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营销策划案的人员配备和预算包括哪几个方面
看是什么活动
促销类的话事无巨细的分析什么岗位要几个人,干什么
预算包括物料,人员工资等
Ⅱ 请问项目的人员配备管理计划包含有哪些内容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完善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建立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严格监管的管理体制,控制工程造价,杜绝拖欠工程款,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程项目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在杭州市区范围内的工程项目建设活动,实施对工程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规定所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是指通过财政投资、国债或地方财政债券,利用外国政府赠款以及政府担保的国内外金融组织的贷款等方式独资或合资建设的项目。
第三条 杭州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的行政主管部门,履行制订政策、规范市场、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政府管理职能,组织实施本规定, 主要负责项目管理单位的资格管理,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配套线路、管道安装项目以及市政项目的项目建设管理活动的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做好本行业范围内的项目管理活动的监管。
第四条 工程项目建设监管必须执行以下原则:
(一)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禁止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二)坚持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严控拖欠工程款;
(三)严格执行项目法人(业主)责任制、市场主体准入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确保工程质量。
第五条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杭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监管信息系统),对建设工程项目各方主体及其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质量行为、安全行为、造价管理行为等进行监管,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进行联网跟踪监管。
二、项目自建和委托项目管理
第六条 工程项目建设可以由具备建设管理条件的项目业主(或项目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建设,或委托专业的项目管理单位进行专业化管理。
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自行建设的,其业主(或项目主管部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3名以上(含3名)从事与项目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该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的正式在编人员,5名以上(含5名)中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的正式在编人员,且其均具有同类工程建设管理业绩和相应的管理能力。
(二)管理人员熟悉工程建设有关法律法规。
(三)管理人员能够认真、公正、科学、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
条件不具备的,必须委托专业的项目管理单位,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
第七条 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具备自行建设能力的业主(或项目主管部门)必须在工程项目立项后十日内到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自行建设备案。
第八条 项目管理的主要模式:
(一)融资建设:是指采取项目投、融资的方式,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主要工作交由投、融资方完成,即融资、建设、运营、移交模式。
(二)工程总承包:是指受项目主管部门(业主)委托或招标取得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三)项目代建:是指项目主管部门(业主)委托或招标选择社会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工程项目全过程或各阶段建设实施工作。
第九条 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一项或多项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开展工程项目管理业务。
第十条 项目管理单位必须按《杭州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资格备案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资格备案后,持《备案证书》和《诚信手册》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活动。资格备案有效期为二年,期满时须重新备案,方能继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活动。
第十一条 政府投资项目自行建设的,其自行建设管理机构必须经市政府批准后按规定组建。凡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其业主(或项目主管部门)不具备自行建设管理能力的,必须委托专业的项目管理单位,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
