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保安员培训法律 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情况
一法复律培训
1、保安员首先制要知道《劳动保护法》有关内容,因为这关系自己的劳保情况。
2、保安员要掌握《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有关条例,及其《刑法》、《民法》部分细节。因为在实务中,保安员的工作涉及他人的人身权力和财产权力等,例如不得非法拘禁、不得非法入侵民宅、不得非法搜身等等,说别的都是扯淡,学了这些才能保证工作中不侵犯他人权力,而自己处于主动地位。
3、《职业道德》培训业很重要。
二、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情况
1、处理应急事件的能力
2、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3、结合实际的工作能力
别的楼下说的很清了,我就不啰嗦了。
2. 保安服务管理制度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保安服务活动,加强对从事保安服务的单位和保安员的管理,保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保安服务是指:
(一)保安服务公司根据保安服务合同,派出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的门卫、巡逻、守护、押运、随身护卫、安全检查以及安全技术防范、安全风险评估等服务;
(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用人员从事的本单位门卫、巡逻、守护等安全防范工作;
(三)物业服务企业招用人员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开展的门卫、巡逻、秩序维护等服务。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中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统称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第三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保安服务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保安服务行业协会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依法开展保安服务行业自律活动。
第四条保安服务公司和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以下统称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提高保安员的职业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责任意识。
第五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依法保障保安员在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工资福利、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保安服务活动应当文明、合法,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保安员依法从事保安服务活动,受法律保护。
第七条对在保护公共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保安从业单位和保安员,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保安服务公司
第八条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拟任的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和主要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有关业务工作经验,无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或者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等不良记录;
(三)有与所提供的保安服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法律、行政法规有资格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资格;
(四)有住所和提供保安服务所需的设施、装备;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
第九条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服务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条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符合国务院公安部门对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规划、布局要求,具备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注册资本;
(二)国有独资或者国有资本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1%以上;
(三)有符合《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守护押运人员;
(四)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专用运输车辆以及通信、报警设备。
第十一条申请设立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材料。保安服务公司申请增设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无需再次提交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从事武装守护押运业务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者在已有的保安服务许可证上增注武装守护押运服务;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的申请人,凭保安服务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登记。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后超过6个月未办理工商登记的,取得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失效。
保安服务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向分公司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总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保安服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公安机关审核,持审核文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章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
第十三条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保安员,有健全的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和保安员管理制度。
娱乐场所应当依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从保安服务公司聘用保安员,不得自行招用保安员。
第十四条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开始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资格证明;
