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律师营销策略的律师营销市场规划
在中国,法律服务市场从80年代初萌芽到现在,才经历了短短20多年的时间。期间在经历了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体制转换的大背景下,法律服务市场不断发生着复杂变化,了解历史上的各种变化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分析中国法律市场的未来发展趋势。总体而言,中国法律市场有五项发展特征:
从卖方市场到卖方市场。在80年代初期,律师总数不多,而且很多都是从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系统的现职人员当中直接抽调而组成的,带有很浓厚的行政管理和区域管理色彩。所以当时可供选择的律师并不多。但自从1986年开始律师资格考试和90年代初开始推行事务所体制改革以来,大量律师涌入市场,作为平等的服务提供主体展开竞争,给当事人提供了充裕的选择。
从信息不对称到信息公开。在80年代初期,当事人选聘律师往往在内部小范围当中进行,通过上级、同行关系网络或者内部员工推荐的方式。有时候,律师往往依靠中间人提供的信息和介绍,再加上自己的一点资历和口才,就可以承揽到这项业务。但是,现在许多大型法律服务项目正在尝试逐步公开投标制度。公开服务项目要求,要求参与的事务所对服务项目提供详尽的法律分析和法律服务建议方案,而且还要详细列出事务所的工作模式、专业特长和资历等内容提供参考。这对律师的执业水平和事务所综合实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在客观上有助于推动事务所的整体发展。
从单一型的关系营销到复合型的市场营销。在初期的时候,选聘律师的权力往往只集中在当事人的一把手或者主管领导手中,缺乏比较客观透明的选聘标准和程序。所以,很多律师运用单一的关系营销策略,集中搞好和当事人主要领导的关系,就可以承揽到业务。但是现在情况已经有了很大不同,很多重大项目的律师选聘工作,往往要集体讨论拍板。而且在选聘标准上,事务所的专业特长、法律解决方案的可行性乃至服务质量都被纳入了考虑范围。因此,市场的变化要求律师不仅要讲求建立和巩固社会关系网络,还要注意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从价格竞争到价值竞争。在初期的时候,律师专业分工不明显,律师的作用也不突出,因此,价格差异成了当事人最容易对比的决定性因素。但随着律师专业分工发展,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当事人逐步从单一对比价格转变为注重满足需求,专业分工和服务质量已经成为当事人更加关心的因素,这对事务所的发展方向也起到了指引性的良性作用。
从名律师到团队模式。当年,名律师曾经是当事人一度争相聘请的对象。但是,当名律师逐渐因为精力和事务所经营模式所限,无法对当事人的委托事务给予足够关注的时候,当事人开始不再盲目追求律师的名气,转而注重法律服务实效。团队工作模式讲求律师之间的分工合作,专业特长互相搭配,更能够保证服务质量,因而受到当事人的普遍欢迎。 2.1 依靠过去经验作营销计划的指南
与法律服务的制定和实施依靠经验积累不同,一份成功的营销计划应该是成功经验和科学数据分析的结合体。但是,一些律师长期忽视对市场营销策略的科学研究,过于依赖自己或者同行的成功经验。“我过去就是这么干的”,这是一句律师经常挂在口边的话。根据过去经验去推行市场营销计划,是非常危险的。因为中国法律服务市场是一个快速变化和成长当中的市场,经济热点和规则迅速转换,过去的成功经验往往却是今天的失败根源。
2.2 过于依赖和相信广告和媒体
广告曾经是市场营销中必不可少的手段,但在广告攻势越来越猛的今天,消费者对广告的态度已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根据2000年美国广告联合会发表了一份报告称,只有16%的消费者认为电视、杂志广告能提供信息,不足27%的消费者觉得报纸上的广告有用。可见,人们对广告的信任程度比以前严重下降。我国的情况也将如此,虽然目前广告业正处于急剧增长时期,但人们已经对满天乱飞的广告表示出极度厌烦和反感的情绪。事实告诉我们:广告仅为营销策略当中的一部分,它可以加强产品的市场地位和发布信息,但无法为事务所树立专业形象和领先地位。
2.3 模仿对手的成功经验
