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山东中德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山东中德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隶属于儒家控股集团旗下子公司,是中国第一家基于产业互联网解决方案公司。中德智能制造主要产品和服务包括:计算机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技术开发;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产品研发与销售;智能化工厂系统、智能化物流系统;中国制造2025是中国由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型过程中的顶层设计和路径选择,中德智能制造致力于成为工业互联网时代领先的解决方案公司,助力中国成就制造强国之梦。
法定代表人:李遵廷
成立时间:2017-01-22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70891200003457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山东省济宁北湖省级旅游度假区新城发展大厦B座4层
㈡ 全国青少年机器人技术等级考试是权威的认证考试么
是权威的认证考试。
全国青少年机器人技术等级考试目前政策一年考试四次。等级考试级别从1级到6级。考试内容包括机器人机构结构、电子、智能硬件、软件编程(主要以开源硬件为主,Arino IDE或Mixly),无线通信等。同时兼容通过高水平竞赛评价。

(2)中德智能制造培训方案扩展阅读:
全国青少年机器人技术等级考试是由中国电子学会发起的面向青少年机器人技术能力水平的社会化评价项目。中国电子学会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事业单位,是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的团体会员单位。
全国青少年机器人技术等级考试面向青少年群体的年龄为8-18周岁,学级为小学1年级至高中3年级。
全国青少年机器人技术等级考试设有独立的标准工作组、教材编写组和考试服务组。考试采用在线计算机考试与动手实际操作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标准汲取国内外高校的人才选拔标准,支持创客教育的实践与工程化理念,全面考察青少年在机构结构、电子电路、软件编程、智能硬件应用、传感器应用、通信等方面的知识能力和实践能力。
等级考试不指定任何机器人器材品牌型号,全面体现考试标准的公正性、权威性与前沿性。
㈢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学院2020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透明”,兼顾“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学院名称: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第五条学院国标代码:14242
第六条 学院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学制:三年
第九条 校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济宁大道37号
第十条 学院历史:学院前身是山东省贸易职工大学,始建于1950年,1998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院校,2009年3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改建为山东理工职业学院。现为山东省高等教育技能型特色名校,山东省第二批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
第十一条 地理环境:学院地处闻名中外的孔孟之乡--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交通便利,生态资源得天独厚,是济宁市行政商务中心、科教文化基地、休闲度假胜地和生态宜居新城。
第十二条 办学特色: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产学研结合为途径的办学指导思想,贯彻“一切为了学生成才与就业”的办学方针,走就业拉动、科研带动、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路子,致力于建设“低碳、生态、新能源、新信息示范大学校园”和“省级特色示范高职院校”。打造先进制造业、新兴战略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需要的高素质、高技能专门人才。学院牢牢把握内涵发展、持续发展和科学发展这个主基调,按照“世界眼光、国际标准、特色办学、职教报国”的发展理念,走特色化办学、集团化办学、国际化办学和产学研结合办学的路子。确立“立足济宁、面向鲁南、服务山东”的办学定位,明确“把学院打造成办学优势突出、办学特色鲜明、人才培养质量高、社会服务能力强,具有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省级技能型特色名校”的办学目标,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加强内涵建设,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对接区域产业结构,调整优化重点专业布局,形成了以新兴战略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要服务方向,以煤炭化工类、光伏发电类专业为特色,以机、电、制造类专业为重点,工、管、经协调发展、布局合理的专业体系。
第十三条 办学实力:学院占地1022亩,建筑面积32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8.4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4亿元,图书149万册,校内实验和实训室205个,校外实训基地333个。学院现有教职工820人,专任教师623人,还有452名企业工程师、技师担任兼职教师。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机电工程学院(中德智能制造国际学院)、汽车工程学院(中德诺浩汽车学院)、航空学院(中澳通用航空国际学院)、航海学院(山东省船员培训中心)、金融会计学院(互联网金融学院)、商学院(儒商学院)、光电工程学院(晶科(中国)光伏科技学院)、化工新材料工程学院(生态环境工程学院)、软件工程学院(慧与大数据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山东BIM技术工程中心)、文创艺术学院(非遗培训学院)、旅游学院(中瑞、中新国际旅游学院)、人工智能学院、中医医养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等18个二级学院和教学院部。学院开设对接区域战略性新兴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9个专业集群,52个专业。全日制在校生17000余人,有来自36个国家的留学生200余人。依托千亩校园建成的学院“天工园景区”被评为国家AAA级旅游景区,绿色生态校园被评为济宁十大优秀建筑群之首,为师生工作学习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条件。
学院注重职业素质培养,实行“双证书”(学历文凭和职业资格证书)培养模式,在全国、全省职业技能大赛中屡获大奖。学院在全国高职院校中率先开展校企合作办学,实施“订单式”培养模式,保障毕业生优质就业。
学院近几年取得的荣誉:山东省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第二批优质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立项建设单位、中华全国供销总社系统教育改革示范院校、中德诺浩高技能汽车人才培养国家级教师培训示范基地、山东省船员培训基地、省级文明单位、全国光伏农业特别贡献教育奖、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等。
精准扶贫工程。我院利用自身办学优势,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帮助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实施教育精准扶贫,对山东省建档立卡的困难家庭学生免除学费。学院与用人单位签订培养协议,实施订单培养,确保困难家庭学生就业。
