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方案大全 > 黑龙江省国土厅业务培训方案

黑龙江省国土厅业务培训方案

发布时间:2021-08-23 12:05:11

1. 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驻农垦总局国土资源局红兴隆分局怎么样

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驻农垦总局国土资源局红兴隆分局,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通过网络企业信用查看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驻农垦总局国土资源局红兴隆分局更多信息和资讯。

2. 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怎么样

简介: 国土资源是人类生存之基、发展之本、财富之源。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必须始终高度重视国土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这是直接关系我省长远发展的战略问题。

3. 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的工作动态

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赴鸡西例行土地督察
近日,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赴鸡西市进行土地例行督察工作。家土地督察沈阳局督察组认真细仔地查阅了有关资料,召开了鸡西市土地例行督察工作会议。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督察专员王德信主持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并就鸡西整改工作提出了意见和要求。
鸡西市政府高度重视此次例行督察,并就近期督察整改情况向沈阳督察局领导做了详细汇报。沈阳督察局《例行督察意见书》下达后,鸡西市政府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对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力度。明确要求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全力抓好整改工作。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任务,在原有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又分别成立了规划、城建、房产、财政和国土专项整改领导小组。市国土局成立了三个整改小组,分别由三名副局长带队,深入到各县(市)、区进行督促整改,逐件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
目前,鸡西市对能够立即进行整改的,已经整改到位;对需要一段时间进行整改的,已经拿出了切实可行措施,明确了整改的时限和效果;对于整改工作涉及到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已经明确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之间责任,相互协调配合,共同完成整改工作;涉及到违法违规用地需要处罚和依法强制拆除的,国土部门与公安、法院等部门密切配合,已经或正在立案依法严厉查处;对于违法违规用地案件中需追究违法者责任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的,正在由纪检监察部门按规定追究行政责任。目前,鸡西市已经追究责任人8人,有2宗地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 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的主要职责

(一)承担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的责任。组织拟订全省国土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开展国土资源经济形势分析,研究提出全省国土资源供需总量平衡的政策建议;参与全省宏观经济运行、区域协调、城乡统筹和可持续发展的研究,拟订涉及国土资源的调控政策和措施;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土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国土资源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行业规范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依法组织查处重大国土资源违法案件和市(地)、县(市)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指导全省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工作。
(三)承担优化配置国土资源的责任。组织编制和实施省级土地、矿产综合性规划及专项规划,制定土地利用、矿产勘查等年度计划,并监督检查规划、计划执行情况;指导和审核市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市县级矿产资源等专项规划;审批市县级土地复垦整理等专项规划;参与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涉及土地、矿产的相关规划的审核。
(四)负责规范国土资源权属管理。依法保护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组织调处重大土地、矿产权属纠纷;指导土地确权登记;承担各类土地登记资料的管理,提供社会查询服务。
(五)承担全省耕地保护的责任。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基本农田保护,监督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确保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指导和组织落实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和耕地开发工作;组织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承担报国务院、省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承担及时准确提供全省土地利用各种数据的责任。拟订全省地籍管理办法;组织土地资源调查、项目勘测、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省级重大土地调查专项,指导市、县地籍调查、登记和土地分等定级工作,承办由省人民政府颁发土地证书的土地登记工作。
(七)承担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责任。完善并组织实施土地开发利用标准,管理和监督城乡建设用地供应、政府土地收储、土地开发和节约集约利用;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政府收购收回、转让等管理办法,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会同农业部门监督管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执行和监督落实国家国有土地划拨用地目录、禁止和限制供地目录;承担应由省级审批的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工作。
(八)承担规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的责任。监测全省土地市场和建设用地利用情况,监管地价;规范和监管矿业权市场,组织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规范和监管国土资源相关社会中介组织和中介行为,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九)负责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依法管理矿业权的审批登记发证和转让审批登记;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规划矿区,划定省级规划矿区;负责管理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承担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实施全省地质调查评价、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勘查专项,统一管理全省国家出资的地质勘查项目;管理地质勘查资质、地质资料、地质勘查成果;管理矿产资源储量,组织开展矿产资源利用调查、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和矿产资源政策研究,提供全省矿产资源数据。
(十一)承担地质环境保护的责任。组织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质遗迹、矿业遗迹等重要保护区、保护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并监管城市地质、农业地质、旅游地质的勘查与评价;负责全省地质环境监测工作,监测、监督防止地下水过量开采和污染而引起的地质环境问题。
(十二)承担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指导应急处置,制定并组织实施重大地质灾害等国土资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十三)依法征收国土资源收益和监管资金使用。依法组织土地、矿产资源专项收入的征管,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全省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资金的收取和使用;参与管理土地、矿产等资源性资产,参与管理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权益,负责国土资源有关资金、基金的预算和财务、资产管理与监督。
(十四)推进国土资源科技进步。组织制定、实施国土资源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专项,负责国土资源科技项目及成果管理,推进国土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五)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对外合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国家出资的境外矿产资源勘查,参与开发管理工作;依法审查报批矿产资源对外合作区块,监督对外合作勘查开采行为。
(十六)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5. 黑龙江省年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分析报告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深化改革、狠抓落实为着力点,经过全省国土资源系统的不懈努力,全面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全省国土资源工作呈现出创新发展的良好态势,为“十一五”国土资源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耕地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全面落实目标责任制,耕地保护更加严格,将耕地保护目标纳入了市(地)党政领导班子考核体系,进一步强化了党政主要领导对耕地保护的责任。着手建立6个国家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全年土地整理复垦投资2.42亿元,新增耕地5 270.41公顷。地质勘查和对外找矿合作实现新的突破,投资10 697万元,安排重点地质勘查项目38个,找矿效果良好。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治理取得重要成果,完成建设项目地质灾害性评估270项,有效地避免了地质灾害的发生。继续实施“绿色矿山”计划,投资1亿多元在大庆及周边地区布置开展了49.60万亩治理工程,矿山环境保护和治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规划计划管理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编制完成了《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十一五”规划》,全省矿产资源规划体系基本形成,省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遗迹保护、矿产资源储量三个专项规划已发布实施,省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已基本完成,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全面启动。国土资源有偿使用迈上新台阶,全年实现地产总收益128.40亿元,地产纯收益53.90亿元,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9 911.20万元,实现矿业权价款收益2.18亿元。国土资源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全年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1 435件,涉及土地面积1 587.20公顷,收回土地71.58公顷,查处无证开采越界开采364起,吊销采矿许可证57个。