(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三)保安服务区域的基本情况;
(四)建立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的情况。
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再招用保安员进行保安服务的,应当自停止保安服务之日起30日内到备案的公安机关撤销备案。
第十五条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不得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提供保安服务。
第四章保安员
第十六条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提取、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第十八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招用符合保安员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并与被招用的保安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员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需要定期对保安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第十九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定期对保安员进行考核,发现保安员不合格或者严重违反管理制度,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办理。
第二十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的风险程度为保安员投保意外伤害保险。
保安员因工伤亡的,依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保安员牺牲被批准为烈士的,依照国家有关烈士褒扬的规定享受抚恤优待。
第五章保安服务
第二十一条保安服务公司提供保安服务应当与客户单位签订保安服务合同,明确规定服务的项目、内容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保安服务合同终止后,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将保安服务合同至少留存2年备查。
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对客户单位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务的合法性进行核查,对违法的保安服务要求应当拒绝,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二十二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国家秘密等治安保卫重点单位不得聘请外商独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的保安服务公司提供保安服务。
第二十三条保安服务公司派出保安员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客户单位提供保安服务的,应当向服务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备案应当提供保安服务公司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保安服务合同、服务项目负责人和保安员的基本情况。
第二十四条保安服务公司应当按照保安服务业服务标准提供规范的保安服务,保安服务公司派出的保安员应当遵守客户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客户单位应当为保安员从事保安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保障。
第二十五条保安服务中使用的技术防范产品,应当符合有关的产品质量要求。保安服务中安装监控设备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使用监控设备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个人隐私。
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应当至少留存30日备查,保安从业单位和客户单位不得删改或者扩散。
第二十六条保安从业单位对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保安从业单位不得指使、纵容保安员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第二十七条保安员上岗应当着保安员服装,佩带全国统一的保安服务标志。保安员服装和保安服务标志应当与人民解放军、人民武装警察和人民警察、工商税务等行政执法机关以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制式服装、标志服饰有明显区别。
保安员服装由全国保安服务行业协会推荐式样,由保安服务从业单位在推荐式样范围内选用。保安服务标志式样由全国保安服务行业协会确定。
第二十八条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根据保安服务岗位的需要为保安员配备所需的装备。保安服务岗位装备配备标准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二十九条在保安服务中,为履行保安服务职责,保安员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查验出入服务区域的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车辆和物品;
(二)在服务区域内进行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报警监控;
(三)在机场、车站、码头等公共场所对人员及其所携带的物品进行安全检查,维护公共秩序;
(四)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可以根据任务需要设立临时隔离区,但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公民正常活动的妨碍。
保安员应当及时制止发生在服务区域内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制止无效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立即报警,同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员执行武装守护押运任务使用枪支,依照《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保安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
(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
(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
(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
(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
(六)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
(七)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三十一条保安员有权拒绝执行保安从业单位或者客户单位的违法指令。保安从业单位不得因保安员不执行违法指令而解除与保安员的劳动合同,降低其劳动报酬和其他待遇,或者停缴、少缴依法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章保安培训单位
第三十二条保安培训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依法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或者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校、职业培训机构;
