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应该怎么培训和考核
《食品安来全法》中规定:
食品生产经自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监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费用。
但是对于具体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该怎么培训和考核并没有做出详细的规定,这个可以参考各地的相关政策,以及企业的相关规定。
⑵ 食品药品执法人员培训制度有哪些
采信厂家或商标权人鉴别意见应排除合理怀疑
首先,从日常生活经验来看,对自己产品具备哪些特性,以
及涉案产品是否自己生产或许可他人生产,生产企业或商标
权人应当有发言权,
也有一定鉴别能力。
立法和执法实务中,
均有条件地承认了厂家或商标权人对涉案产品是否冒牌所
出具意见的证明效力。
(工商公字
[1998]
第
254
号、商标案字
[2005]
第
172
号、质技监局政发
[2001]43
号)
其次,其鉴别意见仅是一种证据材料,符合法定形式,
并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属鉴定结论还是
书证,应结合个案具体分析。如果厂家或商标权人运用科技
手段或者专门知识,对涉案产品的成分、结构、风格、口感
等特性,以及标签包装的特性,与自己产品是否存在同类性
和同一性进行鉴别和判断后,出具的载明了《关于行政诉讼
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内容的书面结论,应当
作为鉴定结论使用,具有更高的证明效力;如果厂家或商标
权人出具的鉴别意见,并不具备该条司法解释要求载明的全
部内容,或者仅仅根据涉案产品型号、款式、所标批号或日
期、所用包装标签,是自己从未生产过或使用过的,而鉴别
其为假冒品的,应当作为书证使用。是否载明合理理由和依
据,影响其证据类别和证明效力。根据《关于行政诉讼证据
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二条,若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格,
或者鉴定程序严重违法,或者鉴定结论错误、不明确或内容
不完整的,相关的鉴定结论,在行政诉讼中法院不会采信,
行政执法中行政机关也不应采信。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
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式解决。鉴定
结论经过工商机关的审查,才能采纳为定案的依据。
⑶ 如何找药品的法律法规培训内容(要最新的法律法规)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制定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内日期:2015年06月容25日
生效日期:2015年06月25日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是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企业应当在药品采购、储存、销售、运输等环节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药品质量。
第三条
药品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执行本规范。
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也应当符合本规范相关要求。
http://www.lawxp.com/statute/s1763294.html
⑷ 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应该怎么培训和考核
《食品安全法》中规定: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加强食品检验工作,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落实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本企业的食品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监督抽查考核不得收取费用。
但是对于具体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该怎么培训和考核并没有做出详细的规定,这个可以参考各地的相关政策,以及企业的相关规定。
⑸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如何制定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方案
按以下内容制定抄培训计划:袭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与餐饮服务有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标准; (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 (三)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技能; (四)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知识; (五)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