一、土地资源

(一)土地资源状况

黑龙江省土地总面积45 264 501.67公顷(不含加格达奇和松岭区),占全国土地总面积的4.76%。据2006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结果,全省农用地面积37 921 028.76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83.78%,建设用地1 477 974.71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3.27%,未利用地5 865 498.20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12.95%。

农用地中,耕地11 830 442.84公顷,占农用地的31.20%;园地60 254.31公顷,占0.16%;林地22 881 758.44公顷,占60.34%,牧草地2 205 186.79公顷,占5.81%,其他农用地943 386.38公顷,占2.49%。

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 153 667.47公顷,占78.06%;交通运输用地 116 256.24 公顷,占7.87%;水利设施用地208 051公顷,占14.07%。

未利用地中,未利用土地4 153 120.19公顷,占70.81%,其他土地1 712 378.01公顷,占29.19%。

与2005年相比,2006年耕地、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交通用地面积有所增加。林地、园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未利用土地、其他土地面积有所减少。

图1 黑龙江省2006年土地利用结构构成图

(二)土地利用情况

1.农用地

2006年农用地增加154 983.87公顷,年内减少18 716.45公顷,净增136 267.42公顷。

表1 黑龙江省2006年农用地变化情况 单位:公顷

(二)地质勘查投入与勘查成果

2006年全省属地化单位共投入地质勘查费12 844.50万元,比2005年减少3 760.5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拨款766.80万元,比2005年增加366.80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占100%;地方财政拨款10 308万元,比2005年减少4 222万元,国内企事业资金投入 1 769.70 万元,比2005年增加1 419.70万元。地质勘查费用主要投向煤、地热、铁矿、铜矿、铅矿、多金属矿、钼矿、金矿、银矿、二氧化碳气、综合找矿等。