(二)有保安培训所需的师资力量,其中保安专业师资人员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者10年以上治安保卫管理工作经历;
(三)有保安培训所需的场所、设施等教学条件。
第三十三条申请从事保安培训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材料。
受理的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进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审核意见之日起15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核发保安培训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三十四条从事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员的枪支使用培训,应当由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负责。承担培训工作的人民警察院校、人民警察培训机构应当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
第三十五条保安培训单位应当按照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制订教学计划,对接受培训的人员进行法律、保安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及职业道德教育。
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审定。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六条公安机关应当指导保安从业单位建立健全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和紧急情况应急预案,督促保安从业单位落实相关管理制度。
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应当接受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公安机关建立保安服务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记录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的相关信息。
公安机关应当对提取、留存的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予以保密。
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出示证件,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督促其整改。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当如实记录,并由公安机关的监督检查人员和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签字。
第三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公布投诉方式,受理社会公众对保安从业单位、保安培训单位和保安员的投诉。接到投诉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反馈查处结果。
第四十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设立保安服务公司,不得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保安服务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保安服务、保安培训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并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二条保安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未经公安机关审核的;
(二)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备案或者撤销备案的;
(三)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开展保安服务的;
(四)招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的;
(五)保安服务公司未对客户单位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务的合法性进行核查的,或者未将违法的保安服务要求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六)保安服务公司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签订、留存保安服务合同的;
(七)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客户单位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四十三条保安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一)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的;
(二)使用监控设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四)指使、纵容保安员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的;
(五)对保安员疏于管理、教育和培训,发生保安员违法犯罪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客户单位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第四十四条保安从业单位因保安员不执行违法指令而解除与保安员的劳动合同,降低其劳动报酬和其他待遇,或者停缴、少缴依法应当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对保安从业单位的处罚和对保安员的赔偿依照有关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保安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训诫;情节严重的,吊销其保安员证;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的;
(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的;
(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
(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的;
(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六)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的;
(七)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从事武装守护押运的保安员违反规定使用枪支的,依照《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四十六条保安员在保安服务中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安从业单位赔付;保安员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保安从业单位可以依法向保安员追偿。
