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劳动保障局是怎样一个机构
劳动保障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下属十一个二级机构,四个职能股室。其中五个副科级二级机构,现有职工72人。劳动保障工作涵盖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险、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劳务输出、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职业技能鉴定等内容。
主要职责有以下十二项: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及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总体方案。
(2)对全县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代表国家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监督检查职权。
(3)编制劳动力市场民展规划,组织再就业工程的实施;规范职业介绍服务机构的管理;负责全县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工作。
(4)制定企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的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县就业培训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指导实施。
(5)指导和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规范管理;综合管理全县劳动争议处理和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受理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和处理社会保障行政争议。
(6)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政策,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
(7)综合协调外商投资企业的劳动工资政策,贯彻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负责企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的监督实施。
(8)贯彻国家和省、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9)对社会保险基本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行政监督;贯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和基金运营机构的资格认定标准实施监督检查。
(10)贯彻国家和省、市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的政策和补充保险承办机构资格认定标准。
(11)负责本地区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资格审查和年度审核工作。
(12)承担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县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定期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B. 如何推进新形势下的劳动保障监察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做好新形势下的劳动保障工作,是摆在各级党委、政府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针对当前的劳动保障工作形势,结合阳新实际,做好新形势下的劳动保障工作要在五个方面谋求新突破。
一、要在劳动保障工作理念上谋求新突破。XX县(区、市)是一个人口大县(市、区),同时也是全国全省扶贫开发重点县,目前,有人无事干与有事无人干的矛盾并存,社保资金支撑能力弱与发放需求大的矛盾并存,现行保障能力脆弱与群众要求高涨的矛盾并存,维护劳动者权益与保护投资环境的矛盾并存,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更新劳动保障工作观念。一是要树立“就业是民生之本”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建立健全与XX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制度及运行机制,切实让老百姓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安居乐业。二是要树立“保障是稳定之基”的理念。充分发挥劳动保障对社会的“稳定器”、经济运行的“减震器”和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三是要树立“劳动保障促和谐”的理念。紧紧抓住扩大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理顺分配关系等构建和谐社会的着力点,切实维护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要在扩大就业再就业上谋求新突破。一是要全面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就业再就业政策,鼓励服务业、小型加工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吸纳就业,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和援助困难群体就业。要落实好社保、培训、职介、岗位等四项补贴政策,不断提高再就业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要鼓励全民创业促进就业。要建立健全鼓励全民创业兴业的政策机制,充分激活县内民间资本,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形成“能人办企业、群众兴家业、干部创事业”的生动局面。要把社区服务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推进城乡就业一体化。要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和培训基地的龙头作用,促进劳务输出和转移就业。三是要积极实施就业帮扶。要继续加大“零转移、零就业”家庭就业帮扶援助工作力度,对就业困难劳动力积极开展援助工作,继续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不断强化基础,实行动态管理。要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创办社区服务实体和再就业基地,想方设法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四是要夯实基层服务平台。要积极实施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聘任制,加快乡镇基层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我县驻温州、中山等地劳务机构作用,加强劳务协作,扩大劳务交流,提高农村劳动力输出组织化程度。要努力打造在省内外叫得响、走得出去的培训专业品牌,提高我县劳务输出的层次和质量。
三、要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上谋求新突破。一是要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扩面的对象要向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拓展,扩面的主体要以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为主,扩面的范围要以养老保险为主线逐步向工伤、医疗等险种延伸,坚持以大险带小险、以强险带弱险的办法,促进社会保险良性推进。二是要进一步加大社会保险费征缴力度。要进一步明确责任,按“五险一单”统一申报核定的要求,核准缴费基数和缴费人数,搞好集中申报和强制申报。要按“一票征缴”原则依法征收,加大催收清欠力度,特别对“钉子户”要强制执行。三是要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要调整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办法,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积极推动我县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不断探索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新思路。