属地化单位全年完成机械岩心钻探工作量84 925米,坑探工作量6 286米,年末勘查人员1 664人,其中技术人员669人,劳动报酬支出5 127万元。

(三)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情况

1.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

2006年有效勘查许可证190件,批准面积4 466.49平方千米,矿业权费146.88万元,其中新立78件,变更17件,延续91件,其他4件。按经济类型分为国有企业129件,股份合作企业5件,有限责任公司23件,股份有限公司11件,私营企业20件,其他企业2件。

2006年有效采矿许可证1 758件,批准面积206.214 7平方千米,矿业权费1 127.20万元。其中:新立789件,变更597件,延续372件。按经济类型分为国有企业64件,集体企业345件,股份合作企业43件,联营企业1件,有限责任公司137件,股份有限公司26件,私营企业1 114件,其他企业27件,外资企业1件。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基本情况

截至2006年底,全省现有各类矿山4 280个,其中外资企业9个,内资企业4 271个。国有企业360个,占8.40%;集体企业778个,占18.10%;私营企业2 271个,占53%,其他矿山871个,占20.5%。开发利用矿种69个,年采掘固体矿石总量12 148.69万吨,其中煤炭产量7 674.42万吨,建筑用砂、石、土3 929.70万吨。

全年各类矿山(不含石油)实现工业总产值1 555 188.33万元,其中,煤炭 1 359 285.18 万元,占总数的87.40%;黑色金属27 647.36万元,占总数的1.8%;有色金属21 870.30万元,占总数的1.40%;贵金属26 113.2万元,占总数的1.68%;水气矿产 6 302.55 万元,占总数的0.41%;建材及其他非金属113 969.74万元,占总数的7.30%。各类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共420 174人,2006年人均实现工业产值3.70万元。

努力改进采矿权审批制度,夯实工作基础,实行了采矿权预约受理和现场办公制度,制订了《加强矿业权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关于印发〈采矿权延续登记暂行规定〉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十余份,进一步提高了矿产开发综合管理水平。《关于印发〈采矿权延续登记暂行规定〉的通知》经刘海生副省长亲自审定,初步建立了采矿许可有效期限与占有储量规定相适应的新机制,有力地从资源准入方面加强了宏观调控的力度,将促进全省煤矿的结构优化和健康有序发展。

三、国土资源市场

(一)土地市场

1.土地市场建设

以狠抓全省土地市场建设为重点,积极参与宏观调控,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2006年全省实现地产纯收益53.90亿元,实现土地资产总收益128.40亿元。

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大力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积极研究、探讨新农村建设中的用地政策,促进新农村发展,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扎实有效地开展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建设用地电子备案工作,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工作在2005年的基础上,继续狠抓数据上传跟踪管理,2006年全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数据量居全国首位,电子备案工作也走在全国前列。

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深入落实《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的公开性。完成了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工作,并在全国首次建立了覆盖全省的农用地基准地价;全省农用地分等及县级定级估价试点成果通过国家验收,该成果整体达到国内同类研究的先进水平,成果在征地区片地价测算中的应用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收到成效,全省13个市(地)和67个县建立了土地收购储备机构,省、市、县三级储备网络基本形成。

2.土地一级市场

2006年全省出让土地2 205宗,面积3 594.87公顷,新增出让面积1 001.60公顷,纯收益534 026.36万元。其中协议出让1 184宗,面积2 074.42公顷,新增协议面积742.70公顷,纯收益158 025.54万元。拍卖出让19宗,面积58.35公顷,新增面积14.09公顷,纯收益13 317.33万元。挂牌出让1 002宗,面积1 462.09公顷,新增挂牌244.81公顷,纯收益362 683.49万元。

3.土地二级市场

2006年全省土地使用权转让16 609宗,比2005年减少1 610宗。转让面积845.02公顷,比2005年增加160.34公顷,转让金额73 913.14万元,比2005年增加14 533.09万元。出租土地使用权15 136宗,出租面积658.52公顷,租金3 847.32万元,抵押土地使用权2 106宗,抵押面积3 608.84公顷,抵押价款395 223.91万元,抵押贷款金额156 098.05万元。

