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
根据《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申报项目须提出切实可行的十年保护计划,并承诺采取相应的具体措施,进行切实保护。这些措施主要包括:
(1)建档:通过搜集、记录、分类、编目等方式,为申报项目建立完整的档案;
(2)保存: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手段,对保护对象进行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并积极搜集有关实物资料,选定有关机构妥善保存并合理利用;
(3)传承:通过社会教育和学校教育等途径,使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后继有人,能够继续作为活的文化传统在相关社区尤其是青少年当中得到继承和发扬;
(4)传播:利用节日活动、展览、观摩、培训、专业性研讨等形式,通过大众传媒和互联网的宣传,加深公众对该项遗产的了解和认识,促进社会共享;
(5)保护:采取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以保证该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智力成果得到保存、传承和发展,保护该项遗产的传承人(团体)对其世代相传的文化表现形式和文化空间所享有的权益,尤其要防止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误解、歪曲或滥用。

B.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活动的主题是
2006年: “保护文复化遗产,守护精神制家园”
2007年: “保护文化遗产,构建和谐社会。”
2008年:“文化遗产人人保护,保护成果人人共享”
2009年:“保护文化遗产、促进科学发展”;
2010年:“文化遗产 在我身边”;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动的主题是:“非遗保护,人人参与”。
2011年:主题:“文化遗产与美好生活",宣传口号:1、文化遗产无价 保护行动有我;2、保护文化遗产 传承中华文明;3、相约文化遗产日 品读中华五千年;4、手牵手保护文化遗产 心连心构建和谐社会;5、珍重文化遗产 共筑幸福家园。
2012年:“文化遗产与文化繁荣。”
C. 非物质文化遗产策划设计都需要注意什么
首选要出一个可行性报告
尽量说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地方特点以及历史传承发展
遇到的一些困难,那些地方需要政策或者资金的扶持
未来的发展方向以及传人的培养
D. 学生应该怎样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1、在学校通过老师为我们营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提供的平台,了解更多的关于非物质遗产的知识,融入非物质文化学生社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等,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与保护,更清楚的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
2、在学习过程中要投入一些传统技艺的学习,了解更多的社会地理文化的不同,亲身接触知识和技艺,并成为其人文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覆盖面,促使更多的年轻人投入保护,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3、积极参与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传承不哀的关键。应该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为保护非物质遗产做出自己的一份力量。

(4)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宣讲策划方案扩展阅读: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质也是“文物”。文化遗产是固化的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活态的文物。从表面来看,两者完全不同,但是本质却是完全一样,它们都是祖先留给我们的遗产,所以文物不能改,非物质文化遗产也不能改。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秦砖汉瓦,但是它是秦砖汉瓦的烧制技术;它不是故宫、长城,但是它是故宫长城的建筑技术。有一句话叫“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就是我给你一条鱼不如教给你捕鱼的技术,而捕鱼的技术,烧制秦砖汉瓦的技术,建筑故宫长城的技术,才是最重要的。所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一个民族来讲,就是保护其文脉。
E. 如何利用新媒体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
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民族文化和精神价值追求,体现着中华民族源源不断的生命力和创造力,是整个民族的智慧结晶和共同记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对于传承民族文化、巩固民族情感、加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和历史意义。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是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内容,是努力实现中国梦的必然要求。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它强调的是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其特点是活态流变。