对手成功有多方面的因素,有自身特点,也有环境造就的原因。例如90年代初的证券律师崛起,除了律师自己要对业务投入大量时间研究和逐渐熟悉之外,千方百计地与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协调好关系,争取到一张证券律师的考试证书是入门的前提。而现在,取消除了司法资格考试之外的各种行业准入资格考试,是司法部门努力争取的目标,也是法律服务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如果我们一味还停留在热衷于追求获得各种准入资格之上,就会最终发现落后于现实情况。如果不考虑各方面的条件而一味模仿别人,永远只能走在别人后面。
2.4 在进行营销时只考虑五个、甚至更少的决策项
在制定营销计划时,只考虑到某个或者某几个决策因素,例如:个人关系、营销目标、定位、广告策划、定价标准、产品和服务规格等,也会导致营销计划的失败。例如:为了提高客户的忠诚度,热衷于和客户进行各种交际应酬,企图通过建立良好的私人关系而获得稳定的业务来源。这种做法的错误在于忘记了客户要求的是专业服务以及随之而来的整套价值,良好的私人关系固然可以获得客户的感情,但却不能左右客户基于经济利益之上所作出的商业决定。
2.5 市场判断依赖于某几个关键客户的判断
有些律师对市场的总体判断往往来源于某几个大客户的意见和价值判断,对于市场的判断可能来源于与客户的晚餐谈话或者打高尔夫时候的闲聊。这种做法虽然有一定的代表性,但如果不对市场进行全面的调查、统计和分析,这种做法无异于盲人摸象。了解市场的具体方法很多,设计调查问卷、电话或者访问身边朋友、现有客户群、参加各种行业会议或者订阅行业杂志,都是了解市场的好方法。要进入和占领市场,首先就必须熟悉市场,这是百试不爽的规律。
2.6 片面强调满足当事人需求
根据传统的营销观念,有些律师片面强调满足当事人的需求,不计成本、不择手段地为当事人达到目标。结果不仅容易因为使用非正规手段,给律师带来种种执业风险。而且往往会置律师于两难境地:由于当初承诺太多,以致当事人的期望过高。一旦要求得不到满足,就容易使当事人产生不满情绪。其实,当事人并非法律专业人士,所以经常会对法律服务报以不切实际的幻想和希望,一个优秀律师,不仅要学会如何利用正当手段努力满足当事人需求,更重要的是要学会疏导当事人不切实际的想法,为其设计出一套成本和收益比最佳的解决方案。
2.7 没有明确的目标市场、营销策略和回报目标
律师虽然是专业人士,却往往是市场营销的门外汉。律师对于制定市场营销计划的知识,可能只来源于日常生活经验的积累,或者是从报刊杂志上只言片语所得,甚至是对于电视广告的个人领悟。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来制定和实施律师营销计划,往往会导致营销计划没有明确的目标市场、营销策略和回报目标,从而导致营销计划的失败或者短期行为化和功利化。按照案件律师收费的一定比例给付介绍人回扣和佣金的做法,就是营销计划短期行为化和功利化的表现。
比较科学的做法是,营销计划不能是一个愿望或者理念,必须规定在特定时间内,针对特定市场采取特定的行为,从而获得特定的市场份额或者收入额。例如:对于一个房地产部门而言,开拓房地产业务的计划至少包括:
要寻找那些房地产公司?例如:国营、集体、内资或外资,本地或者外地;
如何接触这些公司?广告、寄送法律计划书、学术研讨会还是政府部门介绍;
可以采取什么营销策略?将一名律师从资产部加强到房地产部、在外部聘请专项顾问、合并一组专门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律师等等;
回报目标是什么?预计收费金额将提高多少或者市场占有额百分比将提高多少。
2.8 只有律师在洽谈过程当中才是进行营销
有观点认为,只有律师与当事人洽谈过程当中才是进行营销,而其他员工则是内部工作,与营销无关。这种观点其实是错误的。律师与客户洽谈和介绍事务所情况固然是在营销,但律师助理要尽快答复客户的电话,主动为客户寻找资料和报告工作进度,这种及时主动的服务其实也是在进行营销。因为这种不是以推销服务为目标的服务其实是在清晰地告诉客户:事务所对客户的重视程度和服务水平达到了什么程度,事务所的营销目标到底是为了赚取律师费还是帮助客户实现真正价值?一个细微的实在举动有时候比一百句动听的广告词更能够打动顾客的心。 3.1 塑造鲜明的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指企业在长期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并获得全体成员认同和追求的价值取向和理念,以及由此反映在策略制定、人文文化、行为规范和评价体系等方面的有机结合整体。它最先出现于20世纪80年代初,由美国、日本等国引入企业管理当中。它以企业管理哲学和企业精神为核心,凝聚企业员工归属感、积极性和创造性,由于其人性化和科学化的特点,得以在全世界得到广泛应用并成为众多大企业成功的根本保证。
事务所企业文化一般由企业使命、经营理念、企业定位、发展策略、远景目标、核心价值观和标识等系列描述组成,但在具体描述上各不相同,例如:
世界著名的澳洲第一大所——万世基律师事务所的企业文化观是:“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客户关系;提供出色的客户服务;吸引、激励、发展、挽留优秀人才。”
长期以来,律师行业更多地强调律师行业与其它行业,律师机构与企业的差异,而忽略二者在质量控制、队伍建设、品牌塑造、企业文化乃至市场拓展等诸多方面的共性,不积极借鉴和学习其它行业的先进理念和管理方法,由此形成普遍性的不良现象是:强调个体,忽略机构;重眼前利益,轻长远打算;讲个人英雄,不讲团队合作。“手工作坊式”、“个体户联合办公式”的律师事务所比比皆是,大行其道。究其原因,除了旧体制的原因及律师事务所的提成制分配制度外,企业文化的欠缺是一个主要原因。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所已认识到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在法律服务市场较发达的北京等地,一些领先事务所之所以能够取得成功,固然有其高素质的人才体系和相对发达的法律市场因素,但深层次的原因应该是这些事务所都拥有着自己的独特企业文化体系,使事务所在快速发展当中得以始终保持统一的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准,为保持其核心竞争力奠定了牢固基础。
3.2 突出产品和服务的差异化特色
如何使自己的产品和服务在竞争中突围而出,吸引客户的注意力呢?如果说专业水平是基础,差异化则是关键。客户最终选择的肯定是那些能够带给他们带来最大价值的产品服务,所谓的最大价值往往是与其他竞争者相比有明显差别优势的服务。例如:服务差异,即突出服务品种、服务方式、质量和价格明显区别于其他竞争者;人员差异,通过雇佣和培训手段,运用比竞争对手更好的人力资源取得更强的竞争优势;形象差异,通过建立自己的独特品牌区别于竞争对手等。
在客户需求相同的前提下,每一位律师都在向客户做着同样的工作,描述自己的产品和服务。最终成功获得客户委托的律师,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必定与众不同,这就是差异性所在。在许多领先事务所的差异化战略当中,强调团队服务制度、主动服务模式、讲求实效的法律解决方案等是主要内容。
3.3 造就服务质量的有形性特色
法律服务的无形性,为客户评价和法律服务质量造成了困难。为了让客户更容易和直观地评价法律服务,我们必须使法律服务质量有形化。有形性的方法很多,包括:事务所的简介风格、法律建议书和网站内容;律师的口头表达能力、书写风格和对客户利益的关注态度;服务当中的及时、迅速和主动程度;雇员的精神面貌、回复客户问题的时间;甚至包括了办公室的外观布置等等。
3.4 追求更深层次的价值取向
价值取向分别对应市场营销策略的三个层次,投机、媚俗和信仰。价值取向的最表层价值是以“境遇价值”为中心,属于投机性的市场营销行为,例如:“如果有人落水,就向他推销救生圈”,因为落水的“境遇”创造了救生圈的“价值”;价值取向的内层价值是以“消费者偏好”代表,即以社会普遍评价为基础的选择偏好、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这是以“媚俗”为基础的营销观念;价值取向最深层观念是“信仰”,即代表着消费者群体理想的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等等的理想方式。
现在的法律营销策略存在着严重的“投机主义”,即多以表层的“境遇价值”展开营销活动。比较典型的例子是:在有些法院门口往往游荡着很多介绍人,当有人官司缠身需要进出法院时,他们就立刻围上去推销法律服务,这与”救生圈”是同一个道理。这种投机性营销必须面对着客户评价的易变性,当客户境遇发生改变时,所需产品的价值就会迅速降低。例如:对于一个饥饿的人,第一个馒头最有价值,第二个馒头价值降低,第三个馒头可有可无,第四个馒头可能白给都不要。如果要将律师作为一项事业而非投机来经营,就必须努力往价值取向的内层和深层观念发展,研究和培养消费者偏好,树立价值信仰。

㈡ 律师如何开拓案源
青年律师们,新手律师们,关于找案源,看这篇文章就够了,全网最全,如果想借助互联网找案源,那更应该看,本文适合所有律师。每位律师经过十几年的寒窗苦读,拿到了本科毕业证,奋力为司法资格考试背水一战。面对一年只有10%的通过率,天未明,摸黑起床复习,挑灯熬夜无数次,背诵、理解数不清的法条、做了无数道习题、模拟题,日复一日,知识点过了一遍又一遍。通过法考只是实现律师梦想的一块敲门砖,未来的路仍需坚持不懈的努力。
