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加强市场监管
摘要:监督检查道路运输市场是运政机构的法定职责,但当前运政机构的执法人员在监管市场的过程中,尚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重许可、轻监管或者只许可、不监管。运输市场进入难,一旦进入却缺乏监管。市场出现的问题多了,就搞突击,突击检查一结束,又会出现反弹。由于事后监督不到位,道路运输市场问题依然很多,市场较乱。2.重收费、轻管理,重处罚、轻教育,在执法过程中重实体,不重视执法程序,处罚文书形同虚设。有些少数民族地区执罚时仅开一张罚款收据,竟没有任何处罚文书。3.执法档案不规范。从近几年对执法情况的检查可以看到,个别领导对档案管理不重视,归档分类不明确,档案装订不整齐,查阅不便。有的单位甚至未建立执法档案。4.服务意识不强。有些执法人员没有把为人民服务放在首位,在执法中态度粗暴生硬、不可一世。5监督检查方式单一。注重路查多,很少去客运企业、货运企业、维修企业、二级维护厂和驾驶培训学校、客货运站场等源头进行检查。
② 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检查应当通过什么的方式进行
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检查应当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方式进行。
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国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检查应当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方式进行。
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应当尽可能合并或者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依法依规实行全覆盖的重点监管,并严格规范重点监管的程序;
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问题,应当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并依法依规处理。

(2)市场监管法治培训方案扩展阅读:
2019年10月8日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7章72条。
重点围绕强化市场主体保护、净化市场环境、优化政务服务、规范监管执法、加强法治保障5个方面,明确了一揽子制度性解决方案,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税收管理服务是其中的重要内容。对于《条例》中就落实减税降费、改进纳税服务等作出的规定,这些规定对推动各项税费减免政策的进一步落实,促进税务机关持续改进征管服务、改善税收营商环境、帮助市场主体成长,将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