全省土地使用权转让845.02公顷,用于商服用地296.66公顷,工矿仓储用地472.78公顷,公用设施建筑用地0.81公顷,住宅用地74.77公顷;出租658.52公顷,用于商服用地229.56公顷,工矿仓储用地420.14公顷,公用设施1.13公顷,住宅用地7.69公顷;抵押3 608.84公顷,用于商服用地689.17公顷,工矿仓储用地2 783.35公顷,公用设施、公共建筑1.34公顷,住宅用地133.39公顷,特殊用地1.59公顷。

(二)探矿权采矿权市场

1.探矿权采矿权市场建设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依据国家《煤炭工业“十一五”规划》等三个专项规划,及时制发了全省煤炭矿业权设置方案以及非煤矿山矿产资源整合方案两个指导意见,确定了黑河多宝山和五大连池重碳酸矿泉水两个省级非煤矿山资源整合试点矿区。现已按时上报了鹤岗、鸡西两个国家规划矿区的矿业权设置方案草案,编制完成了黑河、大兴安岭两个试点地区的煤炭矿业权设置方案。

2006年全省的整顿和规范工作按照《黑龙江省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安排,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组织召开了由各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全省电视电话会议,对“整规”进行了全面部署。全省共播发广播、电视新闻256篇,刊登新闻报道232篇,编发工作简报25期,制作宣传牌71块,印发宣传单5 000余份,举办培训班83期,培训达2 200多人次,形成了全社会关注的良好态势。全省共排查地勘项目237个,查出无证勘查3个;对4 280个矿山进行了全面检查,共查出无证开采1 033起,越界开采258起,非法转让矿权22起,停产整顿限期整改矿山291个,吊销采矿许可证57个。有206名参与办矿的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撤资退股,撤资总额2 731.20万元。总的来看,“整规”工作开局良好,成效显著,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散、乱”局面大有改观。2006年12月,汪民副部长率国家核查组视察黑龙江省工作时,对“整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2.探矿权、采矿权一级市场

2006年探矿权行政审批190宗,金额739.57万元。采矿权出让1 384宗,金额 2 314.02 万元,行政审批374宗,金额18 687.24万元。

四、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一)案件查处基本情况

2006年全省共发现土地违法案件1 563件,涉及土地面积1 643.56公顷。其中,动态巡查发现264件,占全年发现土地违法案件总数的16.89%;立案1 435件,涉及土地面积1 587.70公顷,立案率91.81%;结案1 110件,涉及土地面积1 206.42公顷(其中查结2005年未结案件27件,涉及土地面积115.21公顷),结案率75.47%;动态巡查制止违法案件125件,制止率47.35%,挽回经济损失237.38万元,拆除违法建筑物4 232.76百平方米,没收非法构建物85.82百平方米,收回土地71.58公顷,罚没款2 042.94万元。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396件,结案393件(其中查结2005年未结案件42件),结案率88.64%,罚没款886.67万元。因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刑事移送34人,刑事处罚20人,给予行政处分18人,党纪处分11人,建议行政处分1人,建议党纪处分5人。

(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基本特点

1.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数量有所增加

2006年发现土地违法达1 563件,立案1 435件,比2005年分别增加了69.34%和100%,立案率比2005年增加了14.24%;矿产违法案件立案396件,比2005年上升了60.37%。违法案件数量增加与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及整顿和规范矿产开发秩序工作有直接关系,上述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排查梳理出了一大批违法违规案件。

2.企事业单位违法占地面积有所上升,个人违法占地面积有所下降

统计数据显示,土地违法案件立案1 435件,涉地面积1 587.70公顷。其中,企事业单位违法535件,占立案总数的37.28%,涉地面积1 200.06公顷,占涉地总面积的75.58%,违法案件数、违法涉地面积的增加分别是2005年的2.29倍和6.25倍;个人违法案件818件,占立案总数的57%,涉地面积216.19公顷,占涉地总面积的13.62%。与2005年相比,违法案件数上升了89.79%,涉地面积下降了20.51%。

(三)未经批准占地、无证和越界开采矿产资源成为主要的违法类型

在立案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中,未经批准占地类案件1 275件,占本年度立案总数的88.85%;矿产违法案件中,无证开采类案件204件,占立案总数的51.51%,越界开采类案件160件,占立案总数的40.4%。

