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急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文件、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为普及消防知识,强化消防安全意识,保证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的落实,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我单位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员)负责,由综合部(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2、综合部(办公室)对全行员工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行、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3、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培训不合格者不允许上岗。
4、各部门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每季度对本部门员工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5、下列人员必须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6、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为增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减少和降低火灾事故和火灾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和制定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行长)负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工作。
我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如下:
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本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⑵ 消防安全培训记录范本
员工消来防安全培训包含火灾基本源知识、灭火的基本原理及方法、火警电话及报警方法、火场逃生与自救、消防设施与设备、初起火灾的特点及扑救方法和消防安全标志等方面。
需要针对实际工作和生活中所遇到的一些消防安全问题进行分析讲解,针对操作不当的地方,适时给予讲解、纠正。以增强参训人员处理和控制初起火灾的能力,提高他们的消防安全意识。
还应对政府职能部门的消防职责进行详细说明,强调法律赋予公务人员的消防工作职责和任务,结合行业部门落实行业主管机构消防安全职责,落实各级政府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的基本要求。
⑶ 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应急预案演练记录
预案名称 消防应急预案 演练地点 项目部拌合站
组织部门 安全管理部 总指挥 张恒富 演练时间 2007.7.29
参加部门
和单位 施工处3人、桩基队4人、平台队2人、加工厂1人、钢筋加工厂1人
演练类别 ■实际演练 □桌面演练 □提问讨论式演练
□ 全部预案 ■部分预案 实际演练部分:
灭火器及抢险器材使用,初期火灾扑灭
物资准备和人员培训
情况 25Kg、8Kg干粉灭火器各4台,25Kg二氧化碳灭火器2台;消防桶8个,消防钩2只。警报器一只,扩音器一部。
进入现场前由安全员讲解灭火器使用要领和个人安全防护要求。
演练过程
描述 利用2只废汽油桶,中间剖开后分为4段,分别加入柴油10Kg,另外准备100Kg编织袋8只,装满泥土后放置在油桶周围。同时点燃4只油桶,拉响警报器,人员从周围200m处跑向着火点,在100m处取得灭火器和抢险器材,25Kg灭火器两人使用,其他一人使用,人员自动抢占上风口,进行灭火和抢险。
人员分工:各部门指定1人,各项目部指定4人进行灭火,其他人员抢救物资和现场警戒。
预案适宜性充分性评审 适宜性:■全部能够执行 □执行过程不够顺利 □明显不适宜
充分性:■完全满足应急要求 □基本满足需要完善 □不充分,必须修改
演练效果评审 人员到位情况 □迅速准确 ■基本按时到位 □个别人员不到位 □重点部位人员不到位
□职责明确,操作熟练 ■职责明确,操作不够熟练 □职责不明,操作不熟练
物资到位情况 现场物资:■现场物资充分,全部有效 □现场准备不充分 □现场物资严重缺乏
个人防护:□全部人员防护到位 ■个别人员防护不到位 □大部分人员防护不到位
协调组织情况 整体组织:□准确、高效 ■协调基本顺利,能满足要求 □效率低,有待改进
抢险组分工:□合理、高效 ■基本合理,能完成任务 □效率低,没有完成任务
实战效果评价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到目的,部分环节有待改进 □没有达到目标,须重新演练
外部支援部门和协作有效性 报告上级: ■报告及时□联系不上
消防部门: □按要求协作□行动迟缓
医疗救援部门: □按要求协作□行动迟缓
周边政府撤离配合: □按要求配合□不配合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有2人没有穿工作服,有4人灭火时没有在上风口。
改进措施:由安全员现场讲评,指出演练中的错误做法,要求责任人所在部门监督学习应急预案和消防相关知识。
编制:张振 批准:张恒富
⑷ 幼儿园消防安全培训记录内容
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第六条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五)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六)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第七条 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 第八条 实行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当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当事人在订立的合同中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由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单位统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应当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十六条 公众聚集场所应当在具备下列消防安全条件后,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开业使用: (一)依法办理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并经消防验收合格;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消防安全责任明确;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