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计划
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
实 施 方 案
2011年2月25日,我院组织全体司法警察认真参加了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召开的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的电视电话会议。院党组在听取了会议精神后,十分重视,当即组织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本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为确保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岗位练兵活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司法警察岗位大练兵活动电视电话会议会议精神,广泛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打牢我院司法警察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强化审判保障职能,掌握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增强政治、业务、体能素质;加强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全面提高司法警察的综合素质和实战能力,遵循“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贴近业务、贴近实际,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练,坚决避免形式主义。
二、总体要求
以“夯实岗位练兵,打造过硬队伍,保障司法审判,建设和谐凤冈”为目标;提高政治素养和政治理论水平明显。在思想上、行动上自觉遵守上级的禁令和有关规定,在政治上不掉队。提高法制观念和执法水平明显。提高本职业务和技能水平,提高司法警察体能和心理素质。
三、练兵对象
按照“人人参加练兵,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的目标要求,全体在岗司法警察都要参加全国司法警察大练兵活动。
四、练兵内容
岗位大练兵活动本着“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和“面向实战、讲求实用、讲求实效”的原则,重点抓好司法警察本职岗位应知应会的基本业务知识和警务技能的学习训练。主要分为理论知识、业务技能和体能训练科目三大类。
(一)理论知识
每周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由教导员负责,其他时间为自学时间。
(1)政治理论知识:重点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纲要,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报告,通过学习,牢固树立“为审判服务意识”,打牢“为司法保驾护航”的思想基础。
(2)国家法律法规:重点学习《人民警察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等。
(二)业务技能
基础警务技能:集体队列动作,警械使用、手枪射击、徒手防卫与控制、搜身带离、等单兵技能训练,进行处置旁听群众骚乱事件等模拟演练。该项技能的训练,请公安部门专业人员指导。汽车道路驾驶,计算机操作及无纸化办公也需要强化学习训练。
(三)基本体能训练:围绕加强体育锻炼、提高体能素质,重点进行引体向上、仰卧起坐、100米、10米×4往返跑、400米障碍、3公里武装越野 等项目的训练。45岁以下司法警察良好以上成绩要求。每周集中进行一次训练,由大队长负责。
五、方法步骤
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要求,根据训练科目的需要,练兵主要采取岗位练兵、自学自练和集中强化训练等形式进行。专业知识学习和业务技能的练习以个人为主,集中训练为辅。
今年岗位大练兵活动从2月开始至10月,分为动员准备、组织实施、检查考核巩固提高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3月1日-3月15日)为动员部署阶段。在2月25日进行大练兵总动员的基础上,全体司法警察要提高对练兵必要性、重要性的认识,大造社会宣传声势,营造大练兵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3月16日-9月31日)为学习训练阶段。各单位要按照大队的统一安排,采取个人自学、结对互练;以会代训、集中辅导;模拟演练、岗上实践等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练兵活动。
第三阶段(10月1日-10月30日)为检查考核巩固提高阶段。在练兵的基础上,组织全警练兵考核验收,评选岗位业务技能标兵 ,表彰、奖励开展岗位大练兵活动的先进个人和优秀技术能手、练兵积极分子。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司法警察岗位练兵活动取得良好效果,我院成立了司法警察岗位练兵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院长担任组长,成员由我院全体在职司法警察组成。司法警察岗位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警大队,由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
六、主要措施
建立工作机制。制定详细的练兵方案,明确具体的练兵内容,采取单个训练与集中考核的办法进行,逐月讲评,结合岗位责任制实施奖惩。
确保经费到位。为了搞好岗位大练兵,院党组决定,拨款1万元迅速建立健身房,拨款3000元为每人购买两套运动服,并拨1000元作为专项奖励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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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浅谈如何增强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_衡阳市人民检察院
近年来,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有了新的提高,但与党中央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相比依然存在不小的差距。通过加强培训教育,解决问题,缩小差距,是推进检察整体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举措。注重知识结构的更新升级,打造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高素质检察队伍,不仅是新时代的要求,更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宝剑锋从磨砺出”,提升检察队伍战斗力还需从最基础的教育培训工作抓紧落实。因此,认真审视思考如何增强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成为了我们的当务之急。 首先,增强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必须做到“四个转变”。第一,转变教育培训指导思想,强化政治思想教育,提高政治素养。以政治思想教育为先导,帮助参训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培养他们观察问题,解决问题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其次,转变教育培训着眼点,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提高参训人员的综合素质。犯罪手段的智能化,促使着打击手段的智能化,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强化业务训练,不断通过开展诸如岗位练兵这样的竞赛活动来推动综合素质的提高。第三,转变教育培训内容,强化技能训练,提高实践水平。检察队伍教育培训工作已走上多渠道、多样化的发展轨道,形成了多种类型,这些培训的最终目的都是要尽快提高广大干警的基本技能和专业技能。由侧重讲授专业理论向理论与实务并重转变,在夯实专业理论基础的同时,不断提升检察实务操作技能。逐步改变传统的教育培训模式,给教育培训内容不断赋予时代的新内涵。第四,转变教育培训形式,加强管理,深化改革,不断探索教育培训工作的长效机制。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建立一整套教育培训工作制度,通过区分层次制定责任范围、建立责任制和政绩考核制,加强宏观管理和调控,科学评价,通过严格的考核程序来实现教育培训工作成果最优化。 其次,增强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必须处理好三个关系。第一,正确处理好“长期”和“短期”的关系。长期以来,检察队伍教育培训工作存在着目标定位不准的现象,一些基层检察院对于长远目标和阶段目标区别不清,不以实事求是的态度重视干警政治、业务素质上的差异性和渐进性。存在强调长远目标不重视阶段性目标,或者只强调阶段性目标,不重视长远目标,甚至还将二者混为一谈的情况。这样的结果只会影响着检察事业的长久建设,因此理清目标的长远关系具有着重要意义。第二,要正确处理好“供给”和“需求”的关系。教育培训工作直接对象是广大检察人员,工作的有力推进还得以人为本。因此,教育培训的内容必须适应于广大检察人员的需要。一方面要坚持注重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等党的重要思想理论的宣传教育,另一方面也要重视法律基本理论及相关检察知识等内容的培训学习,从实际出发,紧密联系参训人员的实际情况,真正做到“两手抓”。对此珠晖区检察院有着自己的思路,该院的业务部门会每周定期进行专门业务知识培训,培训内容涵盖多个层面,并且鼓励非业务部门人员积极参与,让参与者都有机会担任培训的演讲人,每位同志都可以畅所欲言,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这种方式使得大家在提升了自身素质的同时也增进了感情。第三,要正确处理“继承”和“创新”的关系。长期以来,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已经积累的一些有效经验,多数在今天仍具有生命力。谈改革并非过时,谈继承也并非要将以前的东西全部照搬照抄。而是与时俱进,又不忘鉴“古”通“今”。最后,要增强教育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还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三条基本原则。学用一致是论及的是教育培训目。它要求培养和锻炼广大检察人员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广大检察人员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动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做到理论学习与案例模拟、实际问题分析相结合,专门培训与实际工作锻炼相结合。按需施教是针对教育培训的方法,就是以参训人员的具体需求为导向,兼顾检察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岗位职责,使教育培训工作做到有的放矢的同时又具备相应的前瞻性,如定期举办领导素能培训班。讲求实效是谈到的是教育培训实际效果,保证教育培训工作质量,注重实际效果,避免走入形式主义的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