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提高劳动监察大队的执法办案能力
待遇和当地普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相仿。
关于前景,多说两句。
我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工作多年,感觉劳动保障执法刚性不足严重,近几年从人社部到县级人社机构呼声不少。劳动保障事关民生大事,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是亟待加强,今后劳动保障监察的任务越来越重势为必然。
再说编制。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是执法机构,执法应该由行政单位实施,我们这儿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已经参公,说不定你会自然过渡到公务员。
❷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是干什么的
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不是公务员单位。
二、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2、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
3、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
4、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5、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6、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7、对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8、妥善处理企业职工罢工、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9、做好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
10、负责报送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信访等情况报表。
11、对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培训和监督。
12、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勤政廉洁,保守秘密。
13、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2)劳动保障执法培训方案扩展阅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诉,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不予受理:
1、投诉请求事项应当或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仲裁,或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投诉请求事项不明确的;
3、没有提供有关线索且被投诉单位的违法事实不清的;
4、不提供被投诉单位的名称、住所以及违法事实等基本情况的;
5、投诉内容经核查,与事实不符的;
6、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投诉的;
7、不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调整范围或投诉请求事项不属于本级监察机构管辖范围的。
来访举报投诉的,要认真填写举报投诉登记表,确保其真实性,以便劳动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如果能够提供被举报投诉单位涉嫌违法的相关证据材料,请尽可能地提供。如果有5人以上共同举报投诉的,请推选3人作为代表。
劳动监察部门鼓励署名举报。如果举报为查处重大案件提供了重大线索,还将对首个实名举报的人员按照规定发放奖励金,一次性奖金一般为二百至二千元。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❸ 关于劳动保障行政执法程序时间的问题60天或90天处理不完怎么办
按规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是:第十九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告知举报、投诉人:(1) 举报、投诉事项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事项的;(2) 举报、投诉事项应当或者已经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仲裁,或者已经提起诉讼的;(3) 举报、投诉人不能提供被举报、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以及合法权益受侵害的相关事实材料的;(4) 举报、投诉事项不属于自己管辖的;(5) 被举报、投诉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的。
因此,如果90天还办不完,可按照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申请仲裁;对方不予执行的话,可向当地法院申请执行。
❹ 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讲课介绍以及讲课课件大体内容
劳动监察工作
基本情况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年*月经县编委批准成立,规格正股级,编制**人,是具有独立法人的局属二级机构。
大队现有工作人员**名,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劳动法》及其配套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受上级行政部门的委托,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工作:
1、宣传国家的劳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监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3、检查用人单位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情况;
4、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5、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工作流程
劳动监察行政执法是受上级劳动行政部门委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劳动监察工作,依法制止和纠正各类劳动违犯案件。
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上半年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案件和劳资纠纷**起,结案**起,结案率为100%。
2、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列》要求,每名监察员年巡视50户的要求,认真开展劳动保障日常巡视监察,上半年共主动巡视有人单位**户,涉及职工**万人,已完成同步任务的100%。
3、继续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举报、投诉查处力度,上半年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和劳资纠纷**起,结案**起,结案率为100%。为劳动者追讨和责令支付工资**万元,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起,及时化解了矛盾,消除了负面影响,为长垣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4、截止目前,无一例违规、违纪、错案发生。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劳动保障工作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我县的劳动保障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为重点,继续巩固“两个确保”成果,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我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劳动保障服务。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主题多元化、用工形式多样化,导致劳动关系日趋复杂,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值得我们去认真研究和亟待解决。
(一)劳动监察机构力量薄弱
目前劳动监察机构人员少,装备落后,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和**政府(**号)文件精神,劳动保障监察经费应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但我县劳动监察经费目前尚未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对开展正常的工作没有经费保障。
(二)网络化建设进展缓慢
由于目前资金问题,尚未对其他乡镇延伸,尽管在此情况下,我们还积极着手落实中心安排的此项工作,在原划分*个乡镇网络的基础上,进一步搜集全县其他乡镇和城镇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为下一步开展工作和输机工作打好基础。
(三)企业法制观念淡薄
随着国有、集体企业改制的不断深入和私营企业的大量崛起,我县的用工主体也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部分企业以“言”代“法”,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淡薄,导致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劳动纠纷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四)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在我县,农民工主要集中在加工制造业、建筑防腐业和餐饮服务业,用人单位视法律若无物,但是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正在逐步提升,因此引发了诸多的劳资纠纷案件,甚至升级为一些社会问题。近年来,我县屡次出现大量农民工围攻政府机关以及赴省、市上访的事件,而且这样的集体上访案件还在逐年递增。
(五)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
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础,是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在劳动法中是重要的法律制度,是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实行以来,我们积极对全县用人单位宣传签订劳动合同的必要性,并通知用人单位前来领取劳动合同文本,但是收效甚微。不签订劳动合同,就无法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随意辞退和随意辞职成为我县用工行为的主要形式,也使劳动纠纷增多,劳资双方关系日趋紧张。
下步工作打算和思路
1、认真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
建议政府按照国务院**号《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省政府***号文件”规定,解决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将劳动保障监察办公办案工具费、监察员培训费、宣传费、工作制服制作费、办案补助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改善办案条件。
2、进一步做好“两网化”建设工作
由于该项工作被省厅和市局列为试点单位县,年终还要对此进行检查验收,网络建设进度与落实上级工作目标至关重要。为此,建议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向上级领导汇报,争取资金支持,在适时召开一次全县专题工作会议具体安排,以便该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