四、要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上谋求新突破。一是要切实规范用工行为。要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切实发挥劳动合同制度保障和规范劳动关系的基础性作用。要强化劳动监察,重点开展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清欠农民工工资等专项劳动监察活动,认真做好查处案件的落实工作。二是要积极调处劳动纠纷。要建立政府、企业、职工三方协调机制,做好调解仲裁工作,建立“立足调解、仲裁为主、诉讼为辅”的劳动争议调处机制,对企业带有普遍性、隐患性的问题开展协商,对个别的劳动争议及时协调、解决,对仲裁案件做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切实减少群体性劳动纠纷和争议。三是要落实劳动保障制度。要求企业自觉遵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以及有关女职工、未成年人特殊劳动保护的规定,禁止使用童工,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金。
五、要在完善工作机制上谋求新突破。一是要建立健全领导责任机制。要进一步落实劳动保障工作政府责任制,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业务部门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二是要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劳动保障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的职责;财政部门要不断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保障资金的支持力度;地税部门要加大保险费的征缴力度;发改、规划、建设、安监、工商等部门要把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与部门管理职能紧密结合起来,落实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各项优惠政策;其他有关部门都要密切配合,整体联动,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要建立健全工作督查机制。要把劳动保障工作作为考核干部政绩和检验经济增长质量、社会发展效果的重要指标,加大督办考核力度,对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实的部门、单位要通报批评。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加大社保扩面征缴专项督办力度,不断促进劳动保障工作良性发展,筑牢劳动保障基石,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请结合自身地区的实际情况,修改)
C.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劳动监察大队是隶属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事业单位。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
劳动监察大队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
2、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
3、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
4、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5、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6、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7、对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8、妥善处理企业职工罢工、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9、做好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
10、负责报送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信访等情况报表。
11、对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培训和监督。
12、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勤政廉洁,保守秘密。
13、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
劳动保障监察的基本属性:
(1)法定性。劳动保障监察的规则都是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劳动保障监察的主体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进行监察执法活动。接受监督检查的单位,根据劳动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征缴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包括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
(2)行政性。劳动保障监察是行使行政权力的具体行政行为。其做出的行政处理决定或行政处罚决定,被监察主体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3)专门性。劳动保障监察是由法定的专门机关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
(4)强制性。劳动保障监察是代表政府实施的,具有国家强制力,被监察主体不得拒绝。
D.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有哪些
主要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或者直接上法院。
E.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以检查教育培训部门的哪些内容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可以检查培训部门内容是员工上岗前应知应会,安全生产教育,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员工的基本教育。
F. 新劳动法培训方案
一、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劳动者被迫辞职和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
(一)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0、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1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1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1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
14、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15、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16、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17、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18、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9、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20、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2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注:若劳动者收入没有高于本条规定的三倍,则补偿年限不受最高12年的限制)
3、以上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时间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依法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在劳动者按照约定与用人单位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G. 如何做一名新形势下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干部