第十二条 项目管理实行合同制管理,委托方应当和项目管理单位签订项目管理委托合同,明确委托项目管理的范围、形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法律关系。
项目管理实行履约保证金担保制度,具体保证金额,根据项目行业特点,在项目管理招标文件中确定。
三、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招标
第十三条 项目管理单位开展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市场活动引入竞争机制,政府投资项目委托项目建设管理的,一般均需通过招标方式选择项目管理单位。
各行业主管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本行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招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第十四条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人应通过市交易中心或其他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等媒介公开发布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由招标人从中选择不少于3家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不得选择有下列情形的投标申请人:
(一)已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项目管理任务的;
(二)近3年承接的建设项目中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或者有重大违规、违约行为的。
招标人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程序进行项目建设管理招标。项目建设管理招投标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 对项目管理单位投标的评标,一般采用综合评估法。应根据项目建设管理业绩、投资控制能力、企业信誉、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的配备、项目建设管理大纲(方案)的合理和可行性、项目建设管理目标和保证措施、管理费用报价等,择优选择项目管理单位。
第十六条 工程勘察、设计、监理等企业承担同一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和其资质范围内的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业务时,依法应当招投标的应当由业主(项目主管部门)按规定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
施工企业不得在同一工程从事项目代建和工程承包业务。
一个建设工程项目只能由同一个项目管理单位承担项目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 项目管理委托合同内容应明确履约期限、项目管理的形式与范围、酬金及支付方式、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等,并报市招标办或有关招标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项目管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委托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转包或擅自分包所承接的项目管理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接工程项目管理业务。
第十九条 项目代建管理服务收费应当根据受委托项目规模、范围、内容、深度和复杂程度等,由委托方与项目代建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投标文件的承诺,在委托项目代建管理合同中约定。
四、项目管理双方职责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项目实施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项目立项;
(二)项目方案报批;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报审;
(四)实施采购招标;
(五)履行开工手续;
(六)组织施工;
(七)竣工验收、交付;
(八)项目评价。
第二十一条 委托人(业主或项目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深度要求,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
(二)负责提出项目使用功能配置和建设标准等;
(三)选择并确定项目管理单位;
(四)协调项目管理单位、使用单位与项目建设有关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关系;
(五)参与项目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
(六)协助项目管理单位办理计划、立项、土地、资金、规划、施工等一系列相关的报批手续;
(七)参与工程设计优化、技术经济方案评审,参与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招标等的监督工作;
(八)监督和指导工程项目的建设实施;
(九)按合同约定向项目管理单位核拨建设资金和项目管理费用;
(十)组织建设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移交;
(十一)组织审核工程决算并报批。
第二十二条 项目管理单位按照项目管理委托合同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编制并向委托方报送项目管理实施方案、项目进度总控制计划、项目投资总控制计划及项目资金使用计划;
(二)依据批复的项目建议书及使用人提供的项目功能需求报告,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进行前期策划、经济分析、专项评估与投资确定;
(三)办理征地报批手续;
(四)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拆迁、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及设备供应等工作的承担人,并与其签订相应经济合同;