学院优良的口碑受到考生、家长和用人单位的青睐。历年来,国内知名企业来学院招聘的人才岗位与毕业生数之比均超过4:1。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五条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成立以学院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招生录取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并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宜。
第十六条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山东理工职业学院的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七条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四章 录取
第十八条 建立学院分层负责、纪委全程监督、招生就业处具体实施的招生录取工作运行机制。
第十九条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招生计划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学院招生简章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条 对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二十一条 语种:语种不限(入校后统一开设英语课)。
第二十二条 男女比例: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校企合作、订单培养有特殊要求者除外)。
第二十三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二十四条 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对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各专业均不提选考科目要求,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文化总分,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对各专业进档考生依次录取,不再进行专业调剂。
第二十五条 按报考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确定专业。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在该专业计划中已满,则该专业不再录取第二、三专业志愿考生;若第一专业考生在我院该专业计划中不满,则该专业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依次类推。
第二十六条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已记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第二十七条 录取结果公布:山东省教育招生考生院网站查询、学院网站查询和寄发录取通知书等形式。
第五章 其它
第二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九条 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统一标准。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煤炭深加工与利用、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光伏发电技术及应用、应用化工技术、光伏材料加工及应用技术、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技术、矿山机电、工程造价、建筑工程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安全技术与管理、环境工程技术、应用化工技术、药品生产技术、生化制药技术、中医康复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技术、航空机电设备维修等专业学费每生每年5000元;装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学费每生每年6600元;会计电算化、农村合作金融、财务管理、投资与理财、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国际贸易实务、报关与国际货运、物流管理、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商务英语、知识产权管理、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文秘等专业学费每生每年4800元;中德联合办学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每年每生12000元;中澳合作办学会计专业学费每年每生12000元;中韩合作办学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每年每生9000元;中英合作办学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每年每生13000元;中国和新西兰合作办学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每年每生12000元;校企合作办学(合作企业:北京中航天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空中乘务专业学费每年每生8000元;校企合作办学(合作企业:山东好奇网络科技公司):无人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每年每生8800元;校企合作办学(合作企业:山东省船员培训中心):航海技术专业学费每年每生8800元;校企合作办学(合作企业:山东省船员培训中心):轮机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每年每生8800元;校企合作办学(合作企业:山东省船员培训中心):旅游管理专业学费每年每生8000元;校企合作办学(合作企业:山东闪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每年每生9600元;校企合作办学(合作企业:山东海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计算机应用技术 、物联网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每年每生8800元。校企合作办学(合作企业:中兴通讯公司):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费每年每生8800元;校企合作办学(合作企业:山东网商公司):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每年每生8800元;校企合作办学(合作企业:中德诺浩公司):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每年每生8800元。如学费标准有调整,按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最新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字[2018]98号文件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三十一条 资助与奖励政策:
1.学院根据国家规定设立“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2.学院执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3.设立贫困生救济基金,对贫困生实行部分或全部学费减免政策;
4.勤工俭学、为特困生提供资助;
5.实行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行奖励。
