药物抽检和产地检疫证的核查和登记工作,做到证物相符,并填写屠宰检疫记录。未经动物检疫员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不得进场屠宰。
五、经宰前(后)检疫不合格的生猪及生猪产品,要在检疫员的依法监督下,由屠宰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建立病害生猪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档案。
六、在与驻场检疫员商定的规定时间内进行生猪屠宰加工,检疫人员不在场时,不得进行屠宰加工,否则按未经检疫屠宰生猪处理。
七、未经检疫人员同步检疫屠宰的生猪产品,检疫人员不得对该生猪产品加盖检疫验讫印章、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八、《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和动物、动物产品,并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九、《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动物屠宰加工场所,未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十、《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对货主以外的承运人处运输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
违反《动物防疫法》规定,未经检疫屠宰生猪的,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Ⅶ 屠宰场检疫员应该由谁来担任
是动物监督机构向屠宰场派驻检疫员,动物检疫是政府行为,屠宰场是没有自检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