(五)组织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成果的报批;
(六)办理与项目有关的涉及投资、财政、规划、环保、建设、房管、消防、市政、园林、绿化及文物保护等政府主管部门的报批手续;
(七)对施工阶段的项目建设实行全面管理与协调;
(八)做好竣工验收的组织工作;
(九)编制工程项目决算报告,依法办理工程交付手续。
五、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程序
第二十三条 建设工程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规定办理计划、立项、土地、资金、规划、施工等一系列报批工作。
第二十四条 为严格投资控制,坚持概算控制预算,凡政府投资项目应在施工图审查期间同时报审施工图预算,设计单位在提交图审时,应一并提交施工图预算和工程概算的比较分析表。
第二十五条 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各个环节的交易均必须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杜绝暗箱操作。根据《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应招标的应按规定进行招标。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应依法组织工程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材料采购的招标,签订承发包合同,并对合同内容实施进行全过程管理。
第二十六条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全面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其工程估算、概算、预算、决算均须依据《计价规范》和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前应当按规定申请领取土地使用证、规划用地批准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未领取的,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第二十八条 工程项目委托项目建设管理的,项目管理单位必须符合相应的资格要求,其项目管理委托合同应在申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时,一并提交备案。
第二十九条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应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概算投资,进行施工组织管理。按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等进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按期交付使用。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不得依赖行业特权垄断市场和肢解发包单位工程,不得以任何方式指定分包单位购买其指定厂家生产的材料、设备。
第三十条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在对项目实施管理期间,不得随意变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总投资额。确因技术或不可抗力因素需进行设计变更和调整概算的,应由项目管理单位提出,经建设、监理、施工和设计四家单位共同确认签章,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变更和调整。
第三十一条 因设计变更需要增加工程量,增加值引起工程造价超概算的,应按有关规定报审批部门重新核定;政府投资项目增加值引起工程造价超过中标价10%的,必须报市招标办备案,在市招标办的监督下,办理直接发包手续。
第三十二条 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和实际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监理人员必须按照施工工序,在施工单位自检基础上,对分项、分部工程进行检查并核验签证,未经监理人员核验登记的,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建设方不拨付工程进度款。
委托项目建设管理的,项目管理委托合同中必须明确项目管理单位实施工程款拨付的有关规定,项目管理单位应按项目进度要求编制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并按月提供工程进度报表及拨款签证意见,报业主或项目主管部门确认后及时安排实施拨付。财政直接拨付的,由财政审核后直接拨付。
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接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相关各方进行验收,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过程进行监督。
委托项目建设管理的,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备案后的30日内,向使用单位或设施管理单位办理资产或设施移交手续。项目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档案制度,严格按规定收集、整理工程项目策划、建设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并归档,在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时一并移交给有关单位和部门。
第三十四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项目竣工验收后,必须进行竣工验收备案。
工程项目交付使用1年后,可以返还项目管理单位的履约保证金。
第三十五条 项目建成竣工,并经竣工财务决算审核批复后,决算投资比合同约定投资有节余的,可根据双方约定给予项目管理单位一定的奖励,并在项目管理委托合同中明确。奖励资金按项目管理委托合同约定执行。
项目管理单位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致使工期延长、投资增加或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或投资增加额一律从项目管理的履约保证金中补偿;履约保证金额不足的,相应扣减项目管理单位管理费;项目管理费不足的,由项目管理单位用自有资金支付。
