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介绍
农村劳动力转抄移培训是指对需要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培训,以提高农民的素质和技能,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培训以尊重农民意愿和农民直接受益为前提,以市场运作为基础,以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为目标。

2.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财政补助资金(以下简称“培训补助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培训补助资金是国家设立的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开展短期非农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的专项资金。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辅助开展基本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基本常识、寻找就业岗位等引导性培训和宣传。
第三条 培训补助资金用于对受培训农民的学费补助,或对培训机构因降低收费标准而给予的补助。中央财政对全国性的引导性培训和宣传给予适当补助。
第四条 培训补助资金由地方财政和中央财政共同承担,以地方财政为主。中央财政根据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办公室确定的各省(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央直属垦区,下同)示范性培训任务,平均每期每人按不低于1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重点用于农村劳动力输出大省、产粮大省、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各省具体的补助标准,由各省根据不同的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工种等自行确定。
第五条 培训补助资金以农民直接受益为原则,以培训券或现金等形式直接补贴给受培训农民,也可以通过降低收费标准的方式补贴给培训机构。
全国性的引导性培训和宣传资料须经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办公室认可,并由其统一免费向农民发放。
第六条 培训机构须经公开招标确定或经当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办公室评审确认;收费标准须经公开招标确定或经当地财政、物价部门核定,并报当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 短期培训时间一般为15~90天,具体培训时间由培训机构根据工种的不同确定,并报当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 培训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为目标,培训机构应保证受培训农民充分转移就业。充分转移就业应满足如下条件:转移就业率应达80%以上,用人单位与农民签订的劳务合同期限应不低于3个月。
第九条 培训补助资金只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前的培训给予补助,在岗培训的补助不在本办法之内。

3. 如何发挥职业学校 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的作用
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已成为各行业,一定要输送学历+技术的技能人 级各类培训机构和职业教育的重要职责和才,可以采取先学历教育再培训的方式进 战略重点。尽快转变办学模式、办学机制、行。目前,有将近1亿农民作为劳动力已 办学体制,以就业为导向,实施“订单式”培经转移了,但这些人普遍科技素质低,只 养,把农民科技培训职能同劳动力转移培有通过转移后的职业培训,才能实现从 训相融合,确保培训后农民实现转移和稳“转移到转化”的飞跃,
4. 如何发挥社区教育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中的作用
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已成为各行业,一定要输送学历+技术的技能人 级各类培训机构和职业教育的重要职责和才,可以采取先学历教育再培训的方式进 战略重点。尽快转变办学模式、办学机制、行。目前,有将近1亿农民作为劳动力已 办学体制,以就业为导向,实施“订单式”培经转移了,但这些人普遍科技素质低,只 养,把农民科技培训职能同劳动力转移培有通过转移后的职业培训,才能实现从 训相融合,确保培训后农民实现转移和稳“转移到转化”的飞跃,实现农村劳动力的
5.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吗
一,是的,目前来说,只能享受一次培训,增加二次培训,目专前还停留在建议的阶段;属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
1,是指对需要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培训,以提高农民的素质和技能,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2,培训包括职业技能培训和引导性培训,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
3,培训以尊重农民意愿和农民直接受益为前提,以市场运作为基础,以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为目标。
6. 如何办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
第一步:实现转移就业的农村劳动力按照规定准备办理转移就业登记的有关材料。
第二步内: 农村实现转移就容业人员将应提交的材料整理汇总后直接或通过村级就业服务组织报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
第三步: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对农村实现转移就业人员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将转移就业登记内容录入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管理子系统,并打印《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表(确认)》,本人确认并签字后加盖转移就业登记专用章。
对未持有《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的农村劳动力,按照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要求核发证件。
第四步:乡镇社保所将相关材料整理留存,将相关原件材料交还农村劳动力本人。

持有《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证》的,需提交:
1、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的《北京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登记表》;
2、被各类用人单位招用的提交劳动合同书或聘用协议书;
3、从事个体经营或自主、合伙经营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法人证书副本、合伙经营证明等;
4、村级组织或其它聘用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5、其它可证明实现转移就业的书面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