实习期满后,需要通过面试方可取得正式的律师执业证。成为一名律师需要的时间成本只有法律人最清楚。在其中脱颖而出的新手律师还有几年不等的成长期才能成为一名基本业务熟练的律师,但不管是新手律师还是资历深厚的律师,最需要、最关心的就是案源。案源是每一位律师立足和生存发展的首要前提,没有案源,找不到案源就意味着没有案件办理,没有收入来源,更重要的是没有施展才华的机会,再厉害、专业知识学得最牛的律师也会被荒废,从此“葬送”了一名律师的美好前程,所以,律师如何有效获取案源?新律师开拓案源的方式方法成为重中之重,下面带大家一起探讨:
对于律师来说,案源就是市场,案源的开拓其实就是市场营销,我们要抓住市场的脉搏,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把律师的法律产品推广出去,让大家在茫茫人海之中找到您,而案源的来源渠道无非就是人脉、宣传。
一、传统方法(人脉为主,嫌麻烦的可直接跳转后面查看互联网渠道的获客方式):
1、利用好熟人圈子
通过亲朋好友推荐、老客户推荐、参加同学会、参加老乡会等,推送自己的个人名片,告诉大家您是一名律师。因为律师的职业特殊性,让人非常敬畏,如此一来会加深大家对您的印象,而且大家潜意识里已经记住您是律师这个事实,以后遇到任何法律问题第一时间想到的也是您。其实,从自己的人际圈开始挖掘,是绝大多数律师第一桶金的来源。
2、找大的律所挂靠
大的律师所资源雄厚、案件类型各式各样,而且所办理的案件大、影响力大,当您有机会接触这些案件时,您的视野就会非常广阔,您在其中所学到的技巧、积累的实战经验也是很足的。
3、跟在资深大律师身后,协助办案
律所的资深律师都是手握不少的案源,总会有些案源没有办法分身处理,这时候就需要其他律师协助。认真做好每一位老师、同事或同行转办或需要您协助办理的案件,您认真负责的态度,会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这样以后别人有好的案件合作,就会第一时间想到您。
4、加入律师团队
当自己还不能独立走路的时候,借助别人的“搀扶”和使出自己储存的“能力”一起走路,不失为一种好办法。刚开始做律师,不要急于自己独立去办案子,您可以寻求做老律师的助理或者做某团队律师驻某企业的定点律师。同时,自己要端正思想,任何岗位都是从基层、从小事做起的。
5、参加或举办各种沙龙、论坛、讲座、演讲
想要低成本地营造高密度的潜在客户群体,演讲、开讲座是最好的办法,这就是点对面宣传,起到四两拨千斤,会场播种,广泛种草的效果。律师通过演讲、开讲座、举办沙龙等活动,可以与客户面对面进行交流,把自身的优势及高大自信的形象很直观地展现在客户的视野中,而且在现场有提问的环节,客户把问题抛出来后,律师通过现场给予专业的解答意见更具有说服力。
其实“讲”能够“讲”来业务、讲来案源,“演讲”能够征服客户,讲得好可以套牢客户的心,这个案源基本上就是稳稳地收入囊中。同时,“演讲”能够征服法官,讲得好,法官被您打动了,这个案子基本就“赢”了,而且给客户留下非常深刻的印象,树立了高大、专业、自信的形象。
6、走法律援助之路
不要狭隘地认为:法律援助就是等各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安排的那点法律援助案子才是法律援助。也不要狭隘地认为:法律援助都是费力赔本的苦活路。其实,新手律师要主动地参与行业主管部门安排的法律援助和自己经过判断后认为值得参与的社会法律援助,而且法律援助的范围不要局限于您所在的省、市、县,要将眼光放大于全中国,借机扩大知名度,从而吸引更多的案源。
7、融入更多社交圈,扩大人脉资源
曝光自身的律师身份,人脉的积累与扩充,并不是每天坐在办公室里,吹着空调,喝着茶,坐等客户找上门,坐等机会的来临,而是要把自身投入到更多的社交圈,扩大自身的社交范围,拓展视野,认识各行各业的人,这样才有利于自身的发展。
8、利用周六日休息时间,在比较繁华处摆摊设点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和代书;到一些个体商贩密集的市场去逛逛,顺道派发名片。
9、平时有空多到法院立案庭转一转,借机会先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介入再谈接案;开庭时去旁听,与没有聘请律师一方沟通;去劳动局门后蹲点,印发名片,宣传等。
10、抽空到一些公司、企业去看一看,争取与公司、企业的领导接触、交谈,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同时也介绍自己,介绍自己的律所,宣传法律知识。
11、经常参加一些企业家的联谊会、商会和行会,多认识一些公司领导、各业界大咖。