第四十七条保安培训单位未按照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培训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以保安培训为名进行诈骗活动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参与或者变相参与保安服务公司经营活动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九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保安服务活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条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许可证以及保安员证的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五十一条本条例施行前已经设立的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重新申请保安服务许可证、保安培训许可证。本条例施行前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向公安机关备案。
本条例施行前已经从事保安服务的保安员,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1年内由保安员所在单位组织培训,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第五十二条本条例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3. 我正在做一个关于护卫队班组建设的方案,以前没接触过,需要一份大致的班组建设蓝图
班组建设考核方案
2012年班组建设工作将紧密围绕生产经营活动开展,进一步强化班组的精细化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班组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挖掘班组潜能,强化自主管理能力,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全年生产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精细化管理方针,突出自主管理,倡导技术创新,降本增效。以深入开展精细化管理带动班组建设工作的全面提升,扎实推进创建“五型”班组工作,全力打造一只注重安全、技术精湛、勇于创新、纪律严明、精细管理的职工队伍,保证全年生产经营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工作目标
1、以打造技能型、效益型、管理型、创新型、和谐型的“五型”班组为基础,强力推进班组建设工作向精细化、信息化以及全面自主管理的方向发展。
2、实现所有班组100%达标;确保模范班组、优秀班组的建设质量。
3、强化班组整体执行力,保证安全生产,保证产品质量,保证设备运行,保证工艺纪律执行,保证降低成本,进一步提高职工整体素质。
三、组织机构
成立公司班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职 责:对班组建设工作进行指导,负责标准制订,定级、升级评审等工作。
四、班组定级考核内容及负责考核单位
1、工作任务:全面完成各项工作指标和生产任务,做好月工作总结的分析工作。由班组所在部门考核。
2、安全管理:严格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作业,实现全年安全生产“三为零”,达到班组安全管理要求。由综合管理部安环室考核。
3、学习型组织建设:积极建设学习氛围浓厚的学习型班组。班组内要定期组织班组成员集中学习,并养成良好的自主学习习惯。结合工作实际有计划的组织技术交流和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倡导在不同岗位、不同区域、不同部门之间的班组技术交流。由综合管理部人事室、党群企划室考核。
4、质量、工艺与设备运行:严格按照质量体系运行标准控制产品质量,坚持做到以优异的工作质量,创造高标准的产品质量,争当技能型和创新型班组,积极开展产品质量、设备改进攻关和技术创新活动。由技术部工艺技术室、质量监督室及设备部设备技术室考核。
5、民主管理:充分发掘班组成员能力,实行班组管理透明化,实施班务公开,班风向上,团结一致,提高班组凝聚力,争做和谐型班组。
4. 陕西中安海卫安保服务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中安海卫是以智能安保行业为背景组建的高科技安保企业,总部位于陕西西安。公司以联网报警服务、安全风险评估、高端护卫、安防工程实施、安保培训为核心业务,拥有城市级安防报警运营平台、标准化运营服务体系及专业化技术运维团队,是西北地区领先的智能安保整体解决方案/全程服务提供商。中安海卫立足于国内日渐增长的安保需要,致力于为各阶层人士提
法定代表人:白迹
成立时间:2014-02-14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610132100051779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六路旺景国际大厦1幢1单元7层10702号
5. 怎么管理好保安队人员
有一定的专业水平,办事原则,品质高尚;切忌一切我说了算,讲个人感情,老乡观念。
“强将手下无弱兵”,管理人员应敢于挑战自我,本身素质(包括:业务素质、军事素质、心里素质、身体素质等)要过硬,能言传声教。
工作细化办事原则要公平、公正。
6. 保安队列训练内容都有什么
主要内容:
队列动作、队列指挥、队列纪律。
一、队列动作——立正、稍息、停止间转法、齐步、跑步、立定、敬礼、纵队、横队、集合、解散、整齐、报数。
二、队列指挥——主要是训练指挥的口令和示范动作及在队列中的指挥位置。
三、队列纪律
1、坚决执行命令,做到令行禁止。
2、着装整齐,姿态端正,精神振作,严肃认真。
3、按照规定的位置列队,注意听指挥员的口令,动作要迅速、 准确、协调一致;
4、奉命出列用齐步,入列用跑步(分队出、入列均用跑步),或按照指挥员指定的步法执行;因故出、入列要报告,经允许后可出、入队列。
5、将学到的队列动作、自觉地用于训练和日常工作中,做到学用一致。

(6)企业安保护卫队培训方案扩展阅读
主要职责
保安指保卫治安,防止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人身事故,从事保卫治安工作的人。应工商社会发展下的新兴服务业名称,在中国称为保安,在美国称为“Private Security Instry私人安全公司”,日本称为“警备会社”,中国古代称为近身士卫,如包青天的展护卫,及代客运送财物的镖局。
中国保安行业的传统业务范围主要有门卫、守护、巡逻、营业性文体活动的安全服务、武装押运、道路交通协管、特殊性安全服务、保安器材营销、保安咨询、承接安防工程和建立安防系统、社会性保安服务等。
在改革的背景下,保安服务业已朝着物业小区、中小学、大型活动保卫、停车场看护、海上等新的服务领域延伸,保安服务企业也决计参与娱乐场所及网吧等特种行业单位、剧毒爆炸等危险品配送领域、企业事业单位、各类学校。
物业小区、金融领域、停车场、保安技防、特种护卫犬、开锁业、商业性大型活动安保工作、交通协管、废品收购、典当等行业拓展,转变经营理念、拓宽服务领域,已成为越来越多的城市大力发展保安服务业的产业化策略。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队列训练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保安
7. 物业护卫考核方案怎么做
内容:
一、保安人力护卫服务
包括保安门卫服务、保安守护服务和保安巡逻等服务。公司根据企事业、物业小区、工厂、商场、及机关事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制定相应的保安门卫服务、守护服务及巡逻服务方案,派出专业保安人员提供护卫服务。
二、安全技术防范服务
公司大力发展技防服务,努力提升保安服务的科技含量,充分发挥科技手段在预防违法犯罪、确保客户安全中的积极作用,逐步形成了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综合防范网络。
三、安全防范咨询服务
公司为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社会特定组织或个人提供有关保安或安全方面的问题解答、安全防范措施、安全制度规定,以及安防工程、家庭报警系统的安装、调试、使用等业务咨询活动。
四、临时勤务保安服务
公司为大型活动、大型企业、发布会、歌友见面会、文体演出比赛、展览等活动提供人防、技防相结合的安全防范解决方案并负责实施保安服务。
五、各种保镖特卫服务
公司有专业的保镖精英团队,对特种保镖、贴身保镖、私人保镖、高级保镖等特卫安全工作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人员组成,良好军人作风和职业道德,敏捷快速的反应能力,高尚的敬业精神及文化修养,忠实为您提供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安全保卫服务,捍卫您的人身安全!