3、改变方式继续加大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下一步,我们将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重点放在对企业法人培训上,以增强他们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明确他们的权利和义务。建议举办一期由各乡(镇、办事处、园区)和城镇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知识培训班,以促使他们自觉依法规范自身行为,重点解决以“言”代“法”的问题。
4、抓紧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以刑法修订案(八)通过在《刑法》中增设“恶意欠薪罪”为契机,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克扣、拖欠农民工资的用人单位采取责令停产停业、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建议政府牵头尽快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5、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意见》(豫政**号)和《关于优化执法环境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号)文件精神,努力优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环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坚持高效便民原则,热情为企业和劳动者更好更快捷的服务,同时以《劳动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为依据,严厉打击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确保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年*月*日
❺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简述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2、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
3、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
4、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5、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6、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7、对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8、妥善处理企业职工罢工、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9、做好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
10、负责报送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信访等情况报表。
11、对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培训和监督。
12、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勤政廉洁,保守秘密。
13、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1)法定性。劳动保障监察的规则都是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的主体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进行监察执法活动。接受监督检查的单位,根据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征缴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
(2)行政性。劳动保障监察是行使行政权力的具体行政行为。其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被监察主体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专门性。劳动保障监察是由法定的专门机关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
(4)强制性。劳动保障监察是代表政府实施的,具有国家强制力,被监察主体不得拒绝,但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决定的执行还是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❻ 如何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人员执法水平
哇,这个问题问的既专业,难度又大
近几年,由于安全监察责任追究力度的加大,特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普遍不高,甚至有个别人通过调岗等方式离开监察岗位,个人认为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权责的严重不对等
说到提高执法水平,本人有如下建议:
1、适当增加监察人员的补贴,这个是财政部的要求奥,有文件的,每月220,钱不多,但是能暖暖基层监察人员的心。
2、加大培训力度,说句实话,有的培训,监察员也去了,但是效果不好,因为授课的老师水平也不咋地,也讲不出什么花来,建议就是请法规的编写起草人来讲,这个更正确,水平更高。
3、案件审理委员会真正的行使起职责来---案审委其实非常非常的重要,但是在某些单位,就是个摆设,案审委真正的行使职责,最起码监察员能学到很多的东西。
4、由于责任追究的巨大压力,建议领导层面上,经常给从事监察工作的同事适当的检检压。比如经常谈谈心啊等等的
5、增强自学的积极主动性。可以采取考核的方式啊,业务科出点题,三天两头考一下,不过关的即使不做惩罚,恐怕他自己回回倒着数,自己也不得劲
❼ 如何做一名新形势下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干部
一是要全面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就业再就业政策,鼓励服务业、小型加工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吸纳就业,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和援助困难群体就业。要落实好社保、培训、职介、岗位等四项补贴政策,不断提高再就业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要鼓励全民创业促进就业。要建立健全鼓励全民创业兴业的政策机制,充分激活县内民间资本,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形成“能人办企业、群众兴家业、干部创事业”的生动局面。要把社区服务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推进城乡就业一体化。要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和培训基地的龙头作用,促进劳务输出和转移就业。三是要积极实施就业帮扶。要继续加大“零转移、零就业”家庭就业帮扶援助工作力度,对就业困难劳动力积极开展援助工作,继续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不断强化基础,实行动态管理。要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创办社区服务实体和再就业基地,想方设法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四是要夯实基层服务平台。
❽ 简述劳动保障监察的执法形式有哪些
劳动保障监察以日常巡视检查、审查用人单位按照要求报送的书面材料以及接受举报投诉等形式进行。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为用人单位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需要进行调查处理的,应当及时立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受委托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组织应当设立举报、投诉信箱和电话。
对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引起的群体性事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根据应急预案,迅速会同有关部门处理。
❾ 劳动局法则
我国将更好保障劳动者的工作权利
2012-06-11 16:32:49 作者: 华春雨、颜昊 来源: 新华网 我要评论
关键词: 行动计划,2015年,冶金
[提要]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1日公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根据《行动计划》,2012—2015年,我国将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工资制度,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改善劳动条件,强化劳动安全,保障劳动者的工作权利。
新华网北京6月11日电(记者华春雨、颜昊)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1日公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根据《行动计划》,2012—2015年,我国将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完善工资制度,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改善劳动条件,强化劳动安全,保障劳动者的工作权利。
《行动计划》提出的目标包括,2012—2015年,年均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标准年均增长13%以上。全面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到2015年,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加快劳动标准体系建设,规范劳动定额标准管理。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在实施安全生产战略方面,《行动计划》提出,到2015年,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高危行业中央企业应急平台建设完成率达到100%,重点县达到80%以上。到2013年,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和商贸8个工贸行业规模以上企业均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到2015年,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以及冶金等8个工贸行业规模以下企业均实现安全标准化达标。
此外,《行动计划》还提出,要继续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设定的职业安全健康指标。将面向城乡劳动者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培训,实现到2015年,全国技能劳动者总量达到1.25亿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达到3400万人,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7%左右。将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作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达到90%。
❿ 劳动保障稽查大队的执法岗具体是干什么的
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对于促进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监控劳动力市场秩序、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以及推动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