6. 精准扶贫计划:我院利用自身办学优势,帮助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实施教育扶贫。在山东省内建档立卡在册的贫困户家庭子女,凡是符合条件的学生高职阶段免除学费,成绩优异者还可享受学校的各种奖学金;学院与用人单位签订培养协议,实施订单培养,确保学生就业;学院成立“爱心助学基金会”,积极开展爱心捐助活动。
第三十二条 学历证书:具有学籍的普通专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颁发教育部统一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盖“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印章。
第三十三条 学校建立和完善招生、纪检、专家等集体决策和相互监督的招生工作机制,学院纪委全程招生,及时回应处理考生质疑和问题,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六条 本章程由山东理工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八条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济宁大道37号
邮编:272067
通信地址: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网址:http:// www.sdpu.e.cn
联系电话:0537-3617788 3617789 3617222 3617333 3617444(传真)
㈣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与哪些厂家合作
学校与德国柏林职业教育集团、加拿大航空学院、德国开姆尼茨工业大学进行合作。
1、2014年12月,四川工业科技学院与德国柏林职业教育集团签订了《中德汽车学院合作建设框架协议》;2015年3月,与德国柏林职业教育集团合作建立“中德(四川)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和“中德汽车学院”;2016年9月3日,与德国CDBB职业与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就“中德智能制造德阳跨企业培训教育中心”项目建设进行交流。截至2016年,该校先后派出两批教师赴德,就德国双元制职教理念及教学法,汽车机电技术等内容进行培训学习。
2、2017年4月,四川工业科技学院与加拿大航空学院(原哥伦比亚太平洋航空学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无人机、航空机械维修、空中乘务等领域开展培训、教育、科研合作,并筹建“中加航空学院”,将在无人机、航空机械维修培训、教育、科研等方面为德阳、四川低空领域市场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3、2017年5月,在德阳市人民政府的推动下,四川工业科技学院与博导国际集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联合举办四川工业科技学院博导国际学院,共同设立国际职业技能培训认证中心,合作开发教学资源和项目,开展多层次职业教育和培训,培养地方发展急需的各类应用型人才,推动学校向国际一流的应用型高校发展。双方将在学生留学、互派师生、学术交流等方面开展广泛合作。该校已先后与十多个国家(地区)的教育机构和高等院校建立了广泛的学术交流与人才培养合作机制。
4、2018年11月,德国开姆尼茨工业大学项目落地该校。德国开姆尼茨工业大学授权预科学校—格拉豪预科学院院长Bettina Zolsmann女士一行,到访四川工业科技学院位于成都银泰中心的国际学院,并就合作交流签订了备忘录。该校重点就与德国高校、企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情况进行了阐述,希望通过务实合作,共同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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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中德汇智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是2018-11-20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位于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二十五号路91-D20号。
沈阳中德汇智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210106MA0YAF8Q77,企业法人宋长祥,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沈阳中德汇智智能制造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成套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模具、夹具、检具设计、制造;软件开发、技术咨询;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销售;教学设备设计、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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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报考政策解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学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院校部委码:13028 浙江省代码:0078
第六条 办学性质:国有民办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大德路999号
邮政编码:314031
第九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刘淑芸
第十条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2002年批准设立,由上海交通大学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嘉兴市教育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科技孵化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举办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坐落在浙江省东北部、杭嘉湖腹地的历史文化名城嘉兴,2016年7月从塘汇校区整体迁建至秀洲区大德路校区。
办学以来,学院秉持“以人为本,服务发展;面向人人,人人出彩”的办学理念,构建“思源 厚德 笃学 强技”、“至勤 至信 至精 至诚”的价值体系,深化“校企合作+平台”的产教融合机制,创新“技、创、工、学、辅”的人才培养模式,为社会培养了2万余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学院毕业生历年平均就业率达98%以上。学院先后荣获全国民办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指导服务奖、浙江省文明单位、浙江省“3A平安校园”、浙江省志愿服务优秀集体、浙江省义务献血先进单位、浙江省阳光高考地区工作先进单位、嘉兴市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近8000人(留学生100余人),教职工350余人,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占专任教师人数的72%,具有“双师”素质的占专业教师人数的80%。学院设有船舶与建筑分院、机电与交通分院、经济与管理分院、设计与信息分院、国际教育分院、继续教育分院、基础教学部共7个教学单位;涉及(建筑、船舶、机电、轨道交通、设计、信息、经济、管理)8大专业群共29个专业。其中2个省级优势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校级重点专业。学院建有船舶与建筑工程、多媒体技术创新创业、中德智能制造平台等8大实训基地,19个实训中心,134间实训室。
近三年,学院获得各类各级课题立项198项,发表论文280余篇,专利授权67个,获得各类科研奖励45项,获批立项产学研共同体协同创新中心、跨企业培训中心载体共七项,获得政企支持建设资金1390余万;大力支持服务地方产业创新发展横向项目到款额150余万;与200多家企业紧密合作,共建校内为实训基地200余家。