第三十六条 委托项目管理的,其项目管理保修期限参照建设工程项目保修期限执行。
第三十七条 在完成项目管理业务后,项目管理单位应在工程交付后3个月内将评估报告及工作总结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六、监督管理
第三十八条 各主管部门在办理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招投标、合同备案、质监安监登记、施工许可等手续时,均应将建设工程项目的相应信息输入项目监管信息系统。
第三十九条 市建委或其委托的各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及时对项目监管信息系统中输入的建设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的市场行为、质量行为、安全行为、造价管理行为及其他行为进行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分别作出处理:
(一) 现场警示:对建设工程项目各方责任主体存在的不良行为当即作出限期整改处理。
(二)上网警示:对存在不良行为,但逾期不改的,输入项目监管信息系统予以曝光。
(三)行政处罚: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除现场警示、上网警示外,还应按有关程序予以行政处罚。
(四)诚信记分:按照《杭州市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在诚信网上予以记分。
对总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应进行全过程跟踪检查。
第四十条 设立建设工程项目违法违规事例举报电话,任何单位、个人和新闻媒体都有权举报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备案和建设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项目各方主体或责任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诚信记分,依法进行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的;
(三)未依法组织招标的;
(四)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设计的;
(五)存在非法分包和违法转包、挂靠和越级承包等行为的;
(六)不履行工程发承包合同的;
(七)违反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尤其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或造成安全隐患的;
(八)拖欠工程款或民工工资的;
(九)其他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及各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监管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循私舞弊、索贿受贿的,没收非法所得,并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Ⅲ 如何写一份有创意的活动策划,执行方案和人员安排时间表
公关策划书格式
公共关系策划书的正文是主体,其写作内容比较复杂,主要包括以下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前言
简要介绍策划书项目的由来、公共关系活动主题思想的社会背景等。
第二部分:市场状况与形象分析
比较详尽地介绍公共关系调查分析的结论,主要是通过“三个比较”所得出的“三点结论”,即公共关系宣传的信息内容与市场特性、竞争对手和公众需求比较之后的优势点、问题点与机会点。
第三部分:目标体系
比较概要性地介绍公共关系活动的目标设想,主要内容有:
1、总体目标,包括企业在未来某一较长时期内所追求的形象特性、品牌忠诚度指标等。
2、具体目标,明确企业通过某一公共关系活动希望实现的具体指标。
第四部分:创意说明
主要介绍公共关系活动的主题思想、宣传文案,涉及的内容主要有:指导思想、活动主题、活动总名称、细项目活动名称、宣传作品(主要陈述电视宣传作品的分镜头脚本、报纸杂志宣传作品的设计图、POP广告的设计图等。)、标语和饰物(介绍营造现场主题气氛所使用的装饰物,如吉祥物、彩旗、现场色调、音乐、音响等。)
第五部分:媒体策略
主要介绍宣传媒体的分配规划(包括媒体体分配、地理分配、时间分配、内容分配方面的内容)、组合方式,一般用表格形式陈述。媒体名称 租用时间 宣传内容 规格
注意事项
第六部分:活动方案
这是策划书的重点内容,重点介绍公共关系的整体运作方案,其主要内容有两个方面:
1、日程安排:即介绍公共关系项目从承接项目任务开始到完成公共关系活动所涉及的工作进度安排。
2、活动布置:介绍公共关系各个主体活动与后援活动的项目名称、实施时间、地点、运作步骤、程序方案,其中运作步骤、程序方案一般表现为“节目单”,采用表格形式表述。
时间段(序号) 节目名称 执行人 注意事项
第七部分:公共关系预算方案
主要介绍公共关系预算表。
第八部分:效果展望
简明介绍公共关系活动的理想化效果。
如果你想要更为详细的策划方案可以去中国策划人才网看看。希望对你有帮助。
Ⅳ 人员安排与保证措施
人员安排与保证措施
本工程计划工期为某年月日至某年月日,人员、设备的配备已考虑雨、冬季的影响,考虑本工程实际情况及结合我公司计划投入的人力、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的综合实力,我项目经理部完全有能力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本合同段的全部工程项目,为此,我项目经理部将作如下努力:施工时严密组织施工,严格按进度计划实施,如果因特殊原因周计划滞后,公司将采取临时加班、预备队等措施及时赶上;在施工的同时在公司总部预留预备队(包括设备及人员)以在工期紧张时提供援助。
工程质量的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1、质量目标
公司将上下一心确保整体工程达到: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优良。
为保证工程质量我公司总部及项目经理部在行政管理、人员配置、设备配备、设备管理、各工序、各施工工艺、质量检查等方面都严格按相关质量标准进行管理,确保各部门、各工序的人员、设备及其他工具配置合理。并严格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奖励与惩罚,进一步提高工程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
