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对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意义。参与高校要成立由主管教学的校领导牵头负责,由教务、科研、设备、财务、产业、学工、团委等职能部门参与的校级组织协调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配套政策,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日常管理工作纳入本科生教学管理体系。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要进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参与计划高校教学管理部门要从课程建设、学生选课、考试、成果认定、学分认定、灵活学籍管理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要把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作为选修课程开设,同时要组织建设与创新训练有关的创新思维与创新方法等选修课程,以及与创业训练有关的项目管理、企业管理、风险投资等选修课程。
3.要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导师队伍建设。对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学生实行导师制。参与计划高校要制定相关的激励措施,鼓励校内教师担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导师,积极聘请企业导师指导学生创业训练和实践。
4.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的条件建设。参与计划高校的示范性实验教学中心、各类开放实验室和各级重点实验室要向参与项目的学生免费提供实验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参与计划高校的大学科技园要积极承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任务,为参与计划的学生提供技术、场地、政策、管理等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
5.参与计划高校要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搭建项目学生交流平台,定期开展交流活动。鼓励表现优秀的学生,支持项目学生参加校内外学术会议,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交流经验、展示成果、共享资源的机会。学校还要定期组织项目指导教师之间的交流。
6.参与计划的学生,如发现本校实施该计划时有违反教育部要求的情况,可以向教育部投诉。投诉的问题要确切,并且署真实姓名。我部将在调查核实之后予以处理。投诉邮箱见相关通知。

❷ 创新创业教育的开展案例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始建于2009年,是学院遵照“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发展战略,坚持服务中山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创新创业型城市发展定位,积极探索创新创业教育的重要举措。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充分尊重高职院校办学规律,大力倡导“自行创造就业岗位”的创业教育理念,致力于使大学生“不仅仅是工作岗位的消耗者,而更多地成为工作岗位的创造者”,围绕学生创新创业践行能力的培养,积极贯彻实践育人的方针,着力培养新生代的创业精英。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以先进的教育理念、雄厚的师资力量、优良的教学环境、突出的教育教学效果,全力服务于学生的成长和成才。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凝聚了一批团结进取,专兼职结合,校内外互补的双师型教师教学队伍。现有创新创业教育教师队伍中,教授4人,博士1人,硕士学位的教师占90%以上。中心负责人王华教授作为中山唯一一门国家精品课程的负责人,被聘为全国高职高专经济管理类专业教学资源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同时,针对学生创新创业的实践特征,还聘请了中国“隐形冠军”代言人、广东非常小器有限公司董事长梁伯强,广东名派家具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江展增,中山市咀香园食品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延杰等为代表的一批本土知名企业家担任创业导师,对学生的创业发展、经营管理等进行指导、帮扶。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在负责推进全院创新创业素质教育工作的同时,依托中山优良的创新创业条件和自主创业氛围积极强化专业建设,锻造精品,开设了创业管理专业。针对创业核心能力的开发,校内建设了创业策划工作室、创业申办工作室、创业管理工作室、大学生创业园(1,000平米)、创新创业教育教学工场(500平米)等实训实践场地,校外建设了以中山市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13,000平米,由市政府投资,学院牵头建设和管理)为代表的一系列创业实践、孵化基地,为学生创业能力的培养和开发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中心通过每月举办创业论坛、讲座,组织到企业参访调研,开展创业计划竞赛,丰富的创业社团活动,组织创业校友联合会等多种形式,强化了校园创业文化氛围。
短短几年的时间,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以积极向上的创新创业精神和事业开拓的激情,在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及文化传承与创新方面取得一系列成果。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教师开发的《创业实务》课程成为中山市唯一的国家精品课程,获得学院教学成果一等奖、三等奖各1项,开展国家、省、市科研课题20余项,公开发表科研论文近50篇,获得广东省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积极开展创业培训服务。近年来,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效果显著,涌现了一批自主创业的典型。根据麦可思公司(MyCOS)的调查显示,学院毕业生自主创业率远高于广东及全国同类高职院校的平均水平。
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师资队伍 :
王华,1964-,企业管理教授,国家一级高级营销师,高级创业指导师,清华大学(DMC)创业导师,硕士研究生,毕业于清华大学,现任中山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主任、经济管理系副主任。王华教授曾在国家大型企业工作六年,是《创业实务》国家级精品课程负责人,并兼任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创业教育专业教学指导分会常务理事,全国高职高专经济管理专业教学资源建设专家委员,全国高职高专创新创业教育协作会副秘书长,广东省高职院校创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广东经济学会理事、广东营销学会理事、中山市委讲师团讲师、中山市大学生创业项目评审专家及中山市青年创业协会专家。
卢卓,1981-,副教授、经济师、管理咨询师,硕士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副主任、创业管理专业主任,《创业实务》国家精品课程主讲教师,参与或主持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教育厅、中山市社科联等各级课题多项,在中国职业技术教育、科技管理研究等杂志发表教学与科研论文10余篇。
付培凯,1974-,硕士研究生,讲师,主要从事社会文化研究,近年涉足创业教育,主讲《创业实务》、《国学思想与商业伦理》和《创业文化》等课程,主持、参与国家、省级创业教育课题5项,发表论文10余篇。
李智超,1986—,管理学讲师,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山大学哲学系,主要从事创业教育,曾参与中山市重点课题研究,多篇论文在各大刊物中发表。现为广东省高职院校创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助理,中山市创业培训评审专家,中山市青年创业协会会员,多家公司董事。

❸ 关于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相关培训内容模板
一是紧扣产业发展,在重点产业人才队伍建设上下功夫。以实施“3121”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培养引进计划为抓手,围绕有色金属深加工产业、化工循环产业、新能源产业“三大重点产业”,着力构建加快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人才支撑体系。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原则,采取技术合作、高薪聘请、短期租赁等柔性引才方式,聘请重点产业的领军人才和科技顾问,鼓励他们参与全市产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和项目咨询等工作。大力推行“人才+项目”、“人才+产业”、“人才+课题”开发模式,积极引进带着项目、技术的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实现项目与人才的有机对接。