学院已与英国、德国、韩国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30余所院校和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国际办学合作关系,成为嘉兴首个获批中外合作项目的院校,同时也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教育部“生活技能开发”合作项目试点院校。
“十三五”期间,学院朝着“到‘十三五’末,把学院建成浙江一流、全国知名的民办高职院校,具有举办应用型本科办学的条件和水平”的奋斗目标,遵循“立足嘉兴、依托交大、提升内涵、二次创业”的发展思路,重点实施了“管理创新”、“人才强校”、“文化兴校”等“九大工程”,持续致力打造“和美南洋”、“特色南洋”、“活力南洋”,走内涵建设道路,推进科学发展,学院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在“武书连2019中国一流民办高等职业学院”(共27所),学院位列第十二,在“武书连2019中国高职高专创新能力排行榜”中,学院位列民办高职高专创新能力第十二;学院在“GDI高职高专排行榜TOP1000榜(2020)”中整体排名较2019年提升150位,位列“GDI高职高专(民办)排行榜TOP100榜(2020)”综合榜第29位,相比2018年提升54位。与此同时,学院 “国际化视野、长三角品质”的南洋育人模式也已成为学院新特色。当前,学院正秉持“立德树人、产教融合,做最好的职业教育”的愿景,朝着“十四五”阔步前进。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 成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研究并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设置招生办公室为职能机构,组织实施招生宣传、录取和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各省级教育考试院和社会的监督。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2019年学院面向浙江省、贵州省、河南省、安徽省、四川省、甘肃省、新疆省、江西省、山西省招生,2020年分省分专业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
第十四条 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向各省(市、自治区)计划主管部门及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和办法
第十五条 按教育部要求,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执行招生工作“六公开、六不准”,实施“阳光工程”。
第十六条 学校录取新生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根据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公共外语语种为英语和韩语。
第二十条 学校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在专业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按照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排名方式进行录取。
浙江省录取方式:浙江省统一高考招生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录取工作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每一段录取时,根据考生分数优先原则,对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第三段投档后,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根据“专业+学校”平行志愿进档的考生,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未完成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外省录取方式:外省招生录取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提档,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无专业分数级差要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考虑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学校允许专业调剂,对于考生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其随机调剂到未满专业中,直到录取满额为止;对所填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原则上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校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自治区)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校招生网查询。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分专业收费标准详见招生计划。
第二十三条 被录取的新生,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向学校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含两周);超过两周者,应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四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等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学校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的包括“奖、贷、助、补、减”和“绿色通道”等在内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完善了由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社会资助、困难结对、困难基金以及“绿色通道”等方式组成的全方位联动帮困助学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二十六条 我校招生的详细信息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
1.学校网址:http://www.jxnyc.net
2.学校招生咨询热线:0573-82302189,82301914;
传真:0573-82300617
3.学校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大德路999号
邮政编码:314031
4.E-mail地址:[email protected]
5.招生网:http://zsw.jxnyc.net
6.新浪微博:嘉兴南洋学院-招生办
7.微信公众平台: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起开始执行,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有关政策和规定为准。
嘉兴南洋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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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中德智能制造研究院是一家智能制造研发服务商。
法定代表人:李江
成立时间:2016-06-07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32000000011801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南京市浦口区天浦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