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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地税合并联合培训方案

发布时间:2021-07-31 20:20:36

1. 国地税合并三定方案对人员超编怎么接排

有传言称地税与国税人员的分流合并工作将于全国"两会"后启动,关于地税与国税拆分合并的话题再次引起关注。

对此传言,人民网财经记者向多方求证,国地税内部人士对此事持不同看法。基层地税工作人员均表示不知情,且多认为地税部门有存在必要;而国税部门相关人士则认为,国地税合并的可能性很大,但年内应无变动。

2018年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国务委员王勇受国务院委托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该说明第二点第十一条明确指出,"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折叠编辑本段顶层设计

此前有媒体报道,某市地税人员已经开始填写分流意向表。人民网财经记者联线多位地税基层工作者了解到,北京、天津、浙江等地的基层员工并未接到任何关于国地税拆分合并的通知,也并未填写过分流意向表。一位基层地税人事部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这边动都还没有动"。另一位基层地税工作人员表示,"一切要根据顶层设计来安排。目前没有接到有关通知。"

浙江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体改处工作人员对人民网财经记者说,"从来没听说过国地税合并的事情"。他表示,重大机构改革程序上需要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机构改编方案,递交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然后递交国务院,最后递交全国人大常委决议。

2018年2月2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同意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第二点(关于国务院其他机构调整)第十一条(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明确指出: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该方案已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讨论,2018年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国务委员王勇受国务院委托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折叠编辑本段难取消

一位在浙江财税系统工作近30年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就税收征收而言的确没有必要分国地税两套机构,但他个人并不认为地税部门短时间内会被取消、并入国税。

他形容国税地税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例如,当地2002年以后新成立的企业向国税部门上缴企业所得税,之前的则向地税部门上缴,而企业所得税又属于中央和地方的分享税种。他说,信息化建设后,上缴的税收由系统自动按分享比例入库,"地方很难再有什么小动作。"因此,相比两套征收班子的费用,对企业来说,一套比两套好。

但他同时表示,尽管地税部门税务征收的范围有所减少,但费用征收的业务却在扩大,如需代替社保管理部门征收社会保险费等。

另一位不愿具名的基层地税工作者也持类似观点。他说,一个企业要交的税种很多,几乎所有的企业都要向地税报税。尽管"营改增"试点正在扩大进行,但"营改增"改掉的只是一小部分,基本不影响他们工作。他同时谈到,有传言称到2015年当地将全面完成"营改增"。该工作人员表示,"到时候地税业务萎缩的程度我们还没有预估",也没有考虑过自己未来的职业发展。

折叠编辑本段未来趋势

对于"地税与国税合并",税务领域的学者表示这是长期趋势,"营改增"或许是国地税合并的其中一个助推器。

"长期来看,不需要这么多人。这些人可以去做别的事。"清华大学财政与税收研究所所长百重恩教授说。他表示,"营改增"试点并未触及中央与地方税收分成的比例,改变的只是地税部门和国税部门的工作量。他表示,随着"营改增"试点行业和城市范围的扩大,地税部门的工作量确实会相对萎缩。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刘佐表示,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税制要改革,税务机构也要改革,相应的税务人员的工作也理应随之调整。他说,"有些地方政府和地方税务机关的人员对'营改增'有不同看法,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这项改革毕竟会涉及地税局的征税范围、机构职责和人员安排。但是从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趋势,减轻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负担,降低税收征纳成本等角度来看,还是应当按照精兵简政的原则合理设置税务机构和安排税务人员。"他强调,"'营改增'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中国经济、税制发展的需要并借鉴外国税制建设的经验作出的重要战略决策,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任何地区、部门及其工作人员都要服从这个大局。"

他表示,根据发展市场经济和政府宏观调控的需要,税收不应当再采取"画地为牢"的原始办法。他认为将来的发展趋势很可能是一些税基流动性比较强的主要税种、大的税源划归中央政府,由财政部按照基本公共产品均等化的要求,通过科学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中央集中的大部分财力合理地分配给各地,即配套改革财政收与支的方式。这就意味着,地方财政收支、机构和人员安排等可能都要随着上述财政收支管理制度的改革而调整。

其实,上海市已经实行了"准国地税合并"的方式。如果你拨通上海市税务局的电话,会听到总机小姐告诉你:"这里是上海市税务局"。据称,上海市是国内唯一国税、地税不分家的城市。

上海没有实行分税制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税务机构的精简和效率。现实的情况是,上海在税种方面划分向来清楚,在全国一直是一个良好的典型。而上海每年上交中央的税收一直名列全国榜首。