二是强化载体建设,在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建设上下功夫。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共建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创业平台,重点抓好金川公司新材料创新创业示范园建设。支持企业围绕重大项目和重点产业开展科研攻关,催生一批万隆实业公司等企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影响的实用型科研成果。
三是完善政策机制,在优化人才特区建设环境上下功夫。围绕加快推进“人才特区”建设,制定出台了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认定、财税金融扶持等9个配套办法,从安家补助、岗位津贴、住房保障等13个方面,进一步落实好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和现有人才的待遇。对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市政府给予每个团队50—200万元的资金资助,经评审认定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一次性资助20—50万元的安家补助,并给予每月1000—3000元的岗位津贴。急需紧缺人才可享受免租住房,并配备家俱等基本生活设施。对急需紧缺人才在金昌购买住房,实行由同级财政一次性发放5—10万元的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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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参考李开复的讲座
❺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师培训制度
坚持育人为本,提高培养质量。把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突破口,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面向全体、分类施教、结合专业、强化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升人力资本素质,努力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
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培养短板。把解决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着力点,融入人才培养体系,丰富课程、创新教法、强化师资、改进帮扶,推进教学、科研、实践紧密结合,突破人才培养薄弱环节,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坚持协同推进,汇聚培养合力。把完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体制机制作为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支撑点,集聚创新创业教育要素与资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开放合作、全员参与,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创新创业教育和学生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态环境。
(一)完善人才培养质量标准。
制订实施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修订实施高职高专专业教学标准和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明确本科、高职高专、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使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成为评价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相关部门、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要制修订专业人才评价标准,细化创新创业素质能力要求。不同层次、类型、区域高校要结合办学定位、服务面向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制订专业教学质量标准,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二)创新人才培养机制。
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年度报告制度,完善学科专业预警、退出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需求导向的学科专业结构和创业就业导向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调整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创业就业需求紧密对接。深入实施系列“卓越计划”、科教结合协同育人行动计划等,多形式举办创新创业教育实验班,探索建立校校、校企、校地、校所以及国际合作的协同育人新机制,积极吸引社会资源和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投入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高校要打通一级学科或专业类下相近学科专业的基础课程,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探索建立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交叉培养创新创业人才的新机制,促进人才培养由学科专业单一型向多学科融合型转变。
(三)健全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
各高校要根据人才培养定位和创新创业教育目标要求,促进专业教育与创新创业教育有机融合,调整专业课程设置,挖掘和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在传授专业知识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面向全体学生开发开设研究方法、学科前沿、创业基础、就业创业指导等方面的必修课和选修课,纳入学分管理,建设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各地区、各高校要加快创新创业教育优质课程信息化建设,推出一批资源共享的慕课、视频公开课等在线开放课程。建立在线开放课程学习认证和学分认定制度。组织学科带头人、行业企业优秀人才,联合编写具有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的创新创业教育重点教材。
(四)改革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
各高校要广泛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扩大小班化教学覆盖面,推动教师把国际前沿学术发展、最新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课堂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运用大数据技术,掌握不同学生学习需求和规律,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更加丰富多样的教育资源。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破除“高分低能”积弊。
(五)强化创新创业实践。
各高校要加强专业实验室、虚拟仿真实验室、创业实验室和训练中心建设,促进实验教学平台共享。各地区、各高校科技创新资源原则上向全体在校学生开放,开放情况纳入各类研究基地、重点实验室、科技园评估标准。鼓励各地区、各高校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建设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和小微企业创业基地,作为创业教育实践平台,建好一批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创业示范基地、科技创业实习基地和职业院校实训基地。完善国家、地方、高校三级创新创业实训教学体系,深入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扩大覆盖面,促进项目落地转化。举办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办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支持举办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支持高校学生成立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举办创新创业讲座论坛,开展创新创业实践。
(六)改革教学和学籍管理制度。