六、物业项目保安服务
随着物业市场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广大居民居住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同时,居民对物业保安工作的要求也在不断的提高。物业管理的目标是为居住区域内的业主和使用人提供和保持安全、整洁、舒适的居住环境,高效、优质的物业保安服务是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良好公共秩序的重要保障。因此,我公司与物业管理公司合作,负责物业管理中的安全护卫工作,合力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生活环境。
8. 保安人员的岗位职责
一、岗位职责
1、维持公司办公场所内外区域的正常工作秩序;
2、维护公司内部治安秩序,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3、加强对重点部位的治安防范,加强防盗活动,及进发现可疑人和事,并逐出;
4、监督员工遵守安全守则,其他规则;
5、加强防火活动,及进发现火灾苗头,并消除之;
6、对违反治安条例的行为,查清事实,收集证据向公司或公安机关报告;
7、配合领导做好下班后值班工作,检查公司办公场所留宿情况;
8、支持、协助门卫履行了责;
9、妥善保管配发的安保器械,不得丢失和擅自使用;
10、正确记录值班日志和案件笔录,及进提出专案报告;
11、完成安保部部长临时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条件
《保安管理服务条例》对保安员的基本条件做了这样规定:
第十六条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提取、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三、职业守则
爱岗敬业,忠于职守,遵纪守法,诚信明礼,钻研业务,提高技能,增强体能,加强修养,为客户提供优质的安全服务。
四、工作纪律
(1)保安员必须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依约保护客户的安全。
(2)保安员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必要时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
(3)保安员要文明执勤,礼貌待人,以理服人。
(4)保安员要廉洁奉公,不谋私利。
(5)保安员要依约遵守服务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严守服务单位的商业机密。
五、理论知识
(1)保安服务业的产生和发展
(2)保安服务的基本法则
(3)保安服务组织的概念、性质、任务及组建的条件、程序
(4)保安服务组织和保安员禁止从事的活动
(5)保安人员的基本素质及行为规范
(6)保安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六、业务知识
(1)保安勤务知识
(2)安防技术知识
(3)消防安全知识
(4)现场保护知识
(5)队列知识
(6)保安礼仪常识
(7)安全管理知识
(8)安全咨询知识
七、法律法规
(1)基本法律常识:我国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中的相关知识。
(2)民商事法律常识:我国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知识。
(3)行政法律法规: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消防法、交通安全法、信访条例、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内容。
(4)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公安部等有关部委制定的相关规章和地方性法规。
(5)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其他与保安业务有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八、专业技能
(1)安全防范技术设备操作技能
(2)消防器材操作技能
(3)计算机操作技能
(4)防卫技能
(5)初起火灾的扑救
(6)聚集人群的控制与疏散
(7)交通疏导
(8)民商事调查技能
9. 做为一个护卫员,如何做好安全礼仪服务月
网络课件、视频学习培训音像(保安员、物业管理员等)在线订购中.... 本帖最后由 留下一片阳光 于 2009-4-18 19:50 编辑 护卫员培训服务流程 一、护卫员培训目的 根据护卫员的实际工作情况,通过学习培训,可使护卫员了解护卫工作的基本知识、熟悉护卫职业要求和护卫工作的基本方法,培养护卫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加强护卫队伍建设,增强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改进员工的行为表现,从而提高护卫员的素质、技能及管理水平,使其更好的为业主提供尽善尽美的服务。 二、护卫员培训流程图 三、情景分析 场景一:护卫主管 1、护卫主管负责护卫员培训,制定详细的培训目标、培训计划、培训实施办法。 