上海人对国税、地税不分家的做法一直非常肯定。他们总结税务不分家有三大好处:一是机构精简,办事效率高。二是纳税成本低。企业不需要同时跑两个地方交税,不需要接待两个税务局的检查,不会接受两个税务机关的培训。因此,上海本地的财务人员对于哪些是属于国税,哪些是属于地税,不会去刻意划分。三是税务机关能保持政策的一致性。"在其他地方出现的'卖税'现象上海就从没有过。"在最近几年内,上海的税收显示出十分强劲的增长势头。

人民网财经记者从国税总局相关人士处得知,国务院有关部门或已开展关于国地税合并的相关调研工作,并表示国地税合并的可能性很大。另有某直辖市分管税务的负责人向人民网财经记者表示,"'营改增'试点期间暂时都不会动。起码过一年再来谈(合并)这个事。"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时红秀强烈支持合并。他认为,中国是一个单一制国家,从节约行政成本的角度,该合并就合并。"中国税收成本在全世界几乎是最高的。这部分人转移到其他行业还能为社会创造财富,现在都成为了国家的负担。"他建议:"现在国家治理的趋势,一是法制,二是求助于市场与社会组织的力量。我们的市场机制与网络系统已经够发达,可以考虑将税收的上缴划拨工作交给金融系统或是中介机构,税务监管机构和财政系统负责抽查监管。"

2018年2月2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同意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按照法定程序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第二点(关于国务院其他机构调整)第十一条(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明确指出: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该方案已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讨论,2018年3月1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国务委员王勇受国务院委托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

2. 如何细化国地税联合办公新模式的探索

一是互设办税窗口。该局在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大厅设立了两个专门的地税服务窗口,及时接收和满足纳税人对办理税务登记等涉税业务的各种工作需求,纳税人在国税部门缴税时所涉及的城建税、地方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等税种有了更好、更快、更便捷的征收管理途径,在方便纳税人的同时,也极大地扩大了地税业务影响,增加了地税业务收入。截至目前,共征收由代开票业务所涉及的地税收入187.6万元、其他业务收入2837.4万元。

二是共享数据信息。国税、地税在同一个办税大厅开展工作,对各类税收收入数据建立了信息共享平台,该局可对国税局征税信息进行即时查询,必要时可运用多种方式进行比对、分析,并通过这些数据的分析、比对进行查漏补缺,积极发现并查处偷税、漏税等税收违法案件,及时依法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处理。
三是联合开展稽查。该局联合国税部门共同组建起一支专业性强、执法性准、业务性精的稽查队伍,制订定期开展税务稽查工作计划,对全县共管企业实施联合税务稽查。实施中,不再单独区分国税、地税的稽查税种和稽查行为,而是对纳税人所涉及的各类税收进行统一、严格、明确的检查,督促纳税人积极主动缴纳税款、改正错误。

3. 国税地税合并的原因是什么

作为1994年分税制改革的配套措施,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国地税机构分设对于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提高“两个比重”,保证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运行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但机构分设带来的问题也不少,其中最突出的是纳税人为了履行纳税义务所需要支出的成本,我们称为“奉行成本”或“遵从成本”也大大上升。

比如,一个企业缴纳增值税需要到国家税务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就要到地方税务局。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由于国地税的信息系统不兼容以及沟通协调不畅等问题,纳税人需要向国税、地税重复报送涉税资料,接受两个机构的税务检查等,遵从成本比较高。

从税制改革的角度看,近年来,随着“营改增”的不断推进,营业税作为主要由地方税务局征收的地方主体税种最终退出历史舞台,国税与地税的征管范围和征管职责发生了很大变化,这为国地税合并创造了条件。

国地税合并对于优化征管流程、提高征管效率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而从未来税制改革的发展趋势来看,未来我们要推动个人所得税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改革,需要以自然人纳税人为征管对象。由于自然人在全国流动,也会有跨区域的收入来源,这将对全国统一的数据库、信息系统建设以及征管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出更高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国地税合并对于提高征管效率的意义也更为重要。

网络-国地税合并

4. 请问:国税地税合并具体方案是什么地税人员怎么安置

呵呵,目前只是民间传说,没有任何官方的文件提到此事。据说地税人员部分划国税,部分划财政非税局。当然,传说而已,不足为信。

5. 国地税合并方案的介绍

合并后,到实体办税场所申报缴税的,纳税人只需到一个办税场所的一个窗口,就可以完成原国地税对应的税种申报;如采用网上办税方式申报,纳税人使用原国税、地税电子税务局任意一方的用户名加密码或数字证书均可登录网上税务局。

合并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规定需要向原国税、地税部门分别报送资料的,相同资料只需提供一套;按规定需要在原国税、地税部门分别办理的事项,同一事项只需申请一次,税务机关通过后台业务流转、协同办理。原国税、地税机关对同一事项资料报送有不同规定和要求的,统一报送规定。