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向前发展,大家的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法律意识也随之增强。日常生活中,稍有一些法律问题或纠纷时,更趋向于寻求法律的帮助。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大家对网络的依赖非常“严重”,手机都是寸步不离手的,有什么事情第一时间都是找“度娘”,毕竟互联网中集思广益,可以筛选出很多对自己有用的信息。这也表明了有些传统的营销方法或许已经不适用,我们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借助互联网、自媒体的力量来开拓案源市场、获取更多有效的案源,再也不用费力地四处奔波。也凸显了利用互联网进行宣传的重要性,传播速度会非常快。
律师必须懂得宣传,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意识在现在已经不适用了,如果继续固守这种思想必将落后于时代的步伐。通过互联网的宣传,是一种知识、文化、智慧、经验的积累和沉淀,把自己是律师的身份暴露在网络上,就是系统地将专业的法律知识发到网上去,塑造律师的专业形象,树立个人品牌,以供全世界的人搜寻。下面我们来探讨一下案源来源渠道的第二大方法:
二、现代方法(互联网宣传为主)
1、搜索引擎推广
搜索引擎推广方法又可分为多种不同的形式,常见的有:登录免费分类目录、登录付费分类目录、搜索引擎优化、关键词广告、关键词竞价排名、搜索排名、网页内容定位广告等。总结一句话:付费的贵,免费的耗时间并且不是每个律师都精通SEO推广。
2、建立律师的个人网站
有独立的域名,此种律师推广方法优点是能更好的掌控律师网站内容,更全面的包装律师本人。但是律师要结合自身的优点、利益点、兴趣点、专业领域强项、特长、弱项等进行全面分析。要准确寻找自己未来长期的定位,千万不要让自己一辈子都是一个万金油律师!物以稀为贵,您只有在某一领域成为专家,您才能从众多律师中脱颖而出。
3、开设与运营各大自媒体账号
开设包括但不限定于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一点、企鹅、网易、头条、知乎、博客、百家号等各大自媒体账号。律师需要营销,更需要有目的、有针对性、有规划的营销。律师运用内容营销是一种非常好的营销方式,通过内容营销塑造品牌、开拓案源是大势所趋。如果您选择内容营销,那么内容的创作和传播是两大核心环节。从传播渠道选择而言,微信公众号、头条、一点、企鹅、网易、微博、博客、百家号等传播已经越来越受到众多法律从业者的喜爱,特别是微信公众号,对于刚入行的律师,没经验、没资历、没人脉、没资金,利用各大自媒体进行内容营销更是提升知名度的好机会,往往会被搜索引擎青睐,会有不错的排名,对于推广有一定帮助。
4、软文推广
一个优秀的律师不仅专业能力优秀,理论知识也非常丰富。没有多少案例经验的年轻律师可以通过理论文章来展示自己的能力;而对于经验丰富的律师,更可以通过文章来总结经验,传道受业,进一步提高自己。以写文章、发表文章为契机不断提升自我写作水平与修养、扎实专业知识,增强荣誉感与责任感。努力通过各种途径发表自己的观点、文章甚至著作,包括杂志、会议、论坛、专业网站、有一定影响力的公众号等,在这些平台上展示自己的文章,无形中形成了你的低成本持续获客通道,如果您的潜在客户看到您的文章,就可能顺藤摸瓜找到您,这是点对面无差别攻击。
5、争取上电视,参加公益普法节目
新闻媒介都有很多的公益活动需要律师介入,这就要求律师养成看报纸、电视的习惯,当看到有关信息后主动与编辑联系,毛遂自荐。但一定要记住:不要和记者、编辑谈报酬,要以公益之名来打造自己的公益大使形象。平时还要主动参与新闻媒介报道的社会热点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哪怕只是在报纸上说上三五句点评或者在电视上露一张小脸,那都是积累与财富。
6、朋友圈晒判决书与开庭传票等
律师朋友圈晒判决书与开庭传票,这也是宣传的一种手段、可以说是零成本,这样可以让朋友圈的人知道,您最近在忙什么样的案件,证明您不是闲着没事做的,也是有客源的,可以胜任该类型的案件。时常在朋友圈刷刷存在感,借此来打响自己的知名度,以便日后大家遇到类似问题第一个想到的人是您。
7、建立或加入普法微信群
QQ与微信也可以做为一种对外宣传和联系的工具,保持社交性质QQ群、微信群活跃度,提高自身是律师的知名度。因为大家对一个人的认知度都是先从言行举止开始的,特别是互联网时代给大家带来了便利,通过互联网传播自身的信息。准确定位一些自己擅长的垂直QQ群与微信群:比如你擅长金融法律的,就去一些创业群、金融群,里边有大量需要投融资、股权、私募、上市需求的潜在顾客,他们一定会有相应的法律问题;如果你擅长婚姻家事案件的,就多泡一些妈妈社群;如果擅长公司法、劳动法的,就去泡一些管理社群、HR社群等。
8、入驻大型的法律咨询平台(强烈推荐)