(四)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主要原因

(1)部分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守法意识弱,盲目追求发展和经济利益,是违法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部分地方政府领导保护耕地、依法用地的意识还不够强,不能很好地处理发展和保护资源、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关系,有盲目上项目、扩规模的问题;部分企业为了达到早生产、早收益的目的,边批边建,有些甚至弄虚作假、骗取批准;一些村委会与企业以虚假联合办厂方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实际搞“以租代征”;有些矿主为了少支出矿产资源补偿费等费用,超层越界开采矿产资源。

(2)抢工期,边办手续边施工是造成未经批准占地的主要客观原因。黑龙江省地处高纬度地区,冬季时间长,可施工期短,施工季节性强,有的施工单位和个人为了在有效的施工期内完成项目工程,就采取了边办手续边施工的违法做法。同时,因2007年新增建设用地各种使用费的上调,部分单位和个人突击批地、占地的行为也有所增加。

(3)受各种条件制约,执法监察力度不够也是违法案件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黑龙江省幅员辽阔,地形地势复杂,近年来,虽然执法监察力量得到了较大加强,执法力度不断加大,但由于土地违法行为逐渐向城乡结合部和偏远农村转移,非法勘查、非法采矿行为又大多发生在山区和林区,卫星遥感技术应用的范围和周期有限,靠常规的检查手段难以及时发现,加之执法受各种干扰等。

五、国土资源行政复议情况

2006年全省申请行政复议16件,其中:行政处罚3件,行政收费1件,其他12件。本年审结18件(2005年底未结案2件),其中,维持15件,撤销1件,撤回申请2件。

六、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人员培训情况

2006年全省从业人员4 517人,比2005年减少946人。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109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2.40%;本科及大专学历3 646人,占从业人员总数80.70%;高中及中专学历691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15.30%;初中及以下学历71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1.57%。直属事业单位508个,职工5 247人,乡级土地所412个,从业人员1 879人,其中专职1 829人,兼职132人。

2006年全省行政管理经费总收入77 315.16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拨款64 934.67万元,比2005年减少11 644.23万元,其他收入12 380.49万元,比2005年增加1 477.89万元。完成基本建设投资1 785.73万元,其中国家资金1 585.73万元。

2006年全省参加各种院校及培训机构毕业或结业人数达1 034人次,其中,参加党校学习443人次,行政学院114人次,参加其他院校学习教育及培训477人次。通过各大专院校的学习和培训,各级国土资源管理干部的业务水平和政治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

6. 黑龙江省农民工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农民工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版
黑政办发权[2010]33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黑龙江省农民工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七月六日

7. 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孙纲

孙刚是sb,临退休那有还调干部的,太明显。再说有钱别自己独吞,让别人也来占点便宜,这样l搂钱事情就不会漏了,凤凰网页不会刊登了

8. 请问从军工到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

线路1: 从红河小区出发,乘坐203路(南直小区-潮阳道口),抵达消防医院. 约3.89公里
线路2: 从大有坊街出发,乘坐90路上行(三棵树大街-达江小区),抵达汉水路. 约3.64公里
线路3: 从红河小区出发,乘坐61路(红旗小区-河柏小区),在辽河路换乘74路(工部街-昆仑商城),抵达汉水路. 约3.93公里
线路4: 从红河小区出发,乘坐61路(红旗小区-河柏小区),在辽河路换乘26路(香德街-青年宫),抵达松雷中学. 约3.85公里

阅读全文

与黑龙江省国土厅业务培训方案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培训对标方案 浏览:503
c2c电子商务平台运作方式 浏览:681
家具促销活动经典广告词 浏览:267
深圳大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地址 浏览:242
景区超市营销方案 浏览:267
北京吾爱吾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58 浏览:364
电子商务公司如何报税 浏览:618
移动电源促销方案 浏览:787
淄博电子商务创业园 浏览:384
天津滨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浏览:120
开班教育培训机构方案 浏览:564
幼儿全员培训方案 浏览:535
大型促销活动歌曲店铺 浏览:768
欢乐谷六一儿童节广告策划方案范文 浏览:905
小型酒会主题策划方案 浏览:154
鲁班网电子商务平台官网 浏览:943
培训机构中秋节线下活动方案 浏览:500
房地产促销活动预算表 浏览:344
茶叶促销活动预算表 浏览:703
小学毕业活动策划方案 浏览: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