一是要全面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就业再就业政策,鼓励服务业、小型加工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吸纳就业,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和援助困难群体就业。要落实好社保、培训、职介、岗位等四项补贴政策,不断提高再就业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要鼓励全民创业促进就业。要建立健全鼓励全民创业兴业的政策机制,充分激活县内民间资本,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形成“能人办企业、群众兴家业、干部创事业”的生动局面。要把社区服务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推进城乡就业一体化。要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和培训基地的龙头作用,促进劳务输出和转移就业。三是要积极实施就业帮扶。要继续加大“零转移、零就业”家庭就业帮扶援助工作力度,对就业困难劳动力积极开展援助工作,继续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不断强化基础,实行动态管理。要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创办社区服务实体和再就业基地,想方设法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四是要夯实基层服务平台。
H. 劳动保障监察信息系统讲课介绍以及讲课课件大体内容
劳动监察工作
基本情况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年*月经县编委批准成立,规格正股级,编制**人,是具有独立法人的局属二级机构。
大队现有工作人员**名,其主要职责是: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劳动法》及其配套的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政策和规定,受上级行政部门的委托,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工作:
1、宣传国家的劳动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监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
3、检查用人单位执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情况;
4、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5、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工作流程
劳动监察行政执法是受上级劳动行政部门委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劳动监察工作,依法制止和纠正各类劳动违犯案件。
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上半年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案件和劳资纠纷**起,结案**起,结案率为100%。
2、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列》要求,每名监察员年巡视50户的要求,认真开展劳动保障日常巡视监察,上半年共主动巡视有人单位**户,涉及职工**万人,已完成同步任务的100%。
3、继续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举报、投诉查处力度,上半年共受理举报投诉案件和劳资纠纷**起,结案**起,结案率为100%。为劳动者追讨和责令支付工资**万元,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起,及时化解了矛盾,消除了负面影响,为长垣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4、截止目前,无一例违规、违纪、错案发生。
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劳动保障工作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着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年来,我县的劳动保障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劳动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以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为重点,继续巩固“两个确保”成果,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我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劳动保障服务。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市场主题多元化、用工形式多样化,导致劳动关系日趋复杂,暴露出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值得我们去认真研究和亟待解决。
(一)劳动监察机构力量薄弱
目前劳动监察机构人员少,装备落后,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和**政府(**号)文件精神,劳动保障监察经费应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但我县劳动监察经费目前尚未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对开展正常的工作没有经费保障。
(二)网络化建设进展缓慢
由于目前资金问题,尚未对其他乡镇延伸,尽管在此情况下,我们还积极着手落实中心安排的此项工作,在原划分*个乡镇网络的基础上,进一步搜集全县其他乡镇和城镇用人单位劳动用工信息,为下一步开展工作和输机工作打好基础。
(三)企业法制观念淡薄
随着国有、集体企业改制的不断深入和私营企业的大量崛起,我县的用工主体也发生了很大的转变,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部分企业以“言”代“法”,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淡薄,导致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劳动纠纷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四)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解决好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和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的政策措施。在我县,农民工主要集中在加工制造业、建筑防腐业和餐饮服务业,用人单位视法律若无物,但是农民工的法律意识正在逐步提升,因此引发了诸多的劳资纠纷案件,甚至升级为一些社会问题。近年来,我县屡次出现大量农民工围攻政府机关以及赴省、市上访的事件,而且这样的集体上访案件还在逐年递增。
(五)劳动合同签订率不高
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础,是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在劳动法中是重要的法律制度,是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实行以来,我们积极对全县用人单位宣传签订劳动合同的必要性,并通知用人单位前来领取劳动合同文本,但是收效甚微。不签订劳动合同,就无法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随意辞退和随意辞职成为我县用工行为的主要形式,也使劳动纠纷增多,劳资双方关系日趋紧张。
下步工作打算和思路
1、认真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
建议政府按照国务院**号《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省政府***号文件”规定,解决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经费,将劳动保障监察办公办案工具费、监察员培训费、宣传费、工作制服制作费、办案补助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切实改善办案条件。
2、进一步做好“两网化”建设工作
由于该项工作被省厅和市局列为试点单位县,年终还要对此进行检查验收,网络建设进度与落实上级工作目标至关重要。为此,建议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向上级领导汇报,争取资金支持,在适时召开一次全县专题工作会议具体安排,以便该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
3、改变方式继续加大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下一步,我们将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重点放在对企业法人培训上,以增强他们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进一步明确他们的权利和义务。建议举办一期由各乡(镇、办事处、园区)和城镇企业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劳动和社会保障知识培训班,以促使他们自觉依法规范自身行为,重点解决以“言”代“法”的问题。