入驻大型法律咨询平台,特别是一些大型的付费法律咨询平台,真正把知识变现。为什么本人建议一定要入驻付费的法律咨询平台呢?原因如下:律师行业卖的服务是知识加时间,愿意为知识付费的客户虽然不一定是大客户,但一定是尊重知识,并且质量相对好的客户,而付费法律咨询平台的作用就是帮您筛选这种有质量的客户。个人不太建议入驻那种需要律师花钱认证的平台,本质上虽说律师花钱入驻平台获取案源,实际上还是通过免费咨询筛选案源,导致了这种平台的客户质量不是很好,很多客户都是想要免费咨询,根本不接受付费咨询,转化率非常低。同样是筛选客户,为什么不入驻一些付费的法律咨询平台?一步到位筛选到有质量有价值的客户,省时且高效。
一个好的律师平台提供的便利肯定是非常多的,包括不限定于品牌曝光、资源对接、赚取咨询费、线上客户转化为线下案源等,几乎涵盖了律师们所有的需求。所以,一定要充分利用好互联网的优势,选择入驻一些好的律师平台。比如这种客户付费咨询平台,律师筛选出来的案源客户都懂得尊重律师的知识及宝贵时间,而不是蹭免费咨询的,并且转换成案源客户都是高质量的。

11、塑造个人品牌:练就律师的核心竞争力
律师个人品牌的确立同个人的专业能力、口碑、关系网、行业地位、影响力等密不可分。品牌律师通常要具备如下条件:
(1)有自己擅长的领域。当律师在一个领域做到顶尖专家后,自然会形成一定的品牌效应。
(2)有拿得出手的成功案例。律师要有自己的代表作和标杆案例,不仅能唬住客户,也能让圈内津津乐道、口口相传。
(3)有十足的专业功底和办案功力。品牌都是以实力为尊,以实力为基础。律师不仅仅是帮别人打官司的人,您还能提供很多很多的优质法律服务,您是一个有着专业技能的、“金钥匙”般的法律服务者。
(4)有一定的个人魅力。不凡的个人魅力和个人修养,是品牌律师的必备要素,否则,平淡无奇怎么能对得起品牌二字。
(5)有相当的业内影响力。不仅能得到圈子内(不限于同行、法官、检察官等)的认同,还能得到当事人及其亲友们的认可。
营销从来就不是一件很简单的事情,也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尤其是律师行业,很多时候我们销售的不是一件具体的产品,而是我们自身与我们的服务。所谓金杯银杯不如口碑,不管时代如何变迁,获得客户的高度认可,永远是最直接有效的宣传方式,与其迷茫抱怨、好高骛远,不如尽心尽力地服务好当下的客户,为未来铺实道路。律师是一种服务行业,客户体验至关重要,对于客户需求,应该积极响应、及时反馈、主动沟通、竭力办妥,争取服务一位,满意一位,进而围绕这一位,拿下其圈子中的更多人。
总结:互联网渠道的重要性无需多言,相信很多从事律师行业的朋友都或多或少的都学习过互联网营销推广的知识,但还是要强调一点,那就是坚持。
㈢ 律师如何营销
律所和律师需要来改变传统源的获客经验,开拓全新的“互联网+营销”获客模式,通过触发更多的用户,得到更广大的客群青睐。
当前法律服务行业进入一个由To B到To C的转型时期,在这样的形势下,互联网对于法律服务行业的影响将进一步深化。对于互联网时代的消费者而言,一个好律师不仅仅需要有良好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水平,更要在网络上有一定影响力。这就对律师行业从业者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对法律服务行业获客思路提出了新的挑战。
利用网络发挥“搜索+信息流”双引擎优势,细化律师、律所及法律服务平台三大法律行业客群,通过落地页搭建支持、线索转化优化和运营能力开发,提供针对性和精细化的营销解决方案。
㈣ 如何做好私人财富管理
自从CRS实行以来,我们要认识到现在的大势是资产透明化、税收严管化,过去的很多看似合理的做法现在已经行不通了,如果执意在灰色地带游走,很可能会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㈤ 我作为律师销售应该怎样寻找案源。
找案源难?推广成本高?听讼法律咨询海量案源免费推,全国律师0成本入驻!
㈥ 做律师如何做个人营销
刚出道的律师抄籍籍无名,当事袭人基本上不会主动找上门来。竞争激烈,流量被瓜分抢光,没有知名度的你和不知道在哪里的当事人如何匹配?这绝对是双重困难…最终还是得死磕。
对做推广的律师来说,广告资源分摊严重,暂时也没有能力做更大的广告营销,但依然不能浪费任何机会,而且还必须保持一个个咨询死磕的心态和精神。认真对待每个网络当事人,经营利用好平台资源,把这种经验当成锻炼机会,不断提升专业度,变得有竞争力,你会发现收获重点也许不是案源线索,而是势能积累、收入之外的无形收益。
当然,并不是要你放弃面包,一味死撑。事实上,认真死磕的律师,几乎都有可能在网络上挖到案源线索,因为他们在思维上不会死磕。
一直强调法律服务要向“体验式服务”转变。在苹果内部常强调一句话:没有人会因为高超的技术记住你,但会有人因为美妙的体验记住你!这是通用真理,事实上网络咨询“体验感”更明显!
