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是什么/住院医师“5+3”模式是什么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指高等院校医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生,即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和中西医结合类学生,在5年院校医学毕业后,以住院医师身份接受的系统化、规范化培训。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按内科、外科、全科、儿科、精神科等不同专业方向进行。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属于毕业后教育,主要模式是“5+3”,即5年医学类专业本科教育后,进行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培训在省级及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具备良好临床医疗和教育培训条件的培训基地进行,以在临床有关科室轮转为主,参加培训者在经验丰富的上级医师指导下从事临床诊疗,接受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的教育培训,着重培育和提高临床医疗能力,达到能够独立、正确、规范地处理临床常见问题,并为今后具备处理复杂疑难问题的能力奠定基础。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医德医风、临床实践技能、专业理论知识、政策法规、人际沟通交流等。完成培训并通过过程考核和结业考核者,可获得全国统一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⑵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的附件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样式)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编号规则
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编号16位,按照“年份代码(4位)+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2位)+专业代码(4位)+培训基地代码(3位)+该培训基地该年度结业人员顺序号(3位)”的顺序制定。各代码之间留半角空格。
2.年份代码为培训对象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年份。
3.省(自治区、直辖市)代码(表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的前两位编写。
4.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代码统一设置为4位数,专业代码详见表2、表3、表4。
5.培训基地代码及该培训基地该年度结业人员顺序号由各地根据给定的代码位数规范地编写。
按照上述规则,以北京市2017年通过内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某学员为例,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编号为2017 11 0100 001 001,共16位数字。
表1. 各省(区、市)行政区划的前两位代码 省(区、市)名称 代码 北京市 11 天津市 12 河北省 13 山西省 14 内蒙古自治区 15 辽宁省 21 吉林省 22 黑龙江省 23 上海市 31 江苏省 32 浙江省 33 安徽省 34 福建省 35 江西省 36 山东省 37 河南省 41 湖北省 42 湖南省 43 广东省 44 广西壮族自治区 45 海南省 46 重庆市 50 四川省 51 贵州省 52 云南省 53 西藏自治区 54 陕西省 61 甘肃省 62 青海省 63 宁夏回族自治区 6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65 表2.临床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培训专业代码 内科 0100 儿科 0200 急诊科 0300 皮肤科 0400 精神科 0500 神经内科 0600 全科 0700 康复医学科 0800 外科 0900 外科(神经外科方向) 1000 外科(胸心外科方向) 1100 外科(泌尿外科方向) 1200 外科(整形外科方向) 1300 骨科 1400 儿外科 1500 妇产科 1600 眼科 1700 耳鼻咽喉科 1800 麻醉科 1900 临床病理科 2000 检验医学科 2100 放射科 2200 超声医学科 2300 核医学科 2400 放射肿瘤科 2500 医学遗传科 2600 预防医学科 2700 表3.口腔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培训专业代码 口腔全科 2800 口腔内科 2900 口腔颌面外科 3000 口腔修复科 3100 口腔正畸科 3200 口腔病理科 3300 口腔颌面影像科 3400 表4.中医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培训专业代码 中医 3500 中医全科 3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