合并后税务部门的税务检查、纳税评估人员对纳税人缴纳的全税种和全部涉税行为以一个税收执法主体行使税收执法权,彻底避免了合并前的重复纳税评估和检查,减少了对纳税人的打扰。对同一纳税人相同申报纳税期限内应申报未申报的各税种视为一个违法违章行为,税务机关一并催报,确保纳税人只面对一个税收执法主体。

合并后,纳税服务热线不再区分国税、地税业务,实现了涉税业务“一键咨询”。纳税人拨打12366,通过一个人工服务转接就能咨询各项涉税问题,省心省时省力。

(5)国地税合并联合培训方案扩展阅读: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中第二点(关于国务院其他机构调整)第十一条(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明确指出: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

2018年6月15日上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在前期做好统一思想、顶层设计、动员部署等工作的基础上,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及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合并且统一挂牌,标志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迈出阶段性关键一步。

2018年7月5日上午,全国各市级国税局、地税局合并,535个市级新税务局集中统一挂牌并对外履行职责,标志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顺利向纵深推进。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总体部署,改革进入“改好省局树样板”与“市县推进全覆盖”并行的阶段。

2018年7月20日,全国县乡国税地税机构正式合并,所有县级和乡镇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标志着全国省市县乡四级税务机构分步合并和相应挂牌工作,经过36天的努力至此全部完成,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第一场攻坚战圆满收官,下步改革将向逐级制定和落实“三定”规定、逐级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等领域纵深推进。

参考资料:网络-国税地税合并

6. 国税地税合并,原先两家的工作人员怎么安排

国地税合并,人员也要合并,只是在工作中分工不同。

7. 国地税合并,你必须要知道,这8件事如何处理

国地税合并后,这8件事这样处理
税务行政执法主体如何变化?
新税务机构挂牌即意味着税收执法主体发生改变。《公告》明确挂牌后要以新税务机构名称开展工作,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新税务机构要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原国税、地税机关的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二是新税务机构涉及的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要启用新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税收业务如何衔接?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将承继原国税、地税机关税费征管的职责和相关工作。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原国税、地税机关已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的执法文书以及签订的各类协议继续有效。以委托代征工作为例,县国税、地税机关与代征单位签订的委托代征协议,在县新税务机构挂牌后该协议仍处于有效期的,则该委托代征协议可以依法继续有效。
(二)原国税、地税机关已受理但尚未办结的事项,由新税务机构继续办理。以延期缴纳税款业务为例,省国税或地税机关在挂牌前受理了纳税人延期缴纳税款申请的,挂牌后,由新的省税务机构为纳税人继续办理。
(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及其他行政相对人已取得的相关税务证件、资格、证明继续有效。
新税务机构如何为纳税人办理税收业务?
挂牌后,原国税、地税的金税三期核心征管子系统仍需要并行一段时间,为确保相关涉税事项能够有序运转,《公告》明确,新税务机构对税费征收、行政许可、减免退税、税务检查、行政处罚、投诉举报、争议处理、信息公开等涉税事项,在新的规定发布施行前,暂按原规定办理,但统一以新机构名称对外开展工作。
对新税务机构的行政行为不服,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相对人等对新税务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依法向其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如何理解“相同资料只需提供一套”“同事项只需申请一次”?
新税务机构对税费征收等事项暂按原规定办理,纳税人办理原国税、地税同一税收业务事项,如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合并分立情况报告等,可能出现重复报送、多头办理的问题。为解决该问题,《公告》明确,纳税人在新税务机构办理涉税事宜时,相同资料只需提供一套,同一涉税事项只需申请一次。
纳税人领用的发票和在用税控设备在挂牌后能否继续使用?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会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如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通用定额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等,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不需要重新购买。
税务机关已印制的税收票证在挂牌后能否继续使用?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会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需要说明的,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不存在挂牌前后变化的问题,因此《公告》明确,由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18年12月31日后仍然继续使用。
税务机关已制发的税务检查证件在挂牌后能否继续使用?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会启用新的税务检查证件。原各省国税、地税机关制发的尚在有效期内的税务检查证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8. 国税地税合并,有哪些内容你必须知道

今天来给大家解答一下为什么国税地税合并,有哪些内容你必须知道?这标志着全国各省级和计划单列市国税厅、地税局联手,打出统一招牌,国税、土地税征收体制改革迈出了阶段性的关键一步。此次省级新形势局挂牌后,市县级税务机关将分阶段完成集中办公、新机构上市等改革事项。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及治理研究院院长惠健认为,国税、地税机关有助于从分立到合并改革,提高运营效率。包括减少征收费用,提高征收效率,促进公平竞争等。国税税务机关合并后,通过涉税信息相互交换、征收统一、处理一致性、优惠透明度,促进企业地区区间的正常合理流动,实现资源更有效合理的配置。声明:本文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标注来源的数据及相关资料均为引用。原创版权所有,转载请注明来源及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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