公司技术部经常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有关工艺的技术研究,寻找更新更好的施工方法,并定期组织相关施工人员学习新技术新工艺以提高施工效率。
项目经理部成立质检小组专门进行材料及施工中的质量监督、检测,对于不合格材料决不投入施工、不合格工程应立即返工。
为了更好的完成本工程项目质量目标,本项目部进行自下而上的质量保证体系。根据项目内容及本公司实际情况,拟实行技术质量分级负责制,以明确各级技术人员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事,照章办事,确保工程达到质量要求。
2、各级质检部门负责的范围及责任
(1)总工程师、质检负责人
a.根据实际实施项目,按行业标准和业主要求制定本项目所执行的技术制度。
b.负责对项目部所实施项目进行质量评定。
c.负责对工程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的质量抽查和技术指导。
d.负责工程项目中与技术质量有关的其他技术问题。
(a)质检工程师
a.贯彻执行质检负责人及业主制定的各项技术管理制度。
b.制定详细的现场技术管理制度。
c.制定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计划。
d.组织质量检查、抽查及评定。
e.处理施工项目的质量信息,负责质量事故处理,所有质量事故均应上报总工。
f.进行材料的检验。
g.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其他技术问题。
h.提交工程项目总结。
(b)施工队质检员
a.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并上报工程师。
b.进行中间工序检查、验收,并上报工程师。
c.承办施工质量信息反馈。
d.参与质量事故的处理。
e.进行实施项目的质量初评。
f.完成与项目有关的其他技术工作。
3、工序管理办法
三环节控制。
3.1、事先指导
a.事先指导分级
事先指导分为总工对项目部的指导质检负责人和质检工程师对各专业质检员的指导两级。
b.事先指导方式
<1>总工程师在合同签订后,根据项目内容及行业标准、图纸、业主要求编制本工程项目的事先指导书,确定各级人员的职责范围,制定适合本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及有关规范。
<2>项目部工程师根据图纸、行业标准、业主要求及总工办的本工程项目的事先指导书,结合工地实际情况编制项目部工程实施事先指导书,明确各专业质检员的职责,适用的技术要求。
<3>各专业质检员根据图纸、行业标准、业主要求及事先指导书对工程项目质检进行补充有关规定,要求或变更,进一步明确各专业质检员的职责。
3.2、中间检查
a.中间检查分级
中间检查分别为项目部和总部级检查。
b.中间检查方式
总部中间检查采用抽查,抽查率大于20%。项目部中间检查采用全数检查。 c.中间检查要求
<1>公司总工负责组成检查组进行,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中间检查不得少于3次。
<2>项目部质检工程师负责组成检查组进行,每进行下一道工序都应进行组织中间检查。
d.中间检查文件
各级中间检查都必须成文,并附检查纪要、检查记录及数据分析统计资料。
3.3、成果评定
成果评定应按技术质量责任制和分层负责制的范围与内容进行。对验收中的问题必须妥善解决。根据指导书及行业标准、业主要求的质量评定办法评定,
各种验收都应写出书面验收材料。
3.4、工序控制
3.4.1工序质量控制实施程序
1、工程师将任务落实到专业组,专业组制定作业计划,落实分工及岗位质量责任制,明确工作内容、标准与要求。
2、正确选用专业工序控制表,该表由专业组根据项目内容选定。如专业工序控制表与实际工作项目或内容不符或特殊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或重新制定工序控制表,经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3、专业组进行工序分析,分析人、机、料、法、环条件,确定关键工序及采用规程、规范、操作方法及措施。
4、专业组和个人认真按专业工序控制表的规定执行,对上道工序质量进行检查,并按工作流程顺序进行本工序生产,一般不颠倒、不遗漏,未经检验不得转入下道工序,以保证本工序出手质量。
3.4.2、一般要求
1、每个工程项目,都要按专业工程项目进行工序质量控制。
2、对技术、质量难题要进行论证,以确保工程质量。
3、要加强工序能力分析,及时研究和改进操作方法。
4、各级质量责任人,要职责明确,相互关系清楚,并加强配合与协作。
5、注意收集质量信息,并作好质量信息及上下工序提供资料记录。
3.4.3、互提资料
1、工序间相互提供资料,必须建立复核、审核、交接制度,明确相互间的责任。提供资料时必须填写中间工序交接报告。
2、不同项目相互提供资料,应经项目负责人审核签署,项目内为下一道工序提供资料, 应经技术负责人审核签署;提交外单位资料,应经工程师审核签署。
3、工作进行中工序如有变化,应及时通知下序,并重新提供资料单,下序接收资料后,应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
3.5、工程质量检验
工序质量检验分为:专业组检、项目部检、总部检三级。
各级检验的工序,应根据分层负责制和工序的重要性,在专业工序控制表中予以规定。
3.5.1、工序质量检验的程序
a、每道工序完成后,都必须按规定级别进行检验,检验后返回实施人修改完善。当“终检级别”规定为专业组级时,工序质量由专业组级把关负责。
b、“终检级别”规定为项目部级时,应经专业组检程序后,送项目部工程师检验。工序质量由项目部把关负责。
c、“终检级别”规定为总部级时,应经专业组和项目部两级检验程序之后,经总部级检验,工序质量由总部级把关负责。
3.5.2、工序检验的一般要求
a、各级应预选委派或指定落实检验人员。
b、检验应随机送检,或下基层进行检验。
c、难度大或重大方案工序,检验者难以确定其合理时,或实施人与检验人有不同意见时,可提请上一级,直至总工程师检验,必要时可召开技术会议审查。
d、检验人应熟悉规程、规范、检验方案、职责与范围,认真执行和监督施工人员执行工序管理有关规定。
e、发现质量问题较多的工序,检验人员应及时帮助、指导施工人员提高工作质量,并进行工序质量分析,改进操作和控制方法。
f、检验人员应认真收集了解施工人员提供的有关施工全过程的资料和文件。
4、组织领导
总部由总工程师负责工序管理工作,总工办负责组织实施,项目部和专业组,由项目部工程师领导与专业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Ⅳ 项目团队成员如何配备
最基本的团队必须包括以下人员:团队总负责人,计划人员,技术人员,计划实施者,监控人员.
根据项目的大小还可以加配诸如:文件处理人员,物料管理人员,保安,司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