现在有专业做律师服务的平台,比如云小律,专业做互联网营销供应商服务律师,可以咨询;
㈦ 如何利用保险做好“私人财富管理”
基本保障,资产隔离,抵税避债,信托传承
㈧ 律师如何通过市场营销获取大量案源
走网络推广的路
21世纪是一个电脑网络和信息化的时代。我国网民的绝对数量达到了5亿,世界最多的网民群体。据统计目前已有80%的当事人选择通过网络平台查找律师和咨询法律问题。当前越来越多的律师与律师事务所已经认识到网络推广的重要性,他们纷纷建立了自己的网站,根据需要展示律师的工作成果,展示律师事务所的业绩,以求最先进、快捷的的方式,最低廉的成本,达到最佳的宣传效果。律师与律师事务所建立网站后,都希望自己的网站能被更多的人访问,尤其是被自己的潜在客户浏览,这样才有可能让客户详细地了解自己,取得对律师事务所的信任,从而获得案源。目前,律师与律师事务所网站的推广的手段,主要以广告为主交换链接为辅的形式。因此选择一个有效的广告平台至关重要。如何才能选择一个有效的律师推广平台?从而通过网络获得案源?个人觉得首选行业门户,因为从广告学的角度来看,行业门户的受众目标最为精准。目前国内法律行业门户非常多,访问量较大的网站却极少,目前国内访问量较大的法律网站等。例如汇法网。
路之二:走法律援助的路
不要狭隘地认为:法律援助就是等各省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安排的那点法律援助案子才是法律援助。也不要险隘地认为:法律援助都是费力赔本的苦活路。关于 “舍”与“得”的辨证论述。其实,新手律师要主动地参与行业主管部门安排的法律援助和自己经过判断后认为应该值得参与的社会法律援助,而且法律援助的范围不要局限于您所在的省、市、县,要将眼光放大于全中国。
路之三:走团队服务的路
在自己还不能独立走路的时候,借助别人的“搀扶”和使出自己储存的“能力”一起走路,也不失为走路法之一。关键是自己要端正思想,这个时候您的角色只能是团队律师中的辅助人员。因此,刚开始做律师,不要急于自己独立去办案子,您可以寻求做老律师的助理或者做某团队律师驻某企业的定点律师。
路之四:走投书自荐的路
人应该不去想不去做的事,这事所带来的成功永远远离您。律师服务不能像开店理发的理发师一样--等顾客上门找您。多看当地的报纸、电视新闻、工商局的注册公告等信息,看见有新的企业成立或者外地企业进驻本地,您一定要按CI与VI的模式投书这些还没有法律顾问的企业。纵然是这个企业本身不聘请您,至少您精美而踏实的自荐也许能打动具体读您自荐书的经办人,他(她)留有您的联系方式,说不定会给您带来意外的惊喜。
路之五:走新闻媒介的路
律师需要宣传家的技巧,在“迷信”新闻媒介的国度简直就是真理。新闻媒介都有很多的公益活动都需要律师的介入,因此,律师需要经常看报纸、电视,看到信息后要主动与编辑联系,毛遂自荐。不仅不要谈报酬,还要主动参与新闻媒介报道的社会热点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哪怕就是在报纸上说上三五句点评或者在电视上露一张小脸,那都是积累与财富。
㈨ 律所营销如何开展
通过我所的发展, 想。发现专业所能为专业律师提供更广阔的平台,更多的优势,特别是办公的费用上,能够使专业所把所有的利息向一个专业的焦点进行集中,相信将来能够吸引更多的律师加盟,所也努力吸收更多的律师,跨进我为大型业务服务的平台。另外,要加大非诉讼业务的拓展,方案也在制定过程中。
大家谈到专业化的问题。很负责任地给大家讲,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对专业律师事务所的探索及业务营销注意到这几天的论坛。所是一个年轻的所,成立有一年多的时间,这一年多的时间,从一开始就树立了一个专业品牌所的概念,把专业定位建筑房地产。经过一年多的实践,已经做到建筑房地产的收入占到律师事务所收入80以上,这方面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品牌方面经过一系列的营销方式,也得到一定的认知度,这我向各位同仁来汇报一下。