4、抓紧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
以刑法修订案(八)通过在《刑法》中增设“恶意欠薪罪”为契机,严格规范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行为,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给本人,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克扣、拖欠农民工资的用人单位采取责令停产停业、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并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建议政府牵头尽快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从根本上解决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5、切实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意见》(豫政**号)和《关于优化执法环境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通知》(*****号)文件精神,努力优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环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断提高工作效能,坚持高效便民原则,热情为企业和劳动者更好更快捷的服务,同时以《劳动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为依据,严厉打击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确保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年*月*日
I.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内设机构怎么设
内设机构及职责
(1)举报投诉与案件审理科
科室职责:
(一)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落实举报投诉登记台帐制度;
(二)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举报案件,要及时报送支队负责人审阅,并移交相应有管辖权的监察业务科立案调查;
(三)对于上级交办的或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信访案件及群体性上访事件,要及时向支队领导汇报,并协助有关科室紧急处理;
(四)督促举报投诉案件的查处落实情况,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举报投诉人;
(五)接待群众举报投诉,要使用文明用语,热情服务,不得与举报投诉人发生推诿、扯皮、争执现象;
(六)保持举报投诉接待环境整洁、干净。
(2)监察一科
科室职责:
(一)对管辖区域内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劳动政策法规宣传;
(二)认真开展辖区内日常巡查,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执行劳动政策法规情况。检查辖区各类职介组织、职业培训机构执行劳动政策法规情况;
(三)负责受理本辖区内的举报案件查处,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根据支队统一部署,开展辖区内各专项执法检查;
(五)负责调查处理辖区内因劳动纠纷引起的职工集体上访、罢工、怠工等劳动突发事件
(六)督促辖区内用人单位检查招用工登记,办理劳动保障年检与劳动者办理各项劳动社会保障等用工手续;
(七)具体分管开发区文汇街办,市区渡江路、国庆路、史可法路以西,南至江阳路,北到邗沟路区域内和城北乡邗沟路以北、西湖镇内市辖用人单位的监察工作。
(3)监察二科
科室职责:
(一)对管辖区域内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劳动政策法规宣传;
(二)认真开展辖区内日常巡查,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执行劳动政策法规情况。检查辖区各类职介组织、职业培训机构执行劳动政策法规情况;
(三)负责受理本辖区内的举报案件查处,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根据支队统一部署,开展辖区内各专项执法检查;
(五)负责调查处理辖区内因劳动纠纷引起的职工集体上访、罢工、怠工等劳动突发事件;
(六)督促辖区内用人单位检查对用工登记,办理劳动保障年检与劳动者办理各项劳动社会保险等用工手续;
(七)具体分管开发区施桥镇,市区渡江路、国庆路、史可法路以东,南至江阳路,北到邗沟路区域内和汤汪乡、城东乡、湾头镇内市辖用人单位的监察工作。
(4)监察三科
科室职责:
(一)对管辖区域内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劳动政策法规宣传;
(二)认真开展辖区内日常巡查,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执行劳动政策法规情况。检查辖区各类职介组织、职业培训机构执行劳动政策法规情况;
(三)负责受理本辖区内的举报案件查处,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根据支队统一部署,开展辖区内各专项执法检查;
(五)负责调查处理辖区内因劳动纠纷引起的职工集体上访、罢工、怠工等劳动突发事件;
(六)督促辖区内用人单位检查招用工登记,办理劳动保障年检与劳动者办理各项劳动社会保障等用工手续;
(七)具体分管开发区八里镇、扬子津街办和市区江阳路以南区域内市辖用人单位企业的监察工作。
(5)综合科
科室职责:
(一)协助支队领导安排工作,负责监察机构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办公、值班、会议等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做好行政经费调拨和使用统一规划工作,执行财务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三)负责统计数字上报和新闻宣传等工作;
(四)负责文件制定、审核、打印、传递、归档等工作;
(五)负责微机管理、车辆管理、卷宗档案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支队日常考勤、考核工作,做好会议纪要;
(七)负责组织实施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
(八)负责监察人员法律监督员资格、业务培训工作;
(九)做好对外接待与协调有关部门工作。
J. 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主要是做什么的
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主要职责:
1、开展普法教育工作,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方针、政策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具体承办局各执法单位提请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案件。 2、督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办理各种用工手续。
3、负责劳动合同的推行和管理工作。
4、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
5、协助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调解工作或移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处理。
6、对立案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进行调查取证,并提出处理意见。
7、妥善处理企业职工罢工、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协调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8、做好劳动力市场、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的管理、监督工作。
9、负责报送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信访等情况报表。
10、对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培训和监督。
11、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勤政廉洁,保守秘密。
12、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和上级布置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