在经济社会飞速发展的当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面临着众多机遇和挑战。无论是非遗的鉴定还是保护,新媒体起到了积极的宣传推动作用。将新媒体传播时效性和广泛性的特点充分运用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来,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二、新媒体环境下非遗资源保护的新途径
新媒体时代,信息的储存和传播具有数字化、及时化、互动化的特征,快速有效地影响着社会生产的各个环节。同样,将新媒体运用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尝试和探索:
(一)建立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数字化平台
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声、像和手工技艺为主要表现手段,是活态流变的文化,这就决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储存和保护要更多地依靠图片、音频和视频等手段。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组织人力物力,研究和开发包括视频收集处理、文档加工、数字化图书馆等技术手段,根据不同性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别,开展科学详细地的数字化整理和归档工作。这里的整理不只是简单的信息复制,还包括信息的再加工和再创造,并尽最大限度地保持信息的原始性和准确性。通过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数字化平台的建设,让遗产找到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构建由多种形式和载体组成的“活的记忆”。
数字化平台除了具备基本的信息查阅功能和图像视频展示功能外,还要具有和公众之间良好的互动功能。非遗数字化平台的建设一方面是为了实现数字化保护的目的,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平台的多媒体功能,让非遗资源得到更好地传播和传承。因此数字平台的建设不仅要考虑到相关学者、专家和非遗保护工作人员的研究需要,还要兼顾普通公众的接受程度,做到专业化和大众化兼顾。平台不仅可以免费查阅、下载非遗资源,还鼓励公众提供上传散落在民间没有得到统一保护的非遗资源,由政府机构进行适当的奖励。通过建立这样一个数据详实、互动方便的数字化平台,实现了非遗资源和公众、管理者和公众之间的良性互动,为非遗资源的保护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利用多种媒介,开展非遗资源保护的宣传和推广活动
政府机构可以通过在非遗传承地建立展览馆、展示基地以及非遗资源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扩大非遗资源的影响力和辐射力,尤其是抓住节假日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展示活动。
在此基础上,利用各种新媒体对活动进行报道,让非遗资源第一时间近距离地走进公众。可以通过数字化平台、微信公众号、微博、博客以及QQ空间等媒介开展一些视频展演、有奖竞猜、“我与非遗的故事”为主题的征文等线上活动,激发公众参与活动的热情。如果只是单方面由政府机构发布关于非遗的相关信息,公众只是被动地接受者,仅仅是知道了一条新闻而已,公众如果通过以上提到的各种新媒介与政府机构互动,在获取信息的基础上还能提供新发现的“非遗”资源。这种互动既让政府机构及时掌握遗漏的非遗资源,也能让公众第一时间了解非遗保护的最新动态,做到了资源的优势互补。需要注意的是,在发布信息或者开展线上活动的时候,要图文并茂地设计好相关模块,只有文字或者单纯的图片堆积,不会起到很好的宣传效果。
(三)利用非遗资源,开发非遗文化旅游产品
加大投资力度,鼓励非遗创意衍生产品的策划和开发,进一步激发非遗资源的生命力。内在的文化价值和外在的形象品质是非遗创意产品的两个核心要素。以传统手工技艺为切入点,通过文化艺术地包装,将其衍生品与现实生活相结合,集中展示出非遗文化元素,与旅游文化相结合投入市场。同时,在非遗创意产品投放市场前要树立品牌保护意识,特别是知识产权的保护。产品成形后,就要有针对性地开拓非遗创意产品的市场销售渠道。重点培育一批市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并争取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此外,非遗创意体验是非常有效地开发市场的途径,通过各种新媒介的宣传推广,开发“非遗旅游专线”,让游客体验传统影子戏、剪纸、雕刻等非遗项目,亲身体会非遗资源的魅力所在。
充分地结合新媒体开展以上工作,可以使非遗资源的保护形成一个生态的循环系统工程。不仅为非遗资源的保护开辟了新的路径,还为旅游市场的开发进一步提升了空间。
三、结语
在新媒体时代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具有远大的前景,政府机构大有可为。作为非遗保护工作者,应更好地提升自身的新媒体技能,使更多公众走近、了解并自发地加入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队伍中来,将我国的传统文化记忆继续传承下去。