为什么当时我取意豪才这两个字?对这两个字赋予了新的含义, 首先对我品牌有一个阐述。那就是三国演义煮酒论英雄篇中,曹操与刘备喝酒时谈到英雄的概念,刘备对天下的英雄逐一分析,曹操说了这样一句话:夫英雄者,胸怀大志,腹有良谋,有包藏宇宙之机,吞吐天地之志者也。讲到人的性格就有一种豪迈的性格,讲到律师就应该才为法用,才为民用,所以我取意豪才对我律师事务所也是一种鼓励和鞭策。想建立一个专业的律师事务所,有这么几点的感受。 第一点,就是学习。成立之初,就组织我合伙人向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进行学习,学习他规范管理。另外,向全省的律师事务所学习。通过省律协、济南律协举办的各种培训班,已经印刷了五本小册子,其中《法律工作日志》已印刷了几千册并向我客户进行发送。元旦后,会印刷仲裁委的仲裁委法律法规汇编》3月份后,会印刷新的破产法》和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把这些都作为豪才所对外交流的渠道。另外我向省外的律师学习,包括我去上海律协吕红兵会长的律所参观,去朱树英主任的律所参观,去**律所参观,包括邀请他所的主任来济南参观我豪才所。成立之初,全体合伙人由我律所出资参加了第五届中国律师论坛,四名优秀律师参加了第六届中国律师论坛,十月份,有四名律师还参加了**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论坛。由于时间的抵触,原本还预备参与中国律师事务所的管理论坛。另外一个方面,参与起草了省的地方性法规,如《省商品房销售管理条例》拆迁管理条例》特别是这次的省物业管理条例》所拿出了初稿,已经向省建设厅提交,下周我还会出《省拆迁管理条例释义》书稿初审,这也得到吴厅长的重视。
从网上尽快下载最新的资料, 第二就是培训。首先一个专业律师事务所必需在专业知识培训上做到位。每一个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出台后。都是利用几个晚上连夜进行学习。得到资料以后,一般有个习惯就是谁在办公室我就叫谁学习,并不是打电话叫某某人再回来学习,没有这个必要性。认为学习是及时性的一种动力的来源,不需要去监督的如果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每天监督律师去学习,就不能形成一个好的学习习惯。其次我培养专业的团队精神,律所成立一周年时,搞了一个系列活动,利用两天的时间进行了团队的拓展训练,拉练到山里,由专业的团队训练公司对我进行团队精神训练,收到良好的效果,团结互助的精神得到很大的改善。另外,邀请外来的专家对我进行培训,10月份我邀请了仲裁委的xxxx专家对我进行了仲裁法司法解释的培训,效果很好,还起到联谊的作用,而且还决定把仲裁委的法律法规汇编交给我所进行出版。上个星期我还邀请了中院的专家对我破产法单独进行了培训,效果也是非常好,长达90页的讲稿给我留下了非常珍贵的财富,将会出版专著。
豪才所的名字经常呈现在电视、报纸和网络中。上个月我请了中顾网的专家对我进行了网络知识的培训, 第三点就是营销。首先我所长期以来和平面媒体及立体媒体包括网络媒体等都有长期×××关系。基本上每个律师都开通了自己的博客,其中我所的网络的访问量也超过20xxxx人次。其次就是对外培训,通过参与编写省商品房销售管理条例释义,对全省房地产企业、建筑企业、房管局进行了培训,烟台培训了两次,济南培训了两次,全省的房地产企业都参加了这次培训。另外我营销的时候赠送了各种资料。新的司法解释、新的法律出台,一年多得时间共计印刷了一万三千多次,向我律师同仁赠送。还增加了办公投入,虽然我目前只有2xxxx名工作人员,但是办公面积已将近50xxxx平米,并且位于×××最好的地段之一,能够欣赏千佛山美景,并且毗邻高院、仲裁机构及法院,交通非常便利,还开通了法吧这样一个会客室,这让客户很好地融入了律师气氛之中。此外,加大公益事业的投入,所承办的法律援助案件在×××名列前1xxxx制定法律援助政策里面规定,法律援助中心给律师的补贴是多少,再加倍的补贴。鼓励大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增加我
律师事务所的美誉度。
就市场的维护方面我谈服务, 第三。一个是加强团队的服务,给我客户进行服务过程中,历来不是一个人独来独往进行服务的总是一个团队。有时我去顾问单位讲座时,经常会去xxxxxxxx有时候甚至1xxxx律师。这种团队精神给我客户留下了非常好的印象,而且法律意见书我往往是24小时之内出具,就是因为我总是分配给有空余时间的律师去做这项业务,客户的及时性有时会比正确性甚至专业性要求更高。另外就是进行法律知识的培训,经常对客户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法律服务培训,此外一个方式就是客户答谢,成立一周年之际,举行了一次客户答谢酒会,邀请了上百位的客户参与,同时举办了省首届专业律师事务所的发展论坛,建设厅和司法厅的领导参与了这次酒会和发展论坛,另外我每年都会把这一年的法律资料整理复印装订成册,并送给客户,便于客户及时的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