各高校要设置合理的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为有意愿有潜质的学生制定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建立创新创业档案和成绩单,客观记录并量化评价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情况。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实施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设立创新创业奖学金,并在现有相关评优评先项目中拿出一定比例用于表彰优秀创新创业的学生。
(七)加强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能力建设。
各地区、各高校要明确全体教师创新创业教育责任,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绩效考核标准,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的考核评价。配齐配强创新创业教育与创业就业指导专职教师队伍,并建立定期考核、淘汰制度。聘请知名科学家、创业成功者、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各行各业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并制定兼职教师管理规范,形成全国万名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将提高高校教师创新创业教育的意识和能力作为岗前培训、课程轮训、骨干研修的重要内容,建立相关专业教师、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制度。加快完善高校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分配机制,支持教师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自主创业等形式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并鼓励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八)改进学生创业指导服务。
各地区、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创业指导服务专门机构,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对自主创业学生实行持续帮扶、全程指导、一站式服务。健全持续化信息服务制度,完善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功能,建立地方、高校两级信息服务平台,为学生实时提供国家政策、市场动向等信息,并做好创业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等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落实高校学生创业培训政策,研发适合学生特点的创业培训课程,建设网络培训平台。鼓励高校自主编制专项培训计划,或与有条件的教育培训机构、行业协会、群团组织、企业联合开发创业培训项目。各地区和具备条件的行业协会要针对区域需求、行业发展,发布创业项目指南,引导高校学生识别创业机会、捕捉创业商机。
(九)完善创新创业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体系。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整合发展财政和社会资金,支持高校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各高校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多渠道统筹安排资金,支持创新创业教育教学,资助学生创新创业项目。部委属高校应按规定使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积极支持品学兼优且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学生开展创新科研工作。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对创新创业教育作出贡献的单位。鼓励社会组织、公益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设立大学生创业风险基金,以多种形式向自主创业大学生提供资金支持,提高扶持资金使用效益。深入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和服务措施,重点支持大学生到新兴产业创业。有关部门要加快制定有利于互联网创业的扶持政策。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一)健全体制机制。
各地区、各高校要把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作为“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加强指导管理与监督评价,统筹推进本地本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各地区要成立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开展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研究、咨询、指导和服务。各高校要落实创新创业教育主体责任,把创新创业教育纳入改革发展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教务部门牵头,学生工作、团委等部门齐抓共管的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机制。
(二)细化实施方案。
各地区、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制定深化本地本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教育部属高校需将实施方案报教育部备案,其他高校需报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部门和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三)强化督导落实。
教育部门要把创新创业教育质量作为衡量办学水平、考核领导班子的重要指标,纳入高校教育教学评估指标体系和学科评估指标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估。把创新创业教育相关情况列入本科、高职高专、研究生教学质量年度报告和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重点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❻ 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对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意义。参与高校要成立由主管教学的校领导牵头负责,由教务、科研、设备、财务、产业、学工、团委等职能部门参与的校级组织协调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配套政策,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日常管理工作纳入本科生教学管理体系。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要进入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参与计划高校教学管理部门要从课程建设、学生选课、考试、成果认定、学分认定、灵活学籍管理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要把创新创业训练项目作为选修课程开设,同时要组织建设与创新训练有关的创新思维与创新方法等选修课程,以及与创业训练有关的项目管理、企业管理、风险投资等选修课程。
3.要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导师队伍建设。对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学生实行导师制。参与计划高校要制定相关的激励措施,鼓励校内教师担任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导师,积极聘请企业导师指导学生创业训练和实践。
4.重视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的条件建设。参与计划高校的示范性实验教学中心、各类开放实验室和各级重点实验室要向参与项目的学生免费提供实验场地和实验仪器设备。参与计划高校的大学科技园要积极承担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任务,为参与计划的学生提供技术、场地、政策、管理等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
5.参与计划高校要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搭建项目学生交流平台,定期开展交流活动。鼓励表现优秀的学生,支持项目学生参加校内外学术会议,为学生创新创业提供交流经验、展示成果、共享资源的机会。学校还要定期组织项目指导教师之间的交流。
6.参与计划的学生,如发现该校实施该计划时有违反我部要求的情况,可以向我部投诉。投诉的问题要确切,并且署真实姓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