2、护卫主管每月月底制定下月培训计划,计划内容可参照公司安全部培训季度计划与工作需要合理制定。 3、根据培训要求准备学习资料,做好培训记录,总结学习讨论心得体会。 4、要选择到合适有效的培训方法,需要考虑到培训目的、培训内容、培训队员的自身特点。(具体方法见提示1) 场景二:培训内容 1、理论培训(详细内容见提示2) 2、按照培训计划,每周五安排一次集体理论学习,要求全员参加。每周一由班长组织召开班会与学习,护卫主管列席参加。 3、学习理论业务知识,要讲解通俗易懂,切不可照文全读,应配有实际工作事件做为讲解,以加深护卫员的记忆。 4、可以借助与学习光盘、图片等形式做好培训。 5、实操训练(详细内容见提示3) 6、按照培训计划,每周二、四由各班组安排两次队列训练,要求全员参加。 7、实操训练应以实际工作为主,要做到每个队员都要动作标准统一,严格要求。 提示1培训方法 培训的效果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培训方法的选择,目前,护卫员流动性大,若不能采用较好的培训方法,护卫员在实际工作中就会不得其门,完成不了安全护卫服务工作。 一、轮岗式培训: 成熟性楼盘,装修和入住阶段已经结束了,它主要是处于一个管理阶段,管理阶段的楼盘主要是狠抓人员的素质教育(个人素质、岗位素质、综合素质的培训),针对所有护卫员就是在岗位之间经常轮换工作岗位的,在做好工作的同时也起到了轮岗培训的效果;这种培训方式适用于大多数护卫员。一般可以规定一两月某些岗位就可以轮换一次。轮岗式培训有利于培训出全能性人才。但是一些重要的道口岗位要注意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来安排。 二、独立式培训: 主要是以装修管理为主的楼盘,独立式培训就是让某一优秀护卫员独立完成一个岗位的工作,在整个工作中,该护卫员必须合理的安排每一个操作步骤,接待什么样的访客要达到什么样的目标,对有刁难的访客决定采用哪种工作方式,哪种技能,当岗位中遇到困难的时候,必须自己想办法,拿出一些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这种培训方法有利于培训员工的独立思考和发挥创造性的能力,也有利于促进学习者为独立完成工作去学习新的技能,迎接更大的挑战,此培训方法适用为后继领班做准备的。 三、贴身式培训: 这种培训是安排新进护卫员一段时间内跟随“师傅”(老队员)一起工作,观察“师傅”是如何操作岗位流程,并从中学到一些应知应会的或新的方法。学习者如同“师傅”的影子,这就要求“师傅”必须有足够的适合的技能传授给那个“影子”,而且“师傅”还需要留下一定的时间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随时回答“影子”提出的各种问题。这种培训方式不仅锻炼了护卫员的动手能力,还提高了他们的观察能力,增加了他们的学识,使他们可以尽快进入到工作状态,掌握正确的工作方法。 四、案例分析法: 此种培训方法在护卫员培训中是最有效的方法。通过案例分析及讨论,护卫员可以从中总结经验,学习处理事件的方法,提高工作能力。在培训中要结合实际工作来讲解,也可由护卫员联系在工作中自己是如何处理的来对比讲解。 提示2理论培训内容 一、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 1、员工手册; 2、护卫员的职责、权限、纪律、奖惩制度; 3、礼仪规范; 4、消防基础知识; 5、正式上岗前其工作岗位服务基础理论知识流程。 二、在职员工培训: 1、公司企业文化: 2、服务产品创新: 3、护卫相关业务常识: ①、消防常识; ②、护卫礼仪常识; ③、装修管理常识; ④、处理各类突发事件的原则和方法; ⑤、本工作岗位职责及服务流程; ⑥、公司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4、法律知识: ①、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②、物业管理条例、法规; ③、装修管理条例; ④、消防法; 提示3实操训练 一、新入职员工岗前培训: 1、队列基础动作: 立正、稍息、向右看齐、报数、整理着装、跨立、齐步行进与停止、敬礼与礼毕; 2、护卫礼仪; 3、各岗位实操。 二、在职员工培训: 1、队列动作 2、护卫礼仪 3、车辆指挥手势及实操运用 4、消防灭火技能训练⑤护卫体能训练 提示4培训要求 1、新入职护卫员岗前培训应在入职一周内完成; 2、由安全护卫主管或指定具备一定培训能力的班长组织新入职员工培训; 3、由工作表现好,业务素质强的护卫员进行传、帮、带; 4、经岗前培训考核,具备相应的理论知识与操作技能后方可正式上岗。 5、每周五定为理论培训日,每周二、四定为实操训练日,每次培训(训练)时间不少于90分钟; 6、理论培训由安全护卫主管或培训能力较强管理人员组织实施,实操训练由安全护卫主管、训练教官或护卫班长组织实施; 7、培训(训练)期间做到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严格训练,严格要求,严格考勤,并做好培训记录; 8、体能、消防、队列训练统一着迷彩服或迷彩短袖 ,穿迷彩鞋。 转载请注明出自中国物业教育网-物业管理交流与学习论坛 http://www.pme.net/bbs/, 本贴地址 http://www.pme.net/bbs/viewthread.php?tid=5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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