F. 怎样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首先,从政府层面来说,应将“政绩诉求”上升为政治诉求,从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社会的高度来看待非物质遗产保护工作,认识到非物质遗产保护与我国的国家文化安全和民族认同息息相关。各级地方政府都应该在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这两个文件的基本框架内,架构自己的具体的非物质遗产保护思路。而不是从本地区、本单位乃至个人的短期行为和政绩需求出发,来考虑非物质遗产保护保护问题。为此,各级立法机关必须加强和加快非物质遗产保护的立法工作,明确职责和分工,确定具体的保护体制和法规,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列入政绩考核中。
更为很重要的是,各级政府应该认识到文化问题的特殊性。目前有不少省份提出打造“文化大省”的口号。动机也许不错,但方法却大可商榷。因为文化从来就不是打造出来的,而是一个自然生长的活态过程。文化是一棵树,不是一架机器,需要的是细心的照料和精心的呵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独一无二的、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一旦消亡或流失,就永远无法恢复或再生。应当认识到,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虽然很丰富,但也很脆弱,在经济全球化的冲击下,大多处在濒危状态中,政府目前要做的工作是借助这次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东风,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到对非物质遗产保护的修复上来,精心呵护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鼓励民间自发地培育和发展出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生态环境。对于同一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多重申报主体,政府应耐心听取专家论证,理清不同申报主体之间的利益诉求,协调好相互之间的关系。
其次,从学者这个层面来说,应将理性的学术化的诉求转化为具体的感性的调查研究,切实做好对民间非物质遗产保护项目的普查工作。非物质遗产保护工作者一方面要抛弃一切学理上的先入之见,放下架子,深入民间,尊重民间的习俗和做法,尊重民间的首创精神,不能采取拔苗助长或移花接木的方法,用科学主义和理性主义的方法强行将民间的思路和做法纳入自己的学术框架。另一方面,又要因势利导,将民间的素朴的文化诉求逐渐上升到文化自觉的高度,让民众充分认识到本土的民间智慧和地方性知识,在全球化时代所具有的价值和文化意义。
总之,无论是政府还是学界都应清楚认识到,非物质遗产保护的真正主体和主人是民间,是大众,政府和学者都是为大众服务的。政府应做和能做的工作是给民间提供一个宽松的环境和一定政策和财政上的扶持,而不是以是否有利可图为标准,强行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占为己有,作为自己政绩工程的一部分。学者应做和能做的工作是深入民间进行客观的调查,而不是带着科学主义和理性主义的成见或偏见,改造甚至扭曲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己所用。从根本上来说,政府和学者的目标是一致的,即从加强民族凝聚力和重构民族精神的大局出发,调动民间参与文化自我建设、自我修复的积极性,建立起一个丰富多样的、和谐发展的、良性互动的文化生态环境,从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的文化复兴,为保护全人类的文化多样性做出应有的贡献。
G. 怎样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
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于2011年6月1日起实施 。
指导方针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原则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职责、形成合力;长远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讲求实效。
一、提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全人类的共同财富。非物质文化遗产关系一个民族的文化与精神的传承,较之有形遗产而言,如指间之沙,稍有不慎,就会流失于指缝。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重要的组成部分,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它记录着中华民族生息繁衍的历史,凝结着中华民族的精神。
二、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
历经数千年而形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它长期产生,形成与发展的过程中,受历史条件、经济形态、生产、生活方式及群众思想观念的局限,必然要打上某一时代与阶级的烙印,其中既有金砾玉石,亦有残渣败絮;既是精神动力,亦是沉重的包袱。我们在对其研究时,首要的是要分清这两种界限。对其金砾玉石及精神力量,要使之发扬光大,给予继承并创新;对其残渣败絮、沉重包袱,必须弃之不惜,坚决甩掉。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要采取多学科交叉综合性的研究方法。
三、创造保护、传承、发展良好氛围
一个城市有一个城市的历史文化底蕴,构成了有别于其它城市的特色与风格。近年来,伴随着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行动的启动,全球性的保护、珍视口头和非物质遗产逐渐掀起热潮。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不能像文物一样被保护起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死的,要在继承的基础上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